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 第三八五單同治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二二一○--二

淡水分府嚴,飭對役督同鄉保長,接運軍裝等件到塹 署淡水分府嚴單仰對役湯才,立即督同鄉保長,速吊車戶足數,前往頭重溪,接運軍裝等件,沿途小心,督運到塹,交北右營查收。該役等毋得玩延,干比,速速。 一、單仰 私記 同治七年四月廿五日工承劉春波 關防 北路淡水捕盜同知關防 稿行 私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