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 第三四三供詞及堂諭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一二二○二--二○

北門總理王禮讓之供詞及分府准充 據王禮讓:供年五十歲,原籍晉江縣人,有妻子,現住本城北門內,開郊行生理。茲蒙賞給戳記,發交監生領回,認真辦理,小心公事,不敢貽誤,總求恩典。 諭:驗得王禮讓為人誠實,堪充北門總理,當堂給發戳記一顆,交該總理頜回,小心辦事,毋得始勤終怠。此諭。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