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的奴隸制度 · 序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三十八節和《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第二十四節)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第三十九節)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第四十節)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第四十一節)
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路加福音》第六章第三十節)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第三十一節)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使徒行傳》第二章第四十四節)
耶穌回答說,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天必要晴。(《馬太福音》第十六章第二節)
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你們就說,今日必有風雨。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跡。(第三節)
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第五十二節)
支配著世界一切人民的行動的體制,建立在最粗暴的欺騙的基礎上,建立在最深厚的愚昧無知的基礎上,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因此,不管這種體制賴以存在的原則怎樣千變萬化,它都不能給人們造福,相反,它的實際後果只能是惡,而且經常不斷地產生惡。(羅伯特·歐文[1])
近一個時期以來,我們對於文明的偉大發明——勞動分工進行了透徹的研究,並使它完善起來,只是我們給它取了一個錯誤的名稱。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這樣的:不是勞動被分開了,而是人們被分成許多部分,被分割成零星的小碎塊。這樣一來,一個人身上剩下來的那一點點智慧,已不足以做出完整的別針或者完整的鐵釘來,只做一個別針尖或者釘子帽就把那一點智慧消耗淨盡了。如果一天能做出很多別針來,當然很好,那是我們的希望。可是如果我們能夠看到,我們把這些別針研磨光時,用的不是別的沙子,而是人的靈魂的沙子,那麼我們就會認為,這也是不划算的。
儘管可以給人們帶上鐐銬,折磨他們,像對待牲畜一樣強迫他們從事勞動,像對待夏天的蒼蠅一樣隨意把他們打死,但是這種人,在一定的意義上,在最好的意義上,仍然是自由的。然而,壓制他們的不朽的靈魂,窒息他們,把人類智慧的幼芽變成朽木,用他們的肉和皮做成使機器轉動的皮帶——這才是真正的奴役。只是這種對人的損害,這種將人變成機器的做法,迫使工人們瘋狂地、破壞性地而又徒勞地為爭取自由而鬥爭,但自由的實質他們自己並不懂得。他們對財富和主人的憤怒,不是由飢餓的壓迫,也不是由尊嚴受到的傷害引起的(這兩個原因一直都在起作用,但是社會的基礎從來也沒有像現在這樣不穩)。問題不在於人們吃的不好,而在於他們從賴以獲取麵包的勞動中得不到歡樂,因此他們就把財富看成是享樂的唯一手段。
問題不在於人們因受到上層階級的卑視而痛苦,問題在於他們感到自己註定要從事的那種勞動是下賤的,在毀壞他們,使他們變得比人低賤,由此產生一種自卑感,這是他們無法忍受的。上層階級從來也沒有對下層階級表現出像現在這麼多的愛和同情,可是他們從來也沒有像現在這樣被下層階級所憎恨。(羅斯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