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興衰三百年 · 第一章 反抗與鎮壓:農民起義與王朝更替

明太祖的建國 首先,我們應該弄清國家的含義。近幾年來的學術討論中,有人往往把我們這個時代關於國家的含義等同於歷史上的國家的含義。這是錯誤的、不科學的。我們今天所說的國家,包括政府、土地、人民、主權各個方面。由於政權性質的不同,國家可以分為人民民主國家、資本主義國家、民族主義國家等。歷史上國家的含義就跟這不一樣。簡單地說,歷史上的國家只能是某一個家族的政權,不能把它等同於今天我們所說的國家。曹操的兒子曹丕臨死前寫了一篇遺囑,說:「自古無不亡之國。」這裡所說的「國」是什麼呢?就是指某個家族的政權,是指劉家的、趙家的、李家的或者朱家的政權。這些政權經常更替,一個滅亡了,另一個起來。所以曹丕說自古無不亡之國。但是一個政權滅亡了,當時的國家是不是也滅亡了呢?沒有。譬如漢朝劉家的政權被推翻了,曹操的兒子做了皇帝,還是有三國,我們的歷史並沒有中斷。曹家的政權被推翻了,司馬氏做了皇帝,國家也沒有滅亡。所以,歷史上的所謂亡國,是指某一個家族的政權被推翻,國家還是存在的,人民還是存在的。因此我們所說的明太祖建國,也是指他建立的朱家的政權。這個國跟我們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本質的不同,它只代表一個家族、一個集團的利益,而不代表整個民族的共同的利益。把這個含義弄清楚,我們才可以講下面的問題,就是朱元璋的政權依靠的是什麼。 一、土地關係問題 要講土地關係問題,不能不概括地講講當時的基本情況。 在14世紀中葉,大致是從1348年到1368年的二十年,發生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農民戰爭。規模之大,幾乎遍及全國,從東北到西南,從西北到中南,到處都有農民戰爭發生。不單有漢族農民參加,各地的少數民族也參加了,如東北的女真族(就是後來的建州族)、西南的回族都加入了鬥爭的行列。時間之久前後達二十年。戰爭激烈的情況,在整個歷史上都是少有的。 在二十年的戰爭中,反對元朝的軍事力量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體系:一支是紅軍。因為參加起義的人都在頭上包一塊紅布作為標誌,在當時政府的文書上稱為「紅軍」,也有個別的叫作「紅巾軍」。這是反對元朝的主要力量。現在有些歷史學家不大願用「紅軍」這個名稱,大多稱為「紅巾軍」。大概有這樣一個顧慮:怕把歷史上的紅軍同我們黨建立的紅軍等同起來。在我的記憶里有這樣一件事:大約二十年前,國民黨政府的一個什麼館,要我寫明史。書寫好之後交給他們看,他們什麼意見也提不出來,最後說:你這上面寫的「紅軍」改不改?要改就出版,不改就不出版。我說:不出版拉倒!(這本書現在沒有出版。)(1)他們怕紅軍,不但怕今天的紅軍,也怕歷史上元朝的紅軍,因此他們要我改掉。我不改,因為根據歷史記載,這支起義軍本來就是紅軍,不是白軍。這不說明什麼政治內容,而只是說他們頭上包了一塊紅布而已。紅軍又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在東邊活動,另一部分在西邊活動。具體地說,東邊是指今天的安徽、河南、河北一帶,西邊是指江漢流域(長江、漢水流域)。江漢地區的紅軍很多,包括「北瑣紅軍」和「南瑣紅軍」。另一支是非紅軍系統:在浙江有方國珍,在元末的反元鬥爭中,他起兵最早;在江蘇有張士誠;在福建有陳友定。這三支軍隊都不屬於紅軍系統。當時為什麼能爆發這樣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呢?我想在講元朝歷史的時候已提到了。這裡就不再重複。 下面講講紅軍提出了一些什麼問題。 紅軍當中的一些領導者,他們在反元鬥爭展開之後發布了一個宣言(當時叫檄文),裡面有這麼兩句話:「貧極江南,富稱塞北。」(文件的全文已看不到了,只留下這麼兩句。)這說明什麼呢?說明紅軍反對元朝的統治,要推翻元朝的統治。這是一個有各族人民參加的階級鬥爭。當時元朝的政治中心,一個在大都(今北京),一個在上都。元朝政府經常派出很多官吏和軍隊到南方去搜刮物資,把這些物資運到北方去供少數人享受。元朝的皇帝在剛上台時,為了取得軍事首領、部族酋長的支持,對他們大加賞賜,按照不同的地位給他們金、銀、綢緞一類的物資。遇到政治上有困難時,為了獲得支持以鞏固自己的統治,也採取這種辦法。每次賞賜的數目都很大,往往要用掉一年或者半年的收入,國家財政收支的一半甚至全部都給了他們。那麼,這些物資是從哪裡來的呢?是從全國人民身上搜刮來的。幾十年光景,造成了「貧極江南,富稱塞北」的局面。這樣的統治使老百姓活不下去了,他們就起來鬥爭,改變這個局面,所以提出了這樣鮮明的口號。 紅軍初期的主要領導人韓山童,是傳布白蓮教起家的(他家裡世世代代都是傳布白蓮教的)。通過宣傳白蓮教及宗教迷信活動可以組織一部分力量,於是他就提出「明王出世」「彌勒佛降生」的口號。明王是明教的神,也叫「明尊」或「明使」。明王出世的意思是光明必然到來,光明一到,黑暗就給消滅了,最後人類必然走上光明極樂的世界。彌勒佛是佛教里的著名人物。傳說在釋迦牟尼滅度(死)後,世界就變壞了,種種壞事全部出現,人的生活苦到不能再苦。幸得釋迦牟尼在滅度前留下一句話,說再過若干年,會有彌勒佛出世。這佛爺一出世,世界立刻又變得好起來:自然界變好了;人心也變慈善了,搶著做好事,太太平平過日子;種的五穀,用不著拔草翻土,自己會長大,而且下一次種有七次的收成。這種宗教宣傳,對當時受盡苦難的農民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他們希望有人來解救他們。所以,在廣大農民中間,白蓮教就用「明王出世」「彌勒佛降生」作為口號來號召、組織鬥爭力量。 這種宗教宣傳對農民能夠發生作用,可是對知識分子就不能了,特別是一些念「四書」「五經」的儒生,他們不相信這一套。因此,對他們必須有另一種口號。紅軍的領袖們就利用一些知識分子對元朝統治的不滿,對宋朝懷念的心情,提出了「復宋」的口號。他們假託自己是趙家的子孫。韓山童是河北人,起兵之後被元朝政府殺害,他的兒子韓林兒跑掉了。以後劉福通就利用元朝政府治理黃河的機會組織反元鬥爭。當時黃河泛濫成災,元朝政府用很大力量調了很多民夫、軍隊來做黃河改道的工作。民夫和軍隊都集中在一起,劉福通就乘機組織民夫發動反元鬥爭。軍事行動開始之後,他們就假託韓林兒是宋徽宗的第九代子孫,劉福通是南宋大將劉光世的後代。他們以恢復宋朝的口號來團結一部分知識分子。所以紅軍有兩套口號:一方面以宣傳「明王出世」「彌勒佛降生」來團結和組織農民;另一方面以恢復宋朝政權為號召,團結社會上有威信的知識分子。而中心則是階級鬥爭,推翻剝削階級。 劉福通起兵之後,聲勢很大,得到了各個地方的響應。在江蘇蕭縣有芝麻李起兵響應;安徽鳳陽有郭子興起兵響應,一下子就發展到幾十萬人的軍隊。他們從山裡把韓林兒找出來,讓他做了皇帝,建立了統治機構。同時分路出兵攻打元朝:一支由華北打到內蒙古,以後東占遼陽,轉入高麗;另一支打到西北;還有一支打到四川。 以上講的是東部紅軍的情況。 西部紅軍的主要領導人叫彭瑩玉,他是一個和尚,原來在江西袁州組織過一次武裝起義,失敗以後,就跑到淮水、漢水流域,秘密傳教,組織力量。後來他找到徐壽輝,組織武裝力量,進行反元鬥爭。徐壽輝被他的部下陳友諒殺掉以後,西部紅軍的主要領導人就成了陳友諒。此外,徐壽輝的另一個部將明玉珍跑到四川,在那裡也建立了政權。 從二十年的長期戰爭中,我們可以看出這樣幾種基本情況: 第一,不管是東邊韓林兒這一支,還是西邊陳友諒這一支,他們遇到的最堅強的敵人不是元朝的軍隊。這時元朝軍隊已經失去了建國初期那種勇敢、彪悍的特徵,無論是軍官也罷,士兵也罷,都腐化了,不能打仗了,在與紅軍作戰時,往往是一觸即潰。既然元朝軍隊不能打仗,為什麼戰爭還能延續二十年呢?原因就在於堅決抵抗紅軍的是一些地主階級的武裝力量。這些武裝力量,元朝政府把它稱為「義軍」。這些力量很強大,最強的有察罕帖木兒、擴廓帖木兒父子所領導的這一支;此外,李思齊、張思道、張良臣等也都很有實力。至於小的地主武裝就舉不勝舉了。這些地主武裝為什麼這樣堅決地反對農民起義呢?因為紅軍堅決反對階級壓迫。應該說當時的農民革命領袖並沒有消滅地主階級的思想,若要把現代人的意識強加於古人,那是錯誤的。那個時代的人不可能有消滅地主階級的思想,但是,他們恨地主階級,因為他們世代受地主階級的剝削、壓迫,現在他們自己有了武裝力量,就要對這些地主階級進行報復。在這樣的情況下,各地的地主階級都組織力量來抵抗紅軍。其中最強的是察罕帖木兒和李思齊這兩支力量。所以,紅軍在幾路出兵的千里轉戰中,所遇到的主要敵人不是元朝的正規軍,而是這些地主階級的武裝。在紅軍遭到這些地主武裝的頑強阻擊而受到損失之後,元朝政府就承認了這些地主武裝,封給察罕帖木兒、李思齊、張思道、張良臣及其部隊以官位和名號。 一方面是紅軍,他們要改變「貧極江南,富稱塞北」的局面;另一方面頑強抵抗紅軍的主要是地主階級的武裝力量,其中數量最多的主要是漢人地主的武裝力量。這就是從1348年到1368年二十年戰爭中的第一個基本情況。 第二,在二十年的鬥爭中,儘管起義的面很廣,戰爭區域很大,軍事力量發展得很快,但是始終沒有形成統一的指揮。不管是劉福通這個系統,或者是徐壽輝這個系統,都是各自為政,互不配合。儘管在戰爭的過程中,東邊的勝利可以支持西邊,西邊的勝利可以支持東邊,可是戰略上沒有統一的部署,缺乏統一的領導。不只是東邊這一支和西邊這一支二者之間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在劉福通領導下的軍事力量也是這樣。軍隊從幾路分兵出發,不能採取通盤的步驟,而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儘管他們也有根據地(劉福通建都今開封,陳友諒建都今武漢),但是在當時交通不便的情況下,前方和後方的聯繫很差,這支軍隊和那支軍隊之間的情況互不了解。儘管他們的軍事力量都很強大,一打起仗來往往是幾百里、幾千里的遠征,所到的地方都能把敵人打敗,所消滅的敵人也很多,可是並不能把所占領的地方安定下來,沒能建立起各個地方的政權。因此紅軍走了之後,原來的蒙古人和漢人地主的聯合政權又恢復了。最後,這幾支軍隊都由於得不到後方的接濟,得不到友軍的配合而逐個被消滅了。他們雖然失敗了,但在歷史記載上很少發現有投降元朝的,絕大多數是戰鬥到最後。相反,不屬於紅軍系統的那些反元力量,像浙江東部的方國珍(佃戶出身),以蘇州為中心的張士誠(販私鹽的江湖好漢出身),他們也是反抗元朝的,也都有自己的政權,建號稱王,可是在頂不住元朝的軍事壓迫的時候,就投降元朝,接受元朝的指揮。過一段時間看到元朝軍事力量不行了,又起來反對元朝。方國珍也罷,張士誠也罷,都這樣經常反覆。他們雖然反對元朝,但並沒有像紅軍那樣提出政治的、宗教的階級鬥爭口號。在二十年戰爭中,最後取得勝利的不是這些人,而是在韓林兒的旗幟下成長起來的朱元璋。 朱元璋出身於紅軍。他家裡很窮苦,沒有土地。從他祖父起,就經常搬家,替地主幹活。最後,他父親在安徽鳳陽(當時的濠州)的一個小村子裡落了戶。朱元璋小的時候給人家放牛羊,以後因為遇到荒年,瘟疫流行,他的父母、哥哥都死了,他自己沒有辦法生活,便在廟裡當了和尚。廟裡是依靠地租過活的(過去寺院裡都有大量的土地),遇到荒年,寺院也收不到租,當和尚也還是沒有飯吃。朱元璋只好出去化緣、要飯。他在淮水流域要了三年飯。這三年要飯的生活與朱元璋一生的事業有很大的關係。因為我們上面講到的彭瑩玉就是在這一帶地方進行活動,通過宗教宣傳、組織反元鬥爭的。這樣,朱元璋就不能不受到他的影響。同時,這三年的流浪生活也使朱元璋熟悉了這一帶的地理、山川形勢和風俗民情。三年後,朱元璋重新回到廟裡。這時,濠州的郭子興已經起兵,成為紅軍的將領之一。因為朱元璋和紅軍有來往,元朝政府就很注意他。他的處境很危險。但這時朱元璋還很彷徨,兩條道路擺在面前:是革命呢,還是反革命呢?經過一番考慮,最後還是投奔了紅軍,在郭子興的部下當了一名親兵。朱元璋自己後來寫文章回憶,說他當時參加這個鬥爭並不是很堅決,而是顧慮很多的。參加了郭子興的部隊以後,他很勇敢,也能夠出主意,能夠團結一些人。後來成了郭子興的親信,郭子興就把自己的養女馬氏許配給他,這樣他就成了郭子興的女婿,在軍隊里被稱為朱公子。朱元璋在反元鬥爭中用計謀襲擊了一些地主武裝,把這些地主武裝拉了過來。同時他又回到自己的家鄉去吸收了一批人,當時有二十四個人跟他參加了紅軍,以後都成了有名的將領,開國名將徐達就是其中之一。郭子興死了之後,朱元璋代替了郭子興,成為韓林兒旗下的一支軍事力量的將領。這時,他的力量還並不強大。那麼,他為什麼能夠贏得戰爭的勝利,取得全國的政權呢?有以下幾個因素: 第一個因素是正當朱元璋開始組織軍事力量時,劉福通部下的紅軍正在跟元朝的軍隊作戰,元朝軍隊顧不上來打朱元璋。朱元璋占領區的北面都是紅軍,這樣,就把他的軍隊和元朝的軍隊隔開了。所以,當紅軍和元朝軍隊作戰時,朱元璋可以趁此機會壯大自己的武裝力量,占領許多城市。 第二個因素是他取得了地主階級知識分子的支持。他起兵之後不久,就有一些知識分子投奔他,像李善長、馮國用、劉基、宋濂、章溢、葉琛等。這些人都是浙江、安徽地區的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在地方上有些威望,而且都有武裝力量。這些知識分子替朱元璋出主意,勸他搞生產、搞屯田。在安徽時,朱升勸他「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這就是要他先把根據地搞好,在後方解決糧食問題,一開始不要把目標搞得太大。李善長、劉基勸他不要亂殺人,不要危害老百姓,要加強軍隊紀律,要鞏固占領的城市,並經常把歷史上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告訴他。朱元璋本人也很用功地學習歷史,他在進行軍事鬥爭或政治安排時,總是要徵求這些人的意見,研究歷史上的經驗教訓。 這裡有一個問題,朱元璋出身於紅軍,他反對地主,而地主階級為什麼要支持他呢?這不是一個很大的矛盾嗎?要了解這個問題,必須從當時的具體歷史情況來分析。朱元璋本人要打擊地主,因為他受過地主階級的壓迫。可是在進行軍事鬥爭的過程中,他感到光像過去那樣打擊地主、消滅地主,不僅很難取得地主階級的支持,而且會遭到地主階級的頑強抵抗。所以,在他還沒有成為一個軍事統帥的時候,他就改變了紅軍的傳統,開始和地主階級合作,取得他們的支持。這是問題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地主階級怎麼願意支持他呢?前面不是說過,紅軍在北上的戰爭中所遇到的最大阻力不是元朝軍隊,而是地主階級的武裝嗎?原因很簡單,就是安徽、浙江地區的地主階級,他們看到元朝政府已經不能維持下去了,不能再依賴元朝政府的保護了,而他們自己的武裝力量又抗拒不了朱元璋的進攻;更重要的是他們意識到朱元璋歡迎他們,採取跟他們合作的方針。他們與其堅決反抗朱元璋而被朱元璋消滅,還不如依靠朱元璋,得到朱元璋的保護,以維護自己的階級利益。所以,當朱元璋派人去請劉基的時候,劉基開始拒絕,可是經過一番考慮之後,最後終於接受了。 朱元璋的軍隊加入了這樣一批力量之後,它的性質逐漸改變了。所以在他以後去打張士誠所發布的一個宣言中,不但不再承認他自己是紅軍,反而罵紅軍,攻擊紅軍,把紅軍所講的一些道理稱為「妖言」。儘管這時他在形式上還接受韓林兒的命令,用韓林兒的年號,他的官爵也是韓林兒封的,但實質上他已經叛變紅軍。到了1368年,他已把陳友諒、張士誠消滅,派大將徐達進攻北京,這時又發布了一個宣言。在這個宣言中像紅軍所提出的「貧極江南,富稱塞北」的口號都沒有了。主要提些什麼問題呢?夷夏問題。就是說少數民族不能當中國的統治者,只能以夏治夷,不能以夷治夏。他要建立和恢復漢族的統治。在這樣的情況下,戰爭的性質改變了,不再是紅軍原來的階級鬥爭的性質,而是一個漢族與蒙古族的民族戰爭。 1368年,朱元璋的軍隊很順利地打下了北京。元順帝跑到蒙古,歷史上稱為北元。元順帝雖然放棄了北京而回到蒙古,可是他的軍事力量並沒有受到太大的損失,還仍然保持著比較強大的軍事力量和完整的政治機構。他並不認為自己統治的王朝已經結束了,他經常派兵來攻打北京,要收復失地。所以在明朝初年,明朝和北元還有過幾次很激烈的戰爭。到了洪武八年(1375),北元的統帥擴廓帖木兒死了,蒙古對明朝的威脅才減輕了一些,但仍然沒有結束。這時北元和高麗還保持著密切的關係,高麗的國王還照樣是北元的女婿(每一個高麗國王都要娶蒙古貴族女子做妻子),在政治上仍然依附於北元。這種關係一直維持到洪武二十五年(1392)。這一年,高麗內部發生鬥爭,大將李成桂為了取王而代之,他依靠明朝的支持,在國內發動政變,推翻了舊的王朝,建立了一個新的朝代。從此,高麗臣服於明朝。同時,李成桂在求得明太祖的同意之後,把國名高麗改為朝鮮。此後一直叫朝鮮,不再稱高麗了。朝鮮國內的政治變革,反映了明朝和北元的鬥爭關係和勢力的消長。 總結上面所說的歷史情況,得到這樣的結論:經過二十年長期的戰爭,一方面是紅軍(包括東、西兩部分)和非紅軍(像方國珍、張士誠);另一方面是元朝軍隊,更重要的是各個地方的漢人地主武裝力量,在戰爭過程中這些漢人地主武裝大部分被消滅了。也由於二十年的長期戰爭,各地人口大大減少,土地大量荒廢。因此1368年明太祖建國之後,他就不能不採取一些措施,改變這種情況。一個以農業為主要生產手段的國家,農業生產得不到保證,他就不能維持下去。因此,在明朝初年採取了一系列的辦法: 第一,大量移民。例如移江浙的農民十四萬戶到了安徽鳳陽,遷山西的一部分人口到了河南、河北、安徽。移民的數量是很大的,一移就是幾萬家甚至十幾萬家。遷移的民戶到了新的地方之後,政府分配給他們土地。這些土地是從哪裡來的呢?就是一些在戰爭中被消滅的大地主的土地和無主荒地。此外,政府還給耕牛、種子、農具,並宣布新開墾的荒地幾年內不收租,鼓勵他們的生產積極性。 第二,解放匠戶。元朝有所謂匠戶制度。成吉思汗定下了這樣一種辦法:每打下一個城市之後,一般的壯丁都殺掉,但是有技術的工人,無論是銅匠、鐵匠或其他行業的工匠都保留下來。把每個大城市的技術工人都集合在一起為官府生產,這些人就稱為匠戶。這些匠戶幾乎沒有人身自由,世世代代為官府服役。明太祖把他們部分地解放了,給他們一些自由,鼓勵他們生產。匠戶數目很大,有幾十萬人。 第三,凡是戰爭期間,農民的子弟被強迫去當奴隸的,一律解放,給予自由。這樣,增加了農業生產的勞動力。 第四,廣泛地鼓勵農業生產。明太祖採取了很多措施:規定以各地農業收成的好壞作為考核地方官工作成績的重要標準之一,地方官每年要向中央報告當地人口增加多少,農作物的產量增加多少;大力鼓勵農民種植桑樹和棉花,規定每一戶的土地必須種多少棉花、多少桑樹和果樹。而且用法令規定:只要能夠種棉花的地方就必須種棉花,能夠種桑樹、果樹的地方就必須種桑樹、果樹。這樣,農民的副業收入增加了。關於朱元璋鼓勵種棉花的措施特別值得一提。在朱元璋以前,更具體地說,在1368年以前,我們的祖先穿的是什麼衣服呢?有錢的人夏天穿綢、穿緞,冬天穿皮的(北方)或者絲綿。老百姓穿的是什麼呢?穿的是麻布。有一本看相的書,叫作《麻衣相法》。當時棉花很少,中國自南北朝的時候就有棉花進口,但數量少。到宋朝時棉布依舊很珍貴。可是到了明太祖的時候,由於大力提倡種植棉花,以及當時出於種種原因,紡紗、織布的技術提高了,因而棉布大量增加。這樣,我們祖先穿的衣服就改變了,過去平民以穿麻衣為主,現在一般人都能穿上棉布衣服了。並且形成了幾個產棉區和松江等出產棉布的中心。也是在這個時期,棉花種子從中國傳入了朝鮮。結果在不太長的時間內,朝鮮人也穿上了棉布衣服。 在農業生產發展、農業經濟恢復的基礎上,朱元璋採取了支持商業的方針。在南京和其他一些地方,都專門為商人蓋了房子,當時叫作「塌房」,以便他們進行商業活動。 所以,經過1348—1368年二十年的長期戰爭,由於戰爭延續的時間長,涉及的區域廣,戰爭的情況又極為殘酷,使得社會上死亡人口很多,荒蕪了很多土地。但是,經過洪武時期二十多年的努力,社會生產逐漸恢復並發展了,經濟繁榮了。 那麼,最後,問題歸結到什麼地方呢?朱元璋的政權依靠誰呢? 上面說過,元朝的大地主在戰爭中基本上被消滅了,在這種情況下,土地關係發生了重大的變化:第一種情況,過去土地比較集中,一個大地主占有很多土地,擁有很多莊園。現在這些大地主被消滅了,他們的土地被分配給了無地、少地的農民,或者是新來的移民。這樣,一家一戶幾畝地,土地分散了,這是基本的情況。土地分散的後果是什麼呢?在政治上是階級矛盾的緩和。原來那些人口密度很高的地區(江蘇、浙江一帶),現在一部分地主被消滅了,一部分人口遷徙出去,留下來的農民有了部分土地,有了一些生產資料,這樣,階級關係就比過去緩和了。第二種情況與此相反,就是那些沒有被消滅的地主,像李善長、馮國用、劉基、宋濂這些人,他們原來的土地不但保留了下來,而且有了發展。他們大都成為明朝的開國功臣,做了大官。第三種情況,出現了新的地主階級。像朱元璋回家招兵時,跟他出來的二十四個人後來都成了他的大將、開國功臣,朱元璋給他們封公、封侯。這些人在政治上有了地位,經濟地位也跟著提高了。明朝初年分配土地後,他們都成了新的地主階級。 情況這麼複雜,那麼,整體來說,農民的土地問題解決了沒有呢?沒有解決。封建剝削還是存在,農民還是要向地主交租,還是受地主階級的壓迫,在某些地方甚至還有所加強。明太祖是紅軍出身,是反對地主階級的,現在他自己成了全國最大的地主。因此,就發生了前面提到的那種情況:明太祖建國之後,農民的反抗鬥爭就隨之開始,一直到明朝滅亡。什麼原因呢?因為階級關係沒有改變,土地問題沒有解決。但是由於元末大地主階級的土地分散的結果,使得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某些地區的階級鬥爭有所緩和。在這個基礎上才有可能出現以後的鄭和下西洋的事情。 上面所說的,牽涉到最近史學界討論的一個問題,就是農民起義能不能建立農民政權的問題。這個問題有不少爭論,涉及所謂皇權主義問題。中國的農民有沒有皇權主義思想?有的人說有,有的人說沒有。我們現在從朱元璋這個具體的人,以及當時的具體歷史事實來研究這個問題。我想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歷史上任何農民戰爭最後必須建立一種政權。政權有大有小,有的農民起義領袖自稱為將軍,因為他只知道將軍是最大的;有的自稱為「三老」;有的稱王;有的稱皇帝。他們能不能採取別的稱號呢?能不能不利用這些當時實際存在的、為大家所熟悉的名稱,而採取跟當時歷史實際沒有關係的名稱呢?或者說農民有沒有這種可能,就是他們在建立政權時,不採取他們所反對的政權形式,而另外創立一種跟原來的政權完全不同的政權形式呢?沒有!他們只能稱將軍,稱「三老」,稱王,稱帝,不可能稱幾百年、幾千年之後的蘇維埃共和國,不可能稱總統或者主席。 因此,在談到農民革命能不能建立政權的問題時,結論只能是: ①它必然要建立政權。沒有政權怎麼辦事?大大小小總要有一個機構;②它組織的政權跟當時現行的政權不可能完全相反,它只能運用它所熟悉的東西,而不能採取它所不知道的東西;③這個政權不可能是為農民服務的政權。因為它為了使自己能夠長期存在下去,所採取的辦法只可能是封建國家壓迫農民,而不可能有其他辦法。如果它要真正成為農民自己的政權,它就必須解決這樣的問題:推翻地主階級的統治,實行土地革命。但是這樣的思想認識,在長期的封建社會裡是不可能有的。任何國家的封建社會都沒有發生過。它只能對個別地主進行報復,你這個地主欺侮過我,殺了我的人,我現在也把你殺掉,把你的房子燒掉,把你的東西搶來。這些都是可能做到的。但是要把整個地主作為一個階級推翻,這在當時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反封建這種口號的提出,還是近代的事情。而且就是在今天世界各國,除了我們已經完成了這個任務之外,還有很多地區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印度也算是一個共和國,但是它不反封建,印度的地主階級照樣存在。我們不能以19世紀、20世紀才出現的思想去要求封建社會的農民。而且從理論上說,農民政權要建立起來,而且要鞏固下去,它的收入從何而來?它的財政開支從何而來?那時沒有現代化的大工業,國家財政開支只能取之於農民。除此之外,別無出路。所以,它只能採取封建國家對農民壓迫的形式,而不可能有別的形式。因此,歷史上所有的農民革命沒有例外地在它取得政權之後,必然變質,他們從反對地主階級開始,結果是自己又變成了地主階級,新的地主階級代替舊的地主階級。這就是歷史上農民革命不斷興起的根本原因。 在土地比較分散的基礎上,尤其是在這樣一個空前的大國的情況下,朱元璋建立了一個高度中央集權的政權。關於政治機構問題,當時要完全改變明朝以前的政治機構,既不容許這樣做,也沒有必要這樣做。元朝的中央政權機構有中書省(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國務院),中書省的長官有左丞相、右丞相、平章、參知政事等。中書省下面有管具體事情的各部。為了統治全國,元朝政府把中書省分出一部分到地方上,代表中央管理地方工作,叫行中書省,簡稱行省。行省的職權很大,民政、財政、軍事一切都管。掌管監察的機關叫「御史台」,地方上有行御史台,簡稱「行台」。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生了權力分散的問題。所以後來元朝政府對地方的統治越來越弱。明朝初年(洪武元年到洪武十三年即1368—1380)繼承了元朝的這個制度,中央還設有中書省,地方上設立行中書省。這就是上面所說的,農民革命不能創造出新的東西來,它只能模仿和繼承已有的東西。 這種局面給朱元璋提出了一個問題,就是如何鞏固和加強自己的統治。明初政權逐漸產生了很多矛盾:第一,明朝的政權是地主階級的政權,但明初地主階級分為舊地主和新興地主兩派。朱元璋起兵於淮河流域,而劉基等則是參加了紅軍的江浙地主。兩個地主集團之間存在矛盾。當時有一首詩說:「城中高髻半淮人。」衣服穿得漂亮的、有錢的,多是兩淮流域的人。兩淮流域新興的地主階級、官僚貴族,其中絕大多數不但擁有廣大的莊園,而且有大量的奴隸、家丁。有些將軍還有假子。假子是朱元璋興起的辦法。他在起兵時把一些青年收作自己的兒子,像沐英、李文忠都是他的乾兒子,也是他手下最有名的將領。他在派一個將軍出去作戰時,往往同時派一個假子去監視。在這種作風的影響下,他下面的許多將軍也有很多假子,他們擁有武裝力量,有土地,有很多奴隸。這樣,就形成許許多多小的軍事力量。他們往往不遵守政府的規定,違法亂紀。明太祖要把這些勞動力放在國家的控制下,他們卻要放在自己的莊園裡。第二,兩淮流域新興的地主集團和國家,即和朱元璋的統治之間的矛盾。這兩次矛盾從1379年到1381年逐步展開。兩淮流域地主集團的代表人物胡惟庸在這個鬥爭中被殺了。第三,胡惟庸和朱元璋之間的矛盾,這是君權和相權之間的矛盾。皇帝應該管什麼事,宰相應該管什麼事,歷史上沒有明文規定過。在設置中書省的情況下,許多事情都由中書省掌握,中書省認為這件事情有必要請示皇帝就請示,認為沒有必要請示的,就自己辦了。胡惟庸這個人有野心,也很有才能,他在中書省多年,排斥了一些入,也提拔了一些人,造成他在中書省的強固地位。有許多事情他自己辦了,明太祖根本不知道。事後明太祖發現了就很生氣。這樣,矛盾就發生了,而且日益尖銳。洪武十三年(1380),這三個方面的矛盾終於全面爆發。按照明朝的規定,軍隊指揮權掌握在皇帝手中。這樣,明太祖在這次鬥爭中取得了勝利,他假借一個罪名把胡惟庸殺了,還牽連殺了不少人。 胡惟庸被殺以後,明太祖徹底改變了元朝以來的中書省、行中書省制度,取消了中書省。而且立了個法令,規定以後子子孫孫都不設宰相這個官。誰來辦事呢?把原來中書省下面的六個部(吏、戶、禮、兵、刑、工)的地位提高,來管理全國的事情,直接對他負責。結果他自己代替了過去的宰相,相權和君權合二為一,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在地方上取消了行中書省,把原來行中書省的職權分開,即民政、司法、軍事分別由三個機構管理:布政使司(主管官叫布政使)管民政、財政,按察使司(主管官叫按察使)管司法,都指揮使司(主管官叫都指揮使)管軍事。這三司都直接對皇帝負責。這種把一切權力都攬在皇帝個人手中的高度集權的狀況,是在明朝以前沒有過的。所以,封建專制主義經過一千幾百年的發展,到了朱元璋的時候,形成了一個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高度中央集權制的政治系統。這樣的政治制度跟當時的土地形態基本上是相適應的。過去土地很集中,皇帝權力的支柱是大地主。現在土地分散了,朱元璋依靠誰呢?依靠糧長。他收糧時,不是採取各地地方官收糧的辦法,而是採取糧長制。即某一個地方,誰的土地最多、納糧最多的,就讓他當糧長。每年收糧萬石的地區就派納糧最多的地主四人當糧長,由糧長負責這個地區的租糧的收運。政治制度的這種改變,適應了土地比較分散的情況,也保證了朱元璋的經濟收入。因此,他對糧長很重視,每年都把這些人召到南京去,親自接見,和他們談話。發現了其中某些有能力的人,就提拔他們。他的政權依靠什麼呢?就依靠這些人。他的統治基礎就在這裡。所以,明朝初年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一些官職的任用是來自糧長。除糧長外,各地還有很多富戶和耆民,朱元璋也經常把他們找來,發現有才能的,就任用他們為官。所以,他的政權是以中小地主作為支柱的。政治機構的這種發展變化,是與當時的土地形態、經濟關係相適應的。 可是,在這樣高度集權的情況下又出現了新問題:皇帝到底是一個人,不是機器,什麼事都要管,什麼報告都得看,國家這麼大,事情這麼多,他怎麼管得了呢?他只有每天看公文,變成文牘主義者。我曾給他做過統計,從1384年(洪武十七年)9月14日到21日,八天內他收的文件有一千六百六十六份,計三千三百九十一件事情。他平均每天要看兩百份文件,處理四百多件事情。這怎麼可能長久搞下去呢?非變成官僚主義者不可。因此就發生了這樣的矛盾:一方面,他非看文件不可,怕別人欺騙他;另一方面,愈看愈煩,特別是那些空泛的萬言書,更使他惱火。有一次,一個官員上了一份萬言書,他看了好幾千字,還沒有看出什麼問題,生了氣,就把這個官員找來打了一頓屁股。打完之後又叫人繼續念這個報告,念到最後五百字才提出一些問題,提出幾條建議,還不錯,這才知道打錯了人。第二天,他向那個官員承認錯誤,他說:不過你的文章不該寫這麼長,最多寫五百字就夠了,為什麼要寫一萬字呢?所以他就發起了一個反對文牘主義的運動,提出了一個寫文章的格式,要求簡單,講什麼事就寫什麼事,不要東扯西拉,從上古說到今天,沒完沒了。他希望通過這個辦法使自己能夠處理實際事務。結果還是不行。他一個人怎麼能管那麼多的事?以後他又另外想了個辦法,找了一些有文才、能辦事的五六品官到內閣來做機要秘書,幫他做事。為了勉勵這些人,就給他們一個稱號,叫作大學士。上面加上宮殿名稱,如武英殿、文淵閣、東閣、文華殿,等等。這時,內閣還只是宮殿的名稱,不是政治機構的名稱。因為這些人是在內廷里辦事,所以就叫「殿閣大學士」。後來,明成祖的時候,把這個辦法制度化了,國家大事都集中在內閣辦。內閣大學士在這裡辦事愈久,政治權力就愈大,官位就愈高,有的做到六部的尚書。這樣,內閣大學士雖然沒有過去丞相的名稱,但事實上等同於宰相。入閣就是拜相。內閣大學士中的第一名稱為首輔,就是第一個輔助皇帝的人。這時,內閣便正式成為政治機構了。 這個改變,在歷史上是個很大的改變。皇帝的權力高度集中,提高了六部的地位,以後又設立內閣。明朝一直繼承著這個制度,清朝也實行這個制度。所以,在政治制度上清朝繼承了明朝。 隨著經濟的發展變化,土地占有形態也發生了變化。明朝前期土地比較分散,經過幾十年,土地又慢慢集中了。到了明朝中葉,土地集中的情況已經很嚴重。到了萬曆年間,土地集中到這樣的程度,在張居正的信件里有一份材料,說一個姓郝的地主擁有土地七萬頃。明朝建國時的土地不過是八百五十萬頃,現在這一家的土地就等於建國時全國土地的百分之一。從明武宗(就是《游龍戲鳳》中的那個正德皇帝)之後,皇帝大搞皇莊,左占一塊地,右占一塊地。北京附近的皇莊就有很多。不僅是皇帝搞莊園,就是貴族也搞莊園。嘉靖的時候,封皇子到各地去做親王,有一個親王就有二萬頃土地。萬曆封福王到河南洛陽,準備給他四萬頃土地。這些土地是從哪裡來的呢?都是從老百姓手裡奪來的。把原來的自耕農變成了親王的佃戶。土地集中越來越嚴重,農民的生活越來越困難。凡是有皇莊的地方,不但皇莊內部的佃農要受管理皇莊的太監的統治,甚至周圍的老百姓也要受皇莊管事人員的壓迫和各種超經濟剝削。你要過橋就要交過橋稅,要擺渡就要交擺渡稅。京戲《打漁殺家》中有一個肖恩抗魚稅。明末有一個大地主錢謙益,做大官,文章寫得很好,卻是一個沒有骨頭的人,後來投降了清朝。他占有幾個湖,要湖邊的老百姓向他交稅。老百姓氣極了,就把他的房子燒了,他的一個收藏了很多古書的「絳雲樓」也被燒掉。所以《打漁殺家》這樣的事在歷史上是有根據的。 由於土地形態的變化,一方面使原來的政治機構不能適應,結果造成明朝政治上停滯的狀態。明朝後期有這麼兩個皇帝:一個是嘉靖皇帝(明世宗),另一個是萬曆皇帝(明神宗)。這兩朝有共同點:明世宗做了很多年皇帝,但是他經常在宮廷里,不跟大臣們見面。萬曆皇帝也是如此。鬧得有一個時期,六部很多長官辭了職,沒人管事,他也不管,使朝廷很多問題不能解決。另一方面,由於土地高度集中,也促使農民起義以更大的規模開展起來,最後形成以李自成、張獻忠為首的全國規模的大起義。 二、明太祖為什麼建都南京? 明太祖之所以建都南京,主要是因為江蘇、浙江、安徽這些地方比過去繁榮,是經濟發達的地區,是糧食和棉花的產區。他建立了中央政權以後,有很多官員和軍隊,這些人吃什麼呢?這就不能不依靠東南地區的糧食來養活了。建都別的地方行不行?不行。以往的朝代建都洛陽、開封、西安,但這些地方交通不方便,糧食也供應不了。出於經濟上的原因,他決定建都南京。可是這樣又產生了另外一個問題:軍事上的問題怎麼解決?元順帝雖然跑掉了,但是他的軍事實力並沒有受到嚴重損失,他還保存著相當多的軍隊,並且時時刻刻在想辦法反攻。因此,加強北邊的防禦,防止蒙古的反攻是非常必要的。不這樣做,他的政權就不能鞏固。但是建都在南京,要在北方進行防禦戰爭就比較困難了。當然,北邊有一道萬里長城,可長城也要有人守才能發揮作用。因此,必須在北方駐重兵防守。可是把軍隊交給誰呢?交給將軍行不行?不行,他不放心。如果他把十多萬軍隊交給某個將軍,一旦這個將軍叛變,他就沒有辦法了。因此,他採取了分封政策,把自己的兒子封到沿邊地區。第四個兒子燕王朱棣封在北京;其餘的,寧王封在熱河,晉王封在山西,秦王封在陝西,遼王封在遼東,代王封在大同,肅王封在甘肅。這些都叫作塞王。每一個王府都配有軍隊。親王除了指揮自己的軍隊外,在接到皇帝的命令以後,還可以指揮當地的軍隊。在有軍事行動時,地方軍隊都要接受當地親王的指揮。這樣,就把每一個邊防地區的軍隊都直接控制在中央的指揮之下了。 明太祖一方面建都南京,這樣來解決糧食和衣著問題;另一方面派自己的兒子到沿邊地區去鎮守,防止蒙古族南下;而且每年派親信將領到北京來練兵,視察各個地方的軍事情況,指揮軍隊,過一兩年回去,然後又派人來,這樣來鞏固北方的邊防。他自己認為這個辦法是比較穩妥的。但是在他死後,情況發生了變化。他的大兒子早死了。孫子建文帝繼位。當時他的第四個兒子燕王在北京,軍事力量很強大,結果就發生了皇室內部的鬥爭。建文帝依靠的是一些知識分子,這些人認為親王的軍權太大,中央指揮不動,可能發生叛變,像漢朝時候的「七國之亂」一樣。因此他們勸建文帝削藩,削減親王的權力,把違法亂紀的親王關起來或者殺掉。這樣就引起了各個藩王的恐慌,最後燕王起兵打到南京。南京政權內部發生了變化,有的將軍和親王投降了燕王,建文帝自殺。(關於建文帝的問題,我們以後還可以講講。)建文帝被推翻以後,燕王在南京做了皇帝,就是明成祖。可是北方的軍事指揮權交給誰呢?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明成祖決定把都城遷到北京。 我們講了明太祖建國的問題。圍繞這個問題,對當前正在爭論的一些問題提出了一些看法。現在就農民起義、農民戰爭到底能不能建立自己的政權的問題進一步提供一些意見。 第一個問題,農民戰爭、農民起義到底能不能建立政權呢?答覆是肯定的。既然農民戰爭是要推翻舊的政權,那必然要建立一個新的政權。這個政權有大有小,有地區性,名稱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但是,這個政權是不是農民自己的政權呢?是不是跟封建地主階級的政權相對立的政權呢?從所有歷史上的農民戰爭來看,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農民戰爭在建立政權以前,它要摧毀、衝擊或者削弱舊的地主階級的政權;但是,等到它自己建立了政權之後,它不可能不根據舊的地主階級政權的樣子來辦事,它不可能離開當時為人們所熟悉的、行之多年的一套政治機構。要知道,摧毀舊的國家機器這樣的理論,在《共產黨宣言》里還沒有提到,是在巴黎公社之後才總結出來的。無產階級革命必須打碎舊的國家機器,建立新的國家機器,是只有在有了科學的共產主義理論,有了巴黎公社的經驗之後才能得出的結論。既然是這樣,中國歷史上的農民戰爭怎麼可能先知先覺,在還沒有巴黎公社的經驗的情況下,就能摧毀舊的國家政權,建立起農民自己的政權呢?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農民戰爭取得勝利之後,它所建立的政權必然變質。這也是一個歷史規律,無論對誰都是一樣的。漢高祖劉邦還不是變質了?!朱元璋還不是變質了?!明朝末年,李自成打到北京做了皇帝,他還不是變質了?!李自成在進入北京以前,能取得廣大農民支持的原因之一,就是過去明朝政府收租很重,人民負擔很重,他現在不收租了,叫作「迎闖王,不納糧」,以不納糧為號召。可是能不能持久呢?老百姓都不交糧了,他的軍隊吃什麼?他的政權的經濟基礎、財政基礎放到哪裡?他難道能夠喝空氣過日子?不行,維持不下去。因此,他進北京後沒有待多久就失敗了。即使當時清軍不入關,他的政權也不能延續多長時間,也不能鞏固。因為他沒有生產做基礎,沒有經濟基礎。農民種地不納糧了,對農民來說很好;可是那時候沒有大工業,一旦農民不納糧,不但他的軍隊沒有吃的,就連政府的經費也沒有來源了。這樣,那個政權是不能維持下去的。它要維持下去,也非採取明朝的辦法不可,那就是向農民收租。 第二個問題,中國歷史上的農民戰爭有沒有皇權主義。有不少人說俄國的農民有皇權主義,中國的農民沒有,好像中國的農民是另一種農民。中國的農民沒有皇權主義,那麼他們有什麼主義呢?任何一次農民戰爭,它要建立一個政權不可能不根據現存的政權來辦事,它不能離開現實。農民起義的領袖們只能夠把當時為他們所熟悉、所理解的政權形式作為自己的政權形式。可是有些人硬要把中國的農民戰爭區別於其他國家的農民戰爭。當然,這個國家和那個國家的農民戰爭是有很多不同之處的。但是,從皇權主義這一點來說,不能不是相同的。理由是它們不能夠離開現實政治。當時的農民除了他們所熟悉的政權形式之外,不可能創造出當時還不可能有的政權形式來。不只是農民戰爭如此,連舊時代的一些神話、傳說也是如此。大家都熟悉的《西遊記》,孫悟空大鬧天宮,天上的組織形式、玉皇大帝的那一套機構還不是反映了人間的機構。龍宮中龍王老爺的機構同樣不能離開當時的現實,這些都是當時社會現實的反映。 第三個問題,對明太祖這個歷史人物的評價問題。明太祖這個人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是應該肯定還是應該否定?當然應該肯定。因為他做了好事,他結束了長達二十年的戰爭混亂局面,統一了中國。統一這件事,在歷史上是了不起的事情。而明太祖的統一中國,在歷史上還有另一種性質和意義。當時以北京和大同為中心,包括河北、山西及內蒙古一部分的地區,從唐末以來叫「燕雲十六州」。從唐玄宗天寶末年,具體地說,從755年起,這個地區發生了「安史之亂」。以後雖然用很大的力量把這個戰爭結束了,但這個地區還是分裂了、少數民族化了。五代十國的時候,這個地區被一個賣國的奴才皇帝石敬瑭割讓給了遼。從此,北京就成為遼的「南」京。在遼和北宋對立的時期,北宋從宋太祖起一直到宋神宗,曾經多少次想收復這個地方,幾次出動軍隊,結果都失敗了,沒有能夠統一。北宋末年,金滅掉遼,並繼而推翻北宋政權,這樣,便出現了金和南宋對峙的局面。後來元朝統一了。這時,不但是燕雲十六州少數民族化,而且是整個國家都在蒙古族的統治之下。明太祖通過二十年的大規模的農民戰爭,把歷史上長期沒有解決的問題解決了,即把從755年起,一直到1368年長期在少數民族統治或者影響之下的北方廣大地區統一了。過去多少世代沒有能夠完成的任務,到明太祖完成了,這是一個很大的歷史功績。所以,從那個時候起,北京一直是中國的政治中心。在這樣的基礎上,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有條件建都北京。 另外,朱元璋統一中國之後,採取了許多鼓勵生產的措施。因而,三十多年以後,人口慢慢增加了,開墾的土地面積也慢慢擴大了。到他晚年的時候,全國已開墾的土地有八百多萬頃,合八億多畝。今天我們的耕地是多少呢?大概是十六億畝,也就是說,明太祖時期的耕地相當於我們現在的一半。人口增加了,耕地擴大了,生產發展了,人民生活也比過去好了,這應該說他做了好事,在歷史上起了進步作用。 還有一點,他建立了一個高度的封建中央集權的國家。這樣一種政治制度,明清兩代基本上沒有什麼改變。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明太祖在歷史上是一個有地位的、了不起的人物,是應該肯定的。 反過來說,這個人是不是一切都好呢?不是的,他有很多缺點,做了不少壞事。不要說別的,我們就舉這樣一條:他定了一些制度,寫成一本書叫《皇明祖訓》。定製度是可以的,可是有一點,他不許他的後代改變。這個做法就有了問題,時代變了,情況不同了,可是老辦法不許改變,用老辦法適應新形勢。這樣,就影響了以後幾百年的發展,把後代的手腳都捆住了。蔣介石有一句話,叫作「以不變應萬變」。明太祖就是這樣,以不變應萬變。這是一種唯心主義的辦法,很不合理。以後在政治上、經濟上往往不能不改變,可是又不敢改變。原因何在?就是被這個東西捆住了。他定了這樣的制度:把他的兒子封為親王,封在那個地方以後,國家給這個親王多少畝土地,每年給多少石糧食。這個制度定下來以後,過了一百多年,中央政府就不能負擔了。像河南省徵收來的糧食,全部給明太祖封在河南的子孫都不夠,成為當時最大的一個負擔。到了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孫有十幾萬人,這些人一不能做官,二不能種地,三不能搞手工業,四不許做生意,只能坐在家裡吃飯,而且要吃好飯。這樣,國家就養不起了。當然,他在其他方面的缺點還很多,我們今天不做全面的評論。 明初的恐怖政治 洪武二十八年(1395)正式頒布《皇明祖訓》。這一年,朱元璋已經是六十八歲的衰翁了。 在這一年之前,桀驁不馴的元功宿將殺光了,主意多端的文臣殺絕了,不順眼的地主巨室殺得差不多了,連光會掉書袋子搬弄文字的文人也大殺特殺,殺得無人敢說話,甚至出一口大氣了。殺,殺,殺!殺了一輩子兩手都塗滿了鮮血的白頭劊子手,躊躇滿志,以為從此可以高枕無憂,皇基永固,子子孫孫吃碗現成飯,不必再操心了。這年五月,特別下一道手令說:「朕自起兵至今四十餘年,親理天下庶務,人情善惡真偽,無不涉歷,其中奸頑刁詐之徒,情犯深重,灼然無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然此特權時措置,頓挫奸頑,非守成之君所用長法。以後嗣君統理天下,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黥刺剕劓閹割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2) 其實明初的酷刑,黥刺剕劓閹割還算是平常的,最慘的是凌遲,凡是凌遲處死的罪人,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慢慢地折磨,硬要被殺的人受長時間的痛苦。(3)其次有刷洗,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鐵床上,澆開水,用鐵刷刷去皮肉。有梟令,用鐵鉤鉤住脊骨,橫掛在竿上。有稱竿,犯人縛在竿上,另一頭掛石頭對稱。有抽腸,也是掛在竿上,用鐵鉤鉤入谷門把腸子鉤出。有剝皮,貪官污吏的皮放在衙門公座上,讓新官看了發抖。此外,還有挑膝蓋、錫蛇游種種名目。(4)也有同一罪犯,加以墨面文身,挑筋去膝蓋剁指,並具五刑的。(5)據說在上朝時,老皇帝的脾氣好壞很容易看出來,要是這一天他的玉帶高高地貼在胸前,大概脾氣好,殺人不會多;要是撳玉帶到肚皮底下,便是暴風雨來了,滿朝廷的官員都嚇得臉無人色,個個發抖,准有大批人應這劫數。(6)這些朝官,照規矩每天得上朝,天不亮起身梳洗穿戴,在出門以前,和妻子訣別,吩咐後事,要是居然活著回家,便大小互相慶賀,算是又多活一天了。(7) 四十年中,據朱元璋自己的著作,《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的統計,所列凌遲梟示種誅有幾千案,棄市(殺頭)以下有一萬多案。《三編》所定算是最寬容的了。「進士監生三百六十四人,愈見奸貪,終不從命三犯四犯而至殺身者三人,三犯而誹謗殺身者又三人,奸容戴斬、絞、徒流罪在職者三十人,一犯戴死罪徒流罪辦事者三百二十八人。」(8)有御史戴死罪,戴著腳鐐,坐堂審案的,有挨了八十棍回衙門做官的。其中最大的案件有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前兩案株連被殺的有四萬人,後兩案合計有七八萬人。(9)所殺的人,從開國元勛到列儒裨將,從部院大臣、諸司官吏到州縣胥役、進士監生、經生儒士、富人地主、僧道屠沽,以至親侄兒、親外甥,無人不殺,無人不可殺,一個個地殺,一家家地殺,有罪的殺,無罪的也殺,「大戮官民不分臧否」(10)。早在洪武七年,便有人向他控訴,說是殺得太多了,「才能之士,數年來倖存者,百無一二」(11)。到洪武九年,單是官吏犯笞以上罪,謫戍到鳳陽屯田的便有一萬多人。(12)十八年(1385)九月蕭安石子孫符上也自己承認:「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列布華夷,豈期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既久,具系奸貪?朕乃明以憲章,而刑責有不可恕。以至內外官僚,守職維艱,善能終是者寡,身家誅戮者多。」(13)郭桓案發後,他又說:「其貪婪之徒,聞桓之奸,如水之趨下。半年間弊若蜂起,殺身亡家者人不計其數。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足髡髮文身,罪之甚者歟?」(14) 政權的維持建立在流血屠殺、酷刑暴行的基礎上,這個時代,這種政治,確確實實是名副其實的恐怖政治。 胡惟庸案案發於洪武十三年(1380),藍玉案案發於洪武二十六年(1393),前後相隔十四年,主犯雖然有兩個,但其實是一個案子。 胡惟庸是初起兵占領和州時的帥府舊僚,和李善長同鄉,又結了親,因李善長的舉薦,逐漸發達,洪武三年(1370)拜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1373)七月拜右丞相。 中書省綜掌全國大政,丞相對一切庶務都有專決的權力,統率百官,只對皇帝負責。這制度對一個平庸的、唯唯諾諾、阿附取容「三旨相公」型的人物,或者對手是一個只願嬉遊逸樂、不理國事的皇帝,也許不會引起嚴重的衝突。或者一個性情謙和容忍,一個剛決果斷,柔剛互濟倒也不致壞事,但是胡惟庸幹練有為,有魄力,有野心,在中書省年頭久了,大權在手,威福隨心,兼之十年宰相,門下故舊僚友也隱隱結成一個龐大的力量,這個力量是以胡惟庸為核心的。拿慣了權的人,怎麼也不肯放下。朱元璋呢,赤手空拳建立的基業,苦戰了幾十年,拼上命得到的大權,平白被人分去了一大半,真是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想想又怎麼能甘心!困難的是皇帝和丞相的職權,從來不曾有過清楚的界限,理論上丞相是輔佐皇帝治理天下的,相權是皇權的代表,兩者是合二為一的,不應該有衝突。事實上假如一切庶政都由丞相處分,皇帝沒事做,只能簽字畫可,高拱無為。反之,如皇帝躬親庶務,大小事情一概過問,那麼,這個宰相除了伴食畫諾以外,又有什麼可做的?這兩個人性格相同,都剛愎,都固執,都喜歡獨裁,好攬權,誰都不肯相讓,許多年的爭執、摩擦,相權和皇權相對立。最後,衝突表面化了。朱元璋有軍隊,有特務,失敗的當然是文官。在胡惟庸以前,第一任丞相李善長小心怕事,徐達經常統兵在外,和朱元璋的衝突還不太嚴重。(劉基自己知道性子太剛,一定合作不了,堅決不干。)接著是汪廣洋,碰了幾次大釘子,末了還是賜死。中書官有權的如楊憲,也是被殺的。胡惟庸是任期最長,衝突最厲害的一個。被殺後,索性取消中書省,由皇帝兼行相權,皇權和相權合二為一。洪武二十八年(1395)手令:「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15)這裡所說的「事皆朝廷總之」的朝廷,指的便是他自己。胡惟庸被殺,在政治制度史上的意義是治權的變質,也就是從官僚和皇家共治的階段,轉變為官僚成奴才,皇帝獨裁的階段。 胡惟庸之死只是這件大屠殺案的一個引子,公布的罪狀是擅權枉法。以後朱元璋要殺不順眼的文武臣僚,便拿胡案做底子,隨時加進新罪狀,把它放大、發展,一放為私通日本,再放為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南倭北虜」是當時兩大敵人,通敵當然是謀反。三放又發展為串通李善長謀逆,最後成為藍玉謀逆案。罪狀愈多,牽連的罪人也更多,由甲連到乙,乙攀到丙,轉彎抹角像瓜蔓一樣四處伸出去,一網打盡,名為株連。被殺的都以家族做單位,殺一人也就是殺一家。坐胡案死的著名人物有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太師韓國公李善長,延安侯唐勝宗,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宣德侯金朝興,靖寧侯葉升,中國公鄧鎮,濟寧侯顧敬,臨江侯陳鏞,營陽侯楊璟,淮安侯華中和高級軍官毛驤、季伯畏、丁玉,和宋濂的孫子宋慎。宋濂也被牽連,貶死茂州。坐藍黨死的除大將涼國公藍玉以外,有吏部尚書詹徽、侍郎傅友文、開國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普定侯陳桓、宣寧侯曹泰、會寧侯張溫、懷遠侯曹興、西涼侯濮興、東平侯韓勛、全寧侯孫恪、瀋陽侯察罕、徽先伯桑敬和都督黃輅、湯泉等。胡案有《昭示奸黨錄》,藍案有《逆臣錄》,把口供和判案都詳細記錄公布。讓全國人都知道這些「奸黨」的「罪狀」。(16)被殺公侯中,東莞伯何榮是何真的兒子,何真死於洪武二十一年(1388),被帳下舊校捏告生前黨胡惟庸,勒索兩千兩銀子,何家子弟到御前分析,朱元璋大怒說:「我的法,這廝把做買賣!」把舊校綁來處死。到二十三年(1390)何榮弟崇祖回廣東時:「兄把袂連聲:弟弟,今居官禍福頃刻,汝歸難料再會日。到家達知伯叔兄弟,勿犯違法事,保護祖宗,是所願望!」 可是,逃過了胡黨,還是逃不過藍黨,何家是嶺南大族,何真在元明之際保障過一方秩序,威望極高,如何放得過?據何崇祖自述: 洪武二十六年(1393),族誅涼國公藍玉,扳指公侯文武家名藍黨,無有分別,自京及天下,赤族不知幾萬戶。長兄四兄宏維暨老幼咸喪。三月二十日夜雞鳴時,家人彭康壽叩門,吾床中聞知禍事,出問故,云:「昨晚申時,內官數員滯官軍到衙,城門皆閉。是晚有公差出城,私言今夜抄提員頭山何族,因此奔回。」……軍來甚眾,吾忙呼妻封氏各自逃生。 崇祖一房從此山居島宿,潛形匿跡,直到洪武三十一年(1398)新帝登基大赦,才敢回家安居。(17) 李善長死時已經七十七歲了,帥府元僚,開國首相,替主子辦了三十九年事,兒子做駙馬,本身封國公,富極貴極,到末了卻落得全家誅戮。一年後,有人替他上疏喊冤說: 善長與陛下同心,出萬死以取天下,勛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親戚拜官,人臣之分極矣。藉今欲自圖不軌,尚未可知。而今謂其欲佐胡惟庸者,則大謬不然。人情愛其子,必甚於兄弟之子(善長弟存義子佑是胡惟庸的從女婿),安享萬全之富貴者,必不僥倖萬一之富貴。善長與惟庸,猶子之親耳,於陛下則親子女也。使善長佐惟庸成,不過勛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納妃而已矣,寧復有加於今日?且善長豈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限,莫不身為齏粉,覆宗絕祀,能保首領者幾何人哉!善長鬍乃身見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為此者,必有深仇激變,大不得已,父子之間,或至相挾以求脫禍。今善長之子祺,備陛下骨肉親,無纖芥嫌,何苦而忽為此?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殺之以應天象,則尤不可。臣恐天下聞之,謂功如善長且如此,四方因之解體也。今善長已死!言之無益,所願陛下做戒將來耳。 說得句句有理,字字有理,朱元璋無話可駁,也就算了。(18) 二案以外,開國功臣被殺的,還有謀殺小明王的兇手德慶侯廖永忠,洪武八年(1375)以僭用龍鳳不法等事賜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於十三年(1380)被鞭死。臨川侯胡美於十七年(1384)犯禁伏誅。江夏侯周德興於二十五年(1392)以帷薄不修、曖昧的罪狀被殺。二十七年(1394),殺定遠侯王弼、永平侯謝成、潁國公傅友德,二十八年(1395)殺宋國公馮勝。周德興是朱元璋兒時放牛的夥伴,傅友德、馮勝功最高,突然被殺,根本不說有什麼罪過,正合古人所說的「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話。(19) 不但列將以次誅夷,甚至替他堅守南昌七十五日,力拒陳友諒,取得鄱陽湖大捷,奠定王業的功臣,義子親侄朱文正也以「親近儒生,胸懷怨望」被鞭死。(20)義子親甥李文忠,十幾歲便在軍中南征北伐,立下大功,也因為左右多儒生,禮賢下士,有政治野心被毒死。(21)劉基是幕府智囊,運謀決策,不只有定天下的大功,而且是奠定帝國規模的主要人物,因為主意多,看得准,看得遠,所以被猜忌最深,洪武元年(1368)便被休致回家(22),又怕隔得太遠會出事,硬拉回南京,終於被毒死。(23)徐達為開國功臣第一,小心謹慎,也逃不過。洪武十八年(1385)病了,生背疽,據說這病最忌吃蒸鵝,病重時皇帝卻特賜蒸鵝,沒辦法,流著眼淚當著使臣的面吃,不多日就死了。(24)這兩個元功的特別被注意,被防閒,滿朝文武全知道,給事中陳汶輝曾經上疏公開指出:「今勛舊耆德,咸思辭祿去位,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謗,視蕭何、韓信其危疑相去幾何哉!」(25) 武臣之外,文官被殺的也著實不少。有記載可考的有宋思顏、夏煜、高見賢、凌說、孔克仁,這幾人都是初起事時的幕府僚屬,宋思顏在幕府里的地位僅次於李善長。夏煜是詩人,和高見賢、楊憲、凌說一夥,專替朱元璋「伺察摶攀」,盡鷹犬的任務,告密栽贓,什麼事都干,到末了也被人告密,先後送了命。(26)朝官中有禮部侍郎朱同、張衡,戶部尚書趙勉,吏部尚書余,工部尚書薛祥、秦逵,刑部尚書李質、開濟,戶部尚書茹太素,春官王本,祭酒許存仁,左都御史楊靖,大理寺卿李仕魯,少卿陳汶輝,御史王朴、紀善、白信蹈等。(27)外官有蘇州知府魏觀,濟寧知府方克勤,番禺知縣道同,訓導葉伯巨,晉王府左相陶凱等。(28)茹太素是個剛性人,愛說老實話,幾次因為話不投機被廷杖、降官,甚至鐐足治事。一天,在便殿賜宴,朱元璋賜詩,說:「金杯同汝飲,不刃不相饒。」太素磕了頭,續韻吟道:「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元璋聽了倒也很感動。不多時還是被殺。李仕魯是朱熹學派的學者,勸皇帝不要太尊崇和尚道士,想學韓文公闢佛,來發揚朱學。料想著朱熹和皇帝是本家,這著棋准下得不錯,不料皇帝竟不買朱夫子的賬,全不理會,仕魯急了,鬧起迂脾氣,當面交還朝笏,要告休回家。朱元璋大怒,叫武士把他摜死在階下。陶凱是御用文人,一時詔令封冊歌頌碑誌多出其手,做過禮部尚書,制定軍禮和科舉制度,只為了起一個別號叫「耐久道人」,犯了忌諱被殺。員外郎張來碩諫只取已許配的少女做官人,說「於理未當」,被碎肉而死,參議李飲冰被割乳而死。(29)葉伯巨在洪武九年(1376)以星變上書,論用刑太苛說: 臣觀歷代開國之君,未有不以仁德結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國祚長短,悉由於此……議者曰,宋、元中葉,專事姑息,賞罰無章,以致亡滅。主上痛懲其弊,故制不宥之刑,權神變之法,使人知懼而莫測其端也。臣又以為不然。開基之主,垂範百世,一動一靜,必使子孫有所持守,況刑者,民之司命,可不慎歟!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用此五刑,既無假貸,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際,多裁自聖衷,遂使治獄之吏,務趨求意旨,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獄之平,豈易得哉!近者特旨,雜犯死罪,免死充軍,又刪定舊律諸則,減宥有差矣。然未聞有戒飭治獄者,務從平恕之條,是以法司猶循故例,雖聞寬宥之名,未見寬宥之實。所謂實者,誠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疑惟輕之意,而後好生之德洽於民心,此非可以淺淺期也。何以明其然也?古之為士者以登仕為榮,以罷職為辱,今之為士者以溷跡無聞為福,以受玷不錄為幸,以屯田工役為必獲之罪,以鞭笞捶楚為尋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網羅捃摭,務無餘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師,而除官多以貌選,所學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學。洎乎居官,一有差跌,苟免誅戮,則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為常,不少顧惜。此豈陛下所樂為哉!誠欲人之懼而不敢犯也。竊見數年以來,誅殺亦可謂不少矣,而犯者相踵,良由激勸不明,善惡無別,議賢議能之法既廢,人不自勵而為善者怠也。有人於此,廉如夷、齊,智如良、平,少戾於法,上將錄長棄短而用之乎?將舍其所長苛其所短而置之法乎?苟取其長而舍其短,則中庸之材爭自奮於廉智;倘苛其短而棄其長,則為善之人皆曰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廷不少貸之,吾屬何所容其身乎?致使朝不謀夕,棄其廉恥,或自掊克,以備屯田工役之資者,率皆是也。若是非用刑之煩者乎!漢嘗徙大族于山陵矣,未聞實之以罪人也,今鳳陽皇陵所在,龍興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聲,充斥園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廟意也。 朱元璋看了氣極,連聲音都發抖了,連聲說這小子敢如此!快逮來!我要親手射死他。隔了些日子,中書省官趁他高興的時候,奏請把葉伯巨下刑部獄,不久死在獄中。(30) 照規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縣都得派上計吏到戶部,核算錢糧軍需等賬目,數目瑣碎畸零,必須府合省,省合部,一層層上去,一直到部里審核報銷,才算手續完備。錢穀數字有分毫升合不符合,整個報銷冊便被駁回,得重新填造。布政使司離京師遠的六七千里,近的也是三四千里,冊子重造不打緊,要有衙門的印才算合法,為了蓋這枚印,來回時間就得一年半載。為了免得部里挑剔,減除來回奔走的麻煩,上計吏照例都帶有預先備好的空印文書,遇有部駁,隨時填用。到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忽然發覺這事,以為一定有弊病,大發雷霆,下令地方各衙門的長官主印者一律處死,佐貳官杖一百充軍邊地。其實上計吏所預備的空印文是騎縫印,不能作為別用,也不一定用得著,全國各衙門都明白這道理,連戶部官員也是照例默認的,算是一條不成文的法律。可是案發後,朝廷上誰也不敢說明詳情,有一個不怕死的老百姓,拼著命上書把這事解釋明白,也不中用,還是把地方長吏一殺而空。當時最有名的好官濟寧知府方克務(建文朝大臣方孝孺的父親)也死在該案中。上書人也被罰充軍。(31) 郭桓是戶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有人告發北平二司官吏和郭桓通同舞弊,從六部左右侍郎以下都處死刑,追贓七百萬,供詞牽連各直省官吏,死的又是幾萬人。追贓又牽連全國各地,中產之家差不多全被這案子搞得傾家蕩產,家破人亡。這案子驚動了整個社會,也大傷了中產階級和中下級官僚的心,大家都指斥攻擊告發此案的御史和審判官,議論沸騰,情勢嚴重,朱元璋一看不對,趕緊下手詔條列郭桓等罪狀說: 戶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糧,合上倉四百五十萬石,其郭桓等止收六十萬石上倉,鈔八十萬錠入庫,以當時折算,可抵二百萬石,余有一百九十萬石未曾上倉。其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鈔五十萬貫,致使府州縣官黃文等通同刁頑入吏邊源等作弊,各分入己。 其所盜倉糧,以軍衛言之,三年所積賣空。前者榜上若欲盡寫,恐民不信,但略寫七百萬耳。若將其餘倉分並十二布政司通同盜賣見在倉糧,及接受浙西等府鈔五十萬張賣米一百九十萬不上倉,通算諸色課程魚鹽等項,及通同承運庫官范朝宗偷盜金銀,廣惠庫富張裕妄支鈔六百萬張,除盜庫見在金銀寶鈔不算外,其賣在倉稅糧及未上倉該收稅糧及魚鹽諸色等項,共折米算,所廢者二千四百餘萬(石)精糧。 其應天等五府州縣數十萬沒官田地夏秋稅糧,官吏張欽等通同作弊,並無一粒上倉,與同戶部官郭桓等盡行分授。 意思是追贓七百萬還是聖恩寬容,認真算起來該有兩千四百萬。這幾萬人死得絕不委屈。話雖如此說,到底覺得有些不妥,只好借審刑官的頭來平眾怒,把原審官殺了一批,再三申說,求人民的諒解。(32)一年後,他又特別指出:「自開國以來,唯兩浙、江西、兩廣、福建所設有司官,未嘗任滿一人,往往未及終考,自不免於贓貪。」(33)可見殺這些貪官污吏是不錯的,是千該萬該的。不過,倒過來說,殺了二十年的貪官污吏,而貪官污吏還是那麼多,沿海比較富饒區域的地方官,二十年來甚至沒有一個能夠做滿任期,都在中途犯了贓貪而得罪,由此可見,專制獨裁的統治,官僚政治和貪污根本分不開,單用嚴刑重罰、恐怖屠殺去根絕貪污,是不可能有什麼效果的。 在鞭笞、苦工、剝皮、抽筋,以至抄家滅族的威脅空氣中,凡是做官的,不論大官小官,近臣遠官,隨時隨地都會有不測之禍,人人在提心弔膽,戰戰兢兢過日子。這日子過得太緊張了,太可怕了,有的人實在受不了,只好辭官,回家當老百姓,不料又犯了皇帝的忌諱,說是不肯幫朝廷做事:「奸貪無福小人,故行誹謗,皆說朝廷官難做。」(34)大不敬,非殺不可。沒有做過官的儒士,怕極了,躲在鄉間不敢出來應考做官,他又下令地方官用種種方法逼他們出來,「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還立下一條法令,說是:「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35)貴溪儒士夏伯啟叔侄各剁去左手大指,立誓不做官,被拿赴京師面審,元璋氣呼呼發問:「昔世亂居何處?」回說:「紅寇亂時,避兵於福建、江西兩界間。」不料紅寇這名詞正刺著皇帝的痛處: 朕知伯啟心懷忿怒,將以為朕取天下非其道也。特謂伯啟曰:爾伯啟言紅寇亂時,意有他忿。今去指不為朕用,宜梟令籍沒其家,以絕狂愚夫做效之風。 特派法司押回原籍處決。(36)蘇州人才姚潤、王談被征不肯做官,也都被處死,全家籍沒。(37) 洪武朝朝臣倖免於屠殺的,只有幾個例子:一個是大將信國公湯和,原是朱元璋同村子人,一塊兒長大的看牛夥伴,比元璋大三歲,起兵以後,諸將地位和元璋不相上下的,都鬧彆扭,不聽使喚,只有湯和規規矩矩,小心聽話,服從命令。到晚年,徐達、李文忠已死多年,湯和宿將功高,明白老夥伴脾氣,心裡老大不願意,讓諸大將仍舊掌兵權,苦的是嘴裡說不出。他首先告老交出兵權,元璋大喜,立刻派官給他在鳳陽蓋府第,賞賜稠渥,特別優厚,算是僥倖老死在床上。(38)一個是外戚郭德成,郭寧妃的哥哥。一天他陪朱元璋在後苑喝酒,醉了趴在地上去冠磕頭謝恩,露出稀稀的幾根頭髮,元璋笑著說:「醉風漢,頭髮禿到這樣,可不是酒喝多了。」德成仰頭說:「這幾根還嫌多呢,剃光了才痛快。」元璋不作聲。德成酒醒,才知道闖了大禍,怕得要死,只好索性裝瘋,剃光了頭,穿了和尚衣,成天念佛。元璋信以為真,告訴寧妃說:「原以為你哥哥說笑話,如今真箇如此,真是瘋漢。」不再在意,黨案起後,德成居然漏網。(39)另一個是御史袁凱。有一次朱元璋要殺許多人,叫袁凱把案卷送給皇太子復訊,皇太子主張從寬。袁凱回報,元璋問:「我要殺人皇太子卻要寬減,你看誰對?」袁凱不好說話,只好回答:「陛下要殺是守法,東宮要赦免是慈心。」元璋大怒,以為袁凱兩頭討好,腳踏兩頭船,老滑頭,要不得。袁凱大懼,假裝瘋癲,元璋說瘋子不怕痛,叫人拿木鑽來刺他的皮膚,袁凱咬緊牙關,忍住不喊痛。回家後,自己拿鐵鏈鎖住脖子,蓬頭垢面,滿口瘋話,元璋還是不放心,派使者去召他做官,袁凱瞪眼對使者唱月兒高曲,爬在籬笆邊吃狗屎,使者回報果然瘋了,才不追究。這一次朱元璋卻受了騙,原來袁預先叫人用炒麵拌砂糖,捏成段段,散在籬笆下,趴著吃了,救了一條命,朱元璋哪裡會知道。(40) 吳人嚴德珉由御史升左僉都御史,因病辭官,犯了陳諱,被黥面充軍南丹(今廣西),遇赦放還,布衣徒步做老百姓,誰也不知道他曾做過官。到宣德時還很健朗,一天因事被御史所逮,跪在堂下,供說也曾在台勾當公事,頗曉三尺法度。御史問是何官,回說洪武中台長嚴德珉便是老夫。御史大驚謝罪,第二天去拜訪,卻早已挑著鋪蓋走了。有一個教授和他喝酒,見他臉上刺字,頭戴破帽,問老人家犯什麼罪過,德珉說了詳情,並說先時國法極嚴,做官的多半保不住腦袋。說時還北面拱手,嘴裡連說:「國恩!國恩!」(41) 元璋有一天出去私訪,到一破寺,裡邊沒有一個人,牆上畫一布袋和尚,有詩一首:「大千世界浩茫茫,收拾都將一袋藏,畢竟有收還有放,放寬些子有何妨。」墨跡還新鮮,是剛畫剛寫的,趕緊使人去搜索,已經不見了。(42)這故事不一定是真實的,不過,所代表的當時人的情緒是真實的。 明初統治階級內部的鬥爭 朱元璋篡奪了元末農民戰爭的勝利果實做了皇帝,成為地主階級政治利益的代表。他當然是尊重、維護地主階級利益的。但是,事情並不如他所想望的那樣。大地主們也有兩面性,一面同樣尊重、維護他的統治;另一面,隨著農業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大地主們家裡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隱瞞土地面積、蔭庇漏籍人口等手段來與皇家統治集團爭奪土地和人力,直接影響到皇朝的財政、稅收和人力使用。「國家存在的經濟體現就是指稅。」(43)「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濟基礎。」(44)由於觸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們的強占、舞弊,皇朝的經濟基礎發生問題了,地主階級內部矛盾發展了、激化了,為了保障自己的經濟基礎,非對觸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擊不可。 朱元璋從渡江以後,就採取了許多保護地主階級利益的措施。例如龍鳳四年(1358)取金華,便選用金華七縣富民子弟充宿衛,名為御中軍。(45)這件事一方面表示對地主階級的尊重和信任;另一方面也是很重要的軍事措施,因為把地主們的子弟徵調為禁衛軍人,隨軍作戰,等於做質,就不必擔心這些地區地主的軍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1386)選取直隸應天諸府州縣富民子弟赴京補吏,凡一千四百六十人(46),也是同樣作用。對地主本身,洪武三年(1370)做的調查,以田稅多寡進行比較,浙西的大地主數量最多,以蘇州一府為例,每年納糧一百石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戶;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戶;一千石到兩千石的六戶;兩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兩戶,共五百五十四戶,每年納糧十五萬一百八十四石。(47)三十年(1397)又做了一次調查,除雲南、兩廣、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隸應天十八府州,地主們田在七頃以上的共一萬四千三百四十一戶。編了花名冊,把名冊藏在內府印綬監,按名冊以次召來,量才選用。(48)應該看到,田在七頃以上,在長江以南的確是大地主了,但在長江以北,就不一定是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了。 地主對封建統治集團和農民來說,也是有兩面性的。一面是他們擁護當前的統治,依靠皇朝的威力,保身立業。朱元璋說過:孟子曰:有恆產者有恆心。今郡縣富民,多有素行端潔,通達時務者。叫戶部保薦交租多的地主,任命為官員、糧長。(49)另一面他又指出:「富民多豪強,故元時此輩欺凌小民,武斷鄉曲,人受其害。」(50)以此,他對地主的政策也是兩面性的,雙管齊下。一是選用做官僚,加強自己的統治基礎;二是把他們遷到京師,繁榮首都,同時削弱了地主在各地方的力量。在科舉法未定以前,選用地主做官,叫作稅戶人才,有做知縣、知州、知府的,有做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51)例如浙江烏程大族嚴震直就以稅戶人才一直做到工部尚書,後來浦江有名的鄭義門的鄭沂竟從老百姓任命為禮部尚書。(52)又以地主為糧長,以為地方官都是外地人,不熟習本地情況,容易被黠胥宿豪蒙蔽,民受其害,不如用有聲望的地主來徵收地方賦稅,負責運到京師,可以減少弊病。(53)洪武四年(1371)九月,命戶部計算土田租稅,以納糧一萬石為一區,選占有大量土地納糧最多的地主為糧長,負責督收和運交稅糧。(54)如浙江布政司有人口一百四十八萬七千一百四十六戶,每年納糧九十三萬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設糧長一百三十四人。(55)糧長下設知數(會計)一人,斗級(管斗斛稱量的)二十人,運糧夫千人。(56)並規定對糧長的優待辦法,凡糧長犯雜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納鈔贖罪。(57)洪武三十年(1397)又命天下郡縣每區設正副糧長三名,編定次序,輪流應役,周而復始。(58)凡糧長按時運糧到京師的,元璋親自召見,談話合意的往往留下做官。(59)元璋把征糧和運糧的權力交給地主,以為這個辦法是「以良民治良民,必無侵漁之患」(60);免地方官「科擾之弊,於民甚便」(61)。他把地主也當作良民了。但是事實恰好相反,不少地主在做了糧長以後,在原來對農民剝削的基礎上,再加上了皇朝賦予的權力,如虎添翼,肆行額外剝削,農民的痛苦也就更深更重了。例如糧長邾阿乃起立名色,科擾民戶,收舡水腳米、斛面米、裝糧飯米、車腳錢、脫夫米、造冊錢、糧局知房錢、看米樣中米,等等。總共苛斂米三萬兩千石,鈔一萬一千一百貫。正米只該一萬石,邾阿乃個人剝削部分竟達米兩萬兩千石,鈔一萬一千一百貫。農民交納不起,就強迫以房屋准折,揭屋瓦,變賣牲口,以及衣服、緞匹、布帛、鍋灶、水車、農具,等等。(62)又如嘉定縣糧長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征糧附加到十八種。(63)農民吃夠了苦頭,無處控訴。(64)朱元璋也發覺糧長之弊,用嚴刑制裁。儘管殺了不少人,但糧長依然作惡,農民也依然被額外剝削,改不好,也改不了。(65) 除任用地主做官收糧以外,朱元璋還採用漢高祖徙天下豪富於關中的政策。洪武三年(1370)移江南民十四萬戶於鳳陽(這時鳳陽是中都),其中有不少是地主。洪武二十四年(1391)徙天下富戶五千三百戶於南京。(66)三十年(1397)又徙富民一萬四千三百餘戶於南京,稱為富戶。朱元璋告訴工部官員說:「從前漢高祖這樣做,我很不以為然。現在想通了,京師是全國根本,事有當然,確實不得不這樣做。」(67) 江南蘇、松、杭、嘉、湖一帶的地主被迫遷往鳳陽,離開了原來的鄉里田舍,還不許私自回去。這一措施對於當時東南地主階級是絕大的打擊。舊社會的地主階級離開了原來占有的土地,也就喪失了社會地位和政治地位。相對地,以朱元璋為首的新地主階級卻可以因此而加強對這一地區人民的控制。這些家地主從此以後,不敢公開回到原籍,便偽裝成乞丐,以逃荒為名,成群結隊,老幼男婦,散入江南諸州縣乞食,到家掃墓探親,第二年二三月間又回到鳳陽。年代久了,也就成為習慣。五六百年來鳳陽花鼓在東南一帶是婦孺皆知的民間歌舞。歌詞是: 家住廬州並鳳陽,鳳陽原是好地方, 自從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68) 地主們對做官、做糧長當然很高興,感激和支持這個維護本階級利益的政權。但是,地主階級貪婪的本性是永遠不能改變的,他們決不肯放棄任何一個可以增加占領土地和人力的機會,用盡一切手段逃避對皇朝應納的賦稅和徭役。例如兩浙地主所使用的方法,把自己的田產詭寄(假寫在)親鄰佃仆名下,叫作「鐵腳詭寄」,普遍成為風氣,鄉里欺騙州縣,州縣欺騙府,奸弊百出,叫作「通天詭寄」。(69)此外,還有灑派、拋荒、移丘換段等手段。朱元璋在處罰了這些地主以後,氣憤地指出: 民間灑派、拋荒、詭寄、移丘換段,這等都是奸頑豪富之家,將次沒福受用財賦田產,以自己科差灑派細民;境內本無積年荒田,此等豪猾買囑貪官污吏及造冊書算人等,其貪官污吏受豪猾土財,當科差之際,作包荒名色征納小戶,書算手受財,將田灑派,移丘換段,作詭寄名色,以此靠損小民。(70) 地主把自己的負擔通過舞弊手段轉嫁給「細民」「小戶」「小民」,也就是貧苦農民,結果是富的更富,窮的更窮了。(71)地主階級侵占了皇家統治集團應得的租稅和人力,貧苦農民加重了負擔。一方面皇朝田賦收入和徭役徵發都減少了,另一方面貧苦農民更加窮困飢餓,動搖和侵蝕了統治階級的經濟基礎。階級內部發生矛盾,鬥爭展開了,地主不再是良民,而是「奸頑豪富之家」,是「豪猾」了。 朱元璋鬥爭的對象是地主階級中違法的大地主。辦法有兩條,一條是用嚴刑重法消滅「奸頑豪富之家」,另一條是整理地籍和戶口。洪武時代大地主被消滅的情況,據明初人記載,如貝瓊說: 三吳巨姓享農之利而不親其勞,數年之中,既盈而覆,或死或徙,無一存者。(72) 方孝孺說: 時嚴通財黨與(胡惟庸黨案)之誅,犯者不問實不實,必死而覆其家……當是時,浙東、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傾其宗。(73) 吳寬說: 吳……皇明受命,致令一新,富民豪族,剗削殆盡。(74) 長州情況: (城)東……遭世多故,鄰之死徙者殆盡,荒落不可居。(75)洪武之世,鄉人多被謫徙,或死於刑,鄰里殆空。(76) 有的大地主為了避禍,或則「晦匿自全」(77),或則「悉散所積以免禍」(78),或則「出居於外以避之」(79),或則「攀附軍籍以免死」(80),但是這樣的人只占少數。浙東、西的「富民豪族,剗削殆盡」。統治階級內部的鬥爭是十分殘酷的。 另外,經過元末二十年的戰爭。各地田地簿籍多數喪失,保存下來的一部分,也因為戶口變換、土地轉移,實際的情況和簿籍不相符合。大部分田地沒有簿籍可查,大地主們便乘機隱匿田地,逃避皇朝賦役;有簿籍登載的田地,登記的面積和負擔又輕重不一,極不公平、不合理。朱元璋抓住這個中心問題,對大地主進行了長期的鬥爭。方法是普遍丈量田地和調查登記人口。 洪武元年(1368)正月派國子監生周鑄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量田畝,定其賦稅。(81)五年(1372)六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田畝。(82)十四年(1381)命全國郡縣編賦役黃冊。二十年(1387)命國子監生武淳等分行州縣,編制魚鱗圖冊。(83)前後一共用了二三十年的時間,才辦好這兩件事。 丈量田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到各州縣,隨其稅糧多少,定為幾區,每區設糧長,會集裡甲耆民,量度每塊田畝的方圓,做成簡圖,編次字號,登記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編類各圖成冊,以所繪的田畝形象像魚鱗,名為魚鱗圖冊。 人口普查的結果,編定了賦役黃冊,把戶口編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戶為一里,推丁糧多的地主十戶做里長,余百戶分為十甲。每甲十戶,設一甲首。每年以里長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後次序根據丁糧多少,每甲輪值一年。十甲在十年之內輪流為皇朝服義務勞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時間。在城市的里叫坊,近城的叫廂,農村的都叫作里。每里編為一冊,里中有鰥寡孤獨不能應役的,帶管於一百一十戶之外,名曰畸零。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糧增減重新編定服役的次序,因為冊面用黃紙,所以叫作黃冊。 魚鱗圖冊是確定地權(所有權)的根據,賦役黃冊是徵收賦役的根據。通過田地和戶口的普查,制定了這兩種簿籍,頒布了租稅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漏落的田地戶口被登記固定了,皇朝增加了物力和人力,穩定和鞏固了統治的經濟基礎,而且有力地打擊了一部分大地主,從他們手中奪回對一部分田地和戶口的控制,從而大大增強了皇家統治集團的地位和權力,更進一步走向高度的集中、專制。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國已墾田的數字為三百八十七萬四千七百四十六頃,僅僅隔了兩年,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全國已墾田數字就激增為八百五十萬七千六百二十三頃,增加了四百六十三萬兩千八百七十七頃。以增墾田地最多的一年,洪武七年(1374)增墾田地數目為九十二萬一千一百二十四頃來比較,兩年的時間增墾面積也不可能超過兩百萬頃,顯然,這個激增的數字除了實際增墾的以外,也包括從大地主手中奪回的漏落的田地,是田地普查的積極成果。由於在鬥爭中取得這樣巨大的勝利,朱元璋的政權比過去任何一個皇朝,都更加強大、集中、穩定、完備了。 對城鄉人民,經過全國規模的田地丈量,定了租稅,在冊上詳細記載田地的情況,以及原坂、平衍、下隰、沃瘠、沙滷的區別,並規定凡買置田地,必須到官府登記及過割稅糧,免掉貧民產去稅存的弊端,同時也保證了皇朝的財政收入。十年一次的勞役,使人民有輪流休息的機會。這些措施當然都是封建剝削,但比之統一以前的混亂情況,則確實減輕了一些人民的負擔,鼓舞了農民的生產情緒,對於社會生產力的推進,起了顯著的作用。 朱元璋雖然對一部分大地主進行了嚴酷的鬥爭,對廣大農民做了一些必要的讓步,一部分大地主被消滅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力量被削弱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增加了;但是這個政權畢竟是地主階級的政權,首先是為地主階級的利益服務的,即使對農民採取了一些讓步的措施,其目的還是為鞏固和強化整個地主階級的統治權。無論是查田定租,還是編戶定役,執行丈量的是地主,負責徵收運糧米的還是地主,當里長甲首的依然是地主,質正里中是非、詞訟,執行法官職權的「耆宿」也是地主;當然,在地方和朝廷做官的更非地主不可。從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統治,地主首先要照顧的是自己家族和親友的利益,是決不會關心小自耕農和佃農的死活的。由於憑藉職權的方便,剝削、舞弊都可以通過皇朝的統治權來進行,披上合法的外衣,農民的痛苦就越發無處申訴了。而且,只要是地主階級的子弟,就有機會、權利受到教育,通過稅戶人才、科舉、學校等途徑,成為官僚、紳士。官僚、紳士是享有合法的免役權的。洪武十年(1377)朱元璋告訴中書省官員:「食祿之家與庶民貴賤有等,趨事執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賢人君子,既貴其身,而復役其家,則君子野人無所分別,非勸士待賢之道。自今百司見任官員之家有田土者,除租稅外,悉免其徭役,著為令。」官員是貴人,庶民是賤人,貴人是不應該和賤人一樣服徭役的。十二年(1379)又下令:「自今內外官致仕還鄉者,復其家終身無所與。」(84)則連鄉紳也享有免役權了。在學的學生除本身免役外,戶內還優免二丁差役。(85)一般貧苦農民連飯也吃不飽,哪能上學?上學的學生絕大部分還是地主子弟。這樣,現任官、鄉紳、學校生員都豁免差役,還有辦法逃避租稅,於是完糧當差的義務,便大部分落在自耕農和貧農身上了。自耕農、貧農不但要出自己的一份,官僚、紳士、生員、地主不交的一份,他們也得一併承擔下來。因此,官僚、紳士、生員、地主越多的地方,農民的負擔也就越重。 洪武一朝,長江以南農民起義的次數特別多,地區特別廣;明朝二百幾十年中,農民起義次數特別多,規模特別大,原因就在這裡。 明代的錦衣衛和東西廠 一 在舊式的政體之下,皇帝只是代表他的家族以及外環的一特殊集團的利益,比較被統治的人民,他的地位不但孤立,而且永遠是在危險的邊緣,尊嚴的神聖寶座之下醞釀著待爆發的火山。為了家族的威權和利益的持續,他們不得不想盡鎮壓的法子,公開的律例、刑章,公開的軍校和法庭不夠用,也不便用,他們還需要造成恐怖空氣的特種組織,特種監獄和特種偵探,來監視每一個可疑的人,可疑的官吏,他們用秘密的方法偵伺,搜查,逮捕,審訊,處刑。在軍隊中,在學校中,在政府機關中,在民間,在茶樓酒館,在集會場所,甚至在交通孔道,大街小巷,處處都有這類人在活動。執行這些任務的特殊組織,歷代都有。在漢有「詔獄」和「大誰何」,在唐有「麗景門」和「不良人」,在宋有「詔獄」和「內軍巡院」,在明有錦衣衛和東西廠,在袁世凱時代則有「偵緝隊」。 錦衣衛和東西廠明人合稱為衛廠。從14世紀後期到17世紀中葉,這兩機關始終存在(中間曾經幾度短期地廢止,但不久即復設),錦衣衛是內廷的偵查機關,東廠則有宦官提督,最為皇帝所親信,即錦衣衛也受其偵查。錦衣衛初設於明太祖時,是內廷親軍,皇帝的私人衛隊,不隸屬都督府。其下有南北鎮撫司,南鎮撫司掌本衛刑名,北鎮撫司專治詔獄,可直接取詔行事,不必經過外廷法司的法律手續,甚至本衛長官亦不得干預(86)。錦衣衛的正式職務,據《明史·職官志》說是「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凡盜賊奸宄,街塗溝洫,密緝而時省之」。經過嘉靖初年裁汰後,縮小職權,改為「專察不軌妖言人命強盜重事」(87)。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偵查「不軌妖言」,不軌指政治上的反動者和黨派,妖言指宗教的集團如彌勒教、白蓮教、明教等。明太祖出身香軍,深知「彌勒降生」和「明王出世」等宗教傳說,對於渴望改善生活的一般農民,所發生的政治作用是如何重大。他尤其了解聚眾結社對現實政權有如何重大的意義和威脅,他從這兩個活動中得到政權,也已為這政權立下基礎,唯一使他焦急的問題是如何才能讓子子孫孫永遠都不費事地繼承這政權。他所感覺到的嚴重危機有兩方面,第一是並肩起事的諸將,個個都身經百戰,梟悍難制。第二是出身豪室的文臣,他們有地方的歷史勢力,有政治的聲望,又有計謀,不容易對付。這些人在他在位的時候,固然鎮壓得下,但也還惴惴不安。身後的繼承人呢,太子忠厚柔仁,只能守成,不能應變。到太子死後,他已是望七高年,太孫不但幼稚,而且比他兒子更不中用,成天和一批腐儒接近,景慕三王,服膺儒術,更非制馭梟雄的角色。他為著要使自己安心,要替他兒孫斬除荊棘。便不惜用一切可能的殘酷手段,大興胡藍黨案,屠殺功臣,又用整頓吏治,治亂國用重刑的口實,把內外官吏地主豪紳也著實淘汰了一下,錦衣衛的創立和授權,便是發揮這個作用。經過幾次大屠殺以後,臣民側足而立,覺得自己的地位已經很安定了。為了緩和太過緊張的空氣,洪武二十年(1387)下令焚毀錦衣衛刑具,把錦衣衛所禁閉的囚徒都送往刑部。再隔六年,胡黨藍黨都已殺完,不再感到政治上的逼脅了,於是又解除錦衣衛的典詔獄權,詔內外獄毋得上錦衣衛,大小案件都由法司處理。天下從此算太平了(88)。 不到十年,帝位發生爭執,靖難兵起,以庶子出藩北平的燕王入居大位,打了幾年血仗,雖然到了南京,名義上算做了皇帝,可是地位仍不穩固。因為第一,建文帝有出亡的傳說,宮內自焚的遺體中不能確定是否建文帝也在內,萬一建文帝未死,很有起兵復國的可能。第二,他以庶子僭位,和他地位相同的十幾個親王看著眼紅,保不住也重玩一次靖難的把戲。(這一點在他生前算是過慮,可是到孫子登位後,果然又鬧了一次叔侄交兵。)第三,當時他的兵力所及的只是由北平到南京一條交通線,其他地方只是外表表示服從。第四,建文帝的臣下,在朝的如曹國公李景龍、駙馬都尉梅殷等,在地方的如盛庸、平安、何福等都曾和他敵對作戰。其他地方官吏文臣武僚也都是建文舊人,不能立地全盤更動。這使他感覺有臨深履薄的恐懼。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他得用他父親傳下的衣缽,於是錦衣衛重複活動,一直到亡國,始終作為皇帝的耳目,擔任獵犬和屠夫的雙重任務。 錦衣衛雖然是近親,但到底是外官,也許會徇情面,仍是不能放心。明成祖初起時曾利用建文帝左右的宦官探消息,即位之後,以為這些內官忠心可靠,特設一個東廠,職務是「緝訪謀逆妖言大逆等」,完全和錦衣衛相同。屬官有貼刑,以錦衣衛千百戶充任,所不同的是用內臣提督,通常都以司禮監秉筆太監第二人或第三人派充,關係和皇帝最密切,威權也最重(89)。以後雖有時廢罷,名義也有時更換為西廠或外廠,或東西廠、內外廠並設,或在東西廠之上加設內行廠,連東西廠也在伺察之下。但在實際上,廠的使命是沒有什麼變更的。 廠與衛成為皇帝私人的特種偵探機關,其系統是錦衣衛監察、偵伺一切官民,東(西)廠偵查一切官民及錦衣衛,有時或加設一最高機構,偵探一切官民和廠衛,如劉瑾的內行廠和馮寶的內廠,皇帝則直接監督一切偵緝機關。如此層層緝伺,層層作惡,人人自疑,人人自危,造成了政治恐怖。 二 廠衛同時也是最高法庭,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加以刑訊判罪和行刑的最高法律以外的權力。 衛的長官是指揮使,其下有官校,專司偵查,名曰緹騎。嘉靖時陸炳官緹帥,所選用衛士緹騎皆都中大豪,善把持長短,多布耳目,所睚眥無不立碎。所招募畿輔秦晉魯衛駢脅超乘跡射之士以千計。衛之人鮮衣怒馬而仰度支者凡十五六萬人。(90)四出跡訪:「凡緝紳之門,各有數人往來其間,而凡所緝訪,止屬風聞,多涉曖昧,雖有心口,無可辯白。各類計所獲功次,以為升授。憑其可逞之勢,而邀其必獲之功,捕風捉影,每附會以仇其奸,非法拷訊,時威逼以強其認。」(91)結果,一般仕宦階級都嚇得提心弔膽,「常晏起早闔,毋敢偶語,騎校過門,如被大盜」(92)。抓到了人時,先找一個空廟祠宇榜掠了一頓,名為打樁,「有真盜倖免,故令多攀平民以足數者,有括家囊為盜賊,而通棍惡以證其事者,有潛種圖書陷人於妖言之律者,有懷挾偽批坐人以假印之科者,有姓名仿佛而荼毒連累以死者。」訪拿所及,則「家資一空,甚至並同室之有而席捲以去,輕則匿於檔頭火長校尉之手,重則官與瓜分」。被訪拿的一入獄門,便無生理,「五毒備嘗,肢體不全。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下如水,死而復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93)。 其提人只憑駕帖,弘治元年(1488)刑部尚書何喬新奏:「舊制提人,所在官司必驗精微批文,與符號相合,然後發遣。近者中外提人,只憑駕帖,既不用符,真偽莫辨,奸人矯命,何以拒之?」當時雖然明令恢復批文提人的制度,可是錦衣旗校依舊只憑駕帖拘捕。(94)正德初周璽所說:「邇者皇親貴幸有所奏陳,陛下據其一面之詞,即行差官齎駕帖拿人於數百里之外,驚駭黎庶之心,甚非新政美事。」(95)便是一個例子。 東廠的體制,在內廷衙門中最為隆重。凡內官奉差關防皆曰某處內官關防,唯東廠篆文為「欽差監督東廠官校力事太監關防」(96)。《明史》記「其隸役皆取給於衛,最輕巧儇佶者乃充之。役長曰檔頭,帽上銳,衣青素褲褶,系小絛,白皮靴,專主伺察,其下番子數人為幹事,京師亡命誆財挾仇視幹事者為窟穴,得一陰事,由之以密白於檔頭,檔頭視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數,金曰買起數,既得事,帥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樁,番子即突入執訊之無有佐證符牒,賄如數徑去,少不如意,榜治之名曰乾酢酒,亦曰搬罾兒,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牽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無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聞上,下鎮撫司獄,立死矣。」對於行政官吏所在,也到處派人伺察:「每月旦,廠役數百人掣籤庭中,分瞰官府。」有聽記坐記之別,「其視中府諸處會審大獄,北鎮撫司拷訊重犯者曰聽記,他官府及各城門緝訪曰坐記」。所得秘密名曰打事件。即時由東廠轉呈皇帝,甚至深更半夜也可隨時呈進,「以故事無大小,天子皆得聞之,家人米鹽猥事,宮中或傳為笑謔,上下惴惴,無不畏打事件者」(97)。 錦衣衛到底比不上東廠親近,報告要用奏疏,東廠則可以直達。以此,廠權就高於衛。 東廠的淫威,試舉一例。當天啟時,有四個平民半夜偷偷在密室喝酒談心,酒酣耳熱,有一人大罵魏忠賢,餘二人聽了不敢出聲,罵猶未了,便有番子突入,把四人都捉去,在魏忠賢面前把發話這人剝了皮,餘三人賞一點錢放還,這三人嚇得魂不附體,差一點變成瘋子。 錦衣衛獄即世所稱詔獄,由北鎮撫司專領。北鎮撫司本來是錦衣衛指揮使的屬官,品秩極低,成化十四年(1478)增鑄北司印信,一切刑獄不必關自本衛,連衛所行下的公事也可直接上請皇帝裁決,衛指揮使不敢幹預,因之權勢日重。(98)外廷的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不敢與抗。嘉靖二年(1523),刑科給事中劉濟上言:「國家置三法司以理刑獄,其後乃有錦衣衛鎮撫司專理詔獄,緝訪於羅織之門,鍛煉於詔獄之手,裁決於內降之旨,而三法司幾於虛設矣。」(99)其用刑之慘酷,非人類所能想像,沈德符記:「凡廠衛所廉謀反殺逆及強盜等重辟,始下錦衣之鎮撫司拷問,尋常止曰打著問,重者加好生二字,其最重大者則曰好生著實打著問,必用刑一套,凡十八種,無不試之。」(100)用刑一套為全刑,曰械,曰鐐,曰棍,曰桚,曰夾棍,五毒備具,呼號聲沸然,血肉潰爛,婉轉求死不得。(101)詔獄「室卑入地,牆厚數仞,即隔壁號呼,悄不聞聲,每市一物入內,必經數處檢查,飲食之屬十不能得一,又不得自舉火,雖嚴寒不過啖冷炙披冷衲而已。家人輩不但不得隨入,亦不許相面。唯於拷問之期,得遙於堂下相見。」(102)天啟五年(1625)遭黨禍被害的顧大章所作的《獄中雜記》里說:「予入詔獄百日而奉旨暫發(刑)部者十日,由此十日之生,並前之百日皆生矣。何則,與家人相見,前之遙聞者皆親證也。」拿詔獄和刑部獄相比,竟有天堂地獄之別。瞿士耜在他的《陳時政急著疏》中也說:「往者魏崔之世,凡屬凶網,即煩緹騎,一屬緹騎,即下鎮撫,魂飛湯火,慘毒難言,苟得一送司法,便不啻天堂之樂也。」(103)被提者一入撫獄,便無申訴餘地,坐受榜掠。魏大中《自記年譜》記:「十三日入都羈錦衣衛東司房,二十八日許顯純崔應元奉旨嚴鞫,許既迎二魏(忠賢、廣微)意,構汪文言招辭而急斃之以滅口。對簿時遂齗齗如兩造之相質,一桚敲一百,穿梭一夾,敲五十板子,打四十棍,慘酷備至,而抗辯之語悉不得宣。」「六君子」被坐的罪名是受熊廷弼的賄賂,有的被刑自忖無生理,不得已承順,希望能轉刑部得生路,不料結果更壞,廠衛勒令追贓,「遂五日一比,慘毒更甚。比時累累跪階前,訶垢百出,裸體辱之,弛杻則受桚,弛桚則受夾,弛杻與夾則仍戴杻鐐以受棍,創痛未復,不再宿復加榜掠。後訊時皆不能跪起荷桎梏,平臥堂下」(104)。終於由獄卒之手秘密處死,死者家人至不知死法及死期,葦席裹屍出牢戶,蟲蛆腐體。六君子楊漣、左光斗、顧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顧大章,都是當時的清流領袖,朝野表率,為魏忠賢臣所忌,天啟五年(1625)相繼死於詔獄。 除了在獄中的非刑之外,和廠衛互相表里的一件惡政是廷杖,錦衣衛始自明太祖,東廠為明成祖所創設,廷杖卻是抄襲元朝的。 在元朝以前,君臣之間的距離還沒有十分懸絕,三公坐而論道,和皇帝是師友,宋朝雖然臣僚在殿廷無坐處,卻也還禮貌大臣,絕不加以非禮的行為,「士可殺不可辱」這一傳統的觀念,上下都能體會。蒙古人可不同了,他們根本不了解士的地位,也不能用理論來裝飾殿廷的莊嚴。他們起自馬上,生活在馬上,政府中的臣僚也就是軍隊中的將校,一有過錯,拉下來打一頓,打完照舊辦事,不論是中央官、地方官,在平時或是在戰時,臣僚挨打是家常便飯,甚至中書省的長官,也有在殿廷被杖的記載。明太祖繼元而起,雖然一力「復漢宮之威儀」,摒棄胡俗胡化,對於杖責大臣這一故事,卻習慣地繼承下來,著名的例子,被杖死的如親侄大都督朱文正,工部尚書薛祥,永嘉侯朱亮祖父子,部曹被廷杖的如主事茹太素。從此殿廷行杖,習為祖制,正德十四年(1519)以南巡廷杖舒芬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嘉靖三年(1524)以大禮之爭廷杖豐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循至方面大臣多斃杖下,幸而不死,犯公過的仍須到官辦事,犯私仇者再下詔獄處死(105)。至於前期和後期廷杖之不同,是去衣和不去衣,沈德符說:「成化以前諸臣被杖者皆帶衣裹氈,不損膚膜,然猶內傷困臥,需數旬而後起;若去衣受笞,則始於逆瑾用事,名賢多死,今遂不改。」(106)廷杖的情形,據艾穆所說,行刑的是錦衣官校,監刑的是司禮監:「司禮大璫數十輩捧駕帖來,首喝曰帶上犯人來,每一喝則千百人一大喊以應,聲震甸服,初喝跪下,宣駕帖杖吾二人,著實打八十棍,五棍一換,總之八十棍換十六人。喝著實打,喝打閣上棍,次第凡四十六聲,皆大喊應如前首喝時,喝閣上棍者閣棍在股上也。杖必喝踩下去,校尉四人以布袱曳之而行。」(107)天啟時萬璟被杖死的情形,樊良材所撰的《萬忠貞公傳》說:「初璟劾魏璫疏上,璫恚甚,矯旨廷杖一百。褫斥為民。彼一時也,緹騎甫出,群聚蜂擁,繞舍驟禽,飽恣拳棒,摘發捉肘,拖沓摧殘,曳至午門,已無完膚。迨行杖時逆璫領小豎數十輩奮袂而前,執金吾(錦衣衛指揮使)止之曰留人受杖,逆璫瞋目監視,倒杖張威,施辣手而甘心焉。杖已,血肉淋漓,奄奄待盡。」 廷杖之外,還有立枷,創自劉瑾,錦衣衛常用之:「其重枷頭號者至三百斤,為期至二月,已無一全。而最毒者為立枷,不旬日必絕。偶有稍延者,命放低三數寸,則頃刻殞矣。凡枷未滿期而死,則守者掊土掩之,俟期滿以請,始奏聞領埋,若值炎暑,則所存僅空骸也,故談者謂重於大辟雲。」(108) 詔獄、廷杖、立枷之下,士大夫不但可殺,而且可辱,君臣間的距離愈來愈遠,「天皇聖明,臣罪當誅」,打得快死而猶美名之曰恩譴,曰賜杖,禮貌固然談不到,連主奴間的恩意也因之蕩然無存了。 三 廠衛之弊,是當時人抗議最最集中的一個問題,但是毫無效果,並且愈演愈烈。著例如商輅《請革西廠疏》說:「今日伺察太繁,法令太急,刑網太密,官校提拿職官,事皆出於風聞,暮夜搜檢家財,初不見有駕帖,人心洶洶各懷疑畏。內外文武重臣,托之為股肱心膂者也,亦皆不安於位。有司庶府之官,資之以建立政事者也,舉皆不安於職,商賈不安於市,行旅不安於塗,士卒不安於伍,黎民不安於業。」(109)在這種情形下,任何人都有時時被捕的危險。反之,真是作惡多端的巨惡大憝,若能得到宮廷的諒解,更可置身法外。《明史·刑法志》說:「英憲以後,欽恤之意微,偵伺之風熾,巨惡大憝,案如山積,而旨從中下,縱不之問。或本無死理,而片紙付詔獄,為禍尤烈。」明代二祖設立廠衛之本意,原在偵查不軌,尤其是注意官吏的行動。隆慶中刑科給事中舒化上疏只憑表面事理立論,恰中君主所忌,他說:「朝廷設立廠衛,所以捕盜防奸細,非以察百官也。駕馭百官乃天子之權,而奏劾諸司責在台諫,朝廷自有公論。今日暗訪之權歸諸廠衛,萬一人非正直,事出冤誣,是非顛倒,殃及善良,陛下何由知之。且朝廷既憑廠衛,廠衛必委之番役,此輩貪殘,何所不至!人心憂危,眾目睚眥,非盛世所宜有也。」(110)至於苛擾平民,則更非宮廷所計及,楊漣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疏中曾特別指出:「東廠原以察奸細,備非常,非擾平民也。自忠賢受事,雞犬不寧,而且直以快恩怨,行傾陷,片語違,則駕帖立下,造謀告密,日夜未已。」(111)甚至在魏忠賢失敗以後,廠衛的權力仍不因之動搖,劉宗周上疏論其侵法司權限,譏為人主私刑,他說:「我國家設立三法司以治庶獄,視前代為獨詳,蓋曰刑部所不能決者,都察院得而決之,部院所不能平者,大理寺得而平之,其寓意至深遠。開國之初,高皇帝不廢重典以懲巨惡,於是有錦衣之獄。至東廠緝事,亦國初定都時偶一行之於大逆大奸,事出一時權宜,後日遂相沿而不復改,得與錦衣衛比周用事,致人主有私刑。自皇上御極以後,此曹猶肆羅織之威,日以風聞事件上塵睿覽,輦轂之下,人人重足。」結果是:「自廠衛司譏訪而告奸之風熾,自詔獄及士紳而堂廉之等夷,自人人救過不給而欺罔之習轉盛,自事事仰承獨斷而諂諛之風日長,自三尺法不伸於司寇而犯者日眾。」(112) 廠衛威權日盛,使廠衛二字成為兇險恐怖的象徵,破膽的霹靂,遊民奸棍遂假為恐詐之工具,京師外郡並受荼毒,其禍較真廠衛更甚。崇禎四年(1631)給事中許國榮《論廠衛疏》列舉例證說:「如綢商劉文斗行貨到京,奸棍趙瞎子等口稱廠衛,捏指漏稅,密擒於崇文門東小橋廟內,詐銀二千餘兩。長子縣教官推升縣令,忽有數棍擁入其寓內,口稱廠衛,指為營幹得來,詐銀五百兩。山西解官買辦黑鉛照數交足,眾棍窺有餘剩在潞鋪內,口稱廠衛,指克官物,捉拿王鋪等四家,各詐銀千餘兩……薊門孔道,假偵邊庭,往來如織……至於散在各衙門者,藉口密探,故露蹤跡,紀言紀事,筆底可操禍福,書吏畏其播弄風波,不得不醵金陰餌之,遂相沿為例而莫可問。」(113)崇禎十五年(1642)御史楊仁願上疏《論假番及東廠之害》說:「臣待罪南城,所閱詞訟多以假番故稱冤,夫假稱東廠,猶害如此,況其真乎?此由積重之勢然也。所謂積重之勢者,功令比較事件,番役每懸價以買事件,受買者至誘人為奸盜而賣之。番役不問其從來,誘者分利去矣。挾忿首告,誣以重法,挾者志無不逞矣。伏願寬東廠事件而後東廠之比較可緩,東廠之比較緩而番役之買事件與賣事件者俱可息,積重之勢庶可稍輕。」(114)抗議者的理由縱然充分到極點,也不能消除統治者孤立自危的心理。《明史》說:「然帝(思宗)倚廠衛益甚,至亡國乃已。」 東林黨之爭 東林黨之爭是明朝末年歷史上的一個特徵。 首先應該明確這樣一個問題,歷史上所謂黨與我們今天所說的黨是兩回事,不能把歷史上所說的黨和今天的政黨混同起來。歷史上所說的黨並沒有什麼組織形式,參加哪個黨是沒有任何形式的,既不要交黨費,也沒有組織生活,更沒有黨章和黨綱。然而在歷史上又確實叫作黨。歷史上所謂黨是指的什麼呢?是指政治見解大體相同的一些人的集團,也就是統治階級內部某些人無形的組合。明朝的東林黨,它的情況大致是這樣的:在江蘇無錫有個書院叫東林書院,這是一所學校。當時有兩個政府官員,叫顧憲成和顧允成,兩兄弟在北京做官的時候,由於他們的政治見解與當時的當權人物相牴觸,便辭官不做,回家後在東林書院講學。他們很有學問,在地方上聲望很高,為人也正派。這樣,意氣相投的人跟他們的來往便越來越多。不但在地方上,就是在北京,有一些官員跟他們的來往也比較多。他們以講學為名,發表一些議論朝政的意見。這樣,從萬曆二十二年(1594)開始,一直到明朝被推翻,前後五十年間,在明朝政壇上形成了一批所謂東林黨人,和另外一批反對東林黨的非東林黨人。非東林黨人後來形成齊(山東)、楚(湖北)、浙(浙江)三派,與東林黨爭論不休。這五十年間,在幾件大事情上都有爭論。你主張這樣,他反對;他主張那樣,你反對。舉例來說,黨爭中最早的一個問題,就是所謂「京察」問題。「京察」這兩個字大家都認識,但是不好懂。這是古代歷史上的一種制度,就是政府的官員經過一定的時期要考核,相當於現在的考勤考績。主持考勤考績的是吏部尚書、吏部侍郎(相當於現在的內務部部長、副部長),他們主管文官的登記、資格審查、成績考核及任免、升降、轉調、俸給、獎恤等事。當時考取進士以後,有一部分進士就安排做科道官。科就是六科給事中,道就是十三道御史。六科就是按照六部(吏、戶、禮、兵、刑、工)來分的。道是按照行政區劃來設置的。當時全國有十三個布政使司,設了十三道御史,譬如浙江道有浙江道御史。科道官都是監察官,當時叫作「言官」。他們本身沒有什麼工作,只是監察別人的工作,提出贊成的或者反對的意見。他們的任務就是說話,所以叫「言官」。每次「京察」,吏部提出某些人稱職,某些人不稱職。1594年舉行「京察」的時候,就發生了爭論,這一部分人說這些人好,那一部分人說不好。凡是東林黨人說好的,非東林黨人一定說不好。爭論中摻和了封建社會的鄉里(同鄉)關係。譬如齊、楚、浙就是鄉里關係。不管這件事情正確不正確,只要是和我同鄉的人,都是對的。還有一種同門的關係。所謂同門就是指同一個老師出身的。不管事情本身怎麼樣,只要跟我是同學,就都是對的。至於對親戚、朋友則更不用說了。就在這樣的封建關係組合之下,從1594年「京察」開始,一直爭吵了五十年。 繼「京察」問題之後,接著發生了「國本之爭」。所謂「國本」就是國家的根本。我們今天說國家的根本就是人民,沒有人民就沒有國家。當時並沒有這樣的概念。那時候所謂「國本」是指皇帝的繼承人問題。萬曆做了多年皇帝,按照過去的慣例,他應該立一個皇太子,以便他死後有一個法定的繼承人。可是他不喜歡他的大兒子,他喜歡的是他的小老婆(鄭貴妃)生的兒子福王(以後封在河南洛陽),所以他就遲遲不立太子。有些大臣就叫起來了,他們認為國家的根本很重要,也就是說下一代的皇帝很重要,應該早立太子。凡是提議立太子,萬曆就不高興,他說:我還活著,你們忙什麼!這樣,有人主張早立太子,有人反對立太子,爭吵起來了,這就叫「國本之爭」。 跟著又發生了一個案子叫「梃擊案」。有一天早晨,突然有一個人跑到宮裡,見人就打,一直打到萬曆的大兒子那裡去了。當然,這個人馬上被逮住了。可是這裡發現了一個問題,是誰叫他到宮裡來打萬曆的大兒子的?當時有人懷疑是鄭貴妃指使的。這本是宮廷問題,卻成了當時政治上的一個大問題,引起了爭吵,東林黨與非東林黨大吵特吵。 萬曆做了四十八年皇帝,死了。他的大兒子繼位不到一個月又死了。怎麼死的呢?搞不清楚。據說他在病的時候,有一個醫生給他紅丸藥吃,吃了以後就死了。這樣就發生了一個問題,這個皇帝是不是被毒死的?是誰把他毒死的?因此又發生了所謂「紅丸案」。各個集團之間又爭吵了起來。 正在爭吵的時候,發生了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這個只做了個把月的皇帝死了以後,他的兒子繼位,還沒成年。這個短命皇帝有個妃子李選侍,她住在正宮裡不肯搬出來。她有政治野心:想趁這個小孩做皇帝的機會把持朝政。這樣,又發生了爭論,有一些人出來罵她:你這個妃子怎麼能霸著正宮?逼著她搬出去了。這個案件叫「移宮案」。京戲裡有一齣戲叫《二進宮》,就是反映這件事的,不過是把時代變了,把孫子的事情改成了祖父的事情。 「梃擊」「紅丸」「移宮」是當時三大案件,成為當時爭論最激烈的事件。在這樣的情況下,政治上出現了什麼現象呢?每一件事情出來,這批人這樣主張,那批人那樣主張,爭論不休,整天給皇帝寫報告。到底誰對誰不對?從現在來看,東林黨與非東林黨之爭,一般地說,道理在東林黨方面。東林黨的道理多,非東林黨的道理少。但是,東林黨是不是完全對呢?在某些問題上也不完全對。這樣爭來爭去,爭不出個是非來,結果只有爭論,缺乏行動,許多政治上該辦的事沒人去管了。後來造成這種現象:某些正派的官員提出他的主張,這個主張一提出來,馬上就有一批人來攻擊他,他就不能辦事,只好請求辭職。皇帝不知道這個人對不對,不做處理,把事情壓下來。這個官既不能辦事,辭職也辭不成,怎麼辦?乾脆自己回家。他回家以後政府也不管,結果這個官就空著沒人做。到萬曆後期政治紀律鬆懈到這樣的地步:哪個官受了攻擊就把官丟了回家,以至六部的很多部長都沒人做了。萬曆皇帝到晚年根本不接見臣下,差不多一二十年不跟大臣見面,把自己關在宮廷里,什麼事情也不管。大臣們有什麼事情要跟他商量也見不著。政治腐化,紀律鬆懈,很多重要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卻專搞無原則的糾紛。大是大非沒人管了,成天糾纏在一些枝節問題上面。 這種無休止的爭吵影響到一些重大的政治事件的發展。譬如日本侵略朝鮮,中國到底應不應該援助朝鮮,在這個問題上發生了爭論。後來還是派兵去支援了朝鮮,第一個時期打了勝仗,收復了平壤。後來又派兵去,由於麻痹大意,打了敗仗。打了敗仗以後,政府里又發生爭論了,主和派覺得和日本打仗沒有必要,支援朝鮮意義不大,不如放棄軍事辦法,轉而採取政治辦法來解決問題。他們主張把豐臣秀吉封為日本國王,並答應和他做買賣。歷史上封王叫作朝,做買賣叫作貢,所謂朝貢,說得通俗一點,就是你帶些物資賣給我,我給你一些物資做交換。在這種情況下,明朝政府只好一面按照主戰派的主張,繼續派兵援助朝鮮;一面派人暗中往來日本進行和議。後來明軍與朝鮮軍大敗日本侵略軍。日本願和了。明朝政府便按照主和派撤兵議和的主張,允許議和。並派人到日本去辦外交,封豐臣秀吉為國王。但日本國內本來已經有天皇,因此豐臣秀吉不接受王位,而且提出了很強硬的條件。結果外交失敗了。日軍重新侵略朝鮮。明朝政府只好再次出兵,最後打敗了日軍。由於追究外交失敗的責任,又引起了爭論。 這種影響在「封疆案」的問題上表現得更加明顯。萬曆死後,東林黨在政府做官的人越來越多。這時北京有一個「首善書院」(在北京宣武門內),在這裡講學的也是東林黨人。這些人在政治上提出意見時,非東林黨人就起來攻擊,要封閉這個書院。東林黨人當然反對。這樣吵了二三十年。這個爭論最後演變成什麼局面呢?當時萬曆皇帝的孫子熹宗(年號天啟,是崇禎皇帝的哥哥)很年輕,不懂事,光貪玩。他寵信太監魏忠賢,軍事、政治各個方面都是太監當家。一些地主階級的知識分子由於在魏忠賢門下奔走而當了官。凡是屬於魏忠賢這一派的,歷史上稱為「閹黨」。閹黨裡面沒有什么正派人。東林黨是反對閹黨的。因此,黨爭發展到這個時候,就變成了地主階級的知識分子與宦官的鬥爭。這個鬥爭影響到東北的軍事形勢。在萬曆以前,東北的建州女真已經壯大起來了,不斷進攻遼東,占領了許多城市。到天啟時代,明朝防禦建州女真的軍事將領熊廷弼提出一系列軍事上和政治上的主張,他認為與建州女真進行軍事鬥爭時,明朝軍隊不能退回到山海關以內,而應該在山海關以東建立軍事據點。當時前方的另一個軍事將領叫王化貞,他不同意這個意見,他認為只能依靠山海關來據守。熊廷弼雖然是統帥,地位比王化貞高,但是沒有軍事實權。而王化貞得到了魏忠賢的支持。這樣,熊廷弼的正確意見因為得不到支持而不能貫徹,結果打了敗仗,王化貞跑回來了,熊廷弼也跑回來了,山海關以東的很多地方都丟了。北京震動,面臨著很嚴重的軍事危機。在這種情況下又發生了有關「封疆案」的爭論。追究這次失敗的責任,到底是熊廷弼的責任,還是王化貞的責任?從當時的具體軍事形勢來看,熊廷弼是正確的,但他沒有軍隊來支持。王化貞有十幾萬軍隊,堅持錯誤的主張,因此王化貞應該負責。但是因為熊廷弼得罪了很多人,結果把這個責任推到他身上,把他殺了。很顯然,這樣的爭論和處理大大地影響了前方的軍事形勢。 「封疆案」以後,跟著就是魏忠賢對東林黨人的屠殺。因為一些在朝的東林黨人認為魏忠賢這樣胡搞不行,就向皇帝寫信控告他的罪惡。當時有楊漣等人列舉了他的二十四條罪狀。這些東林黨人的行為得到了其他官員的支持。這樣,東林黨和閹黨就面對面地鬥爭起來。由於魏忠賢軍權在握,又指揮了特務,而東林黨人缺乏這兩樣武器,結果大批的東林黨人被殺。當時被殺的有楊漣、左光斗、周順昌、黃尊素、繆昌期等。其中周順昌在蘇州很有聲望,當特務逮捕他的時候,蘇州的老百姓站出來保護他。最後這次人民的鬥爭還是失敗了,人民吃了苦頭,周順昌被帶到北京殺害了。 熹宗死了以後,明朝最後的一個皇帝——崇禎皇帝比他哥哥清楚一點,他把魏忠賢這夥人收拾了,把一些閹黨分子都殺了(魏忠賢是自己上吊死的)。但是這場鬥爭是不是停止了呢?沒有停止,東林黨人跟魏忠賢的餘孽在崇禎十七年(1644)的時候還在繼續鬥爭。崇禎五年(1632),一些東林黨人的後代跟與東林黨有關係的地方上的知識分子組織了一個團體,叫作「復社」,以後又有「幾社」,有大批青年知識分子參加。表面上他們是以文會友,寫文章,寫詩,是學術研究組織,實際上有政治內容。大家可能看過《桃花扇》這齣戲,這齣戲裡的侯朝宗、陳貞慧、吳應箕、冒辟疆四公子都是復社裡面的人。當時李自成已經占領了北京,崇禎上吊死了。這個消息傳到了南方,沒有皇帝怎麼辦?這時一些閹黨人物就想擁小福王(由崧)來做皇帝。原來萬曆把最喜歡的那個兒子福王(常洵)封在河南洛陽,這是老福王。這個人很壞,在他封到洛陽時,萬曆給他四萬頃土地,河南的土地不夠,還把鄰省的土地也給了他。老百姓都恨透了。李自成進入洛陽以後,把老福王殺掉了。小福王由崧(這也不是個正派人)逃到南京。當時在南京掌握軍事實權的是過去和魏忠賢有關係的閹黨人物馬士英,替他出主意的也是一個閹黨分子,叫阮大鋮,他們把小福王抓到手中,把他捧出來做皇帝。可是政府裡面另外一批比較正派的人,像史可法、高弘圖、姜日廣等主張立潞王(常淓)做皇帝。這個人比較明白清楚。但馬士英他們先走了一步,硬把福王捧出來做了皇帝。這樣,在南京小朝廷里又發生了東林黨與非東林黨之爭。因為馬士英和阮大鋮是當權的,史可法被排擠出去,去鎮守揚州。在清軍南下的時候,史可法堅決抵抗,在揚州犧牲了。馬士英和阮大鋮在南京搞得不像樣,清軍一步步逼近南京。這時候小福王在做什麼呢?在跟阮大鋮排戲。也就在這個時候,上面說的四公子就起來反對阮大鋮,他們出布告,揭露阮大鋮過去是魏忠賢的乾兒子,名譽很不好,做了很多壞事,不能讓他在政府里當權。號召大家起來反對他。南京國子監的學生也支持他們的主張,這樣就形成一個學生運動。侯朝宗這些人雖然得到廣大知識分子的支持,但是他們根本沒有實力。而馬士英、阮大鋮有軍事力量。結果有的人被逮捕了,有的人跑掉了。不久之後,清軍占領南京,小福王的政權也就被消滅了。 黨爭從1594年開始,一直到1645年,始終沒有停止過。無論是在政治問題上,還是在軍事問題上,都爭論不休。這種爭論是什麼性質的呢?這是地主階級內部的矛盾。開始是東林黨和齊、楚、浙三黨之爭,後來演變為東林黨與閹黨之爭。由於東林黨的主張在某些方面是有利於當時的生產和發展的,因此得到了人民的支持。但是反過來說,所有的東林黨人都反對農民起義,這是他們的階級本質決定的。譬如史可法這個歷史人物,從他最後這段歷史來說是應該肯定的。那時候,清軍南下包圍揚州,他的軍事力量很薄弱,也得不到南京的支持,孤軍據守揚州。但他寧肯犧牲不肯投降。這是有民族氣節的人,也就是毛主席所說的有骨氣。我們中國人是有骨氣的,史可法就是這種有骨氣人的代表。但是他以前的歷史就不好追究了。他以前幹什麼呢?鎮壓農民起義。在階級鬥爭極為尖銳的時候,這些人的階級立場是極為清楚的,反對農民起義,鎮壓農民起義。即使在他抗拒清軍南下的時候,還要反對農民起義。有沒有同情農民起義呢?沒有。不可能要求統治者來同情被統治者的反抗。 對於這樣一段黨爭的歷史,要具體分析,具體研究。黨爭跟明朝的政治制度有關係。明太祖在洪武十三年(1380)取消了宰相,取消了中書省,搞了幾個機要秘書到內廷來辦事情。到明成祖時搞了個內閣,這是個政府機構。內閣的權力越來越大,代替了過去的宰相,雖然沒有宰相之名,但是有宰相之實。至於給皇帝個人辦事的有秘書,就是在宮廷裡面設立一個機構,叫作「司禮監」。這是一個內廷機構,不是政府機構。司禮監有一個秉筆太監,皇帝要看什麼政府報告,讓秉筆太監先看;皇帝要下什麼書面指示,也讓秉筆太監起稿。皇帝年紀大一些、知識多一些的,能辨別是非,是不是同意,他自己有主見。可是一些年輕的皇帝就搞不清楚,結果司禮監的秉筆太監就操縱政治,掌握了政權。因為用人和行政的權力都給了司禮監,結果形成了明朝後期的太監獨裁。在明朝歷史上有很多壞太監,像明英宗時代的王振、明武宗時代的劉瑾、天啟時代的魏忠賢等。太監當家的結果,造成了政府與內廷之爭,也就是統治階級內部地主階級知識分子與太監爭奪政權的鬥爭。明朝後期五十年的東林黨之爭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進行的。 隨著太監權力的擴大,不但中央被他們控制了,地方也被他們控制了。洪武十三年(1380)以後,地方上設有三司(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三司是各自獨立的,都受皇帝的直接指揮。到了永樂時代,當一個地區發生了軍事行動,像農民起義或其他的群眾鬥爭爆發的時候,這三個司往往意見不統一,各管各的。結果只好由中央政府派官員去管理這個地方的事。這個官叫巡撫。巡撫是政府官員,常常由國防部副部長即兵部侍郎擔任。巡撫出去巡視各個地方,事情完了就回來。可是由於到處發生農民戰爭和民族與民族之間的戰爭,這個官去了以後就回不來了,逐漸變成一個地方的常駐官了。因為巡撫是中央派去的,所以他的地位在三司之上。過去三司使是地方上最大的官,現在三司使上面又加了一個巡撫。但這能不能解決問題呢?還是不能解決問題。為什麼呢?因為巡撫只能指揮這一個地區的軍事行動,比如浙江的巡撫就只能管浙江這一個地方。可是遇到軍事行動牽涉幾個省的時候,這個巡撫就不能管了。於是又派比巡撫更高的官,即派國防部部長——兵部尚書出去做總督。總督管幾個省或一個大省。有了總督之後,巡撫就變成第二等官了,三司的地位則更低了。可是到了明朝後期,總督也管不了事。為什麼呢?因為戰爭擴大了,農民戰爭和遼東的戰爭往往牽涉到五六個省。五六個省就往往有五六個總督,誰也管不了誰。結果只好派大學士出去做督師。總督也歸他管。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明朝為了鎮壓各地人民的反抗,就派軍官到各地去鎮守,叫作總兵官,也就是總指揮。統治者對總兵官不放心,怕他搞鬼,因此總是派一個太監去監督,叫作監軍。哪個地方有總兵官,哪個地方就有監軍。監軍可以直接向皇帝寫報告,因為他是皇帝直接派出去的。因此,不但總兵官要聽他的話,就是像巡撫這一類的地方官也要聽他的話。這樣,就形成了中央和地方都是太監當家的局面,明朝的政治變成太監的政治了。此外,明朝的皇帝貪圖享受,為了滿足自己生活上的欲望,哪個地方收稅多就派一個太監去,哪個地方有礦藏也派一個太監去,叫作「稅使」「礦使」。全國的主要礦區,東北起遼東,西南到雲南,以及武漢、蘇州等大城市都有稅使、礦使搜刮民脂民膏。這些太監很不講道理,他們的任務就是弄錢。他們根本不懂得什麼礦,更不懂得怎麼開採,卻要開礦。只要聽說這個地方有金礦就要開,而且規定要在這裡開三百兩、五百兩。如果開不出來怎麼辦?就要這個地方的老百姓來賠。老百姓要反抗,他就說你的房子下面有礦,把房子拆了開礦。收稅也很厲害。蘇州有很多機戶,紡織工人數量很大。他們要加稅,每一張織機要加多少錢。老百姓交不起就請願。請願也不行。結果就起來反抗,把太監打死,形成市民暴動。蘇州市民暴動出了一個英雄人物,叫作葛賢。這個人後來被殺了。因為明朝政府要屠殺參加暴動的市民,他挺身而出頂住了。不僅在蘇州,在武漢、遼寧、雲南各個地方都發生了市民暴動。有的地方把太監趕跑了,有的地方把太監下面的人逮住殺了。市民暴動是明朝後期歷史的一個特徵。人民的生活日益困難,不但農民活不下去,城市工商業者也活不下去了,他們便起來反對暴政。 因此,當時一些比較有見解的政治家,就在政治上提出了一些主張。譬如大家知道的海瑞就是這樣。他提出了什麼主張呢?他做蘇州巡撫時,管理江蘇全省和安徽一部分。這個地區的土地情況怎樣呢?前面說到明朝初年土地比較分散,階級鬥爭比較緩和。可是一百多年以後,情況改變了,土地全部集中在大地主、大官僚的手中,而且越來越集中。就在海瑞所管轄的地區松江府,出了一個宰相叫徐階,他就是一個大地主,家裡有二十萬畝土地。土地都被大地主占有,農民沒有土地,只能逃亡。土地過分集中的結果,使農民活不下去,階級矛盾越來越尖銳。海瑞看出了毛病,他想緩和這種情況。當然,他不能也不知道採取革命的手段。他採取什麼辦法呢?他認為要解決人民的生活問題,要使人民不去搞武裝鬥爭反對政府,就必須使這些窮人有土地可種。土地從哪裡來呢?土地都在大地主手裡,而大地主能取得這些土地,主要的手段是非法強占。因此他提出這樣一個政治措施:要求他管轄地區內的大地主階級,凡是強占的土地一律退還給老百姓,使老百姓多多少少有一些土地可以耕種,能夠活下去。這樣來緩和階級矛盾。他堅決主張這種做法。這一來,大地主階級就聯合起來反對他,結果這個蘇州巡撫只做了半年多就被大地主階級趕跑了。海瑞的辦法能不能解決當時的土地問題?當然不可能。把大地主階級強占的一部分土地歸還給老百姓能不能稍微緩和一下階級矛盾呢?可以緩和一下。可是辦不到,因為地主階級不肯放棄他們已經到手的東西。海瑞是非失敗不可的。類似海瑞這樣的政治家當時還有沒有呢?有的。他們也感到了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的嚴重性,認為這個政權維持不下去。但是能不能提出一個解決的辦法呢?誰也沒有辦法。不但統治階級,就連農民起義的領袖也提不出解決的辦法來。 階級矛盾日益尖銳的結果,最後形成了明末的農民大起義。崇禎時期,各地方的農民都起來鬥爭,最後形成兩支強大的軍事力量,一支以李自成為首,另一支以張獻忠為首。他們有沒有明確地提出解決階級矛盾的辦法呢?也沒有。李自成後期曾經提出「迎闖王,不納糧」的口號爭取廣大農民的支持,結果他的隊伍一下子就發展到一百多萬人,農民、小手工業者、城市貧民都跟著他走。但是不納糧也不能解決問題。現在有一個材料,就是山東有一個縣,李自成曾經統治過那個地方,當時有人主張分田給百姓。分了沒有呢?沒有分。他提不出明確的辦法,不但提不出消滅地主階級的根本方針,甚至連孫中山那樣的「平均地權」的辦法也提不出。所以消滅封建剝削,消滅地主階級這個根本問題,在古代歷史上的任何時期都沒能解決。不但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官僚提不出解決辦法,就是反對封建地主階級的農民起義領袖也提不出解決的辦法,這個問題只有在我們這個時代才能解決。我們研究過去的農民革命、農民起義時,不能把我們今天的思想意識強加於古人。我們這個時代能辦到的事,不能希望古人也能辦到。否則就是非歷史主義的觀點。目前史學界在有些問題上存在一些偏向,總希望把農民起義的領袖說得好一些,說得完滿一些,不知不覺地把自己所理解的東西加在古人身上。這是不科學的、非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我們只能根據歷史事實來理解、來解釋、來研究和總結歷史,而不可以採取別的辦法。 附帶講一個小問題。前面提到巡按御史,到底巡按御史是個什麼官?我們經常看京戲,很多京戲裡都有這麼一個官。所謂八府巡按,威風得很。他是幹什麼的呢?我們前面講過御史,就是十三道御史,是按照行政區劃設置的。每一道御史的職務就是監察他這個地區的官吏和政務。同時,中央有一個機構叫都察院。都察院的官吏叫左、右都御史,左、右都御史下面是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下面是左、右僉都御史,再下面就是御史和巡按御史。巡按御史是由都察院派出去檢查地方工作的。凡是地方官有違法失職的,他們有權提出意見來。他們還可以監察司法工作,有的案子判得不公正,他們可以提出意見。老百姓申冤的,地方官那裡不能解決問題,可以到巡按御史這裡來告。這就是戲上八府巡按的來源。御史的官位大不大呢?不大,只是七品官。當時縣官也是七品官。知識分子考上進士以後,有一批人就分配做御史。御史管的事情很少,可是在地方上有很高的職權。為什麼呢?因為他代表中央,代表都察院,是皇帝的耳目之官。建立這樣一種制度的目的是什麼呢?目的是想通過巡按御史的監察工作,來緩和當時人民和政府之間的矛盾,解決一些問題。貪官污吏,提出來把他罷免;冤枉的案子幫助平反。於是老百姓對這樣的官員寄予很大的希望,希望他們能幫助自己申冤。這種願望,在當時的一些文學作品中得到了反映。雖然這些人在實際政治生活中並沒有解決什麼問題,但是一些文學家、藝術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要求,創作了許多這類題材的作品,特別是明清兩代有很多劇本是反映這個思想的。這些作品大體上有這樣一些共同的內容:一類是描寫老百姓受了冤枉,被大地主、大官僚陷害,被關起來或者判處了死刑,最後一個巡按給他翻了案。或者是描寫皇莊的莊頭作威作福,不但莊田範圍以內的佃農,就是莊田附近的老百姓也受他們的欺侮。姑娘被搶走了,家裡面的東西被搶走了,後來遇上俠客打抱不平,或者清官出來把問題解決了。在明朝後期和清朝前期,有不少的小說、劇本是描寫這些惡霸、莊頭的殘暴行為的。另一類作品反映了當時知識分子的出路問題。當時的知識分子無非是通過考試中秀才、中舉人、中進士。中了進士幹什麼呢?當巡按御史。因此有很多作品是這樣的題材:一位公子遇難,在後花園裡遇到一位小姐。小姐贈送他多少銀子。以後上京考上了進士,當上了八府巡按。最後夫妻團圓。這個時期的文學作品大體上有這幾方面的題材,反映了這個時期的政治生活、階級鬥爭的一些問題。 建州女真問題 現在講第一部分的最後一個問題,建州女真問題。建州女真的歷史和明朝一樣長。在明朝初期和中期的時候,建州女真是服從明朝的。從明朝初年一直到努爾哈赤的時候都是這樣,努爾哈赤曾經被明朝封為「龍虎將軍」。但是清軍入關以後,清朝皇帝忌諱這段歷史,他們不願意讓人們知道他們的祖先和明朝有關係。因此,清朝寫的一些歷史書把這幾百年間建州女真和明朝的關係整個取消了,把這段歷史的真實情況隱瞞起來,說他們的祖先從來就是獨立的,跟明朝沒有關係。凡是記載他們的祖先與明朝的關係的歷史書,他們都想辦法搜來毀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里有一部分禁毀書目,大體上有兩類:一類是書裡面有某些文章對清朝表示不滿的;另一類就是牽涉到清朝的祖先的。這也是一種地方民族主義思想在作怪。因此這一段歷史很長時間被埋沒了。最近二三十年才有人進行研究。 現在講講建州女真這個部族的發展變化。建州在過去叫女真,金朝就是女真族建立的。建州女真就是金的後代。為什麼叫建州呢?因為他們居住的地區長白山一帶就叫建州。後來努爾哈赤統治了東北,建立了政權,國號仍稱為「後金」。到了他兒子的時候才改國號為「清」。建州女真在明朝初年的時候,還沒有進入農業社會,還不知道種地,生產很落後,文化當然也很落後。那時他們靠什麼生活呢?靠打獵、采人參過活。把獸皮、人參一些特別的物產跟漢人、朝鮮人交換他們所需要的布匹、鐵鍋一類的東西。所以建州人的經濟生活跟漢人、朝鮮人分不開。後來由於人口的增加,對糧食的生產感到很迫切了。但是他們自己不會種,怎麼辦呢?找漢人、朝鮮人替他們種。於是通過戰爭把漢人、朝鮮人俘虜過去做他們的奴隸。有大量的漢文和朝鮮文資料說明建州族的農業生產是農奴生產。建州貴族自己是不參加農業勞動的。農奴也不是他們本族人,而是俘虜來的漢人和朝鮮人。 他們通過以物換物的方法從漢人那裡取得鐵器。到了15世紀後期,他們俘虜了一些漢人鐵匠,自己開始開礦、煉鐵。有了鐵器,生產水平提高了。到了努爾哈赤的時候,通過戰爭把原來的許多小部族統一起來,定居在遼陽以南一個叫赫圖阿拉的地方。努爾哈赤一方面統一了東北的許多部族,另一方面又用很大的力量來接受漢人的文化。在他左右有一批漢族的知識分子。他和過去的封建帝王一樣,注意研究歷史,接受歷史上的經驗教訓,來制定他的政策方針和軍事鬥爭方針。 上面簡單地談了一下建州女真的社會發展過程。現在我們來講講建州女真跟明朝的關係。在明朝初期,建州女真分為三種:分布在現在的松花江一帶的叫海西女真,因為松花江原來的名字叫海西江。分布在長白山一帶的叫建州女真,因為這些人主要居住在現在的依蘭縣。這個地方在歷史上曾建立過一個國家,叫作「渤海國」。渤海國人把依蘭縣稱為建州,因此住在這個地方的女真人稱為建州女真。住在東方沿海一帶的叫「野人女真」。「野人女真」的文化最落後。海西和建州又稱為熟女真。「野人女真」又稱為生女真。「野人女真」經常活動在忽剌溫江一帶,因此野人女真又稱為忽剌溫女真,也叫「扈倫」。從歷史發展來看,熟女真是金的後代,生女真可能是另一個種族。這三種女真分布的地區大致是這樣:東邊靠海,西邊和蒙古接近,南邊是朝鮮,北邊是奴兒干(現在的庫頁島)。在明朝建國以後,西邊就是明朝,南邊是朝鮮,北邊是蒙古。 在明朝幾百年間,東北建州族的歷史也就是跟蒙古、朝鮮、明朝三方面發生關係的歷史。明朝初期,有一部分建州族住在朝鮮境內,他們和朝鮮的關係很深,有一些酋長還由朝鮮政府封他們的官。同時,這些酋長又和明朝發生關係,明朝也給他們封官號。明朝對這三種女真採取什麼政策呢?採取分而治之的政策。所謂分而治之就是不讓他們團結成一個力量,依舊保持若干個小的單位。所以從明太祖建國以後起,直到明成祖的幾十年間,明朝經常派人到東北地區去,跟三種女真的各個地區的酋長聯繫,封他們的官,建立了一百多個衛所,用這些酋長充當衛所的指揮使。這樣對這些女真族的上層分子有沒有好處呢?有好處,他們接受了明朝的官位以後,就得到了一種權力。明朝政府給他們一種許可證,當時叫作「勘合」。有了這種「勘合」就可以在每年一定的時候到明朝邊界來做買賣。沒有這個東西就不行。對於那些大頭頭兒,明朝政府就封他們為都督。歷史上最早的建州族領袖有這麼幾個人,一個叫猛哥帖木兒(這是蒙古名字,當時受蒙古的影響),另一個叫阿哈出。這兩個人是首先跟明朝來往、受明朝政府封官的。猛哥帖木兒後來成為明朝所建立的建州左衛的酋長,阿哈出是建州衛的指揮使。根據朝鮮的歷史記載,阿哈出和明成祖有親戚關係(這點在漢文的記載中沒有)。永樂時代,明朝又派了大批官員到東北庫頁島地區建立了一個機構,叫「奴兒干都司」。至此,明朝前前後後在東北地區建立了一百八十四個衛所。這些衛所建立以後,明朝政府有什麼軍事行動,譬如跟蒙古打仗,這些建州酋長就派兵參加明朝的軍隊。這樣,他們慢慢由原住的地方往西移,越來越靠近遼東(就是現在的遼東半島)。他們一方面跟明朝的關係很好,另一方面也經常發生矛盾。矛盾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前面所說的,他們為取得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的勞動力,就俘虜漢人,這樣就引起了衝突;另一個就是通商,物資上的交換得不到滿足的時候,也發展成為軍事衝突。同樣,建州和朝鮮的關係也是如此,有和平時期,也有戰爭時期。 經過幾十年以後,原來的一百八十四個單位發生了變化,有的小單位併到大單位里去了,單位的數目減少了,但是軍事力量卻強大起來。在這種情況下,建州族某些酋長有時就依靠朝鮮來抗拒明朝,有時又依靠明朝來抗拒朝鮮。結果,明朝政府便跟朝鮮政府商量,在1438年,兩方面的軍隊聯合起來打建州,殺了一些建州領袖。建州因為遭受到這次損失,在原來的地方待不下去了,於是就搬到渾河流域,在赫圖阿拉的地方住下來。原來左右衛是分開的,到了這裡以後,兩個衛所合在了一起。這樣,它的力量反而比過去更強大了。到了萬曆時代,右衛酋長王杲和他的兒子阿台跟明朝發生了衝突。當時明朝在東北的軍事總指揮叫李成梁。他是朝鮮族人,是一個很有名的軍事將領。他把王杲、阿台包圍起來。右衛被包圍了,而左衛酋長覺昌安和他的兒子塔克世是依靠明朝的,他們給李成梁當嚮導。結果明朝的軍隊大舉向右衛進攻,把王杲、阿台殺死了。同時把覺昌安、塔克世也殺死了。塔克世的兒子是誰呢?就是努爾哈赤。所以努爾哈赤以後起兵反對明朝時提出了七大恨,其中有一條就是明朝把他的父親和祖父殺害了。 努爾哈赤在他父親和祖父死時還很年輕,當時部族裡剩下的人很少了,明朝後期的歷史記載說是李成梁把他收養下來。所以他從小就接受了漢族文化。長大以後,他就把自己部族的力量組織起來。他採取依靠明朝的方針,把建州族俘虜的漢人奴隸送回給明朝。這樣便取得了明朝政府的信任。1587年,他靠自己的軍事力量把附近地區的部族吞併了。1589年被明朝封為都督,力量得到了發展。這個時候,建州部族裡面另外兩支強大的軍事力量發生衝突和殘殺,努爾哈赤就利用這次衝突來發展自己的實力。日本侵略朝鮮的時候,他表示願意幫助明朝打日本。結果明朝和朝鮮都拒絕了他。1595年,明朝政府封努爾哈赤為龍虎將軍,他成了東北地區軍事實力最強大的領袖。 正當努爾哈赤的力量越來越強大的時候,明朝政府內部發生了許多問題。1589年,播州土司起兵反抗明朝,打了十幾年的仗。1592年在現在的寧夏地區,少數民族的反抗又引起了戰爭。同一年豐臣秀吉侵入朝鮮,接連打了七年仗。在這樣的情況下,明朝自己的問題很多,就顧不上努爾哈赤了。努爾哈赤利用這個機會更加積極地發展自己的力量,統一各個部族。他統一的方法有兩個:一個辦法是用軍事力量征服;另一個辦法是通婚,通過婚姻關係把許多部族組織起來。到了1615年,東北遼東半島以東的大部分地區已經被努爾哈赤統一了。軍事力量壯大以後,他建立了自己的軍事制度。1600年,他規定三百人組成一個牛錄(大箭的意思)。1615年又進一步把五個牛錄組成為一個甲喇,五個甲喇組成為一個固山。他一共有四個固山。每一個固山有一面旗。分為紅、黃、藍、白四個旗,共有三萬兵力。後來軍事力量更加強了,俘虜更多了,於是又增加了四個旗,就是鑲紅旗、鑲黃旗、鑲藍旗、鑲白旗。一共為八個旗。後來征服了蒙古族,組成了蒙古八旗。再後來又把俘虜的漢人組成漢軍八旗。他的軍事組織跟生產組織是統一的,每一個牛錄(三百人)要出十人四頭牛來種地,每家要生產一些工藝品。1659年開始開金礦、銀礦,並建立了冶鐵手工業。這一年他創造了文字,用蒙古文字和建州語創造了一種新的文字。這種文字後來就成為老滿文。加上標點就變成新滿文。1616年(萬曆四十四年),努爾哈赤自稱為皇帝,國號「後金」,年號「天命」,他認為他的一切都是上天的指示。他這個家族自己搞了一個姓,叫「愛新覺羅」。愛新覺羅是什麼意思呢?在建州話里,愛新是金,覺羅是族,就是金族。用這個來團結組織東北女真族的力量。從他的國號和姓就說明他是繼承金的。兩年以後,他出兵攻打明朝。以上講的就是努爾哈赤以前東北建州的具體情況。這些情況說明什麼呢? (1)建州這個部族並不是像清朝的史書上所記載的那樣,是從努爾哈赤才開始的。而是從明朝初年起,建州族就在東北地區活動。 (2)建州和明朝、蒙古、朝鮮三方面都有關係。可以明顯地看出,猛哥帖木兒就是蒙古名字。漢、蒙古、朝鮮的文化對它都有影響。它接受了這幾方面的東西提高了自己。 (3)明朝對東北女真族的政策是分而治之,但這個政策後來失敗了。女真各部要求團結,從生活和文化的提高來說,從加強軍事力量來說,都需要團結在一起。儘管中間遭到一些挫折,但是並不能阻止三種女真的團結。努爾哈赤一生的活動主要是為了實現這個願望,他統一了東北許多部族。統一是好事還是壞事呢?應該說是好事情,不是壞事。努爾哈赤統一東北的各個部族,在民族發展的歷史上是有貢獻的。 (4)東北建州部族社會發展的過程是:初期過著遊牧生活,不善於耕種。後來俘虜漢人、朝鮮人去耕種,有了農業生產;同時也懂得了使用鐵器、生產鐵器,初步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水平和生產水平。努爾哈赤取得了瀋陽、遼陽以後,封建化的過程加快了,在很大的程度上接受了漢人的文化和生產方式。但是必須了解,建州族在其發展過程中是有自己的特點的。上面所說的八旗,表面上是軍事組織,實際上是社會組織和生產組織,這三者是統一的。八旗軍隊在出去打仗的時候,明確規定俘虜到的人口和物資應該拿出一部分交給公家,剩下的才歸自己。在努爾哈赤時代,八旗的頭子還都有很大的權力,許多事情要經過他們共同商量,取得他們的同意後才能做出決定。這種情況一直到努爾哈赤的兒子清太宗的時候才改變,才提高了皇帝的地位。而把八旗首領的地位降低了。 最後講講「滿洲」這個名字的來源問題。這個名字到底是從什麼地方來的?現在還沒有完全解決。根據明朝的歷史記載,在清太宗以前從來沒有出現過「滿洲」這個名字。一直到清太宗時才稱「滿洲」,後來又稱為「滿族」。在外國的地圖上把中國的東北叫滿洲,後來我們自己也跟著外國人這樣叫。現在可能的解釋是:建州族信仰佛教,佛教里有一個佛叫作「文殊」,滿族人把文殊念作「滿住」。1348年明朝跟朝鮮合起來打建州,很多建州人被殺,其中有一個領袖就叫李滿住(女真族裡有不少人叫滿住,用宗教上的名詞作為自己的名字)。可能「滿洲」就是從「滿住」演變而來的。從「文殊」演變為「滿住」,又從「滿住」演變為「滿洲」。這是一個試探性的解釋,還不能說是科學的結論。其他方面的材料還沒有。因此,究竟為什麼叫「滿洲」,現在還不能下最後的結論。 以上我們介紹了建州的一些情況。我們對待漢族和滿族的關係,也應該像對待漢族和蒙古族的關係一樣。在明朝,漢族和滿族之間是打過仗,但是更多的時候是不打仗的。清太宗改國號為清,到清世祖順治元年(1644)入關,正式建立了清朝。清朝統治中國二百多年,它是中國歷史上最後的一個王朝。清朝末年一些革命黨人進行反滿鬥爭,出了不少的書,宣傳清朝的黑暗統治,宣傳反滿。這在那個時期是必要的。可是經過幾十年,到了現在我們如果還是這樣來對待滿族就不應該了。我們是多民族的國家,各個民族一律平等。一方面要承認清朝進行過多次非正義的戰爭,有過黑暗統治;另一方面也要承認清朝統治的二百多年並不都是黑暗時代,其中有的時期的歷史是很輝煌的。譬如像康熙、乾隆時代就是清朝的全盛時代,這個時代不但鞏固了國家的統一,而且有所發展。我們中國今天的疆域是什麼時候造成的?是康熙、乾隆時代奠定的。我們繼承了他們的遺產。所以毛主席說:「今天的中國是歷史的中國的一個發展……我們不應當割斷歷史。」我們對清朝的歷史必須要有公正的評價,對康熙、乾隆鞏固國家的統一、發展國家的統一也要有公正的評價。應該給它以應有的尊重。不但對歷史應該給予應有的尊重,今天在民族關係上也應該注意這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中央曾經發出過這樣的指示,就是「滿清」兩個字不要連用。清朝就是清朝,滿族就是滿族。要把清朝統治者和廣大的滿族人民區別開,並不是所有的滿族人都是清朝的統治者。滿族人民在清朝統治下同樣是受剝削、受壓迫的。至於清朝統治者,他們做過壞事,但是在有些事情上也做過好事,而且做了很大的好事。應該從歷史事實出發,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論晚明「流寇」 明末「流寇」的興起,是一個社會組織崩潰時必有的現象,像瓜熟蒂落一樣,即便李自成、張獻忠這樣的暴民領袖不出來,那由貴族太監官吏和地主紳士所組成的統治集團,也已經腐爛了,僵化了,肚子吃得太飽了,搜括到的財富已經堆積得使他們窒息了,只要人民能夠自覺團結成為偉大的力量,要求生有的權利,這一個高高的掛在半空中的惡化的無能的機構,是可以一蹴即倒的。 朱明政權的被消滅,被消滅於這個政權和人民的對立,殺雞求卵。被消滅於財富分配的不均,窮人和地主的對立。在三百年前,崇禎十七年(1644)正月兵科都給事中曾應遴明白地指出這現象,用書面方式警告政府當局,他說:「臣聞有國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今天下不安甚矣,察其故原於不均耳。何以言之?今之紳富率皆衣租食稅,安坐而吸百姓之髓,平日操奇計贏以役愚民而獨擁其利,有事欲其與紳富出氣力,同休戚,得乎?故富者極其富而至於剝民,貧者極其貧而甚至於不能聊生,以相極之數,成相惡之刑,不均之甚也。」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紳富階級利用他們所有的富力和因此而得到的特殊政治勢力,加速地加重地剝削和壓迫農民,吸取最後的一滴血液,農民窮極無路,除自殺、逃亡以外,唯一的活路就是起來反抗,團結起來,用暴力推翻這一集團的吸血鬼,以爭得生存的權利。 17世紀初年的農民反抗運動,日漸開展,得到一切被壓迫人民的支持、參與,終於廣泛地組織起來,用生命去搏鬥,無情地對統治集團進攻,加以打擊,消滅。這運動,被當時的統治集團和後來的正統派史家稱為「流寇」。 「流寇」的發動、成長和實力的擴充,自然是當時統治集團所最痛心疾首的。他們有的是過分的充足的財富,舒服,縱逸,淫蕩,美滿而無恥的生活。他們要維持現狀,要照舊加重剝削來維持欲望上更自由的需要,縱然已有的產業足夠子子孫孫的社會地位的保證,但仍然像飢餓的狼,又饞又貪,永遠無法滿足。然而,當前的變化明朗化了,眼見得被消滅,被屠殺了,他們不能不聯合起來,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加強統制,加強武力,侮蔑、中傷對方,做最後的掙扎。同時,集團的利益還是不能消除個人利害的衝突,這一集團的中堅分子,即使在火燒眉睫的時候,彼此間還是充滿了嫉妒、猜疑,鉤心鬥角,互相算計。在三百年前,北平的形勢最緊張的時候,政府請勛貴大臣富賈巨商獻金救國,話說得極懇切,希望自己人能自己想辦法,可是,結果,最著名的一個富豪出得最少,他是皇帝的親戚,皇帝、皇后都動了氣,才添了一點點,其他的人自然不會例外,人民雖然肯儘其所有報效國家,可惜的是他們早已被榨乾了。三月十九日北平陷落後,這些慳吝的高貴的人們,經過毫無憐憫的幾夾棍、幾十板子,大量的金子銀子珠寶被搜出以後,一批一批地斬決,清算了他們對人民所造的孽債。皇宮被占領以後,幾十間塵封灰積的庫房也打開了,裡面堆滿了黃的金子、白的銀子!皇宮北面的景山,一棵枯樹下,一條破蓆子,躺著崇禎皇帝和他忠心的僕人的屍身! 站在相反的場合,廣大的農民群眾,他們是歡迎「流寇」的,因為同樣是在飢餓線上掙扎的人們。舉幾個例子,山西的許多城市,沒有經過什麼戰鬥便被占領了,因為餓著肚子的人們到處都是,他們做內應,做先遣部隊,打開城門,請「敵人」進來。山東河南的城市,得到「流寇」的安民牌以後,人民恨透了苛捐,恨透了種種名目的征輸,更恨的是在位的地方官吏,他們不約而同,一窩蜂起來趕走了地方官,持香設酒,歡迎占領軍的光臨,有的地方甚至懸燈結彩,遠近若狂。又如宣府是京師門戶,北方重鎮,被圍以後,巡撫朱之馮懸重賞募人守城,沒人理會。再三申說,城中的軍民反而要求准許開城納款,朱之馮急了,自己單獨上城,指揮炮手發炮,炮手又不理會,毫無辦法,急得自己點著火線,要發炮,又被軍民搶著拉住手,不許放,他只好嘆一口氣說:「人心離叛,一至如此!」 由於政治的腐敗,政府軍隊大部分是勇於搶劫、怯於作戰的,他們不敢和「流寇」正面相見,卻會殺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報功,「將無紀律,兵無行伍,淫污殺劫,慘不可言,尾賊而往,莫敢奮臂,所報之級,半是良民」。民間有一個譬喻,譬「流寇軍」如梳,政府軍如櫛,到這田地,連剩下些過於老實的良民也不得不加入「流寇軍」的集團去了。名將左良玉駐兵襄樊,奸淫擄掠,無所不為,老百姓氣哭,半夜裡放火燒營房,左良玉站不住腳,劫了一些商船逃避下游,左兵未發,老百姓已在椎牛設酒歡迎「流寇」了。其他一些將領,更是尷尬,馬擴奉命援鳳陽,鳳陽被焚劫了四天以後,敵人走了,他才慢慢趕到。歸德已經解圍,尤玘才敢帶兵到城下,潁、亳、安、廬一帶的敵人已經唱著勝歌凱旋了,飛檄赴援的部隊,連影子也看不見。將軍們一個個腦滿腸肥,要留著性命享受用人格換來的財富,士兵都是出身於貧困階層的農民,穿不暖,吃不飽,面黃肌瘦,走路尚且艱難,更犯不著替剝削他們的政權賣命,整個軍隊的紀律破壞了,士氣消沉,軍心渙散,社會秩序,地方安寧都無法維持,朱明政權也不能不隨之解體了。 「流寇」的初起,是各地方陸續發動的,人自為戰,目的只在不被飢餓所困死。後來勢力漸大,兵力漸強,政府軍每戰必敗,才有推翻統治集團的企圖。最後到了李自成在1643年渡漢江陷荊襄後,恍然於統治集團的庸劣無能,才決定建立一新政權,從此便攻城守地,分置官守,做爭奪政權的步驟,一反過去流竄的作風,果然不到兩年,北京政府便被消滅,長江以北大部分被放在新政權之下。這是在李自成初起時所意料不及的。其實與其說這是李自成的成功,還不如說是社會經濟的自然崩潰比較妥當。 分析朱明政權的傾覆,就政府當局說,最好的評論是戴笠的《流寇長篇序》,他說:「主上則好察而不明,好佞而惡直,好小人而疑君子,速效而無遠計,好自大而恥下人,好自用而不能用人。廷臣則善私而不善公,善結黨而不善自立,善逢迎而不善執守,善蒙蔽而不善任事,善守資格而不善求才能,善大言虛氣而不善小心實事。百年以來,習以為然。有憂念國事者則共詫之如怪物。」君臣都是亡國的負責人,獨裁、專制,加上無能的結果是自掘墳墓。 就整個社會組織的解體來說,文震孟在1635年上疏《論致亂之源》說:「堂陛之地,猜欺愈深,朝野之間,刻削日甚。縉紳蹙靡騁之懷,士子嗟束濕之困。商旅咨嘆,百工失業,本猶全盛之海宇,忽見無聊之景色,此致亂之源也。」他又指出政府和人民的對立:「邊事既壞,修舉無謀,兵不精而日增,餉隨兵而日益,餉重則稅重,稅重則刑繁,復乘之以天災,加之以饑饉,而守牧惕功令之嚴,畏參罰之峻,不得不舉鳩形鵠面無食無衣之赤子而笞之禁之,下民無知,直謂有司仇我虐我,今而後得反之也,此又致亂之源也。」驅民死地,為叢毆雀,文震孟是政府的一員大官,統治集團的一個清流領袖,委婉地說出致亂之源是由政府的上下當局所造成的,官逼民反。 正面的指斥是李自成的檄文,他指斥統治集團的罪狀說:「明朝昏主不仁,寵宦官,重科第,貪稅斂,重刑罰,不能救民水火,日罄師旅,擄掠民財,奸人妻女,吸髓剝膚。」完全違反農民的利益,剝奪人民的生存權利,接著他特別提出他是代表農民利益,而且他本身是出身農民階層的,他說:「本營十世務農良善,急興仁義之師,拯民塗炭,士民勿得驚惶,各安生理。各營有擅殺良民者,全隊皆斬。」他提出鮮明的口號:「吃他娘,著他娘,吃著不盡有闖王,不當差,不納糧!」以除力役,廢賦稅,保障生活為號召,以所掠得統治集團的財富散給饑民,百姓喜歡極了,叫這政府所痛恨的軍隊為「李公子仁義兵」。他標著鮮明的農民革命的旗幟,向統治集團做致命的打擊。在這情勢下,對方還是執迷不悟,茫然於當前的危機,抱定對外和平,對內高壓的政策,幾次企圖和關外對峙的建州部族,講求以不失面子為光榮的和平,只用一小部分軍力在山海關內外,堵住建州入侵的門戶,做消極的防衛,對內卻用全力來消滅「流寇」。同時,內部又互相猜嫌排斥,「有憂念國事者則共詫之如怪物」,繼續過著荒淫無恥的生活。對人民則更加強壓迫,搜括出最後的血液,驅其反抗。政府和人民的對立情勢達於尖銳化,以一小數的腐爛的統治集團來抵抗全體農民的襲擊,自然一觸即摧,朱明的政權於此告了終結。 17世紀前期的政府和人民的對立,政府軍包圍,追逐「流寇」,兩個力量互相抵消,給關外的新興的建州部族以可乘之機,乘虛竄入,建立了大清帝國。這新政權的本質是繼承舊傳統的,又給剷除未盡的地主紳富以復甦的機會,民族的進展活力又被窒息了三百年! 附帶地提出兩件事實: 其一是距今三百零一年前的七月二十五日,當外寇內亂最嚴重的時候,江蘇楓橋,舉行空前的賽會,紳衿士庶男女老幼,傾城罷市,通國若狂。 其二是距今三百年前的四月初二,江蘇吳江在得到北都傾覆的消息以後,舉行郡中從來未有的富麗異常的賽會。 這兩次亡國的狂歡之後,接著就是嘉定三屠,揚州十日! 一九四四年三月 * * * (1)這本書是指作者未完稿的《明史》。——編者注 (2)《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三十九。 (3)鄧之誠:《骨董續記》卷二十,磔條,引《張文寧年譜》;計六奇:《明季北略》,記鄭鄤事。 (4)呂毖:《明朝小史》卷一,《國初重刑》。 (5)《大誥》,奸吏建言第三十三,刑餘攢典盜糧第六十九;《續誥》,相驗囚屍不實第四十二;《三編》,逃囚第十六。 (6)徐禎卿:《翦勝野聞》。 (7)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十二,《明祖晚年去嚴刑條》,引《草木子》。 (8)《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大誥三編》二,進士監生戴罪辦事。 (9)《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10)《明史》卷一三九《周敬心傳》:「洪武二十五年(1392)上疏極諫:洪武四年(1371)錄天下官吏,十三年(1380)連坐胡黨,十九年(1386)逮官吏積年為民害者,二十三年(1390)罪妄言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11)《明史》卷一三九,《茹太素傳》。 (12)《明史》卷一三九,《韓宜可傳》。 (13)《明朝小史》卷二。 (14)《大誥三編》,逃回第十六。 (15)《明太祖實錄》卷二三九。 (16)參看錢謙益:《太祖實錄辨證》;潘檉章:《辯史考異》;吳晗:《胡惟庸黨案考》,載《燕京學報》一九三四年六月十五期。 (17)何崇祖:《廬江郡何氏家記》(《玄覽堂叢書續集》本)。 (18)《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長傳》。 (19)王世貞:《史乘考誤》;錢謙益:《太祖實錄辨證》;潘檉章:《國史考異》。 (20)劉辰:《國初事跡》;孫宜:《洞庭集》,《大明初略》卷三;王世貞:《史乘考誤》卷一。 (21)王世貞:《史乘考誤》卷一;錢謙益:《太祖實錄辨證》卷五;潘檉章:《國史考異》卷二。 (22)劉辰:《國初事跡》。 (23)《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傳》,卷一二八《劉基傳》;劉璟:《遇恩錄》。 (24)徐禎卿:《翦勝野聞》。 (25)《明史》卷一三八,《李仕魯傳》附《陳汶輝傳》。 (26)《明史》卷一三五《宋思顏傳》。 (27)《明史》卷一三六《朱升傳》,卷一三七《劉三吾傳》《宋納傳》《安然傳》,卷一三八《陳修傳》《周禎傳》《楊靖傳》《薛祥傳》,卷一三九《茹太素傳》《李仕魯傳》《周敬心傳》。 (28)《明史》卷一四〇《魏觀傳》,卷二八一《方克勤傳》,卷一四〇《道同傳》,卷一三九《葉伯巨傳》,卷一三六《陶凱傳》。 (29)劉辰:《國初事跡》。 (30)《明史》卷一百三十九,《葉伯巨傳》。 (31)《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卷一百三十九《鄭士利傳》。 (32)《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大誥》二十三郭桓賣放浙西秋糧,四十九郭桓盜官糧。 (33)《大誥續篇》。 (34)《大誥》,奸貪誹謗第六十四。 (35)《大誥二編》,蘇州人才第十三。 (36)《大誥三編》,秀才剁指第十;《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37)《大誥三編》,蘇州人才第十三;《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38)《明史》卷一百二十六,《湯和傳》。 (39)《明史》卷一三一,《郭興傳》。 (40)《明史》卷二百八十三,《袁凱傳》;徐禎卿:《翦勝野聞》;陸深:《金台紀聞》。 (41)《明史》卷一三八,《周禎傳》。 (42)徐禎卿:《翦勝野聞》。 (4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道德化的批評和批評化的道德》第342頁。 (44)《馬克思恩格斯文選》第二卷,《哥達綱領批判》第32頁。 (45)《明太祖實錄》卷六。 (46)《明太祖實錄》卷一百七十九。 (47)《明太祖實錄》卷四十九。 (48)《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五十二。 (49)談遷:《國榷》卷六。 (50)《明太祖實錄》卷四十九。 (51)吳寬:《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五,《施孝先墓表》。 (52)吳寬:《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尚書嚴公流芳錄序》;《明史》卷二百九十六,《鄭濂傳》。 (53)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壙銘》;《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二,《恭題糧長赦諭》。 (54)《明太祖實錄》卷六十八。 (55)《明太祖實錄》卷七十。 (56)《明太祖實錄》卷八十五。 (57)《明太祖實錄》卷一〇二。 (58)《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五十四。 (59)《明史》卷七十八,《食貨志》二,《賦役》;《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尚書嚴公流芳錄序》。 (60)《明太祖實錄》卷六十八。 (61)《明太祖實錄》卷一〇一。 (62)《大誥續誥》卷四十七。 (63)《大誥續誥》卷二十一。 (64)黃省曾:《吳鳳錄》。 (65)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壙銘》。 (66)《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一十。 (67)《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一十;《明史》卷七十七,《食貨志》一。 (68)趙翼:《陔余叢考》卷四十一,《鳳陽丐者》。 (69)《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八十。 (70)《大誥續誥》第四十五,《靠損小民》。 (71)《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八十。 (72)《貝清江集》卷十九,《橫塘農詩序》。 (73)方孝孺:《遜志齋集》卷二十二,《采苓子鄭處士墓碣》。 (74)《匏翁家藏集》卷五十八,《莫處士傳》。 (75)《匏翁家藏集》卷六十一,《先考封儒林郎翰林院修撰府君墓誌》。 (76)《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七,《先世事略》。 (77)《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七,《先世事略》。 (78)《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三,《怡隱處士墓表》。 (79)《匏翁家藏集》卷七十四,《山西提刑按察司副使致仕朱公墓表》。 (80)《匏翁家藏集》卷五十八,《莫處士傳》。 (81)《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九。 (82)《明太祖實錄》卷一百七十四。 (83)《明太祖實錄》卷一百三十五、卷一百八十。 (84)《明太祖實錄》卷一百一十、卷一百二十六。 (85)張居正:《太岳集》卷三十九,《請申舊章飭學政以振興人才疏》。 (86)王世貞:《錦衣志》。 (87)《明史·刑法志》。 (88)《明史·刑法志》。 (89)《明史》,《刑法志》《職官志》。 (90)王世貞:《錦衣志》。 (91)傅維麟:《明書》卷七十三。 (92)《明史·刑法志》。 (93)《明書》卷七十三。 (94)《明史·刑法志》。 (95)《垂光集》一,《論治化疏》。 (96)劉若愚:《酌中志》十六。 (97)《明史·刑法志》。 (98)《明史》卷九十五。 (99)《明世宗實錄》。 (100)《野獲編》卷二十一。 (101)《明史·刑法志》。 (102)《野獲編》。 (103)《瞿忠宣公集》卷一。 (104)《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一。 (105)《明史·刑法志》。 (106)《野獲編》卷十八。 (107)《熙亭先生文集》四,《恩譴記》。 (108)《野獲編》卷十八。 (109)《商毅公文集》卷一。 (110)《春明夢余錄》卷六十三。 (111)《楊忠烈公文集》二。 (112)《劉子全書》十六《痛陳時艱疏》,十七《敬循職掌疏》。 (113)《春明夢余錄》卷六十三。 (114)《明史》,《刑法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