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五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十五
洪武二十五年春正月癸未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賀,大宴群臣。
播州宣慰使司土官羅欽、麓川平緬軍民宣慰使司宣慰使思倫發等貢犀、象及馬。
丙戌,享太廟。
丁亥,右都御史袁泰奏:「監察御史胡昌齡等四十一人緘口不言時政,王惟名等四人闒茸不稱職,當罪之。」上曰:「言之非難言,而當理者為難,昌齡輩安知其終不言乎?若闒葺不稱職者罷之。」泰復執奏曰:「昌齡等非不能言,但心懷譎詐不肯言耳。使在位者皆效其不言,於國政何補?」上曰:「人臣進言於君,必有關於國之利病,民之休戚,亦豈得輕易?若遽以心懷譎詐罪之,此何異張湯腹誹之法?」於是泰不敢復言。時泰以嚴刻馭下,昌齡等不心服,故泰為是言欲中傷之也。
戊子,周王橚來朝。
上諭五軍都督府臣曰:「天下衞所分兵屯種者咸獲稼穡之利,其令在屯軍士人樹桑棗百株,柿栗胡桃之類隨地所宜植之,亦足以備歲歉之不給,爾五府其徧行程督之。」
庚寅,河決河南開封府之陽武縣,浸滛及於陳州、中牟、原武、封丘、祥符、蘭陽、陳留、通許、太康、扶溝、杞十一州縣,有司具圖以聞,乞發軍民修築堤岸,以防水患。從之。
府軍右衞指揮僉事藍榮告老,命致仕,以其子田襲職。
辛卯,賜新除府州縣官粘大本等七十二人冠帶、襲衣。
夜,大星有尾,光燭地,起自太微西垣內,東行至翼宿沒。
癸巳,命天下學校自今府學每歲貢二人,州學二歲貢三人,縣學每歲貢一人。
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
前軍都督僉事何福討雲南都勻所部九名九姓等處及畢節羅羅諸蠻,克之,誅其叛酋,安輯其民,遂與都督茅鼎等謀還兵討五開、洪泊諸洞。兵未及行而畢節羅羅諸蠻後叛,攻掠屯堡,殺傷屯田軍士五百餘人,百戶宋禮御之,亦為所殺,群蠻遂併力攻堡,復殺閣雅驛丞,刼掠糧馬,焚六廣河廵檢司。於是威清衞青山、龍井堡羅羅相煽而起,掩襲守堡官軍,百戶曲通與戰,又死之,鄰堡百戶李真率兵奮擊,賊乃敗走。未幾,復率眾渡六廣河為寇,南侵貴州,北蹂畢節,東接沙溪,西逼威清之境,往來殺掠。福乃命畢節諸衞嚴兵備御,調都督陶文、俞淵、都指揮賈琮等率兵從都督茅鼎直搗其巢穴,遂禽蠻酋戮之,又分兵捕諸蠻,皆遁散,因築堡其地屯兵鎮守,乃進兵征五開等處蠻洞。時福又遣人奏故宣慰使靄翠妻奢香亦桀驁不服,請並討之。上以其非稔惡,不許。
丙申,命送故元梁王孫愛顏帖木兒於高麗,賜鈔五十錠為道里費,旦命高麗送至耽羅國,依其親族。
右軍都督僉事歐陽琳奏:「建昌衞故城周回僅七里,戍兵不過二千,近年開拓至十六里,已甓其西北,其東南瀕溪未甓,為水衝激,用工甚艱,又所拓地多侵民田,若復興工,恐軍士不堪其勞而民有失利之嘆,乞罷之便。」上曰:「開拓城池所以設險守固,以安邊民也。若地勢不利,損傷軍民,是以所利人者害人也,其可乎?琳所奏甚善,亟罷之。」又命工部即移文內外諸司:「農作方興,凡有興作,皆停罷。」
戊戌夜,太陰犯靈台。
庚子,刑部奏:「近因戶部案牘不清,令本部理之,其屬官吏當逮問。」上命稽錯者令其釐正,錢穀非隱匿者勿問。
辛丑,宥死囚輸粟於邊。上謂刑官曰:「先王法天道以修政令,方今春陽發生,萬物咸遂其性,而民乃有冐法禁至死者,朕為惻然。若候時處決,則系縲之久,死者必多。其見系死囚悉貸其死,令還鄉里備貲,輸粟北邊贖罪。」於是重囚得宥死者,凡四百四十八人。
夜,熒惑與歲星同度,在牛宿。
壬寅,晉王棡、今上、楚王楨、湘王栢來朝。
甲辰,天策衞卒吳英父得罪系獄,英詣闕陳情,願沒入為官奴,以贖父罪。上諭英曰:「汝之情固有可矜,但汝平時何不勸諫汝父,使不犯法?今罪不可貸,然念汝愛父之至,特屈法宥之。汝自今凡遇父有不善,當即諫止,若不聽,必再三言之,使不陷於非義,斯為孝也。」又顧謂侍臣曰:「此卒非知書者,能如此,亦可謂難矣,故特屈法以宥其父,將以勵天下之為人子者。」
丙午,以開封府祥符等縣河決,詔免今年田租。
置山西解州運塩站。命戶部遣官相治道路,設法轉運,以便商賈,乃遣主事蔚綬、劉勻詣塩池量度水陸之程。綬等言:「河路必經三門磧津,水勢險惡,舟楫難通,若渡河以就驛路,挽運尤難。今河北原有輸運故道,自塩池至白浪渡登舟,約二百四十里,但歷年既久,草木叢塞。若開此路,每三十里置用車輛,趲運甚便。」詔從之,乃自塩池抵懷安每百里置站,站設役夫七十人。
丁未,命自今武臣既沒有子未承襲者,仍給其祿。
庚戌,河南按察司言:「王府長史與按察司僉事俱五品,然僉事乃風紀之職,今王府筵宴長史上殿,僉事乃坐於殿外廡下,公聚序坐,長史復居僉事之上,禮有未當。」詔下廷臣議,以為「公宴序坐,長史宜在僉事下,若王命長史上殿,則不拘此例」。上曰:「按察司僉事方面官也,王府筵宴亦宜入殿,坐於長史之上。」
辛亥,給事中陳泰劾奏左僉都御史桂滿欺罔,請寘於法。時江寧縣役夫自刎死,滿奏為人所殺,上詰之再三,固執其辭,故泰劾滿有誣罔之罪,無人臣禮。上曰:「恐滿實不知,姑宥之。」
靖江王守謙薨。守謙,皇兄南昌王之孫,皇侄文正之子也。初,文正有罪,謫死桐城。上育守謙於宮中,所以教訓之甚篤。既長,俾王靖江,而陰賊陰狠,不謹憲度,狎比小人,肆為滛虐,國人苦之。上未忍寘於法,召還京師,戒諭之。守謙不知悔,復肆怨望,作詩譏剌。上復容貸,使居鳳陽力田,冀其知稼穡艱難,而思所以保富貴也。既七年,上以其久歷艱苦,必克自新,復其爵,使鎮雲南。又推本親愛之意,援引古道,諄諄訓戒。既行,又遣其妃之弟徐溥賜以璽書曰:「雲南諸夷雜處,地險人頑,守者非恩威並行,不可得而長久,故能者必恩威兼著,賞罰嚴明,篤在防奸禦侮,不作無益之工,以疲士卒。域內無警,使樂有餘,士卒既安,土人畏威懷德,則久長必矣。雲南冬無酷寒,夏無炎暑,氣候和平,可謂樂地。然爾戴罪而往,所居之室且可取容而已,所領軍士止存百人自隨,其餘悉與縂兵官備御,因糧於外,旦積餘糧,以備明年屯種。舊守軍士皆是力農,僅能自給,若不度在下之情,必使坐食,待盡一有窘乏,大非便也。爾所居非奉朕命,必欲稱及爾心,則人勞災興,有不可逃。爾其欽哉!」守謙既至雲南,復奢縱滛佚,掠殺不辜,黷於貨財,豪奪暴歛,號令苛急,軍民怨咨。上猶不忍致罪,仍召還安置鳳陽,雖在貶斥,橫恣自如,強取牧馬,暴擾一鄉,乃召至京笞而禁錮之。至是卒,以其嫡長子贊儀為世子。
是月,永寧宣撫司土官奢尾來朝,貢馬,詔賜文綺、鈔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