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三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
洪武二十三年秋七月辛卯朔,享太廟。
壬辰,上御謹身殿,觀《大學》之書,謂侍臣曰:「治道必本於教化,民俗之善惡即教化之得失也。《大學》一書,其要在於脩身。身者,教化之本也,人君身脩而人化之,好仁者恥於為不仁,好義者恥於為不義,如此則風俗豈有不羙,國家豈有不興?苟不明教化之本,致風俗陵替,民不知趨善流而為惡國家,欲長治久安,不可得也。」
河南河決,漂沒民居,命賑恤被災之家一萬五千七百一十三,凡鈔二萬五千二十錠。
置越州衛,命指揮何鑒、焦真、竹泰、仙童領長沙右護衛軍士守之。
置廣州前衛。
普定衛指揮使顧成蠹政受贓及僭用玉器等物,為其下所告。上念成舊勞,詔勿問,但令都督府移文取其罪狀,以戒將來。
癸巳,蘇州府崇明縣大風雨三日,海潮泛溢,壞圩岸,偃禾稼,詔以在京倉糧賑之。通州海門縣風潮,壞官民廬舍,漂溺者眾,遣監察御史周志清賑之。仍命工部主事鄭興發淮安、揚州、蘇州、常州四府民丁二十五萬二千八百餘人修築堤岸,以漳潮汐,計二萬三千九百三十三丈。
甲午,以指揮僉事藏卜所領故元時部屬答失里伯帖木兒、阿力從等為千戶鎮撫,俾居沙州,與漢軍相參屯田,賜藏卜白金二百兩、鈔九十錠、文綺、帛各六匹、綺羅衣各一襲,其答失里伯帖木兒以下二十五人各賜金幣、衣服有差。
命西涼侯濮璵往臨清訓練士卒。
淮安府海州臨洪場灶戶紀德山言:「近者,增添鹽課,計丁煎辦,本場灶戶一千一百三十二,丁三千一百三十三,舊額小引鹽三萬一千八百八十九引,今增一萬八千二百三十引,灶戶去場不下三二百里,丁男盡遣上灶煎鹽,妨廢耕業,且自正月起火,直至歲終,方得煎完,是力役者無少休之日。」時刑部尚書楊靖亦言:「臣先職戶部,時監察御史陳宗禮言兩淮煎鹽灶戶丁力不均,鹽引斤重大小不同,難於稽考,宜依律二百斤為一引,灶戶驗丁煎辦,其額多丁少者減其舊額。臣切詳鹽額及引目、斤重俱系開國以來成法,前所准行,宜令改正。」上命戶部定自二十二年為始,仍照原額驗丁均辦,引目、斤重亦依舊例,每引入場重四百斤,其兩浙鹽運使司並如兩淮之例。
丁酉,詔兵部追還在外軍衛水馬驛符驗。初,國朝制符驗,皆用錦織,文具制詞及船馬之狀,付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及諸衛,有急則給之乘傳而行,還則納之。時多假以營私者,乃令都司、布政司、按察司仍舊,其各衛悉追取之,若有急,俾乘快船以行。
鶴慶侯張翼、懷遠侯曹興征北還,詔賜之鈔:翼四百錠,興三百錠。
大理寺奏:「四川馬湖府、沐川長官司土民盜所運官糧,律當死。」上憫其無知犯法,命釋之。
夜,太陰犯房宿。
己亥,詔景川侯曹震還鄉,賜黃金二百兩、白金二千兩、文綺三十匹、鈔千錠,尋以鳳陽故官田宅賜之。
辛丑,以指揮王威為安南衛指揮使。
河南開封府封丘縣民劉安壽進禁書:五符太一書一十種,景佑太一書一十卷,附陶金歌,太一新曆、十品太一各二卷,九宮太一、太一八運、太一草筭、太一祭法、太一神筭、五福十神太一各一卷,太一局成書二卷,遁甲書六種,景佑符應經、六壬心鏡祭法、局筭祭法符、六甲乾經、奇門五總龜各一卷,六壬書十種,兵帳賦、玉曆、鈐法、中黃五變經、草里尋針訣、心印諸賦、大六壬斷訣、雜六壬書、東方朔射覆、禽書各一卷。
癸卯,命景川侯曹震往四川理軍務。時已詔震還鄉,未及行,復有是命。震因奏成都護衛官多缺員者,上命與蜀王同涼國公藍玉核取征南將士歷年久而獲功多者,以名聞,自指揮僉事至總旗遞升一等,其有亡夫軍士數多者不在升轉之例。所定職名,令兵部准授之。尋詔涼國公藍玉還京。
甲辰,高麗遣其臣金乙祥送故元伯伯太子男六十奴、火者卜尼到京。時六十奴等在耽羅,先有命徵之,至是送至,詔賜六十奴銀五十兩、鈔五十錠,卜尼銀二十兩、鈔十錠,衣各一襲,其傔從及高麗使者賞有差。
丙午,命太僕寺左少卿祝孟獻往滁陽等九牧監酌量地里遠近,驗馬數多寡,添省監群,務從民便。先是,江北民凡五戶畜馬一匹,而馬數有多寡,地里有遠近之異。上知之,慮其勞逸不均,故有是命。
丁未,定內外文資官試職、借除、實授等第。凡監生並才幹出身,初任京官俱試職一年,考稱職引奏實授,監生出身初任外職試職三年,考稱職平常者具奏實授,仍對品調除,九年通考,以定黜陟,應對品無缺及需次久或急缺借除,則在外正九品授以在京八品,仍食九品祿,一年後依初任試職,考稱則實授。
戊申,雲南烏撒軍民府土官知府何能遣其弟忽山及羅羅生二人請入國子監讀書,各賜鈔錠。
賜瀋陽侯察罕鈔四百錠。
己酉,賜南昌等衛將校軍士四萬五千四百八十四人鈔二十三萬五千九百六十四錠。
庚戌,遣老人往山東濟南府所屬州縣收糴備荒糧儲,凡鈔二十萬六千三百九十四錠。
辛亥,敕法司:凡在外死罪真犯者,令具其罪狀申刑部,刑部詳議既定,然後遣官審決,若徒流雜犯免死者,俱送京師輸作。
乙卯,命安陸侯吳傑往湖廣長沙府訓練將士,籍其土軍凡一萬八千二十三人,分隸平壩、威清諸衛。
戊午,鑄晉王世子妃印,其制視王妃,用黃金十五兩,方寸龜紐,篆文曰「晉世子妃之印」,余世子妃印並同。
詔五軍都督府遣官清理天下衛所將校、士卒、部伍。
是月,賞從征散毛洞及大渡河等將士鈔:都指揮人五十五錠,指揮使同知僉事人五十錠,千戶衛鎮撫人三十錠,百戶所鎮撫人十五錠,總、小旗九錠,軍士八錠,陣亡者倍之,病故者加其半。
開封府西華等縣雨河水暴漲,沒民田廬,民多飢困,上命賑之。
八月庚申朔。
辛酉,給事中有薦士者。上問:「宜何官?」對曰:「宜牧民。」又問其所長,對曰:「其人才高年少,勇於敢為。」上曰:「才高者多過中,勇敢者少循理,遽使牧民,未見其可。夫素操刀者乃可使割,善制錦者乃可使裁,素未學而欲使入政,可乎?後生少年未嘗歷練,恃才輕忽,用其血氣之勇,鮮有不生事擾民者,且令就學,以餋其德性,變化氣質,俟學成用之。」
旌表重慶府永川縣民黃壽孫妻湯氏貞節。
癸亥,命天下有司吏典役滿三年,悉遣赴京,毋擅遷補。
甲子,航海侯張赫卒。赫,鳳陽臨淮石亭村人,少有勇略。元末兵亂,赫集眾自稱千戶。上起兵濠州,赫率眾來附。甲午,取滁州,升萬戶。乙未,破和州,從上渡江,克採石、太平,升管軍總管。丙申,從征蠻子海牙水寨,破陳野先營,克鎮江。丁酉,從徐達克常州,授定遠將軍、毗陵翼元帥。癸卯,從常遇春征襄陽。甲辰,從克武昌。丙午,從徐達下湖州,圍張士誠於蘇州。吳元年,克蘇州,復從湯和取慶元,皆與有功。洪武元年,授福州衛指揮使。二年,率兵備倭寇於海上。三年,升福建都司都指揮同知。六年,率舟師巡海上,遇倭寇,追及於琉球大洋中,殺戮甚眾,獲其弓刀以還。九年,調興化衛。十一年,升大都督府僉事,總督遼東海運。二十年九月,封航海侯,賜號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階榮祿大夫,勛柱國。二十一年,復督運遼東。至是卒,追封恩國公,諡莊簡。誥曰:「自昔興王之臣,竭忠效力,功業著於當時者,生則享爵祿之榮,死則錫褒封之典。爾赫從朕渡江三十餘年,東征西討,累有戰功,邇年漕運,涉歷風濤,厥跡尤著,朕嘗封爾侯爵,以報勤勞。今者,因疾壽終於家,朕念相從之久,用遵彝典,追封爾為恩國公,諡莊簡。爾其有知,服茲寵命。」
乙丑夜,歲星犯東咸,太陰犯心宿。
丙寅,上以河南、北平、陳州、真定、保定諸處水災,詔免徵今年所貸,預備糧儲,仍賑給之。
戶部奏重造黃冊,以冊式一本併合行事宜條例頒行所司,不許聚集團局科擾,止將定式頒與各戶,將丁產依式開寫,付該管甲首,造成文冊。凡十一戶以付坊廂里長,坊廂里長以十甲所造冊,凡一百一十戶,攢成一本,有餘則附其後曰畸零戶,送付本縣,本縣通計其數,比照十四年原造黃冊,如丁口有增減者,即為收除田地,有買賣者即令過割,務在不虧原額,其排年裡甲仍依原定次第應役,如有貧乏,則於百戶內選丁糧多者補充,事故絕者於畸零戶內選湊,其上、中、下三等人戶亦依原定編類,不許更改,因而分丁析戶以避差徭。其各里冊首類為圖,以總其稅糧戶口之數,縣、州、府、布政司以次總之,而以上於京師,藏之戶部,庶幾無移易倚托之患。上命頒行之。
丁卯,遣官釋奠於先師孔子。
升國子司業龔斆為祭酒。
戊辰,祭大社、大稷。
己巳,改鑄監察御史印。先是,既分察院為河南等十二道,每道鑄印二,其文皆曰「繩愆紏繆」,守院御史掌其一,每道置御史,或五人,或四三人,推久次者長之,分巡印一藏於內府,有事則受印以出,復命則納之。至是,左副都御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類,乃命改其制:守院印十二,如浙江道則曰「浙江道監察御史印」,余道並同,其巡按印則曰「巡按浙江道監察御史印」,余亦如之,惟浙江、江西、直隸十府州事繁劇,每道置印十,余道皆五。
庚午,改漢陽衛為荊州右護衛。
壬申,涼國公藍玉還至京,以平定番寇及散毛洞蠻功,賜鈔千錠,仍增祿米五百石,尋詔玉還鄉,賜鈔三千五百錠、黃金三百兩、白金二千兩、文綺三十匹、綾十匹,仍命工部具舟送之。
詔凡選舉毋錄隸卒之徒。
旌表漢陽府漢陽縣民鄭必貞妻廖氏、漢川縣民馬天慶妻龔氏貞節。
甲戌,復命兵部清理驛傳符驗。先是,上以在外諸司所給符驗過多,官吏不分事務緩急,動輙乘驛,或假以營私,致驛夫勞弊,船馬損乏,命悉追奪之,惟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如舊。至是,復有是命,仍命工部更制之,在京止設二百道,各王府及山西、北平、山東、陝西、廣東、福建、遼東、貴州等處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各給六道,雲南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陝西涼州衛各給十道,浙江、江西、湖廣、四川、廣西布政使司及金齒衛各給五道,其都指揮使司不與,如有軍務,止以多槳快船飛報中都留守司,各道按察司、陝西寧夏衛各給四道,山海、密雲、永平、河州、岷州、洮州、大理、臨安、普安、松潘、建昌、茂州諸衛各給三道,畢節、烏撒、永寧、普定、平越、楚雄、曲靖、洱海、五開、鎮遠、興隆諸衛各給二道,各處宣慰使司及衍聖公、張真人歲一來朝,各給二道,其餘衙門及腹里軍衛、鹽運司俱不給。
乙亥,遣老人往直隸淮安等十二府所屬州縣收糴備荒糧儲,凡鈔三十八萬一百四十九錠。
賑給河南、山東、北平三布政司所屬州縣水災貧民鈔七十萬錠。
丙子,遣官祀歷代帝王。
詔考定使節之制。禮部奏:「漢光武時節以竹為之,柄長八尺,其毛三重。而黃紹韻會注漢節柄長三尺,毛三重,以旄牛尾為之。」詔從三尺之制。
丁丑,祭太歲、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山川、月將、城隍諸神,遣官祭旗纛。
戊寅,賞成都等衛征進士卒五萬五千二百餘人鈔三十六萬二千五百餘錠。
壬午,西安府耀州倉糧陳腐虧其數,法司逮監守者,論以死。上曰:「米陳必腐,故有虧耗,此當推其情,若論以死,則侵盜者將何以加之?」命悉宥之。
西平矦沐英奏:「普安軍民指揮司屢言百夫長密即叛,殺屯田官軍劉海、尾灑驛丞余成及試百戶楊世傑,劫奪驛馬,焚館舍,已調貴州都指揮張泰率兵討之於槃江、木窄關等處,與賊戰,緣山箐陡險,官軍失利。又增烏撒、畢節、永寧三衛官軍委貴州都指揮蔣文統領剿捕,賊乃退遁。」又言:「曲靖衛副千戶哈剌不花乃故元守御六涼州千戶,改授前職,今置六涼衛,宜調本官於本衛鎮守,庶絕後患。」詔從之。
癸未,賑給湖廣長沙府屬縣貧民並驛所水夫鈔有差,凡給鈔十六萬七千二百七十五錠。
甲申,徙永定衛於永順宣慰使司之羊岸坪。
丙戌,北平霸州、保定等州縣水災,詔通政使司參議趙居仁往賑之,凡被災民六百二十七戶,給鈔二千六百一十四錠。
戊子,長興侯耿炳文奏:「陝西都司所屬二十四衛,馬步軍一十二萬四千九百九十一人,馬八千三百七十一匹。」先是,命炳文閱各衛軍士,給鈔,督令市馬,至是以其數奏之。
己丑,置北平行都司儒學,設教授一人、訓導二人,教武臣子弟。
賑給北平、真定二府及深州衡水縣被水災貧民二千六百戶鈔一萬三千錠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