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
洪武二十三年二月乙未朔,詔創製龍江儀鳳門、鍾阜門民房,民能自造者,官給市木鈔,每間二十錠。
都勻安撫副使劉武遣人貢馬,詔賜鈔錠。
丁酉,遣官釋奠於先師孔子。
國子祭酒宋訥卒。訥,大名府滑縣人,其父壽卿仕元為陝西行台侍御史。訥讀書記問該博,登元至正癸卯進士第,任鹽山縣尹,入國朝為國子助教。洪武十五年五月,升翰林院學士,命撰國子監宣聖廟碑文,稱旨,賞賚甚厚。十一月,改文淵閣大學士。訥在位,頗以年老怠事,嘗寒附火,火燎脅下衣,至膚始覺。上聞知,制文警訥曰:「脅者,協也,豈爾居內相,不能協助人主為政,致神怒若此邪?」訥頓首慚謝。十六年,轉朝列大夫、國子祭酒,乃嚴立學規,諸生知畏敬,上由是特厚眷之。至是,以疾終,命禮部致賻,諸司致祭,仍遣使護其柩歸葬,所過郡邑皆祭,既又遣行人臨祭於其家,有司為治墳塋。後命其子復祖為司業,學者榮之。
戊戌,祭大社、大稷。
庚子,命禮部翰林院考定王國合祀山川諸神。上曰:「王國有岳鎮、海瀆者,即以岳為正,次海,次鎮,次瀆,風雲雷雨之神又次之。」於是禮部為圖以進,使頒之諸國,復命東海則燕、齊皆祭,東嶽、東鎮齊、魯皆祭,西海秦、蜀皆祭,晉祭北海。
癸卯,宥給事中彭與民等罪。先是,上諭六科給事中曰:「爾等朝夕在廷,觀法司議刑,犯者必以法斷之,使不善者人人思過,相勸為善,則庶幾刑措不用,奈何小人玩法罔畏。今朕欲爾等父兄伯叔來朝,觀朕所行,歸諭鄉里,使民無犯於法,皆知所勸,實為美事。」至是與民之父九霄來朝,適與民坐事系獄,乃上表陳情曰:「天地至仁,風雨霜露,無非化育;聖人至仁,禮樂刑政,無非治道。欽惟皇帝陛下,聰明睿智,有武有文,清六合以一寰區,掃群雄而基大業,居尊御極,體道行仁,四海沾恩,萬方蒙化。顧臣之子與民生居陋巷,長自寒門,十三入縣庠而肄業,十九登胄監以受成,早蒙教育之恩,拔居近侍之職,奈何紀旨意而增減失實,核軍籍而奏報不明,一死攸宜,百身莫贖。臣頃居草野,奉旨來朝,適於引見之晨,值其執退之日,憐其愚昧,致切心懷,蓋因幼失教養之方,是以長無卓勵之志。伏願陛下眚災肆赦,廓天地好生之德,屈法伸恩,遂父子眤愛之私。俾磨勵於歲年,或改過於萬一,如其怙終,請寘於法。」上覽表,憫其情,宥之。於是同犯者十七人皆獲免,又賜其父兄來朝者鈔五錠,遣還。九霄尋以病卒,命有司歸其喪於鄉。
甲辰。遣使齎敕諭晉王、今上曰:「詢及來胡,言殘胡甚少,騎者才五千人,共家屬一萬口,馬稱之,有急則十人皆一騎,趁水草長行,大軍負戴且重,追襲甚勞。今降臣嘗與彼同仕大官,已使在彼,而晃忽兒又能辭說,由是其眾二心,欲南向者多,北向者少,且將糧餉運至上都及口溫集於各程,然後再俟人來知其所在,一舉而中矣。」
命刑部右待郎凌漢署吏部事。
丙午,定遼衛指揮李哲以私市官馬當杖,謫戍邊,兵部尚書沈溍以聞。上曰:「哲本不才,但念其父累歲守邊,多著勞績,令以馬還官,免其罪,領職如故。」
夜,有星起自騎官,東行至近濁沒。
戊申,涼國公藍玉以擊破西番蠻人,遣指揮須勝至京獻捷,並奏嵓州雜道蠻人攻圍大渡河千戶所,亦討平之,梟土官副使觀著等,俘其男女數千人。詔賜玉白金五十兩、文綺、帛各六疋、鈔六十錠。
廣東都指揮使馬騤等禽龍川賊蘇文山等,械送至京。初,文山等聚眾作亂,命騤會江西、福建二都司軍馬討之,仍命統兵指揮詹繼督師搜捕。賊聞官軍至,度勢不能支,竄匿旁近郡縣,騤分兵追捕,獲文山等,並俘其妻子。及至京,上命磔文山於市,脅從者宥之。
命右軍都督府都督僉事王庸簡閱從征軍士年老及殘疾者,令還各衛隨營居住。
兵部尚書沈溍奏湖廣收集軍丁吳羊孫等凡七十人訴重役,上令核實之,即免其一人為民,既而以其遠來人給鈔四錠為道里費,遣還。
己酉,置新添衛指揮使司,屬貴州都指揮使司,後改為軍民指揮使司,命指揮僉事王炳領兵士。
夜,太陰犯太微東垣。
壬子,以隱士吳敦義為陝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右參政李翰為左參政。
癸丑,詔自今有司官凡過誤犯者,初犯至三犯皆紀罪復職,冀其改過自新。
丙辰,躬耕籍田,遣官享先農。
命凡廣東、四川、陝西、雲南諸都司衛所軍士差遣至京者,人給鈔五錠,江西及山東各都司至者人三錠以為道里費,著為令。
以廣東龍川知縣陳敬為吏部侍郎。敬字行簡,河南人,敦實有行義,先為河南儒學訓導。洪武十六年,刑部尚書開濟薦為吏部試尚書。十七年,坐事免歸,後又起為龍川知縣。至是詣闕,言事稱旨,擢今職。
對撥官軍俸糧。初,命戶部以應天一府試行之,便。至是,上諭戶部校理各衛官軍歲支俸糧實數,以內外有司民戶該輸正糧對數撥給,如一縣之糧以對一衛,或多或少,損其贏,補其不足,一戶之糧以對一軍,多少損益如之,度其道里之遠近,有司以勘合號數編定次第,如金吾衛軍五千即以金吾字為號,自一號編至五千號而止。又如指揮使歲俸四百二十石,務以人戶糧額足其數於勘合簿注之遞,發軍衛收掌,俟人戶輸糧之際,對號相符,依數收受,即以實收付之,以憑查照。若一衛所收俱足,則出通關,付有司奏繳。
戊午,湖廣阮陵縣主簿張杰有罪,罰輸作,自陳母賀氏當元季亂離守節,教子期於有成,今年且老而臣以罪戾不得奉餋,願乞自新,庶全子職。通政使司以聞,上憐而宥之曰:「婦人當亂世能守節教子,可以勵俗。」命禮部榜示天下,仍加傑祿秩,俾終餋其母。
夜,太陰入斗宿。
庚申,府軍左衛軍士告千戶虞讓子端不習武事,惟日以歌曲飲酒為務。上怒,命逮治之,因詔:「凡武臣子弟嗜酒博奕及歌唱詞曲,不事武藝,或為市賜,與民爭利者,皆坐以罪。其襲職依前比試不中者,與其父並發邊境守御,不與俸。」
辛酉,給賜大寧諸衛及高嶺諸驛軍士六萬七千五百人綿布二十七萬四千四百疋、綿花十萬一千二百斤。
壬戌,賞湖廣都指揮使司所屬衛所征進軍士還自雲南者鈔錠有差。
癸亥,河南都指揮使司獲妖寇朱黃頭送至京師。初,烏撒衛有紫氣起,軍士馬四兒妄言為禎祥應在己,遂紏合黃頭等六人劫眾,從水西剽掠,逃至南陽鄧州,又自稱聖人。河南都司出兵剿捕,四兒等竄去,擒黃頭等至京,斬之。
涼國公藍玉克散毛洞,擒土酋剌惹、覃大旺等萬餘人。
置陸涼衛指揮使司。初,越州阿資叛,西平侯沭英等討平之,以陸涼西南要衝之地,請設衛屯守。至是,命雲南指揮僉事方用、洱海衛指揮僉事滕聚於古魯昌築城置衛,守之。
築歸德州鳳池河防。時黃河決鳳池,漂沒夏邑、永城諸縣,有司不以聞。州民李從義詣闕言,乞令軍民合力築防,以遏水患。上從其言,發興武等十衛士卒與歸德屬縣民築之,凡一月而成,命罪其有司,而授從義晉州知州。
三月甲子朔。
乙丑,今上率師出古北口,征虜前將軍潁國公傅友德、左副將軍南雄侯趙庸、右副將軍懷遠侯曹興等各以所部從。
申定官民服飾。先是,上見朝臣所服之衣多取便易,日就短窄,有乖古制,乃命禮部尚書李原名、國子司業龔斆參酌時宜,俾存古意。原名等議定:「凡官員衣服,寬窄以身為度,文官衣長自領至裔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至肘,袖樁廣一尺,袖口九寸,公侯駙馬與文職同;耆民、儒士、生員制同文職,惟袖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庶民衣長去地五寸,袖長過手六寸,袖樁廣一尺袖口五寸;武職官衣長去地五寸,袖長過手七寸,袖樁廣一尺,袖口僅出拳;軍人衣長去地七寸,袖長過手五寸,袖樁廣不過一尺,窄不過七寸,袖口僅出拳。」從之,命頒示中外。
以臨洮僧已什領占為尚師,賜以鈔錠,其從僧三十六人俱賜有差。
夜,有大星起自內屏,流至雲中沒。
丁卯,四川天全六番招討司進二十二年所收茶課之數:烏茶六十六萬六千六百九斤,碉門茶課司烏茶一百八十四萬二千六百五十五斤。
己巳,命都察院及六部所屬歷事官三年無私過者給全俸,一年者給半俸。
庚午,改公主府家令司為中使司,秩正七品,以內使為之,給以印章,冠制用方帽,頂與官之制有別。凡行移中使司,呈宗人府經歷司,經歷司帖下中使司,其與在外各衙門行移俱由宗人府經歷司轉行,與在內衙門行移中使司,呈內官監,內官監帖下中使司,其餘內府各衙門行移俱由內官監轉行。
雄武侯周武卒於河南。詔歸其喪,所過郡縣致祭,仍賜麻布百疋,賻賜其家,追封汝國公,諡勇襄。武,開州人,僑居江陰。歲丁酉六月,克守御常州謝元師麾下馬軍。癸卯,轉馬軍小校。乙巳七月,除驍騎衛百戶,尋升千戶。吳元年,擢虎賁衛指揮僉事。洪武三年十一月,升本衛世襲指揮同知,賜誥命。五年十一月,授金吾後衛指揮使。八年九月,升大都督府僉事。十四年,論功行賞,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榮祿大夫、雄武侯,食祿一千五百石。二十二年十二月,命武往河南練兵。是年正月,詔武領中都留守司河南都司兵,從晉王北征。未行,疽發背,卒,子興襲職龍江衛指揮同知。
命禮部定公侯卒葬輟朝禮,著為令。禮部議:「凡公侯卒於家者,聞喪輟朝三日,下葬輟朝一日,卒於外者聞喪輟朝一日,喪柩至京輟三日,下葬仍輟一日。凡輟朝之日,不鳴鐘鼓,各官服淺淡色衣、烏紗帽、黑角帶朝參。」從之。
壬申,上諭戶部曰:「山東、河南官有儲粟,今當春夏之交,農民艱食之際,爾戶部即遣人發廩以貸之,候秋成還官。」
丁丑,詔遣使運鈔一百萬錠賜晉王。
以鄧余、陳紀、王瑊、金志為尚寶司丞。余,申國公鎮之弟;紀,臨江侯德之弟;瑊,六安侯忠之弟;志,宣德侯鎮之弟也。
以郝從道為大理寺試右少卿,趙居仁為通政司右參議。從道、居仁初以人才舉,命侍朝觀政,至是用之。
戊寅,置磁州守御千戶所,隸潞州衛。
癸未,蜀王府城垣宮室成,成都中護衛具圖以進。
夜,雨霰。
丁亥,太白晝見。
戊子,默剌國回回麻哈馬等來朝,詔賜鈔錠。
辛卯,熒惑犯壘壁陣。
壬辰,以高守禮為應天府尹,馮克昭為府丞。
癸巳,今上率師至迤都,故元太尉乃兒不花、丞相咬住、忽哥赤、知院阿魯帖木兒等皆降。先是,王師既出古北口,今上臨塞諭諸將曰:「吾與諸將軍受命,提兵沙漠,掃清胡虜。今虜無城郭居止,其地空曠,千里行師,必有耳目,不得其所,難以成功。」諸將皆諾。即發騎哨得虜跡,知乃兒不花等駐廬帳於迤都,遂進兵。適大雪,諸將欲止,今上曰:「天大雪,虜必不虞我至,宜乘雪速進。」遂抵迤都,隔一磧,虜不知也,乃先遣指揮觀童徑詣虜營觀。童與乃兒不花有舊,至即相抱持而泣,倉卒之頃,我師以壓虜營,虜眾大驚,乃兒不花等上馬走,觀童諭以今上至,毋恐。乃爾不花等素聞今上威德,遂不去,觀童引之來見。今上降辭色以待之,即賜之酒食,令醉飽,慰諭遣還營,虜甚喜過望,遂無遁意。將至營,又復召來,如是者三,於是悉收其部落及馬駝牛羊而還,遣人報捷京師。
晉王出塞,不見虜而還。
置荊州衛指揮使司,改德州千戶所為德州衛指揮使司。
置平溪衛指揮使司于思州。
平茶長官楊祗綱遣子再勝來朝,貢方物。
置普市守御千戶所於永寧宣撫司境內,時蠻獠叛服不常,故置所,屯兵鎮之。
置遼海衛指揮使司於三萬衛北城,調定遼衛指揮張復等領兵守之。
雲南大理府貢生員尹惟賢等入國子監,賜襲衣、靴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