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一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九十一 洪武二十一年六月癸卯朔,水西宣慰使靄暉、貴州宣慰使宋斌等遣使來貢馬,賜鈔有差。 晡,暴風,雷震洪武門獸吻。 甲辰,信國公湯和還鄉,賜敕諭之曰:「天地之意,將康兆民,間生英材,潛居草野,當前代之運季,命朕肇興,爾和天遣置諸左右,智勇過人。曩者,偃天下之兵,由爾冒冰霜而立伍,突炎暑以行師,飢不期食,渴不時飲,受危於兩陣未決之時,獲生於合變須臾之間,若此之勤苦憂勞,非一歲月而成功者也,乃三十餘年矣。今天下大安,爾亦年邁,命歸鄉里,營府以居。今告府完,挈家以往。嗚呼!三十年於茲,視以尋常,今忽言歸,陡然欷歔不能自已,由同患難於有年,致若是之傷也。且爾昔者之勛已著彤庭,往日之勞,今為民福矣。嗚呼!功成名遂,爾我同心,丈夫至此,垂名不朽矣。今特賜白金四十錠、黃金六錠、鈔三千錠、彩段四十表里,爾其領之。」敕和夫人胡氏曰:「婦之道專內政而無妒,勤勞啟家,夫婦同心,若此古有之,今之人少見,惟朕臣湯和與爾夫人同朕鄉里,當天下大亂之時,人各挈家避難,度依豪雄,所在如之,獨爾信國夫人秉內政,以助和啟家信國,立勳業於大廷。今也,功成名遂,攜長幼而歸故鄉。嗚呼!昔爾夫婦墨發而來,今歸故鄉,皆蒼顏皓首,夫人淑德,命婦如之鮮矣,特賜助和之功、啟家之勞:白金二十錠、黃金四錠、鈔五百錠、彩段三十表里,夫人領之。」先是,和以春秋高,思歸故鄉,嘗進對上前,從容乞骸骨。時公侯皆在京師,見和之請,亦次第以為言。上嘉之,各賜鈔萬錠,俾建第於鳳陽,且謂和曰:「日本小民屢擾瀕海之民,卿雖老,強為朕一行,視其要害地,築城增兵,以固守備。」和奉旨即行,自閩越並海之地,築數十城而歸,至是,新第成,和率妻子陛辭,故有是賜。 故元降將完者帖木兒等七人進馬,賜鈔五百錠。 乙巳,西平侯沐英上雲南前衛指揮張因功狀,因言便宜事。先是,上遣舍人潘旺諭西平侯沐英曰:「近命普定侯陳桓領步騎二十餘萬為爾聲援,如欲增兵,當遣後繼。」桓未及至,英恐後時失機,乃令其子春先往赤水河觀軍實,而遣人來奏曰:「百夷負固恃險,亦由雲南內地之人互相扇誘。今欲大舉殲滅之,若於數十萬兵中精選十萬,往取景東及遠干、威遠等地,賊聞之,必率眾來援,因逆擊之,其勢必克,但巢穴未傾,須用再舉。今東川、越州、羅雄、把哲諸夷悍騺未服,必須併力剿捕,一以資給糧餉,一以警懾餘眾,使賊聞之,奸計自沮,仍於寬衍之地為來歲屯田之計。內地既定,續議大舉可也。東川一部稍為強盛,今罪狀已露,尚恃奸勇,必用進兵,庶可宣揚威德。」上然之,仍命賞張因之功。 丁未,遷刑部尚書唐鐸為兵部尚書。 賜韃靼諸王阿魯禿等二十一人白金四百二十兩。 戊申,皇第二十五子木彝生,麗妃葛氏出也。 癸丑,命中軍都督府發河南祥符等十四衛步騎軍萬五千人往征雲南。 甲寅,皇第二十八孫肇煇生,魯王世子也。 己未,給賜來降韃靼酋長住古等六十五人鈔各三十五錠。 庚申,賜新授指揮韃靼王子曲里帖木兒等一十八人白金一百兩、鈔一百錠。 夜,太陰入羽林軍。 辛酉,安慶侯仇成有疾。上聞之,遣人賜內醞,以書勞之曰:「自朕創業以有九有,惟卿中外勤勞,未嘗畏憚,邇年以來,海宇雖已寧謐而遐遠小夷尚有弗庭者,以故累卿久鎮邊陲,東西攻守,恆無寧歲。近喜氛祲廓清,朕將偃戢六師,修文德以妥黔黎,卿雖高年,亦得華居羙食,共樂昇平,忽聞感疾,實疚朕懷,是用遣人存問。嗚呼!當四方征討之時,挺戈萬里,櫛風沐雨,何暇自恤?疾之所生,良由是也。然今者澤被生民,功施社稷,豈不酬大丈夫之志願哉?爾尚慎藥石,節嗜欲,永臻眉壽,副朕至懷。」 壬戌,賜來降韃靼指揮失里把禿兒白金一百兩、鈔一百錠。 大白犯右執法。有星大如雞子,其色赤,尾跡有光,起自壘壁陣,西南行至游氣中沒。 甲子,上諭戶部右侍郎楊靖等曰:「曩者,山東青州諸郡歲侵,有司坐視民飢,不即以聞,及朕遣使賑濟,漕運稍遲,尚有飢死者,蓋素無蓄積,以備不虞故也。今歲山東夏麥甚豊,秋稼亦茂,爾戶部可運鈔二百萬貫往各府、州、縣預備糧儲,如一縣則於境內定為四所,於居民叢集之處置倉,榜示民家,有餘粟願易鈔者,許運赴倉交納,依時價償其直,官儲粟而扄鐍之,就令富民守視。若遇凶歲,則開倉賑給,庶幾民無飢餓之患也。」 西平侯沐英奏:「東川諸蠻據烏山路,劫寨而叛,其地重關復嶺,崖壁峭險,上下三百餘里,人跡阻絕,請討之。」上乃命頴國公傅友德仍為征南將軍,英為左副將軍,普定侯陳桓為右副將軍,景川侯曹震為左參將,靖寧侯葉昇為右參將,統領馬步軍往討之。 給賜福州等衛軍士十九萬九千二百餘,人鈔五錠。 丙寅,有星大如雞子,青白色有光,起自北斗魁,至第三星旁沒後,有一小星隨之。 己巳,徵隱士謝天啟以為山西布政使司右參議。 辛未,遣神樂觀道士解性初往祭雲南各府州縣山川。 壽春公主薨,賜明器、儀仗以葬。 壬申,給賜福建福興等衛軍士十五萬八千七百餘人布二十一萬三千五百疋、綿花五萬八千五百斤、鈔各有差。 是月,上聞世襲武臣有苛刻不恤軍士者,特敕諭之曰:「爾今居位食祿者,豈爾之能哉?皆由爾祖父能撫恤軍士,流慶於爾也。朕觀國初諸老成將官初起兵時,收撫士卒,或一二十人,或一百人二百人至四五百人,必以恩撫之,親如兄弟,愛如骨肉,故攻戰之際,諸士卒爭先效力,奮身不顧,以此所向克捷,人皆稱其善戰,而不知由其善撫士卒,故能如此,甚至疾患扶持,服勞奔走,一如子弟之於父兄,無不盡心。至論功定賞,大者為公侯,小者為千百戶,若以一人之身,無士卒之助,能敵幾何人哉?今爾等承襲祖父之職,罔思富貴由士卒而來,或苦虐之,使強者致訟,弱者懷怨,眾心不輔,遇攻戰則先退,遇患難則棄走,上以敗國事,下以喪身家,此何異農夫種田,拔其嘉苗,致餓以死也?夫為人之長而虐其下,不仁,敗國之事,不忠,亡先人之業,不孝。爾等何不思之?其賢父母、兄弟、妻子及鄉黨、朋友知事者,亦各以朕言互相勸戒,守法度,恤軍士,則永享太平安樂之福矣。」 頒賜軍士護身敕。上念軍士艱苦,為將領者不知愛恤,多致怨咨,乃述始終之際、艱難之故與夫撫綏愛餋之道,通上下之志,達彼此之情,直說其辭,為護身之敕,頒示軍士,永為遵守。於是軍士莫不感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