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五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五 洪武十六年六月癸酉朔,命各府選舉儒士吏員練達時務、諳曉治體、善於詞命者,或三四人,或一二人,赴京錄用。 貴州宣慰使靄翠、宋誠貢馬,賜以文綺、鈔錠。 甲戌,刑部尚書開濟等官議定五六日旬時三審五覆之法。上曰:「天下之事,不可徇名而失實,當因名而責實。近聞審覆之法,但應旬時之名,無曰今是昨非,但謂大同小異,審覆者未必盡其心,告訴者未必盡其情,朕深知其斃,爾宜戒之。」 己卯,吏部奏定考核之制:在京凡六部、太常司、光祿司、通政使司、國子監、太僕寺、欽天監、翰林院、太醫院、大理寺、審刑司、考功監、儀禮司屬官、五軍都督府、各衛及應天府首領官並所屬上元、江寧二縣官,俱從各衙門正官考核,應天府五品以下官、察院監察御史從都御史考核,給事中從掌科考核,各以功過稱職與否,開具送部核考,東宮官、王府官、五軍十衛、參軍府、尚寶司、承敕郎、中書舍人、掌科、給事中、磨勘司、判祿司、大理寺、審刑司、考功監、儀禮司、行人司正官從本衙門以應考。官員功過,具奏送部考核。從之。 庚辰伏日,祭孝慈皇后陵。 壬午,安南陳煒遣其通奉大夫黎與義等上表,進閹豎二十五人,賜以文綺、鈔錠。 夜,太陰犯建星。 丁亥,以故元雲南省平章閻乃馬歹為諫院左正言,參政龐源為右正言。閻乃馬歹等嘗以雲南威楚州全城歸附,故擢用之,賜文綺及夏衣四十事、鈔六十錠、米百五十石。 戊子,上諭廷臣曰:「讒人之能害國,猶稂莠之能害苗,故善治田者必去稂莠,善治國者必去讒邪。稂莠始生似真,及其盛也則苗不能勝矣;讒邪始言似忠,及其久也則正人不能勝矣。讒邪勝正人,非國家羙事,人君知其然,當力去之,不然則根柢日深,為害不淺矣。」 改都察院為正三品,設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僉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經歷司經歷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各道按察司為從三品,按察使一人,從三品,副使二人,從四品,僉事,從五品,多寡從其分道之數;經歷司經歷一人,從七品,知事一人,從八品。 以監察都御史詹徽試左僉都御史,試監察御史紀著試右僉都御史,通政使司右參議茹瑺為左參議,監察都御史楊克銘為右參議,李原名為禮部主事。 辛卯,海南衛巡捕海上,獲闍婆等國人吳源等十四人,送至京師,詔釋而遣之。 詔免應天府江浦縣、鳳陽府臨淮、鳳陽、定遠三縣、滁州全椒、來安二縣、泗州天長、盱眙二縣、和州含山縣、楊州六合、江都、儀真三縣餋馬戶今年田租,民田全免,官田減半徵之。復以滁州民貧,特免兩歲夏、秋稅糧。 丙申夜,太陰犯畢宿。 戊戌,上御謹身殿,東閣大學士吳沉等進講《周書》「國則罔有立政用憸人」。上曰:「甚矣,國家不可有小人,有小人必敗君子,故唐虞任禹、稷必去四凶,魯用仲尼必去少正卯。」沉進曰:「書言去邪勿疑,所以深致其戒。」上曰:「國家不幸有小人,如人蓄毒藥,不急去之,必為身患,小人巧於悅上,忍於賊下,人君若但喜其能順適己意,任其所為而不問,以為怨將在彼,譬如犬馬傷人,人不怨畜犬馬者乎?」沉曰:「小人中懷奸邪而其所言甚似忠信,不可不察。」上曰:「然小人善於逢迎,彼知人主所樂為者,不顧非義,乃牽合傅會,曰『是不可不為』,知人主不樂為者,不顧有益於天下國家,亦牽合傅會,曰『是不必為』,此誠國之賊也。自古以知人為難,而知言亦不易也。」 己亥,遣使齎敕諭征南將軍頴川侯傅友德、左副將軍永昌侯藍玉、右副將軍西平侯沐英曰:「近詢知死可伐之地有三十六路,在故元時皆設官治之,其地後為蠻人所專,已四十年,繼又侵楚雄之西南遠干、威遠二府,梁王力不能制,終為蠻夷所有。以此觀之,雲南不可不備邊事,機密自宜審度,若死可伐不必備大軍,可回也,回時必經羿子九寨及戎縣之地、五村、大垻、上下等鄉、落卜地等處、黃平羅木洞蠻,靄翠所屬,阿呂、雨宗、碎瓦、莫得、阿胡、阿遣等蠻嘗助烏撒殺害官軍者,如其帖服則歛兵而過,如尚觀望懷疑,宜耀兵威,使其知懼。閫外事務,必在中節,卿等宜體朕意。」 庚子,山東都指揮使王德請封其妻王氏。上曰:「同姓為婚,昔既非禮,今豈得受封耶?兵部其移文諭之。」 遣行人核寧波府海塗田。 辛丑,武定府女知府商勝叔阿額來朝,貢馬,詔賜勝錦二匹,阿額錦一匹及襲衣、鈔錠。 秋七月壬寅朔,享太廟。 乙巳,石柱溪洞蠻寇施州,黔江守御官軍擊破之。 丁未,詔天下都司:凡所屬衛所城池及境內道里遠近山川險易、關津、亭堠、舟車、漕運、倉庫、郵傳、土地所產,悉繪圖以獻。 旌表金華府永康縣徐興道妻葉氏貞節。 己酉,禮部奏定都察院文移體式。五軍都督府有事於都察院,止令經歷司互相文移,轉呈本院,如行六部,則經歷司與主事廳互牒,其在京秩三品者,則與本院平行,仍故牒;在京四品、在外按察司帖下在京五品以下衙門,其在京四品、在外按察司牒呈本院及在京五品以下衙門行移本院,俱稱「具呈」,惟大理、審刑、磨勘司止與本院經歷司行移,各道監察御史亦止由本院行移,與諸司無行。 夜,太陰犯右執法。 庚戌,上謂侍臣曰:「自古王者之興,未有不由於勤儉,其有敗亡,未有不由於奢侈。前代得失,可為明鑑,後世昏庸之主,縱慾敗度,不知警戒,卒瀕於危亡,此深可慨嘆。大抵處心清淨則無欲,無欲則無奢縱之患,欲心一生,則驕奢淫佚無所不至,不旋踵而敗亡隨之矣。朕每思念至此,未常不惕然於心,故必身先節儉以訓於下。」侍臣皆頓首曰:「陛下戒慎如此,使後世守而不替,長久之福也。」 辛亥,罷洮州茶馬司,以河州茶馬司總之。 置鎮南衛指揮使司。 遣監察御史往浙江等處錄囚。陛辭,上諭之曰:「古人有言:『議獄緩刑。』又曰:『無敢折獄。』人命至重,必在詳審,不敢輕也。夫刑當其罪,猶在可矜,若濫及無辜,豈可復悔?草木微物有仁心者,方長不折,況於人而可忽乎?爾往慎之。」 壬子,故元雲南行省右丞五補台及廉訪司僉事柴也先來朝,進馬。 遣官分詣各郡國,祭歷代帝王陵寢,媧皇氏陵在山西趙城縣者,命自今一體致祭,凡三十六陵。 丙辰中元節,祭孝慈皇后於几筵殿。 丁巳,山西布政使何真乞致仕,從之,命真還廣州。真至鄉,尋招集舊所部兵校二萬七百七十七人,並家屬送京師。 戊午,詔更定冕服之制。先是,禮部言:「虞周以來,袞冕制度不一,國初所制,雖參酌古制,然尚未備,宜加考定,以成一代典章。」上命諸儒臣參考歷代之制,務斟酌得宜。於是翰林諸儒臣議曰:「有虞氏玄衣黃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六者繪之於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者繡之於裳,黻同裳色。周人玄衣纁裳十二章,冕五采玉,十有二旒,前後邃延,朱黻龍章,素帶朱里,終辟白玉,佩玄祖綬、赤舄。漢冕廣七寸長尺二寸,前圓後方,朱緣里玄,上前垂四寸,後垂三寸,用白玉珠為十二旒,玄衣纁裳十二章,剌繡文。唐冕廣尺二寸長二尺四寸,玉簮,垂白玉珠十二旒,朱組纓黈,纊深青衣,纁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火、宗彝八章在衣,藻、粉米、黼、黻四章在裳,衣畫裳繡,自山龍以下,每章一行為等,每行十二,衣褾領畫以升龍,白紗中單,黻領青褾,襈裾韍繡龍、山、火三章,舄加金飾。宋天板廣尺二寸長二尺二寸,前圓後方,玄表朱里,以金飾板側,白玉旒,前後各十二旒,各十二珠,相去一寸,朱絲組為纓黈纊充耳,玉簮導,天河帶青碧錦織成,長丈二尺廣二寸,青衣纁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火八章繪於衣,藻粉、米、黼、黻四章繡於裳,錦褾領,織為升龍、山龍而下,一章為一行,重以為等,行十二大帶,素表朱里,蔽膝隨裳色,繡升龍二,白羅中單,皂褾襈玉,革帶白玉,雙佩大綬六,采赤、黃、黑、白,縹綠,小綬三色如大綬,間施玉環三,朱襪赤舄,黃羅緣。元冕青表紅里,金飾邊,前後真珠旒各十二,兩邊飾以朱網,紅組纓黈纊,天河帶深青,衣銷金,帝星一,日、月各一,升龍四,復身龍四,山三十八,火四十八,華蟲四十八,宗彝、內虎、蜼各二十四,紅羅繡裙一十四行,每行藻二、粉米一、黼二、黻二,紅羅繡龍,蔽膝,玉環綬,玉革帶,玉佩,紅白大帶,白中單,紅襪,紅羅舄。今擬冕前圓後方,玄表纁里,前後各十二旒,每旒五采玉十二珠,五采藻十有二,就就相去一寸,紅絲組為纓黈纊充耳玉簮,袞玄衣黃,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六章織在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章繡在裳,白羅大帶紅里,蔽膝隨裳色,繡龍、火山、龍文,玉革帶,玉佩,大綬六,采赤、黃、黑、白,縹綠,小綬三色同大綬,間施三玉環,白羅中單,黼領青緣,襈黃,襪黃,舄金飾。」從之。 壬戌,敕:凡差遣力士、校尉,聽於驛舍止宿,毌入有司侵擾,及怙勢作威,凌辱官吏,違者罪之。 烏撒土酋普勒貢馬,詔賜以綺、鈔。 降右軍都督僉事孫恪為平越衛指揮使。 丙寅,升武德衛指揮使梅義為遼東都指揮使。義,汝南侯思祖子也。 辛未,皇第十六孫孟焯生,楚王第四子也。 雲南仁德府土酋阿孔等貢馬及方物,人賜錦一匹、鈔五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