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六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六
洪武十四年三月丙辰朔,赦天下。詔曰:「在昔唐虞、三代之君,任賢使能,民皆遠罪,刑措不用,享年永久。朕恭膺天命,撫育黔黎,今十有四年,雖夙夜究心,以求民之安,而未臻其效,獄猶未清,良由委任非人,致民陷刑辟,朕甚憫焉。今大赦天下,與民更始,自洪武十四年三月初一日昧爽以前,除謀反、大逆、殺祖父母、父母、妻妾殺夫、奴婢殺本使、毆殺小功以上親、及謀、故殺人、強盜、偽造鈔、蠱毒、魘魅不赦,其餘已結正、未結正、已發覺、未發覺,罪無大小,咸赦除之。敢有以赦前事告言者,扺其罪。斷髮充軍未到衛所者,安置徒流未至地方者,作耗詿誤流竄未到配所者,並釋還鄉,追徵贓罰、侵欺錢糧、欺隱田賦。及兩浙、福建見追煎鹽工本並免徵。洪武十三年以前替間釋放官員,有司遣赴京師,復敘之民間有才高志廣之士願出仕者,即禮遣赴京,告諭天下,使明知朕意。」
丁亥,復置各道提刑按察司,並定各道按察分司。浙江為分司四,曰寧紹,曰溫台,曰金處,曰嚴衢;江西為分司四,曰吉贛南安,曰臨江撫袁,曰饒信建昌,曰南康江瑞;湖廣為分司十一,曰興武蘄黃,曰荊州夷陵,曰襄陽安陸,曰衡州寶慶,曰永州全道,曰長沙醴陵,曰辰沅靖州,曰德安漢沔,曰常德澧州,曰岳州咸寧,曰郴州桂陽;河南為分司四,曰開封支郡,曰懷河,曰汝南,曰衛彰;山西為分司四,曰平陽,曰大同,曰澤潞,曰平定;廣東為分司三,曰雄潮,曰慶高,曰雷瓊;廣西為分司三,曰平梧,曰潯寧,曰柳慶;陝西為分司四,曰延慶,曰鞏臨,曰漢鳳,曰華耀;福建為分司四,曰福興,曰漳泉,曰延汀,曰建邵;北平為分司四,曰北永,曰保河,曰廣大,曰真順;山東為分司四,曰濟南支郡,曰濟東,曰青萊,曰登州;四川為分司四,曰潼漢,曰保順,曰重夔,曰嘉敘。
己丑,蘇州民以官船運木入京,而附載私物,有司請罪之。上曰:「貧民運木勞苦,以私貨貿易,為路費耳。」釋之。
庚寅,以通政使司右參議余熂為左參議,訓導韓鑰為右參議。
詔刑部犯流徒罪者不宜處以荒蕪之地,但定其道里遠近,令於有人民處居之,以全其生。
癸巳,以賢良方正余應奉為山東布政使司右參議,馬衛為湖廣布政使司右參議,儒士黃桐生為福建布政使司,右參議陳多遜為山東鹽運使。
夜,太陰暈太微垣。
甲午,置高、廉二州守御千戶所。
禮部言:「凡詔書播告天下,許先期通報,所在官司具朝服迎接,開讀其敕,符所至事多機密,不須預報迎接,止用常服行禮。」從之。
乙未,禮部奏定王國慶賀禮儀。凡遇皇帝、皇后壽日及冬至、正旦,王國先期進慶賀表箋。陳設畢,王冕服就位,百官朝服隨班,俱四拜。王詣香案前跪,搢圭,進表訖,復位,又四拜,搢圭三,舞蹈山呼者三,又四拜,禮畢。若進中宮箋文,不必舞蹈、山呼,至日告祝天地。如皇帝壽日,則設香案於殿前露台上,王具冕服於案前,文武官具朝服於丹墀東西,四拜訖,王詣案前跪,百官皆跪,王致詞訖,俯伏,興,復位,又四拜,禮畢。冬至、正旦亦然。皇后壽日,則設香案於宮內露台上,王具冕服,妃具禮服,自行告祝禮,如前儀,百官不必隨班。皇太子壽日,先期,進箋,王具皮弁服行入拜禮,百官具朝服隨班。至日,告祝天地,王皮弁服,百官朝服,亦行八拜禮。親王壽日,則具冕服受賀,百官具朝服,四拜,班首由東階升殿,致詞云:「茲遇殿下壽誕之辰,某等敬祝千歲壽。」俯伏,興,復位,又四拜。冬至、正旦亦如之。但冬至祝詞云:「茲遇節應黃鐘,日當長至,敬惟殿下茂膺景福。」正旦則云:「茲遇三陽開泰,萬物咸新。」余同前。王妃壽日,五品已上命婦具禮服,詣妃前,四拜,班首由東階升殿,致詞云:「某封某氏敬惟王妃殿下壽誕之辰,祝千歲壽。」如王府官命婦為班首,則稱「妾某封某氏」。祝畢,復位,又四拜,禮畢。其冬至祝詞云:「茲遇履長之節,敬詣王妃殿下稱賀。」正旦則雲「履端之節」,余同冬至詞。朔、望日,國中文武官見王,則布政使率文官於東班,都指揮使率武官於西班,行禮,四品以上及長史升殿,五品以下丹墀東西班,北向立。王升座、還宮皆用樂。從之。
丙申,敕內外倉庫司局官各舉賢良、方正、文學、材幹之士一人。
起致仕刑部尚書李敬為國子學祭酒,致仕禮部侍郎劉崧為國子學司業。敕曰:「朕聞古者賢能之臣,人君不忍其去,以其有益於國也。朕以所用非人,致災異疊見,賢才避位,卿亦其忍去哉?今特遣行人召爾敬為國子祭酒,崧為國子司業,其來毋稽。」
戊戌,以賢良方正許安為山西布政使司右參議,范孟宗為四川布政使司左參議,聰明正直張大亨試右參議。
己亥,福州府閩縣、興化府莆田縣、溫州府平陽縣並地震。
夜,月食。
辛丑,頒《五經四書》於北方學校。上謂廷臣曰:「道之不明,由教之不行也。夫五經載聖人之道者也,譬之菽粟布帛家不可無人,非菽粟布帛則無以為衣食,非五經四書則無由知道理。北方自喪亂以來,經籍殘缺,學者雖有美質,無所講明,何由知道?今以《五經四書》頒賜之,使其講習。夫君子而知學則道興,小人而知學則俗美,他日收效,亦必本於此也。」
命宋國公馮勝佩帥征將軍印,節制河南。賜手詔曰:「河南為天下重鎮,地廣民稠,士馬甚重,方今大將軍征北,特命爾節制其地,宜休息民力,訓練士卒,以佐征討。」
壬寅,廣西泗城州知州岑善忠貢馬及方物。
遣使齎敕,諭征虜大將軍魏國公徐達、左副將軍信國公湯和、右副將軍潁川侯傅友德曰:「今夏及秋,胡人必伏精兵於近塞,以待我師。卿等欲輕騎進擊,不可不深,為謀必先知彼虛實,乃可行兵,若知彼之計,宜遣三四百人先入其境,而以精騎繼之,其先行者必有擒獲,執而詢之,可得情實,有伏則引還,誘其追我,度其行遠,勢困則返擊之,必得其利,無伏即以精兵搗之可也。若大軍未可出塞,且留營北平。」
癸卯,賜翰林及諫院官答祿與權等六十八人羅衣各一襲。
敕刑部:「自今官吏受賂者,必求通賄之人並罪之,徙其家於邊。」著為令。
戶部奏定永平、登州中鹽法:凡商人於永平輸粟一石二斗者,給淮鹽一引,一石一斗者給浙鹽一引,四石者給河間鹽一引,登州輸粟一石者給浙鹽一引。從之。
乙巳,置遼東稅課司,隸都司。
丙午,召前御史中丞安然為四輔官。然為中丞坐事,免官還鄉,至是復召用之。
以署兵部員外郎劉述為本部試侍郎。
丁未,置東宮左、右春坊司直郎各一人,秩正六品。
戊申,以軍儲倉副使李忠為刑部試侍郎。
命郡縣訪求明經老成儒士為儒學訓導。
己酉,以江西布政使司右參議胡昱為左參議,國子助教俞尚禋為右參議。
辛亥,起致仕四輔官龔斆為國子學司業。敕諭之曰:「曩者,朝臣薦卿學行,故召卿至廷,官以四輔,而卿乃告老,遂命還鄉。今朕命公侯子弟讀書國學,而司業缺員,生徒無所矜式,卿其為朕一來,坐以講道授經,無奔趨筋力之勞,而有成就後學之美,亦儒者之素志也。其來,無有所讓。」
壬子,涼州地震。
癸丑,以工部主事李文仲為本部侍郎。
賜國子學祭酒李敬、司業劉崧鞍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