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五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五
洪武十四年春正月丁亥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賀,宴文武群臣于謹身殿,命婦朝皇后於坤寧宮,錫宴。
戊子,故元平章乃兒不花等寇邊,上命魏國公徐達為征虜大將軍,信國公湯和為左副將軍,潁川侯傅友德為右副將軍,率諸將士往討之。
復改湖廣岳州為岳州府。
戶部試尚書范敏以不稱職免。
命新授官各舉文學、賢良、方正、聰明、正直、孝弟、力田及才幹之士,凡五等。
己丑,賜長興侯耿炳文鈔百定。
上與吏部臣論任官。上曰:「樹藝非其土則不蕃,授官非其才則不任,任官之務,當取方正之士,凡邪侫者必去之。」吏部臣對曰:「人之邪正,實亦難辦。」上曰:「眾人惡之,一人悅之,未必正也;眾人悅之,一人惡之,未必邪也。蓋出於眾人為公論,出於一人為私意,然正人所為,治官事則不私其家,當公法則不私其親,邪人反是,此亦可辦。」
龍州知州薛文勝等六十四人來朝,詔賜文綺鈔錠有差。
涼州地震。
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
以給事中傅復為浙江布政使司左參政,韓昭為福建布政使司左參政,榮志銘為右參政。
置松潘等處安撫司,以龍州知州薛文勝為安撫使,秩從五品;又置阿昔洞等十三簇長官司,秩正七品,曰勒都簇、阿昔洞簇、北定簇、牟力結簇、蛒匝簇、祈命簇、小洞簇、麥匝簇、者多簇、占藏先結簇、包藏先結簇、班班簇、白馬路簇,以土酋傅益、雪南等為各簇副長官。
丙申,上諭禮部臣曰:「人君操賞罰之柄,以御天下,必在至公,無善而賞是謂私愛,無過而罰是謂私惡,此不足以為勸懲。朕觀漢高帝斬丁公、封雍齒,唐太宗黜權萬紀、李仁發而賞魏徵之直,皆至當可以服人,所謂賞一君子而人皆喜,罰一小人而人皆懼。朕於賞罰,未嘗敢輕,若一時處分或有未當,卿等宜明白執諭,寧使賞厚於罰,但不可濫及,使小人僥倖耳。」
賜永昌侯藍玉鈔五十錠,都督郭英馬五匹、鈔五十錠。
黎州安撫使芍德遣使貢馬,詔賜芍德鈔五十四錠、文綺七匹。
戊戌,享太廟。
庚子,以戶部郎中徐輝試本部左侍郎。
敕諭蘇、松、嘉、湖及浙江、江西有司:「凡民間女子年十三以上、十九以下,婦人年三十以上、四十以下無夫者,不問容貌妍丑,但無惡疾,願入宮備使令者,女子人給鈔六十錠,婦人給鈔五十錠,為道里費,送赴京師。」
壬寅,置各處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參議各一員,秩正四品。
癸卯,以右正言張翼為廣西布政使司右參政,教諭楊盤為江西布政使司右參政。
甲辰夜,太陰犯角宿。
乙巳,以國子學助教趙新為山西布政使,郝仲誠為陝西布政使司左參政,馬懿為江西布政使司左參議,王景范為湖廣布政使司右參政,試司業張勵為山東布政使司右參議。上諭之曰:「今布政使司視古之州牧,其任甚重,所以重者何?重在承流宣化,通達民情也。若上德不下究,則欝而不彰;下情不上達,則塞而不通。為政欝塞,則遠邇乖隔,上下不親,得失無所,聞美惡無所見,如此則弊政百出,民不可得而治矣。卿等所學,常懷致君澤民之志,朕所以用卿等,冀儒術之有異於常人也,尚宜勉之。」
命吏部凡郡縣所舉諸科賢才至京者,日引至端門廡下,令四輔官、諫院官與之論議,以觀其才能。
丙午,詔賜西寧衛指揮僉事朵兒只失結等文綺十四疋、鈔一百二十四錠。
夜,暴風自東北來。
丁未,近臣有言國家當理財以紓國用者,言之頗悉。上曰:「天地生財以養民,故為君者當以養民為務。夫節浮費,薄稅斂,猶恐損人,況重為徵斂,其誰不怨咨也?」近臣復言:「自天子至於庶人,未有不儲偫而能為國家者。」上曰:「人君制財,與庶人不同,庶人為一家之計,則積財於一家,人君為天下之主,當貯財於天下,豈可塞民之養而陰奪其利乎?昔漢武帝用東郭咸陽、孔僅之徒為聚斂之臣,剝民取利,海內苦之;宋神宗用王安石理財,小人競進,天下騷然。此可為戒。」於是言者愧悚,自是無敢以財利言者。
辛亥,征虜大將軍魏國公徐達發燕山等衛屯兵萬五千一百人,修永平、界嶺等三十二關。
壬子,日有珥,白虹貫之。
罷造兵器。時天下府縣衛所歲造甲冑、弓矢之屬,民多勞擾。上以四方寧謐,當與民休息,故命罷之。
癸丑,上諭公侯及諸武臣曰:「吾觀自古將臣皆被堅執銳,備歷勞苦,以有爵位,子孫世襲,其後或驕悖恃功,不循禮法,致先人勤苦之業一旦傾敗,由其不知讀書故也。卿等皆有功於國家,身致爵位,子孫世襲,夫生長膏粱,不知禮教,習於驕惰,鮮有不敗,當念得之甚難而失之甚易也。宜令子弟入太學,親明師賢士,講求忠君親上之道,監古人成敗之跡,庶幾永保爵祿,與國同久。」於是諸公使武臣皆遣子弟入國子學受業。
甲寅,以承敕郎余熂為通政使司右參議。
乙卯,大河衛請建旗纛廟。上曰:「大河、長淮二衛共一城,今長淮已立旗纛廟,春、秋之祭,二衛共之,不必重建,以勞民力。」
丙辰,詔求賢。詔曰:「自古有志之士,屈身寒微之時,未見其為賢智也,一旦遇君,則賢知稱焉。朕常詔求天下賢才,其來者雖眾,而賢智者甚寡,豈君子懷韜櫝之志而內美不自見乎?今再詔寰宇之內,果有才高識廣之士,隱於耕釣,困於羈旅,雖有至智,一時不能自伸者,有司以禮敦遣,朕將尊顯之。於戲!智人潛光,常處寒微而閱世,天道成人,使之忍性動心而所為拂亂,斯世之上賢。朕虛心延佇,毋重自困焉。」
升禮部侍郎李叔正為本部尚書。叔正,南昌靖安人,性聰敏,年十三以能詩名。既長,博通諸子百家之言,江西十才子,叔正其一也。及陳友諒陷南昌,妻夏氏投井死,叔正終身不再娶。洪武四年,徵至京,除國子學正,遷渭南縣丞,升興化知縣、禮部員外郎。年老乞骸骨,不許,除國子學助教,遷監察御史、湖廣參政,升布政使。召還為侍郎,至是擢為尚書。
是月,命天下郡縣編《賦役黃冊》。其法:以一百一十戶為里,一里之中推丁糧多者十人為之長,余百戶為十甲,甲凡十人,歲役里長一人、甲首十人,管攝一里之事。城中曰坊,近城曰廂,鄉都曰里,凡十年一周,先後則各以丁糧多寡為次。每里編為一冊,冊之首總為一圖。其里中鰥寡孤獨不任役者,則帶管於百一十戶之外而列於圖後,名曰畸零冊。成為四本,一以進戶部,其三則布政司、府、縣各留其一焉。
命刑官聽兩造之辭,果有罪驗,正以五刑。議定,然後入奏,既奏,錄其所被之旨送四輔官、諫院官、給事中覆核無異,然後覆奏行之,有疑讞則四輔官封駁之。著為令。
二月丁巳朔,遣禮部尚書李叔正釋奠於先師孔子。
浙江、江西糧長千三百二十五人輸糧於京師,將還,上召至廷,諭勞之,賜鈔為道里費。
戊午,祭太社、太稷。
以文學李亨魯為諫院右正言,賜以冠帶。
己未,改北平府漷州為漷縣。
庚申,以胡昱為江西布政使司右參議。昱,薊州遵化人,以故元樞密副使來歸,故有是命。
壬戌,朝日。
罷王府孳牲所及司醞。
賜諫院右司諫石時中、判祿司左司副夏守中鈔,人十錠,以其公直敢言也。
甲子,以鄭湜為福建布政使司左參議。湜,金華浦江人,鄭綺八世孫,鄭氏素以孝義聞,上每加褒異,或為人所誣,輒赦不問。時有訴其家交通胡惟庸者,湜兄弟六人,吏捕之急,諸兄爭欲行,湜曰:「弟在,其忍使諸兄罹刑辟乎?」自詣吏請行,仲兄濂先以事留京師,暨弟至,迎謂曰:「吾家長,當任其罪,弟無與焉。」湜曰:「兄年老,吾自往辯之,萬一不直,弟當服辜。」二人爭入獄,上聞之,俱召至廷,勞勉之,謂近臣曰:「有人如此而肯從人為非者耶?」即宥之詔,賜酒食,擢湜為參議,賜冠帶、襲衣。
賜信國公湯和子輹馬二匹。
乙丑,遣官祀歷代帝王。
柳州府融州猺民作亂,官軍討平之。
夜,太陰犯井宿。
丙寅,祭太歲、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山川、月將、城隍諸神,遣官祭先農及旗纛。
詔楚王楨之國,賜銀二萬兩、黃金一千六百兩、鈔二十萬錠,其護衛官軍賜鈔二千二百錠。
暹羅斛國遣其臣陳子仁等表貢方物,命賜子仁鈔二百四十錠。
辛未,以試戶部侍郎徐輝試本部尚書。輝,常州武進人,由小吏有才幹,擢戶部倉部郎中,尋升左侍郎,至是升尚書。
敕建揚王墳享堂,命中軍都督府以卒五千給其役。
癸酉,命刑部更定徒罪煎鹽炒鐵例。凡徒罪煎鹽者,福建、廣西之人發兩淮,河南、山東、廣東之人發兩浙,直隸江南、浙江之人發山東,直隸江北之人發河間,湖廣之人發海北;凡徒罪炒鐵者,江西之人發泰安、萊蕪等處,山西之人發鞏昌,北平之人發平陽,四川之人發黃梅,海南、海北之人發進賢、興國。
乙亥,以儒士鄭孔麟為河南布政使司右參議,王德常為廣東布政使司右參議。
丁丑,命禮部申明鄉飲酒禮。上謂之曰:「鄉飲之禮,所以敘尊卑,別貴賤。先王舉以教民,使之隆愛,敬識廉恥,知禮讓也。朕即位以來,雖已舉行,而鄉閭里社之間恐未遍習,今時和年豐,民間無事,宜申舉舊章。其府、州、縣則令長官主之,鄉閭里社則賢而長者主之,年高有德者居上,高年淳篤者次之,以齒為序。其有違條犯法之人列於外坐,同類者成席,不許雜於善良之中。如此則家識廉恥、人知禮讓、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之道,不待教而興,所謂宴安而不亂,和樂而不流者也。孔子曰:『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政謂此也。」
己卯,更設各處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先是,止設布政使一人,至是更定其制。以浙江布政使王鐸、廣西布政使孫用、山東布政使吳印、河南布政使王興宗、北平布政使朱瑛、四川布政使朱守仁、湖廣布政使徐鐸皆為左布政使,江西布政使高雋、山西布政使趙新、陝西布政使朱裕、福建布政使韓文輝皆為右布政使。
庚辰,命戶部核實天下官田。
改明州府為寧波府,衛為寧波衛。
甲申,詔刑官:「自今武官三品以上有犯者,必奏請得旨乃鞫之;四品以下有犯,所司就逮問定罪議功,請旨裁決。若文職有犯,干涉武官三品以上者,亦須奏請,毋擅問。」
乙酉,日中有黑子,自壬午至於是日。
給事中劉逵言:「議刑司奏劄,諫官覆審訖,又署名劄尾而後行,恐他日有窺伺沽恩者,乞自今諫官無令署名。」制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