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六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六
洪武十二年八月甲子朔。
丁卯,遣官釋奠於先師孔子。
上御華蓋殿,與侍臣論治身之道。上曰:「人之害莫大於欲,欲非止於男女、宮室、飲食、服御而己,凡求私便於已者皆是也。然惟禮可以制之,先王制禮,所以防欲也,禮廢則欲肆,為君而廢禮縱慾,則毒流於民,為臣而廢禮縱慾,則禍延於家。故循禮可以寡過,肆欲必至滅身。」
戊辰,祭大社、大稷。
己巳,吏部尚書陳煜卒。
辛未,敕丞相汪廣洋曰:「卿當鈞軸之任,政務填委,秋深,知卿病於暑毒,不能朝參,朕每旦臨朝,未嘗不念卿。然智人達士惟順時調護,則神氣清爽,小小疾病自不能為害也,以此勞卿,體予至意。」
乙亥,遣官祀歷代帝王。
夜,熒惑犯鬼宿。
丙子,祭太歲、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山川、月將、城隍諸神,遣官祭旗纛。
命監察御史鄭肅往廣西,給賞收捕猺賊有功將士六千一百二十二人文綺、鈔帛有差。
改蘄州守御千戶所為蘄州衛指揮使司,以無糧民丁屯田鳳陽者為軍以實之。
丁丑,陝西都司械送所獲番酋二十二人,湖廣都司械送涪墊江盜及辰沅洞獠九十四人、永寧蠻婦二十七人至京。命釋其罪,番酋及盜發戍海南、遼東,洞獠及蠻婦送孳牧所,皆給糧贍之。
置漢中府嘉陵等七驛。
戊寅,定案牘減繁式,頒示諸司。初,元末官府文移案牘,最為繁冗,吏非積歲,莫能通曉,欲習其業,必以故吏為師。凡案牘出入,惟故吏之言是聽,每曹自正吏外,主之者曰主文,附之者曰貼,書曰小書生,骫文繁詞,多為奸利,國初猶未盡革。至是,吏有以成案進者,上覽而厭之,曰:「繁冗如此,吏焉得不為奸斃而害吾民也?」命廷臣議減其繁文,著為定式,鏤版頒之,俾諸司遵守。
命賞平四川妖賊將士,指揮、千、百戶文綺帛有差,軍士鹽各二十斤;平西羌松州指揮、千、百戶、軍士銀鈔各有差。
夜,熒惑犯積屍氣。
己卯,夕月。
黎明,有星大而赤,起自奎,西北行至游氣中沒。
庚辰,延安侯唐勝宗督海運還京師,上遼東城池、軍馬、田糧之數。
賜太原中護衛軍士校尉、刻期七千六百餘人,白金八千二百餘兩,鈔二萬四千餘貫,錢二千四十一萬六千餘貫。
辛巳,上諭中書省臣曰:「凡士非建功名之為難,而保全始終為難。自今內外官致仕還鄉者,復其家終身,無所與其居鄉里,惟於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禮,於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則設別席,不許坐於無官者之下,如與同致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序齒,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必答禮,庶民則以官禮謁見,敢有凌侮者,論如律。著為令。」
壬午,國子助教馬從龍上表自陳年老多疾,不堪任事,乞還鄉里,詔循例增秩,以翰林應奉致仕,賜道里費。
癸未,太常卿唐鐸以母憂去官。
甲申,以秦州衛指揮僉事趙隆為寧夏衛指揮僉事。
乙酉,陝西都指揮使司遣人來奏言:「西番首賊雖以遠遁,未即擒獲,恐大軍既還之後,乘間出沒,為邊民患,請發三千騎駐鞏昌、臨洮,彼若出沒,即乘機剿除。」上遣使報曰:「爾言是也,但邇者天象數見,不可輕易動兵,且以騎兵之驍勇者就各衛訓練,有警即出,乃全策也。」
梧州府同知郝脩言:「兩廣之間地多溪洞猺獠雜居,不時出沒為患,宜於險要之地增設巡檢司。」從之。
命戶部以鈔及綿布、綿花運赴信陽,給賜守御舊軍並訓練新軍三千三百餘人。
丁亥,以嘉定州同知李習為衡州府知府。時蜀寇李文義犯嘉定,督率民兵捕斬之,事聞,故有是命。
遣使齎敕,諭宋國公馮勝。時勝督工建周王宮殿於開封府,將以九月興役,上以其時民當種麥,敕諭之曰:「中原民食,所恃者二麥耳。近聞爾令有司集民夫,欲以九月赴工,正當播種之時而役之,是奪其時也,過此則天寒地凍,種不得入土,來年何以續食?自古治天下者必重農時,朕封建諸子,將以福民,今福未及施而先奪農時,朕恐小民之怨咨也。敕至,其即放還,俟農隙之時赴工,未晚也。」
壬辰,遣使敕莊浪、涼州、碾北三衛指揮曰:「近碾北衛來報,番將朵兒只巴與阿卜商、三副使烏合之由,未審然否,然不可不為之備。吾度其人馬不下數萬,不久必將入寇涼州、莊浪、碾北之地,爾等宜慎防之,士馬不可輕動。此時田禾已收,野無所掠,彼亦安能久居?此不過恃其眾多,欲擾邊境耳。彼果眾多,且宜按兵固守,觀其有隙而後擊之。」
九月甲午朔。
乙未,以戶部尚書顧禮為刑部尚書。
丙申,置山西廣昌守御千戶所。
己亥,升都督府僉事為正二品。
征西將軍沐英等兵擊西番三副使之眾,大敗之,擒三副使、癭嗉子等,殺獲數萬人,獲馬二萬、牛羊十餘萬,遂班師。
庚子,刑部尚書顧禮卒。禮,蘇州崑山人,洪武五年為刑部員外郎,八年升侍郎,九年以家屬極刑,循例除名還鄉。十一年,復起為戶部侍郎,升尚書,轉刑部。至是卒。
壬寅,祭周天星辰。
癸卯,興化府地震。
以通政使司左參議方鼐為中書省左參政。鼐,江夏人,洪武十年以國子生擢給事中。十一年,轉通政使司知事,尋升參議,以奏對詳明,升今官。
以禮部員外郎張籌為尚書。
甲辰,以御史台右御史大夫丁玉為左御史大夫,浙江布政使安然為右御史大夫,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秦中為左御史中丞,重慶府知府殷哲為中書省右參政,萬寧縣知縣李擴為浙江布政使,刑部主事趙端為右參政,戶部侍郎任彬為本部尚書,滁州知州魏鑒為禮部侍郎,通政使司經歷李素為本司左參議,吏部主事陸鎮為本部員外郎,監察御史張璉為戶部員外郎。
乙巳,以河南都指揮使曹震為大都督府僉事兼四川都指揮使。
丁未,以常州府知府張度為吏部尚書。
戊申,置四川威州衛指揮使司。
己酉,改鳳陽行大都督府留守司為留守中衛指揮使司,以指揮僉事舒皖、王貴、陸續領衛事。
置鳳陽留守左衛指揮使司。
癸丑夜,有星青白色,起自四輔,西行至華蓋沒。
甲寅,賜在京役作軍士胡椒各三斤,其在衛不役作者各賜二斤。
置袁州府萍鄉縣安樂巡檢司。
丙辰,置北平永寧衛指揮使司及古北口守御千戶所。
戊午,皇第七孫濟燁生,晉王第二子也。
占城國王阿答阿者遣其臣陽須文旦進表及象、馬、方物。中書省臣不以時奏,內臣因出外,見其使者,以聞。上亟召使者見之,嘆曰:「壅蔽之害,乃至此哉!」因敕責省臣曰:「朕居中國,撫輯四夷,彼四夷外國有至誠來貢者,吾以禮待之。今占城來貢方物既至,爾宜以時告,禮進其使者,顧乃泛然若罔聞,知為宰相輔天子,出納帝命,懷柔四夷者,固當如是耶?」丞相胡惟庸、汪廣洋等皆叩頭謝罪。
漳州府龍巖縣民江志賢作亂,聚眾數千人,據雷公、獅子、天柱等寨,福建都指揮使司發兵討之,斬獲幾三千人,餘黨遁入海。
壬戌,福州府閩縣地震。
詔釋爪哇使臣還其國。先是,爪哇東番王勿陀勞網結遣使阿烈蘇阿那,西番王勿勞波務遣阿烈占璧等,俱奉表,貢方物。詔以其禮意不誠,留其使者,至是釋而遣之。
罷四川梁山、大竹二守御千戶所。
癸亥,秦王樉、晉王 來朝。
賜占城國使臣陽須文旦等衣鈔各有差。
冬十月甲子朔,享太廟。
遣使賜占城國王阿答阿者《大統歷》、銷金文綺、紗羅、衣服等物,仍以璽書諭之曰:「帝王之道,一視同仁,故雖在海外,皆欲其相安於無事。爾占城介居西南,限山隔海,而能臣事中國,數貢方物,頃者遣使貢象,誠意可嘉。表言尚與安南構兵,至今未息,然占城與安南疆界已定,自昔而然,各宜保境安民,勿事紛爭,天道好惡,不可不戒。今賜卿金龍衣服及良馬等物,至可領也。」
置岷州衛豐贍倉。
降大都督府僉事陳方亮為海南衛指揮同知。
乙丑,賜福建都指揮使趙圭文綺、帛各二匹。
丁卯,給鞍轡局匠一百四十人鈔,遣還鄉。
辛未初昏,有星赤黃色,起自女宿,西行至建星沒。
壬申,詔親王所過州縣,官員皆具服迎於郊外。
乙亥,令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之服。初,伶人皆戴青巾,至是令改之。
戊寅夜,月食。
己卯,爪哇國王八達那巴那務遣其臣八智巫沙等奉表,貢方物。
征西將軍沐英等至京師,檻致番寇三副使、癭嗉子等以獻,命斬之。令兵部論從征將士功,定賞升職,賜文綺、錢帛有差,死事者倍其賜。
辛巳,徙海鹽縣蘆瀝巡檢司于海口白沙灣。
夜,有星青赤色,起自軒轅,東南行至軫宿沒。
甲申,置鎮海衛指揮使司於太倉海口。
乙酉,以西安衛指揮使濮英為陝西都指揮使。
暹羅斛國王參烈寶毗牙口思哩多羅祿遣其臣亞剌兒文智利等上表,貢方物,命賜其國王及王子蘇門邦王昭祿群膺織金文綺、紗羅,亞剌兒等賜綺帛、服物有差。
丙戌,興化府地震。
丁亥,置浙江昌國守御千戶所。
給河南諸衛軍士粟,人二石,倉米不足者,賜鈔一錠,凡軍士六萬六千三百餘人,為粟十一萬五千八百餘石,鈔八千六百餘錠。
給山西平陽諸衛軍士鈔三萬七百五十餘錠。
壬辰,賜秦、晉二府隨侍來朝護衛、官員、軍校鈔錠。
癸巳,以儒士吳沈為翰林院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