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九十五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五 洪武七年十二月壬辰朔,熾盛佛寶國師喃加巴藏卜及朵甘行都指揮同知鎖南兀即爾等遣使來朝,奏舉土官賞竺監藏等五十六人。詔增置朵甘思宣慰司及招討等司,招討司六,曰朵甘思,曰朵甘籠答,曰朵甘丹,曰朵甘倉溏,曰朵甘川,曰磨兒勘;萬戶府四,曰沙兒可,曰乃竹,曰羅思端,曰列思麻;千戶所十七,曰朵甘思,曰剌宗,曰孛里加,曰長河西,曰朵甘思多八參孫等處,曰加巴,曰兆日,曰納竹,曰倫答,曰沙里可哈思的,曰孛里加思東,曰果由,曰參卜郎,曰剌錯牙,曰泄里壩,曰闊側魯孫,曰撒里土兒干。改故元倫卜卒曰四族,達魯花赤為都管,朵甘捕盜司為巡檢司。以賞竺監藏等七人為朵甘都指揮司同知,南哥思丹八亦監藏等三人為烏思藏都指揮司同知,星吉監藏等十一人為朵甘宣慰司使,川搠藏卜等八人為朵甘思等六招討司官,管者藏卜等五人為沙兒可等萬戶府萬戶,管卜兒監藏等十八人為朵甘思等一十七千戶所千戶。速令一人為倫卜卒,曰四族都管,監藏令占等三人為朵甘巡檢司巡檢。遣員外郎許允德齎詔及誥印往賜之,來使哈石監藏等賜衣裘、帽靴,遣還,賞竺監藏等。誥文曰:「朕受天明命,君主華夷,凡諸施設,期在安民,是以四夷之長有能撫其眾而悅天心者,莫不因其慕義,與之爵賞,以福斯民。曩者,西蕃效順,為置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以官其長使,綏鎮一方,安輯眾庶。今復遣使修貢請官,朕如其請,特以賞竺監藏等為某官,爾其恪脩厥職,毌怠。」 甲午,上以員外郎許允德使朵甘烏思藏,命給其家常俸外,月增米三石贍之。 戊戌,開封府陳留等六縣水災,詔免其田租。 辛丑,秦府右相文原吉言:「平陽、解州二處鹽法:平陽每鹽一引,價米二石五斗,解州三石。商人多以平陽價平,故以錢銀赴平陽中納,請一如解州例。其以米、麥、布、絹中納者仍舊二十五斗。」戶部因奏定量減之數:「河東解、蒲、陝三州初定三石,今二石七斗;平陽、懷慶、西安三府初定二石五斗,今二石二斗;鳳翔府澤、潞、遼、沁四州初定米二石,今一石八斗;太原府初定米一石六斗,今一石五斗;大同府朔州初定一石三斗,今一石二斗。已上若折收錢銀,皆如初定之數。蔚州舊無定價,今定一石二斗,若折收加三斗;延安府初定二石,今一石六斗,折收加八斗;平涼、慶陽、鞏昌舊無定價,今定一石五斗,折收加六斗;綏德州舊無定價,今定一石四斗,折收加六斗;臨洮、蘭縣舊無定價,今定一石二斗,折收加三斗;河州舊無定價,今定一石,折收加二斗。」上以臨洮、蘭縣、河州道里費重,每引減二斗,其各處折收者俱加米五斗。 鑿石灰,山河開民地六千餘畝,上命給白金償之,除其稅。 壬寅,肇慶府新興縣盜李彥祥等三百餘人作亂,千戶岳維率兵討平之。 甲辰,《御注道德經》成。上對儒臣舉老子所謂「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與「聖人去甚、去奢、去泰」之類曰:「老子此語,豈徒托之空言?於餋生治國之道,亦有助也。但諸家之注,各有異見,朕因為注,以發其義。」 乙巳,以西番僧連貢隆為西番通事舍人,賜文綺、襲衣、靴帽。 丙午,西安衛送寧夏來降故元參政保保、都事盧庸等至京。先是,遣故元降臣賈伯壽往寧夏招諭。至是,保保籍其所部將校二十人、軍百、人民一千戶、馬三百一十四匹、牛四十頭、駝五十隻來降,詔賜保保文綺二、錦衣一襲。 詔賜迤北來降將校脫脫不花等五人及家屬衣服。 戊申,故元官赤老溫定帖千自察罕腦兒來歸,賜帽衣、靴襪。 己酉,召安陸衛指揮吳復入京。 庚戌,廣東陽江縣山賊鍾福全等作亂,官兵捕斬之。 辛亥,詔賜寧夏米,降故元平章楊怯烈及寶咱王所部王文興等十人文、綺各二匹,仍賜怯烈文綺衣一襲。 壬子,播州江渡蠻黃安等作亂,貴州衛指揮僉事張岱討平之。 癸丑,以沂州及郯城、費縣屬青州府,革濟南新城縣,析其地入長山、高苑二縣。 甲寅,烏思藏怕木竹巴輦卜闍吉剌思巴、賞竺監藏巴藏卜等遣使進表及方物。先是,命河南衛鎮撫韓加里麻同國師喃加巴藏卜持敕至烏思藏,招諭未附番酋,並以文綺賜之。至是來謝,詔賜文綺禪衣及織金文綺有差。卜闍者,是其首僧之尊稱也。 乙卯,命刑部侍郎李浩及通事梁子名使琉球國,賜其王察度文綺二十匹、陶器一千事、鐵釜十口。仍令浩以文綺百匹、紗、羅各五十匹、陶器六萬九千五百事、鐵釜九百九十口就其國市馬。 丁巳,石柱安撫司同知陳世顯及安撫使馬克用之子付得什用入朝貢方物。 己未,使西蕃禮部員外郎許允德卒於河州,上悼惜之。允德先是陝西行省員外郎,升今官,至是卒。 庚申,享太廟。 罷禮部尚書牛諒官。諒初為禮部尚書,以怠職降為本部主事,未幾,復為尚書。至是,復以不任職罷。 夜四鼓,有流星青赤色,尾跡長五尺余,起自紫微垣北斗魁上,約流五尺,發光照地,徐徐西南行至軒轅左角旁,分作五小星以沒。 遣靖海侯吳禎往浙東收籍方氏台、溫、明三郡故兵。禎既至,三郡亡賴惡少挾私逞怨,蔓引平民富家為兵,瀕海大擾。寧海知縣王士弘曰:「誣良民為兵,此不可也。吾寧獲罪死,不可以誣民。」即上封事言狀,辭甚懇切。上嘉士弘言,即日詔罷之,三郡之民,賴以復安。士弘,潞州人,由是擢南雄府通判,卒於官。 戶部奏今年天下郡縣墾荒田凡九十二萬一千一百二十四頃。 是月,詔衛國公鄧愈、中山侯湯和還京。 是歲,平陽府永和縣自春至秋不雨。 內外鑄錢一萬九千九百八十四萬九千八百三十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