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八十三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三
洪武六年六月辛未朔,賜起居注閻鈍、給事中崔莘、編脩張翀、馬亮、陳敏、秘書監直長蕭韶衾褥、幃帳、几榻。
賞京衛軍士九萬餘人米,各三石。
詔留守衛都指揮使司修築京師城,周一萬七百三十四丈二尺,為步二萬一千四百六十八有奇,為里五十有九,內城周二千五百七十一丈九尺,為步五千一百四十三,為里十有四。
定六部及諸司設官之數。部設尚書二人,侍郎二人。吏部設總部、司勛、考功三部,每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通十六人;戶部設一科、二科、三科、四科並總科為五科,每科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四人,惟總科郎中員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通三十七人;禮部設總部、祠部、膳部並主客四部,每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通二十人;兵部設總部、駕部並職方三部,每部設官如吏部之數;刑部設總部、比部、都官、司門四部,每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二人,惟都官各一人,主事,總部、比部各六人,都官、司門各四人,通三十四人;工部設總部、虞部、水部並屯田四部,總部郎中員外郎各二人,余各一人,主事,總部八人,余各四人,通三十人。太僕寺秩從三品,設首領官、知事、主簿各一人。京畿都漕運司秩正四品,設知事、提控、案牘各一人。各府設經歷、知事、照磨各一人。侍儀司從七品升為從六品,起居注、給事中正七品升為從六品,將作司正六品,所屬提舉司正六品改為正七品。閘壩官:淮安等府七人系正九品,其餘俱省注。
御用監改為供奉司,秩從七品,設官五人。
癸酉,賜山西大同都司左、右五衛及陝西、河、蘭、北平等衛將士皮裘、戰襖、革翁鞋。
丁丑,五色雲見。
戊寅,命淮安侯華雲龍、同知都督何文輝以永平起集故元舊五省八翼軍士一千六百六十二人,分補北平各衛軍伍。
庚辰,賞羽林、金吾、飛熊三衛軍士四萬七千餘人白金,人二兩。
詔於北平府密雲等縣置倉儲糧,以給北征軍士。
辛巳,中都皇城成,高三丈九尺五寸,女牆高五尺九寸五分,共高四丈五尺四寸五分,午門、東華門、西華門、城樓台基俱高五尺九分,午門東南、西南角樓台基與城樓台基同玄武門城樓台基高五尺九寸五分,其東北、西北角樓台基亦與城樓台基同,御道踏級文用九龍四鳳雲朵,丹陛前御道文用龍鳳海馬海水雲朵,城河壩磚腳五尺,以生鐵鎔灌之。
壬午,盱眙縣民進瑞麥一莖二穗者,凡十六本。明日,監察御史答祿與權言:「天產嘉祥,皆所以兆國家之福而為聖世之徵。今瑞麥之產,乃上帝借草木之靈,以彰君臣異體同心之象,又產於盱眙,盱眙屬臨濠,帝鄉也。是宜薦之宗廟,以彰祖宗之神靈,且新麥之登,尚薦宗廟,況瑞麥乎?」上曰:「以瑞麥為朕所致,則不敢當,必歸之祖宗神靈,御史之言良是。」乃命薦之宗廟。
甲申,賜大同衛故軍家屬錢。
乙酉,以浙江按察司副使孫克義為刑部尚書。
丙戌,置清涼、馬鞍等門兵馬司。
丁亥,置華山、秦川二衛於西安城中。
戊子,臨江侯陳德等師至朔州,胡兵遁去。
己丑,以戶部郎中呂熙為尚書。
賜工部尚書李敏、刑部尚書孫克義公田,租各百石。
昏時,有流星青白色,起自中台西北,行至游氣中沒。
辛卯,命以福建建安等縣所貢茶頒賜京官。
壬辰,太白犯歲星。
以兵部郎中劉崧等十四人為北平等按察司副使僉事。
故元將王保保遣兵寇鴈門,據南、北二山,守關指揮吳均率眾拒之,自卯至午。我軍大呼曰:「援兵至矣。」眾皆踴躍欲戰,胡寇聞之,即解去,均遂追擊,敗之。
癸巳,調山東行省參政侯善為四川行省參政。
乙未,革各行省都鎮撫司。
戊戌,定遼都衛請設遼陽府縣治,四川請設敘州府治,俱從之,命吏部銓官、鑄印,尋罷置遼陽府縣。
是月,北平、河間、河南、開封、陝西、延安諸府州縣蝗,山西汾州旱,詔並免田租。
秋七月庚子朔,享太廟。
辛丑,以衛輝府胙城縣旱,詔免其稅。
廣東都衛言:「所屬雷州衛地鄰溪洞,控制蠻夷,其人叛服不常,請益兵鎮守。」命以兵五千益之。
壬寅,命戶部稽錄渡江以來各處水旱、災傷分數,以優恤之。
癸卯,五色雲見。
命御史中丞陳寧兼領國子監事。
命儒臣制釋奠先師孔子樂章。初,宋室奠用《大成登歌樂》,元擬易之未用,仍用宋舊樂,國初亦因之。至是,始命更制焉。
丙午,更典牧署為典牧所,秩正八品。
和州旱,免今年田租。
大將軍魏國公徐達分遣左副將軍李文忠、濟寧侯顧時、南雄侯趙庸、潁川侯傅友德、永城侯薛顯、鞏昌侯郭子興、臨江侯陳德、營陽侯楊璟、都督僉事藍玉、王弼統騎兵,右副將軍馮勝、右副副將軍湯和同南安侯俞通源、永嘉侯朱亮祖、宜春侯黃彬、都督何文輝、平章李伯昇、都督僉事張溫等統步兵,分駐山西、北平等處,相機擒討殘胡,遣指揮李玉入奏。詔可之。
戊申,日有矞氣。
以戰衣二萬領給賜河南、神武等衛軍士。
嘉定府龍游縣大雨,洋、雅二江漲,損城郭,漂民居。
遣故元降臣盧道興等北還,招諭太尉伯顏不花,至虜中,為王保保弟脫因帖木兒所殺。
己酉,都督僉事葉昇等領兵攻胡寇,胡人匿懸聚洞,以煙薰洞中,死者甚眾,生禽一百五十餘人。昇上言:「宜加築東山、彭陽、平安三城,以鎮邊境。」從之。
更置營造提舉司及營造提舉分司,每司正、副提舉三員,隸將作司。
更內倉監為內府倉,以內倉監令為大使,監丞為副使,內府庫為承運庫,仍設大使、副使,皆以內官為之。
置北平等府廣備等庫。北平曰廣備,廣平曰大有,大名曰永昌,順德曰大益,河間曰廣成,保定曰永益,永平曰大潤,真定曰巨盈,凡八所,庫設大使、副使各一人。
敘州南溪縣大雨,江水漲,漂公廨、民居。
增置北平等府永清等縣稅課司局一百八處。
庚戌,命添給省、府、台官祿。
以戶部尚書呂熙為吏部尚書,安慶知府趙好德為戶部侍郎,尚寶司丞張白為侍儀司使。
辛亥,倭夷寇即墨、諸城、萊陽等縣,沿海居民多被殺掠,詔近海諸衛分兵討捕之。
壬子,以中書左丞胡惟庸為中書右丞相,御史中丞陳寧為右御史大夫。
大將軍徐達自臨清率師赴北平。
癸丑,故元僉院脫火赤等自朵甘來降,詔賜文綺、布帛,用為蒙古衛鎮撫、千、百戶等官。
乙卯,以內官金麗淵為秦府承奉,李清為承奉副,劉壽、吳祥、劉旺、潘亨為晉、燕、楚、靖江府承奉副。
廣東都指揮使司奏言:「近儋州山賊作亂,已調兵剿捕,獲海船十八艘,殺賊二千二百七十餘人,生禽五百二十四人。其儋、萬二州山深地曠,宜設兵衛鎮之。」詔置儋、萬二州守御千戶所。
胡兵寇山西白登縣,大同衛兵擊敗之,生禽八十七人。
置山東樂安州,以所屬之地南析為海豊縣,隸濱州,北析為慶雲縣,隸滄州。
丙辰,以兵部尚書樂韶鳳為翰林侍講學士,刑部尚書孫克義、四川行省參政劉仁俱為兵部尚書,四川行省參政劉惟謙為刑部尚書,陝西都鹽運使朱芾為山東行省參政,吏部尚書詹同為翰林學士承旨,仍兼吏部尚書。
以孔殷為內使監副。
己未,詔禮部時享太廟,既以功臣配享,其雞籠山功臣廟宜同日遣官致祭,仍以新戰沒定遼衛指揮高茂等三十八人祔祭。自是每春正月、秋七月享太廟之日,遣官祭功臣於雞籠山廟。
大將軍徐達等師至北平,旋往山西。
德慶府言:「城臨江岸,每江水漲溢,城輙頹圮,乞移內地,令兵民併力興築。」從之。
庚申,馬湖府土官世襲知府安濟以病告,乞以子安仁代職,詔從之。
以大都督府經歷俞溥為戶部尚書。
戶部奏計今年秋糧,京倉收貯四百八十三萬,臨濠倉九十二萬。
壬戌,以吏部尚書呂本為太常司卿。
癸卯,太原府陽曲縣地震。
常州府呂城巡檢司盤獲民無路引者,送法司論罪問之,其人以祖母病篤,遠出求醫急,故無驗。上聞之曰:「此人情可矜,勿罪,釋之。」
甲子,蘇州府屬縣民飢,詔以官糧貸之,計戶五萬九千五百十六,糴者減其半直,貸者秋成還官。
乙丑,以侍御史商暠為御史中丞,復命往河南收集舊士卒。
上以大同、蔚、朔及定遼邊境早寒,命工部制楮衾以賜戍卒。
丙寅,真定府、晉州、饒陽縣自四月至是月不雨。
台州衛兵出海捕倭,獲倭夷七十四人、船二艘,追還被掠男女四人。
長興侯耿炳文、陝西行省參政楊思義、都指揮使濮英言:「陝西城池已役軍士,開拓東大城五百三十二丈,南接舊城四百三十六丈,今欲再拓北大城一千一百五十七丈七尺而軍力不足。西安之民耕穫已畢,乞令助築為便。」中書省以聞。上命俟來年農隙興築,仍命中書考形勢規制為圖以示之,使按圖增築,無令過制,以勞人力。
丁卯,郴州守御官收集各山寨故元將校五百三十七人,戍守永州,尋詔遣入京。
以儒士桂彥良為太子正字。
以戶部侍郎陳則為大同府同知。陛辭,上諭之曰:「大同居邊塞之間,昔之有司不能自立,多為守將迫脅,以壞法廢事而罹刑罪者比比有之。爾往,毋蹈彼覆轍,當守法奉公,不為阿私,如邊將妄有所求,當告以朝庭法度,沮其非心。」
戊辰,武靖衛指揮同知卜納剌卒,命有司治其喪,給殯葬之具。卜納剌,本蒙古部元世祖第七子西平王奧魯赤五世孫,奧魯赤生鎮西武靖王帖木兒不花,生搠思班,搠思班生梁王脫班,脫班生卜納剌,襲封武靖王。洪武三年,王師駐河州,卜納剌率吐蕃部眾詣征虜左副將軍鄧愈軍門款附,既而入覲,上念其元裔,甚恩遇之。洪武五年,授懷遠將軍、武靖衛指揮同知,子孫世襲,至是卒。
己巳,田州溪洞蠻賊竊發,土官總管黃志威、知府岑子振討平之。
淮安衛總旗因習射,誤中軍人致死,都督府以過失殺人論之。上曰:「習射,公事也,邂逅致死,豈宜與過失殺人同罪?特赦勿問。」
武州知州周士廉言其州境切近胡地,乞益兵守御,詔大將軍徐達量宜處置。
洮州三副使阿都兒等以出獵聚眾,約故元岐王朵兒只班寇邊,朵兒只班等遂率眾駐大通山黑子城,入寇河、蘭二州。西寧衛千戶祈者、公孫哥等領兵擊之,斬其知院滿答立等百餘人,千戶倫達力戰死,寇遂解去。
以太子贊善大夫宋濂為翰林侍講學士,知制誥,仍兼贊善。
是月,北平、河南、山西、山東蝗。
延安府旱,隕霜,人民飢,命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