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七十二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二
洪武五年二月己卯朔,上諭群臣曰:「凡居官者,任之大小雖不同,要皆盡其職而已。昔范文正公居位,凡日之所為,必求與日相稱,或有不及,明日必補之,其心始安。賢人君子於國家盡心如此,朝廷豈有廢事,天下安得不治?元之將亡,內外諸官,皆安於苟且,不脩職事,惟日食肥甘,因循度日,凡生民疾苦、政事得失,略不究心,由是綱紀廢弛,民心日離,遂至土崩,此皆近事,可為明鑑。朕每夜不安寢,未明視朝,常恐天下之事或有廢怠不舉,民受其弊。卿等當體朕懷夙夜盡心,能脩厥職,則無負國家,異日名垂青史,豈不羙乎?」
潮州盜發據揭陽、潮陽二縣,潮陽衛指揮僉事王友等率兵討之,斬偽元帥三人,獲賊眾一千一百六十餘人、馬百匹、牛千頭,餘黨悉定。
庚辰,詔建皇姊隴西長公主塋廟碑亭,其制視功臣之封王者。
辛巳,命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移通、泰等州批驗所於儀真縣,仍疏浚運河,以便商旅。
戶部言:「遼東軍衛糧儲,涉海轉運,動經數月,宜樽節支給,庶免軍士乏食。今擬官員月俸在京支給,其遼東倉量給與之。指揮使月米五石,同知四石,僉事三石,千戶二石,百戶一石五斗。」詔從之。又奏蘇、湖等府漁人、商人、舟車不應徭役者凡一萬三千九百九十戶,宜令充漕運夫。上命有田者仍令應役,無田者充運夫。
壬午,上謂群臣曰:「朝廷設官,各有定分,上不陵下,下不謟上,恪守乃職,是為正人。昔寇準在相位,丁謂為參政,嘗會食,羹污准須,謂起拂之。准正色曰:『豈有身為執正,親為宰相拂須邪?』謂慚而退。是謂以謟事准,准以正待之,君子、小人可見矣。又聞前元國初,風憲體制甚嚴,嘗有憲官寢疾,掾史往候之,憲官力疾強起,扶杖而行,因以杖授吏,吏拱手,卻立不受,如是者再三,憲官悟其意,乃止。明日,見吏,遜辭謝之。吏曰:『然某為吏屬,非公家僮,不敢避勞,慮傷禮體。』爾以此觀之,則憲吏亦正人也。爾等宜鑒於此,邪者戒之,正者效之可也。」
癸未,臨濠府火。
丙戌,安南陳叔明遣其臣阮汝霖來朝,奉表貢馴象。禮部以受其表,將入見,主事曾魯耴其副,視之曰:「前王乃陳日熞,今表曰叔明,必有以也。」亟白尚書,詰之,蓋叔明逼死日熞而奪其位,懼朝廷致伐,故托脩貢以覘意,汝霖不敢隱,具言之。上曰:「島夷何狡獪如是?」卻其貢不受。
戶部奏:「太源、河曲等縣有鹹鹵之地,居民歲納鹽糧米六萬五千九百餘石,近為胡虜侵掠,加以旱暯相仍,民多逃亡,負糧二千五百八十餘石。」詔悉蠲之。
丁亥,朝日,儀與四年九月祭星辰同。迎神,執事者不斟酒;亞獻、終獻,各執事者以爵受酒,奠於神位前。其祝文曰:「混沌之初,兩儀無象,神光未著。及穹壤既立,神光運行,照臨下土,萬象昭明,形影俱分,四時序而天地位,民物蒙恩。凡有國者,咸脩祀事。今當仲春,式遵古典,謹以玉帛牲齊,用伸祭告。」
遣官釋奠於先師孔子,樂舞、器物、陳設、几案一用新定之禮。
戊子,祭大社、大稷。
己丑,祭太歲、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山川、月將、城堭、旗纛諸神。
享先農。
庚寅,並長淮、大河二衛分司為大河衛指揮使司。
置贛州衛。
辛卯,置四川等處茶鹽都轉運司於成都,以治書御史劉貞為轉運使。其所屬鹽課司一十五處,歲辦大引鹽三萬七千八百四十二引有奇。
置秦州茶馬司,設司令,正六品,司丞,正七品。
以郭桓為山西按察司僉事。
壬辰,河州衛指揮使司僉事朵兒只、汪家奴來朝,貢名馬、蕃犬。詔賜文綺、襲衣。
容美洞宣撫使田光寶遣其子答谷什用等來朝,貢方物。賜光寶文綺二疋,答谷什用等衣人一襲,仍改羙洞軍民宣撫司為長官司,秩正六品,以光寶為長官。
京師火,燔龍江、鷹揚二衛軍士廬舍、倉糧、兵器。
廣東有盜掠陽江縣,官軍捕滅之。
癸巳,給遼東衛軍士戰襖,凡五千六百七十五人。
京師火,燔廣武、西安、天長三衛軍士廬舍、倉糧、兵器,男女有死傷者。
甲午,京師國子街、虹橋、廣洋衛並火,燔軍民廬舍,人有死傷者。
丙申,羽林左衛總旗陳雲言:「江西永新諸縣,民有為陳氏、周左丞、偏校、士卒者,凡三千三百七十人,乞取為軍。」上不許,且詔今後有以陳氏、張氏之軍相告者,禁之。雖已告者,亦免取雲。又乞歸永新,招集舊軍。上曰:「斯人若還鄉里,必將挾私報怨,以殃吾民。」不聽。
宣寧進忠宣撫使田惟戴來朝,賜襲衣、文綺。惟戴尋病卒,敕有司具殮還其柩,以其子茂常襲職。
丁酉,高麗國王王顓遣其密直副使韓邦彥奉表,貢金龍舡台、雙盞蓮花台、雙盞金龍頭鐙、銀龍頭鐙、六面壺、玳瑁、刀鞘、筆鞘、細布、文席、豹皮之屬。
庚子,禮部奏:「舊祭馬祖、先牧、馬步、紅社,今擬止設一壇祭司馬一神,每歲止於仲春一祭。」從之。
詔中書省臣:「禮官所擬文武官、命婦服餙,用大衣霞帔,既合古制,霞帔以金繡之文為等第。若民間婦人禮服,惟以素染色,絁不用文繡。」
大同府雲內州旱,詔悉免所負鹽糧。
壬寅,西蕃十八族千戶包完卜癿等來朝,貢馬,詔賜文綺、衣服、靴襪有差。
甲辰。初,將營治晉王宮城。上諭中書省臣曰:「山西之民,累年勞於邊餉。頃者,復遭歲旱。晉王宮殿,其俟明年農隙,然後營建。」至是,工部奏請籍山西諸郡洪武二年至四年已役里甲殷實之家,候秋成興築。從之。
以四川大寧州之平利、洵陽、石泉三縣隸陝西漢中府。
乙巳,詔發河南衛兵二萬人從征西將軍馮勝北征,人給布二疋為行帳。復詔大都督同知何文輝領山東步騎二萬八千人從左副將軍李文忠出應昌。
給北平、山西、陝西諸衛戍卒戰襖十六萬有奇。
戶部奏:「四川民總八萬四千餘戶,其偽夏故官占為莊戶者,凡二萬三千餘戶,宜令戶滿三丁者僉一軍,其不及者為民。」從之。
戶部言:「四川鹽井計一千四百五十六,已開煎三百八十,其未開者一千七十六處。」遂命會計各郡邑軍民歲食及鹽馬司市馬歲額之數煎辦,余井並塞之。
羽林左衛軍人張子英詣闕訴其父與子及弟皆隸軍伍,一家凡四人,詔免其父與弟為民。
以故廣西行省參政蔡仙子椿為水軍右衛指揮使,椿年尚幼,上念其父功,以全俸給之,不預政事。
戶部言:「四川產巴茶,凡四百七十七處,茶二百三十八萬六千九百四十三株,茶戶三百一十五。宜依定製,每茶十株,官耴其一,徵茶二兩,無戶茶園令人薅種,以十分為,率官取其八。歲計得茶萬九千二百八十斤,令有司貯候西蕃易馬。」從之。
丁未,大將軍徐達師至山西境,遣都督藍玉先出鴈門。於是,玉軍進至野馬川,遇胡寇,追至亂山,寇反兵接戰,玉擊敗之。
河南行省參知政事楊訓文卒。訓文,潼川人,為元淮海書院山長,遇亂不能去。王師下揚州,聞其名,徵起之,命為起居注,兩遷中書省左司郎中。改太常卿,知湖州,移知汀州府。入為禮部尚書,改戶部,拜河南行省參政。至是卒,人稱其有學行政事雲。
日中有黑子。
是月,建申明亭。上以田野之民不知禁令,往往誤犯刑憲,乃命有司於內外府、州、縣及其鄉之里社,皆立申明亭。凡境內人民有犯,書其過名榜於亭上,使人有所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