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戀 · 美國林業局1919
護林員、廚子、天空的窟窿
然後他覺得終於明白了
自己生命發端的那些群山……
——馬修·阿諾德《被湮沒的生命》
我那時正年輕,覺得自己是條漢子。我知道現在正是大好年華,也就有點仗勢托大,但自己並未真正意識到。我所在的護林站四周群山環繞,山勢磅礴,猶如置身山的海洋,這樣的景象也是我平生所僅見。而在林業站內,我正和美國林業局下轄的塞爾維林區駝鹿峰林場的護林員在玩克里比奇牌,而且還贏了。那時的美國林業局比我還年輕,所以也具有年輕人的許多共性。
那是1919年8月中旬。我十七歲,美國林業局也才十四歲。關於林業局的具體成立年份,有好幾種說法。我覺得1905年比較靠譜。那一年內務部林業署併入農業部,並更名為美國林業局。
1919年時,塞爾維林區駝鹿峰護林站,離最近的馬路也有二十八英里,其中十四英里是上山的路,一直要走到苦根分水嶺的頂端,另外十四英里則是順著斑點峽谷徑直向下,直達苦根山谷,那裡離蒙大拿的漢密爾頓只有幾英里距離。相比較十四英里的上坡,十四英里的下坡同樣艱難,而且危險程度大增。因為在醫學界,斑點峽谷以落基山熱臭名昭著。得了這種病,五個人中只有一個會康復。從駝鹿峰到斑點峽穀穀口的二十八英里步道是林業局修的,所以沿途在樹皮頂端都有刻痕標記。在這片廣袤的駝鹿峰林區,還有幾條為數不多的小道也是這麼標記的。除此之外,剩下的就是開闊的山脊和草地上那些狩獵小道和捕獸陷阱小道。那些小道的起點和終點標記早已湮沒,只能見到魚貫前行的馱馬和獨自步行的人,一切全靠馬蹄和人腳,解決不了的則要靠人手。對位於北愛達荷的苦根分水嶺來說,1919年正好處於歷史的前夜,一個即將迎來四輪機動車、推土機、電鋸的歷史前夜,不久氣動機械就將代替手動風鑽,化學農藥和飛行器將會用來撲滅山火。
如今你要是不穿一身制服、沒有大學文憑,就當不了林區瞭望員。但在1919年,干我們這一行,尤其是野外負責巡邏的護林員,沒有人上過大學。林業局招收護林員,專招鎮子上最壯實的傢伙。在我們這些人當中,比爾·貝爾是苦根山谷最強壯的人,被公認為林業局最好的護林員。當聽說比爾曾殺死一名牧羊人,我們對他的這種看法更強化了。至於他在這起案件中被宣判無罪,我們反而有些失望。不過沒有人相信他沒犯事,因為大家都知道在蒙大拿州,一個人殺死牧羊人被宣判無罪,並不意味著此人就是無辜的。
USFS是「美國林業局」(United States Forest Service)的首字母縮寫。原文為「Use』er Slow and Fuck』er Fast」。 說到制服,護林員一般都佩帶點四五口徑的手槍。大多數林業局普通員工也佩左輪手槍,包括我在內。林業局兩個歲數大一點的傢伙對我們說,「USFS」 代表「慢吸快操」 。我當時年紀輕輕,肚子裡又有點墨水,所以剛開始還和他們爭辯,說「慢吸快操」的首字母和USFS並不完全吻合。因為「快」的首字母F和「局」的首字母「S」不一致。我那時候死心眼,抱著自己的看法不放,只會一味提高嗓門。而他們每次都張開被八字鬍蓋住的嘴唇,厲聲呵斥我,看我的眼神仿佛我還是個毛頭小伙,沒資格對這件事說三道四。對他們來說,「慢吸快操」和美國林業局完全吻合。結果到了夏天快結束時,我也逐漸認同他們的觀點了。
我們的比爾·貝爾雖然是最棒的護林員,但是玩克里比奇牌卻並不靈光。只見他放下牌,嘴裡念念有詞:「十五點兩分,再加十五點就是四分,再加十五點六分,還有一個對子,總共八分。」這時我通常都會掰開他的手,帶著他一起數點。他只有一個八和一對七,可他卻要把這手牌算作八分。也許八這張牌,讓他誤認為是八分。「比爾,」我對他說,「你這手牌總共六分。十五點兩分,再加十五點四分,還有一個對子,總共六分。」比爾覺得別人挑他錯誤是在侮辱他。「該死,」他說,「你沒看見這張八嗎?呃,八加七……」這時在一旁刷碗的廚子從比爾身後看了一眼牌,說道:「這手牌就是六點。」比爾悻悻地收攏起牌,扔到牌堆里——這個廚子無論說什麼,比爾都認為是對的。但這並沒有令我對廚子的好感有所增加。這個廚子平日裡被比爾寵壞了,很難讓人喜歡,我尤其討厭他。
即便如此,我當時也不知道在夏天結束前,我對廚子的厭惡之情會發展到什麼程度,或者說玩牌這件小事,會釀成多大事端。夏天過去一半時,我長到十七歲了。但我沒有意識到自己將要成為故事裡的一個角色。同樣我也不知道生活有時也會成為文學作品,不一定有多長,但肯定是我們記憶中最難忘的部分,而且在記憶中經常出現。它們不是生活中偏離、前進、倒退或者陷入絕境的時刻,而是構成生活的筆直輪廓,強勁有力,不容迴避。這其中會有曲折,有高潮,運氣好的話還有贖罪和淨化,讓人覺得生活是一種命中注定,而不是隨機發生的事。不過當時我沒有想到比爾會成為故事的主人公——我只是等他出牌等得有些不耐煩。他每次出牌前,總是用手指蘸點口水,以免一次出兩張或三張牌。
很難想像,一旦手中握著一根繩子,比爾就像完全變了一個人。手上有繩子,比爾就成了一個藝術家。他總是用繩子玩出點花樣。哪怕是坐在護林站里,他也能揮舞用繩子編的小繩圈,將它輕巧地套在椅子上。他不光會編小繩圈,還會打繩結,非常漂亮的繩結。當其他護林員們在聊天時,他要麼擲繩圈,要麼打繩結。和人說話時,他的語言很貧乏,不是「好好」,就是「不行」,偶爾蹦出一星半點的句子,或者一兩句話。但和馬、騾子在一起,他能說個不停。這些牲口理解他。他和牲口交談時從不高聲大吼,對騾子尤其如此。他知道騾子和大象一樣,記性很好。在給騾子釘腳掌時,如果騾子不聽話,他從不找東西收拾它,只是將它牽到太陽底下,將一隻前腳拴起來,罰它站上幾個鐘頭。你都想不到,這個辦法的訓誡效果居然出奇地好。
比爾的體格和他的雙手很般配。他身材高大,原先是個馬夫。他騎的馬特別高大。他不是電影裡或平原上那種身材單薄的牛仔。他是山裡的馬夫。他會使斧頭,拉大鋸,趕車,修路,樣樣都行;必要時,他能走上一整天;穿上攀爬爪,他還能架設電話線。他的廚藝也不錯。在山裡,只有會幹活才能活下去。馬跑得快不快,在山裡不重要。就算跑得快,又能跑到哪裡去呢?比爾騎的馬十分高大,步幅也寬,能以每小時五英里的速度翻山越嶺,不緊不慢地走上一整天,屬於那種典型的山裡馬馱著山里人。比爾管他的馬叫「大駝鹿」。這匹馬是棕色的,走起路來頭向後仰著,好像長著許多角。
每一種職業都有頂尖高手。在醫院裡,心腦外科大夫是最頂尖的,在鋸木廠里,眯縫著眼睛,找准位置,鋸出第一道裂口,將一根原木鋸成木板的拉鋸工是最頂尖的。而在早期的林業局,我們的頂尖高手就是綁貨工。一般在沒有路的地方,就屬綁貨工最重要。綁貨是一門古老的藝術。自打人類開始遷徙,用動物來馱運東西,就有綁貨這個活了。追根溯源,它來自亞洲。從亞洲經北非和西班牙傳到墨西哥,再經過印第安娘們傳給我們。你要是不懂肚帶、馬鞍帶、馬毯蓋布這些詞語什麼意思,簡直無法和一個綁貨工交流。但隨著道路的出現,這門古老的藝術漸漸失傳了。但在二十世紀早期,山區的道路還很少,要想翻越「苦根長城」,更是一條路都沒有。從靠近蒙大拿州漢密爾頓的斑點峽穀穀口到愛達荷州的駝鹿峰護林站,這段路程完全要靠腳力。要為數量眾多的森林滅火隊員運送補給,就得需要五十頭騾子和短背馬。這些牲口在狹窄曲折的山道上喘著粗氣,打著響鼻,在急轉彎處拉下一大堆糞便。牽牲口的繩索繃得緊緊的,將牲口們的脖子串成一條直線。這些牲口活像巨大的黑天鵝在繞圈打轉,最後消失在山嶺高處。
比爾是我們的頭牌綁貨工。林業局裡找不到比他更好的綁貨工了。但現在他卻發愁手裡剩餘三張牌先打哪一張。他很想把那頂斯泰森帽從頭上拿下來,撓撓腦袋。但是他每天早晨起來第一件事,就是戴上帽子,上床睡覺前,也是最後才把帽子摘下來。白天一整天,他都不喜歡脫帽子。趁著他這會兒騰出手,將帽子向頭頂後方推了推,還沒出牌,我不禁想起和他一起翻越苦根分水嶺的幾次旅程。
作為綁貨工的首領,比爾騎馬走在隊伍的最前面,特別顯眼。他斜戴著斯泰森帽,騎馬時腦袋幾乎扭向後方,這樣可以隨時看清包裹是否有鬆動。日後當我看到埃及浮雕作品中的人物腦袋和身體分別朝向相反的方向時,我就想起那些優秀的綁貨工。歸根結底,綁貨是一門講究平衡的藝術。貨物放在牲口背上要保持平衡,同時走起路來還要穩。如果綁得不好,牲口走上一兩天,背部就會被鞍具磨出傷口。那樣的話,牲口整個夏天幾乎就幹不了活。
和比爾一起走在前頭,會目睹各種各樣的事情。有時馬兒會失蹄或者脫韁,受驚滾到山下,直到被一根樹幹攔截住。遇到這種情況,有時你不得不把馬打死,把馬鞍從馬身上解下來,而其他散布在山地的貨物就只能不管了。大多數別人需要仔細觀察才能發現的情況,比爾訓練有素的眼睛一下子就能看出來,譬如馬鞍過分後移,勒得牲口喘不過氣來,或者馬鞍直接滑到一邊去了。要是輜重體積龐大,總有一些牲口中的「大肚漢」無論用什麼肚帶都沒法縛住,還有一些「脹氣者」,早晨一碰到肚帶,它們的肚子就脹得鼓鼓的,之後才會慢慢癟下來。誰說的准呢?有時問題還會出在倉庫。裝運工裝貨時沒輕沒重,或者根本就馬馬虎虎,結果牲口在翻越苦根分水嶺時負重的包裹歪向一側,牲口還不得不勉力保持平衡。有時兩邊的重量雖然能平衡,但給綁貨工打下手的人把包裹捆得一邊高一邊低;還有的時候捆綁貨物時,菱形結打得松,結果貨物全歪了。苦根分水嶺有許多急轉彎、花崗岩卵石、沼澤水坑,能把綁貨工、輜重、牲口的每個弱點都暴露出來。率領由將近五十頭牲口組成的隊伍翻越苦根分水嶺堪稱壯舉,如今已是一門失傳的藝術。而在1919年,我和比爾同行時,目睹了整個過程。
沿著分水嶺越往上前行,景色越優美。八月里,漫山遍野都是湛藍的羽扇豆。馬和騾子下巴淌著白沫,鼻孔通紅地張著,噴著鼻息,由於沒長手,所以只能扭動身上的馬鞍來調整貨物在背上的位置。苦根嶺南部不遠處就是酋長岩,終年積雪,氣勢永遠如同它的名字那樣威嚴。苦根嶺前方靠西面,就是我們的護林站,周圍環繞著愛達荷的群山。如詩般的地貌無邊無際,似乎要延伸出凡間。
苦根嶺以西大約六英里有一個湖。這個湖位於從漢密爾頓到駝鹿峰路線的三分之二處,也是這一片唯一擁有水源和青草、能讓這一大群牲口過夜的地方。K.D.斯萬是早期林業局的優秀攝影師。他當年肯定在這裡拍過照,記錄下苦根嶺的地形。苦根嶺上山的地形是三角形,一直高到天際,下山的地形卻是卵形,圈成一片卵形水草地和一個卵形的湖泊。湖泊深度和駝鹿的膝蓋平齊,四周漂著睡蓮葉子。整個山勢向上呈三角形,向下呈卵形。在分水嶺上,盛夏八月節氣卻像春天。
和綁貨一樣,卸貨也同樣賞心悅目。卸了鞍具後,一頭頭牲口背上濕漉漉的,像緞子一樣光滑,沒有鞍具留下的傷口,也沒有毛皮蹭掉後暴露出的白色潮濕的肉點。或許只有知道如何把貨物平衡地放置在牲口背上的人,才會覺得這是一種美,或者才會注意到這個現象。而那些美妙的瞬間,也只有置身其中幹活的人才能體驗,外人無緣一睹。
所以對於天不亮就需要趕馬的馬夫來說,在黑暗中最美的事,莫過於聽到母馬脖子上鈴鐺的響聲。
正當我走神去思索比爾是藝術家、他打的繩結是藝術品這些事時,他在克里比奇牌上已經領先我了。他原本玩得很蹩腳,至少我玩得比他好得多。在林區,克里比奇牌一度是最受歡迎的室內娛樂項目,甚至有時在外面也玩。行走在步道上,某個傢伙的包裹里正好裝著一副牌和一張牌板,於是不管是上午九十點鐘還是下午三四點,大夥都會跨坐在一根原木上玩一陣子。
比爾並不是真的領先。但是現在他只要不出昏招,我必輸無疑。現在的牌勢對我倆都很關鍵,我們離一百二十一分都不遠。一百二十一分是克里比奇牌的終點分數。我還握有先數點的優勢。我現在差八個點,通常這需要一副不太差的牌外加一個「得分枚」就行了。但我手氣很臭,抓了一對四,而對子只算兩個點。所以我還需要六個點才夠一百二十一點。這可差太多了。如果你不懂克里比奇牌,我來解釋一下。比爾要想阻止我得六個點,只要不管我打什麼牌,不給我湊成對子就可以了。為了湊「得分枚」,我先出一對四中的一個四。「一對四我可得兩個點。」比爾說道。我剛才解釋過,我手上只有一對四。我再把另一個四也出掉。在克里比奇牌里,三個一樣的牌算六個點。於是我一下子就到了一百二十一點。我完成了逆轉。這也讓我明白了,藝術家們打牌可不一定在行。
其實在此之前,我就有所耳聞,說在漢密爾頓,也就是比爾在苦根地區的老巢,當地賭棍們每個月都翹首以盼,盼著比爾發工資。和當地開賭場的傢伙,以及他們的託兒一起打牌,比爾就像用鰓呼吸一樣落後。我知道比爾痛恨輸牌,所以奇怪他居然沒有一怒之下拔槍射死某個託兒,然後被宣判無罪。
正因為了解比爾這個特點,所以我也知道自己是他的眼中釘,至少現在是這樣。於是我想,「也許換個玩法,說不定比爾會時來運轉」。如果三個人一起玩牌的話,那能玩的種類就多了。這時廚子正好快要刷完餐盤,我就對他說,「幹嗎不加入進來,小打小鬧地玩玩?不管是撲克還是皮納克爾,隨你和比爾定。」
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這個廚子;其實他後來成為我最難忘的記憶之一。哪怕從外面進入林區,他也穿著低幫帆布鞋。這時他掉轉鞋頭對著我,說道:「我從不和同事一起玩牌。」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義正詞嚴地向我表態。於是我對他的惡感又多了一層。他的名字大概叫霍金斯,但我估計他真名應該是霍克斯,只不過在一本書里有個我討厭的人物叫霍金斯,所以我也把他記成了霍金斯。
為了消除比爾對我的恨意,我又陪他玩了一局克里比奇牌,但效果不彰。我只好撿起牌,裝進牌盒,再把牌盒放進屋內唯一的擱架上。我剛要朝門口走去,廚子抓起我放好的牌,坐到桌子旁開始洗牌。他把牌分成四摞,然後又給前三摞分別各加了一兩張牌,好像是每摞牌的主人主動要求增加似的。接著他停頓一會兒,給自己也加了牌。然後他又一把將所有的牌收起來,再洗一次牌。洗完後,他將牌分成五摞,有時也分成四摞,但就是不肯分成三摞,好像生怕我誤以為我們三人將一起玩牌。我站著看他洗牌分牌。他手法嫻熟,值得欣賞。過了五分鐘,他又猛地將所有的牌收起來,塞進盒子裡,把牌盒放到架子上,朝床鋪走去。我走出房間,關上門,也朝員工睡覺的帳篷走去。現在我對他的好感降到最低點。
平時這裡的「長聘員工」,包括我在內只有四個人,外加駐紮在山頂上的幾個瞭望員,還有護林員比爾和這個廚子。「長聘員工」只在夏季聘用,月薪六十美元,護林員是整個林區唯一的全職人員。剛入夏時,林區發生了一起山火,我們從比尤特和斯波坎兩個地方緊急雇用一百多名男子來滅火。等到火撲滅後,這些緊急滅火隊員又解散,各自回到原來的地方。我們四個夏季長聘員工,正在距離護林站三英里的地方修一條步道,屬於A級步道,是寬二十八英尺的公用步道,坡度百分之六。步道有一段穿越荒野,要求路面不留樹木或灌木。沿途要是遇到露出地表、矮小陡峭的岩石堆,我們還要用炸藥從岩石堆中間炸出一條路,好讓步道從中穿過,同時保證每一百英尺距離,坡度上升六英尺。用完了數噸的硝化甘油炸藥後,我們甚至可以趕著拉乾草的馬車沿著新開闢的山道下山了。當然我們修步道的本意只是讓運貨的馬群可以通過,貨物不會被樹木掛住。幾年之後,林業局修訂了相關的具體條例,要求儘可能多地修建通向邊遠地區的步道。在修步道的初期,一味求大求全,其實毫無意義。直到今天,在愛達荷州的叢林裡,還殘存一兩英里長的大路,上面雜草叢生,不知通向何方,估計連瑪雅人的某個廢棄神廟都到不了。
在我們四個長聘員工中,兩個是老頭,兩個是年輕的愣頭青,其中包括一對父子,麥克布萊德先生和他紅頭髮的兒子。麥克布萊德先生哪一行都干過,在苦根峽谷多處牧場打過工。他兒子正努力成為父親那樣的人。史密斯是我們當中歲數最大的,總是對自己的腸道憂心忡忡。大家尊稱他為「史密斯先生」。他外表莊重,走起路來兩條粗腿卻邁著衰老的小碎步,令他的雙腳顯得更小。他在煤礦干過,所以自然負責掌管我們的炸藥,而且幹得不錯。我們四個人中,由於麥克布萊德先生有個兒子,所以史密斯先生就把我當成他的兒子。於是我就順理成章地負責處理硝化甘油。這活讓我感到噁心反胃。幹這活之前,我就聽說用手碰過硝化甘油再摸臉的話,會引發頭疼。我可能受這個傳言影響過深,因為我只要一摸炸藥頭就疼。或許我那時雖然已經十七歲,但還不夠強壯,無法成天掄那把雙人手提風鑽。
進行爆破時,首先要在岩石上鑿個洞放置炸藥。如今這個活只需要一個氣動風鑽就解決了。但當時需要用手提風鑽。如果是兩人一組幹活,就叫「雙人鑽」。每次都是一個人握緊鑽頭,另一個人掄起大錘猛砸鑽頭。砸的時候,握鑽頭的人還需要輕輕地旋轉鑽頭,直到鑽頭在岩石上畫一個圈。這個圈就是要鑿的洞的輪廓。一直要這樣邊砸邊旋轉,直到把洞鑿開。握鑽頭的人喊一聲「掏灰」,才能停下來。這時掄錘的人適時感激地住手,而握鑽頭的人換一個非常小的長柄勺,清理孔里的泥灰。不然要是掄錘的人一直掄下去,萬一沒砸中小小鑽頭的尖部,錘子一歪,就會把握鑽頭的人手和胳膊弄成殘廢。有時遇到史密斯先生忘記說「掏灰」,我就會低頭看一眼,發現史密斯先生一隻手握著兩三個鑽頭尖部。他手的皮膚由於上了年紀都已經長斑。這時我就不再想摸完臉後頭疼的事。
這天早上,我頭疼得比平常要早一些。我也講不清楚自己為什麼那麼討厭廚子。不過憑良心說,我是有點嫉妒他。雖然我那時才十七歲,但已經在林業局幹了三個夏天的活。其中兩個夏天是在比爾手下幹活。比爾教我如何綁貨,我也投桃報李,幫他一些忙,譬如早晨來宿營地,幫忙打包員工們的午餐。我不明白廚子怎麼爬到這麼高的位置。對比爾來說,這個廚子說話做事都令他極為滿意。我也不喜歡廚子的長相——他趾高氣揚,歪著腦袋,腦袋上頂著亂蓬蓬的一團頭髮,簡直就是一隻穿鞋子的藍背松鴉。其實我不喜歡廚子也沒有拿得出手的理由。人歲數越大就變得越理性,但年輕時卻是憑感覺。我那時就認為這個廚子是個無足輕重的小角色。
指河流中深度等可供游泳的地方。 而令我頭疼且於事無補的,還有另一件事,就是比爾看我不順眼。我對自己說:「別當回事,閉上你的大嘴巴。沒什麼大不了,事情總會過去。」我又重複一遍:「閉上你的大嘴巴。」但我知道自己做不到。我十五歲就開始打工幹活,已經在心裡形成一套自我補償原則。我覺得自己失去太多,什麼游泳場 啦,什麼夏天和小妞約會啦,還有那種穿著白色法蘭絨球衣、戴著護腕才能玩的所謂網球的遊戲。我在心裡想:「既然下決心來林區幹活,至少要讓自己變得堅強。」我十五歲第一次在比爾手下幹活時,還沒想這麼多,但現在十七歲了,我開始有些想法了。雖然比爾是我的偶像,是我心目中的藝術家——說不定他還真是——但十七歲的我內心有一種東西在蠢蠢欲動,想找他挑釁。
快到中午時,該來取餐的人沒有來,廚子自己把午餐裝盒,對我說:「護林員讓你吃完後回營地一趟。」
我回到營地,發現比爾在我們以前當倉庫的小木屋裡,正在為前往漢密爾頓的馬隊打包行李。我沒問他為什麼叫我回來,他也沒說。我就直接開始幫他打包,讓成對的包裹重量保持平衡。我努力將心思全放在幹活上,這其中部分原因是打包從來就不是簡單的機械勞動。就連給最簡單的馬口鐵罐頭打包,也不是那麼容易,要把罐頭裝進名叫「駝籃」的掛包——這種掛包有的是用生牛皮做的,有的是用木頭甚至帆布做的——然後懸掛在馬鞍的尖齒處。還不要忘了在每個罐頭外裹一層草紙,否則一路下來罐頭外面的標籤就會被磨掉,到時什麼是豌豆罐頭什麼是桃罐頭就分不清了。最重的罐頭要放在掛包的最下面,不然走起路來包裹會移動。牲口兩側的包裹還必須等重,連同背上馱的貨物重量算在內,對一匹馬來說,貨物總重量不能超過一百七十五磅,對於一匹騾子來說,不能超過二百二十五磅,至少林業局擬定的守則里是這麼規定的。但是在盛夏,要想不把牲口壓垮,每側貨物重量達到二十五磅就算超負荷。不管什麼人,我敢打賭,如果不藉助秤,是不可能把兩個包裹打得一樣重,再加上牲口背上的貨物,讓總重量正好達到一百五十磅或二百磅。
我們幹了一會兒活,我就忘了比爾為什麼叫我過來。或許他叫我過來就是幫他綁貨。我倆正低頭打包時,廚子帶著工人吃午餐的刀叉叮叮噹噹地走過來。
我一邊繼續手裡的活,一邊聽見自己嘴裡嘀咕:「我就是不喜歡這個狗雜種。」
比爾舉起一個包裹,試了試重量,又將它放下來。我聽見自己內心在說:「閉上你的大嘴巴。」但身外卻聽見自己又加了一句:「總有一天我要把他打出屎來。」比爾聽到這話,站起來說道:「你可不要在這塊地盤上亂來。」他久久地看著我,我也朝他對視,不過依舊彎著腰綁貨。我思忖在這個時候,彎腰是個好姿勢。最後我倆又各自干起活來。
在不停地彎腰、舉包的動作中,比爾開始告訴我今天早晨發生的事情。墓碑峰的瞭望員今天早晨辭職了。「是嗎?」「是的。」比爾道,「他火急火燎地下山了。」要知道從山頂到山下有十二英里呢。「你知道他對我是怎麼說的嗎?」比爾問我。「不知道。」我說。我並不樂意聽到這種事情的結局。「那個瞭望員說,還是饒了我吧。這活兒太難干。白天要滅火,晚上睡覺還有響尾蛇。」在又舉一個包裹掂量重量後,他繼續說道:「當時情況是,他在床上用手拽毯子時,摸到一個形狀像消防水龍帶的東西。不可思議吧?」
當年在狗熊溪,我第一次在比爾手下幹活時,光禿禿的山坡上就有許多響尾蛇。在山腰險峻的步道上,響尾蛇直立起來夠得著人手。所以走路擺臂時都有可能碰到響尾蛇。而且蛇是冷血動物,晚上喜歡跑到溫暖的床邊。不過那年夏天我在駝鹿峰時,並沒有發現響尾蛇,雖說駝鹿峰挨著狗熊溪。
「不,我不信。」我說。「為什麼不信?」比爾問。「那地方海拔太高,不可能有響尾蛇。」我答道。「你肯定嗎?」比爾說。我說不十分肯定,但情況應該是這樣。比爾邊幹活邊繼續和我聊。「要不你上山去當幾周瞭望員,看看到底有沒有響尾蛇?」
我沒問比爾什麼時候讓我上山。但我明白,他的意思是讓我現在就去。我舉起兩個包裹,試了試重量差不多相等之後,就朝門口走去。他在後面又跟了一句:「如果你發現火情,就叫他們過去。如果遇到大雨或大雪,就關閉營地,回護林站。」
我估計沒等走到墓碑峰,天就黑了。於是我讓廚子給我做了三明治。我有塊藍布印花大手帕,我把三明治用手帕包好,系在腰帶後面的正中間部位。我還帶上剃鬚刀、牙刷、梳子和最心愛的斧頭,以及金剛砂、磨刀石,再別上那把點三二口徑手槍,就出發朝山頂走去。我感覺和被流放差不多。
路程有十二英里,而且一直是上坡。我途中一直沒停下來休息,或吃口三明治。比爾的目光似乎一直在注視著我。由於我走得急,所以一直保持和日光同步。等我快到達終點,黑暗也剛好從山下追上我。這時只有被晚霞照得熠熠生輝的最高峰在提示我該往哪裡走。
到了瞭望營地,我頭幾天累得都沒工夫去考慮自己的各種難處。我被硝化甘油熏得還有點噁心反胃,而且七月底又剛撲滅一場大火,體力還沒恢復。所以大多數時間我就在周圍看看,整理東西。
如今的瞭望員都住在最高峰的頂部,俗稱「鳥籠」,就是建在高塔上的玻璃房,四周纏繞一圈避雷針,這樣他們就不用擔心被閃電擊中。瞭望員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待在塔上,密切觀測閃電,看哪裡被擊中著火冒煙,這當然是瞭望哨本該發揮的功能。但是在1919年,我們心目中的鳥籠還真是供鳥居住的。人站在山頂的露天進行觀測,住的地方卻在離山峰不遠、附近通常有泉水的山間盆地的帳篷里。從帳篷走到瞭望哨要爬半個小時的山。我每天花十二小時進行瞭望。
靠近山頂的樹比較少,而且大都被閃電擊中過。閃電像一條纏繞在樹上的火龍。但後來我發現,在高山上,閃電並不是從天上劈下來的。在高山上,閃電像是從你身下、離你很近的某個地方襲來,方向似乎是向上和向外。有一次閃電差點把我擊倒,震得樹枝在我頭頂亂飛,把我嚇壞了。
我支帳篷的盆地,四周是從懸崖峭壁上滾落下來的大塊石頭。這裡我一條響尾蛇也沒看見,但一隻灰熊時不時過來在落石堆中翻找覓食。那些成為它食物的小蟲子和它龐大的身軀完全不成比例。每次看到灰熊過來,我都爬到最高的那塊岩石上,想看看它美餐一頓到底需要吃幾百隻蟲子。灰熊看到我時,嘴裡會發出咕噥聲,像是在磨壞牙。我還在一棵短葉松的頂部樹叢中發現一隻鹿的骸骨。我們估計想到一塊兒。我也猜是由於積雪太深,沒過了這些松樹,當時這隻鹿正從雪面穿過,結果被絆倒摔成骨折或直接摔死,最後被埋在雪裡。我的帳篷有個裂口,所以下雨時我要麼把食物挪到干處,要麼將床挪到干處,但不可能讓它們都不被淋濕。
由於我不是第一次干瞭望這個活,所以我知道該看什麼——傍晚時分從山上升起的一小團雲。因為傍晚時分,露水早已蒸發,風這時是最大的。水汽會和山體分離,升上天空,化作一團雲。偶爾這團雲會在山上消散,這時你就不能確定看到的到底是真的雲還是冒的煙。如果風向改變,你會什麼也看不見。這時你就要在地圖上做標記,並連續觀察好幾天。碰到雷電風暴,你要把閃電擊中的每個地方都標記下來。有時一個星期後,某個被擊中的地方才形成一團雲,然後越變越大,並開始像沸水一樣翻滾。當它開始翻滾,並且底部反射出紅光,那就說明這不是真的雲,而是火,哪怕它在距離你第一次觀察到的位置兩三英里外的峽谷里。因為沒有風的話,火焰的煙霧要飄很長一段時間才會越過山脊,從你看到的位置升起。所以對瞭望員來說,發現火的過程通常是在某個傍晚時分看見一團不能確定是什麼的東西,這團東西可能會飄走,再也不會回來。可一旦飄回來,而且冒煙,那它也許就離失火的地點相距很遠了。
這種傍晚時分疑似雲彩的煙霧和真正失控的大火毫不相同。尤其在當年,人們通常不可能迅速趕到起火點,因為起火的地方一般都很偏僻,不通馬路,有時甚至連步道都沒有。至於駐紮在密蘇拉、可以空投化學滅火劑的飛機,更是很久以後才出現。
那時候一旦遇到火勢失控的情況,林業局就會從比尤特或斯波坎鎮上臨時雇用一百名左右流動農民工,以三十美分的時薪(工頭的時薪大概是四十五美分)用火車將他們送到鐵路線深入林區最盡頭的火車站,最後再徒步三十五至四十英里,翻越「苦根長城」。等這些滅火工人到達火場,火勢早已在地圖上蔓延開來,火舌都能夠著樹冠。對於這種情況,一位應聘護林員的傢伙在護林員資格考試時說的話最經典。當年我還在林業局時,他已經成為傳奇人物。在考試中當被問道:「火苗燒到樹冠時該怎麼辦?」他回答說:「那就趕緊跑,邊跑邊祈禱下雨。」
那年夏天我們撲過的大火,大到讓我感到精疲力竭,眼睛被煙霧熏得生疼,連覺都撈不到睡。多年之後,這場大火還在我夢中燃燒。但即便如此,這場大火和1910年燒光愛琳城和苦根嶺大片地區的那些大火還是沒法比。那種大火冒的煙能飄到幾百英里之外的丹佛,煙霧遮天蔽日,在我老家密蘇拉,下午兩三點鐘街上的路燈就要點亮,煙霧的灰塵盤旋著輕拂路燈,仿佛盛夏八月落下的大雪。當然這樣的大火是有記錄以來最猛烈的,而1919年的大火則是我經歷過的最大一場火。
當時火勢迅猛,一下子就蔓延到山脊的最高處。要知道,當火大到一定程度,會自帶風。火焰的熱度讓空氣變輕上升,而高處的冷空氣就會沉降代替上升的熱空氣,於是形成一個巨大的環形風暴,助推火勢。整個天空像火山爆發,噴薄而出的燃燒的松果和樹枝紛紛落入一條一條的火焰中。大火在山脊燃燒,仿佛在呼叫地獄派兵增援。當你想透過火勢,看看地獄援兵的究竟,忽然聽到有人大叫:「噢,上帝,快看後面。這該死的大火已經越過峽谷里的急流。你本來正在觀察地獄之火,結果在你一百八十度身後正對著的溪谷中部,從天上落下的某個燃燒的松果或樹枝又點燃一處火點,一小團煙霧變得越來越大,把你的後路也斷了。這時你該怎麼辦?
成立於1905年的美國工人組織,以反一戰著稱。這兩個表達的縮寫在英語中相同,都是「IWW」。前者為Industrial Workers of the World,後者為I Won』t Work。 當然,那些臨時從比尤特和斯波坎招募來的滅火隊員還沒抵達火場就已經精疲力竭,還光著腳。當時在比尤特和斯波坎的招募大廳里,應聘者擁有一雙好靴子和一件外套是獲得僱傭的前提條件。於是他們在排隊時就輪流換上別人帶的好靴子。等他們翻山越嶺趕過來時,幾乎都穿著破舊的便鞋。由於落在馱畜隊後面,他們只得跟在後面一路上吃灰,足足吃了二十八英里。他們都是些街頭的流浪漢,或是怕得肺結核特意避開夏季下井的礦工、酒鬼,或者是世界產業工人聯盟 的工人。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比尤特和斯波坎一帶這種工人特別多。由於現在剛剛是戰後的第一個夏天,我們一般工人對世界產業工人聯盟還抱著十分懷疑的態度。我們這些正式工(就是拿六十美元月薪而不是三十美分時薪的)開玩笑說:「世界產業工人聯盟『是』我不想幹活」的縮寫 。我們相信這些人巴不得整個國家全燒光。但不管怎樣,我們要花上和滅火同等的時間對這些人進行監工。首先我們得在新起的火到來之前,把這些人帶到對面山脊的頂端。可他們中的很多人只想著倒頭就睡,才不管什麼大火會從後面燒過來。我生平第一次明白,對人來說,有時躺下睡一覺比生死更重要。我們催促他們滅火,他們卻央求就地躺下。最後我們總算把新起的山火控制在山頂。我們築了一道兩三英尺寬的「防火溝」,將這範圍內的任何可燃物——像干松針或枯葉層——全部清理乾淨。我們在「防火溝」前堆起一堆堆的干樹枝,等風勢轉向,往回吹向跨過峽谷溪流燒過來的新火。我們等著工頭髮信號,然後點燃這些干樹枝,讓這些火和主火匯合起來。這用行話叫「點迎面火」,就是以火攻火。但這個方法只能試一次,否則如果風向變回原來的方向,我們就會引火燒身。我們三天都沒合眼。專門有人負責提著保暖帆布袋,爬上一千英尺高的山脊給我們送飲用水。其他人慢慢地將「防火溝」一點一點向火場邊緣推進。谷底的大火我們暫且不管,因為火勢朝下蔓延時一般不會太快,也燒不遠。
樹木生長的最高海拔線。 我們正面攔截火勢取得良好效果。滅火的頭幾個小時至關重要,如果方法不對,那你最好聽從那個年輕護林員的建議,把希望放在禱告上。比爾和他任命的滅火工頭都是既有滅火天賦又有滅火經驗。憑著天賦和以前來過這裡,他們知道在哪裡需要投入最大力量以將火勢壓回到原先的軌跡。只要溫度不超過一百一十華氏度,你一般不會被直接燒死,耳邊也沒有震耳欲聾的呼嘯聲。你不會窒息,還能呼吸到熱的空氣,濃煙也不會熏得你眼都睜不開。如果滅火也算一門科學的話,把其中簡單的科學原理說清楚不是難事。你需要全力以赴做的,就是把火趕到山脊頂部的開闊處,因為那兒都是些不易燃燒的頁岩和石塊。如果附近沒有山頂開闊地,那就要盡力把火趕到一片稀疏的高山松樹叢或其他不容易迅速著火的地方。可要是地獄烈火增援趕到,加上濃煙瀰漫,你就只能看見身前兩三個人。要判斷哪裡是火頭,哪裡是開闊的山脊,風向何時何地將發生改變,你帶領手下是否該待在原地,這時需要的就不是什麼科學了,而是天賦和勇氣。當你安排人手時,千萬別忘了最後一點。馬廄著火時,受驚的可不只是馬。不過我們最後都被安排在合適的位置。而我們或者由於勇氣過人,或者由於累得無所謂了,不管怎麼說,等我們站好後,風也停了。我們利用迎面火把大火趕回去,迫使它回到林木線 。
但每當我們把火勢控制住,總有奇怪的事情發生。往往在某個不起眼的地方,火突然越過防火溝,於是我們篤定是那些「世界產業工人聯盟」的傢伙故意把燃燒的木頭推過防火溝,重燃火情。如果真是這樣,他們的目的是為了多干幾天,多拿點工資。但情況並非我們想像的這樣,而且我們怎麼想其實也不重要,反正火勢不停地從防火溝各處越過。最後我和一個紅頭髮傢伙接受委派,去巡查火情。負責滅火的工頭讓我倆帶著左輪手槍。他只告訴我們這一點。我還納悶為什麼這個任務交給滅火隊伍中最年輕的兩個小伙子。會不會是他們覺得我們兩個毛頭小伙子能大張旗鼓地拿槍嚇唬人,但到動真格時又嚇得不敢輕易開槍?抑或他們認為我們是愣頭青,只要遇到見不得人的事就會拔槍怒射?再有一種可能就是,人們尤其是聯盟的工人們對上述兩種情況也拿不准。不管怎麼樣,我們一連巡查了好幾英里,沿途儘是些燃燒的樹枝,還有燒完的灰燼,輕薄得不等我們靠近就像羽毛一樣在我們身前飄蕩起來。我們並不主動去找麻煩,也沒發現什麼麻煩,而且我們也沒祈禱,但最後雨還是來了。那個紅頭髮小伙估計是個急性子,我覺得他以前肯定放過槍。我沒有什麼放槍的機會。
我猜比爾如果事先知道我是多麼需要休息,他就絕不會把我派到山上的瞭望哨。一想到這裡,我就樂不可支。由於我還是他的眼中釘,所以我每天按照規定的最低次數給護林站打電話匯報情況——一天三次。當時用的電話是一個棺材形狀的盒子,釘在支帳篷的杆子上。電話盒子帶手搖曲柄。電話鈴長響兩聲是打給護林站的,而一長一短是打給我的。但護林站從沒有往我這裡打過電話。遠處一個瞭望點是一個女瞭望員值班,每次向她打電話是兩長一短。我確信其他所有瞭望員都經常站在電話旁,想打兩長一短的電話,但從沒有人真的撥出過。我們只是眺望她值守的山頭,想像她的山和其他人的山不一樣。每次輪到她給護林站打電話匯報情況,我們都會拿起話筒在旁邊聽。她已經結婚,每天晚上給在庫斯基亞的老公打電話。這時候我們都不敢偷聽,以免自傷身世。
經過幾天的休息,加上不修理帳篷,我覺得自己又有勁了。我知道被派到這裡是一種懲罰。我該老老實實地待著,就負責看山,沒有人陪,沒有事做,譬如玩克里比奇牌。我覺得這就是他們對我的懲罰。我當然會看山,這是我的本職工作,但我並不孤單。我老早就知道山有生命,山會動。很久以前還是孩子時,我有一次害了一場病,沒人知道病因也不知道該怎麼治。母親就給我的床裝上一頂帳子,移到戶外。我躺在床上望著山,最後病居然好了。從那時我就知道,如果有需要,山會幫我。與此同時,我內心萌生出另一個想法。這個想法和以下這個念頭有關,即我不能讓比爾通過看山達到懲罰我的目的。我一個人在這裡時,第一次開始清楚地意識到此前說過的那句話——開始感覺自己的生命正在變成一個故事。我開始感到兩種存在差異的想法。一個想法是我只是即將結束一個夏天的勞動而已,另一個想法則是我將開始一個故事。如果即將到來的,是和原來一樣的生活,那麼情況就是我將結束夏天的勞動,回家後和夥伴們聊起這場大火,聊我別著點三二—二〇型手槍巡視火場,硝化甘油之類的事情。但現在站在墓碑峰向下眺望,我卻不敢肯定這場大火會不會對我今後的生活產生重大影響。更重要的是,我不喜歡那個該死的廚子。他本來默默無聞,連廚藝都談不上好壞,除了會洗牌一無是處。我心中隱約而又真切地感到自己正成為某個故事情節的一部分,被迫成為我心目中英雄比爾·貝爾的對手。其實也不能算被迫,而是我自己稀里糊塗主動成為他的對手。廚子也稀里糊塗成為我心中的惡人。對於整個過程,我都感到稀里糊塗。我只想向比爾和廚子證明,發派我看山並不能打垮我,山是我兒時的夥伴。
當一名瞭望員,在身體和精神上並不需要付出太多,要考驗的是靈魂。奇怪的是,至少在大山面前,人類的靈魂其實都顯得差不多。對我們所有人來說,大山的形象瞬息萬變,而且這些多變的形象似乎都是真實的,有時像流光溢彩的波浪,有時又變成怪獸紫色的後背,或者類似的形象。反正總是像從流動的深海里冒出來,總有種海洋的感覺,絕對不是從湖裡冒出來,也不是從天空中出現。但不管我用什麼來形容山的形象,只要觀察的時間足夠長,山就會變得像夢一樣。哪怕到了現在,我看山的感覺也像在做夢,只是倒過來了,現在經常從夢中驚醒,感覺自己還置身群山之中,而且山還是動的,有時兇猛前行,有時猶豫潛行,有時又無限地後退,讓人分不清什麼是群山,什麼是夢境。
當然在傍晚時分,對瞭望員來說,群山就是工作。遇到大風轉向,從山谷朝山峰吹,就有可能把暗地裡已經燃燒好幾天的小股山火冒的煙給帶出來。而雷電引起的新的山火,在雷聲抵達前就會躥出來。一般在下午三點半或四點左右,閃電在遠處山脊蜿蜒曲折地顯現,像躍躍欲試的職業拳擊手,側移,躲閃,拳法花哨卻什麼都沒擊中。但從四點半到五點,比賽又呈現出另一番樣子。你能感受到空氣發生了變化,變得令人窒息。閃電開始朝你撲過來,揮出短促有力的重拳。這時你要拿著森林火災測位儀,在地圖上畫一道線,指向閃電擊中的地方,然後開始數「千零一,千零二」,一直下去。加個「千零」是為了計數時把語速降到每秒鐘一個數。如果數到「千零五」時才聽到雷聲,那麼閃電擊中的地方大概在一英里之外。閃電這個拳擊手擊出的拳越來越短,計數越來越靠近,你明白就快要挨上拳頭了。當閃電和雷聲同時抵達,就不用再計數了。
我記憶最真切的就是夏天晚上從帳篷里鑽出來撒尿。在高山上,夏天晚上也有秋涼的感覺。對一個大男孩來說,在星星中撒尿是件新奇美妙的事。沒錯,不是在星星下面撒尿,是在星星中間。哪怕在晚間,山上的風也很大,把樹梢吹得彎了腰。但在一個除了瞭望沒有其他事可做的大男孩眼裡,天空仿佛發生彎曲,天上的星星像是紛紛越過樹木被吹下來,一直延伸到遠處,銀河和森林融為一體。宇宙星辰從男孩身邊掠過,消失在樹林中,而天空不斷地有星星補充。所以整晚男孩身旁都有星星掠過。但男孩感到涼意在加重。
如有機體冒出的點點熱氣也在逐漸消失。
現在回想起來,那天應該是8月25日。天氣異常炎熱,一場雷暴朝山頂襲來,接著就是罕見的狂風。風吹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我不得不把拴帳篷的所有繩子再系得緊一些。狂風吹來了寒冷,第二天晚上我上床後,天開始下雪。到了8月27日,雪花又濕又沉,大片大片地落下。大多數雪花都可以透過帳篷的裂口飄進來,但落在外面的也不少,以致到了早晨,就能看到駝鹿在雪地上留下的腳印。
我不著急去生火做早飯,而是先爬上峰頂看一看。舉目望去,眼前大地的美景估計今生今世都不太有機會復睹。你心目中的美和你親眼見到的美疊加起來,而它們構成的整體之美又不是部分之美的簡單堆砌。我見到的也許屬於另類冬日景致,卻給人留下深刻印象。但我知道大地下面依舊充滿生機,到了明天,更不用說後天,一切又重回綠色。正因為我明白這點,所以我眼前看到的是一場三天之內就會神奇復活的死亡。從我所站的位置到仿佛是世界盡頭的「苦根長城」,一路上差不多全是被風颳得臨時聚攏的雪堆。而「苦根長城」的外面,卻和平時毫無二致,並沒有因為苦根山脈風吹起的雪堆和夏日積雪而有任何變化。
還沒等到我回到營地,雪就開始化了。成百上千的矮小灌木像被綁得彎曲的機關陷阱,在空氣中搖晃,把一小團、一小團的白色積雪向外拋擲,好像成百上千隻雪兔瞬間同時被捕到。
我正在做早飯時,鬧鐘滴答一樣的聲音在我耳邊重複響起:「該辭工了,該辭工了。」這聲音剛一響起,我就聽見了,並且心裡立馬同意。我對自己說:「你撲滅了一場大火,還別著一把槍。」我還說:「你撕開過蠟紙包著的硝化甘油,再給它們裝上雷管,然後跳開,看著導火索嘶嘶作響。」我接著說:「你幫比爾捆綁包裹,還獨自一人看山。一個夏天幹了這麼多的活。現在到了該走的時候了。」我把這幾件事翻來覆去說了好幾遍,給自己加深印象。而且我也知道,森林的防火季已經結束。其實只要下雪,護林員也會告訴我收工。我給護林站打電話,讓鈴聲長響兩次,結果用力過猛,差點把搖柄從電話箱裡扯下來。不過我心裡清楚,大風很可能把護林站和駝鹿峰之間連接電話線的二十棵樹吹倒了。最後我決定等到明天再說。到時大部分雪都會化了,我就可以步行走到護林站,然後再從容地翻過山,回到漢密爾頓。
我有意沒告訴自己的是,想從一個討厭你的護林員手上辭職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你不喜歡他的廚子,同時一旦你成為故事中的角色,再想從故事中抽身也是不可能的。那天剩餘的時間,我把營地清理乾淨,把帳篷縫補好,而耳邊那鬧鐘滴答聲越來越響。我把剩餘的罐頭盒放到樹里,這樣那頭熊就夠不著了。我曾見過這頭熊一掌就把罐頭劈開。
第二天我出發前往護林站時,差不多快上午十點了。走得太早沒有用,要等太陽把雪化一些。我還決定帶上攀爬工具,因為我懷著一線希望,或許暴風雪只吹倒兩三棵樹,這樣我就順便把壓斷的電話線再連接起來。於是除了斧子和我自己的零碎生活物品,我還帶了攀爬爪、安全帶、絕緣材料和九號電話線,這些東西把我壓得走路時腿都打彎。當我終於走出雪域時,我也不確定海拔高度是否下降了一千英尺。不過這時我已經砍斷壓在電話線上的兩棵樹,並將其中一截斷掉的電話線捻接起來。我已經估摸過了,自己絕不可能在一天之內把十二英里長的電話線都清理一遍。但現在既然下定決心辭工,我內心反而生髮出一種虔誠感,想盡職盡責地站好最後一班崗。於是我戴著攀爬爪,順著電話線沿途走,檢查電話線在樹與樹之間的連接情況。一旦只顧著留意電話線,就會失去對大地的一切方向感,眼裡只剩下筆直延伸的電話線。我不可能留意響尾蛇,除非它長著翅膀,為了越冬朝南飛。對我來說,駝鹿峰地區不會有響尾蛇,即使有,在這個深秋季節也會鑽進洞裡冬眠,畢竟剛下過雪。你可以隨便找個土堆,一直探到底部,保證看不到一條蛇印。
我不用具體描述響尾蛇發出的聲音是什麼樣子,因為保管不會弄錯。也許有時人們會把張著翅膀的螞蚱誤認作響尾蛇,但絕不會把響尾蛇誤認為別的動物。我在空中久久地注視著這條響尾蛇在灌木叢中竄行。這是一條短小、醜陋的傢伙。和平原地帶的響尾蛇不同,它腦袋後面的蛇身更加粗壯。
我不知道到底跳出多遠,但落地後我覺得自己肯定瘋了,居然敢從這麼高的地方往下跳。我解下攀爬爪,撿起斧頭,沖向灌木叢中去追那條響尾蛇。我記得那年夏天山谷里一位牧羊人曾被一條響尾蛇咬了一口,結果他氣壞了,沒有冷靜下來處理自己的傷口,而是去追那條蛇,最後終於把蛇殺死,自己的命也賠進去了。我記得員工們聊起這件事都覺得那個牧羊人瘋了。而我這時肯定比那個牧羊人更瘋狂,因為我想起牧羊人的事情後,依然闖進灌木叢去追蛇。我跑得很快,但還是沒發現蛇。
我們現在說起一件事情時,用「冷不丁」這個詞。這是個好詞,用來形容我生命中接下來這個時刻非常恰當。在我看來,整個事情既不是連續發生,又不是彼此分割:這條蛇在我面前四英尺處盤成一團。我將斧頭朝下,放在它和我之間。它一口咬向斧柄,斧柄發出的撞擊聲像鈴聲一樣響。這幾個動作快得都插不進去時間。接下來時間又開始了,因為冷不丁這一下子過後,我感覺握著斧柄的手一陣發麻。這種感覺就像一個小孩握著棒球棍,一不留神被另一個拿棒球棍的小孩悄悄照著棍子偷襲一下。
蛇還是盤臥在那兒,好像從未挪動過。它吐著信子,盯著我。當它再次躍起撲向我時,我也不遑多讓,立即來個立定向後跳遠,跳的距離幾乎打破我的生平紀錄。一來一往如此迅疾,以致我大多數思考都是在身體滯空時進行的。我當機立斷,準備落地後要再砍幾棵倒在地上的樹,以抵消手上的麻木感。可當我真的落地後,卻站在那兒一動不動地回想剛才這條蛇襲擊我的畫面。因為有部分畫面已經記不起來了,我能回想起來的只是這條蛇有一點五英尺長的尾部一直臥在地上,而頭部和前半身一直不在畫面中。它們像是被垂直地鍍了一層釉質,變得模糊不清。我又向後撤了一點,終於明白過來,這條蛇一英尺半的身段始終沒有離開地面,而是作為發起進攻的平台。而它攻擊時速度又太快,讓人看不清過程。這個傢伙還在吐著信子,我只好再往後退,然後戴上攀爬爪。這回當我再沿著電話線走時,目光主要集中在腳下。
如果你拉過電話線,就會知道用電線杆和用樹連接電話線,所需要的攀爬爪不一樣。爬樹時用的攀爬爪要比爬電線杆的攀爬爪長兩英寸。因為爬樹時攀爬爪要先扎進樹皮,然後才能扎進木頭裡。只要有樹皮,攀爬爪就十分好用。但沒過多久,電話線經過一段火燒區,或許就是1910年大火中的某一片過火區域。這裡殘留的樹木早已枯死,樹身也沒有樹皮,樹體像烏木一樣硬。我只能將攀爬爪扎進去半英寸。於是我借著爪尖這點依託,搖搖晃晃向上爬,內心祈禱扎進去的這半英寸爪尖能抓得牢靠。我在這些石頭一樣硬的枯樹上爬得越高,就越發祈禱。不久電話線又要穿過約二百五十碼或更寬一點的被激流沖刷的溝壑。我的運氣夠壞的,不過這也算正常現象。溝壑一邊的電話線脫落下來,畢竟橫跨二百五十碼寬的溝壑,所需要的九號電話線是非常重的,根本不是風暴中的一棵枯樹所能承受的。有的枯樹的樹根早就爛了,直接倒在地上。我把倒下的樹上纏繞的電話線砍斷,重新捻接上,再多接幾英尺,將它掛在另一棵樹上。做完這些,我幾乎要撒手放棄,把剩餘的電話線就這樣扔在地上不顧,徑直前往護林站,因為我不想背著沉重的電話線再去爬枯樹。可每當我準備這樣選擇逃避,就會想到護林員比爾的目光一直在注視我。於是我又把電話線綁在安全帶上,再把安全帶系在樹上,然後屁股使勁用力地去壓攀爬爪,儘可能地將爪子更深地扎進鈣化的樹體裡。你們肯定見過電話線架線工幹活時的樣子,屁股向外伸。哪怕你沒用過攀爬爪,也會明白其中的道理。因為用樹而不是電線杆連接電話線,會多一重困難,那就是需要身體後仰,揮舞著小斧頭把向上的樹枝砍掉。由於安全帶是拴在樹上,你向上爬,安全帶也跟著向上走。除此之外,你還得拿著至少二百五十碼長度的九號電話線。所以你每次向上挪動一下,就得將攀爬爪往這根硬得像金剛砂一樣的圖騰柱上扎進半英寸,背著的電話線就愈沉重,也愈緊繃。而身體下方的樹上則是砍掉枝椏的尖利樹樁。
還沒爬到一半,電話線已經繃得很緊。我要不是繫著安全帶,就會被電話線從樹上拽下來。這時攀爬爪扎進樹體的深度越來越淺,接著我就聽到破碎聲。要是沒有安全帶,緊繃的電話線會將我彈過峭壁,甩到溝壑里。如果那樣,我也就解脫了。當我的攀爬爪再次從圖騰柱里扯出來時,我猛地向下掉了十到十二英尺。最後安全帶掛到某個東西上,我懸在半空。我的腹部一下子滑過十英尺高的樹枝尖樁,衣服和尖樁摩擦得都能聞出煙味。我把安全帶鬆了松,又向下滑了十到十二英尺,就這樣逐漸下降。現在我再也無法將身體和樹保持足夠的距離,然後借力將攀爬爪蹬進樹體。最後當我終於降到地面,那種感覺就像一個印第安人拿兩根木棍摩擦生火,而我自己就是其中一根木棍。
落地後,我都不敢看下半身還剩下哪些物件。相反,我先仔細研究那些樹上的尖樁,看看自己的下體是否有物件永遠留在上面,慢慢石化。最後我從全身疼痛的分布,判斷出身體的每個部件都還受神經系統的支配。
這時我一下子破除了執念,覺得自己已經算是把修電話線的活給全部幹完了。我盡力把物品打包成一個包裹,但腦子裡想的儘是那條山地響尾蛇的蛇頭後面粗壯的身軀,以及前方會十分暖和。
去護林站的路全是下坡。我到達時已是傍晚,但渾身還沒涼快下來。不出我所料,比爾在庫房。我進去時,他連頭也沒抬,只是說:「你怎麼從山頂下來了?」可是他媽的他心裡清楚得很,我為什麼要下來——因為他以前對我說過,下雪就回來。我說:「山上有響尾蛇。」他聽後樂了,似乎對他自己和那條蛇給我造成的麻煩感到很高興。我對爬樹一事閉口不提,雖然我的襯衫前襟已經破爛不堪。
比爾沒在打包,只是把換季的東西歸攏一下。我倆之間沒怎麼說話,因為我對那條蛇還感到悻悻然,而他也正暗自高興。但過了一會兒,我倆都專心於手頭的活,開心地忙起來。當一名綁貨工,也許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喜歡收拾雜物,修理工具。每年到這個時候,大多數厚切培根都發霉了,許多工具的手柄也斷了,刀尖和刀刃需要磨得再鋒利一些。我拾起一把簡單的鶴嘴鋤,當初為了挖防火溝,我們用它刨樹根岩石,結果刀片都變鈍了。現在把它修好了。這種感覺好極了。就連那發霉的培根,也給人早該端上餐桌的感覺。最後比爾開口道:「你幹嗎要和那些修路工人一起走?沒有你,也不耽誤他們幹活,可我這裡需要人手清理營地,這不到季末了嗎。」接著他又說:「今晚在站里玩克里比奇牌怎麼樣?」他說這話時,好像腦海里已經把這兩件事合二為一,放在一起考慮過了。我對他說,如果他想玩,我可以陪他玩幾局。我在心裡又對自己說,辭職的事還是往後拖一兩天再告訴他吧。我逐漸感覺自己正滑出現實生活,被拽進一個故事裡,甚至到了該辭職的時候也無法辭職。
對於玩克里比奇牌,我並不熱衷。但比爾卻對玩牌十分重視。只見他戴著一頂黑色寬檐帽,穿一件藍色襯衫,嘴裡銜著一根沒點燃的公牛達勒姆牌香菸,穿著雙鞋舌的伐木靴,鞋舌上還綴著漂亮的流蘇。除了這一身氣派的行頭,他還是這裡最好的綁貨工,也是我們心目中最好的護林員。他指揮滅火大軍,就好像這些人和整個苦根山脈都屬於他。他甚至殺死過一個牧羊人,可就偏偏克里比奇牌玩不轉。如果漢密爾頓那邊關於他玩牌的傳言屬實,就說明他根本不會打牌,也無法擺脫那些牌友。但我眼下的麻煩是,只能和他一對一地玩牌,找不到一個同行加入進來。如果三個人一起玩的話,就可以玩一些別的。我先前說過,那個廚子已經拒絕我的邀請。你就可以想像,在找廚子之前,其他員工我也全都試過了。
護林站的員工和我在林區其他地方共事過的員工差不多。他們都是實打實的小氣鬼。就拿鞋帶來說,只要舊鞋帶還能打出結,他們絕不會買新鞋帶。他們連五分錢輸贏的牌也不玩,會在襯衫上縫又大又丑的補丁,會花上整個星期天的時間織補襪子,給襯衫打補丁;他們不停地攢錢,過著節制禁慾的生活。這樣回到鎮子上,頭一個晚上才會有一大卷錢可以輸。離散工的時間越近,他們攢錢勁頭越大,變得愈加克己禁慾。我走進員工帳篷,準備將自己的鋪蓋在天黑前拿出來晾晾風,結果發現大夥全在。我很高興再次見到他們,尤其是史密斯先生。他也親熱地在我後背上捶了一下。但我並沒有慫恿他們打牌,哪怕是輸贏都不大的牌。我知道自己要和比爾玩克里比奇牌。我都能聽見比爾數點的聲音:「一個十五點兩分,兩個十五點四分,三個十五點六分,一個對子八分。」
那天晚上,我明白一個道理,絕不要因為一段時間沒見面,就以為會停止討厭一個傢伙。比爾和我還互相保持一點戒心。但兩個星期在外的流放生活,把我們彼此的惡感消除了一些。可是將我流放到西伯利亞,並沒有提升比爾玩牌的境界。我明白除非換一種玩法,否則我們又會陷入到新的麻煩中。我確信自己的感覺是正確的。但我的錯誤在於不長記性,忘了要對那個廚子繼續討厭下去。廚子一直在刷餐盤。他做的飯很好吃,尤其是我在外吃了兩個星期自己做的飯之後。現在又經歷了一場八月暴風雪,三個男人之間的關係似乎會緩和一些。
作為我們當中耳朵最尖的人,我又聽見自己誠意滿滿地說:「嗨,給我一塊抹布,我來幫你洗餐盤。完事後,你也來和我們玩牌,怎麼樣?這個季節的活又快結束了,我們三個還從沒坐在一起玩牌呢。」
我正要伸手去拿抹布,廚子卻猛地把抹布拿開,生怕我會搶走似的。他穿著帆布鞋,一會兒踮著腳尖,一會兒又踮腳後跟,就這樣重複著。在此之前,我還沒老練到明白下面這個道理:要不是抬舉一個傢伙卻沒得到相應回報,你是不會恨他的。我還一直以為討厭一個人屬於個人好惡。「我得告訴你多少次——我絕不和同事一起玩牌。」我手裡握著遭拒絕的牌,而他則把抹布捲成一小團,扔到碗架上。「來,把牌給我。」說著他不由分說把牌從我手裡奪過去,坐到桌旁開始洗牌。牌在他手裡上下翻飛,好像變成搖曳的火焰。他對我命令道:「坐下。」我乖乖坐下,張著一隻剛才還握牌的手。
接下來,他做了兩件事。
首先,他把所有的牌都彈一遍,從中抽出四個A。然後他又把四個A重新插進牌里。接著他讓我切牌。他再親自分別給比爾、我和他自己各發了一手牌。「下面亮牌。」他對我說。我手上是普通的一手牌,比爾也是,而他手上卻是四個A。
第二遍開始,他又如法炮製,挑出四個A,插進牌堆里,洗牌,讓我切牌,然後給我們三個人發牌。「亮牌。」他又說道。這回所有人手上一個A都沒有。他把剩餘那摞牌扔到我面前。「從裡面找出四個A。」說完他就轉身去洗剛才沒洗完的餐具。
我通常不是一個聽話的人,但這次卻照他吩咐的做了。我把這摞牌全部找一遍,結果一個A也沒找到。我又徹底地重找一遍,還是沒有,只好作罷。他邊攤開抹布晾乾,邊回頭對我說:「看看你的襯衫口袋。」四個A果然在口袋裡。我把四個A攤開,一張一張地數了一遍。這個把戲我說什麼也不會忘記了。
「他是玩牌高手。」比爾面帶笑容地說。這個笑容和之前他聽我講差點被響尾蛇咬到時露出的笑容一模一樣。
過了一會兒,比爾又加了一句:「他是個藝術家。」聽了比爾這句評價,說實話我有點暈。毋庸置疑,這個廚子確實是玩牌高手。在男魔術師界,那些頂尖高手的撲克牌一般都玩得出神入化。但比爾稱廚子是藝術家,我不能接受。我對自己說——幸運的是這次我沒大聲說出來——「這個傢伙還是有毛病。我還是覺得他是個無足輕重的小角色。」
廚子走過來,在我身旁的桌邊坐下來,又開始洗牌、發牌。這次他只是一個人練手。他一般發完一圈牌,就來一句話。他要是想強調,就會洗牌、切牌,然後發出四手牌,再跟一句話。就像這樣:「關於打牌,我再說最後一遍……」(發一圈牌)「打牌可是我的飯碗。」(發一圈牌)「我是身體原因,才在夏天出來……」(又發一圈牌)「我不能幹重活,因為要讓雙手保持柔軟……」(再發一圈牌)「所以我才幹做飯、刷碗的活……」(新一輪)「我每天晚上睡覺前都會練習牌技。」最後他將整個過程再重複一遍後,才算結束。「我絕不和同事打牌。」
等他一把將發出的四手牌全部歸攏,大家就準備睡覺了。
「噢,對了,」當我正要走出房門時,比爾說道,「我有個計劃——我想明天告訴你。」但我在睡覺前就已經猜出比爾的心思,而且猜得很準。
事實真相就是,我認為比爾說這話時,壓根沒想清楚自己的計劃到底是什麼樣子,或許永遠也想不清楚。第二天上午我們在庫房交談時,很明顯比爾邊說邊在腦海里構思。從一開始他就相中我做那個「摟錢」的人,他幫我「打掩護」,反正大概就是這個意思。而且他一開始就認為只要再添兩個人就夠了。但他挑的兩個人讓我覺得奇怪,一位是史密斯先生,另一位是個加拿大士兵。這個加拿大士兵由於酗酒過度,傷了身體,被送到山裡來療養康復。雖然他戴著一副我從未見過的牛角眼鏡,還用編成結的眼鏡繩連著,但後來證明他擁有和比爾同樣的本事,天生善於和牲口溝通。他可以和騾馬交談。不管它們有什麼毛病,他都會治。他一定有什麼本事被比爾看中,覺得以後遇到麻煩時可以派得上用場。他有時咳得很厲害,我們就把他的威士忌拿走自己喝,美其名曰這種私釀美酒讓一個要死的人喝了浪費。比爾選中他,一定是兩個馬夫之間的惺惺相惜。一開始比爾只準備算上我們三人,加上他自己。但還沒到中午,他就決定把所有員工都帶上。「我們是一支很好的隊伍,」比爾說,「一個都不應該落下。」至於那個廚子,比爾警告我不要碰他。
比爾估摸等到季末,我們這夥人把護林站整理歸置好,並將滅火用剩的工具打包,大概需要一個星期或更長一點時間。比爾讓廚子騎馬去漢密爾頓,我們其他人步行走去。考慮到廚子在林區還穿著低幫帆布鞋,這個安排並不奇怪。
按照計劃,到了鎮子上第一晚,我們在一個名叫牛津的檯球兼撲克牌館碰頭。據說這家是漢密爾頓最好的娛樂場所。比爾把他所有的賭資都壓在廚子身上。至於我們其他人,如果樂意的話且儘可能地多出力,也肯定都會有好結果。整件事情取決於我,還有他們。由我來給他們發信號,然後所有人一起動手。比爾叮囑我好幾次,萬一遇到麻煩,我只負責摟錢。他又告訴我一遍,到時他會「掩護我」。
「帶上你的槍。」比爾對我說。「上帝,」我驚呼道,「比爾,這個我做不到。我只有那把點四五口徑。點三二—二〇型號的槍。這把槍大得像馬拉大炮。還沒進場子,我就會被抓起來。」「那你等著倒霉吧。」過了一會兒,我問道:「比爾,除了那把點四五口徑的槍,你就沒有什麼小型武器?你覺得帶那玩意能進賭場?」他回答道:「我不是跟你說過嗎,我會給你打掩護。」
第二天一早,我在腦海里把這件事理了一遍,想起當初漢密爾頓的那些傳言,當地賭徒把比爾視為上天賜予的禮物。據說當比爾來到鎮上時,他們為了撈到狠宰比爾的機會,彼此還要爭鬥一番。而現在我們即將上演一部「護林員復仇記」的大戲。我來出面邀請護林站的員工投注,大家會越投越多,最後那些坑過比爾的漢密爾頓小混混們,會連本帶利地把錢吐出來。幾個星期前,我因為威脅要揍廚子而被發配流放。現在又是廚子騎馬去漢密爾頓,其他人只能步行。
「嗯,」我對自己說,「這樣一來就全說得通了。」不過我只會在那個混蛋身上押二十美元。通常我和其他人一樣,把錢攢起來。
鼓動護林站的人在廚子身上下注,費了一番功夫。首先,他們和我一樣,不喜歡廚子的為人。其次,在各種人性慾望的博弈中,很難講貪婪和吝嗇哪個會占優勢。員工們寧願自己縫補襪子,也不願失去一角錢。但他們同樣不願失去一個篤定發財的機會。最後我把上次廚子將四個A放進我襯衣口袋的那件事說給大家聽。「這種事說白了並不難,但真做起來不容易。」史密斯先生道。史密斯先生大半輩子混跡於礦區,對玩牌各種把戲全都懂,但他自己玩得並不好,可以說從來沒實際玩過。「他是利用掌心。」史密斯說。「到底怎麼用掌心?」我追問。史密斯拿起一張牌,教我們如何用食指和小指將紙牌邊緣夾住,然後伸出大拇指將牌從掌心推到手背,或者反過來,從手背拉到掌心,與此同時轉動手腕,讓面前的人看不到牌。「他的手法就是把牌藏在手背,卻把空無一物的掌心亮給你看。等他從你身旁走過時,再彎曲手指,把牌塞進你的襯衫口袋裡。」史密斯先生盡力想把整個過程演示給我們看,但他的動作笨拙。雖然我們弄明白了其中原理,但還是能看到他的牌。我們也都試了試,但手法比史密斯先生更笨拙。其實後來我花了好幾年時間想把這個技法練好,都沒有成功。史密斯先生怕我們不信,又說:「你們在雜耍表演中肯定見過這種把戲。當年潘特吉斯劇團在斯波坎、比尤特、密蘇拉一帶巡迴演出,我們都看過魔術師在掌心亮一張牌,然後朝天上一揮,牌就不見了。」麥克布萊德先生問:「你的意思是,廚子的技術都好到能進潘特吉斯?」「他也許能吧,」史密斯先生說,「畢竟我們玩一張牌都夠嗆,他卻能一次玩轉四個A。」一個傢伙聽到這裡,由衷地讚嘆道:「老天!」於是大家都下注了。
而且大家還和我有同一種感覺,覺得自己即將在一個低俗雜誌的故事情節中扮演某個角色。他們喜歡這種感覺。他們比我更熱衷在故事裡扮演角色,原因可能是他們喜歡自己的角色,而我不喜歡我的角色。反正最後當我匯總大家下的賭注,平均每個人出的錢比我要多一些,甚至比半個月的薪水還要略多。等這些賭資由我正式轉給比爾後,大夥每天晚上都聚在廚子身旁,看他洗牌。大家在桌旁圍成一個半圓,像一群賽馬場圍欄邊的觀眾,盼望著心儀的馬兒勝出。既然大家都把寶押在廚子身上,他們甚至聲稱對他的人身擁有「部分股權」。
雖然我遵從比爾的建議,在護林站附近忙,沒有和那些築路工人在一起幹活,但我知道他們也沒完成多少活。無論對築路工人還是對我來說,都已經到了告別的時候。我們又結束了一季的工作。腦子裡萌生這種想法,不僅是因為我們沉湎於那個故事情節中而變得心猿意馬。凡是做過季節工的人都知道,每到季末,「該告別了,該告別了」這種心情就會準時出現。連史密斯先生也對炸藥失去了興趣。
我們開始找樂子,算是為去鎮上第一個夜晚熱熱身。我知道在一般人眼裡,伐木工人和牛仔總是過著尋歡作樂的生活,灌一肚子劣質威士忌,對新入行的人開尺度很大的玩笑。我對牛仔的生活不是很了解,他們在我妻子的家鄉更常見。但在這一季里,我和許多員工在森林裡幹活。我們日復一日地幹著,並不怎麼互相開玩笑。即使拿新手開涮,也不會太出格。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活太累,乾的時間又長,最後令人沒心情相互戲耍;另一方面,我們幹活時,大多數時間自己干自己的,或者兩三個人小範圍合作。人一少,就不覺得那麼好玩了。當你又累又孤單時,很容易就會變得消沉悲觀。但要想讓心情歡快起來,就得有心情、有時間,還要有對象,這樣才能找到樂子。無論你有多麼熱愛森林生活,森林都不算是充滿天然樂趣的場所。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我們其實也有自得其樂的時候,但那一般都出現在比較正式的場合。大多數時候,我們開的玩笑都很老套,而且最後把自己變成笑料。我所謂的正式場合,也不過是一大幫員工聚在一起,尤其是在快收工的季末,大家都不賣力幹活了。
不管怎麼說,這時我們都會稍微拋掉平日裡清教徒般刻板的生活方式,準備做點越軌犯戒的事。我們一開始是對一隊也駐紮在護林站的工程師下手。他們當時正在繪製偏遠地區的地圖,用他們自己的話說:「政府一直沒弄清,到底從印第安人那裡偷了多少土地。」我當即就去找他們,因為我喜歡地圖以及和地圖相關的事。但我們中的其他人比我反應慢一些,對這幫繪製地圖的傢伙還沒產生興趣。因為一方面他們每天晚上還要看廚子洗牌,另一方面作為林業工人,他們在地圖上都吃過虧,對林業局的地圖本能地不信任。他們堅信早年許多偏遠地區的地圖是由住在帳篷里或冬天端坐在密蘇拉地區行署的傢伙們繪製的。「不,應該朝這裡畫一點。」其實早年我們從不根據地圖來確定一座山的位置,除非美國地質勘探局已經確定好位置。所以我們這些人和繪製地圖的那幫人很快就吵起來。我們假裝是密蘇拉的地區行署,諷刺地說道:「見鬼,這條溪流居然不是朝那個方向流,而是朝這裡流。」我們有時是迷惑他們,有時說的是事實。
在當時,對這些地圖繪製人員來說,給一條溪流命名比確定它的流向更麻煩。他們先是繪製清水河的向北支流,接下來順理成章就到了「濕屁股溪」。他們也確實將它的位置定得很準。他們用的也許是羅盤鏈路法,至少是羅盤步測法。但是對於是否將這個不雅的名字標記在地圖上,呈送給地區行署製圖室,大家的意見分成了兩派。其實地區行署才不關心名字的雅俗,所以我們這些人都堅決支持保留原名,理由是在西部已經有太多地名以某個來自明尼蘇達或馬薩諸塞的傢伙的家鄉名字來命名了。有時甚至直接以這個傢伙自己的名字或一頭熊、一隻鹿來命名。「全國有五千條鹿溪,但叫『濕屁股溪』的只有這一個,還是保留這個名字吧。」我們這樣爭辯道。但另一伙人,也就是馬上要去漢密爾頓,把一夏天辛苦掙來的錢揮霍在妓女身上的這夥人,堅持說在密蘇拉林業局製圖室上班的都是婦女,抄錄這些粗俗的語言會褻瀆她們的手。
最後投票表決,我們這一方獲勝。或者就當時而言,我們認為己方獲勝。反正最後大家都同意把原來的名字呈交給製圖室,並盼望此地最後能成為一個國家公園——「濕屁股國家公園」。到那時,從布魯克林來的遊客可以把汽車停在馬路中間,讓他們的孩子餵灰熊,不然就讓灰熊餵他們的孩子也可以。
但最後的結果卻令我們哭笑不得。在林業局的新版地圖上,這幾個單詞被合成一個詞,而且還在新的合成詞的詞尾加了一個字母「e」,這樣發音也確定下來,中間字母「a」按照波士頓一帶的發音。現在這個新詞不表示任何涵義,但你卻要把它的音發准了:「什比肯溪」,這個音聽起來好像這條溪流發源於波士頓的比肯山。當時我們喜歡開玩笑,並借著一時的興致,也開別人的玩笑。但我們都得了「夏末疲倦症」,可能還沒從那場大火中緩過來,所以我們的玩笑也透著疲倦。我們甚至想動員那個加拿大傢伙參加一場獵鷸行動,讓他負責拿敞口的黃麻袋,我們把鷸往裡面趕。不過這個加拿大人還沒有在法國喝酒把自己喝得蠢到來愛達荷舉著黃麻袋的程度。而且我們也開始為漢密爾頓之行做準備。我們去漢密爾頓可不是為了開玩笑。那時我們在林區有個蒸餾酒桶,於是我們就用從倉庫偷來的杏干、桃乾和李子干釀私酒。史密斯老頭弄來一些固體酒精做燃料,大夥把酒體上方的粉色玩意蒸餾揮發掉,然後就喝剩下的東西。這種酒喝了會讓人鬧肚子,有時會讓人來不及去廁所或灌木叢。與此同時大家也在為漢密爾頓之行進行練習,這時離啟程還差幾天。我早已打定主意,準備第二天就出發,用一天時間徒步前往漢密爾頓,打算創下一個紀錄。所以他們釀的私酒,我一口都沒嘗,就連他們用豬油桶釀製的杏干白蘭地也沒喝。當我告訴他們第二天就出發,他們都驚訝道:「你到底是啥人?你不想幫大家去清洗小鎮嗎?廚子還要幫大夥把漢密爾頓那群裝腔作勢的賭徒的錢全贏來呢?要是不清洗小鎮,我們還算是林業局員工嗎?」
他們說的這些事都很重要,我當然早考慮過了。在季末的最後一次行動中,如果不去「清洗小鎮」,你就不算是林業局的員工。我不太理解到底是什麼原因,但在你感覺良好時,這種情況總會發生——那就是當你在鎮子外面的野外幹了幾個月的活後,你就會覺得比鎮上人高出一頭,並對他們抱有敵意。鎮上人甚至都不知道你是誰,但你卻總是想著他們,總是談論他們。只見史密斯老頭又喝了一口帶殘渣的私釀果酒,借著酒勁說道:「我們要把那個鎮子撕成兩半。」結果話音剛落,他就顏面盡失地奔向廁所,邊跑還邊嚷嚷要讓鎮子上的人看看,他們統統沒有美國林業局的員工厲害。
況且,廚子還要幫我們這些人大賺一筆。每天晚上我們都在聊到底能贏多少錢。我們討論的數額,在看了廚子發牌前後會有所變動。但我們大體估算了每人賺的數額,大概是一個夏天的工錢。我們內心希望能賺得更多。
但我卻要去創造一個紀錄。自從護林員發現廚子是玩牌高手,用他取代我作為新寵,我就愈加覺得有必要去創下一個紀錄。我曾希望在綁貨上出人頭地,像德克兄弟那樣一夜成名,設計出最新式的馱鞍。不過我沒有在這個白日夢裡沉浸太長時間,炸藥味道讓我噁心,所以最後只能是徒步。我知道自己比當地任何人都更能走。那時候我想在當地出出風頭,這種願望還十分迫切。
從駝鹿峰到斑點峽谷的谷口有二十八英里,從谷口到漢密爾頓鎮還有幾英里。這段路程不算很遠,但也不近,真要是走起來還是很艱苦的,因為這裡所說的英里,是「林業英里」。如果你對「林業英里」沒有概念,我來給你舉個現在的例子,這個例子很有代表性。我家現在的度假小屋位於「使命」冰山群附近。很自然地,在附近眾多的湖泊中,有一個湖泊名字就叫「冰川湖」。它位於克拉夫特溪路的盡頭。但通往頂峰的最後一段路程非常陡峭,需要徒步才能到達。在這段徒步路線的起點,有個林業局立的標識,上面寫著:「冰川湖——一點二英里」。真正走起來,一點二「林業英里」比一點二英里要多出長長一段路程。我當時徒步前往漢密爾頓要走三十多林業英里,其中一半路程是上坡,最後海拔超過雪羊活動區域,而另一半路程是下坡。下坡路會令你走到雙腿恨不得再走一段上坡,但這時卻已經有心無力了。這條步道上充滿著花崗岩卵石。我要拚命把這段路程走完,這樣消息就會傳到比爾的耳朵里,說我用一天時間就徒步走到了漢密爾頓。
我對嘴唇微動、正在數克里比奇牌點數的比爾說:「你準備什麼時候帶著馱隊和人馬去鎮上?」
他把點數數完後,才回答道:「你在那兒等著,等我們到了再說。」我不知道他這話是對我提的要求,還是陳述一個事實。我抓起他的那手牌,也數了一遍。「我需要整個隊伍都去。」比爾道。我說:「好的。」比爾又說:「如果你能等到明天,幫我把包裹收拾好,我將儘量趕在後天中午出發,後天晚上在分水嶺上宿營。你可以後天一早,趕在我們之前出發。」
那天是星期三,根據比爾的計劃,我們星期四要干一天的活,然後我星期五一早出發,他帶著其他人星期五中午再走。
「那我星期六和你們在鎮上會合。」我說。
「星期六晚上在漢密爾頓見。」比爾道。這句話後來成為我徒步時哼唱的曲調之一。
離天亮還早得很,我就上路了。我穿過「馬天堂草場」時,雙腳像甲蟲觸鬚一樣探路。「馬天堂草場」這個名字可不是我起的,是地圖上標的。我還沒那個本事,可以隨手編一個地名出來。就算過了「馬天堂草場」,天亮前還要再過一個高山草場,那兒到處都是稀奇古怪的聲音。這些聲音不光是許多馬發出的,還有很多其他大型動物,駝鹿和馴鹿肯定少不了,說不定還有熊。這些動物夜間醒來,從山上下來飲水,然後再慢慢地向高一點的地方覓食。等天變熱了,它們就再次躺下睡覺。在黑夜的各種聲音中,清脆的叮噹聲是最嚇人的,但很快我就反應過來這一定是馬蹄聲。如果你想通過美妙的聲音來辨別鹿,那麼鼻息聲在這些聲音中是最悅耳的,而且只有馴鹿才發出這種悅耳的聲音。馴鹿噴著鼻息,跳來蹦去。駝鹿則打著響鼻,很快就互相撞到一起去了。熊能一股勁躥到山上,沒有哪種動物像熊這樣具有如此強勁有力的後腿。
天亮後,我還在這片奇境裡徒步。遠處灰色懸崖遠遠望去,我眼睛裡看到的都是些白色斑塊,但不是白點。步道已經變得越來越陡。我估計中午前會越過雪羊生活的區域。根據我的經驗,地球上活動區域比雪羊更高的動物幾乎沒有。
我在林業局工作的第一個夏天,我們曾取道科莫湖,翻過苦根山嶺,才走出愛達荷州。狩獵季里,在愛達荷州可以捕獵雪羊,但在蒙大拿州卻不行。那時我們林業局的員工,交錢就可以辦愛達荷州的居住證。我們都辦了,於是就在兩州交界處待上幾天,宿營打獵。比爾對我說:「你只要爬到雪羊上面,就好辦了。它們從不會認為自己的上方還有東西。」於是我所要做的,就是爬得比雪羊更高,那裡一般都是人跡罕至的地方。最後當我爬上去後,果然發現一隻羊站在我身下一處懸崖邊,和我距離大約二百五十碼。我知道要是從這個角度朝下方射擊,必須朝目標瞄得低一點。但這隻羊幾乎垂直在我下方,所以我沒法瞄得足夠低。結果一槍打過去,子彈連懸崖都沒擊中,只聽見一聲迴響在山谷久久不絕。這隻羊聞聲躲到一塊岩石後,藏起來了。要是從下面看,根本看不見它的藏身之所。但我在它上面,所以它對我來說是一覽無餘。比爾那句話說得沒錯。事後我想,雪羊這種動物真是心大,居然認為危險絕不會來自頭頂上。不過這些雪羊並不是長老會教徒,也從未聽過我父親的布道。我又開了一槍。這次我把槍口壓得更低,低到差點射中我的腳,但最後還是射偏了。這次擊中了岩石。我很想知道子彈從岩石上會反彈到哪裡。最後這隻羊和子彈一起消失了,估計再也沒有人見過它。在那個狩獵季里,我再也沒放過槍。在一個季節里失手兩次的人,顯然沒資格再開槍。
我只顧悶頭走路,因為再抬眼看時,並不知道自己走到哪裡。我意識到這傢伙的存在,是先聽見呼哧聲,接著傳來跺腳聲。他就立在我前方的步道上,是一隻體形龐大的雄性駝鹿。他那副神情給人感覺他今天哪兒都不去了。那年頭要想在蒙大拿遇到一隻雄性駝鹿,一般都是在苦根嶺附近,靠近古老冰川深坑形成的雪堤湖。
這隻雄性駝鹿低下頭上的角,然後又抬起來,好像在活動活動它們。雄性駝鹿的嘴還向外伸著嚼了一半的沼澤地里的草。最後它變換一下順序,先跺腳,再發出呼哧聲,不情願地轉過身,沿著步道走開。他一開始走得慢,後來越走越快,好像撤退的想法在腦子裡是逐漸形成的。我目視它的走路姿勢,腿晃蕩著碩大的腳,好像腳上穿鞋似的。我幾乎敢肯定,這隻雄性駝鹿會四種步態,因為我看見在短距離里,它居然用單腳蹦。反正這裡是一片奇境,一隻雄性駝鹿怎麼就不能用單腳蹦、步行、小跑、側對步四種步態呢?
我又低下腦袋,用我那唯一的步姿悶頭走路。反正我只會這一種步姿。現在路上全是花崗岩,攀爬和呼吸都變得困難。只為了博得比爾一個人的眼球,已經不足以支撐我了。我想起我的女朋友,她的形象開始出現在我面前,仿佛她剛才一直在森林裡和馴鹿在一起休息。
由於我父親是鎮上長老會牧師,所以多年來我一直抱著一個觀念,認為信奉羅馬天主教的女孩比新教女孩更好看。至於猶太教女孩,我持一分為二的看法,這也許是因為我們鎮上只有兩個猶太女孩,兩人各占據我一半的腦海。其中一個女孩比較時髦,會彈鋼琴,對我看都不看。另外一個歲數小一些,長得不好看,可是為了取悅我什麼事都肯做,甚至幫我牽線搭橋,聯繫她認為我喜歡的女孩子和我約會。她一開始幫我聯繫了一個羅馬天主教女孩,這個女孩成了我的女朋友。這個羅馬天主教女孩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前額上有一塊深深的疤。這道疤蓋住了她一側眼角的一半,使她顯得總像不是在真的看我。幾年後我卻發現,我這個女友幾乎和鎮上所有人都亂搞過,就我和幾個新教徒沒和她發生過關係。發現這點後,我忙不迭地去找紅頭髮或黑頭髮的新教或猶太女孩。但當時我真把她當作自己唯一的女友。她在用那雙欺騙的眼睛看著我,而我心裡卻充滿對她的欽慕,興奮得小跑起來。
當我終於達到分水嶺後,我仔細研究了分水嶺的中心地帶,在腦海中設想了一下愛達荷和蒙大拿的州界應該所在的位置,並撒了一泡尿,作為物理印跡,風乾後的尿漬算是短短的一段州界。我經常在分水嶺上這麼幹,尤其是大陸分水嶺。當你身處其上,就會不由自主地想,是把尿撒到大西洋還是太平洋。現在這個分水嶺不是大陸分水嶺,但也激起我類似的聯想。
撒完尿後,我坐下來,在雪羊的腦袋上休息一會兒。我回過頭看了看我幹了三個夏天活的地方,覺得它顯得很陌生。有時候經常這樣,當你回首曾經待過的地方,你會覺得自己從未去過那裡,甚至那地方根本就不存在。在直插雲霄的山嶺諸峰中,我當瞭望員時的老夥計墓碑峰當然是我最熟悉的。我在那裡時,它是非常難爬的山峰,從山谷盆地向上,全是巨大的岩石,矮小的樹根,最後臨走時才補好的一頂帳篷,被閃電削掉腦袋的樹木。那裡找不到舒適的地方可以坐,還有一頭灰熊和一條響尾蛇在附近出沒。但從分水嶺上看墓碑峰,又是另一番景象。它像是天空中的雕塑,摒棄一切生命的細節。我家鄉旁邊也有一座山峰,我們管它叫「印第安女人的奶子」。那座山峰也不高大。它的名字用於站在分水嶺上看到的墓碑峰也很合適。從分水嶺上看,我曾經生活過的大山像一件青銅雕塑,只有純粹的造型,沒有任何修飾。統統沒有,只有顏色、造型和天空。它就像一個印第安美女,在長眠前決定把身體不算最美的那部分裸露在外。某種意義上,我們離開一個地方後,會經常將它想像成仙境,和現實並不相同,通常比現實更美。
我竭力不去想上山這半段路程走得過快、身體過累這個事實。到現在為止,我已經走了十四英里,一路上哼著「該離開了」、「該離開了」作為節拍。問題是這個節拍讓我越走越快,尤其當我腦海中浮現出我女朋友那半閉的眼睛注視我的樣子。坐在分水嶺上,雖然陽光照在身上,但我開始感到寒意。於是我穿過分水嶺,向下方的斑點峽谷遠眺,想看看前路是什麼樣子。
你或許從未聽過「地質」一詞,但你只要向下看斑點峽谷,看到一個巨型冰山的傑作,你就會明白「地質」一詞的涵義。幾萬年來,這個峽谷就像一尊冰雪怪獸,在崇山峻岭的裂縫處發出嘶嘶聲。峽谷在我正下方的那部分,像一道盤旋的天梯伸過來。這道天梯從冰斗中升起。「冰斗」一詞是我後來從地質學家那裡知道的,但我覺得它的形狀更像一個用綠色冰川盤繞而成的鳥巢。這道天梯襲向峽谷,將群山劈成兩半。在這天梯蜿蜒迴旋處,是一座山峰,也可以說是一束峰尖。天梯到達峽穀穀口時,沒被完全消化的群山殘餘物從峽谷怪獸的咽喉處滾出來,一路滾向那條小溪。
這裡只有一個壯觀的世界,和一個涉世未深的大男孩。我覺得大男孩該重啟旅程了,雖然他休息的時間不是很夠。
我抖了抖身體,讓自己暖和一些,然後便沿著那條蜿蜒的天梯下去。我本來沒把重新啟程太當回事。但沿著曲折的天梯朝下走,對徒步者來說並沒有太多選擇。當你年輕氣盛,腦子裡光想著創造新紀錄,走這種迴旋往復的下山路時,在每個拐彎處,就不想跟著繞彎子走遠路。一旦遇到開闊的山坡,我就直插過去,完全不管什麼百分之六的坡度率。結果我下山的行程幾乎被小山崩包圍。身旁有山崩,身後有山崩,身前還有山崩。在飛一般的下山途中,我要經常回頭,以躲避身後襲來的礫石。走著走著,我兩條腿的正面疼得像裂開一樣,不得不停下來。這時我能聽見花崗岩石子匯成的小石流從身後追我,追著追著就放棄了。但過了片刻,又再次開始追。當我終於到達谷底盆地,站一會兒好讓我痙攣的雙腿平復一下,正好各種小山崩也消停了。這時卻不知道從哪裡掉下一塊花崗岩巨石,正好落在我身旁。我抬頭一望,沒有發現任何可能落石的地方,除了峽谷正上方的天空。
身處谷底盆地,我的位置已經比峽谷峭壁上的白色斑點更低。峭壁上偶爾長著一棵樹,那一定是曾經某隻鳥兒嘴裡掉下的一顆種子落到了峭壁裂縫處。剛才在分水嶺山頂,雖然有陽光,我仍感到寒意。現在身處冰川盆地的谷底,我的臉部卻熱得發緊。伴隨著從天而降的小山崩,我終於下到了坑底。熱量完成巨大的一躍,從太陽系彈到花崗岩峭壁上,像是專門給我送來了熱。而且我所到之處,熱量都是從腳下升起。我覺得面部以下被烤焦,就像但丁下地獄火海一樣。
由於刻意不喝水,我身體上也出現了生病的症狀。我以前從未在一天當中走過這麼遠的路。我又不想事先聲張,只想走完之後讓別人刮目相看。所以整個行程完全由我一個人思考規劃。我想起當年去泥腿河釣魚時,天也很熱。我就開始喝河水,很快我就喝得收不住嘴,水也很快變得不那麼好喝了。最後我出現水腫症狀,噁心想吐。我根據那次的經歷得出教訓,「這次一定不要讓自己噁心,所以一定不要喝水」。我記得只是在吃三明治時喝了一口水。或許在其他時候還喝了幾口,我記不太清了。不管怎樣,這次我恪守心中立下的不喝水誓言,有點年輕氣盛、出於崇高目的而對肉體施加禁慾的感覺。整個一下午我都忍著口渴,在峽谷裂縫中朝下行走。四周的群山已經為它們身體上的這些裂口哭泣數百年了。最後當我走到黃昏晦暗之時,身體已接近脫水。
諷刺的是,在上山途中,一條水流湍急的溪流一直陪我走到分水嶺,而另一條溪流又陪我走完下山的路。在谷底我剛才差點被那塊巨石擊中的位置旁邊,正是斑點溪的發源地,四周全是汩汩湧出的泉水和綠色海綿狀植物。我脫下羊毛襪,伸腳蹚進一眼泉水中解解乏,恢復恢復腳力。泉水很涼,刺激得我心臟有些不舒服。於是我把腳往後縮,放到海綿狀植物上。沿著峽谷下山途中,我又停下幾次,在身邊的溪流里蹚蹚水。我還看了一會兒溪流里吐泡泡的黑色小鱒魚。但我堅持和喝水的念頭作鬥爭,還覺得自己的行為很崇高。
我試著讓腦子儘量去胡思亂想,但沿著峽谷下到一半時,我就一門心思只想喝水。我想像自己探身越過綠色賭檯,把所有的錢都摟過來,但我握錢的力氣越來越小。我感到錢慢慢從我手中滑落。那個戴著斯泰森高帽的傢伙——我一直想成為他那樣的人——時不時對我說:「我給你打掩護」。但我依舊不解其意。此時我甚至都沒法拿女朋友作為幻想中的慰藉。她先是看著我直到眼睛半閉,然後就像幾年後那樣,她使勁朝我眨眨眼,就不見了。
我不時有種身處防火線的錯覺,覺得天空曼舞著燃燒的球果,宇宙倒轉,地獄跑到頭頂上。而在前面的步道上,我腳步靠近之處,從地面升騰起輕灰。在其他時候,我有噁心感,不久還聞到炸藥的味道。
但我一直想喝水。我知道作為伐木工人,應該喝「混飲」才對,就是先來一小杯威士忌,再來一瓶啤酒。但我現在只想喝冰激凌蘇打水。我對自己說,冰激凌蘇打水是小孩子的飲料,但我一想到威士忌和啤酒的「混飲」,就感到要脫水。我從小就喜歡喝冰激凌蘇打水,十七歲時還暗自好奇,為什麼男人愛喝威士忌這麼難喝的酒。所以當我一英里一英里地向前走,腦子裡只想著冰激凌蘇打水,只不過蘇打水的顏色隨著摻和物的不同發生變化,白色的是香草,黃色的是檸檬,棕色的是巧克力,這幾種都是我的最愛。但偶爾我也會在巧克力口味之前,先想到草莓味。我用氣泡水把杯子接近倒滿,故意留下不太夠的一點空間加一小勺冰激凌,這樣泡沫就會溢出來。我先舔一舔泡沫,然後再將親手製作的冰激凌蘇打水一飲而盡。我這種吃相顯得邋遢而孩子氣,正是我平時想極力避免的。
當我最後終於從峽穀穀口看到光亮,峽谷北面的峭壁傾斜度已經超過了九十度。
直到這時候,如果漢密爾頓真的在我記憶中那個位置,距離峽穀穀口不過一二英里,我的體力還算能應付。可等我仔細一看,不由得停下來。讓自己從難以置信中緩一緩。出峽谷後,沿河向上遊走,要走五六英里才能到達漢密爾頓。對普通人來說,五六英里的距離,而且還是沿河的緩坡,走起來也許並不費事。但我現在累得坐在路邊休息,往地上玩擲刀扎地的遊戲,好鬆快自己雙手。我想起了《聖經》,盼望能出現一雙臂膀,把我抱到一頭騾子上,直接載到漢密爾頓,不必再受折磨。雖說放眼望去,漢密爾頓已經清晰可見,但要是徒步走過去卻又顯得不太可能。這次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在搏鬥中,在最後一刻遭受重創。十七歲的我已經打過無數場架,大部分都打贏了,當然也輸過幾次。可是以往每次敗局已定時,總有某個我不認識的大哥會介入進來,讓雙方住手。我還從未遭遇過旁邊沒人拉架的搏鬥。看人打架時,只要見到一方兩腿打彎,雙手下垂,連後退的意識都沒有時,你會很自然地告訴另一個旁觀者:「看那個㞞貨。連手都不敢舉。」可要是那個兩腿無力、手抬不起來、連後退意識都沒有的傢伙換成是你自己,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玩擲刀扎地遊戲時,我沒有去試那些有難度的部分,其中難度最大的莫過於扎鼻子和雙耳。但這個遊戲對我還是有幫助的。我漸漸地緩過來,反應過來為什麼自己會在這裡,而漢密爾頓卻在那裡。春天的時候,我們林業局員工是坐卡車從漢密爾頓到斑點峽穀穀口的,然後再從峽穀穀口去愛達荷。對坐卡車的人來說,一二英里和五六英里沒什麼差別。而且春天時,我沒站在斑點峽谷回首看一座冰川是怎麼形成的,又是如何將剩餘物一路帶到河裡。而漢密爾頓就位於河邊,所以我明白自己為什麼還有四五英里的路要走。
想清楚這些道理後,我站起身,將折刀收起來,又開始趕路。有時候你打贏的原因僅僅就是搞清楚為什麼要打架,以及意識到沒有人會幫你。
既然光用眼睛看並不能縮短距離,那就索性不看,等走到了再說。從此以後,我對漢密爾頓這個地方心懷感激,雖然它也許不是我心目中的樣子,但這個地方卻是我能理解的。
而在當時我對漢密爾頓心存感激,還有一個原因是,經過一天的跋涉,從外表看漢密爾頓就是個結構簡單、一覽無餘的鎮子。從斑點峽谷延伸的道路,垂直右轉,就連上了漢密爾頓鎮的主街。漢密爾頓的主街就叫「大街」,和它垂直相交的街道以數字命名。我沿著「大街」走,大概在第二和第三街區之間找到一個藥店。我點了兩份冰激凌蘇打水,一份是白色香草味,一份是黃色檸檬味。當我想再來一份巧克力味,以完成我最喜歡的顏色序列,藥店店員卻說:「娃娃,我覺得你不能再喝了。」我氣得真想繞過櫃檯,把這個店員塞進他那巧克力冰激凌機器里,尤其是他還叫我「娃娃」。但我沒有這麼做,也不是經過一番思索後覺得不這樣做更好。我只是感覺怪怪的。
一切都在飛快地進行著,包括和辭工相關的時間節奏。我原本以為到了鎮上後,節奏會慢下來,甚至停止。恰恰相反,凡是我一夏天渴望做的事,我恨不得現在立即著手就做。我想找到那家中餐館。在林區,來自苦根嶺的人都說這是鎮上最好吃的館子。我還想找到那家名叫牛津的賭場,看看賭場上那些騙子如何施展騙術。我也不是沒想過先找一家旅館,放下行李,洗手洗臉,然後躺一會兒再去鎮子上玩。但是躺一會兒這個念頭對我最沒有吸引力。於是我走到外面問一個人,向他打聽那家中餐館的位置。它和藥店在同一個街區,開在「大街」上,在第二道和第三道之間。
收銀台後面那個中國人穿著黑色真絲外套,白色襯衫,系一條黑色窄領帶。他端詳我一番,又打量我衣服上的補丁、背包和三個月未剪的頭髮。顯然他並不喜歡從駝鹿峰來的林業工人。可我不管這些,沒等他引座,徑直走向後面靠廚房的最小一張桌子前坐下。我把行李放到桌子對面另一張椅子上。一個白人女服務員拿著菜單走過來。她的嗓音粗聲粗氣,但卻是整個夏天我聞到的第一個女人。她身上散發的也確實是女人的氣味。我看不懂菜單,也許是我不認識那些中國菜的名字,也許是字看不清楚,反正那個女服務員過來好幾次,我也沒點餐。她盯著我看,我心想「也許我身上太髒了」。於是我問她男廁所在哪裡。我就著冷水洗了洗,用裡面的布毛巾擦拭,這條毛巾邊上有個按鈕,每摁一下,毛巾出來一英尺。我把頭髮蘸濕,但梳子卻在行李包里。我只好散著濕漉漉的頭髮走出來。雖然用冷水洗完,但我並沒有感覺好多少。
女服務員很快又走過來,依然神情困惑地看著我,最後問道:「你想現在點餐嗎?要不等一個小時再吃怎麼樣?」
我要是一個這樣想問題的人,那一輩子都走不到漢密爾頓。我說:「不,現在就點。」她明白這次我肯定要點餐了,於是職業性地推薦道:「幹嗎不試試……」她說了幾個以「碎」或「面」結尾的詞。每次我都回答說:「行,好的。」我表現得過於禮貌,想向她顯示我雖然外表邋遢,但對這種時髦的中餐館完全能夠應付裕如。我不停地說:「好,挺好的。」直到她把鉛筆插進上衣口袋,朝廚房走去。
當又只剩下我一個人時,我身體感到十分難受。我現在回憶不起來當時我是否清楚自己身體很不舒服。我那時只知道世界分成兩部分——中餐館外面和中餐館裡面,而且我確信只要不待在中餐館裡面,無論去哪兒,肯定會感到舒服一些。後來我甚至還想去找那個名叫牛津的賭場。
終於那個女服務員又走過來了。我對她說:「請給我賬單。」她嚇壞了,「可是你還沒用餐呢。」我說:「我知道,你只管結賬吧。」她說:「請稍等。」這次她沒有朝廚房走,而是走向收銀台,對那個系窄領帶的中國人說話。
我那時身體內的一切都在快速不停地動,讓我噁心,而身體外的一切又靜止不動,也讓我噁心。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撐到結賬的時候,恨不得馬上就呼吸到新鮮空氣。我都能猜到他們在收銀台後面竊竊私語的內容。伐木工人都喜歡對櫃檯後的中國人開一個基本相同的玩笑。四五個伐木工人一起聚餐,然後其中一個走到前台,對中國人說:「他(用手大致朝餐桌方向一指)給我買單,他打賭輸了。」說完就溜走了。然後同樣的一幕繼續上演,最後剩下的那個傢伙在桌子上放剛好夠他自己的飯錢。「見鬼,我幹嗎要替那些傢伙買單?我基本上都不認識他們。」我雖然孤身一人,但也屬於林區人員。我點了餐,但沒吃就要走。這似乎是個與眾不同的新把戲,但還是在伐木工人和中國人之間玩,所以吃虧的一方應該還是中國人。女服務員匆匆從我身旁經過,朝廚房走去,刻意不朝我看。
我這時難受得再也等不及他們之間是如何商量的。我站起身,幸好還記得拿行李。廚房的門開了,我從來不知道一個中餐館的廚房裡會有這麼多中國人在幹活。他們都是一大家人,從小孩到老人,每人手上都拿一把菜刀。他們慢慢地跟在我身後,朝收銀台走去。那個女服務員站在原地嚇呆了。她心裡一定在想:「我的差事完結了。」
我把賬單看了幾遍,確認上面的金額沒超過我手上握的一元銀幣,然後將一元銀幣和賬單一起放到收銀櫃檯上。我還記得當時在想,我這種付款行為,對中國人來說肯定是個捉摸不透的玩笑。我伸手去取找零時,碰倒了一瓶牙籤。接著我整個人和一團牙籤一起,慢慢地滑向地板。
我記不得身體是否重重地砸在地板上。
接下來我能記起的,就是那粗聲粗氣的嗓音和女人的體味。我睜開眼睛,還沒看見就能感覺到那女服務員正在用餐巾給我擦臉。我立刻就愛上了她。在此之前,我無論在哪裡,都感到孤獨。所以當她彎腰給我擦臉時,我馬上就愛上了她。那群中國人在我身旁圍成一圈,俯身朝我看,都被我嚇壞了。那個系窄領帶的中國人不太高興,因為在他的地盤上發生了這種事。女服務員見我醒過來,興奮地笑道:「我們已經叫了醫生。」
我想這中間肯定過去了很長時間。當我再次睜開眼睛時,醫生已經聽完我的心臟,開始扶我起來聽我的後背。他看我醒過來,就問了問情況。他上了年紀,戴著一頂斯泰森高帽。我們很快就發現醫生人很好。除非被醫生問到,沒有人多嘴多舌。醫生知道大家都嚇壞了,想安撫一下,就說他會盡力而為,不必擔心。
他幫我把襯衫穿上,在幫我把紐扣扣上之前,說了一句:「都是那些冰激凌蘇打水惹的禍。」
他對在場的所有人說,不光只是對我說。他說情況是這樣的,我走了太遠的路,天又熱,一路上我滴水未進。等到地方後,我又痛飲了那兩瓶該死的冰激凌蘇打水。他從醫學上對我病情又是這樣解釋的。他說我供應體力的血液(他用了「體力」這個詞)主要分布在身體的外部,像大腿、胳膊和肌肉。我喝下該死的冰激凌蘇打水後,由於水很涼,所以血液都湧向我身體內部,這樣就導致我大腦缺血,於是暈厥。他說沒什麼事,歇一兩天就好了。我們都覺得聽懂了,於是放下心來。
他是那種小鎮醫生。我從來不問大城市醫生對小鎮醫生的診斷怎麼看。不過我敢保證,沒有哪個大城市醫生會對我說這位小鎮醫生接下來的話。他說:「明天上午晚一點的時候,來我辦公室,聽明白了嗎?如果你明天不來,今晚的出診我要收費;如果你明天來了,今晚和明天我都不收你的錢。我只想看你到明天時是否好了。」
圍觀的人群散開,大家幫我把摔倒時從手裡散落的零錢又找到了。醫生對那個穿真絲外套的中國人說:「給他找一家旅館。」在這之後發生了什麼,我一點也不記得了。也許我又暈過去了,也許睡著了。
當我醒來時,反應過來自己已經在旅館裡。我下床,檢查一下衣服,它們就搭在一張椅子上。我的行李包在房間的一個角落,錢也一分沒少地在行李包的一個口袋裡。我知道自己剛才睡著了,也知道現在離天亮還早。我又回到床上,對自己和周圍環境又查看一番。
我一開始想搞清楚自己的身體狀況,但不久周圍的環境令人不由得關注起來。不過我最先反應過來的還是現在是周六凌晨時分的漢密爾頓。如果現在就讓我談談今晚會有什麼感受,那時間還太早;但我對昨晚的感受卻非常糟糕。我居然在收銀台前暈倒,牙籤都掉到頭髮里了。在我印象中,暈倒一般只發生在女人身上,而且是在書中出現。我自己從未碰到過人暈倒的情況。我的心頭突然罕見地湧起一股巨大的傷悲。我辛辛苦苦一路從駝鹿峰走來,就落個躺在一家中餐館地板上的下場。現在我也沒臉向比爾吹噓自己在一天之內走十四英里上坡,又走十四英里下坡,外加五六英里的平路。即將到來的這個夜晚將是我和護林員、護林站員工以及廚子在一起的最後一晚。我提醒自己:「今晚一定要好好表現,那個該死的廚子最好暈過去。」我又進一步給自己打氣:「希望到晚上時,狀態會更好一些。雖然現在感覺也不壞,但我還不敢起床,去樓下大廳看看。」
這時周圍的情況引起我的注意。一個巨大的屁股把牆推到我床前,還輕輕地碰了我一下。我就像書中說的那樣,一骨碌坐起來。那肯定是個屁股,但屁股是怎麼穿過牆的呢?我借著房間裡半明半暗的燈光,仔細打量起這堵牆。一看才知道,這堵牆其實是帆布做的,同樣另一面牆也是帆布做的。但我床邊的這面牆時不時鼓起來,好像那座形成斑點峽谷的冰川正在隔壁使勁用力推。突然我想起上了年紀的史密斯先生和麥克布萊德先生曾經對我說過的事情。「這裡就是舊時候的西部妓院,床鋪之間用帆布牆隔開。」我睜大眼睛,豎起耳朵,終於聽清隔壁的動靜,也看清了向我這邊延伸的東西。我說道:「這哪裡像舊時候的西部妓院?這就是一個舊時候的西部妓院。」
開始我以為隔壁有好幾個人,但後來我數來數去,總共就兩個人,一個拉皮條的和一個妓女在床上顛鸞倒鳳。兩人的身形雖說偶爾會有所偏離,但基本上在我的牆上呈波峰、波谷狀起伏。遺憾的是,構成這道風景線的主要是那個男人的屁股,女人的身形呈一條直線,也不會伸過來碰我。最後我總算弄明白其中的原因。那女的在兩人幹的過程中,一直用單一的語調在說話,說那男的又如何和其他妓女搞。我那年偏偏對節奏很敏感,所以最後終於聽出她咕噥的內容。如果我要是能在她句子裡加一些詩行中的停頓,那她說的話可謂是素體詩。
那年我剛跟著我們中學最有名的一位老師學一門英語課程。她人很好,就是對詩歌要求有點高,讓學生有些吃不消。不管怎樣,剛到冬天,她就覺得她教的低年級中學生能夠寫十四行詩了,於是布置我們寫一首。在那個年代,蒙大拿中學裡的低年級中學生只知道馬鞍的肚帶在哪裡收尾,馬鞍上的皮帶從哪裡抽頭,對於什麼是十四行詩的前八行,什麼是後六行一竅不通。於是在經歷連續幾天愈加痛苦的折磨後,我終於不得不向母親求助。我母親認真打量我一番,確認我真的是遇到麻煩後,說道:「等刷完碗,我來幫你。」於是我們坐在桌子旁,我扶著她的左手,她用右手寫十四行詩,左手一直在顫動。她寫的十四行詩叫「論彌爾頓的失明」,這個題目我以前聞所未聞。這首詩後來獲得密蘇拉縣中學英語老師們的一致好評,並且在五月份獲得年度最佳詩歌獎,出版在學校的年刊上。詩的旁邊還配了一張我的照片。我母親很為我感到驕傲,但私下裡卻要求我每天晚餐後留下來,至少要學會劃分音步。於是我們母子二人又在桌旁坐下來,這次我們用的是彌爾頓或莎士比亞的詩。我再次扶著母親的左手,她用右手給我標出重讀音節。然後我們又自創幾行五音步抑揚格詩句,素體詩句。不過和彌爾頓或莎士比亞詩句不同的是,我們寫的詩整齊劃一,結尾不留零碎字詞。我們寫的都是「不朽彌爾頓,靈魂鑄造者」這樣的句子,反正讓蒙大拿所有中學低年級學生能看懂讀通,認為是詩歌。至少得讓他們能數出五個音步來。
我一開始並沒有聽出隔壁傳來的節奏。那個女的顯然還處於熱身階段,說的都是尋常調情時的那些髒話。「你這髒逼」之類的。但她接下來用一個詩節敘述一件這個男的騙過她的事,每個詩節的結尾都是「你一肚子花花腸子」。她喜歡這一句,把它作為詩節末尾的疊句來用,沒想到我從這句中聽出韻律來,第一次發現她說的這句話居然是五音步抑揚格,而且在某些地方還帶省音和跳進,比母親和我寫的詩更得彌爾頓和莎士比亞的神韻。看來她的男人不但做了對不起她的事,還到處去吹噓,因為她又換了一套詩節,這次的末尾疊句變成了「你像個烏鴉,從嘴巴到屁股」。我無法核實這個男的嘴像不像烏鴉,因為他這會兒正忙著顧不上開口說話。至於他的屁股倒很簡單,只需看看我牆上的影子就一清二楚。他的屁股在我的牆上起起伏伏,像一條弄潮的虹鱒魚。
我本想在腦子裡想像一下這個女子的容貌,但又睡著了,也許是受她節奏的催眠。當我醒來時,時間一定過了很久,因為隔壁一點動靜也沒有。我對自己剛才睡著了感到不安,因為我無法肯定剛才拉皮條的和妓女那一番雲雨,尤其是五音步抑揚格是不是我在做夢,是我病中對自己節奏感的一種扭曲性的延伸。這時外面大廳傳來腳步聲,來來回回,時遠時近。我瞅准一個聲音較遠的空當,伸出頭來,啊,准沒錯,就是他。雖然我看到的僅僅是一個毛茸茸的大屁股,但即使借著煤氣燈,我也認出這個大屁股就是他。他剛進大廳,胳膊下摟著那個女的。這個女人小巧的屁股和兩條腿裹成一個「V」形。顯然兩人剛出去轉了一圈,趁著晚上正式營業前,先放鬆一下。他們朝大廳裡面我這個方向走來。這時不知為什麼,我沒法把脖子縮回去了。他倆徑直從我一動不動的鼻子前走過,朝他們的房間走去。這男的是個趾高氣揚的傢伙,光忙著想自己的生意,沒有注意到我。而那個女的就是一個隨處可見、一臉賤容的小娼妓。她和那隻大猩猩無論在做什麼,她腦子裡肯定同時在想其他兩三件事情,包括會想到我。她扭頭朝我匆匆掃了一眼,然後突如其來地罵了一句:「操你媽的」。她這句話依然符合韻律,可惜沒有人會為她別出心裁地朗誦出英語中這最廣為人知的句子而給她評分。
那些老伐木工過去常常談起的「流動妓院」,現在我越來越清楚是怎麼回事了。我剛想說「那就是妓女們像流鶯一樣整夜在旅館旁掠來掠去」,突然想起不是所有妓女都是在游掠,其中一個就差點破牆而入,差點進到我房間裡,就仿佛有人把她扔進來。
要知道,上述這一切都發生在我身體還不大舒服的時候。結果我又睡過去了,這次一直睡到快接近中午。這一覺睡得我輕鬆解乏許多,但我腦子裡還是充滿各種節奏,除了原先的辭工節奏,現在又多了隔壁那些節奏,揮之不去。這些節奏都是抑揚格。但現在這些節奏中奏出的最強音是:「星期六晚上漢密爾頓見。」我不知道這個節奏的名稱,但聽起來像「這裡就是原始森林」。
我穿衣服時身體還有點控制不住地發晃。我想試著走出大廳,但又摔倒一次。最後我終於走出去了,準備找個地方吃早餐。什麼地方都行,只要不是那家中餐館,因為我怕昨晚那位令我一見鍾情的女服務員在白天看起來沒那麼好看。我去了一家希臘餐館。為了保存美好的第一印象,我下決心永遠都不去那家中餐館。看著面前的菜單,經過久久地思考,我最後點了茶和烤麵包片。這家餐館的女服務員臉上的表情說明她並沒有對我一見鍾情。而且這家主要做工人生意的餐館也並不歡迎人們點快餐,尤其快餐裡面包含的是茶而不是咖啡。更糟糕的是,最後我把茶全喝了,烤麵包片卻剩下了。
吃完早餐我去找那位大夫的診所,結果發現它在離「大街」一個街區的某棟樓裡面。這裡的租金要便宜一些。醫生的辦公室很小,很擁擠,裡面的空氣估計還是當初蓋樓時的空氣,沒有換過。人們坐在露出彈簧的沙發上。醫生名叫查爾斯·里奇,醫學博士。窗戶上貼的名字要倒著讀。
里奇大夫並不看複雜的專科。他在辦公室里也戴著那頂黑色斯泰森高帽,在每個病人身上大概花五分鐘時間。他每次從裡間伸出戴斯泰森帽的腦袋,用手指著一位病人,彎彎手指頭。輪到我時,還沒等我進門,他就已經戴上聽診器。他一言不發地找到我胸口昨晚聽診的位置又聽起來。他的舉動讓我有點擔心,最後他把聽診器從耳朵里拿出來,又像昨晚那樣,只要他感到放心,就會說一些輕鬆的話。他說:「沒事了。」接著他問我家住哪裡,我說在密蘇拉。他告訴我最好在漢密爾頓再住一晚。「休息時間再長一點,」他說,「不要打架。」
我的病情不複雜,所以他只是補充叮囑我一句:「都是那些該死的冰激凌蘇打水惹的禍。今後除了好威士忌,什麼也別喝。」
這聽起來是個不錯的建議,而且還免費,於是為了向他表示感激之意,我對這條建議採納至今。
我還想向他表示謝意,他已經向下一位病人勾手指了。
在回房間的路上,我留意其他旅館,結果發現一家自稱豪華旅館的旅店每晚二十五美分(帶洗浴的價格翻倍)。我正要走進原來的房間,準備收拾行李,卻發現隔壁房門大開,那個女的一絲不掛地站在鏡子前試一頂帽子。她還特意穿了一雙高跟鞋增加身高,將那頂碩大的帽子一會兒往左邊斜,一會兒往右邊歪。她看到我,把帽子摘下來,仿佛以免阻礙我的視線。她把上次對我說的那句話又說了一遍,當然還是那麼韻律分明。我進房間後,累得又躺下來。躺著的時候,我暗自希望隔壁這位高鄰能和那位廚子在風月場上交交手。至於結果,無論哪一方輸,我都不在意。
過了一會兒,我收起思緒,收拾好物品,下樓後卻發現沒人結賬。也許這家旅館不是按房間收費。我不知道是不是搬家勞累,反正到了新房間後,我又展開身子躺下了。我翻個身,自打春天離家以來第一次體驗到肩膀和灰泥牆摩擦帶給人的那種安全感,一連幾天第一次差點睡過頭。醒來後,我就知道自己沒時間愣神。不用看錶我就知道比爾和其他員工已經從靠近分水嶺的大沙湖旁宿營地趕過來,正在路上或者已經到達。我從一個水罐倒水洗臉,發現這水已經不新鮮了,就像我對從駝鹿峰一天之內走到漢密爾頓的經歷感到興味索然一樣。
當我走到那條通往斑點峽谷的大路旁的畜欄——這個畜欄是林業局專門用來圈牲畜的——比爾已經開始給駝隊卸貨了。廚子和那個加拿大人坐在一個廢棄木屋的陰涼處。林業局把這間廢棄木屋當作倉庫。其他員工都還沒到,所以廚子和加拿大人顯然是騎馬過來的。像史密斯先生這樣上了歲數、步履又碎的人肯定落在後面。對於加拿大人騎馬過來,現在又坐在地上不幫比爾卸貨,沒人能表示非議,畢竟在路上他騎的馬摔進峽谷,他能活下來已經夠幸運了。至於廚子,你也許想踢他兩腳,但如果你知道在林區的情況,就不會這麼做。在林區,廚師號稱「營地之王」,身居高位,因為在那裡吃是頭等大事。森林裡的活很重,所以幹活之餘的其他大部分時間都要用來補充能量。況且林業局從不以薪水優厚著稱。在林業局工作,要想獲得恰如其分的回報,最好就是能吃回來,盡情地吃,使勁地吃。
所以在森林裡,我們其他人都忙著幹活,而這該死的廚子只負責做飯,剩下時間就是陪工頭聊天。
我和比爾一言不發地干起活來,卸下貨包,解開馬鞍,將貨包、馬鞍和被汗水浸透的鞍毯往倉庫里搬。搬的時候正好從坐在陰涼處拍打蒼蠅的廚子跟前走過。
最後比爾和我說起話來。在林業局工作的人,說話一般都不完整,要麼是因為咕噥說話或大口喘氣,要麼就是說話者不是那種拐彎抹角把話說周全的人。當時比爾正在騾子的一邊卸貨,我在另一邊卸貨。
他問道:「你怎麼……?」
這時貨包正滑到我肩膀上,我咕噥一聲:「我就……」
如果我們說話時比較從容,又願意把話說完整,那麼句子應該是這樣的。問:「你是怎麼從駝鹿峰走過來的?」答:「我就這麼走過來的,不必廢話。」
雖然話沒說完,我們肯定都互相聽懂了,因為一直到其他員工三三兩兩進入畜欄時,我們都沒再說話。這些人從畜欄的欄杆處鑽進來,坐到廚子和加拿大人旁邊的陰涼處。他們坐在一起,誰也不說話。我對我的史密斯先生格外留心,心疼地發現他步子還是邁得那麼小,脖子由於出汗變得發白,脖子底下發黑的血管處繫著他那條扎染印花大手帕。
其他員工在一旁休息,我和比爾給牲口餵燕麥。現在是九月,你不能讓這些牲口在苦根嶺上馱一夏天的貨,指望它們沿途吃點草就能活命。比爾雖然沒說以這些牲口為榮,但在牲口呼哧進食時,他挨個拍了拍它們的屁股。夏天快過去了,它們看上去還不錯。
比爾餵完牲口,就轉向我們這夥人。他和史密斯先生一直在交談,不過我不認為他倆能預先計劃出什麼來。比爾說:「我們是一個隊伍,但到牛津前千萬別聚在一起,那樣子顯得太壞。」
史密斯先生問:「你想我們什麼時候到,比爾?」
比爾說:「九點半到十點之間,你們分頭進入牛津賭場。」
這時史密斯先生顯示出與其年齡不相符的恢復力。他解下那條扎染印花手帕,擦了擦脖子。他似乎總是只和比爾說話,不和其他人交談。「比爾,」他說道,「牌室內部由你負責,我站在門口負責從檯球房過來的人。」
比爾對我說:「假如出亂子,你就負責摟錢。」說完,又一如既往地加了一句:「我給你打掩護。」
麥克布萊德先生也對比爾說話。他只有一個意思:「一定要記住,我們來玩是為了撈錢的,可不是為了籌碼。出去的時候,可不一定能把籌碼兌換掉。」
比爾說:「其他人相機行事,看我們遇到麻煩時再出手相助。你們都是好夥計,我們不需要太多計劃。」
史密斯先生表示同意:「沒錯。就這件事來說,不需要太多計劃。」
這時廚子開口了,還是那副裝腔作勢的口吻。他說:「你們必須要明白,我很少在出牌時玩貓膩。我如果只有在出牌時才能贏,早就不知道死多少回了。除了偶爾一兩把牌會失常,一般來說我是個比例牌手(我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個詞)。我是個非常棒的比例牌手,應該能一路領先。假如沒領先,你們也不要急。肯定會贏一把大的。大家到時做好準備就是了。」
既然廚子說了這番一錘定音的話,我相信他肯定胸有成竹。他喜歡自己成為整部劇的中心,喜歡自己成為比爾眼裡的紅人。史密斯先生和我交換一下眼神,共同表達了對廚子的厭惡之情。很快大家就像比爾要求的那樣,四散而去。
在回房間的路上,我在先前那家不是很受歡迎的餐館前停下,問餐館的女服務員有沒有多餘的小麵粉袋子。她這次對我的好感似乎有所增加,去廚房看了一下,說沒有麵粉袋,但有一個十磅的糖袋。她把糖袋拿給我看,袋子上面「糖」的字樣還沒完全洗掉。我說:「很好。這個比麵粉袋更好。」「糖」這個字眼用在這裡很吉利,因為我要用這個袋子裝贏來的大把的錢。一想到我們和自己開這麼多無聊的玩笑,這本身就是件很搞笑的事。
我離開房間已經很長時間,所以一回來就躺倒在床上,心裡還在為糖袋這件事感到好笑。但突然之間,我的精神就完全崩潰了。這裡我雖然用的是「突然之間」,但其實很長時間以來,我是故意無視下列事實,即如果我探身越過賭桌去摟錢,勢必會挨一頓痛揍。我一直懷疑,比爾策劃這場行動的目的是為了挑事,而不是為了錢財。但我又經常給自己打氣,譬如故意瞧不起這些傢伙,認為他們不過是些貪財之徒,而非好鬥分子,一旦贏了錢就會走人,然後去喝個酩酊大醉。可當我發現這夥人中最年長的史密斯先生和麥克布萊德先生也和比爾有著相同的求戰欲,並且還單獨制訂出一個幾乎和比爾一模一樣的行動計劃,我開始明白自己在劫難逃。其實剛才我在畜欄和史密斯先生暫別時,我就發現這夥人的打架目標將不局限於那些虛張聲勢的賭徒。用史密斯先生的話說:「我們要清洗整個小鎮,先拿那些愛吹牛的賭徒開刀,然後是那些牧場打工仔,最後是妓女。」
如果我們把這些人全部清理掉,整個小鎮也就不剩下什麼了。在我們看來,小鎮上雖然有許多房子,但裡面住沒住人不知道,反正對我們開放的只有賭徒、牧場打工仔和妓女住的房子,外加一個希臘館子和中餐館。這就是我們眼裡的小鎮全部。不知你發現沒有,史密斯先生和我用的都是「牧場打工仔」一詞,而不是「牛仔」,因為我們林業局的人把牛仔喚作「牧場打工仔」,正好表明了我們對他們的看法。我對史密斯先生說:「妓女或許是這些人中最難搞定的。」史密斯先生透過比頭髮還白的唇髭大笑起來,說希望如此。
不過我毫不懷疑,我們肯定會陷入一場大麻煩中。畢竟我已經在林業局干滿了三個夏天。前兩個夏天在辭工時,我都經歷過「秋季儀式」的洗禮。那兩次我都目睹了如何通過「清洗小鎮」行動,原本是一群烏合之眾的林業工人最後成為生死之交的兄弟。在早期的林業局,每個人都通過這種「秋季儀式」得到淨化。我們清理小鎮,小鎮反過來又淨化我們。當儀式結束,一切都變得神聖、莊重——員工、辭工時間、「清洗小鎮」行動,和我們相關的一切事物都變得更宏大,除了鈔票。
當時我還想,那場大火已經變得無足輕重。但在這一切成為故事前,我就明白過來,那場大火是「夏季狂歡節」,而「清洗小鎮」則是發生在秋季的大結局。就這麼簡單。你將永遠不會忘記這些幫你一起滅火、一起清洗小鎮的傢伙。
不過儘管如此,我躺在床上還是沒想出一個避免挨揍的辦法。我明白,一場惡戰在所難免,而且我肯定要探身去摟錢。摟錢時,我肯定要用雙手把錢裝進糖袋。這個場面現在變得一點也不好玩,因為到時候我暴露在外的下巴將被那些戴黃銅戒指的關節打得皮開肉綻。我在床上一連躺了好幾個鐘頭,也沒想出自保的辦法。更糟糕地說,我知道自己以前經常想這個問題,一直在掩耳盜鈴。因為哪怕在夢中,我也沒想出什麼好辦法。現在是我最後的思考機會,但直到天黑後,我還是毫無思緒,只想到各種感覺。我總是感覺自己去摟錢時,下巴從側面遭到重擊,還不知道是誰打的。接著我感到腦袋裡血管破裂,血流到嗓子眼。
我不想假裝自己是個愛打架的人,或嗜血之徒。但挨打時無法還手最讓我感到難受。那種感覺就像又回到童年,被關進一個黑屋子,等著父親過來用鞭子抽你。在那種地方是完全無計可施的。最後我對自己說:「反正不能再在黑暗裡躺著了。過去瞧瞧那個地方吧。」我不知道當時是否抱著想計策的心理,反正我要先過去看看。
牛津賭場是個多功能場所,有開倫檯球室、普爾檯球室和撲克牌室。對許多西部人來說,這裡是他們的家外之家。一進大門就對著吧檯和賣煙的櫃檯。吧檯後面的傢伙看上去盡力讓自己顯得像老闆的樣子。我買了一杯自釀啤酒,不過我如果要一杯私釀威士忌,估計也能買到。我溜達穿過大門,走到裡面的遊戲房。它呈幾何形縮在牛津賭場的後部。越往裡走,賭注越大,罪孽越深,越無法無天。前面是長方形的開倫檯球桌和普爾檯球桌,再往裡走就變成了圓形的撲克牌桌。天花板黑漆漆地看不見。每張桌子上方有一個燈罩,把鋪著綠色桌布的台面照得耀眼。愈往裡走,大房間漸漸變成地勢略微升高的小房間。小房間裡一片漆黑,只有一張綠色桌子上有亮光。最裡面的地方就是撲克牌桌。
我慢慢地走到後面,一邊假裝隨意閒逛,一邊喝著淡啤酒。開倫檯球桌是供那些付得起一小時二十五美分的精英玩家玩的。開倫檯球桌外形漂亮,兩個選手技藝精湛,他們玩的是三庫開倫。他們打出一記好球,站在我身旁的一位看客拍手喝彩,並向我低語道:「其中一位玩家是本地最好的理髮師,另一位是銀行的副行長。」接著他用更低、更敬畏的語氣告訴我,這兩人約好每晚只打到九點鐘,因為他們在回家找老婆之前,還要各自和另一個女人纏綿幾個鐘頭。
普爾檯球桌和玩家就邋遢多了,旁邊也無人圍觀。那些球重得像水泥做的,檯球桌庫邊里的橡膠已經老化,失去彈性。玩家要想讓球從庫邊反彈,就必須大力擊球。你拿一把步槍射擊時,如果像他們擊球時那樣猛地震動頭和肩膀,那麼哪怕站在一百碼外朝墓碑峰射擊,也會射不中。他們每次一擊不中,都會罵一句:「真他媽該死。」並用白堊粉擦一下球桿。不管在哪裡,你都能一眼看出那些打得不好的球手。他們嘴裡總是咕噥著「真他媽該死」,總是擦球桿,擊球時總是震得腦袋直晃——擦白堊粉也不管用。用射擊術語說,這叫「槍口跳動」。我繼續朝前走,來到第一張牌桌。
和其他賭場一樣,牛津賭場的前幾張牌桌總是供當地老主顧使用。這些人不是賭徒,一般都是服裝店雇員和送貨工,後者一般年紀輕輕就結婚了,輸多了不行,但徹底不玩也忍不住。所以在賭場幫助下,他們假裝不是賭博,這樣就談不上輸錢。他們一般玩的是慢牌,即使輸也是慢慢地輸,不像玩撲克牌那樣,一翻牌就會輸一大把錢。我看到的幾個人正在玩「波蘭紙牌」和皮納克爾。他們不是用籌碼下注,而是用「條子」。他們先用真錢購買「條子」,把這些「條子」當籌碼用。但回兌時,賭場只返給他們代金券,僅供購買自釀啤酒和玩普爾檯球。賭場表面上不收他們的牌桌費,但我站在那兒的時候,一個賭場裡的人走過來,從下賭注的底池拿走一張「條子」。如果統計一下賭場一年中從底池抽走的條子數量,就會發現維持這種小鎮賭場經營的,不是那些真正的賭徒,而正是這些假裝不在賭博的送貨工。
我經過撲克牌室時,裝作喝啤酒的樣子,這樣就不會有人注意我。這裡一共有三個人,都在假裝玩牌。他們裝作互相玩,認真研究各自的牌面,還用左手擺弄條子堆。我一眼就看穿他們都是賭場自己人,故意支起一個牌局引誘那些剛從林業局或牧羊場領到薪水的工人來投注。這三個人穿的都一樣,都像比爾那樣戴著黑色斯泰森帽,穿著藍襯衫,襯衫口袋外面還綴著裝公牛達勒姆牌香菸的菸袋黃色抽繩。我不知道苦根嶺這片自認為厲害的傢伙是不是都穿著這一身行頭,因為就連給我看病的那位醫生也戴一頂小的斯泰森帽。他們假裝沒注意門口站著人,故意用帽檐遮著臉,裝作研究牌面。接著這三人幾乎整齊劃一地輕抬起帽檐,從帽子下面向外窺視。他們一看就是賭場雇用的托,因為四周沒人圍觀他們打牌。西部人都知道,沒有人圍觀的牌局絕不是真正的牌局。牌局就像一個磁場,哪怕只有一個懷揣夏天工錢的牧羊人被吸進這個磁場裡,周圍也會圍一圈人。
為了不讓他們注意到我,我不停地走來走去。但這樣一來,我也沒法好好觀察他們。我透過傾斜的啤酒杯邊沿,看到的只是他們的帽檐,以及正好擋住撲克牌的弓起的肩膀。他們戴的帽子雖然也是黑色的,但和比爾的黑帽子不同。比爾的帽子由於沾了灰塵而呈灰色,而弓肩膀的這幾個傢伙顯得塊頭都大,其中一副肩膀至少和比爾的一樣寬,我管他叫「超大肩膀」,管另兩個叫「特大肩膀」和「大肩膀」,就像給橄欖分類那樣,哪怕最小的橄欖也冠以「大號」。這幾個傢伙除了一雙手,基本上看不見身上其他部位。這些手故作笨拙的樣子,想引誘我入局。
剛才在旅館客房時,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讓我從床上爬起來,提前到現場刺探一番。不過收穫並不大。我現在親眼看到這些吹牛皮的賭徒們本人。他們和我腦海中的形象差距不大,沒有面容,但眼睛始終盯著你不放。不過有一件事我倒是搞清楚了,從後面的撲克牌室到前面的大門,有很長一段距離。如果我們邊打邊撤,就必須小心兩旁可能會有人揮動檯球桿襲擊我們。我特意記住這點。
我現在精神緊張,又來得太早,雖然感覺還是不太舒服,但開始意識到從駝鹿峰出發到現在,自己還沒好好吃過東西。我穿過馬路,來到那家女服務員不是很喜歡我的希臘餐館。那位女服務員正好在上班。她用圍裙在我桌子上面揮動一下,用一種仿佛很熟的口氣說,「你今晚肯定要吃點東西。你來鎮上到現在還什麼也沒吃呢。」
我說:「我也是這麼想的。」
「你先看菜單,我給你來點湯,」她說,「一定要點肉菜,吃肉會讓你變得強壯。」
趁她去廚房的工夫,我一直在琢磨她。她對我這種母愛般的轉變,搞得我有些措手不及。因為人一旦受過傷害,不會很快釋懷。她一邊用眼睛盯著把湯放下,一邊對我說:「我想我知道比爾·貝爾的那條狗在哪裡。」
湯冒著熱氣,而且令我高興的是,聞著也不錯。這說明我的身體狀況正在好轉。所以剛開始我沒聽清她在說什麼。等我聽清後,我問:「你認識比爾·貝爾?」這次輪到她沒聽清。「你一定要點那種帶很多肉的。」她幫我參謀一番。我倆經過大量思考,最後點了一份任何人都會輕而易舉點的大眾食物——一個漢堡。肉要煎嫩一點,還帶洋蔥,因為我們一致認為半生的嫩肉和洋蔥會讓人強壯。點完菜,當她從廚房回來後,說道:「我不認識比爾·貝爾,但我知道他的狗在哪兒。這湯怎麼樣?」「很好,就是有點燙。」我說完,等她繼續剛才的話題。
她拿起湯碗,順便把桌子上一些食物碎渣拭去,說:「我來自達比附近的一個牧羊場。我聽說比爾的狗就在漢密爾頓附近的一家牧羊場裡。我可以告訴你具體位置。」
這次她去的時間比較長,因為要等漢堡做好再送過來。我覺得她說比爾那條狗的事比較靠譜。和比爾一樣,他養的那條狗也是苦根山嶺的一個傳奇。它有名字,但人人都喚它「比爾的狗」。在人類中,它最喜歡的人是比爾。但除此之外,它還有更高遠的抱負,照看綿羊。春天它會隨比爾到森林去。它尤其喜歡圍著比爾,看他伺候那些牲口或晚上捻弄那些繩子。但到了七月中旬,它會遵從內心的召喚,消失一段時間。到秋天,比爾會在某個綿羊圈找到它。
作為一隻牧羊犬,它專門對付郊狼。郊狼很狡猾,但上至人類,下至郊狼,所有狡猾的動物比我們想像得更墨守成規。綿羊圈通常位於溪流底部,或靠近泉水,而郊狼往往站在附近的山脊上,發狂似的嚎叫,搞得聲勢很大。而牧羊犬卻不緊不慢、若無其事地朝這隻郊狼跟去。郊狼見狀,就從山脊不見了。而當牧羊犬伸著舌頭巡視到山脊時,往往有三四隻郊狼已經在候著它了。但領頭的郊狼並不知道,「比爾的狗」就是要找郊狼群。
從外表看,「比爾的狗」身體分成兩部分,頭和肩像牛頭犬,而身體用來奔跑的其他部分則像獵犬。論速度和兇猛程度,整個山谷罕有其匹。其實要說它對綿羊盡職盡責,還不如說它對有郊狼可獵殺的綿羊圈更上心。山谷里的每個綿羊圈都以能接待「比爾的狗」為榮。
這時女服務員又回來了,問我:「比爾明天什麼時候回駝鹿峰?」「說不準,」我對她說,「但我估計是中午。」「那我爭取上午把他的狗帶過來,」她說,「不過若是我上午沒帶來,這兒有一張便條,上面有那家牧場的名字和路線。你能幫我把這張紙轉交給比爾嗎?」
我點點頭,把紙放進襯衫口袋裡。「你不認識比爾?」我問道。我把漢堡三明治切成四塊,但即便如此,每塊依舊很大。我不得不張大嘴巴。她說:「不認識。我家是達比的,我後來跑到密蘇拉。」密蘇拉是我的家鄉,也是附近最大的市鎮,靠近苦根河河口。達比是苦根河上游七十英里處的一個小鎮。而漢密爾頓無論在距離還是在大小上,都介於這兩個鎮子之間,但離達比更近一些。她又說道:「我在漢密爾頓找到這個在餐館當服務員的活。而且我也從未到過密蘇拉那麼遠的地方。」
我繼續在張口大嚼,而她依舊往下說。「我是土生土長的苦根本地人,所以就算我不認識比爾·貝爾,也聽過他和那條狗的事情。」
她有一頭深紅色頭髮,牙齒縫隙有點大,但長相還算好看,身體健壯,所以不難想像她確實來自綿羊牧場。她的臉和脖子布滿太陽斑,而且這些太陽斑越往下延伸越密集,最後消失在胸部。
「我知道你是比爾手下的。」她說。接著她說了一句早就試圖想說的話:「我知道你們今晚要搞出大亂子。」
聞聽此言,我放下最後那塊三明治。「你是怎麼知道的?」我問。
「男人們都在這裡吃飯,」她說。我看了一眼店裡的鐘表,對她說:「我得走了。」她說:「你的三明治還沒吃完呢。」我敷衍道:「三明治很不錯,但我現在必須出發。」
「好吧,」她說,「不過別忘了比爾的狗那件事。」「我不會忘的。」我對她說。
「千萬別忘了比爾的狗。我要你今晚就告訴他。」她說。
「你這張嘴真會講。」我誇讚她。
「哪裡,」她說,「我連密蘇拉都沒去過。」
這個苦根女孩一直將我送到門口。她的年紀和我差不多,我們都覺察到這一點。「再會,祝你好運。」她說。接著她又在我身後說:「別忘了告訴比爾我給他寫的那個小條。但是你不能看。」
「我會告訴他的。」我回頭對她說道。但接下來我腦子裡只裝著那張撲克牌桌,其他生活中的一切全拋諸腦後。
牛津賭場的酒吧間空無一人,除了吧檯後面站著的那個傢伙。這個不一定是老闆的傢伙,臉上還掛著一副位置即將不保的樣子。我一度以為隔壁房間鴉雀無聲,但突然傳來一聲撞擊,接著又是「砰」的幾聲,仿佛那些水泥似的檯球撞到失去彈性的庫邊後當場喪命。顯然這時還有一對普爾檯球沒走。
「嗨,小子,」那個酒保向我吼道,「你要去哪兒?」
我因為來晚了,所以有點擔心,因為隔壁房間只有檯球聲。所以我想故意裝作講禮貌的樣子,趁機混過去。
「我想去會會裡面的朋友。」我說。
「過來。」他對我說。這時我真有點急了,因為按計劃,我本該站在廚子身後。不過我還是朝吧檯方向移了移,正好看見櫃檯下方他洗酒杯的地方放著一把史密斯&威森點三八口徑手槍。我剛才買啤酒時,那裡還沒有左輪手槍。他停止打量我,拿起左輪手槍旁邊的酒杯喝了一口。
「來一杯私釀威士忌吧。」他對我說。「不,謝謝。」我搖搖頭。「算店裡請你的。」他說。但我還是婉拒了。
他說,這次是指著我,「你和比爾·貝爾是一夥的,對吧?你剛才來過這裡。」
我說:「我在他手下幹活。」
「他在那邊。」他對我說。「他在那邊幹什麼?」我問。
「你幹嗎不自己過去看看,然後告訴我?」他說。
這時我發現如果再這麼客氣下去,會待在這裡沒完。「那你幹嗎不去看看?你還有槍,從這走到那邊門口不過二十英尺。」
他說:「這裡不能沒人看著。萬一要是有人進來偷東西,那就麻煩了。」我又朝那邊看了一眼,發現從這兒到那邊,連二十英尺都沒有。我明白他是㞞了。我不喜歡外強中乾的傢伙,尤其他們碰巧還有槍的話。如果他們一直狠下去,還好推測出他們槍的用途。
我輕手輕腳走過這不到二十英尺的距離,朝裡面看了看。
正如剛才的聲音顯示的那樣,偌大的房間裡只有兩個玩普爾檯球的傢伙。他倆很可能是牧場工人,在牛群里待的時間太久了,所以注意不到人群中發生的情況。不然的話,他倆不會對周圍的一切視而不見。這裡的地面好像發生了傾斜,所有人都滑到靠裡面的那個房間去了。你幾乎看不見撲克牌桌,但每個人都向裡面窺視,而且一言不發。
要知道,看暗撲克牌和看其他大多數牌局不一樣。看其他牌局時,雖然打牌時要保持安靜,但一局結束,所有的牌都扔到牌堆後,會有一陣放鬆。大夥也會七嘴八舌地議論一番。而且在普通的牌局,當所有的牌打完後,大夥可以看到牌面。一局結束,就不用擔心說話會泄密。但是在暗撲克牌中,一半或大部分時間玩的是心理。出牌時,牌面要朝下扔進牌堆,所以你手上到底是什麼牌沒有人知道,除非你不打算再玩了,或者篤定自己會贏。牌一手接一手地打下去,但始終不亮牌,只是碰到對子時才允許下注。誰要是看牌時對牌面朝下扔進牌堆的牌進行暗示,就不允許再圍觀。玩暗撲克牌時,你看每張牌都要花錢。
我站在普爾檯球室門口,扭著頭朝撲克牌桌張望時,瞬間有種穿越感,感覺自己回到小時候,在看著一群大男孩們穿著牧羊人的服裝進行慶典,一個個故作氣質神秘的偉人狀。
我轉過身,對那位正在調酒的酒保說:「這裡活像聖誕節時的主日學校。」說著我快步走向最裡面的房間,心情十分緊張。這種緊張來自兩個因素,一是怕自己發出動靜,驚擾裡面的人,二是怕身後那把點三八口徑的手槍。
雖然史密斯先生按事先的計劃站在撲克牌室門口望風,但他顯然悶悶不樂。根據計劃,他擔任守衛一職,除了我們的人,其他人一律不能放進來。但現在既然地面發生傾斜,他顯然也被山體塌方掩埋。我對他說:「酒保有一把點三八口徑手槍。」他沒有應聲,而是帶我從人群中擠出一條路,來到廚子身後。我還沒來得及仔細看廚子,就先看到他面前的錢堆。這些錢真的堆在一起,體量並不大,但估摸怎麼也有四十美元。桌上另外三個玩家都戴著大檐帽,面前的錢堆都很小。比爾·貝爾站在那位超大檐帽的正後方。牌桌上方的燈罩正好將比爾分成明暗兩半。他的肩膀和帽子在燈罩之上的半明半暗處,顯得高大偉岸,而在燈罩下方,他的兩隻手赫然醒目地放在臀部,仿佛按著一把槍。我的思維停止跳躍,仔細端詳比爾腰部和肩膀,看看有沒有什麼凸起的地方。最後我確信,接下來將要發生的不過是一場尋常的打架而已。正當我端詳比爾的時候,那個超大帽檐把椅子往右移一點。當他第二次又移一點時,我猜測他大概不想比爾站在他的正後方。正當超大帽檐看比爾一眼時,比爾卻把旁邊一位圍觀者也往右邊推一下,這樣他又站在超大帽檐的正後方。我暗自思忖:「如果他倆這樣移來移去,很快就會移到我跟前。」正在這時,那個紅頭髮小子從暗處冒出來,站到超大帽檐身旁。紅頭髮小子和我塊頭差不多,但當超大帽檐試圖再一次挪動位置,好再看看比爾時,紅頭髮小子卻一動不動,絲毫不讓。見他這個樣子,我對他在關鍵時刻能否挺身而出就不再有任何疑慮了。
緊接著,那個醉醺醺的加拿大人出現在超大帽檐的另一側。他不停地咳嗽,但是卻也寸步不讓。
我身前的廚子還是一如既往地趾高氣揚。他站在他身後,能清楚地看見他腦瓜後面伸出的一撮毛,活像藍背松鴉的羽毛。由於他是牌桌上唯一不用帽子做遮擋的人,也是唯一一個面前放著一堆數量可觀鈔票的人,幾乎我們所有人都在盯著他。
輪到他發牌時,他的樣子更招眼。幾輪過後,我就看明白,那三位無臉人的策略已經和剛才傍晚時分相比發生了改變。那時他們故作笨手笨腳的樣子,想引誘我入局。但現在每個牌手都知道廚子是真正的賭徒。於是他們的心理策略轉變為動搖打擊對手的信心。這三個戴帽子的人牌玩得很熟,但也僅此而已。我有點看出門道,明白我心目中的賭徒和一個引誘剛發工資的工人去賭博的小鎮賭場的託兒還是有諸多不同的。不過廚子還是最引人注目的人。只見紙牌紛紛從亂糟糟的牌堆跳進他手裡,然後又繞著牌桌依次飛出。為了讓我最後能摟到更多的錢,他極盡炫酷之能事。我們同事都以他為傲,我站在他身後估計當時也是類似感覺,仿佛他在為我賣力。不過即便如此,我始終有種揮之不去的感覺,覺得他身上少了一點什麼東西。
廚子以前說過,他是個比例牌手,雖然我當時有點不以為然。和只知道坐在那兒數點、碰運氣相比,廚子的玩法更大膽。譬如,在很短的時間內,他兩次因為有一對J(J是最小的下注牌)而獲得開牌機會,兩次過牌,兩次讓其他人開牌,接著他又兩次提高開牌賭注。但此後他每手牌的打法都不同。在第一手時,他只抓一張牌,仿佛表明他手上有兩個對子,而他又不用這兩個對子開牌,因為在沒算準其他人手上的牌之前,貿然用兩個對子開牌,會讓自己陷入麻煩中。三個無臉人中最小的那個傢伙坐在廚子左邊。他開牌,摸到一個三點。因為J是最小下注牌,這意味著他握有三個對子,每個對子都能輕易打敗廚子。最糟糕的是,他手裡的牌不可能比一對J還小,而廚子抓起一張牌後,手裡就一對J。
提高賭注後,特大帽檐和超大帽檐都沒有再跟。由於是大帽檐開牌,所以抓牌後由他首先下注。經過一番長考後,他對廚子的加注,決定過牌。廚子在加注前也長考一番。他押了兩美元的注。牌打到這個階段,兩美元算是大注了。這時下注要非常講究,不能猶豫不定,讓人以為你想贏個大的。因為你現在下的注雖然不算特別大,但也夠大了。你既要顯得有把握贏,還要鉤住其他人,讓他們跟注,同時又不能把他們嚇跑。這次大帽檐看上去主意已定。他打出一對Q作為下注牌。廚子放下胳膊,做一個摟錢的動作。超大帽檐不滿地咕噥一聲。我當時如果在牌桌上,會認為他咕噥的意思是不想被廚子的動作嚇倒。
全名叫尼古拉斯·安德里亞斯·丹度羅斯(1883—1966),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賭徒,曾經在賭場上有過七十五次翻盤的經歷,一輩子贏得賭資超過五億美元,但去世時一貧如洗。 第二次廚子依舊沒有開底池,雖說他手握一對J。相反,他選擇繼續加注。他摸了兩張牌,而不是一張,好像在暗示他有個三條。當然,如果他摸的兩張牌中一個J都沒有的話,那就完蛋了。最後他以一個三條結束這局。當然,人如果運氣來了,就不需要像希臘人尼克 那樣打牌了。大帽檐和超大帽檐選擇繼續留在牌局。超大帽檐在付出五美元的代價後才發現,廚子並不是虛張聲勢,他果真以一個三條結束戰鬥。
隨著廚子贏的錢越來越多,他愈加張狂起來。他的嘴開始不閒著,在牌局上的表現也越來越好。玩牌的人中,只有他在說話。他一直在說自己的牌如何如何。在我遇到的撲克牌高手中,有一個是職業拳擊手。他由於長期打拳,腦子被打得有點迷糊。他和廚子一樣,打牌時對自己的牌說個沒完。你不知道他說的哪句話是真,哪句話是假,但又沒法不聽。廚子總愛說:「我要出一對J讓你們加注。」其實他出的是三個K。接著他又說:「我還要出一對J讓你們加注。」這次他出的真是一對J。他就這樣虛虛實實地談論自己的牌。大多數時候說的是假話,但偶爾又有真話。只有站在他身旁的我才知道他哪些話是真,哪些話是假。我慶幸自己沒有和他對壘。廚子顯然是一段時間以來漢密爾頓這三位大帽檐見過的最厲害的撲克牌手。那個超大帽檐在椅子上扭動一番,不情願地從屁股口袋掏出錢包。那是個黑色小錢包,用摁扣開合。他把摁扣打開,從裡面掏出幾張紙幣展開。他把紙幣一張一張分開,兌換成銀幣,在面前重開新的底池,繼續輸下去。
儘管只有廚子在說話,但在發牌間隙還是能聽到大家活動腿腳、伸懶腰的聲音,只有比爾例外。除非大帽檐動,他才動。比爾要確保自己始終站在大帽檐身後,否則他紋絲不動。比爾那碩大的帽子和一副肩膀都在暗處,放在屁股上的雙手在明處,包括我在內的所有人都已經仔細端詳過這雙手。史密斯先生像一位全職巨人守在門口,偶爾回頭朝那把點三八口徑史密斯&威森手槍的方向看一眼。
我感覺左胳膊被輕輕碰了一下,原來是麥克布萊德先生。他假裝盯著牌局,其實是在低頭看我。他比我高出很多,和我貼得又近,要是下雨的話,雨水一定會順著他嘴角的唇髭滴到我腦門上。頭頂有這種感覺,讓我心裡很踏實。我把手伸進襯衣里,摸到那個糖袋。不過我不喜歡我們的人圍著站在桌子的光圈裡面,除了史密斯先生和另外兩個望風者。那兩個望風者的名字和所站的位置,我現在記不清楚了。我現在不是十分忌憚桌邊的這三個無臉怪,因為畢竟我們在人數上占優,而且就算這三個傢伙是好鬥之徒,他們一整個夏天都在這綠色牌桌上舒舒服服地度過,不像我們整天攀登高山,練就一副鐵打的身板。我擔心的是不知道會從什麼地方冒出他們的幫手。傍晚時分,我看那間普爾檯球室至少有兩位賭場的人。而那些笨手笨腳的玩家中,肯定有賭場的托。他們假裝在玩,如果你是鄰鎮人,又自認為有兩下子,他們會讓你輸個底朝天。況且吧檯後面還有那把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手槍。還有個問題:一旦打起來,賭場裡有多少客人會留下來參戰?這個問題現在不好回答。這取決於好幾個因素,譬如到時哪一方占優,牛津賭場平時對客人怎麼樣,比爾在賭場有多少朋友。現在這些人都縮在暗處,可一旦打起來,他們就會衝到前面來。至於我自己,挨一頓揍是免不了的。想到這裡,我每隔幾分鐘就用手摸摸襯衫里的糖袋。
很顯然,吧檯那個酒保始終沒敢走到門口來看一眼。
廚子依舊勢不可擋。雖然每次贏得不多,但他發揮穩定。我開始覺得在接下來的時間裡,他會把所謂的比例選手的玩法發揮得淋漓盡致。因為他本來就是個高比例贏家。但是我忘了一件事,一個愛炫耀的人終歸會忍不住要炫耀自己。
現在的情況是,底池的錢已經很可觀了。不過還沒多到我準備以身試險,用糖袋去裝,更沒多到要動槍的程度。但錢確實已經不少。接下來三到四輪,都是連續過牌,誰也沒有開牌。當然每一輪,所有人都必須下注。最後底池的錢非常可觀。由於上一輪沒有人開牌,所以還是由廚子繼續發牌。我明白他這時依舊沒玩貓膩。大家還是紛紛再次往底池投注。廚子把牌遞給坐在他左邊的大帽檐。大帽檐是牌局中手法嫻熟程度僅次於廚子的人,甚至有時發揮得比廚子還要好。但不管怎麼說,我已經確信這三個戴大檐帽的傢伙都不算什麼高手。我在心裡暗想:「我真傻,也不想想,哪個撲克牌高手會待在漢密爾頓這個小地方?」我認定這幾個人只能稱得上比較會玩牌而已,會使一兩招下三濫的伎倆去哄騙牧場工人和像我們這樣從山上下來的林業局職工。
大帽檐發完牌,廚子把自己的牌撿起來,正準備理牌時,卻突然將牌扣在桌子上,探過身子,輕輕把大帽檐的帽子抬起一點。
「不好意思,」他語氣略顯正式地說道,「我有個習慣,總愛看看和我玩牌的人長什麼樣。」
當廚子的手從帽子上移開後,我看見某個東西一閃而過,就像兔子的尾巴一下子隱進灌木叢不見了。我儘管伸長脖子,但再也瞧不見。不過我心裡清楚,剛才突如其來的這一下子,把牌桌上的人注意力都引向前方。在這短暫的間隙,大帽檐被廚子動了手腳。超大帽檐將牌攥在手心,按著牌桌半站起身。在他身後的比爾退了幾步,好獲得一個更佳的視野,也可能是為了更好拔槍射擊。而那個一直輸到現在的特大帽檐在攏自己跟前那一小摞錢。我則把手伸進襯衫里,摁住糖袋。
不過大帽檐還蒙在鼓裡,沒發現自己中招,一隻兔子已經閃進他的帽子裡。從我的角度看,他的帽子現在有點歪斜。他向後靠了靠,開始理牌。他理牌的時間算得很準,正好廚子也理完他的牌。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對不起,我冒昧地說一句,」大帽檐對廚子說,「你把牌攤開。你手上多一張牌。」
「誰?你是說我嗎?」廚子問。
「對,說的就是你,」大帽檐說,「你手上有六張牌。你肯定把多出的那張牌藏在袖子裡,專門準備贏一把這樣的大底池。」
「那你數數吧。」廚子說。他把所有的牌按照小扇形,牌面朝下放在大帽檐前面。
大帽檐把牌擺得更開一些,開始數起來。「到底多少張?」廚子問。大帽檐又回到牌前,這次把牌擺得更開了,一張一張用手摸著又數一遍。
比爾隔著桌子問:「多少張?」
大帽檐盯著廚子,但沒有看比爾,說道:「五張。」手還摸著牌不放。
廚子得意忘形地說:「如果你想從發給我的牌里找到多出的那張牌,好以此把我趕出牌局,那你還不如從自己帽圈裡找找看。」
大帽檐摘下帽子,把它放在桌上,感到有點難以置信。在他的帽圈裡有個梅花2,這是一副牌里最小的牌點。可是如果這張牌要是被發現在廚子手裡,他將被逐出牌局。
這時我腦海里冒出在駝鹿峰廚子神不知鬼不覺地把牌藏進我襯衫的那一幕。現在牌又像兔子一樣蹦進了大帽檐的帽圈裡。我現在根本無須別人告訴我這個梅花2怎麼進了大帽檐的帽圈,或者那隻兔子跑到哪裡去了。
下面輪到我伸手去摟錢了。
我首先去抓桌子底池的錢,因為我估計廚子能護住他自己跟前的那摞錢,不用我來拿。我不知道最先是誰動的手,只聽見椅子撞擊的聲音,不是有人被椅子砸了,就是從椅子上摔下來。
我朝底池摟錢時,有人重重地給我一下子。這一下在我預料之中,是我邊上的一個傢伙朝我下巴上沿重擊一下。我根本沒看清打我的人是誰,但我猜是大帽檐。最後一定是麥克布萊德先生把他干倒。反正我伸手去夠錢時,大帽檐倒在我身上一動不動。我站直身子,他才從我身上滑下來。底池裡還剩一些錢,既沒散落出來也沒被人拿走。正當我伸手去拿時,有個傢伙抓住我胳膊,另一個傢伙張開手臂幫他扭住我。我還感到剛才面部挨揍的那一側,連帶著耳朵裡面都疼。
最後當我把胳膊掙脫開來,已經沒有勁了,底池剩下的錢也抓不起來。不過我也沒錯過太多,大概只有幾塊錢的零頭。我當時手指發木,實在沒法去撿。於是我就去拿廚子跟前的那摞錢。結果這傢伙幫我的方式,就是坐在那裡看著。你或許以為他被人打蒙了,但事實是他頭頂那撮毛還那麼立著,沒人動他一根手指。正如我先前所說,賭場這些抽老千高手,在大家眼裡都是有法力的人。既然廚子剛變過魔法,所以眾人都害怕萬一用手碰他,自己就會立刻化為青煙消失。所以他就在那兒坐著,既不動也沒人敢動。可這個雜種居然連我也不幫,不幫我把錢往糖袋裡塞,雖然我覺得自己一個人也把錢裝得差不多了。
接著又有人朝我兩眼之間打了一拳。印象中我還從未挨過這麼重的拳。我硬挺著站在那兒,覺得自己穿的衣服像個裝土豆的袋子,身體像裡面裝的土豆。我連人帶袋子一起癱坐在地上。我竭力想保持清醒,想讓大腦轉動起來。我知道自己現在腦子暈乎乎的,有點辨不清現實。我試著往大的方面去想,仿佛在思考人生。我連「生命就是……」這樣開頭的句子都想構思,可惜不知道怎麼該接下去,因為不知道該把什麼樣的內容往這種句子裡裝。
一開始,事情的進展和我設想的一樣,我伸手去夠錢,毫無保留地把自己豁出去。接下來也不出所料,我感到鮮血從我腦袋裡面流進喉嚨里。
可是當我蜷縮在地上時,一切又變得和設想的不一樣。我忽然突發奇思,還不止一個,可能有兩個,都是關於剛才伸手夠錢時自保的想法。可就在幾周前,我絞盡腦汁也想不出一個保護自己的辦法。我掙扎著用胳膊肘撐起身子,想看看現在試試這些辦法還晚不晚。可我一杵胳膊肘,馬上就反應過來剛才冒出的想法全是餿主意。轉眼之間,這兩個想法就消失了,我再也記不起來。
我一邊強撐著用胳膊將身體支起來,一邊居然還把糖袋塞進襯衫里。這個過程中,我認出了桌子底下和周圍的幾隻腳。
我又臉貼著地躺下來。由於一切都亂套了,我沒法去想那些符合常理的事,於是就想通過觀察這些腳,看看能不能推斷出鬥毆的進展。我再次將臉從靴子走過留下的鋸木渣和踩過的菸頭上抬起來,用胳膊肘支著臉。眼前這一幕是我採取臥姿目睹過的最大一場戰鬥。戰場就在撲克牌桌下面。
轉眼之間,我就分辨出哪些是我們的人,哪些是他們的人。我們的人穿的是伐木靴,對方穿的是牛仔靴。而一想到晚上我們還有「清洗小鎮」行動,我的頭又大了。我又花了點時間才摸清膝蓋以上部分的戰鬥形勢。不過局面越來越明朗。開始時,我正對面是最大的一雙牛仔靴,靴子上方的膝蓋分得很開,靴子腳尖朝上。可以想像一定是比爾、紅頭髮和加拿大人聯手將他摁在椅子上,讓他動彈不得。接著一雙牛仔靴凌空騰起,然後直直地豎在那裡。原來是我們的兄弟把這個傢伙放倒在撲克牌桌上,讓他的頭和腳都懸空著。為了驗證一下,我朝對面望去,果不其然,正是那傢伙的腦袋,嘴角還掛著涎液。我趕緊回頭一瞧,看看到底是誰把這傢伙放倒在撲克牌桌上。不出所料,比爾那雙碩大的伐木靴正分開站立著。你們肯定還記得,他這雙靴子多出一個綴著流蘇的鞋舌,讓人過目不忘。這雙靴子緩步朝我走來。
突然,一雙城市裡穿的便鞋跳到前方。我猜鞋的主人應該是剛才玩普爾檯球的某個賭場員工。只見他的兩條腿像跳舞一樣動了動,然後就有節奏地消失了。我不知道這傢伙到底怎麼了,但他消失得這麼突然,估計一定是比爾把他制服了。
穿著李維斯牛仔褲的一雙腿彎曲下來,越張越開,原來是麥克布萊德先生癱坐在我身旁。我沒力氣給他讓地方,他只好靠在我身上。在桌子那頭,蹦來跳去的那雙伐木靴一定屬於麥克布萊德紅頭髮兒子的。他令這雙伐木靴不停地移動。我看得出它只幫其他穿伐木靴的人,不幫穿牛仔靴的。過去我們這些林業局的人進城入戶,總會招來鎮上人對我們大喊大叫,因為我們穿的伐木靴腳跟處的尖利防滑鐵刺會把地板戳出一個個小窟窿。但現在這卻成了我們的優勢。這個身形靈活的紅頭髮小伙子向後跳開,進行閃避,接著馬上出拳反擊。在這過程中,他穿的伐木靴牢牢地抓住地板。而穿高跟滑溜牛仔靴的本想一個側閃,躲過他的反擊,卻一個趔趄,側滑跌倒。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那個加拿大人戴的綁腿在大多數時候一直站立著,只是偶爾咳嗽時彎一下膝蓋。
整個打鬥全程中,腳底一直不動的是我旁邊一雙橡膠鞋底的低幫帆布鞋,有點像女子籃球鞋。這雙鞋一直沒離開地面,就待在原處。我下意識想努力站起來,向前探探身子,搖搖晃晃站起來。這一幕想必很滑稽。這時我想起身為長老會牧師的父親,於是身體不再搖晃。
廚子抓起牌,在手裡把玩。我猜想他是在保持手感。
我照著他的腦袋側面一拳打過去,位置和我自己剛才挨的那一拳差不多。他一頭栽倒在地上,我也軟綿綿地倒了下去。我知道自己這一拳其實不重。我現在沒有力氣。麥克布萊德先生應該緩過神來,因為他稍微挪動身子,給我留了些地方。我堅信廚子蜷著身子在地上是裝㞞。我看見他睜著一隻眼睛在琢磨我。當他確信我基本上沒有還手之力後,他跳起來開始用腳踢我。在我們伐木工當中,這叫「給他一頓皮的」。不僅是對倒在地上的人用靴子踢,而且還用靴底腳後跟的尖刺刮撓,最後給對方留下一身塵土,並令他元氣大傷。不過我這回挨的不是帶刺的伐木靴,而是娘們穿的籃球鞋。即便如此,這個雜種還是瞅准位置,踢到我剛才挨揍的傷口上。我能感覺到血又順著嗓子眼流下來。我想盡力抓住他的一隻腳,把他拉倒,可是我抓不住。
正在這時,廚子那兩隻帆布鞋突然直挺挺地豎立在空中。我還聽到碰撞、破裂的聲音。後來我才弄明白,這是廚子撞到牆壁的聲音,是比爾將他扔過去的。現在橫在我眼前的則是雙鞋舌綴著流蘇的伐木靴。接著比爾伸出一隻胳膊,將我扶起來。然後還沒等我完全站直,他又彎腰用另一隻胳膊將麥克布萊德先生扶起來。
他抖了抖兩隻胳膊,說道:「你們怎麼樣?」我們像事先約好似的,都說沒問題。我和麥克布萊德先生正要從他胳膊里滑出來,他又快速換個部位重新把我倆抓牢,說:「等一等。」他用兩隻胳膊分別摟著我們,向前邁了幾步。他帶我們走幾步,就把我們的身子骨活動開了。我倆被他這樣摟著有點尷尬,咕噥道:「謝謝你,比爾。」並想從他懷裡掙脫出來。他看我們好一些了,咧嘴一笑,但依舊緊緊摟著我倆。他又攙著我們來回走了五六步,這次我們堅決掙脫出來,想重新挽回自己的男人氣概,並裝作一副還沒打夠的樣子。
但戰鬥基本結束。只是在稍遠的一側,麥克布萊德先生的紅頭髮兒子正在和一個穿摁扣襯衫的鎮上小子廝打。麥克布萊德先生搖搖晃晃地走過去,將兩人分開。此時他兒子肚子剛剛被對手掄了一拳,但老人沒讓兒子繼續還手,而鎮上小子因為占了便宜,也洋洋自得地離開了。麥克布萊德的兒子低著腦袋,像是在思考什麼,接著一個急轉身,朝鎮上小子攆過去,想重啟戰鬥。可這時躲在陰影里的人全部跑出來,死命地攔住他。這夥人都是來打架的,可當我躺在桌下時,他們卻也躲在陰影里。現在他們又從陰影中竄出來開始保衛和平了。
我腦子漸漸清醒一點,開始和紅頭髮的感覺相似,對於戰鬥就這樣結束,既驚訝又失望。這是我第一次參加有這麼多人在場的群毆。我當時還沒明白這個道理,人越多,打的時間就越不會長,原因很簡單,不喜歡打架的人總是占多數。喜歡打架、會打架的人畢竟是少數。大多數傢伙只要鼻子上挨了幾拳,吞了幾口血下肚,兄弟情就會減弱,娘們氣會滋生。紅頭髮收手後,戰場上最後只剩下站在門口的史密斯先生和吧檯酒保依舊抱在一起。對這個酒保來說,這是他平生第一次,估計也是最後一次和一個靠掄手持式風鑽謀生的傢伙摟抱在一起。這個酒保的腦袋,也是他全身唯一能自由活動的部位,正瘋狂地扭動著。最後他兩個胳膊一定被鉗固得缺血發麻,因為那把左輪手槍從他手裡掉下來。比爾撿起這把點三八口徑的手槍,打開彈夾,搖出子彈,正式宣告戰爭結束。
我腦袋疼,心情也糟。我還在一個勁地納悶,這場架怎麼我還沒參加就打贏了呢。麥克布萊德先生大多數時候一直置身事外,史密斯先生也只不過站在門口和酒保熊抱在一起。和大多數群架一樣,我們這次戰鬥也主要是由一個好手,以及一個具有成長為好手潛質的小傢伙完成。他們兩人聯手至少撂倒兩個大帽檐,玩普爾檯球的所有賭場雇員,和若干勇於出頭的賭場忠誠顧客。那個加拿大人躬身坐在一張撲克牌桌旁的椅子上。他身子彎得像蝦米,讓人覺得他要咳嗽卻咳不出來。他不管做什麼事都做得體面,但最後作用卻不大。
那三個大帽檐獨自坐在一旁,帽檐拉得更低了。不過他們看上去受傷並不重。他們互相比較手指,接著又繞著圍觀的人群走了一圈,努力解釋他們三個都是正經的牌客,並不想參與打鬥,因為害怕將手指弄骨折。也許這三個虛張聲勢的賭徒也是兼職拉皮條的。我甚至懷疑其中一個人就是昨晚睡在我隔壁的那個傢伙。但我自始至終沒能好好瞧一眼他們的長相,好驗證我的猜測。不過最主要的是,我要盡力接受這個事實,大家基本都毫髮無損,除了我之外,或許還可以將麥克布萊德先生算上。就連這個場地,當比爾將我從桌底下拖出來時,這裡顯得一片狼藉。但現在被酒保和賭場的人收拾完,又迅速恢復原狀。有些客人還幫忙把椅子扶起來擺好。一些老主顧開始聊起天來,接著有一對玩起了普爾檯球,發出砰砰的撞擊聲。其他人也都紛紛恢復常態。大家的舉止似乎在表明,這裡什麼也沒發生過,也沒有跡象表明曾經發生過什麼。
我吐出一口血痰,然後走到加拿大人身旁坐下來,想看看他的情況。他伸出一隻胳膊摟住我,我也伸出胳膊摟住他。這就是結局。
轉眼間這裡所有人都成了比爾的朋友。大家紛紛走上來握著比爾的手,或想摸摸他的胳膊有多硬實。廚子一直靠在牆邊,現在也從牆邊的地上站起來,想離比爾近一些。比爾這時正在接受大家的祝賀,顯然心情一片大好。紅頭髮小子靠在父親身上,眼神依舊憤憤不平。
除此之外,就是一片祥和。我對此還不能適應。至少在過去的兩周里。我們一直在醞釀策劃,每個人都想一鍋端地贏下一筆和夏天薪水一樣多的橫財,然後還要清洗小鎮。現在一鍋端已經完成,我伸手向襯衫里摸了摸那十磅容量的糖袋。裡面的所有錢,用一個公牛達勒姆牌煙盒就能裝滿。我們算是清洗了小鎮,我也知道自己今後會把這件事作為談資掛在嘴邊。但牛津賭場這時已經基本恢復原狀。就連那三個虛張聲勢的賭徒也回到撲克牌桌旁,三個人開始玩起貌似乾淨的牌局,一心等著某個懷揣夏季薪水的牧羊人偶然路過,好讓他們給他發出第六張牌。現在所有桌上都有人在玩,除了那張開倫檯球桌是空的。大概是到了理髮師和銀行副行長回家前陪情婦的時間了。
打架好手首先要能打,而很多人其實並不能打,這對小鎮來說反而是幸事。否則的話,一夜之間這些小鎮都會被毀滅。因為一到夏末,每個小鎮天天晚上都被林業局員工清洗。但通常這些小鎮都會重新收拾好桌椅,繼續照常賺林業局員工的錢。
比爾聚攏起隊伍,像牧羊人趕羊一樣帶我們走了出去。吧檯酒保抬頭爽快地和我們說再見。他正忙著將條子賣給兩個有家室的男人,後者正打算玩皮納克爾牌。
麥克布萊德先生和我互相摟著胳膊走了出來。走到外面我們都覺得好一些了。不過我受了傷,這點大家都知道。大家還知道錢全在我這兒。他們扶著我繞過街區,在街角一盞弧光燈下停下來。我坐在靠近燈的馬路牙子上,停了幾分鐘,才從襯衫口袋掏出錢袋。所有人都聚攏過來。大家聚得太近,搞得比爾最後發話:「都往後退一點,把光都擋住了。」接著他和史密斯先生開始數錢。我沒去幫他們數錢。我覺得我現在沒那個力氣了。
首先,他們把我們每個人先前押的賭本還給我們。然後比爾問道:「不管我們九個人拿多少賭本,贏的錢我們平均分,大家不反對吧?我們是一個隊伍,對不對?」所有的腦袋都點了點,於是比爾又坐下來。等他再次站起來時,他講了一番對他來說堪稱是演講的話。「我們是一個非常棒的隊伍。遇到事情從不裝㞞。況且我們當中沒有人數學好到能把贏的錢精確地按本錢的比例分給九個人。」
比爾又坐下去把我們贏的錢數完。我們圍成一圈站著,不知道該幹什麼,只覺得我們很厲害。就事論事,我覺得我們沒太多可吹噓的。在我看來,我們是林業局早期員工的代表,而且還不算那麼優秀。因為戰爭結束還不到一年,許多優秀的小伙子還沒回到大森林。留在後方打理這片土地的都是些皮膚起褶、邁著碎步的老傢伙和四處尋釁滋事的愣頭青。不然就是喝得爛醉的加拿大人或那些不知姓名的瞭望員。他們幹活都是應付差事,不可能被人記住。還沒有人能對森林這所學校的里里外外一窺堂奧。但就像比爾說的,我們是個非常棒的隊伍,遇到事情從不裝㞞。我們熱愛森林,但不自認為是森林的主人。我們每個人都喜歡做至少一件自己擅長的事,有的喜歡手動風鑽,感受土地被炸藥征服的感覺;有的喜歡打架;有的喜歡給馬療傷;有的喜歡收拾雜物和工具,善於打繩結。幾乎所有人都喜歡幹活。只要一想起來,關於他們的事情就多得說不完。
當時在我們心裡,我們覺得彼此牢不可分。但腦子裡卻清楚,今晚過後大家可能永不再見。我們是夏季工人。我們沒有行李,沒有住所,大多數人連家庭和教堂都沒有。暮春時節我們才找到這份工作,在這家新成立的名叫「美國林業局」的單位上班。我們只是隱隱約約知道它是由泰迪·羅斯福提議建立的。這個單位讓我們自豪,讓我們覺得自己都是硬漢,總想著去主動尋找各種麻煩,像山火、炸藥以及響尾蛇,雖說後者在海拔高的山區數量不多。除了做分內的工作之外,我們也干一些其他事情,譬如玩一些惡作劇,用杏干釀酒,互相之間你爭我斗。最後我們還結隊「清洗小鎮」。也許這件事是把我們凝聚成一個團隊所必不可少的。對我們中的大多數人來說,這個臨時性的組織是我們有生以來第一次有歸屬感的團體。其實它存在的時間也不是那麼地短,正因如此,時隔半個世紀之後,我還會對你們津津樂道地進行講述。
當護林員比爾和史密斯先生數完錢後,我們頭頂的弧光燈上已經布滿了飛蛾。我腦子裡的血液又開始流動起來。
比爾對史密斯先生說:「你來宣布吧。」史密斯先生站起來,對大家宣布,「總數是六十四點八美元。平分成九份,每份七點二美元。」每個人都發出「哇」的驚呼,卻忘了這個數量和我們夏天預期的差好幾百美元。
比爾分完錢後,史密斯先生說,「下個目標,牧場工人和妓女」,有人想把順序顛倒一下。另外,既然我們是一個團隊,大家突然覺得有必要對我表示一下關心,不過表示關心的方式卻是每個人挨個對我進行慰問。「感覺怎麼樣,小伙子?」「你是挨一頓狠揍,但錢也算撈到了。」「幹得不錯,小子。」接著比爾說道:「我們送你回旅館吧。」
「噢,不,」我說,「今晚的事對我來說是小意思。」
比爾說:「今晚你已經幹了大陣仗,接下來要休息一下。不過我想讓你明天中午之前來畜欄,幫我裝馬鞍。」
其他人也跟著附和道:「我們送你回旅館。」還是和剛才一樣,不是一起說,而是一個接一個地對我說。
於是大夥送我回來。走到我那二十五美分一晚的旅館前,我們互相把手臂挽在一起,但沒有人帶頭唱歌,因為誰也唱不准調子。我們只是低著頭站成一圈,像一個即將開始哼唱的大學合唱團。我突然有種虛弱感,轉過身朝旅館沒鋪地毯的樓梯走去。我感到十分疲憊,對自己又十分失望,所以連一聲「再會」也沒說。
我翻身靠著石灰牆,這樣感覺舒服些。在我大腦中央,來自腦袋側方的疼痛和腦袋前方的疼痛融為一體。我以前還從未在兩天之內挨兩頓打。我對疼痛非常敏感,這一方面是因為我還年輕,另一方面是我基本上在打架時都是獲勝的一方。雖然現在房間裡一片漆黑,我還是使勁緊閉著雙眼,想把我滿頭牙籤、躺在中餐館地板上的那一幕從腦海中擠出去。我不願回首的另一幕是抱著挨揍的心理準備探過桌子去摟錢。我厭惡地搖著腦袋,試圖躲開那即將襲來的、我卻看不見的拳頭。我想這算是我打過的最大一場架,可我卻只揮出去一拳。思緒來得很慢,過了好一會兒我才冒出另一個想法。「要是一個人只能為國打一拳效勞,那我肯定選對了擊打的目標。」後來當我放棄迴避這些想法時,我感覺頸部肌肉放鬆,隨後就睡著了。
我再醒來時,天已大亮。我感覺好一些了。我從水罐倒水洗臉,很高興這裡沒有鏡子。我醒來時,本想直接下床,去畜欄和比爾會合。可當我套上衣服,再次看錶時,心想:「幹嗎這麼著急?」而且我知道要是「吃點東西權充早餐」——這是我媽媽過去常說的一句話——我的噁心感會消失一些。我到那家希臘餐館時已經十點,那位來自達比的女孩正好在上班。
她安排我坐到一個位於晦暗角落的桌子旁,然後去櫃檯給我拿菜譜。「我知道你們昨晚大鬧一場,」她說,「你最好過來一下,讓我幫你洗一洗。」說著,她帶我到女廁所,鎖上門,讓我坐到馬桶蓋上。令我吃驚的是,這裡和男廁所沒任何分別。我坐在馬桶蓋上,頭朝臉盆伸過去,她給我洗頭。「不要嘴硬,」她說,「你肯定在土裡打過滾。」
「是鋸末里。」我說。
「噢。」她說。一想到這種母親般的照料,加上過一會兒還會被人發現頭髮濕漉漉地從女廁所走出來,我就感到尷尬。但她卻依舊沒有放過我的意思。她打開錢包,從裡面拿出一個小管狀物,很可能是潤膚膏之類的東西,擠出一點塗在我額頭傷口上。接著她又從錢包里拿出一把梳子,將我濕漉漉的頭髮分到兩邊,用圍裙擦乾我的臉。她靠向我時,我能看見她的雀斑面積順著脖頸逐漸變大,到胸部時連成一片棕色。「這下好了。」她說道,放開我的脖子。走出女廁所時,我盡力不讓別人發現是和她一起出來的。可她卻毫不在意。
她的舉止好像這一切都是分內的事,直到我吃完早餐。接著她又和我聊天,用女服務員的眼神低著頭看我,但卻故意裝作看的是餐具。「你有個朋友坐在那邊巷子裡。我覺得你應該去看看他。」
「誰?」我問。「我不認識,」她說,「但他是你們一夥的。」她知道自己沒有更多可聊的,於是開始收拾餐具。我結完賬後,她領著我穿過廚房,打開通往那條巷子的門。
他坐在一個塞滿舊報紙的紙板箱上。雖然腦袋低著,但毫無疑問,這是廚子的腦袋。因為在這個男人們都戴黑色檐帽的地方,只有廚子一個人總是光著腦袋,頭頂上留著一撮毛。他兩腳之間的地上有一張舊報紙。他弓著腰,好像在讀報紙的樣子,但血卻從他看不見的臉龐滴落到報紙上。我慢慢走過去,想瞧個究竟,看看到底是不是血。
「發生什麼事了?」我問。「我破產了。」廚子說,說話時頭也不抬。「你受傷了?」我問。「我破產了。」他又重複一遍。
「怎麼回事?」我問。「我破產了。他們偷了我的錢。」廚子答道。「誰啊?」我問。廚子抬頭看了我一眼。他一抬頭,血就順著嘴唇流到嘴裡。
最後,他來了一句:「你一肚子花花腸子。」
由於這句話很耳熟,我趕緊問道:「她是不是一個小個子妓女?」廚子答道:「我倒不覺得疼,就是破產了。我需要去比尤特的路費。」我又重複一遍:「偷你錢的是不是小個子妓女?」廚子說:「她身邊有個大塊頭傢伙。他們把我狠狠揍一頓,還拿走了我的錢。」我問:「那男的屁股是不是毛茸茸的?」廚子說:「我沒看他的屁股。」「肯定是他,」我說,「就是那個毛屁股。」
我又想:「別自作聰明了。」我為自己剛才問的那個賣弄式的問題感到一陣巨大的羞愧,因為這個問題廚子根本無法回答。血已經溢進他的嘴角。這時在腦海的一片混沌中,我聽到父親的聲音出現了。他像剛剛抄完《聖經》,對我說道:「汝要有同情之心。」我父親可以隨時隨地和我討論任何話題,哪怕他對相關問題是個外行。這次他的聲音和我談起了玩牌。最後他帶著總結意味告訴我,不要幸災樂禍,因為在玩牌手法上具有天賦的人,往往由於自身的「小」(這是他的原話),不一定能成為好的牌手。父親對玩牌一竅不通,但這番話像是真的從他嘴裡說出來一樣,雖說他對我們玩牌以及廚子的事不可能知曉。
「你想要多少錢?」我問他。「你借我十塊錢可以嗎?我以後肯定還你。」
我記得到比尤特的路程是一百七十英里,車費是每英里三分錢。
我對廚子說:「不,我一分錢也不借給你。但我會給你足夠的錢作為去比尤特的車費。我給你七點二美元。這些錢是給你的,你不用還給我。」
廚子低下頭,伸出手來,血又滴到報紙上。
我走進餐館。現在離午餐時間還早,那個胸部是棕色的小姐一個人在店裡。我對她說:「是我們的廚子。」「是嗎?」她說。我說:「是我們的廚子。」她還是說:「是嗎?」我覺得有必要說點別的。我說:「他受傷了,你能幫他洗一下,給他弄點吃的嗎?」她問:「那他有錢嗎?」我說:「有。」她說:「之前他可沒有錢,老闆把他趕出去了。」我說:「他現在有錢了。」她看著我,說道:「那你帶他進來吧。」
於是我走到外面,把廚子帶進來,交給這位來自達比的姑娘。她把廚子領進女廁所,鎖上門。
我於是動身前往畜欄,因為比爾要在那裡裝馬鞍。
比爾的狗也在那裡。它老遠就看到我,朝我跑過來。我聽見比爾在畜欄里對它喊了一句,它就停止了吠叫,但依舊朝我跑過來。它繞著我轉來轉去好像我是根電線杆,朝我嗅嗅,又跑回去躺在步道上看著馬匹。它平趴在地上,伸著脖子,兩隻前爪環繞著搭在鼻子上。從前面看,只能看見它兩隻大眼睛和一對招風耳。其中一隻眼睛側面有一個暴露在外的傷口,正向外滲著液體,一個蒼蠅貼在傷口上。狗不停地眨眼,想把蒼蠅驅走。它躺在那兒看我們幹活,好像我們也是他守護的綿羊。
比爾說:「是一個女孩今天早晨把它送過來的。」
「是臉上有雀斑的女孩嗎?」我問。「有很多雀斑。」比爾說。
「她人很好,」我主動說道,「她是那家希臘餐館的女服務員。她擔心不能及時把狗送過來,還寫個條子讓我帶給你。她讓我一定要把紙條親手交給你。」
「謝謝。」比爾把女孩的信塞進襯衫口袋,和公牛達勒姆菸袋放一起。那條狗知道我們在談論它,起身走過來,來到我們身邊,一副乖巧樣。
算上他自己的坐騎「大駝鹿」,比爾這次只準備帶五匹馬回去。除了一匹拉貨的馬,其餘的都已經上完馬鞍。我走進倉庫,拿出馬鞍和鞍毯,又特意將馬背上的鞍毯撫平。我最後指著比爾襯衣口袋裡的信說:「她人真的很好。」
比爾的目光越過馬鞍,居高臨下地看著我。「她還是個孩子,」他說,「你幹嗎不把她約出來?」
比爾顯然覺得我用手去撫平鞍毯屬於小題大做。他撿起我放在腳邊的那個馬鞍,將它親自放到馬背上。
「回去你準備用幾匹馬拉貨?」我問比爾。他說:「除了『本初』,其他的馬都是空載。」我明白他這是要加快速度。
「本初」是一匹鐵灰色的高大牲口,比其他騾子跑得更快,長得更壯。還更騷。大家叫它「本初」,是因為當初在閹割時,它的一隻睪丸漏割了。所以它既不是騸馬,也不是種馬。不過你也可以想像,它當初閹割前,應該有兩三對獨立的生殖器。到了晚上一卸下馬鞍,它就開始追逐母馬。你就是將它兩腳捆縛住也沒用。它是我見過的唯一一匹馬,在兩隻前腳被捆住,只剩一個睪丸的情況下,還能逮到母馬進行交配。幹完母馬後,它又去追逐那些騸馬。你要是早晨起來趕馬,就必須早早地趕在天亮前就出發,那樣的話你才能足夠幸運地在愛達荷州看到自己馬隊連成一線的景象。
我慢慢地走向倉庫去抬包裹。我故意放慢腳步,好和比爾一起往回走。這裡位於峽穀穀底,時值夏末,又是中午,十分炎熱。今天晚上,他們將在分水嶺大沙湖旁紮營過夜,那裡已經深秋氣候。分水嶺上的落葉松的松針已經開始變黃。清晨湖面邊緣會結一層薄冰。如果比爾頭天晚上要我把「本初」拴在兩噸重的原木上,我倒是很樂意早起去趕馬,因為夜晚我就可以聽見黑暗中傳來的最美妙的聲音——母馬的鈴鐺聲。也許黎明時分,我也能看見那只會四種步姿的雄駝鹿,渾身冒著熱氣站在睡蓮浮葉旁。接著一兩個小時後,我肯定會再次站得比雪羊還高,也比幾乎所有人都更高。除了脫水,我肯定還會在州界上撒一泡尿,並好奇地看看以前的尿到底流向了何方。
我在「本初」的兩側各放一個包裹。我不關心別人的看法,反正當一名綁貨工,個子高是一大優勢。我承認見過一些身材中等,甚至個頭矮小的綁貨工。但大個子能輕易舉起包裹,順勢推過去,不偏不倚將包裹放到馬鞍的合適位置。而且個子高,幹活時可以將身前的景象盡收眼底。我當時十七歲,身高大概五英尺九英寸,抬包裹時我得把包裹放在肩膀上,用力向上舉,所以有時看不到自己系的繩結,有時又太吃力,說不出完整的句子。
「廚子……」正說著,我往馬鞍上舉的包裹就滑落了,而且我也沒想好接下來該說什麼。
「他今天早晨看上去不太好。」這時我雖然依舊沒抓牢包裹,但總算說出一句完整的話。
「他怎麼了?」比爾問道。比爾看上去也不怎麼好。當他用頭抵著包裹往上抬時,我能看見他鼻子上有幹了的血跡,兩隻手也腫了。所以我們綁貨速度也不快。
「他們偷了他的錢,還把他痛打一頓。」我說。「他們把錢全偷了嗎?」比爾問。「我只好給他去比尤特的車費。」我對比爾說。
那隻狗知道我們不再談論它,就回去繼續看馬匹。
「我給他七美元二十美分。」我說。這時隔著馬也可以聽見比爾在那邊算賬,一百七十英里乘以三美分。「足夠了。」比爾算明白了。
我非常想把廚子的另一件事也說出來,但那條狗顯得不太舒服,站起來,動作僵硬地轉著圈,然後又躺下。它比春天時看上去老多了。除了眼睛邊上的裂口,還有幾道新鮮傷疤,離眼睛都很近。我想:「和郊狼打一輩子架,不落個這種下場還會是什麼呢?」於是我決定閉嘴,不說廚子的另一件事,因為我害怕陷入和這條狗同樣的麻煩中。
比爾這時正在把一個包裹往「本初」的背上抬。雖然這個包裹輕,我們還是用菱形結將它系得牢牢的,因為「本初」跑得很快。比爾將帆布馬毯蓋在包裹上。我們在各自的一邊將馬毯抹平。比爾一邊將肚帶從馬的身下向我甩過來,一邊問道:「明年夏天你有什麼打算?」我等比爾問我這個問題已經很久了,以至於我回答時聲音都在顫抖。「還沒想好。」我答道。
「我們來給這最後一個包裹打一個雙菱結吧。」比爾提議。「好啊。」我說。「明年夏天還來幫我幹活好不好?」比爾問。
我本想說「榮幸」或「光榮」這類的話,但最後說出口的卻是「一言為定」。
「一言為定,」比爾回應道,「明年春天我會早早給你寫信。」
「明年春天我再過來,」我躲在馬身的一側說道,「我還要和那個滿臉雀斑的女孩約會。」
「她人很好,」比爾道,「真的很不錯。」
「我知道。」我說。
我突然發現之前自己的心一直懸著,現在獲得比爾的邀請後,又突然放鬆下來。自從上次和比爾交惡以來,我就恐懼不安,但內心又不願承認。我倒不害怕比爾會打我,因為我相信他絕不會打我。我是害怕自己做不成想成為的那個樣子,而且還想著和比爾和好後,繼續成為那個樣子。
我們在夏天的最後一個包裹上打了一個雙菱結,然後比爾就要出發了。他沒有把馱隊前後拴在一起。他這次選的都是最好的馬匹,它們會自己相互尾隨。
我們站在「大駝鹿」旁邊,這是比爾的巨型坐騎。我們緊挨在一起,誰也沒說話。然後比爾輕輕轉過身,調整一下馬鐙,背對著我,來個轉體一百八十度騰躍,一下子坐到馬鞍上。當他完成這個半圓形的上馬動作後,已經從半空中朝下俯視我了。而我從下往上看,剛好可以看到他那把點四五口徑槍的槍管,還有他那結著血痂的鼻孔。
「後會有期。」他說。
「後會有期。」我答道,但其實並不十分清楚這句話代表的是什麼意思。
我放下畜欄的欄杆。隊伍一上路,人畜便各就各位,合在一起共同組成了比爾的馱隊。那隻「大駝鹿」立即啟動它那每小時五英里的步速,一身深棕色的毛像駝鹿一樣。它昂著頭,移動著滑軌一樣的馬蹄。如果你沒看到其他馬匹走著走著就落在後面,需要時不時小跑幾步才能趕得上,你是不會覺察到「大駝鹿」是以五英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進的。當然「本初」是例外,它總是踢靠近它的馬匹。比爾的那條狗在隊伍的一側小跑著,時不時停下來,舉起前爪,顯然在想著保護隊伍免受一切可能的襲擊以及郊狼群的進攻。
比爾依舊像埃及浮雕一樣,身體和腦袋對著前後兩個方向。總的來說,比爾這個隊伍,他本人,他最心愛的坐騎,他最心愛的馱馬,他的狗——這些是早期林業局所能提供的最好配置了。
隊伍所走的馬路朝著山谷延伸了一會兒,但只是稍稍靠近山。接著馬路向左猛地一拐彎,筆直地通向斑點峽谷。在走到急轉彎前,比爾一直留意他的馬匹。過了急轉彎後,他一定是在馬鐙上站起來,摘下帽子用力朝我揮了揮。我站在畜欄正中間的欄杆旁,也向他用力揮揮手。他一定志得意滿。幹嗎不會有這種心情呢?這麼多年來,護林員第一次在牌局結束時依舊領先,贏了七點二美元。雖然我現在身體還有點不舒服,但我也感到志得意滿。
我對比爾保證過,會再來給他幹活。我才十七歲。我前所未有地盼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為一名優秀的綁貨工。
馱隊向左拐,以一條直線向斑點峽谷疾行。那隻狗像一個黑點,忠實地走在馱隊一側,和馱隊保持固定距離。漸漸地,疾行的馬匹和狗變得和匍匐前行的動物沒什麼區別。那條狗成了一個黑點,而整個馱隊成了一條線。此後這條線也逐漸消失在煙塵中,最後變成一個點,猶如摩爾斯電碼。這個點在摩爾斯電碼中一定代表著寬闊的肩膀和黑色的帽子。過了一會兒,即使在陽光下,也什麼都看不見了。斑點峽谷變成了天空中的一個巨大窟窿。
「好大一片天。」我們蒙大拿人總愛這麼說。
那時我還不知道,我這輩子將再也不會橫穿苦根山脈。來年早春來臨時,林業局工程部給了我一份夏季差事,和一支測繪隊伍去庫特奈林區幹活。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沒搞明白,為什麼1920年春天,自己會覺得干另一份專業性更強的活,會比在比爾手下要好。我想答案或許是我當時快到十八歲了。我對快到十八歲,有著清醒的認識。
反正我再也沒見到過比爾·貝爾和其他夥伴,還有那個來自達比的女孩。當摩爾斯電碼的黑點消失在天空中,美國林業局的又一支夏季隊伍來了,又永遠地離去。
凡是要發生的,終究會發生。凡是會見到的,終究會消失。所有這一切不過是一瞬,最後只剩下天空的窟窿和一個故事,其他什麼都沒留下。你也許還記得故事開始時那幾行詩:
然後他覺得終於明白了,
自己生命發端的那些群山……
這些話如今已成為故事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