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佚名 · 佛學寶典
(梵文Mahā-prajňāpāramitāsūtra) 「般若波羅蜜多」(Prajňāpāramitā),意為「通過智慧到彼岸」。略稱《大般若經》、《般若經》。佛經名。為佛教般若類經典的匯編。唐玄奘從顯慶五年(660年)到龍朔三年(663年)譯。六百卷。《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十:「法師於西域得三本,到此翻譯之日,文有疑錯,即校三本以定之,殷勤省覆,方乃著文。」認為世俗認識及其面對的一切對象,均屬「因緣和合」,假而不實,唯有通過「般若」對世俗認識的否定,才能把握佛教「真理」,達到覺悟解脫。為大乘佛教的基礎理論。共分四處(按所傳佛陀說法處所王舍城的鷲峰山、給孤獨園、他化自在天王宮、王舍城竹林精舍分類,相當四集)、十六會(相當於編)、二百七十五分(相當於章)。其中第一、三、五、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會,合四百八十一卷,是玄奘新譯;其他各會屬重譯,例如:  第二會(卷四百零一至四百七十八)與西晉無羅叉和竺叔蘭譯《放光般若經》、竺法護譯《光贊般若經》、後秦鳩摩羅什譯《摩訶般若經》是同本異譯;第四會(卷五百三十八至五百五十五)與東漢末支婁迦讖譯《道行般若經》(即《般若道行品經》)、三國吳支謙譯《大明度無極經》、鳩摩羅什譯《小品般若經》是同本異譯;第九會(卷五百七十七)與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經》、北魏菩提流支譯《金剛般若經》等是同本異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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