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選譯 · 源流

《大般涅槃經》在印度流傳時,就經歷了一個歷史發展的過程。從現存的有關文獻看,《大般涅槃經》不是一時所出。它有前、後兩分,不僅分別流行,而且在流行的時間上也不同。 從漢譯本來說,前分由法顯於中印度華氏城抄得梵本,返國後於東晉義熙十三年(公元四一七年)在建業(今南京)和佛馱跋陀羅共同譯出,題名《大般泥洹經》,凡六卷(相當於四十卷《涅槃經》中的前五品十卷),世稱六卷《泥洹》。 同時,曇無讖於北涼玄始三年(公元四一四年)在北涼譯出自己從東印度帶來的《大涅槃經》前分十卷。後分系曇無讖于于闐尋得,於玄始十年(公元四二一年)譯出。曇無讖將前、後二分合在一起,共成三十六卷(後作四十卷)十三品,世稱《大本涅槃》。 《大涅槃經》的主題主要是講佛性問題。但由於前、後分不是一時所出,所以主題雖同,解釋卻有出入。從前分看,雖然提出了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的說法,但卻認為「一闡提」人除外,他們不能成佛。《大涅槃經》後分的說法則有些變化,認為「一闡提」人也可以成佛。 《大涅槃經》傳到中國以來,不僅流傳甚廣,而且影響極大。當曇無讖所譯《大本涅槃》還沒有傳到江南以前,六卷《泥洹》已先行流布。經中雖肯定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但「一闡提」卻除外。 彭城道生根據全經的基本精神加以推論,認為「一闡提」既是有情,就終究有成佛的可能,不過是由於經文傳來得不完全,所以未能見其究竟而已。道生此說一出,激起了人們的不滿,群加抨擊,甚至採取了戒律上的處分,將他逐出建業。道生即到廬山弘法。 後來北涼曇無讖於公元四二一年譯出的四十卷《大般涅槃經》傳到建業,經慧觀、謝靈運等用法顯所譯的六卷本《大般涅槃經》作對照,潤文改卷,成為三十六卷的《南本涅槃經》。在這一譯本中,果然講到了「一闡提」可以成佛。這證明了道生的預見是正確的,於是大家十分欽佩,認為他是「孤明先發」。 《大般涅槃經》在中國的譯傳,特別是慧觀、謝靈運等將《涅槃經》的兩種譯本合起來改訂成《南本涅槃》之際,在元嘉年間(公元四二四—四五三年),又先後譯出了與《涅槃經》性質相類似的經籍。 其中主要有《如來藏經》(東晉佛馱跋陀羅於公元四二〇年譯出,一卷。主要內容是舉出九種譬喻而說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藏性等)、《大法鼓經》(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二卷。主要內容是說如來之常、樂、我、淨,不般涅槃及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等)等。 這些經籍都是在《大般涅槃經》譯傳的影響下譯出的,其中心內容又都與《大般涅槃經》基本一致,所以人們把它們歸之為「涅槃經類」。同時,這一類經籍的譯出與流傳,反過來又進一步推動了《大般涅槃經》的研究。因此,《涅槃經》的講習,更加風行一時。 《大本涅槃經》在南方流行後,出現了不少涅槃師。道生在廬山精舍講說此經,是為南方最初的涅槃師。他著《泥洹義疏》,立「善不受報」及「頓悟成佛」義。與他同出羅什門下的慧觀,亦講傳《涅槃》,主張漸悟。從此,道生與慧觀並稱為涅槃學派中的兩大系。 道生、慧觀以後,南方續出的涅槃師甚多。其中屬於道生系統的,宋有寶林、法寶、道猷(攸)、道慈、僧瑾、法瑗,齊有僧宗,梁有法朗等。 此外,尚有直接受傳北方之學的涅槃師,宋有慧靜、法瑤、曇斌、僧鏡、超進;齊有僧鍾、法安;梁有寶亮、法雲、僧遷等。尚有學系不明的涅槃師,宋有僧含、僧莊、曇濟;齊有曇纖、道盛、僧慧;梁有智秀、智順、僧旻、法會、智藏、慧皎;陳有慧勇、警韶、寶瓊等。 在北方,最初的涅槃師是列席曇無讖譯場的慧嵩、道朗。此後從北魏起,以傳習《涅槃》而知名的有道憑、曇准、道登、曇度、曇無最、圓通、寶彖、僧妙、道安等。時地論學者大半兼善涅槃學。地論南道系創始者慧光,曾為《涅槃經》作疏注。其弟子僧范、慧順、靈詢、法上、道慎等,均是與涅槃學有關的人物。 隋代統一中國後,就當時的佛教義學立為「五眾」(即五個佛學研究團體),涅槃學居五眾的第一位,並先後推定法慈、童真、善胄為涅槃眾主。其時,曇延、慧遠、道綽、法礪等,均弘傳《大般涅槃經》。至唐朝,仍有靈潤、道洪等講說《涅槃》。其後獨立講說弘布此經者日少,終至絕跡。 《大般涅槃經》在中國流傳過程中,不僅出現了許多弘傳講習此經的涅槃師,而且陸續出現了一些關於此經的疏釋。其中現存的除元魏菩提達磨所譯印度世親造的《涅槃論》一卷和陳·真諦所譯《涅槃經本有今無偈論》一卷外,早在梁代,就有寶亮等奉梁武帝命,總集此經諸家注,撰成《大般涅槃經集解》七十一卷。其內容為集錄諸家有關《南本涅槃經》之說,且隨處揭舉注家之解說以闡釋經文。書中所列注家有道生、僧亮、法瑤、曇濟、僧宗、寶亮、智秀、法智、法安、曇准等十餘師。為現存《涅槃經》註疏中之最古者。 隋代,淨影寺慧遠撰有《涅槃經義記》十卷。為《北本涅槃經》之註疏。其內容初揭聲聞、菩薩與頓、漸二教之教判,以示本書之立場。次入題號,其下則次第逐文釋句。慧遠在書中,廣集六朝末期諸涅槃學者之說,斟酌損益,而成其一家之注,頗為歷代學者所重。 隋吉藏撰有《涅槃經游意》一卷,系以三論宗義為主,對《涅槃經》進行解說的綱要性著作。全書分為六門,即大意、宗旨、釋名、辨體、明用、料簡。隋代曇延也撰有《涅槃經義疏》十五卷,唐代道宣曾謂本書之內容優於淨影寺慧遠所撰之《涅槃經義記》。惜本書早已散逸,具體內容已無從窺知。《續高僧傳》卷十八和《廣弘明集》卷二十五僅存其目。 對後世影響最大的要推隋灌頂所撰的《大般涅槃經玄義》和《大般涅槃經疏》。 《大般涅槃經玄義》二卷,為《涅槃經》註疏中最重要之解說書。卷首為緒論,將涅槃分為別釋與通釋兩類進行解釋,而以法身、般若、解脫等三德說明《涅槃經》。同時又將《涅槃經》分為「釋名」「釋體」「釋宗」「釋用」「釋教」等五科段進行註解。這種「名」「體」「宗」「用」「教」的分科法,原為智的獨特見解,灌頂繼承其師說,以之為本而立論。本書之註疏有智圓撰《涅槃玄義發源機要》四卷,乃根據天台宗之立場解釋《涅槃經》之書。 《大般涅槃經疏》,亦稱《南本涅槃經疏》,三十三卷。本書系灌頂以天台宗教旨闡釋《南本涅槃經》之作,撰於隋大業十年至皇泰二年間(公元六一四—六一九年)。書中隨處以《南本涅槃經》與西晉竺法護譯《方等般泥洹經》,東晉法顯、佛馱跋陀羅共譯之《大般泥洹經》,北涼曇無讖譯《北本涅槃經》等相互對照,辨其異同。 原書僅有釋文十二卷、玄義一卷,書中唯以科句截斷經文。其後荊溪湛然再治之,於諸文之下,冠上「私謂」或「私雲」等語,以彰顯其義,成十五卷。 南宋咸淳八年(公元一二七二年),師正以原疏之科句分別標示於經中。至明萬曆年中,圓澄更將經文與註疏匯編成《會疏》三十六卷,並制《條個》三卷。然後人對其所作《會疏》頗有貶意,認為是「擅自筆削,混淆涇渭」。 日本守篤本純重行取十五卷《疏》會入經文,校合諸本,附上註解,共成三十六卷刊行之。因此,本書除三十三卷本外,尚有十五卷本、十八卷本、二十卷本、三十六卷本等諸種版本。 本書的註疏有多種,其中主要有唐·行滿撰的《大般涅槃經疏私記》十二卷、道暹撰的《大般涅槃經疏私記》九卷,宋·智圓撰的《大般涅槃經治定疏科》十卷和《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二十卷等。 現存的此經註疏尚有唐·法寶撰的《大般涅槃經略疏》十五卷、道暹撰的《大般涅槃經玄義文句》二卷,清淨挺撰的《大般涅槃經末句偈》一卷,新羅元曉撰的《大般涅槃經宗要》一卷等。 已經逸失的此經註疏有:隋·吉藏撰的《大般涅槃經疏》二十卷,唐·行滿撰的《大般涅槃經音義》一卷,元皓撰的《大般涅槃經天台注》十卷及《科文》十卷,慧沼撰的《大般涅槃經義記》十卷及《科文》一卷,義寂撰的《大般涅槃經義記》五卷、《綱目》二卷,新羅憬興撰的《大般涅槃經述贊》十四卷、《料簡》一卷,太賢撰的《大般涅槃經古蹟記》八卷,極太撰的《大般涅槃經疏》六卷等。 除此之外,梁武帝曾撰《涅槃講疏》和《涅槃義疏》等,分贈扶南國(今柬埔寨)、百濟國(今屬朝鮮)。又依此經《四相品》(據《南本涅槃經》),自撰《斷酒肉文》,廣集僧尼於華林殿前,令光宅寺法雲宣講,為中國僧尼素食之先河。 此經的漢譯本,還曾於公元六世紀間轉譯成突厥語。時有北齊後主(公元五六五—五七六年)命侍人劉世清用突厥語翻《涅槃經》,送突厥可汗。當時的中書侍郎李德林也奉北齊後主之命撰寫了一篇序言(《北齊書》卷二十《斛律羌舉傳》)。此外,《南本涅槃經》全文還被譯成英文,流布國外。所有這些,都說明《大般涅槃經》流行之廣,影響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