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在堂隨筆 · 卷一

余自幼不習小楷書,而故事殿廷考試,尤以字體為重。道光三十年,余中進士,保和殿複試,獲在第一,人皆疑焉。後知其由湘鄉相公,湘鄉得余卷,極賞其文,言於杜文正,必欲置第一。群公聚觀,皆曰:「文則佳矣!然倉卒中安能辦此?殆錄舊文耳。」 湘鄉曰:「不然。其詩亦相稱,豈詩亦舊詩乎?」 議遂定,由是得入翰林。追念微名所自,每飯不敢忘也。時詩題為「淡煙疏雨落花天」,余首句雲「花落春仍在」,湘鄉深賞之,曰:「此與『將飛更作迴風舞,已落猶成半面妝』相似,他日所至,未可量也。」 然余竟淪棄終身,負吾師期望,良可愧矣。湘鄉出入將相,手定東南,勳業之盛,一時無兩。尤善相士,其所識拔者,名臣名將,指不勝屈。獨余無狀,累吾師知人之明。同治四年,余在金陵,寓書於公,述及前句,且曰:「由今思之,蓬山乍到,風引仍回,洵符花落之讖矣。」 然比來杜門撰述,已及八十卷。雖名山壇坫,萬不敢望,而窮愁筆墨,倘有一字流傳,或亦可言春在乎。此則無賴之語,聊以解嘲,因顏所居曰「春在堂」。他日見吾師,當請為書此三字也。 肅毅伯李少荃制府,於鄉榜為同年,於翰林為前輩,然未嘗一面也。同治元年,公奉命撫江蘇,駐上海。有商華伯太守者,亦甲辰同年也。公見之,問曰:「浙江同年有孫琴西、俞蔭甫二人,頗識之否?」 以相識對。問所在,無以應也。適章采南修撰視學閩中,取道上海,亦甲辰同年也。華伯問,知余在天津,以告公。公喜曰:「若致書,先為吾道意。」 余聞而感之,然不知公何以知余也。同治四年,余始識公於金陵。請其故,公曰:「湘鄉告余也。庚戌會試後,余問湘鄉今科得人否,舉君名以告,因識之不敢忘。去年余充江南鄉試監臨官,見湘鄉公於金陵,猶能誦君複試時詩也。」 樾嘆曰:「以樾之不肖,猶未見棄於師友如此,可感亦可愧矣!」 公又謂余曰:「丁未前庚戌一科耳,然丁未翰林,入任卿貳、出任封疆者數人矣。庚戌何落寞如此,豈所謂榜運乎?」 余曰:「榜則何運之有?存乎人耳。丁未有老前輩一人,榜運安得而不佳?庚戌有學生一人,榜運安得而佳?」 公大笑。未幾,公延余主講蘇州紫陽書院,適琴西主講杭州之紫陽,余因以書報公曰:「庚戌有兩紫陽焉。老前輩聞之,得無詫榜運之闊乎?」 余與孫琴西衣言,三為同年:道光十七年丁酉科,君得拔貢,余中副榜;廿四年甲辰科同舉於鄉;三十年庚戌科同成進士。相得甚歡,而論詩不合。故余嘗贈以詩曰:「廿載名場同得失,兩家詩派異原流。」 然君刻《遜學齋詩》十卷,止餘一序。余於咸豐九年刻《日損益齋詩》十卷,亦止君一序也。同治四年,兩人分主蘇、杭紫陽書院,又贈以詩曰:「廿年得失共名場,今日東南兩紫陽。」 一時以為佳話,其詩均存集中。 同治四年,余至杭州。時劉笏堂汝趚攝杭州守,奇士也。署中童僕止四人,內室無婢媼,其夫人至躬洗廁焉。 自述其家世寒微,父幼時,負炭鬻之市,顧善治生,積資累巨萬。然盡散之宗族,不名一錢,止存薄田數畝,供鬻而已。五日一食肉,肉不得逾八兩。性嗜琴,雖逆旅之中,未嘗一日不與琴俱也。母七歲來歸,每日以米少許,雜莧菜煮鬻食之。劉君既貴,為慈莧圖紀其事。湘鄉相公曰:「子不可有母而無父。」 乃因父嗜琴,易之為琴莧圖。圖中琴一張,莧一筐,無他物。求詩於余,余為作長歌一章。適琉球國貢使東子祥國興過杭州,乃琴西舊為琉球官學教習時弟子也,以琉球紙詒琴西,余因亦得之,為篆書「琴莧圖」三字贈焉。君少時即能飲酒,父戒之曰:「非至五十歲不得飲。」 自是不內勺飲矣。余與同席者二次,未嘗見其一舉杯也。語余曰:「吾掛名仕籍,亦父命也。父嘗行市中,遇冠蓋者避不及,前驅者鞭瞂及之,微傷於額,歸而慍焉,呼吾而詔之曰:『汝過三十歲必出仕。』故不得已而從軍,積功得官,慰吾父地下也。」 君雖以軍功顯,然恂恂儒雅。論為政,必以教民為先;議興鄉課,欲行之一州八縣。見余所著《群經平議》,曰:「是不可不刻也。盍寫副本畀我?」 及余臨行,君贈以寫書之費。徐問之,則假之錢肆者也。其夫人亦賢婦,雖居太守署,然守家法,五日市肉八兩如故。君以其病,謀少益之,夫人不可,曰:「家法不可由吾壞,若少益之,上何以對舅姑,下何以對子婦哉?」 君又欲傭一人代之執爨,又不可,曰:「君繼母在家,莫為之役,奈何以婢媼役於我?」 鎮洋方毓辰,著《毛詩句解析疑》十四卷,每句采先儒舊說,微有折中,雖不能自成一家之學,然其用力勤矣。同治四年,余至上海,於同年應敏齋觀察署中見其書。時方君已死,其子孫不能守,謀並其姓名而鬻之。問其直,曰:「洋錢一百二十。」 余謂敏齋曰:「賣者不孝,買者不仁。此事君胡與焉?將來倘有餘力,為刻其書,而以其版付彼子孫,使食其利,此則仁者之用心矣。」 敏齋深然之。余即還蘇州,未知其終,姑記於此。他日或竟有買此書者,易姓名而刻之,得此,猶可證其真偽也。 寶山蔣敦復,字超存,號劍人,著《嘯古堂詩集》。方江浙陷賊時,著《憤言》一篇,《議戰》、《議守》二篇,《萬言書》一篇,亦留心天下事者。又著《兵鑒》一書,刺取諸史中言兵事者,分為四門:曰兵律,曰兵謀,曰兵機,曰兵戒。惜其書未成。其已成書者,惟《英志》八卷,紀英吉利國事甚詳。英吉利自宋英宗治平元年以來,分為五朝,始有歲月可紀。第一朝曰諾曼的,其二曰北藍大日奈,其三曰都鐸爾,其四曰斯底亞爾的,其五曰伯侖瑞格。今其女主亞勒山的那維多利亞,乃伯侖瑞格朝第六主也。其傳國之法,傳子亦傳女,傳兄弟亦傳兄弟之子,若女,傳女子之子,亦傳女子之女。真殊俗哉。 蘇州新設紫陽書院,在梵門橋,舊為吳氏屋。道光十七年,余過蘇州,適太恭人族弟松田老人主於吳氏,余因得識吳氏昆弟,飯於其聽事之西偏。至道光二十年,其屋歸於邵氏。咸豐十年,賊陷蘇州,據其屋為偽庫。官軍收復後,遂改為書院。同治四年,當事者延余主講,乃移居焉。回憶飯此時,止二十九年耳,而屋已再易主,而皆不能有。余以當時一飯之客,反得為此屋暫作主人。夢幻泡影,大率類此。世之人輒思為子孫百世之計,何為者也?松田老人年已七十,尚寓吳中,時來書院,與余談舊事甚悉。留此老眼,以閱興亡,造物者其有意乎? 《論語征》甲乙至壬癸十卷,日本物茂卿撰。其書每葉二十行,每行二十字,每卷首末兩頁版心,皆有「滕元啟謹書」五字。同治五年,戴子高於杭州書肆得之,以示余。其大旨好與宋儒窺牾,然亦有謂朱注是處,議論通達,多可采者。惟謂上《論》成於琴張,下《論》成於原憲,故二子獨稱名。此則近於臆說,然亦見會意之巧矣。今錄數事於左:千乘之國。萬乘、千乘、百乘,古言也。謂天子為萬乘,諸侯為千乘,大夫為百乘,語其富也。如千金之子,孰能計其囊之藏適千而言之乎? 古來注家,布算求合,可謂不解事子云矣。學則不固。謂不固守一師之說。傳曰:博學無方,孔子無常師。為政以德。為政,秉政也。以德,為用有德之人。秉政而用有德之人,不勞而治,故有北辰之喻。五十而知天命。五十,命為大夫,五十而爵不至,有以知天命也。知天之命我,以傳先王之道於後也。舉直錯諸枉。蓋以積材之道為喻。積材之道,以直者置於枉者之上,則枉者為直者壓而自直矣。故曰能使枉者直。 子奚不為政。我死子為政,謂秉柄於其國也。疇昔之羊子為政,謂秉柄於其事也。此章孔子為大夫時事。聖人施為,不與常人同。於其官政,不必屑屑然有所更張,然其意豈或人所能知?故引書答之。季氏旅於泰山。古注以為譏僭。然觀其引林放,則孔子之譏,在奢不在僭。必季氏為魯侯旅,而其行禮徒務美觀故爾。後儒每言及季氏,輒謂之僭,豈不泥乎?舤自既灌而往者。《易》曰:「觀,盥而不薦。」 王弼引此章。《祭統》曰:「獻之屬,莫重於。」 灌、盥、裸通用。孔子於,欲觀其大者,而不欲觀其小者,重本也。但《易》觀盥,凡祭皆然。 為大祭,故特言之。 無適也,無莫也。《無量壽經》《華嚴經》皆有「無所適莫」之文。《華嚴經》慧苑《音義》引《漢書》注曰:「適,主也。」 《爾雅》曰:「莫,定也。」 謂普於一切,無偏主親,無偏定疏。澄觀《疏》曰:「無主定於親疏。」 《無量壽經》慧遠《義疏》曰:「無適適之親,無莫莫之疏。」 瞡興《連義述文贊》曰:「適,親也;莫,疏也。」 乃知適莫為親疏,古來相傳之說。宰予晝寢。晝處於寢也。《檀弓》曰:「夫晝居於內,問其疾可也。」 孰謂微生高直。高,蓋孔子鄉人,以直見稱,孔子亦愛之。故反言以戲之,親之至也。意者,孔子家乞醯,曰「或」者,佯為不知,皆戲言。若他人乞之,則是瑣事,孔子何與聞其瑣事乎? 三年學,不至於谷。谷,祿也。不曰祿而曰谷,謂祿之薄者,蓋廩俸也。學三年,而其所學未成可祿之才,是志大而學博者也,故曰不易得也。達巷黨人。達巷,姓;黨人,名。食不語,寢不言。語者,誨言也,如樂語合語之說。古者飲食之禮,如養老有乞言合語是也。然當食不語,食訖乃語,所以尊道。故君子平日亦依其禮,當食不誨言也。寢者,內寢也。言者,言政事也,如高宗三年不言是也。內寢不言政事,所以敬天職。期月而已可也。先王之政,有月令焉。未期,則設施猶有未周。齊人歸女樂。據《孟子》:「燔肉不至,不稅冕而行。」 無歸女樂事。疑歸女樂與不致燔,本非一時之事。史公合二事以繫於定公十四年,非也。莊周書亦言孔子再逐於魯。君子惡居下流。謂紂之為逋逃藪也。眾惡人歸紂,而紂受之,其所自為惡雖不甚,而眾惡人所為惡,皆紂之惡也。故曰:天下之惡皆歸焉。 華亭尹冰叔軻德,以其祖母黃紡織圖索題。圖中題者甚眾,有張春水七古一章,署云:「吳江張澹未定草,璞卿女史陸惠書。」 鈐一小印,云:「文章知己,患難夫妻。張春水、陸璞卿合印。」 亦詞場佳話也。 同年勒少仲觀察,以史忠正祠墓圖索題。圖中有陳君詩,自注云:「史閣部復攝政睿親王書,乃樂平王綱字乾維者代筆,見南昌彭士望《恥躬堂集》。」 余惟忠正此書,海內盛傳,然莫知其為王君筆也,故特表而出之。 餘生平謬以文字受海內名公巨卿之知,雖雲過當,然或者尚有以致之也。乃童稚之年,盲無知識,而一二老輩,殷殷期許,殊不可解。迄今老大無成,有負其意,為之汗顏。每擬仿隨園老人作感知己詩,因循未果,偶記二事於此:一為處士黃公,公忘其名,但記其行五耳。餘七歲時,先君子為求婚平泉舅氏第四女,舅氏已許之,妗氏猶豫。黃公乃妗氏之弟也,偶省其姊,知此事,詫曰:「此佳婿也!今失此婿,他日雖列萬炬以求之,豈可得邪?」 議遂決。是時,餘一童子耳,讀書魯鈍,不異常兒,不知公何所見而云然也。一為孫公,公名家球,字竹孫。娶於戴氏,乃先君子中表妹。而吾兄壬甫,又公之婿也。故余少時即讀書公家。一日,公與余共飯,譽之不啻口出。時公有兄子在旁,和之曰:「兩俞難兄難弟,他日顯達,可操券也。」 公正色曰:「爾勿草草,若小俞者,豈獨簪纓中人邪?乃當代之傳人也。」 余時方治舉子業,為八股文字,懼不中繩墨,了不知可傳者為何物也。公卒於道光二十四年。余初舉於鄉,往問公疾,疾已篤矣。執余手曰:「吾死後,子為我作小傳,或銘誄,但得見名字於集中,九泉無恨矣。」 今《賓萌外集》中有《竹孫孫公誄》一篇,然文體卑弱,未足報公地下也。 上海曹海林學博,出示宋敕書一,其文曰:「敕朝奉大夫新除司封郎官曹緯。」 敕文凡七十八字,皆行書,筆勢飛動。末書:「奉敕如右,牒到奉行,□年四月八日下。」 惜年字以上皆闕,不知其年號云何也。又有圖像二,緋衣秉笏,儀容甚偉。又有「文武登庸曹氏流芳家寶」行書十字,大可五寸許,末署「晦翁」,晦字亦剝蝕,然尚可辨識,惟緯不知何人。曹氏以宋武惠王為遠祖,武惠七子:璨、繩、瑋、糱、窻、秌、琮,字皆從玉。而此敕書,是緯非瑋,字跡分明。且瑋亦未始為司封郎官,則不得即以為武惠子也。《宋史》又有曹輔,南劍州人。輔之子曰紳,豈緯與紳,兄弟行歟?又有曹彥約,都昌人,嘗從朱文公講學,此有「晦翁」題字,豈即彥約之先人歟?是皆不可知,因漫書數語於其後而歸之。 湘鄉相公有《聖哲畫像記》,其略曰:「書籍之浩浩若江海,然非一人之腹所能飲盡也,要在慎擇而已。余既自度而不逮,乃擇古今聖哲三十三人,命兒子紀澤圖其遺像,都為一卷,藏之家塾。後嗣有志讀書,取足於此,不必廣心博騖。而斯文之傳,莫大於是矣。」 其圖文王、周公、孔子、孟子為一圖,左氏、莊子、司馬子長、班孟堅為一圖,諸葛孔明、陸敬輿、范希文、司馬君實為一圖,周茂叔、程伯淳、程正叔、張子厚、朱元晦為一圖,韓退之、柳子厚、歐陽永叔、曾子固為一圖,李太白、杜子美、蘇子瞻、黃魯直為一圖,許叔重、鄭康成、杜君卿、馬貴與為一圖,顧亭林、秦味經、姚姬傳、王懷祖為一圖。而總論其後曰:「學問之道有三,曰義理,曰詞章,曰考據。如文、周、孔、孟之道,左、莊、馬、班之才,誠不可以一方體論矣。至如葛、陸、范、馬,在聖門則以德行而兼政事者也;周、程、張、朱,在聖門則德行之科也:皆義理也;韓、柳、歐、曾,李、杜、蘇、黃,在聖門則言語之科也,所謂詞章也;許、鄭、杜、馬,顧、秦、姚、王,在聖門則文學之科也;顧、秦於杜、馬為近,姚、王於許、鄭為近:皆考據也。此三十三子者,師其一人,讀其一書,終身用之,有不能盡。」 末復括以歌曰:「文、周、孔、孟,班、馬、左、莊,葛、陸、范、馬,周、程、朱、張,韓、柳、歐、曾,李、杜、蘇、黃,許、鄭、杜、馬,顧、秦、姚、王。」 同治六年,余至金陵,湘鄉公留宿節署,因得見之,而記於此。 金陵之游,以玄武湖觀荷花為最。是日,余將行矣,湘鄉公餞之於妙相庵,先與幕府諸君登太平門樓,觀沅浦中丞由地道攻克金陵故跡。遂出城,至玄武湖,湖方十餘里,遍種荷花。各乘小舟,穿花中而過,紅衣翠蓋,亭亭可愛。公所坐舟與余輩大小無異,而有司供張者,以使相之尊,不可露坐,施小帷帳蔽之,然止能繞花而行,不能直入萬花深處矣。余笑曰:「山人之樂,過於宰相,即此可見也。」 沅浦中丞由地道攻克金陵處,名龍脖子。時缺口已修補,有湘鄉公紀事碑,亦甚簡略,末有銘曰:「窮天下力,復此金湯。苦哉將士,來者無忘。」 可見當時力戰之艱。同游者有趙惠甫,曾躬在行間,於雨花台望見之,云:「是日為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黎明微雨,旋霽。日中又雨,大聲忽發,磚石俱飛,倏忽之間而煙氣瀰漫,不見天日。及煙散,則見城中龍廣山上萬蟻蠕蠕,蓋皆人也。時我軍已由缺口入城矣。俄而旌旗盡開,四面齊下,而賊所據偽府,同時火起矣。未入城時,上有黑雲,大數畝許,歷久不變。及我兵長驅而入,黑雲亦與之俱,是殆有神助乎!」 余有詩紀之,皆據趙語。 江艮庭先生,生平不作楷書,雖草草涉筆,非篆即隸也。一日書片紙,付奴子至藥肆購藥物,字皆小篆,市人不識。更以隸書往,亦不識。先生慍曰:「隸書本以便徒隸,若輩並徒隸不如邪!」 餘生平亦有先生之風,尋常書札,率以隸體書之。湘鄉公述此事戲余,因錄之以自嘲焉。 湘鄉公喜諧謔,因余銳意著述,戲之曰:「李少荃拚命做官,俞簡甫拚命著書,吾皆不為也。」 余聞而自愧,亦以自喜。然少荃伯相,功業爛然,為中興之冠。余窮愁著書,醬瓿上物耳。且自中州罷歸,已逾十稔,而所著書,止一百餘卷。乃與中興名臣同一拚命,豈命果有貴賤乎?今列所著書目於此:窼書二種:《群經平議》三十五卷,《諸子平議》三十五卷;《第一樓叢書》九種:《易貫》五卷,《玩易篇》一卷,《論語小言》一卷,《春秋名字解詁補義》一卷,《古書疑義舉例》七卷,《兒窽錄》四卷,《讀書余錄》二卷,《詁經精舍自課文》二卷,《湖樓筆談》七卷;集二種:《賓萌集》五卷,《賓萌外集》四卷;《春在堂書》六種:《雜文》二卷,《詩編》六卷,《詞錄》二卷,《尺牘》及《隨筆》未定卷數,《楹聯錄存》一卷;外書二種:《袖中書》一卷,《詁經精舍內外篇》未定卷數。嗟乎!文士名心,書生習氣,緘石知謬,享帚自珍。聊記其大略,亦見窮命之不值一錢也。 余壬子散館後,未引見。戲書一詩粘齋壁云:「天風吹我下蓬瀛,敢與群仙證舊盟。好向玉堂稱過客,重煩丹筆注微名。升沉有數人難挽,造化無心事總平。卻笑隨園老居士,落花詩句太關情。」 跋其後云:「散館改官,口占一律。」 同年慎延青毓林見之而笑。及引見後,蒙恩授編修。延青過余齋,喟然長嘆。余問何嘆,延青曰:「吾嘆此一首好詩,將來編集時,竟無從安頓也。」 相與大笑。然余不久即免官。回首玉堂,真同過客,「天風吹我下蓬瀛」,斯言驗矣。延青今已下世,不及與之追理前說。懷舊悽愴,為之腹痛。 同治七年,余主講西湖詁經精舍。精舍有樓三楹,余每日憑欄俯瞰,湖光山色,皆在幾席間,甚樂也。每思造一小舟,艤之堤下,興之所至,縱其所如。暮景晨曦,隨時領略,庶幾不負湖居。乃閱《西湖志》,有明人聞啟祥《西湖打船啟》一篇,適與愚意合。啟祥,字平將,萬曆間舉南雍,與計吏入京師,至國門,忽意不自得,徑返。後屢以薦被征,悉辭不赴,見《錢唐縣誌》。又《靈隱寺志》,稱其絕意仕進,築阿西山,言語妙天下。即此啟,足見一斑也。今錄其略云:「欲領西湖之勝,無過山居,而予尤不能忘情於舟。山居,飲食寢處,常住不移,而舟則活。山居看山,背面橫斜,一定不易,而舟則幻。昔馮開之先生既築室孤山,又買一舟佐之,白頭老宿,時時蕭然讀書其中。三十年來,風流頓盡,罕有繼者。予及二三兄弟,素懷此志。而書生無暇,兼亦無資。陸放翁雲『一事尚須煩布策,幾時能具釣魚船』,正謂是也。嚴子印持,向有糾會打船之議,事未果行。今予踉蹌北歸,造物予我以閒,亟思一舟為避事息躬之所,而瓶缽罄然,不能不重理前說。願期同志十人,各輸十千,共成一舟,請自隗始,其餘次第成就。十年以還,便可人主一舟。舟不必大,如少陵雲『野航怡受兩三人』,略加開拓,可容五六,不啻大矣。亦不必華,如白傅雲『細蓬青蔑織魚鱗』,略參眉公所謂『朱欄碧幄,明欞短帆』,不啻華矣。尤不必高。西湖妙在里湖,正如美人寢幃,神仙別館,窈窕深窾,殆不可名。今船必著樓,遂令斷橋以北、六橋以西,封以丸泥,恍同函谷,此何理也?放翁又雲『船設低篷學釣徒』,卻又太低。但使俯仰笑談,冠纓不礙,則亦不啻高矣。楊肥翁嘗有打船說,制度詳明,可垂金石。今舟成之日,廣列科條,除其苛法,約以三章,此誠伊人之典型,舟居之律令矣。」 篇中所稱馮開之先生,名夢禎,萬曆丁丑進士,官南京國子監祭酒。移病去官,築庵孤山之麓,名其堂曰「快雪」。見錢牧齋所撰墓誌。舊《錢唐縣誌》稱其晚年制桂舟,貯書畫,遨遊西湖,竟月不返。其風趣可想也。 厲樊榭《湖船錄》云:「黃貞父儀部,用巨竹為,浮湖中。編篷屋其上,朱闌周遭,設青幕障之,行則揭焉,支以小戟。其下用文木,賙平若砥,布於上。中可容六七胡床,位置幾席觴豆,旁及彝鼎、洗、茶鐺、棋局之屬。兩黃頭剌之而行。吳江周本音名之曰『浮梅檻』。此事極新奇可喜,黃以前未有聞,後亦無繼者。果此制可行,豈不視造船更省乎?」 稽《仁和縣誌》,黃汝亨字貞父,萬曆二十六年進士,授進賢知縣,遷南京工部主事,升禮部郎。尋遷江西提學僉事,進布政參議,謝病不復出,結廬南屏小蓬萊,題曰「寓林」。有《寓林文集》三十卷,詩六卷。蓋其人亦風雅君子也。貞父有《浮梅檻記》一篇,今錄其略云:「客夏遊黃山白岳,見竹筏行溪林間,好事者載酒從之,甚適。因思吾家西湖上,湖水清且廣,雅宜此具。歸而與吳德聚謀制之,朱欄青幕,竟與煙水雲霞通為一席,泠泠如也。按《地理志》云:『有梅湖者,昔人以梅為筏,沉於此湖,有時浮出,至春則開花,流滿湖面。』友人周本音至,遂欣然題之曰『浮梅檻』。予時與韻人禪衲,徜徉六橋,觀者如堵,俱嘆西湖千載以來未有,當時蘇、白風流,意想不及。此人情喜新之談。夫我輩寥廓,湛妙之觀,豈必此具,乃與梅湖仙人爭奇哉。」 以上並儀部自記之文。同時王在晉作《浮梅檻賦》,湯臨川亦有《浮梅檻詩》,足見其傾倒一時矣。其子婦顧若璞,有《同夫子坐浮梅檻詩》。 吳江呂本南茂才多保,以其先世文穆公墨跡求題,因得展視,行書八字,大可二寸許,雲「飛翠鳴玉,出入禁門」。又有小字兩行,多漫漶不可辨。適徐誠庵大令本立來,與之審視。徐云:「紙有破碎處,裝潢拙工,誤顛倒之耳。」 因為移正,居然可識,其文云:「齊僕射玄遲有讓表雲,宋世子老師呂蒙正書。」 然語仍不可解,或尚有闕文也。卷中有道光十年裔孫晉昭跋,云:「崇禎甲戌,五世伯祖非庵公,諱一經,督學中州。五世祖聲王公隨至洛陽,有某氏手卷,題首八字,系文穆公書,遂以金易之,珍藏於家。」 云云。至此八字,未詳所出。潘安仁《西征賦》云:「飛翠,拖鳴玉,以出入禁門者眾矣。」 齊僕射讓表或襲用其語,然僕射亦未知何人。題跋諸公,都不置一詞。余漫題數語而歸之,因識於此,當更核也。 呂本南茂才,又以王右軍《平安帖》墨跡見示。其文曰:「適得足下書,深有感切。遂冀平安,不暫面。王羲之頓首。」 墨色暗淡,紙質亦多損壞。有內府寶玩印,又有張九齡、歐陽修名印,余兩印不甚可辨。其前有明敕云:「頃四明所進王羲之《平安帖》,筆墨飛動,古勁圓朗,真跡無疑。敕卿等重加審定,裝潢成卷,諸跋不必刪去可也。宣德四年夏六月武英殿敕。」 其後有魏徵跋、賀知章跋、薛紹彭跋、東坡居士蘇軾跋、黃庭堅跋、放翁陸游跋、趙孟竀跋,班惟志七言絕句一首,又有米芾、顧瑛、許衢、張羽、李和、吳寬、朱澤民、高啟諸人名印。余不能辨其真偽,亦不敢率題一語。留數日而歸之,姑記所見如此。 余課士詁經精舍,以司馬溫公隸書家人卦賦命題,限「涑水崖碑半綠苔」為韻。諸生押涑字,皆入屋韻,獨朱君鏡清押尤韻。余按大徐本《說文》:「涑,遆也。河東有涑水。速侯切。」 小徐本:「涑,遆也。一曰河東涑水。相玉反。」 是此字二徐異讀。然《左傳》:「伐我涑川」,《釋文》:「涑,徐息錄反。又音速。《字林》同。」 則涑水之涑,當讀入聲,固魏晉以來舊讀矣。又考《玉篇》:「涑,先侯切,濯生練也。又先候切,與漱同。又先卜切。」 是漱字有平去入三音:讀平聲者,即涑遆之本義;讀去聲者,為盥漱之借字;讀入聲者,顧野王不說其義,而以《左傳釋文》證之,則為涑水字無疑矣。朱君故押尤韻,未免好異之見也。 余又嘗以張景陽「有蔞興南岑」句為題,諸生或以蔞字作平聲。余謂題出《文選》,義本《毛詩》。陸德明《毛詩音義》云:「有蔞,本又作,於檢反,雲興貌。」 李善注《文選》曰:「蔞與同,音奄。」 則此字不當讀平聲也。及還蘇寓,偶以語徐誠庵大令本立。次日,以一紙見示云:「蔞字,《韻府群玉》入覃韻,無仄聲。《韻府拾遺》入儉韻。今坊本或收入平聲,或平上兼收。以此按《集韻》覃談鹽沾嚴咸銜七韻,俱無蔞字。上聲五十琰蔞字註:『衣檢切。《說文》雲雨貌,或作竁。』考《字典》蔞字註:『《唐韻》《集韻》《韻會》衣檢切,《正韻》於檢切,並音奄。』是由《唐韻》以至韓道昭改並《集韻》,蔞字俱讀上聲,無入平韻者。雖未知《平水韻》書何如,然黃公紹《韻會》,一遵劉氏意,《平水》亦與《韻會》同,惟陰氏時中反之。檢今韻十三覃蔞字註:『烏含切,沒也。』蔞之訓沒,不知何本,疑淹字之假借。《集韻》去聲五十五艷淹字云:『於贍切,沒也。』可悟訓沒之由,乃既以淹為蔞。又誤於贍為烏含,遂以艷韻而收入覃韻,真歧中之歧矣。」 徐君為餘三十六年前同補博士弟子員之老友,精於音律,以一字而遍檢群籍,求其本音,亦可謂留心小學者矣。聞其著《詞律拾遺》,頗足為萬紅友功臣,未知能卒業否。其所撰《荔園詞》二卷,余已為序而行之。 白太傅詩云:「猶有誇張年少處,笑呼張丈與殷兄。」 然則古人所稱兄者,必其年長於己者也。王補帆同年,小於余者兩歲,每謂余宜弟之而勿兄,然尋常書問,習貫為常。率爾落筆,輒誤以弟自稱,因戲於弟上加竂作竃,注其旁曰:「周人稱兄曰竃。」 錢子密吏部與余約如補帆,余亦嘗誤自稱弟。子密報云:「何不用周人稱兄之例?」 亦尺牘中一故事也。 余著《群經平議》,解《尚書》「巽朕位」,巽是纂之假字。及讀薛尚功《鐘鼎款識》有宰辟夫敦三,其文並雲「用饌乃祖考事」,蓋假饌為纂也,可證成余說。又著《諸子平議》,解《晏子春秋》「賴君之賜,得以壽三族」,壽是保之假字。而薛書載叔液鼎、魯正叔竄,並雲「永壽用之」,即永保用之也,亦可證成余說。古彝器銘詞之可寶貴如此。 長洲褚稼軒《堅瓠集》,有移棋相間法。以黑白各三子,三移,而黑白相間。自三子至十子皆然,多一子則多一移耳。余試之,良然。而內子季蘭復推廣之,自十一子以至二十子。余恐其久而忘也,因筆之於此。 三子:左一、二,左四、五,左一、二。 四子:左二、三,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五子:左二、三,右四、五,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六子:左二、三,右六、七,左四、五,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七子:左二、三,右五、六,左五、六,右六、七,左七、八,右二、三,左一、二。 八子:左二、三,右八、九,左五、六,右五、六,左六、七,右七、八,右二、三,左一、二。 九子:左二、三,右七、八,左六、七,右四、五,左九、十,右八、九,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子:左二、三,右十、十一,左五、六,右六、七,左八、九,右九、十,左六、七,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一子:左二、三,右九、十,左六、七,右五、六,左九、十,右十、十一,左十一、十二,右六、七,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二子:左二、三,右十二、十三,左五、六,右六、七,左九、十,右九、十,左十、十一,右十一、十二,左六、七,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三子:左二、三,右十一、十二,左六、七,右七、八,左十、十一,右四、五,左十三、十四,右八、九,左九、十,右十二、十三,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四子:左二、三,右十四、十五,左五、六,右六、七,左九、十,右十、十一,左十二、十三,右十三、十四,左十、十一,右九、十,左六、七,右五、六,七,右二、三,左一、二。 十五子:左二、三,右十三、十四,左六、右九、十,左十二、十三,右五、六,左九、十,右十四、十五,左十五、十六,右十、十一,左十一、十二,右六、七,左五、六,左二、三,右一、二。 十六子:左二、三,右十六、十七,左五、六,右六、七,左九、十,右十二、十三,左十三、十四,右九、十,左十四、十五,右十五、十六,左十、十一,右十一、十二,左六、七,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七子:左二、三,右十五、十六,左六、七,右十一、十二,左十四、十五,右五、六,左十、十一,右八、九,左十七、十八,右十六、十七,左十三、十四,右十二、十三,左九、十,右六、七,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八子:左二、三,右十八、十九,左五、六,右六、七,左九、十,右十四、十五,左十五、十六,右十、十一,左十二、十三,右十七、十八,左十六、十七,右十三、十四,左十、十一,右九、十,左六、七,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九子:左二、三,右十七、十八,左六、七,右十三、十四,左十六、十七,右五、六,左十、十一,右九、十,左十三、十四,右十八、十九,左十九、二十,右十四、十五,左十五、十六,右十、十一,左九、十,右六、七,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二十子:左二、三,右二十、廿一,左五、六,右六、七,左九、十,右十六、十七,左十七、十八,右十、十一,左十三、十四,右十三、十四,左十八、十九,右十九、二十,左十四、十五,右十五、十六,左十、十一,右九、十,左六、七,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凡自左移之右,則曰左,從左起數;自右移之左,則曰右,從右起數。 靈隱冷泉亭,舊縣一聯云:「泉自幾時冷起,峰從何處飛來。」 亂後失去,寺僧屬吳平齋觀察補書之。戊辰九月,余與內子往游,小坐亭上,因讀此聯。內子謂問語甚俊,請作答語。余即云:「泉自有時冷起,峰從無處飛來。」 內子云:「不如竟道『泉自冷時冷起,峰從飛處飛來』。」 相與大笑。越數日,次女繡孫來湖樓,余語及之,並命亦作答語。女思久之,笑曰:「泉自禹時冷起,峰從項處飛來。」 余驚問項字何指,女曰:「不是項羽將此山拔起,安得飛來?」 余大笑,方啜茗,不禁襟袖之淋漓也。 李筱泉中丞以筆見贈,來書云:「長頭羊毫筆,昔姚伯昂先生最善用之。弟苦不能用,管城子嘆失所久矣。公精篆隸,必能任意揮灑,為此子一吐其氣也。」 語意甚雋永。余復書云:「承惠,筆極佳。然佳毫入拙手,仍未得所。公之位置此子,似小失之矣。」 余前客新安時,其地當水潦大至,山中往往出蛟,曾作《伐蛟行》一篇,有雲「霹靂一聲裂山出」,又雲「驅駕雷霆欲出山」,想當然語,非紀實也。己巳之夏,在西湖講舍,適天竺山中出一蛟,其夕甚雨而無雷。後晤何子永舍人,言凡出蛟之日,皆無雷。甚愧前詩體物之未精。已而勒少仲同年,言前年其家鄉桃花嶺大出蛟,凡數十處。其出也,無不有雷。又似子永之言不確。事不目睹,耳聞而臆斷有無,不免為東坡所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