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 · 隱公(元年~十一年)

左丘明 《春秋左傳》
【一級前】隱公(元年~十一年)【一級後】 傳 【原文】 惠公[1]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宋武公[2]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於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注釋】 [1]惠公:姬姓,名弗皇,春秋時期魯國第十三任君主,魯孝公之子,文王第八世孫,公元前768年至前723年在位。 [2]宋武公:子姓,宋氏,名司空,宋戴公之子,春秋時期宋國第十二任君主,公元前765年至前748年在位。 【譯文】 魯惠公的元配夫人叫孟子。孟子去世以後,續娶的夫人叫聲子,生下隱公。宋武公生了個女兒叫仲子,仲子出生時手上有文字,說的是當為魯國夫人,所以仲子也嫁給了我們魯國國君。生下桓公後,魯惠公就去世了,所以隱公立桓公,奉其為魯君,自己攝政。 元年經 【原文】 元年春,王正月[1]。 三月,公及邾[2]儀父[3]盟於蔑。 夏五月,鄭伯[4]克段[5]於鄢。 秋七月,天王[6]使宰[7]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8]。 九月,及宋人盟於宿[9]。 冬十有二月,祭[10]伯來。 公子益師[11]卒。 【注釋】 [1]王正月:指周曆正月。夏、商、周曆法各不相同,商曆以夏曆十二月為正月,周曆以夏曆十一月為正月。「正月」前加「王」表示《春秋》以周為正統。 [2]邾:諸侯國名,曹姓。 [3]儀父:名克,邾國國君。 [4]鄭伯:鄭莊公,姬姓,名窹生,鄭武公之子,鄭國第三任國君,公元前743年至前701年在位。 [5]段:共叔段,鄭莊公弟。 [6]天王:周王,此指周平王。 [7]宰:官職。 [8]賵:助辦喪事贈送的財物。 [9]宿:諸侯國名。 [10]祭:諸侯國名。 [11]公子益師:姬姓,字眾父,魯孝公之子。 【譯文】 元年春季,周曆正月。 三月,隱公和邾國國君儀父在蔑地會盟。 夏季五月,鄭伯在鄢地攻克共叔段。 秋季七月,周平王派宰咺來送為惠公、仲子助辦喪事的財物。 九月,與宋人在宿國會盟。 冬季十二月,祭伯來訪。 公子益師去世。 元年傳 【原文】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1]即位,攝也。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書爵。曰「儀父」,貴之也。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故為蔑之盟。夏四月,費伯[2]帥師城郎。不書,非公命也。 【注釋】 [1]不書:《春秋》不加記載。 [2]費伯:魯國大夫,魯懿公之孫。 【譯文】 元年春季,周曆正月,《春秋》並未記載隱公即位,因為他只是攝理國政。三月,隱公和邾儀父在蔑地會盟,邾儀父就是邾子克。由於邾儀父還沒有受周朝正式冊封,所以《春秋》沒有記載他的爵位。稱他為「儀父」,是因為尊重他。隱公攝政而想要和邾國友好,所以在蔑地舉行了會盟。夏季四月,費伯率領軍隊在郎地築城。《春秋》沒有記載,因為並非奉隱公之命。 【原文】 初,鄭武公[1]娶於申[2],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3],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4]請於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岩邑[5]也,虢叔死焉。佗[6]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祭仲[7]曰:「都城過百雉[8],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9]害?」對曰:「姜氏何厭[10]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注釋】 [1]鄭武公:姬姓,鄭氏,名掘突,鄭桓公之子,春秋時期鄭國第二任國君,公元前771年至前744年在位。 [2]申:諸侯國名,姜姓。 [3]窹生:即逆生,出生時足先出。 [4]亟:屢次。 [5]岩邑:險要的城邑。 [6]佗:通「它」。 [7]祭仲:字足,鄭國大夫,祭邑人。 [8]雉:長三丈高一丈為一雉。 [9]辟:同「避」。 [10]厭:滿足。 【譯文】 起初,鄭武公在申國娶妻,名為武姜,生下莊公和共叔段。莊公是腳先頭後出生的,使姜氏受了驚嚇,因此給他取名叫寤生,並且很討厭他。姜氏很喜愛共叔段,想立他為太子。屢次向武公請求,武公沒有同意。等到莊公繼位為鄭國國君,姜氏請求將制地作為共叔段的封邑。莊公說:「制地是險要的城邑,虢叔曾經死在那裡。其他地方都可以聽您的命令。」於是請求京城,讓共叔段住在那裡,稱為京城太叔。祭仲說:「國都城牆周圍的長度超過三百丈,就會給國家帶來災禍。先王制定的制度:大的地方的城牆,不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超過五分之一;小的,不超過九分之一。現在京城的城牆不符合制度的規定,這不是該有的。您將不能忍受。」莊公說:「姜氏要這樣,哪裡能避免禍害呢?」祭仲回答說:「姜氏怎會得到滿足?不如早作打算,不要讓她滋生事端,一旦蔓延就難以對付了。蔓延的野草尚且不能剷除,何況是您受寵的弟弟呢?」莊公說:「多行不義,必然會自取滅亡。您姑且等待。」 【原文】 既而大叔命西鄙[1]、北鄙貳於己。公子呂[2]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於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眾。」公曰:「不義不昵,厚將崩。」 大叔完聚[3],繕甲兵,具卒乘[4],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於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5]。 【注釋】 [1]鄙:邊境。 [2]公子呂:字子封,鄭國大夫,武公之弟。 [3]完聚:修葺城牆,聚集糧食。 [4]卒乘:士卒與戰車,也泛指軍隊。 [5]共:諸侯國名。 【譯文】 不久,太叔命令西部和北部的邊境既聽命於莊公,又聽命於自己。公子呂說:「國家不能忍受這種兩面聽命的情況,您打算怎麼辦?您要把君位讓給太叔,下臣就請求去侍奉他;如果不給,那就請除掉他。不要讓百姓產生其他想法。」莊公說:「不用,他會自取其禍。」太叔又收取原來兩屬的地方作為自己的封邑,並擴大到廩延地方。子封說:「可以動手了,他的勢力大了,將會得到民心。」莊公說:「沒有正義就不能號召人,勢力大卻會崩潰。」 太叔修葺城牆,聚集糧食,修繕盔甲兵器,充實軍隊,將要襲擊鄭國都城。姜氏將會作為內應打開城門。莊公聽說太叔起兵的日期,說:「可以了!」命令子封率領二百輛戰車討伐京城。京城的人反叛太叔段,太叔段逃到鄢地,莊公又討伐鄢地。五月辛丑日,太叔前往共地投奔。 【原文】 書曰:「鄭伯克段於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1],不言出奔,難之也。 遂寘姜氏於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2],無相見也!」既而悔之。 潁考叔[3]為潁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4]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5]!」遂為母子如初。 【注釋】 [1]鄭志:鄭莊公的意願。 [2]黃泉:地下的泉水,指死後埋在地下。 [3]潁考叔:鄭國大夫。 [4]繄:語助詞,用在句首。 [5]泄泄:舒暢而快樂。 【譯文】 《春秋》說:「鄭伯克段於鄢。」太叔段的作為不像兄弟,所以不說「弟」字;像兩個國君一樣打仗,所以用「克」字;把莊公稱為「鄭伯」是譏刺他有失教誨之責;《春秋》這樣記載就表明了鄭莊公的本意,不說「出奔」,是因為史官記錄時有困難。 於是莊公就把姜氏安置在潁城,發誓說:「不到黃泉,不再相見!」不久又感到後悔。 潁考叔當時在潁谷做邊疆護衛長官,聽說這件事後,就獻給莊公一些東西。莊公賞賜他食物。在吃的時候,他把肉留下不吃。莊公問他原因,他說:「我有母親,我孝敬她的食物她都已嘗過了,還沒有嘗過國君的肉湯,請求讓我帶回去給她吃。」莊公說:「你有母親可送,咳!唯獨我沒有!」潁考叔說:「請問這是什麼意思?」莊公就對他說明了原因,並且告訴他自己很後悔。潁考叔回答說:「您有什麼可憂慮的呢?如果挖地見到泉水,在隧道裡面相見,那還有誰會說您做得不對?」莊公聽從了潁考叔的意見。莊公進入隧道賦詩說:「在大隧中相見,多麼快樂啊!」姜氏走出隧道賦詩說:「走出大隧外,多麼舒暢啊!」於是母子和好如初。 【原文】 君子曰:「潁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1]及莊公。《詩》[2]曰:『孝子不匱,永錫[3]爾類。』其是之謂乎!」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緩,且子氏[4]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軌[5]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贈死不及屍[6],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禮也。 【注釋】 [1]施:推廣。 [2]《詩》:引詩出自《詩經·大雅·既醉》。 [3]錫:同「賜」。 [4]子氏:指仲子,子姓。 [5]同軌:車軌寬度相同。指周天子分封的諸侯。 [6]屍:未葬。 【譯文】 君子說:「潁考叔是真正的孝子。愛他的母親,推廣並影響到莊公。《詩》說:『孝子的孝心沒有窮盡,永遠可以影響給他的同類。』說的就是這樣的事情吧!」 秋季七月,周平王派遣宰咺來贈送魯惠公和仲子的助喪物品。惠公已經下葬,這是晚了,而仲子還沒有死,所以《春秋》直書宰咺的名字。天子死了七個月後才安葬,諸侯都來參加葬禮;諸侯五個月後下葬,同盟的諸侯參加葬禮;大夫三個月後下葬,官位相同的來參加葬禮;士一個月以後下葬,親戚前來參加葬禮。向死者贈送東西沒能趕上下葬,向生者弔喪沒能趕上舉哀的時間,預先贈送與喪事有關的物品,這都不合於禮。 【原文】 八月,紀[1]人伐夷[2]。夷不告,故不書。有蜚[3],不為災,亦不書。惠公之季年,敗宋師於黃。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於宿,始通也。 【注釋】 [1]紀:諸侯國名,姜姓。 [2]夷:諸侯國名,妘姓。 [3]蜚:一種吃稻花的害蟲。 【譯文】 八月,紀國討伐夷國。夷國並未前來報告,所以《春秋》沒有記載。發現蜚盤蟲,沒有造成災害,《春秋》也未加記載。惠公於晚年在黃地將宋國打敗。隱公即位,要求與宋人講和。九月,與宋人在宿國會盟,兩國開始通好。 【原文】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臨,故不書。惠公之薨也,有宋師[1],太子少,葬故有闕,是以改葬。衛侯[2]來會葬,不見公,亦不書。鄭共叔之亂,公孫滑[3]出奔衛。衛人為之伐鄭,取廩延。鄭人以王師、虢師伐衛南鄙,請師於邾。邾子使私於公子豫[4],豫請往,公弗許,遂行,及邾人、鄭人盟於翼。不書,非公命也。新作南門。不書,亦非公命也。 十二月,祭伯來,非王命也。眾父卒,公不與小斂[5],故不書日。 【注釋】 [1]有宋師:指與宋國交戰。 [2]衛侯:衛為侯爵。此處的衛侯指衛桓公。 [3]公孫滑:共叔段之子。 [4]公子豫:魯國大夫。 [5]小斂:為死者穿衣。 【譯文】 冬季十月庚申日,改葬惠公。隱公不敢以喪主的身份到場,所以《春秋》未加記載。惠公去世的時,正在與宋國交戰,太子又年幼,葬禮不完備,所以改葬。衛桓公來魯國參加葬禮,沒有與隱公見面,《春秋》也不加記載。鄭國共叔段叛亂,公孫滑出逃來到衛國。衛國人替他討伐鄭國,攻取廩延。鄭國人率領周天子的軍隊、虢國的軍隊攻打衛國南部邊境,同時又請求邾國出軍隊幫助。邾子派人暗地裡與公子豫商量,公子豫請求派兵前往,隱公不允許,公子豫於是自己前往,和邾國、鄭國在翼地會盟。《春秋》不記載,因為並非出於隱公的命令。新建南門,《春秋》不記載,也是因為並非出於隱公的命令。 十二月,祭伯前來,並不是奉了周王的命令。眾父去世,隱公沒有參加以衣衾加於死者之身的小斂,所以《春秋》不記載死亡的日期。 二年經 【原文】 二年春,公會戎[1]於潛。 夏五月,莒[2]人入向[3]。 無駭[4]帥師入極[5]。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於唐。 九月,紀裂繻[6]來逆[7]女。 冬十月,伯姬[8]歸於紀。 紀子帛、莒子盟於密。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鄭人伐衛。 【注釋】 [1]戎:國名,少數民族戎人建立。 [2]莒:諸侯國名,嬴姓。 [3]向:諸侯國名,姜姓。 [4]無駭:魯國司空,姬姓,展氏。 [5]極:諸侯國名,為一姬姓小國。 [6]裂繻:字子帛,紀國大夫。 [7]逆:迎接。 [8]伯姬:魯宣公之女,魯成公之妹。 【譯文】 二年春季,隱公與戎人在潛地會盟。 夏季五月,莒人攻入向國。 無駭率領軍隊攻入極國。 秋季八月庚辰日,隱公與戎人在唐地結盟。 九月,紀裂繻前來迎親。 冬季十月,伯姬出嫁前往紀國。 紀裂繻和莒子在密地結盟。 十二月乙卯日,夫人仲子去世。 鄭國人討伐衛國。 二年傳 【原文】 二年春,公會戎於潛,修惠公之好也。戎請盟,公辭[1]。 莒子娶於向,向姜[2]不安莒而歸。夏,莒人入向以姜氏還。 司空無駭入極,費庈父[3]勝之。 戎請盟。秋,盟於唐,復修戎好也。 九月,紀裂繻來逆女,卿為君逆也。 冬,紀子帛、莒子盟於密,魯故[4]也。 鄭人伐衛,討公孫滑之亂也。 【注釋】 [1]辭:指只與其修好,而不結盟。 [2]向姜:向國女子。 [3]費庈父:即費伯。 [4]魯故:因為魯與莒不和,所以紀侯娶魯國之女,派人與莒結盟,以為魯、莒調解。 【譯文】 二年春季,魯隱公與戎人在潛地會面,目的是重修惠公時期的友好關係。戎人請求結盟,隱公婉沒有答應。 莒子娶向國女子為妻,向姜在莒國不安心從而返回向國。夏季,莒人攻入向國,帶向姜返回國中。 司空無駭領兵攻入極國,費庈父滅掉極國。 戎人請求結盟。秋季,在唐地結盟,目的是重修與戎人的友好關係。 九月,紀國的裂繻前來迎親,這是卿為國君前來迎娶。 冬季,紀子帛、莒子在密地結盟,目的是為了調解魯國和莒國間的關係。 鄭國人討伐衛國,是為了討伐公孫滑的叛亂。 三年經 【原文】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三月庚戌,天王[1]崩。 夏四月辛卯,君氏[2]卒。 秋,武氏子來求賻。 八月庚辰,宋公和[3]卒。 冬十有二月,齊侯[4]、鄭伯[5]盟於石門。 癸未,葬宋穆公。 【注釋】 [1]天王:即周平王。 [2]君氏:魯隱公的母親聲子。 [3]宋公和:宋穆公,名和,宋武公之子,宋宣公之弟,春秋時期宋國第十四任國君,公元前728年至前720年在位。 [4]齊侯:指齊僖公。 [5]鄭伯:即鄭莊公。 【譯文】 三年春季,周曆二月己巳日,發生了日食。 三月庚戌日,周平王駕崩。 夏季四月辛卯日,君氏去世。 秋季,武氏子前來求取為平王助喪的財物。 八月庚辰日,宋穆公和去世。 冬季十二月,齊僖公、鄭莊公在石門結盟。 癸未日,安葬宋穆公。 三年傳 【原文】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1],故書之。 夏,君氏卒。聲子也。不赴於諸侯,不反哭於寢,不祔於姑[2],故不曰薨。不稱夫人,故不言葬,不書姓。為公故,曰「君氏」。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3],王貳於虢[4],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5]。王子狐[6]為質於鄭,鄭公子忽[7]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8]虢公政。四月,鄭祭足[9]帥師取溫[10]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注釋】 [1]赴以庚戌:訃告稱周平王是庚戌日去世的,是為了讓諸侯早日臨喪。赴,同「訃」。 [2]姑:婆婆。 [3]卿士:執政官。 [4]貳於虢:指周王分權給虢公。 [5]交質:交換人質。 [6]王子狐:周平王次子。 [7]鄭公子忽:鄭莊公長子,即後來的鄭昭公。 [8]畀:給予。 [9]祭足:即祭仲。 [10]溫:周王畿內小國。 【譯文】 三年春季,周曆三月壬戌日,周平王去世,訃告上寫的是庚戌日,所以《春秋》也這樣記載。 夏季,君氏去世。君氏就是聲子。沒有給諸侯發訃告,沒有返回祖廟哭祭,沒有把神附於婆婆的神主旁,所以《春秋》不用「薨」來記載。因為沒有稱她為「夫人」,所以《春秋》不說是下葬,也不記載其姓氏。因為她是魯隱公的生母,所以稱她為「君氏」。 鄭武公、鄭莊公先擔任周平王的卿士,平王又分權給虢公,鄭莊公怨恨平王,平王說:「沒有這樣的事。」因此周、鄭交換人質。王子狐作為人質到鄭國去,鄭國的公子忽作為人質來到周朝。平王去世後,周人想把政權交給虢公。四月,鄭國的祭足率兵割取了溫國的麥田。秋季,又割取了成周的禾田。周朝和鄭國互相憎恨。 【原文】 君子曰:「信不由中[1],質無益也。明恕[2]而行,要[3]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苟有明信[4],澗溪[5]沼沚[6]之毛[7],苹蘩薀[8]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9]於鬼神,可羞[10]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繁》、《采蘋》,《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武氏子來求賻,王未葬也。 【注釋】 [1]中:同「衷」,內心。 [2]明恕:明察寬大。 [3]要:約束。 [4]明信:明確的誠信。 [5]澗溪:山中的小溝。 [6]沼沚:沼池和渚。 [7]毛:毛草。 [8]薀:聚集。 [9]薦:進獻。 [10]羞:進獻。 【譯文】 君子說:「誠意不是發自內心的,交換人質也沒有用。用明察寬大的方法做事,用禮儀約束,雖然沒有人質,誰又能離間他們?如果有明確的誠信,即使是山溝、池沼里生長的毛草,苹、蘩、聚集的水草一類的野菜,竹製的盛器和金屬器皿,大小水池中的積水,路上的流水,都可以進獻給鬼神,也可以進獻給王公,何況君子締結了兩國的信約。遵從禮儀做事,又哪裡需要人質?《國風》中有《采繁》、《采蘋》,《大雅》中有《行葦》、《泂酌》,就是用來表明忠信的。」 武氏之前來求取助辦喪事的財物,這是因為周平王還沒有下葬。 【原文】 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1]而屬殤公[2]焉,曰:「先君[3]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4]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5],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願奉馮[6]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7]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 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8]之,命以義夫。《商頌》[9]曰:『殷受命咸宜,百祿是荷[10]。』其是之謂乎!」 冬,齊、鄭盟於石門,尋[11]盧之盟也。 庚戌,鄭伯之車僨[12]於濟[13]。 【注釋】 [1]孔父:名嘉,宋國始祖微子啟弟弟微仲八世孫,宋國第五任國君宋閔公五世孫,孔子六世祖。 [2]殤公:名與夷,宋宣公之子,宋穆公之侄,春秋時期宋國第十五任國君,公元前719年至前710年在位。 [3]先君:指宋宣公。 [4]大夫:指孔父。 [5]社稷:土神和穀神,指國家。 [6]馮:公子馮,宋穆公之子,後繼位為宋莊公。 [7]務:專力從事。 [8]饗:同「享」。 [9]《商頌》:後文引詩出自《詩經·商頌·玄鳥》。 [10]荷:承受。 [11]尋:繼續。 [12]僨:翻倒。 [13]濟:濟水,在今山東省。 【譯文】 宋穆公病情沉重,召見大司馬孔父而把殤公託付給他,說:「先君捨棄與夷而立我為國君,我不敢忘記。如果能托大夫的福,使我能保全腦袋死去,先君如果問到與夷的事,將用什麼言辭回答?請您尊奉與夷,讓他主持國家的事務,我雖然死去,也不會感到後悔了。」孔父回答說:「群臣都願意事奉公子馮。」穆公說:「不可以。先君認為我賢德,讓我主持國家事務,如果我丟棄德行而不讓位,就是廢棄了先君的推舉,怎麼能稱得上賢德?將先君的美德發揚光大,難道能不專力去做嗎?您不要廢棄了先君的功勞。」命令公子馮前往鄭國居住。八月庚辰日,宋穆公去世。宋殤公即位。 君子說:「宋宣公可以稱得上能了解人了。立穆公為國君,他的兒子仍然享受到君位,這是因為他的命令出於道義。《詩經·商頌》說:『殷王受命都合於道義,所以能夠承受百祿。』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吧!」 冬季,齊國和鄭國在石門會盟,是為了延續在廬地會盟時締結的友好關係。 庚戌日,鄭伯在濟水翻了車。 【原文】 衛莊公[1]娶於齊東宮得臣[2]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3]也。又娶於陳[4],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5]戴媯生桓公[6],莊姜以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7]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石碏[8]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9],弗納於邪。驕、奢、淫、泆[10],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11]。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12],憾而能眕[13]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14]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15],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厚[16]與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17]。 【注釋】 [1]衛莊公:名揚,衛武公之子,春秋時期衛國第十二任國君,公元前757年至前735年在位。 [2]得臣:齊莊公之子,齊國太子。 [3]《碩人》:詩見《詩經·衛風》。 [4]陳:諸侯國名,媯姓。 [5]娣:妹妹,指從嫁女子。 [6]桓公:名完,春秋時期衛國第十三任國君,公元前734年至前719年在位。 [7]嬖人:身分低微而受到君主寵幸的人,這裡指寵妾。 [8]石碏:衛國大夫。 [9]義方:做事應遵守的禮儀規矩。 [10]泆:同「逸」,放縱。 [11]階之為禍:成為釀成禍亂的途徑。 [12]憾:恨。 [13]眕:克制。 [14]速:招致。 [15]務去:勉力除去。 [16]厚:石厚,石碏之子。 [17]老:退休。 【譯文】 衛莊公娶了齊國太子得臣的妹妹,稱為莊姜。莊姜人很美卻無子,衛國人為她寫了一首題為《碩人》的詩。衛莊公又在陳國娶了一個女子,稱為厲媯,生了孝伯,很早就去世了。跟從厲媯陪嫁來的妹妹戴媯生下衛桓公,莊姜把他當成自己的兒子。 公子州吁,是衛莊公寵妾生的兒子,受寵而好鬥,莊公並不禁止,莊姜對他很討厭。石碏向莊公進諫說:「我聽說愛自己的兒子,應當教他禮儀規矩,不要讓他走上邪路。驕傲、奢侈、淫亂、放縱,這是走上邪路的開端。這四種惡習的產生,是因為寵愛和賜予過多。如果將要立州吁為太子,就應該確定下來;如果還不能確定,會成為釀成禍亂的途徑。受到寵愛而不驕傲,驕傲而能接受地位下降,地位下降而不感到怨恨,怨恨而能自我克制的人很少。而且低賤的妨害高貴的,年少的欺凌年長的,疏遠的離間親密的,新人的離間舊人,小國加兵於大國,淫慾毀壞道義,就是所謂的六種背逆的行為。國君的行為合於道義,臣子執行命令,父親慈愛,兒子孝順,兄長愛弟弟、弟弟敬兄長,這就是所謂的六種正常的行為。去掉正常的而效法反常的,就會招致禍患。作為國君應當盡力去掉禍患,現在反而招至禍患,恐怕不能這樣吧!」莊公不聽。石碏的兒子石厚與州吁交遊,石碏加以禁止,石厚不聽。衛桓公即位後,石碏就請求退休了。 四年經 【原文】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1],取牟婁。 戊申,衛州吁弒其君完。 夏,公及宋公[2]遇於清。 宋公、陳侯[3]、蔡[4]人、衛人伐鄭。 秋,翬[5]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九月,衛人殺州吁於濮。 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6]。 【注釋】 [1]杞:諸侯國名,姒氏,伯爵。 [2]宋公:指宋殤公與夷。 [3]陳侯:陳桓公。 [4]蔡:諸侯國名,姬姓,侯爵。 [5]翬:公子翬,魯國宗室。 [6]晉:公子晉,即衛宣公,莊公之子,桓公之弟,春秋時期衛國第十五任國君,公元前718年至前700年在位。 【譯文】 四年春季,周曆二月,莒人討伐杞國,攻取牟婁。 戊申日,衛國的州吁殺了他的國君完。 夏季,隱公與宋殤公在清地相會。 宋殤公、陳桓公、蔡國人、衛國人討伐鄭國。 秋季,公子翬率領軍隊會合宋殤公、陳桓公、蔡國人、衛國人討伐鄭國。 九月,衛國人在濮地殺死州吁。 冬季十二月,衛國人立公子晉為國君。 四年傳 【原文】 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而立。 公與宋公為會,將尋宿之盟[1]。未及期,衛人來告亂。夏,公及宋公遇於清。 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出奔鄭,鄭人慾納[2]之。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於鄭,而求寵[3]於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4]與陳、蔡從,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於是[5],陳、蔡方睦於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五日而還。 【注釋】 [1]宿之盟:在隱公元年。 [2]納:納入宋國為君。 [3]求寵:討好。 [4]賦:兵賦,兵力和財物。 [5]於是:這時。 【譯文】 四年春季,衛國的州吁殺死衛桓公後自立。 魯隱公和宋殤公相會,打算重續在宿地締結的盟約。還沒有到約定好的日子,衛國人前來報告發生了叛亂。夏季,隱公與宋殤公在清地會見。 宋殤公即位時,公子馮出逃來到鄭國。鄭國人想送他回國立為國君。等到衛國的州吁自立,打算向鄭國報復前代國君結下的仇怨,從而討好諸侯,以安定國內的人心,派使人告訴宋國說:「君王如果討伐鄭國以除公子馮,以君王為主,敝邑出兵力和財物,與陳、蔡兩國跟從,這就是衛國的願望。」宋國同意了。這時,陳國、蔡國正與衛國友好相處,所以宋殤公、陳桓公、蔡國人、衛國人討伐鄭國,將其國都東門包圍,過了五天就回去了。 【原文】 公問於眾仲[1]曰:「衛州吁其成乎?」對曰:「臣聞以德和民,不聞以亂。以亂,猶治絲[2]而棼[3]之也。夫州吁,阻兵[4]而安忍[5]。阻兵無眾,安忍無親。眾叛親離,難以濟[6]矣。夫兵猶火也,弗戢[7],將自焚也。夫州吁弒其君而虐用[8]其民,於是乎不務令德,而欲以亂成,必不免矣。」 秋,諸侯復伐鄭。宋公使來乞師,公辭之。羽父[9]請以師會之,公弗許,固請而行。故書曰「翬帥師」,疾之也。諸侯之師敗鄭徒兵[10],取其禾而還。 【注釋】 [1]眾仲:魯國大夫,魯孝公之孫,公子益師之子。 [2]治絲:整理絲。 [3]棼:紛亂。 [4]阻兵:倚仗軍隊。 [5]安忍:安於殘忍。 [6]濟:成功。 [7]戢:收斂。 [8]虐用:暴虐地使用。 [9]羽父:即公子翬。 [10]徒兵:步兵。 【譯文】 隱公問眾仲詢說:「衛國的州吁能夠成功嗎?」眾仲回答說:「我聽說以德行安定人民,沒有聽說以禍亂安定人民的。用禍亂,好比整理亂絲,反而會更加紛亂。州吁,倚仗武力而安於殘忍。倚仗武力就會失去民眾,安於殘忍就沒有親近的人。眾人背叛,親近離開,很難成功。軍事就好比火,不加收斂,將會焚燒自己。州吁殺死他的國君,暴虐地使用他的人民,如此不致力於美好的德行,反而想以禍亂取得成功,一定不能免於敗亡。」 秋季,諸侯再次討伐鄭國。宋殤公派人前來請求派兵相助,隱公推辭。羽父請求派兵前去會合,隱公不允許,羽父堅決請求以後前往。所以《春秋》記載說「翬帥師」,這是批評他。諸侯的軍隊打敗了鄭國的步兵,割取了鄭國的穀子就回來了。 【原文】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1]問定君[2]於石子[3]。石子曰:「王覲[4]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5],陳、衛方睦,若朝[6]陳使請,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陳。石碏使告於陳曰:「衛國褊小,老夫耄[7]矣,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涖[8]於衛。九月,衛人使右宰丑[9]蒞殺州吁於濮,石碏使其宰[10]獳羊肩蒞殺石厚於陳。 君子曰:「石碏,純臣[11]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衛人逆公子晉於邢[12]。冬十二月,宣公即位。書曰「衛人立晉」,眾也[13]。 【注釋】 [1]厚:石厚。 [2]定君:穩定君位。 [3]石子:石碏。 [4]王覲:朝見天子。如果獲得周天子批准朝見,便取得合法身份。 [5]王:周桓王。 [6]朝:諸侯相會。 [7]耄:七十歲至九十歲為耄,此指年老。 [8]請涖:派人前來處置。 [9]右宰丑:右宰為官名,丑為人名。 [10]宰:家臣之長。 [11]純臣:純粹、忠誠之臣。 [12]邢:諸侯國名,姬姓,侯爵。 [13]眾也:符合眾人的意願。 【譯文】 州吁沒有能夠安定他的百姓,石厚向石碏詢問如何穩定君位。石碏說:「朝覲周天子就可以。」石厚說:「怎樣才能得以朝覲?」石碏說:「陳桓公正受到天子的寵信,陳、衛兩國正彼此和睦,如果拜會陳桓公,讓他替衛國請求,必定可以成功。」石厚跟隨州吁來到陳國。石碏派人告訴陳國說:「衛國領土狹小,我老頭子也已經年邁,沒有能力做什麼事了。這兩個人,確實殺害了我國的國君,請您立即設法除掉他們。」陳國人抓住這兩個人,請衛國派人前來處理。九月,衛國人派右宰丑在濮地殺死州吁,石碏派他的家臣之長獳羊肩在陳國殺死石厚。 君子說:「石碏是個純粹、忠誠的大臣,厭惡州吁,同時加上兒子石厚。『大義滅親』,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吧!」 衛國人前往邢國迎接公子晉。冬季十二月,衛宣公即位。《春秋》記載說「衛人立晉」,表明這是符合大眾意願的。 五年經 【原文】 五年春,公矢[1]魚[2]於棠。 夏四月,葬衛桓公。 秋,衛師入郕[3]。 九月,考[4]仲子[5]之宮[6]。 初獻六羽[7]。邾人、鄭人伐宋。 螟[8]。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9]卒。 宋人伐鄭,圍長葛。 【注釋】 [1]矢:陳列。 [2]魚:捕魚的器具。 [3]郕:諸侯國名,姬姓,伯爵。 [4]考:落成。 [5]仲子:桓公生母。 [6]宮:廟。 [7]六羽:諸侯的樂舞,有六行,每行六人,持羽而舞。 [8]螟:螟蛾的幼蟲,食禾心,有害。 [9]公子彄:即臧僖伯,姬姓,臧孫氏,名彄,魯孝公之子,魯國大夫。 【譯文】 五年春季,隱公在棠地陳列捕魚的器具。 夏季四月,安葬衛桓公。 秋季,衛國軍隊攻入郕國。 九月,仲子廟落成。 祭祀首次奠爵時用六行人舞羽。 邾國人、鄭國人討伐宋國。 發生螟蟲災害。 冬季十二月辛巳日,公子彄去世。 宋國人討伐鄭國,包圍長葛。 五年傳 【原文】 五年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1]大事[2],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3]民於軌物[4]者也。故講事以度[5]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6],入而振旅[7],歸而飲至[8],以數軍實[9]。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10],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11]於俎[12],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13]之事,官司[14]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將略地[15]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書曰「公矢魚於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注釋】 [1]講:講習。 [2]大事:指祭祀和戰爭。《左傳·成公十三年》:「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3]納:納入。 [4]軌物:軌範。 [5]度:衡量。 [6]治兵:整治軍隊。 [7]振旅:整頓隊伍。 [8]飲至:諸侯會盟、出征奏凱回國後,到宗廟中飲酒慶賀。 [9]軍實:戰爭中獲得的物品。 [10]順少長:出師時少者在前,還師時少者在後。 [11]登:裝入。 [12]俎:祭祀所用禮器。 [13]皂吏:指奴隸。 [14]官司:普通官吏。 [15]略地:巡視邊境。 【譯文】 五年春季,隱公將要到棠地觀看捕魚。臧僖伯進諫說:「凡是一種物品不能用來講習祭祀和兵戎戰爭的大事,它的材料不能用來製作禮器和兵器,國君對它就不會有所舉動。國君是要把百姓納入軌範的人。所以講習大事用以衡量法度叫做『軌』,選取材料用以彰顯器物的光彩叫做『物』,不符合『軌』、『物』就稱為亂政。亂政多次施行,是國家所以敗亡的原因。所以春蒐、夏苗、秋獮、冬狩,都是在農閒時講習軍事。每三年舉行一次演習以整治軍隊,學習完成班師再整頓一次隊伍,回來後到宗廟飲酒慶賀,以計算獲得的物品。要彰顯器物的文采,分明貴賤,分辨等級,調整少長的順序,這是講習威儀。鳥獸的肉不裝入宗廟的祭器里,其皮革、牙齒、骨角、毛羽不裝到禮器上,那麼國君就不去射它,這是古代的制度。至於山林河澤出產的物品,一般器物的材料,這是奴隸的事情,普通官吏的職責,並非國君應當涉及的。」隱公說:「我將前去巡視邊境!」於是就動身前往,陳列捕魚器具並命人捕魚而觀看。臧僖伯託辭生病,沒有隨從。《春秋》說「隱公在棠地陳列捕魚器具」,這是不符合禮制,並且暗示棠地遠離國都。 【原文】 曲沃莊伯[1]以鄭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2]、武氏[3]助之。翼侯[4]奔隨。 夏,葬衛桓公。衛亂,是以緩。 四月,鄭人侵衛牧,以報東門之役。衛人以燕[5]師伐鄭。鄭祭足、原繁[6]、洩駕[7]以三軍軍其前,使曼伯與子元潛軍軍其後。燕人畏鄭三軍而不虞制[8]人。六月,鄭二公子[9]以制人敗燕師於北制。君子曰:「不備不虞,不可以師。」 【注釋】 [1]莊伯:成師之子。 [2]尹氏:周大夫。 [3]武氏:周大夫。 [4]翼侯:即晉鄂侯,名郄,一名都,晉孝侯弟,春秋時期晉國第十四任國君,公元前723至前718年在位。 [5]燕:南燕國,姞姓。 [6]原繁:鄭大夫。 [7]洩駕:鄭大夫。 [8]制:鄭邑。 [9]二公子:即前文中的曼伯、子元。 【譯文】 曲沃莊伯率領鄭人、邢人討伐翼地,周桓王派尹氏、武氏相助。在翼地的晉鄂侯逃奔到隨地。 夏季,安葬衛桓公。衛國局勢動亂,因此遲緩。 四月,鄭國人入侵衛國牧地,以報復去年東門的戰役。衛國人率領南燕軍隊討伐鄭國,鄭國的祭足、原繁、洩駕率領三軍攻擊燕軍的前面,派曼伯和子元暗中率領軍隊襲擊南燕軍的後面。燕國人畏懼鄭國的三軍,而並未防備從制地來的軍隊。六月,鄭國的兩個公子曼伯和子元憑藉制人的軍隊在北制擊敗了燕軍。君子說:「不防備意外,就不可以率領軍隊。」 【原文】 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1]於翼。 衛之亂也,郕人侵衛,故衛師入郕。 九月,考仲子之宮,將萬[2]焉。公問羽數於眾仲。對曰:「天子用八[3],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4]而行八風[5],故自八以下。」公從之。於是初獻六羽,始用六佾[6]也。 【注釋】 [1]哀侯:名光,晉鄂侯子,春秋時期晉國第十五任國君,公元前717年至前709年在位。 [2]萬:舞名。 [3]八:八行,每行八人。 [4]八音:指金、石、絲、竹、匏、土、革、木。 [5]八風: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八方之風,謂東方谷風,東南清明風,南方凱風,西南涼風。西方閶闔風,西北不周風,北方廣莫風,東北融風。」 [6]佾:樂舞的行列。 【譯文】 曲沃背叛周桓王。秋季,周桓王命令虢公討伐曲沃,而在翼地立哀侯為晉國國君。 當衛發生動亂時,郕國人侵犯衛國,所以衛國的軍隊攻入郕國。 九月,仲子廟落成,將要獻演萬舞。隱公問眾仲執羽舞的人數。眾仲回答說:「天子用八行,諸侯用六行,大夫四行,士二行。舞是用來調節八種樂音而傳播八方之風的,所以人數從八以下。」隱公聽從了。於是初獻時演六羽樂舞,開始采使用六行舞人。 【原文】 宋人取邾田。邾人告於鄭曰:「請君釋憾於宋,敝邑為道[1]。」鄭人以王師[2]會之,伐宋,入其郛[3],以報東門之役。宋人使來告命。公聞其入郛也,將救之,問於使者曰:「師何及?」對曰:「未及國。」公怒,乃止,辭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4]社稷之難,今問諸使者,曰『師未及國』,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冬十二月辛已,臧僖伯卒。公曰:「叔父[5]有憾於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 宋人伐鄭,圍長葛,以報入郛之役也。 【注釋】 [1]道:嚮導。 [2]王師:周王的軍隊。 [3]郛:城圈外的大城。 [4]恤:憂慮。 [5]叔父:諸侯稱同姓大夫為伯父、叔父。 【譯文】 宋國人攻取邾國的土地。邾國人告訴鄭國說:「請國君攻打宋國以消釋仇恨,敝邑願為嚮導。」鄭國人率領周天子的軍隊會合邾軍,討伐宋國,進入了宋國城圈外的大城,以報復去年東門的戰役。宋國人派人前來請求幫助。隱公聽說軍隊已經進入城圈外的大城,將要派兵救援,詢問使者說:「敵軍到了什麼地方?」使者說:「還沒有到國都。」隱公很生氣,停止救援,辭謝使者說:「君王命令我一起為憂慮於宋國的危難,現在詢問使者,回答說『敵軍還沒有到國都』,這就並非我敢於知道的了。」 冬季十二月辛巳日,臧僖伯去世。隱公說:「叔父對我有怨恨,我不敢忘記。」於是按照原等級加一級安葬了他。 宋國人討伐鄭國,包圍長葛,以報復攻入外城的戰役。 六年經 【原文】 六年春,鄭人來渝平[1]。 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2]盟於艾。 秋七月[3]。 冬,宋人取長葛。 【注釋】 [1]渝平:摒棄恩怨修好。 [2]齊侯:齊僖公。 [3]秋七月:《春秋》體例,該季雖無事而書首月,以備四時。 【譯文】 六年春季,鄭國人前來棄怨修好。 夏季五月辛酉日,隱公與齊僖公在艾地會盟。 秋季七月。 冬季,宋國人攻取長葛。 六年傳 【原文】 六年春,鄭人來渝平,更成[1]也。 翼九宗[2]五正[3]頃父[4]之子嘉父逆晉侯於隨,納諸鄂。晉人謂之鄂侯。 夏,盟於艾,始平[5]於齊也。 五月庚申,鄭伯侵陳,大獲。 往歲,鄭伯請成[6]於陳,陳侯[7]不許。五父[8]諫曰:「親仁善鄰,國之寶也。君其許鄭。」陳侯曰:「宋、衛實難[9],鄭何能為?」遂不許。 【注釋】 [1]更成:重修舊好。 [2]九宗:周成王封其弟虞叔於唐時,同時將商朝遣民「懷姓九宗」封賞給他。 [3]五正:五官之長。 [4]頃父:與其子嘉父均為晉國大夫。 [5]平:和好。 [6]請成:請和。 [7]陳侯:陳桓公。 [8]五父:陳公子佗,桓公之弟。 [9]難:禍患。 【譯文】 六年春季,鄭國人前來渝平,就是要重修舊和好。 晉國翼都的九宗五正頃父之子嘉父前往隨邑迎接晉侯,將他安置在鄂地。晉國人稱他為鄂侯。 夏季,在艾地會盟,開始與齊國和好。 五月庚申日,鄭莊公侵犯陳國,大獲全勝。 往年,鄭莊公請求與陳國講和,陳桓公不同意。五父進諫說:「親近仁義而與鄰國友善,是國家十分寶貴的措施。您還是應允鄭國的請求吧。」陳桓公說:「宋國和衛國是真正的禍患,鄭國能有什麼作為?」於是不肯答應。 【原文】 君子曰:「善不可失,惡不可長,其陳桓公之謂乎!長惡不悛[1],從自及也。雖欲救之,其將能乎?《商書》[2]曰:『惡之易[3]也,如火之燎於原,不可鄉[4]邇[5],其猶可撲滅?』周任[6]有言曰:『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7]夷[8]薀崇[9]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10],則善者信[11]矣。』」 秋,宋人取長葛。 冬,京師來告飢。公為之請糴於宋、衛、齊、鄭,禮也。 鄭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禮焉。周桓公[12]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13],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注釋】 [1]悛:悔改。 [2]《商書》:指《尚書·盤庚》。 [3]易:蔓延。 [4]鄉:同「向」。 [5]邇:近。 [6]周任:周大夫。 [7]芟:割除。 [8]夷:剷平。 [9]薀崇:堆積。 [10]殖:生長。 [11]信:伸。 [12]周桓公:又稱周公黑肩,諸侯國周國國君,周公旦後裔,周桓王卿士。 [13]蔇:至。 【譯文】 君子說:「善不可以丟失,惡不可以滋長,就是在說陳桓公吧!使惡滋長而不悔改,隨後自取己就會面臨禍害。雖然想要挽救,還能辦到嗎?《商書》說:『惡的蔓延,如同火在原野上燃燒,不可以靠近,如何還能撲滅?』周任曾說:『治理國和家的人,見到惡就要像農夫一定要除去草一樣,割除剷平聚積起來肥田,斷絕它的老根,不要使它能夠生長,那麼善就能得到伸張。』」 秋季,宋人攻取長葛。 冬季,京城派人來報告饑荒。隱公代為向宋、衛、齊、鄭等國購買穀物,這種做法合於禮。 鄭莊公前往周都,第一次朝見周桓王。周桓王對他不加禮遇。周桓公對周桓王說:「我們周王室東遷時,就是依靠的晉國和鄭國。對鄭國友善以鼓勵後來的人,還擔心人家不來,何況不加禮遇呢?鄭國不會再來朝見了啊!」 七年經 【原文】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1]歸於紀。 滕[2]侯卒。 夏,城中丘。 齊侯[3]使其弟年[4]來聘[5]。 秋,公伐邾。 冬,天王使凡[6]伯來聘。 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 【注釋】 [1]叔姬:伯姬的妹妹。叔姬應當從伯姬嫁往紀國,因年幼而在母國等候,年齡符合規定後方嫁往紀國。 [2]滕侯:諸侯國名,姬姓,侯爵。 [3]齊侯:齊僖公。 [4]年:夷仲年,齊僖公同母弟。 [5]聘:聘問。 [6]凡:諸侯國名,姬姓,伯爵。 【譯文】 七年春季,周曆三月,叔姬出嫁紀國。 滕侯去世。 夏季,修築中丘城牆。 齊僖公派其弟夷仲年前來聘問。 秋季,隱公討伐邾國。 冬季,周桓王派凡伯前來聘問。 戎人在楚丘攻打凡伯,將他抓了回去。 七年傳 【原文】 七年春,滕侯卒。不書名[1],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於是稱名,故薨則赴以名,告終稱嗣[2]也,以繼好息民[3],謂之禮經。 夏,城中丘,書,不時[4]也。 齊侯使夷仲年來聘,結[5]艾之盟也。 秋,宋及鄭平。七月庚申,盟於宿。公伐邾,為宋討[6]也。 初,戎朝於周,發幣[7]於公卿,凡伯弗賓[8]。冬,王使凡伯來聘。還,戎伐之於楚丘以歸。 陳及鄭平。十二月,陳五父如鄭蒞盟。壬申,及鄭伯盟,歃如忘[9]。洩伯[10]曰:「五父必不免,不賴[11]盟矣。」 鄭良佐[12]如陳蒞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將亂也。 鄭公子忽在王所,故陳侯請妻之。鄭伯許之,乃成昏[13]。 【注釋】 [1]不書名:只書滕侯而不書其名。 [2]告終稱嗣:通告去世的國君及嗣位的國君。 [3]息民:使民眾安定。 [4]不時:不合農時。 [5]結:鞏固。 [6]為宋討:邾國曾為鄭國做嚮導伐宋,現在宋、鄭和好,魯國伐邾以討好宋國。 [7]發幣:致送財物。 [8]賓:以賓客之禮相待。 [9]如忘:心不在焉,有如忘卻。 [10]洩伯:洩駕,鄭國大夫。 [11]賴:依賴。 [12]良佐:鄭國大夫。 [13]昏:同「婚」,此指訂婚。 【譯文】 七年春季,滕侯去世。《春秋》不書其名,是因為沒有與魯國結盟。凡是諸侯相互締結過同盟,就稱名向神明報告,所以國君去世時就在訃告上也書寫名字,這是為了向同盟國通告去世的國君和繼承的人,以便延續友好關係,使人民安定,被稱為禮的法則。 夏季,修築中丘的城牆,《春秋》記載此時,因為不合農時。 齊僖公派夷仲年前來聘問,目的是鞏固在艾地締結的盟約。 秋季,宋國與鄭國講和。七月庚申日,在宿地會盟。隱公討伐邾國,是為宋國而討伐的。 當初,戎人到周朝覲,送財物給公卿,凡伯不以賓客之禮接待。冬季,周天子派凡伯前來聘問。回去時,戎人在楚丘攻打他,將他抓獲帶回。 陳國與鄭國講和。十二月,陳國的五父來到鄭國參加會盟。壬申日,與鄭莊公盟誓,歃血時候心不在焉。洩伯說:「五父必然不能免禍,因為他不認為結盟是國家可依賴的事。」 鄭國的良佐來到陳國參加會盟,辛巳日,與陳侯會盟,也預料到陳國將要動亂。 鄭國的公子忽在周天子那裡,所以陳桓公請求把女兒嫁給他。鄭莊公允許了,於是訂婚。 八年經 【原文】 八年春,宋公[1]、衛侯[2]遇於垂。 三月,鄭伯使宛[3]來歸祊。 庚寅,我入祊。 夏六月己亥,蔡侯[4]考父卒。 辛亥,宿男[5]卒。 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於瓦屋。 八月,葬蔡宣公。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於浮來。 螟。 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注釋】 [1]宋公:宋殤公。 [2]衛侯:衛宣公。 [3]宛:鄭國大夫。 [4]蔡侯:蔡宣侯。 [5]宿南:宿國國君,男爵。宿,諸侯國名,風姓。 【譯文】 八年春季,宋殤公、衛宣公在垂地相會。 三月,鄭莊公派宛前來送歸祊地。 庚寅日,我國入主祊地。 夏季六月己亥日,蔡宣侯考父去世。 辛亥日,宿男去世。 秋季七月庚午日,宋殤公、齊僖公、衛宣公在瓦屋會盟。 八月,安葬蔡宣公。 九月辛卯日,隱公與莒人在浮來會盟。 發生螟蟲災害。 冬季十二月,無駭去世。 八年傳 【原文】 八年春,齊侯將平宋、衛[1],有會期。宋公以幣請於衛,請先相見,衛侯許之,故遇於犬丘。 鄭伯請釋[2]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3]。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不祀泰山也。 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於周。 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4]。辛亥,以媯氏歸。甲寅,入於鄭。陳鍼子[5]送女。先配[6]而後祖[7]。鍼子曰:「是不為夫婦。誣[8]其祖矣,非禮也,何以能育[9]?」 齊人卒[10]平宋、衛於鄭。秋,會於溫,盟於瓦屋,以釋東門之役,禮也。 【注釋】 [1]平宋、衛:據杜預注,指讓宋、衛與鄭國講和。 [2]釋:免除。 [3]許田:與許昌相近之田。 [4]婦媯:陳女,媯姓,公子忽視的夫人。 [5]陳鍼子:陳國大夫。 [6]配:成親。 [7]祖:祭告祖廟。 [8]誣:欺騙。 [9]育:養育。 [10]卒:終於。 【譯文】 八年春季,齊僖公將要使宋、衛兩國與鄭國講和,已經定下會盟的日期。宋殤公用財幣向衛國請求,希望在會盟日期前先行見面,衛宣公應允了,所以在犬丘相會。 鄭莊公請求免除祭祀泰山而祭祀周公,用泰山旁的祊地交換魯國與許昌相近之田。三月,鄭莊公派宛前來送歸祊地,表示不再祭祀泰山。 夏季,虢公忌父開始在周擔任卿士。 四月甲辰日,鄭公子忽前往陳國迎娶妻子媯氏。辛亥日,帶媯氏返回。甲寅日,進入鄭國。陳鍼子送媯氏到鄭國。他們先成親而後告祭祖廟。鍼子說:「這是不能算夫婦的。這欺騙了他的祖先,不合於禮,如何能夠養育子孫?」 齊國人終於讓宋、衛兩國與鄭國講和。秋季,在溫國相會,在瓦屋結盟,從而開釋東門戰役的恩怨,這與禮相符。 【原文】 八月丙戌,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 公及莒人盟於浮來,以成紀好[1]也。 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公使眾仲對曰:「君釋三國之圖[2]以鳩[3]其民,君之惠也。寡君聞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4]!」 無駭卒。羽父請諡與族[5]。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6]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諡,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為展氏[7]。 【注釋】 [1]成紀好:成全紀國為修好做出的努力。隱公二年,紀國曾為了魯國在密地與莒國結盟。 [2]圖:圖謀。 [3]鳩:安定。 [4]明德:光明的德行。 [5]族:諸侯之子稱為公子,次一輩稱公孫,再次一輩應當賜族。 [6]胙:賜土予功臣。 [7]展氏: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無駭為公子展之孫,故為展氏。 【譯文】 八月丙戌日,鄭莊公陪同齊國人朝覲周桓王,這與相符。 隱公與莒人在浮來會盟,以成全紀國為修好做出的努力。 冬季,齊僖公派人來通告已使宋、衛、鄭三國講和。隱公派眾仲回答說:「君王使三國捨棄相互仇視的圖謀,使他們的百姓獲得安定,這是君王的恩惠。寡君聽命了,怎麼敢不承受君王的光明的德行!」 無駭去世。羽父為他請求諡號和族氏。隱公向眾仲詢問族氏原則。眾仲回答說:「天子立有德之人為諸侯,以其生地為依據賜姓,賜予土地而命其氏。諸侯用字作諡號,其後人又以其字為族氏。擔任官職而世代有功勞,就可以用官名作為族氏,也可以用封邑作為族氏。」隱公命令無駭以公子展的字為氏族,即展氏。 九年經 【原文】 九年春,天子使南季[1]來聘。 三月癸酉,大雨,震電。 庚辰,大雨雪。 挾[2]卒。 夏,城郎。 秋七月。 冬,公會齊侯[3]於防。 【注釋】 [1]南季:南氏,字季,周天子的大夫。 [2]挾:魯國大夫。 [3]齊侯:齊僖公。 【譯文】 九年春季,周桓王派大夫南季前來問聘。 三月癸酉日,下大雨,伴有雷電。 庚辰日,下大雪。 挾去世。 夏季,修築郎地的城牆。 秋季七月。 冬季,隱公與齊僖公在防地會面。 九年傳 【原文】 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1]以震[2],書始[3]也。庚辰,大雨雪,亦如之。書,時失[4]也。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平地尺為大雪。 夏,城郎,書,不時也。 宋公不王[5]。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絕宋使。 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6]。 冬,公會齊侯於防,謀伐宋也。 北戎[7]侵鄭,鄭伯御之。患戎師,曰:「彼徒我車,懼其侵軼[8]我也。」公子突[9]曰:「使勇而無剛者嘗[10]寇,而速去之。君為三覆[11]以待之。戎輕[12]而不整,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進而遇覆必速奔[13],後者不救,則無繼矣。乃可以逞。」從之。 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14]逐之。衷[15]戎師,前後擊之,盡殪[16]。戎師大奔。十一月甲寅,鄭人大敗戎師。 【注釋】 [1]霖:久下不停之雨。 [2]震:雷。 [3]書始:記載雷開始之日。 [4]時失:天時失常。 [5]不王:不朝見周王。 [6]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鄭人伐宋未成功,所以派人再來告知魯國。 [7]北戎:即山戎,活動範圍大約在今河北省遷安市。 [8]侵軼:入侵襲擊。 [9]公子突:莊公子,昭公異母弟,後即位為厲公。 [10]嘗:試探。 [11]覆:埋伏。 [12]輕:輕浮。 [13]奔:奔逃。 [14]祝聃:鄭國大夫。 [15]衷:從中截斷。 [16]盡殪:全部殺死。 【譯文】 九年春季,周曆三月癸酉日,大雨久下不停,伴有雷電,《春秋》記載了雷電開始的日期。庚辰日,天降大雪,《春秋》也記載了開始日期。記載,是因為天時不正常。凡是下雨,連下超過三天的稱為「霖」。平地雪深一尺稱為「大雪」。 夏季,修築郎地城牆。《春秋》記載了這件事,因為不合農時。 宋殤公不朝見周桓王。鄭莊公正擔任周桓王的左卿士,借天子的命令討伐他,攻打宋國。宋人因為被攻外城那次戰役對隱公有所怨恨,不來通告。隱公很生氣,就斷絕了與宋國的交往。 秋季,鄭國人借天子的名義前來通告討伐宋國。 冬季,隱公與齊僖公在防地會面,圖謀討伐宋國。 北戎入侵鄭國,鄭莊公率兵抵禦。對戎軍感到憂心,說:「他們是步兵,我們用戰車,我很害怕他們入侵襲擊。」公子突說:「派一些勇敢而不剛毅的兵士去試探敵人,接觸後立即退走。君王就設下重埋伏等待他們。戎人輕浮而不整肅,貪婪而不親密,獲勝時各不相讓,失敗時各不相救。走在前面的見到有所獲,定會一意前進,前進而遭遇埋伏,一定會迅速奔逃,走在後面的人不去救援,敵兵就沒有後援了。於是我們就可以取勝。」鄭莊公聽從了他的建議。 戎人的前鋒部隊遭遇埋伏後便奔逃,祝聃帶兵追逐。從中間截斷戎軍,前後夾擊,將戎軍全部殺死。戎軍拚命奔逃。十一月甲寅日,鄭人大敗戎人的軍隊。 十年經 【原文】 十年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於中丘。 夏,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 六月壬戌,公敗宋師於菅。 辛未,取郜。 辛巳,取防。 秋,宋人、衛人入鄭。 宋人、蔡人、衛人伐戴[1]。 鄭伯伐取之。 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郕。 【注釋】 [1]戴:諸侯國名,子姓,公爵。 【譯文】 十年春季,周曆二月,隱公與齊僖公、鄭莊公在中丘會面。 夏季,翬率領軍隊會合齊國人、鄭國人討伐宋國。 六月壬戌日,隱公在菅地打敗宋國軍隊。 辛未日,占領郜地。 辛巳日,占領防地。 秋季,宋國人、衛國人進入鄭國。 宋國人、蔡國人、衛國人攻打戴國。 鄭莊公攻下戴國,占領了戴地。 冬季十月壬午日,齊國人、鄭國人進入郕國。 十年傳 【原文】 十年春,王正月[1],公會齊侯,鄭伯於中丘。癸丑,盟於鄧,為師期[2]。 夏五月,羽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 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於老桃。壬戌,公敗宋師於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於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於我。 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可謂正矣。以王命討不庭[3],不貪其土以勞王爵[4],正之體也。」 蔡人、衛人、郕人不會王命[5]。 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6],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蔡人從之,伐戴。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7]焉。宋、衛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 九月戊寅,鄭伯入宋。 冬,齊人、鄭人入郕,討違王命也。 【注釋】 [1]正月:《春秋》載為二月,疑誤。 [2]為師期:為商定出師日期。 [3]不庭:不朝拜王庭。 [4]勞王爵:犒勞天子所封爵位。因為魯國爵位尊於鄭國,所以此指犒勞爵位尊於本國的國家。 [5]不會王命:不聽從天子命令會同討伐宋國。 [6]郊:鄭國都城郊外。 [7]三師:宋、衛、蔡三國軍隊。 【譯文】 十年春季,周曆正月,隱公齊僖公、鄭莊公在中丘會面。癸丑日,在鄧地會盟,商定出兵日期。 夏季五月,羽父事先會合齊僖公、鄭莊公,討伐宋國。 六月戊申日,隱公與齊僖公、鄭莊公在老桃會面。壬戌日,隱公在菅地打敗宋軍。庚午日,鄭國軍隊進入郜地。辛未日,鄭國把郜地歸屬給我國。庚辰日,鄭國軍隊又進入防地。辛巳日,鄭國把防地歸屬給我國。 君子說:「鄭莊公這樣做可以說合乎正道了。以天子的命令討伐朝拜見王庭的諸侯,不貪圖土地而用以犒勞受天子封爵的魯國,這是得到治理政事的本體了。」 蔡國人、衛國人、郕國人沒有聽從天子的命令會同討伐宋國。 秋季七月庚寅日,鄭國軍隊進入本國都城的郊外,仍然停留在郊外。宋國人、衛國人攻入鄭國。蔡國人在後面跟從,進攻戴地。八月壬戌日,鄭莊公包圍戴地。癸亥日,攻克戴地,攻取了三國的軍隊。宋、衛的軍隊已經攻入鄭國,而又為了討伐戴地才召集蔡國人,蔡國人很生氣,因此三國軍隊不合作從而失敗。 九月戊寅日,鄭國軍隊攻入宋國。 冬季,齊國人、鄭國人攻入郕國,目的是討伐郕國違背天子的命令。 十一年經 【原文】 十有一年春,滕侯[1]、薛侯[2]來朝。 夏,公會鄭伯於時來。 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3]。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注釋】 [1]滕侯:此時滕國國名名諡不詳。 [2]薛侯:此時薛國國名名諡不詳。薛,諸侯國名,任姓,侯爵。 [3]許:諸侯國名,姜姓,男爵。 【譯文】 十一年春季,滕侯、薛侯前來朝見。 夏季,隱公與鄭莊公在時來會面。 秋季七月壬午日,隱公與齊僖公、鄭莊公攻入許國。 冬季十一月壬辰日,隱公去世。 十一年傳 【原文】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1]。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2]也。薛,庶姓[3]也。我不可以後之。」 公使羽父請[4]於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5]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6]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寡人若朝於薛,不敢與諸任齒[7]。君若辱貺[8]寡人,則願以滕君為請。」薛侯許之,乃長滕侯。 【注釋】 [1]爭長:爭行禮的先後順序。 [2]卜正:卜官之長。 [3]庶姓:同姓以外諸姓。 [4]請:商量,有開導的意思。 [5]在:據王引之說:「在,存也;存問之也。」 [6]度:測量。 [7]齒:並列。 [8]貺:賜。 【譯文】 十一年春季,滕侯和薛侯前來朝見,爭執行禮的先後。薛侯說:「我先受封。」滕侯說:「我是周朝的卜官之長。薛國是外姓。我不能落後於他。」 魯隱公派羽父與薛侯商量說:「委曲君王和滕侯問候寡君。周朝的諺語說:『山上有樹木,工匠就進行測量;賓客以禮行事,主人就加以選擇。』寡人如果到薛國朝見,就不敢與任姓諸國並列。君王如果委曲賜惠於我,那就希望君按照滕侯的請求來做。」薛侯應允,就讓滕侯先行朝禮。 【原文】 夏,公會鄭伯於郲[1],謀伐許也。 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2]於大宮[3]。公孫閼[4]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5]以走,子都拔棘[6]以逐之。及大逵[7],弗及,子都怒。 【注釋】 [1]郲:經作「時來」,鄭地。 [2]授兵:向軍隊授予兵器。 [3]大宮:即太宮,鄭國祖廟。 [4]公孫閼:字子都,鄭國大夫。 [5]輈:車轅。 [6]棘:同「戟」。 [7]大逵:大路。逵,四通八達的道路。 【譯文】 夏季,隱公與鄭莊公在郲地會面,謀划進攻許國。 鄭莊公將要討伐許國,五月甲辰日,在祖廟內向軍隊發放武器。公孫閼與潁考叔爭奪兵車,潁考叔挾起車轅奔跑,子都拔出戟追趕。追到大路上,沒有追上,子都十分生氣。 【原文】 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1]於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2]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3]又以蝥弧登,周麾[4]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 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5],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 【注釋】 [1]傅:迫近。 [2]蝥弧:旗名。 [3]瑕叔盈:鄭國大夫。 [4]周麾:四周揮舞。 [5]共:同「恭」。 【譯文】 秋季七月,隱公會同齊僖公、鄭莊公進攻許國。庚辰日,軍隊迫近許國都城。潁考叔拿著鄭莊公的旗幟「蝥弧」率先登上城牆,子都從下面用箭射他,潁考叔從城牆上摔下來。瑕叔盈又舉著「蝥弧」衝上城,四周揮舞旗幟,大喊說:「國君登城了!」於是鄭國的軍隊全部登上了城牆。壬午日,便占領了許國。許莊公逃亡到衛國。 齊僖公把許國讓給隱公。隱公說:「君王說許國不恭順,所以寡人才跟隨君王討伐它。許國既然已經認罪了,即便君王有命令,我也不敢參與這件事。」於是就把許國的土地送給了鄭莊公。 【原文】 鄭伯使許大夫百里[1]奉許叔[2]以居許東偏[3],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4]於許君,而假[5]手於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6],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7],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於四方[8],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9]此民也,吾將使獲[10]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於地,天其以禮悔禍[11]於許,無[12]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昏媾[13],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14],實偪[15]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16]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17]也。」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18],無寘於許。我死,乃亟[19]去之!吾先君[20]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21]。夫許,大岳[22]之胤也,天而既厭[23]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 【注釋】 [1]百里:許國大夫。 [2]許叔:許莊公弟。 [3]東偏:許國都城東邊。 [4]不逞:不滿意。 [5]假:借。 [6]共億:相安。 [7]弟:指共叔段。 [8]糊其口於四方:寄食於他國。 [9]撫柔:安撫。 [10]獲:公孫獲,鄭國大夫。 [11]悔禍:撤消所加禍害。 [12]無:助詞,無義。 [13]昏媾:姻親。 [14]他族:別的國家。 [15]偪:同「逼」。 [16]禋祀:祭祀。 [17]圉:邊境。 [18]財賄:財貨。 [19]亟:急。 [20]先君:鄭武公。 [21]序:通「緒」,功業。 [22]大岳:即太岳,上古掌管四岳祭祀的官名,是四方諸侯的首領。 [23]厭:厭棄。 【譯文】 鄭莊公讓許國大夫百里侍奉許叔在許國都城的東邊居住,說:「上天降禍於許國,鬼神確實對許君不滿意,而借我的手懲罰他。我這裡只有一兩個父老兄弟都不能相安,難道敢把討伐許國當成自己的功勞?我有個弟弟,不能和睦相處,而使他寄食於他國,我難道還能長久占據許國?您應當侍奉許叔來安撫這裡的百姓,我會派公孫獲來幫助您。假如我得以善終,上天或許又依禮而撤回加給許國的禍害,讓許公再來治理他的國家。到那時只要我鄭國對許國有所請求,就會像對待舊姻親一樣,降格同意,不要讓其他國家得以滋長,逼近我們的處所,從而和我鄭國爭奪這塊土地。我的子孫挽救危亡的時間還不足,難道還能替許國敬祭祖先嗎?我讓您留在這裡,不只是為許國,也可以姑且使我國邊疆得到鞏固。」於是就讓公孫獲住在許國都城的西邊,對他說:「凡是你的器用財物,不要放在許國。我死後就迅速離開這裡。我的先君在這裡修建了新的城邑,周王室已經逐漸衰微,周朝的子孫一天天失去自己的功業。而許國,是大岳的後代,上天既然已經厭棄了周德,我怎麼還能和許國相爭呢?」 【原文】 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1]國家,定社稷,序[2]民人,利後嗣者也。許無刑[3]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4]而動,無累後人,可謂知禮矣。 鄭伯使卒[5]出豭[6],行[7]出犬雞,以詛射潁考叔者。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8]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詛之,將何益矣! 【注釋】 [1]經:治理。 [2]序:使有序。 [3]無刑:沒有法度。 [4]相時:觀察時機。 [5]卒:軍中每百人為一卒。 [6]豭:公豬。 [7]行:步兵每二十五人為一行。 [8]政刑:政治和刑法。 【譯文】 君子認為鄭莊公對這件事情的處理合乎禮。禮是治理國家、安定社稷、使百姓有序、使後代有利的工具。許國沒有法度而討伐他們,服罪了就寬恕他們,揣度德行而處事,衡量力量而做事,觀察時機而行動,不要使後人受到連累,可以說是懂得禮了。 鄭莊公讓每一百名士兵拿出一頭公豬,每二十五名士兵拿出一條狗和一隻雞,用來詛咒射死潁考叔的兇手。君子認為鄭莊公失掉了政和刑。政用來治理百姓,刑用來糾正邪惡。既沒有清明的政治,又沒有威嚴的刑法,所以才出現邪惡。已經出現邪惡而加以詛咒,會有什麼好處呢! 【原文】 王取鄔、劉、功蔿、邗之田於鄭,而與鄭人蘇忿生[1]之田:溫、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懷。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恕而行之,德之則[2]也,禮之經也。己弗能有,而以與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鄭、息[3]有違言[4],息侯伐鄭。鄭伯與戰於竟,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5],不征辭[6],不察有罪。犯五不韙[7],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注釋】 [1]蘇忿生:西周開國功臣,周武王時任司寇。 [2]則:準則。 [3]息:諸侯國名,姬姓,侯爵。 [4]違言:因言語不合而產生矛盾。 [5]不親親:不親同姓之國。 [6]征辭:指考察言語失和的具體情況。 [7]韙:對。 【譯文】 周天子從鄭國取得鄔、劉、功蔿、邗的土田,卻給了鄭國人原屬蘇忿生的土田:溫、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懷。君子因此而知道周桓王會失去鄭國了。按照恕道行事,是德的準則,禮的常規。自己不能擁有,就拿來送給別人,其他人不再來朝見,不也是應該的嗎! 鄭國與息國之間因言語不合產生矛盾,息侯就討伐鄭國。鄭莊公和息侯在國境內作戰,息國的軍隊大敗而回。君子因此而知道息國將要滅亡了。不揣度德行,不衡量力量,不親近同姓之國,不分辨是非,不審查有罪。犯了這五條過錯,還去討伐別人,他失去軍隊,不也是應該的嗎! 【原文】 冬十月,鄭伯以虢師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宋不告命,故不書。凡諸侯有命[1],告則書,不然則否。師出臧否[2],亦如之。雖及滅國,滅不告敗,勝不告克,不書於策。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大宰[3]。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羽父懼,反譖公於桓公,而請弒之。 【注釋】 [1]命:國家大事。 [2]臧否:得失。 [3]大宰:即太宰,輔佐君王治理國家的官職。 【譯文】 冬季十月,鄭伯率領虢國的軍隊討伐宋國。壬戌日,把宋國的軍隊打得大敗,以報復宋國攻入鄭國的那次戰役。宋國沒有來通告這件事,所以《春秋》未加記載。凡是諸侯發生大事,前來通告就記載,否則就不記載。出兵的得失,也是一樣。即使國家被滅,被滅的不通告戰敗,獲取勝利的不通告戰勝,也不記載在簡冊上。魯國大夫羽父請求殺掉桓公,想藉此求得太宰的官職。隱公說:「從前由於他年輕,所以我代為攝政,現在我打算把國君的位子交還給他。已經派人在菟裘建築房屋,我將要去養老。」羽父害怕,反過來在桓公那裡誣陷隱公,請求桓公殺掉隱公。 【原文】 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於狐壤,止[1]焉。鄭人囚諸尹氏,賂尹氏,而禱於其主[2]鍾巫,遂與尹氏歸,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鍾巫,齊[3]於社圃[4],館[5]於寪氏[6]。壬辰,羽父使賊弒公於寪氏,立桓公,而討寪氏,有死者。不書葬,不成喪也。 【注釋】 [1]止:被擒。因是本國國君,諱言被擒,故稱止。 [2]主:所祭神主。 [3]齊:同「齋」,齋戒。 [4]社圃:園名。 [5]館:住宿。 [6]寪氏:魯國大夫。 【譯文】 隱公還是公子的時候,曾經領兵鄭國人在狐壤交戰,被俘獲。鄭國人把他囚禁在尹氏那裡。隱公賄賂尹氏,並在尹氏所祭神主鍾巫之前禱告,於是就和尹氏一同回國而在魯國立了鍾巫的神主。十一月,隱公將要祭祀鍾巫,在社圃齋戒,住在寪氏那裡。壬辰日,羽父讓壞人在寪家刺殺隱公,立桓公為國君,並且討伐寪氏,寪氏有人被枉殺。《春秋》沒有記載安葬隱公,是因為沒有按國君的規格為隱公舉行喪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