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思想史話 · 第十章 韓非
韓非(約公元前280—前233年)是韓國的一個公子,曾師事荀卿,和李斯為同學。秦始皇看見他的著作,大為讚賞。後來他出使於秦,卻被害了。他是「法家」的一位重要代表人物,綜合了他以前法家的各種學說,並且從荀卿和老子的學說中吸取些東西。他的遺著《韓非子》,是現存法家著述比較完整的一部。
(一)法、術、勢
戰國時代實際政治上的趨勢,是從貴族政治過渡到君主集權政治,也就是從氏族貴族的統治過渡到新興地主的統治。法家學說正反映了這種趨勢,也可以說,是適應這種趨勢而產生出來的。在韓非以前,早就有商鞅講「法」,申不害講「術」,慎到講「勢」,都是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到了韓非,更把這些學說一爐而冶,可以說集法家之大成。我們現在就以韓非為代表,把「法」「術」「勢」的大旨談一談:
(1)法 什麼是「法」?韓非說:「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難三》)又說:「法者,憲命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定法》)制為一定的條文,由官府向人民公布出去,使大家明白曉知,一體遵守,順令者賞,犯禁者罰,這就叫作「法」。我們知道,直到春秋晚期,鄭子產鑄刑書,才有向人民公開的法律。在這以前,只有所謂「禮」,並無所謂「法」。那班氏族貴族們只是依照著古老的傳統和流行的風俗習慣作些臨時規定來進行統治,並沒有成文法典公布出來,作為大家共同遵守的客觀標準。到法家如商鞅這般人物出來,不論親疏貴賤一裁於法,這可以說是一種革命性的政治變革。韓非是主張「法制」,主張以「法」為治的,任「法」而不任「人」,所以說:「使法擇人,不自舉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有度》)有什麼都通過「法」去做,個人聰明才智放在一邊。這可以說是依「法」辦事,靠「制度」辦事。如果沒有一套「法」、一套「制度」,而單憑個人的聰明才智,這就要如所說:「釋法術而任心治,堯不能正一國。去規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輪。」(《用人》)離開規矩準繩而專憑個人心靈手巧,那能濟得什麼事。「法」就是規矩準繩,就是一切言論行事的客觀標準。所以韓非教人「不游意於法之外,不為惠於法之內,動無非法」。(《有度》)只許依「法」辦事,多一點少一點都不行,這是唯一的、至上的。因而一切言論行事有不合於「法」者在所必禁。他說:「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五蠹》)「明主之國,令者,言最貴者也;法者,事最適者也。言無二貴,法不兩適。故言行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問辯》)這是連學術思想也要用「法」統一起來,後來李斯「別黑白而定一尊」,正是這一主張的實現。
(2)術 什麼是「術」?韓非說:「術者藏之於胸中,以偶眾端,而潛御群臣者也。」(《有度》)「術」是人君駕馭群臣的手段,須要藏在心中,暗自運用。「法」是公開的,而「術」卻是秘密的。所以說:「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有度》)單有「法」而無「術」,那就會被奸人所欺騙,所利用。在《韓非子》中,有「七術」「六微」……之說,如《內外儲說》諸篇所述,備極險刻。總而言之,都是些陰謀權術、防奸的手段,這裡也不必多講了。
(3)勢 韓非兼重「法」「術」,而其「法」「術」所以能行,又全仗一種威勢,或者說權力。他說:「夫馬之所以能任重引車致遠道者,以筋力也。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威勢者,人主之筋力也。」(《人主》)又說:「桀為天子,能制天下,非賢也,勢重也。堯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功名》)人君處在有「威勢」的地位,那種「威勢」就是他的「筋力」,就是他統治人民的一種力量。他毫不客氣地把政治認為一種統治權力,打破了儒家政治與道德混在一起的那種家長式的政治思想。他執賞罰「二柄」,用「威勢」以推行其「法」。而所謂「術」者,亦不外善用其「勢」,使其「法」推行有效的種種手段而已。
總之,韓非主張加重君主的權力、「威勢」,以「術」御群臣,使全國人一切言論行事都准乎「法」—這正是當時新興地主所需要,適合於當時政治上新趨勢的君主集權下的法治主義。
(二)反德化論
法家所主張的是法治、術治、勢治,和儒家所講那一套唯心主義的家長式的禮治、德治正相對立,所以韓非昌言攻擊儒家的德化論。儒家編造出許多古聖人的德化故事,如講什麼帝舜親自到歷山去耕田以感化農民,到河濱去打魚以感化漁民,到東夷去做陶器以感化陶匠,辛辛苦苦,到處以德化民,看來是多麼仁愛呵!韓非根本不信這些故事,揭穿了它的虛偽性。並且認為即使真象故事所說,今年到這裡去感化幾個人,明年到那裡去感化幾個人,天下這麼大,人這麼多,一個舜怎麼會感化過來?這未免太笨了。要照韓非的辦法,很乾脆,那就是:「賞罰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賞,不中程者誅』。令朝至暮變,暮至朝變,十日而海內畢矣。」(《難一》)看「法治」多麼容易見效,又何必「勞而少功」地去搞什麼「德化」呢?他根本不象德化論者那樣,要求人人都變成「士君子」,自覺自愿地都趨向於「善」,而只是想用法術威勢制服住人,使不為惡不作亂就夠了。所以他說:
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無矢,恃自圓之木,千世無輪矣。自直之箭,自圓之木,百世無有一,然而世皆乘車射禽者,何也?隱栝之道用也。雖有不恃隱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圓之木,良工弗貴也。何則?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發也。雖不恃賞罰,而有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貴也。何則?國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顯學》)
他的政治目標有明確的限度,就是只使民「不得為非」。「自善之民」,也就是說自然合乎統治者要求的人,和「自直之箭」「自圓之木」一樣,總是極少數極個別的。「人人有士君子之行」,這是儒家的空想。絕大多數人是非加以矯正約束,非加以「隱栝」是不會合乎規格的。所以他「不務德而務法」。德化之說非不美,但是不如法治的「論卑易行」有實效。韓非對那些用仁義治國者極力嘲笑著:
夫嬰兒相與戲也,以塵為飯,以塗為羹,以木為胾,然至日晚必歸餉,塵飯塗羹可以為戲而不可食也。夫稱上古之傳頌辯而不愨,道先王仁義而不能正國者,此亦可以為戲而不可以為治也。(《外儲說左上》)
他把「仁義」看作「塵飯塗羹」,沒有一點實際用處,只能隨便玩一玩,作一種點綴,卻不可用以治國。他不講什麼「仁政」,明顯地反對均產,反對布施,而主張自由競爭。他說:
語治者多曰:「與貧窮地,以實無資」。今夫與人相若也,無豐年旁入之利,而獨以完給者,非力則儉也。與人相若也,無饑饉疾疚禍罪之殃,獨以貧窮者,非侈則惰也。侈而惰者貧,而力而儉者富。今上征斂於富人,以布施於貧家,是奪力儉而與侈惰也。而欲索民之疾作而節用,不可得也。(《顯學》)
這是明白站在新興地主的立場上說話,明白為他們自主兼併土地作辯護。照他的說法,地主都是由勤儉致富,而貧窮都是由於侈惰,活該。他不管什麼順民心不順民心。他說:
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欲得民之心而可以為治,則是伊尹、管仲無所用也,將聽民而已矣。民智之不可用,猶嬰兒之心也。……昔禹決江浚河而民聚瓦石,子產開畝樹桑而人謗訾。禹利天下,子產存鄭,皆以受謗,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顯學》)
他把民眾都看成傻孩子,什麼也不懂,根本不要聽他們。這和商鞅所謂「愚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所謂「智者作法,愚者治焉;賢者制禮,不肖者拘焉」一類的話,最足表現法家獨裁專制的本色。他們都是獨斷獨行,悍然不顧,一意進取,對於德化論者那些好聽話他們都一腳踢開。韓非根本把人性看得極壞。儒家象孟子,主張性善,其主張德化自不必說。就連荀子,號稱為性惡論者,但是他仍以為「塗之人可以為禹」,可以「化性而起偽」,並沒有說人根本就不會好,所以他也仍然主張德化。韓非卻不然了。他才是真正極端的性惡論者,把人都看得象鬼蜮一般,只知勢利,純是機詐,什麼道德仁義,都不過僅有此說吧。他看君臣之間都是鬥心眼兒。「上下一日百戰。」甚至父母妻子都不可信,「人主之疾死者不能得半」,大概都被他的親近者害死了。他說得真是駭人聽聞。象這樣世界還使用上「德化」了嗎?本來周末是中國社會大變動的時代,積古相傳的道德禮教到此時都成廢物,失掉了約束人心的作用。韓非是新興統治階級的代言者,其反對過時的「德化」空論那是很自然的。
(三)功用主義
韓非是實事求是的,有唯物主義者的色彩。他聽言觀行總要看有沒有「功用」。他說:「夫言行者,以功用為之的彀者也。」(《問辯》)言行必須以「功用」為標準,正象射箭必須有一定的箭靶子一樣。如果「無的放矢」,不管射到哪裡,那末隨便誰都可以算是善射者了。他還打個比方:
人皆寐則盲者不知,皆嘿則喑者不知。覺而使之視,問而使之對,則盲喑者窮矣。(《六反》)
不經實際考驗,誰都可以鬼混,一考驗,那些沒真正本領的人就露底了。所以「明主聽其言必責其用,觀其行必求其功」。(《六反》)任何好名義,倘若經不起實際的考驗,沒有實際的「功用」,他決不信那一套。他極力攻擊當時那種「所用非所養,所養非所用」的不合理現象,反對一切「微妙之言」。他說:
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國愈貧。言耕者眾,執耒者寡也。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戰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聽其言,賞其功必禁無用。(《五蠹》)
今世主察無用之辯,尊遠功之行,索國之富強,不可得也。博習辯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則國何得焉。修孝寡慾如曾、史,曾、史不攻戰,則國何利焉。(《八說》)
極嚴格地拿 「功用」甄別一切言行,一切虛文粉飾之習。他只知道富國強兵,一心一意,專務耕戰。凡是和耕戰無直接關係,無當於富國強兵之用者,一概不取。因此一切「微妙之言」,乃至「管商之法」,「孫吳之書」,以及「慈惠」「貞信」「修孝寡慾」,都在擯棄之列。這種極端嚴格的功用主義正是當時新興地主階級思想的反映。
(四)歷史思想
法家頗有一點歷史進化觀念,不象儒家的復古守舊。如商鞅說過:「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禮法以時而定,制令各順其宜。……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商君書·更法》篇)這是法家的變法哲學,和儒家古今一理的見解顯然不同,在韓非書中,這種思想發揮得格外透徹。如:
今有構木鑽燧於夏後之世者,必為鯀禹笑矣。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然則今有美堯舜禹湯文武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為新聖笑矣。是以聖人不期循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五蠹》)
他居然提出個「新聖」來,把堯舜禹湯文武這許多古代聖王都加以否定,這種說法實在是尖銳,大膽。所謂「論世之事,因為之備」,所謂「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所謂「世移則事異,事異則備變」,顯然見得歷史是變動不居的,和商鞅所說正是同樣意思,他並且把歷史分明劃出三個時代:
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五蠹》)
這樣講三個時代的特徵—道德、智謀、氣力—比《商君書》中所謂「上世親親而愛私,中世上賢而說仁,下世貴貴而尊官」(《開塞》)更為明確。一時代有一時代的需要,一時代有一時代的事業。還有最值得注意的,就是韓非不僅講歷史演變,並且還講到歷史演變的動力。為什麼古代是那樣,現在是這樣?為什麼歷史要演變呢?在這裡韓非提出一種「人口史觀」。他說: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養足,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是以厚賞不行,重罰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信賞累罰而不免於亂。……是以古之易財非仁也,財多也;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輕辭天子非高也,勢薄也;重爭土橐非下也,權重也。(《五蠹》)
照韓非的看法,古今的差異,根本上說來,不過是一個地廣人稀,一個是人稠地窄。人口總是日漸加多,土地總是日漸嫌少,生活總是日漸困難。因此「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遂成為歷史演變必然的趨勢了。這種歷史觀,從現在看來,當然是荒謬的,但是反映了當時社會發展的某些情況。他明明說「仁義宜於古不宜於今」。何以故?古時人少,現在人多故。他明明替「今之爭奪」辯護,說是「非鄙」。其辯護的理由歸結到人口問題上。根據這種理由,對外不妨侵略,對內可以自由兼併,於是乎有所謂「耕戰」政策。這些地方最能表現法家的新興地主階級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