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意林 · 劉氏春秋意林卷上

劉敞 《春秋意林》
宋劉敞撰貴本元年春王正月,隱不正而賢盟於蔑,克段於鄢, 或不與使而不稱使,或與之使而不稱使。會戎。 君子之行禮,有過於厚,無過於薄者也。歸惠公仲子之賵,何以為非禮? 有不可朝而不與朝,祭伯來是也;有不能朝而不與朝,介葛盧是也。云云。均寰內諸侯也。蕭叔使人得言聘,祭伯親之,猶不言朝。州吁石碏觀魚於棠,人君者, 考仲子之宮,與其成之與?曰與之。武、焲 初獻六羽,以其言初也,是將復有終也;以其言六也,是將復有八也。春秋紀人事,莫隆於君親,君親之過,必為之隱。至於僭主畔君,雖不斥言其失,猶迂其意,微其詞,此乃臣之所以諫君,子之所以事親也。 孔子曰:「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隱公始者也。」眾仲之意,欲遵君榮親也,與聖人同,而反陷之不義,以漸其禍,其所見者近也。 君子之為國,不恃天之無災,不惡物之有災者也。其記有年、螽螟,何邪?輸平, 宋人取長葛,何其疾之也。舜之伐有苖,文王之伐崇,滕侯卒,猶周行人之禁僭也。衛文公朝於周,稱曰衛侯辟疆云云。 齊侯使其弟年來聘。齊侯非不愛其弟也,迷於其義。迷於其義,故以愛為害矣。 戎伐凡伯於楚丘。伐者,以上討乎下者也;執者,以正治乎不正者也。凡伯雖不能死,而戎安得而伐之而執之也哉?故深逃其名而奪之義,此春秋所以道名分也。孔子曰:「惟器與名,不可以假人。」此之謂也。虛名猶不以借人,況其實乎? 宋公、衛侯遇於垂。輕財重禮,自為正之具也。人之爭也,常於其所怨,其怨也,常於其所親。公及莒人盟於浮來。易曰:「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隱公之謂謙矣,而春秋譏之,何哉?涉他、成何,執牛耳, 挾卒,春秋貴大臣之意也。 伐宋,敗宋,取郜,取防,滕侯、薛侯來朝,入許,隱公之所以弒也。德薄而多大功,慮淺而數得意也。備其四竟,禍反在內,可不哀與?孔子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不在顓史,而在蕭牆也。」 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孔子謂子夏曰:「無欲速,無見小利,見小利則大事不成。」謂若此者也。嘗試使鄭伯反此之義,安其危而存其亡,戴必北面,終身不敢叛,而四鄰歸之矣,鄭可以霸。 滕侯、薛侯來朝,隱公之志也已驕。「晉侯使荀庚來聘」,「衛侯使孫林父來聘」,固人臣也,魯不敢同日而參盟,「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孫良夫盟」是也。今一旦而朝兩國君,不能識其非禮也而受之,則非獨驕也,志荒矣,死不亦宜乎?公薨,賊不討而書葬者多矣,或者春秋之失與?非然也。彼或討矣,而不見於經,桓公是也。 許田,周公之邑也。詩云:「居嘗與許,復周公之宇。」蓋非方伯,不得有湯沐之邑,非周公不得世享其地。孔父已見 郜大鼎,言「取」,非其有也。孔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曰:「否。夫子時然後言,樂然後笑,義然後取耳。」故苟以義,三代之取天下而不為貪;苟不以義,宋之郜鼎、齊之衛寶,終不得為己有。 桓無王,桓篡其兄,外托於繼世而立,是以免於諸侯之討。至其喪終也,宜以士禮見天子而受命焉。又不能爾,尚當因使者而請命,以臨其民。因使者而請命,以臨其民,雖非禮之正,君子猶許之,無衣之詩是也。昔者晉武公兼其宗國,而未得天子之命,則不能安其身,故其詩曰:「豈曰無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是上有事上之義,而下得畏罪之善也。今桓公一不受命,遂終其身,身沒之後,乃追命耳,安所受之邪?苟無所受之,享國雖久,徒屬雖眾,盜賊之未誅耳,何諸侯之有? 不逆詐,不億不信,故必待喪畢而不受命也,則可以無王誅矣。 齊侯、衛侯胥命於蒲。當此之時,齊僖侯自以為小伯,見國語。而狄入迫逐黎侯,黎之臣子亦以方伯連率之職責衛宣公也。其在詩曰:「伯也執殳,為王前驅。」所謂伯者,州伯也。八州八伯 有年。奚謂六穀?六穀,泛名也。稷之屬一谷,黍之屬一谷,稻之屬一谷,麥之屬一谷,菽之屬一谷,麻之屬一谷。 公狩於郎。狩非其地爾,而書之,此春秋謹於微之意也。以謂微事不謹,則大事不立,故每慎其微,而後王德全矣。 宰渠伯糾,春秋於大夫莫書其官,至冢宰獨書之,以此見任之最重也。宰天下者莫名,至糾獨名之,以此見責之最備也。周公作周禮,冢宰之職,固賞善誅惡,進賢而退不肖。 正月甲戌,史之闕文與?非也。仲尼之後,俄然亡之,三家者皆莫能出其理,吾獨以陸淳之言為信。由是觀之,聖人之心,其不傳於世也多矣。雖然,未必不傳也。人皆以親見之為詳,而傳聞之為粗。夫親見之果不足以為詳,而傳聞之果不足以為粗。齊侯、鄭伯如紀,春秋惡其懷不義之心,雖卒不能害,而疾之,與襲侵人之國無異,此聖人誅意之效也。故云兵莫憯於志,莫邪為下矣。問者曰:「今齊、鄭以朝往,以朝反,而春秋惡之,非逆詐與?」曰:「楚公子圍聘於鄭」云云,「盟於宋, 大雩」,為說者皆曰:「成王康周公,故賜魯以天子之禮樂,祀上帝,禘文王。」吾未知其然。成王者,周之盛王也,其亦謹於禮矣。禮之有天子諸侯之別,自伏義以來,未之有改也,成王其惑歟?然則魯之有天子禮樂,殆周之末王賜之,非成王矣。昔者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於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後在魯,實始為墨翟之學。由是觀之,使成王之世,而魯已郊矣,則惠公奚請?惠公之請也,殆由平王以下乎? 焚咸丘,淫獵之過也。古者誅不逐奔,追不越防, 鄧侯吾離來朝。鄧、谷邇於楚而化其俗,大國之君也,而不能以禮自顯,遂終春秋無與中國盟會者,跡其衰亡之端,自綏吾離始矣。故禮者,先王所以使人自定其位,長世保民者也。 正月己卯,烝。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謂若此者也。祭公來,遂逆王后於紀。祭公之來,命魯以昏因之事者也。若是,則苟大夫可矣,何待於三公?三公,大任也,非所當輕使也。任之大而使之輕,使祭公得緣其義,專命不報,遂行如紀,由輕重不相副也。故王以輕使為失,而祭公以遂行為專。君令過,則臣事放矣。為此之節者,王當使大夫命魯侯曰:「予一人不能獨任天地宗廟之事,未有內主。予一人將卜於紀姜氏,委諸伯父。伯父其以予敬若先王之禮。」魯侯稽首,對曰:「天子有命,敢有弗恭。」使者以之言也復於王。魯使大夫請於紀曰:「天子使某來命我寡君曰:予一人不能獨任天地宗廟之事,未有內主。予一人將卜於紀姜氏,使某也以告。」主人宜固辭,固辭不獲命。主人曰:「某也固辭不獲命,敢不敬從。先守某公之遺女若而人,夫婦所生若而人。」然後天子命以其吉,使上大夫用王后之禮,逆以歸也。此豈人臣之所當遂於竟外哉?逆也,稱王后,歸也,稱季姜。此言禮之上下取予進退先後,各有所宜而不相悖也。公卿謀之,諸侯主之,龜策諏之,天子命之,是王后矣。然而未見宗廟也,未覯君子也,未覿群臣也,則不敢居其位。其詞順以聽,此正始之道,王化之本也。詩云:「未見君子,憂心惙惙;亦既見止,亦既覯止,我心則說。」周、召之風也。 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古者為人子,三賜不及車馬,立不中門,坐不主奧,享食不為槩,祭祀不為屍,不敢乘父之車,不敢衣其衣,所以示民有親也。如之何其以諸侯朝哉?此後世所以多子亂也。 十年,春,王正月。其謂之存公,何也?曰:諱之,使若受命然。春秋,尊尊親親者也,其於禮義刑政,無所不為法,非專為魯而已。今桓公不受命,當是時,天子莫討,諸侯莫非也,獨春秋貶之爾,故謂之「無王」。春秋貶之,謂之「無王」,以此明天下,則無乃傷於親親尊尊之意歟?故於其甚極也,諱而存之,無甚乎六師移之之可諱矣。詭而書「王」,若謂桓公曰:「君之不能事天子,若是其甚矣,如又不改,將不可救矣。君如改諸,則此其時矣。」此春秋之意也。使桓公之臣有能及是,母令其君終身不悟,豈獨桓公得以受命書「王」為顯哉?雖其臣子皆可錄也。王者之法,蓋三不朝則六師移之,六師移之,宗廟墟矣,禍孰重於此者,是乃春秋所以殷勤於君親之至也。譏惡不枉義,諱過不誣善,達其王心而已。隱公喪終二年十一月,是時始受命也,當一朝,後四年,當再朝,又四年當三朝。凡桓公十八年,唯其未畢喪,未可以受命,其餘以禮差之,為六朝也。三不朝輒一書「王」,所以見天子制諸侯之節也,非專為魯也。 來戰於郎。戰者,仁人之所惡也,有不得已而應者矣,未嘗得已而先之者也。齊人、衛人、鄭人盟於惡曹。齊自以為東州之長,衛自以為北州之長,而鄭固王卿士也,相與會盟而君不行,委之大夫。春秋正本謹始,知其後必且有大夫脅君交政之患,則又有陪臣執國幹上之禍,其勢相召也,故於是貶而絕之。 突歸於鄭。突內因強臣之力,赤外援戎狄之眾,以奪其嫡而禍其宗,皆有不仁之心,奸桀之材,春秋所惡也。專治突則祭仲不明,專治赤則戎不見,故挈其上而易其下,其罪一施之,所以絕禍本、禁首惡也。 鄭忽出奔衛。使忽近君子,遠小人,與賢者圖事,則固良子矣。宋雖無道,奚憚?祭仲雖強,奚恤?莒展、曹羈 丙戌,衛侯晉卒。於此可以見聖人之政,所可與人共者,無不與人共也;所不可與人共者,則無與人共也。歲時之次,日月之序,此與人共者也;褒貶之理,予奪之義,此不與人共者也。與人共者因其舊,不與人共者加吾王心焉。故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燕師敗績。春秋因行事以著成敗者也。入春秋而來燕,未嘗與諸侯之會也,又未嘗交玉帛之使也,其孤特僻陋之效,可見於此矣,殆不能守其國家。幸而為谷之盟,與中國通,曾未旋踵也,而反伐所與盟之國,是慢於信而薄於義甚矣。而不知惡者,終於侵奪滅亡而不復序,是以春秋貶而賤之,曰:「為國家者,視此偷得利而輕用眾,其何如爾?」葬衛宣公。此下傳可以廣中庸義。 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賞,當其功者也,雖小人不害以有功賞;罰,當其罪者也,雖君子不害以有罪罰。是以王者賞不遺小人,罰不隱君子,象其事,應其類,而民信矣。書宋人以齊人,則足以知宋人者宋公也。書晉人及姜戎,則足以知晉人者晉侯也。文不虛出,必有其指,緣於文以求其指,則得之矣。宋公殘人之國而毀其宗廟,晉侯背父之殯,而覆人之師,其罪一也。俱棄義犯禮於所至尊至親之地,何其悖與? 鄭祖厲王,非禮也。非禮之禮,其不可毀,何也?曰:天子固命之矣,國人固奉之矣,有王者作,是不可復存則已矣,諸侯安得而毀之哉?鄭之祖厲王,猶魯之郊上帝也。魯之郊上帝,蓋有以不郊致譏矣,未聞其以不郊為禮也。 鄭世子忽復於鄭。忽之出,無鄭者也,而又不得稱「子」,則忽之可以君國者無幾矣。春秋別嫌疑,明是非,以謂忽雖失道乎,固君之世子矣。世子者,必命於天子者也。若側庶因亂得逐而奪之,則天下之奸臣縱矣。故正其名,予之繼世,深惡亂臣賊子之意也。蒯瞶得罪乎母,見逐乎父,凡人之情,疑於不可繼世,春秋予之,以為枉直有理也。蔡友父死國滅,凡人之情,亦疑於不可繼世,春秋予之,以為友之死,得古者不共戴天之義,此聖人聽小大之獄以情者也。復歸。有君臣之異言,固不可槩舉也。以其世也,故可言「復」,可言「復」而不言「復」者,奪其國之意也。以其不世也,故不可言「復」,不可言「復」而言「復」者,效其竊取位之意也。孔子以六尺之孤云云。 邾人、牟人、葛人來朝。滕、薛之旅見也,與邾、牟、葛無異。滕、薛之貶輕,而邾、牟、葛之貶重,何也?曰:古之諸侯朝者,固曰間於天子之事,考禮正刑、一德以尊天子焉耳,滕、薛是也。今天王崩,魯與三國未嘗奔問吊贈,修臣子之職,而方沛然以朝禮自處,其義上僭,是所以責之重也。 伐鄭。春秋亂世,以不正討正,以不義伐義者眾,故非所當納者奪之名,所以別黑白、異陰陽也。歷序 衛侯朔出奔齊二君,歷序 蔡季自陳歸於蔡,蔡季之去其國,與秦伯之弟針無以異。秦伯之弟針以富懼誅,蔡季以賢見疑,俱不得安其身,而季為顯矣。晉太子申生知必不免,而終不去,以稱其父之欲;衛公子伋知必見殺,而終不忍逃,以遂其弟之求。行非不難也,而春秋不貴,是皆不明於權者也。明於權者,則莫如法舜矣。舜之事叟,小杖則受,大杖則走,故曰:「烝烝乂,不格奸。」使申生、衛伋深見輕重之分,因負罪引慝,超然遠舉,必母陷其父兄,有不義之名,豈不益賢乎?上為吳太伯,下為蔡季,使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此閔子騫之所以稱孝也。葬蔡桓侯。諸侯之國亦多矣,莫能正死生之禮者。桓侯之賢,又未有聞於春秋,吾以此效之,桓侯非賢,而蔡季請之可知矣。人亦多愛其君者矣,莫能愛其君以禮,而蔡季行之,此乃賢者之所以異於眾人也。齊人莫如孟子敬王云云,吾其為東周乎?云云。深察眾人之事君云云。 公夫人姜氏遂如齊。僖公亦嘗以夫人會齊侯矣,獨不惡其伉,何也?曰:桓公薨於齊,魯之臣子未能知賊之由夫人也,故原其禍之所自始,以伉言之,微而顯,志而晦之意也。公子遂、季孫行父如齊,則以起子赤之弒;季斯、仲孫忌如晉,則以起陪臣執國命之禍。事之始構,而文已變矣。此亦春秋慮患於微,除禍於早之情也。 葬我君桓公,賊未討也而書「葬」,春秋豈忘其君乎?夫春秋之道,將以為天下教,後世必不忘其君。苟不忘其君,則桓公之書「葬」者,賊既討也。當是之時,魯人卻屍以讓於齊,曰:「請得彭生除君之惡。」亦徒知彭生之賊云爾。齊強而魯弱,故君子以謂討矣。若使魯人知彭生之賊,賊由齊侯,齊侯之賊,賊由夫人,則必不但以誅彭生除君惡,而春秋亦必不以殺彭生葬桓公矣。知之有詳略,故怨亦有深淺。文應其事,事如其理,決獄聽訟之法也。 夫人孫於齊,母子至親,而不得不絕者,義也。春秋為人之不明於義而私其親,有不忍也,故示之以絕之之文。 單伯逆王姬。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公之孤四命。此皆人君也,有不生名之義,故附庸稱字矣。周禮有「孤無附庸」,魯頌有「附庸無孤」。附庸即孤,孤即附庸。附於大國,故謂之附庸;南面稱孤,故謂之孤,其實一也。鄭康成以謂公無附庸,侯伯子男有附庸。以周禮考之,公有附庸,侯伯子男無附庸也。何以言之邪?周禮固雲公之孤,孤則附庸矣。周禮無言附庸者,而常獨言「公之孤」。言公之孤,必次之五等之下,則孤者非諸臣也,小國之君矣。小國之君,不得專達於天子,而特附於大國之後,是以謂之孤,而儀禮或謂之「諸公」也。謂之「諸公」者,亦其自有國地之號也。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王者之義,必純法天,天道予善奪惡而無私者也。今桓公篡君取國,終不受命,而王不能誅,反追命之,此無天法甚矣。其失非小過小惡也,與葬成風,引之為夫人,使妾並後無以異。故其文一施之春秋,所刺譏於王亦多矣,皆莫謂之無天。獨至於錫桓公命,葬成風,而以無天責之者,王者之位,至貴也,至重也,至大也,不屍小事,不任小義,未可以小失貶也。今臣殺君,妾僭嫡,而王尊禮之,則王義廢,人倫滅矣。桀紂之所以失天下者,固廢王義、滅人倫者也,不可以不深貶。 齊王姬卒,莊公為之大功之服,所以尊王命,厚同姓也。傳曰:「喪事不敢不勉。」此之謂也。其能勉者,春秋書之,以見其好禮;其不能勉者,春秋因沒不書,以見其不好禮。夫好禮與不好禮之間,相去遠矣。葬桓王。古者至敬不文,故父黨無容,非務為苟簡也,以為父子天性,其間不容言也。故先王之制禮也象之,有以多之為貴者矣,又有以少之為親者矣;有以文之為貴者矣,又有以質之為親者矣。道並行而不相悖也。今春秋於魯至親,於周至尊,錄魯之喪甚詳,錄周之喪甚略,施於尊與親之文,自然異也,其情則一。故以公親會之則不書葬,不親會之則書葬,以此見親會之常事也,不親會之非常也。使後世因是而明於臣子之義曰:嗚呼!臣之事君,不可不親乎?雖有功,尚不可以為德乎?其厚若此,則天下之為君臣者定矣。 紀季以酅入於齊,紀季見齊之必將滅紀,故請先下齊以退敵兵,存宗國。若是而不可得,則後五廟。雖非正禮,春秋予之。所以然者,於王法諸侯本無得擅相滅之道也,而有救攻捍患、存亡繼絕之義。如是則令紀將滅齊,尚不得有其國,而季固可因酅以續紀矣,況但下之以存宗國乎?與鄫世子巫異。鄫君舉其國以仕魯,欲身去南面而就臣虜之列,是苟免而無廉恥者也。況季公子耳,以安君存國之故,析地事仇,又不可得,然後援存亡繼絕之義,使宗廟血食,百姓有奉,後嗣復見叔姬歸於酅是也,可謂明於權矣。易曰:「需於血,出自穴,順以聽也。」此之謂也。剛長而進,進且有傷,善需之者,順且聽而已。故易不以為凶,而春秋不以為貶,此義之所需也。易、春秋之旨,豈有異哉?公次於滑。非王事而去其國,欲候便徼利焉,猶寇也。紀侯大去其國,國滅君死之,正也,紀侯何以得擅去?昔者滕文公問於孟子曰云雲。凡君與楚王坐,少焉,左右曰凡亡者三云云。太王之事狄也,事之以珠玉犬馬幣帛,猶不止,然後去。由是觀之,紀季以酅入於齊,亦紀侯之所以事齊矣,猶不止,然後去,是以紀季無譏於前,紀侯見賢於後也。 王人子突救衛。古者字雖曰「伯某父」,而不備稱也,有曰「伯、仲、叔、季」者矣,有曰「某父」者矣,有曰「子某」者矣,唯其所稱而書之。子突討則不能服,救則不能定,春秋曷為貴之?曰:天下方無道,賤奪貴,少陵長,天子不能禁者,凡以紀綱失而賞罰不明也。幸而發憤,赫然以誅衛為事,而諸侯成同類,黨同行,沮逆天子之命,前雖貶之稱「人」,未足以效王所為之是也,故復托正於子突,子突正則王正矣。 衛侯朔入於衛。朔故嘗有國矣,入而不言得復者,不與復之意也。為諸侯受之君,君所不命而自取之,雖有鄰國之助,大亂之道也。為此,乃非所以復也。 齊人來歸衛寶。郜之鼎雖在宋,猶謂之郜鼎;衛之寶雖在齊,猶謂之衛寶,尊天子之命,貴先祖之守也。天子所命,先祖所守,而喪之,猶喪其土也。苟喪其土,則奚君矣。 星隕如雨。自上下者謂之「隕」,言不見其所自來,從天而墮,隕星、隕石、隕霜者也;自下上者謂之「雨」,言見其所自來,有漸以致之,雨雪、雨雹,雨螽者也。螽必自地起,雪雹則有雲霧之勢,非若霜然自天隕也。 師還,不遷怒之義也。莊公之行,未能充於此言也,然而春秋貴之者,以王者之道貴乎此言者也。故言近而指遠者謂之善言;守約而施博者謂之善道。 公及齊大夫盟於蔇。夏,公伐齊納糾。仲尼正天下之義,明德怨之處,以謂德不可以報怨,設之詭其理,則去王遠矣。故怨莫甚乎父母之仇,而德莫重乎君國子民,豈可相貿易哉!楚王亡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亦楚人亡弓,楚人得之耳。」仲尼聞之曰:「去其楚而可矣。」老子聞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譬斯言之於道也,楚王其猶以怨報怨,老子其猶以德報怨者乎!皆非中於義之論也。道之說若是者甚眾,而學者莫能明也。推老子以為至大不可及,則悖矣。夫豈知至高者反下,乃能成其高;至遠者反近,乃能成其遠乎? 戰於乾時,我師敗績。國君之恥,莫甚乎去南面而虜矣。春秋欲人之安志矜節,不苟生於大辱之地,故雖其君佚獲,猶不能諱而匿之,乃以謂生而辱,不如死而榮也。 齊師、宋師次於郎。公敗宋師於乘丘。齊、宋輕用其眾,揚兵整旅以徑人之國,而不名所伐,欲?利乘便,快其攻取之意,故使魯人恫疑憂恐,出奇計詐謀以自救,覆滅其軍,百姓父子無辜陷沒。此人君貪利輕用其眾之罪也。蓋君子貴道德而賤功力,上禮讓而下鄙爭。魯人誠能不用詐謀,推忠信,奉辭令,雖以膏沐止齊宋之師,齊宋去矣。其所以弭患止亂,安國便民,不亦益堅且久邪?偷得一時之勝,而忘長世之慮,此小人釁於勇、嗇於禍之咎,非君子之道。 荊敗蔡師於莘。論者以吳、楚、徐、越為夷狄乎?不然也。吳、楚、徐、越,有狄之名,無狄之情。聖人者慎絕人。吳,太伯之後也;楚,祝融之後也;徐,伯益之後也;越,大禹之後也。其上世皆有元德顯功,通乎周室矣,與中國冠帶之君奚以異?徐始稱王,楚後稱王,吳、越因遂稱王。王非諸侯所當名也,故深抑之。雖然,猶不欲絕其類,是以上不使與中國等,下不使與外裔均,推之可遠,引之可來也。此聖人慎絕人也。庠序之間,不帥教者,左移之右,右移之左。尚不變,則移之鄉,尚不變,則屏之四夷。及其屏之四夷也,天子縞素,為之不舉樂。吾以此知之,王者亦慎絕人也。 宋大水。異者,天所以譴人君,使修德也。故異至則內自省而已耳,非所待於外也。不當告,告為失禮,失禮則書。災者,害之及民物者也。諸侯於四鄰,固有恤病救急之義,是所待於外也,不可不吊。吊為得禮,得禮則書。由此觀之,凡物不當待於外者,己不可不內自竭也;其當待於外者,人亦不可不勉趨之也。此一天下之道也。今居中國,棄人道,廢仁義,則必死矣。 天子自稱曰「予一人」,大國之君自稱曰「不穀」,列國之君自稱曰「寡人」,小國之君自稱曰「孤」。天子降名從大國,大國降名從列國,列國降名從小國,自卑貶之義也。 紀叔姬歸於酅,紀君奔國滅,紀侯之沒,尚不書也,叔姬何以得書乎?春秋欲因叔姬之行,以明紀季之義,言季之以酅入齊,非利之也,凡欲存國耳,此其效也。試使紀季挾反側之意也,見宗國之危,析地而求利焉,此邾庶其、莒牟夷何異?春秋當絕之,奚暇袖乎?眾人疑其跡,而春秋明其心,所謂樂道人之善也。 齊人、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於北杏。北杏之前,未嘗有大夫群會,主斷於外者也。猶惡曹以前,未嘗有大夫群盟,主約於外者也。二者皆首亂君臣之禮。詩云:「弗躬弗親,庶民弗信。」此之謂也。君必自輕其任,然後臣奪之;國必自厭其政,然後臣專之。故名器不可以假人也。子罕、田常所以能劫君取國者,非一日之積,由君予之柄而資之勢,稍以凌遲,遂流不反也。故有北杏之會,而後有扈之會;有惡曹之盟,而後有溴梁之盟。君若綴旒然,可謂極矣,不慎其始之禍也。宋人、齊人、邾人伐郳,當是之時,桓未成乎伯,未成乎伯而伐人,猶諸侯之相伐也。諸侯之相伐,則必推主兵者上之,是以宋先序矣。明年會於幽,為九合之始。始於幽,終於淮,合者九也,而皆不以兵車 同盟於幽。盟未嘗不同也,而稱同焉,非同時之謂也,蓋同所以名盟焉耳。以周禮言之,則殷見曰同。同者,巡狩殷國也。以古文言之,則再會而盟,以顯昭明。以覲禮言之,則設方明主日月而命事者,同盟也。此皆天子巡狩,諸侯朝覲,方伯臨之者也,非諸侯所自相命也,是以春秋慎之。諸侯且不可,又況諸侯之大夫乎?其失已甚矣,此之謂屢盟。書周官曰: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於方岳。諸侯各朝於方岳之下。周禮大宗伯曰:「時見曰會,殷見曰同。」左氏傳叔向曰:「冉朝而會以示威,再會而盟,以顯昭明。」三者一也。六歲則會,會於王城之外;十二歲則盟,盟於方岳之下。所言之有詳略耳。及至晉文之制,諸侯有事而會,不協而盟,亦原於時見殷同之義,而稍簡闊矣。用此觀之,諸侯不得自相會盟可知也。 齊人執鄭詹,責齊之辭也。鄭詹自齊逃來,責詹之辭也。詹自以為有罪邪,雖死之可矣;自以為無罪邪,尚何逃之有?詹恐其無罪見殺,因逃而苟免,則是不知命也。不知命者,不足以為大夫。古者四十而仕,五十命為大夫。五十命為大夫者,為知命也。 公追戎於濟西。此無愛民之意,而有不仁之心,任詐謀而尚奇功,勝固不足多也,況又不勝乎?凡君之於其民也,固猶父母之於子,子陷水火,父母不避焦溺而救之矣,豈坐視之,待其然,且沒而施巧變哉! 公子結媵陳人之婦於鄄,遂及齊侯、宋公盟。好功名、任智數者,亦多為義與權矣,未必中也。故明於王者之制,乃可以為義。王者之制,諸侯不得擅相伐,而有親親、友賢、善鄰之義,此結所以得為魯設免難之策,為齊、宋畫講好之計,俱合於道,其功甚美,而身固在竟外也,與專命君側者異指,是乃春秋之予結者也。 伐我西鄙。君子之於人,常自反也,曰我之不仁與人之不我愛也,不信與人之不我誠也,不恭與人之不我敬也,則深思而篤行之。既行之而彼猶若也,斯拒之耳。今魯未有以負於義,而三國者輕加之兵,故不受也。君子可服以理,而不可誣以過。其自待也信,而待人也正。肆大眚。陳人殺其公子禦寇。以為大夫,則非大夫也;以為世子,則非世子也。然而書者,知其為君之嫡也。君之嫡雖未誓為世子,未可以稱世子,然而已有可以為世子之端矣,故不可不重也。王法貴嫡,嫡子之生,而其禮固已異矣。王法正名,嫡子雖生而異其禮,苟未誓,則不敢名世子也。此道並行而不相悖者也。輕重大小,義各有施,而不可亂,此之謂禮之情。 祭叔來聘。祭非無臣也,不達於春秋,所以正上下之禮也。孔子曰:「大夫具官,祭器不假,聲樂皆具,非禮也。」此之謂也。 公如齊觀社。觀社與觀魚一也。觀社稱「如」,觀漁不稱「如」,內外之辨也。諸侯於其竟外,可以言如;於其竟內,不可以言如。 蕭叔朝公。為禮非其時,猶非其禮也;為禮非其處,猶非其禮也;為禮非其義,猶非其禮也;為禮非其物,猶非其禮也。「九月郊,五月烝」,此之謂非其時;「蕭叔朝公」,此之謂非其處;祭叔來聘,「齊侯來獻捷」,此之謂非其義; 「邾人、牟人、葛人來朝」,此之謂非其物。雖有肅敬之心,繁飾之容,而君子不受也。故禮非其禮,而猶不受,必歸之正而止,又況乎未始有正者乎? 「夫人姜氏入」,入非致於廟之辭也,將欲見大夫宗婦覿,是以先言其入,入非禮,則覿非公矣。古者以其所願於上者使下,故下不勞;以其所望於下者事上,故上不忌。廢其所以事上,而欲下之向己也,則怨;舍其所以畜下,而欲上之厚已也,則僨。僨怨者,所以亡家喪身也。 曹羈出奔陳,赤歸於曹。赤之為者,與鄭伯突無以異,突因宋,赤因戎,皆奪其君,然而春秋一貶之,無上下之異者,春秋治治不治亂者也。使鄭忽、曹羈事親而孝,為上而禮,在喪而哀,臨事而恭,大夫順之,國人信之,雖有宋、戎之眾,突、赤之孽,何緣而起?然而君臣交爭,兄弟為讎者,上有失,故下得也。「郭亡。」亡國之亡也,未嘗不以其取亡亡之也,而獨謂「郭亡」,何哉?郭之所以亡者,與他國異。他國之亡者,所善不善,所惡不惡也。而郭之亡,善善而惡惡,善善而惡惡,則賢賢而亡,此天下之所疑,故聖人慎之也。善善而不能用,無貴於知善矣;惡惡而不能去,無貴於知惡矣。不能用之,蔽至於怨;不能去之,蔽至於亂。怨亂之興,焉有不亡者乎?故五穀之種,非不美也,其為不熟,不如荑稗。治國亦有五穀,五穀不成,何處而善哉?會宋人、齊人伐徐,小事也,而亂王者之制。王者之制,固曰諸侯不專征。諸侯不專征,是以屬之方伯連帥。今齊以其事小,其眾少,而因使宋主之,是則人自為政,與諸侯無霸奚以異?物蓋有其變微而其損大者,此之類也,不可不正也。 「大無麥、禾。」此言為國者之不可以無九年之蓄也。三年耕,餘一年之食;九年耕,餘三年之食;三九二十七年,則餘九年之食。百官之奉,賓客之禮,不外求而足,雖有水旱,如堯、湯之久,而上下不憂。今莊公在位二十八年矣,而麥、禾曾不足以待國用,所謂寄生之君也。臧孫辰告糴於齊此言大臣任國事,治名而不治實之蔽也。務農重谷,節用而愛人,則倉廩實。不知為此事至而憂之,何其末與?魯人悅其名,而以急病讓夷為功;君子責其實,而以不能節用為罪,此王政之務本也。 莒慶來逆叔姬。莒慶非有君命也,叔姬非適諸侯也,何以得書乎?以公之自主之。公之自主之則敵,敵則書矣。凡喜怒哀樂愛惡者,人之情所不免也。人之情所不免,而無禮義之制,則放而不反。是以聖人物為之防,使人乃廢心而任禮。禮然而然,不以私意損益其間,未始有物者也。每若是而天下服矣。 新延廐,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所興作修舊多矣,不必書也。而延廐南門蓋微耳,何故獨書哉?又新宮災,宣公之廟也;太室屋壞,魯公之廟也。災與壞不能不修,而經無修之文。雉門及兩觀災,記新作焉。吾以此數者參之,修舊不足書,其書者皆非禮之制,不務公室者也。天子僭天道,而後有諸侯僭天子;諸侯僭天子,而後有大夫僭諸侯;大夫僭諸侯,而後有陪臣僭大夫。上為之,下則有甚焉者矣。故將欲撥亂世反諸正,則莫若正己,正己而物正矣。故春秋於其僭君也必書。必書之者,必正之之意也。而主人習其讀而問其傳,則未知己之有罪焉。此世學者所以迷而不悟也。張瑰唐公問於劉子曰:「昔僖公修泮宮,詩人頌之,而春秋不書,何哉?」劉子曰:「泮宮者,諸侯之學也。僖公修之,得其時制,則諸侯之事也,不可勝書,故春秋不書也。春秋以制度弼其上為法,而詩人以恩厚愛其君為事。詩有過厚,而春秋無虛美,此其所以異也。」「然則其書延廐、南門,何哉?」劉子曰:「延廐者,天子之廐,非諸侯之廐也。南門者,天子之門,非諸侯之門也。所謂庫門,天子皋門;雉門,天子應門矣。延廐之僭,非莊公也,過在可革而不革,故曰新。南門之僭,自僖公始,罪在不可為而為,故曰新。作夫春秋之記,略常事,簡小事,謹大事,所以經後世,非史官之任也。 秋,有蜚。蜚之為物,狀若牛而白首,一目,虬尾,行水則竭,行草則死,見則其國大疫,非中國之禽也,故曰有。有者,所以明其無也。?鵒不逾濟而蜚,非中國之物,?而一至,故不可言多而言有。麋者,中國所有也,有之不足異,而多則為異,故不可言有而言多。」螽螟者,中國所多也,多不足怪,而為災則害,故不可言多而言災。此制言之體也,無所苟矣。 葬紀叔姬滅國不葬,紀非酅,酅非紀也,而葬紀於酅,所以順紀季也。季之不取為國審矣。問者曰:「葬紀叔姬,為順紀季書乎?為賢叔姬書乎?為順紀季,則非賢叔姬;為賢叔姬,則非順紀季,而二者並言之,何哉?」曰:「季之不取為國,前見矣,無待於葬叔姬乃知之。蓋非叔姬之賢,則亦不足葬,故於是引而合之,錄善不遺小之意也。」 齊人伐山戎桓公之威行乎天下,天子不能制矣。如是而又越竟以伐山戎,諸侯震恐,其重過於萬乘,乃沛然自得,矜功而語受命,此君子所惡也,故貶而人之。昔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紂,有君民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蓋春秋所貴也。詩云:「匪革其欲,聿追來孝。」今以桓公之內行不修而多大功,將有非望之圖,何若哉?公子牙卒,殺也,而卒之殺之當其罪,故遂其隱之之意也。當是之時,魯人知公子牙之罪,而莫知季友之謀也。聞公子牙之死,而莫謂季友之誅也。使季子謀不緣君,誅不當罪,則春秋猶將探其專誅之惡,以示後世矣。聖人原情議獄,以季子之為忠於國而適於權,聽而予之,所謂大夫強而君殺之義也。自三桓始者,乃此之謂矣。然則大夫非強,雖有罪可殺,君猶不得殺也。齊仲孫來,桓公不務修霸主之義,討有罪,扶微國,而更使智計之士覘伺虛實,令慶父極惡,魯君再弒,此由桓公、仲孫不臧之蔽也。故奪其君臣之常辭,以見君使臣不以禮,臣事君不以忠,聖人法之所禁也。故田恆弒其君,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請討之。夫事君之義,舍孔子無可為者矣。豈嘗沮其君,以齊人尚強,待其自斃哉? 「吉禘於莊公」,說者以禘為諸侯之禮也,何謬歟?「不王不禘」,禘之為王禮明矣。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虞之所自出,黃帝也,而祖顓頊;夏之所自出,黃帝也,而祖則禹;摘之所自出,嚳也,而祖契;周之所自出嚳也,而祖文王。今魯既用天子禮樂而祖周公,故其禘也,則主文王矣。禘者,帝也;帝者,天子之號也。諸侯不得祖天子,故禘不及諸侯也。天子禘,諸侯祫,大夫享,庶人薦,此上下之殺也。言禘、郊者,皆先禘後郊,此以祖考之遠近為次。禘之先郊,猶祖之先宗也,非以禘祭天而郊享帝也。孔子曰:「魯之郊、禘非禮。」言魯之郊、禘,則先郊而後禘,此魯之郊主后稷,而禘主文王驗也。左氏曰:「魯有禘樂,賓祭用之。」禘非諸侯禮又明矣。 高子來盟,魯君弒國亂,夫人出奔,上下莫相安。齊桓公驁然有取魯之心,使高子將南陽之甲而至者,非伐之也,非正之也,非聘吊之也。高子能深執忠臣之義,勉其君於霸,因事制宜,立僖公而盟之,魯國遂安。以此見權在高子。高子之為人臣,忠也,從義不從命矣。孔子曰:「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夫東周之時,大夫則強諸侯以凌天子,陪臣則張私家以脅諸侯,唯有道者不以利傷義耳。 僖公於閔,非父子也,然而春秋之詞,與親父子相襲無以異,所以明臣子一體也。「君之,則我以臣事之;父之,則我以子奉之。是故為人後者,則為之子矣。」夫為人後者為之子,非施於未有後之語也,是乃已為後之理矣。彼君子之將取後者,取於族人兄弟之子則順,及乎不得已矣,而取兄弟,亦安可不正以父子之禮奉之哉?徒謂之父子,則昭穆有逆,故春秋通其文於君臣,明此兩者一也。彼不以子繼父,則必以臣繼君矣。君臣猶父子,則父子亦猶君臣也。舜之有天下,祖顓頊而宗堯,堯非同姓也,受國焉爾。非同姓尚宗之,況親親者乎? 夫人氏之喪至自齊,哀姜與乎亂,殺二子,幾亡國,齊桓討而誅之是也。此上之所以行乎下,君之所以行乎臣,伯者之所以行乎諸侯之義。且哀姜安可復配宗廟,復臨群臣哉!魯以臣子不得討,而齊以伯主得舉法,故臣子可緣伯主之命以尊宗廟,伯主亦可緣天子之法以絕魯私請。今齊以公義誅之,而魯以私意請之,是魯之不忍也,而不可通於春秋,故去「姜氏」以見焉,異乎文姜。文姜殺夫,雖臣子得絕之矣;哀姜殺子,終不可以子故讎母,唯伯主得行焉爾。城楚丘言「齊桓」者,以桓公之封衛,德莫大焉。雖衛人亦自以謂桓公之於我,德莫大焉。春秋書之,曾無以異於常諸侯爾。彼衛已滅矣,無王命而擅封之,是擅王命也。擅王命,諸侯之大罪也。故以小惠評之,則桓公為有德;以大法論之,則諸侯無專封。孟子曰:「五伯,三王之罪人。」此之謂也。 夏四月,不雨,六月,雨。文公之書「不雨」,自十月至於秋七月,其於民如此之慢也;僖公之書「不雨」,歷一時則書之,其於民如此之閔也。不獨書「六月雨」而已,又先書「四月不雨」,所以見有志乎民汲汲之甚也。有志乎民汲汲之甚,未足為聖人之法也。然而春秋取之者,凡南面而治有國家天下者,患不與民同憂,苛不與民同憂,則亦不與民同樂矣。唯有道者不然,已未嘗有憂也,民之所憂,不可不憂;已未嘗有樂也,民之所樂,不可不樂。若是者,所謂無常心而以百姓心為心。是故與民同憂者,王事之始也;與民同樂者,王事之成也。此春秋所謂貴,非得雨之謂,其義則近矣。 許男新臣卒。以許男卒於師乎?當曰「卒於師」。卒於會乎?當曰「卒於會」。今一無稱焉者,此去其師與會而復驗之也。春秋褒不失實,貶不違理。新臣之為人君,不知命者也。人之患莫大於不知命,不知命則必畏死,畏死則必貪生,貪生則必亂於禮矣。而後有容身苟免之恥,而後有淫祀非望之惑。燕昭、秦始皇浚民竭國以自封焉,不知命之蔽也。云云。楚屈完來盟於師,盟於召陵,桓公之威,可謂盛矣。責楚之包茅則諾,問昭王之不復則辭,然而不以已力之有餘而加人,此雖益贊於禹,班師振旅之義何異?凡人之情,強則暴,服則懾。今齊強而不暴,楚服而不懾,俱捐其私,以義理相勝者也。苟以義理相勝,而無喜怒愛惡之遷,則王事純矣。故不多齊之有功,而多楚之服罪;不貴楚之能拒敵,而貴齊之能不遂也。 齊人執陳袁濤塗。齊桓之不可為周公亦明矣。然而春秋以周公之義責焉者,是乃其可以及可以責者也。周公者,自誠而明,大而化,變而神,其桓公之謂乎?至其用師治眾,止於肅而已,此猶可及也;養民使臣,止於恕而已,此猶可及也。聽訟決獄,止於內自正而已,此猶可及也。為此三者,是乃春秋所以責於桓公也。 盟於首止。會盟同地,而再言之者,首止爾,葵丘爾,宋爾,平丘爾,皆有懿德美行,超絕卓異非常之跡者也。孔子曰:「書之重,辭之復,其中必有美者焉。」此之謂也。首止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此大法大經也。葵丘盡王者之禁,而宋弭天下之兵。平丘興滅繼絕,兼弱攻昧,其名號甚順,其事實甚厚,雖從此語王道可矣,豈袒為伯者事哉! 晉人執虞公。春秋之記事,原始見終,不失其實者也。故虞之滅自夏陽始,夏陽滅則虞亡矣。宮之奇、舟之僑之徒皆知之,獨其君不知,故春秋因大見其釁於滅夏陽,而深沒其跡於執虞公,使天下之為人君者,從而省之,可以戒於此矣。故曰:家有既亡,國有既滅,由別之不別也,可不大哀乎?人君莫不惡亡而好存,莫能固亡而保存,是何也?嗜欲之習近,而憂患之來遠也。扁鵲望見齊桓侯而卻走,人問其故,對曰:「君有疾在骨髓,不可救。」後五日,桓侯體疾,使人召扁鵲,扁鵲去矣。故當扁鵲之望而卻走也,雖謂桓侯之已死可矣。桓侯雖未疾而有死形,虞公之未執而有滅名,桓侯仆於數日之後,虞公虜於數歲之末耳。扁鵲善侯色,而宮之奇善觀國,其所為不同,其深思遠慮一也。 鄭殺其大夫申侯,從俗論之,則申侯未有罪也。而春秋君臣皆譏,以為鄭伯內忌而殺申侯,申侯雖不當誅,亦有以取之。故恭儉卑讓者,常生術也,雖有死者寡矣,謂之不幸。貪侈爭欲者,常死術也,雖有生者,寡矣,謂之幸。故君子道其常,而小人計其功。桎梏死者,在文王則正命也,在陽虎則非命也。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此之謂也。禘於太廟,用致夫人。春秋雖亂世,未有妾母稱夫人者也,自成風始矣。此禮之所由失,教之所由廢,上下之所由亂,嫡庶之所由爭,其惡乃比乎無父無君。何以言之邪?己之母,父之妾也,今背死而使之配,此所謂知母而不知父,故曰無父。凡立小君嫡子,必天子命之者也,今以其私親而建之,非有天子之命也,故曰「無君」。無父無君者,王法所禁也,而天子不能正,是王無天也。故召伯來會葬,榮叔歸含,皆以王之無天為譏也。 晉里克弒其君卓,里克能不聽優施之謀,寧喜能不從孫林父之亂,陳乞能不隨景公之惑,則晉無殺世子之禍,衛無逐君之惡,齊無立嬖孽之變矣。患皆在偷合苟容,逢君之惡,故春秋成其君臣之名,以正其篡弒之罪也。所謂不知其義,被之空言,不敢辭矣。不然,卓與剽、荼豈有宜為君之義哉?陳平之王呂氏、誅少帝也,似此,皆不明於大臣之分者也。諸侯城緣陵,異於城楚丘,何也?曰:諸侯不專封,專封而善,僅可以贖過爾。故平其文,不使伯者獨享其功,為人之迷於義,而乃以專封為德也。專封而不善,是冒王法而又勤諸侯,故異其文,以見伯者之罪,於專封之中,而又有不善焉。此皆貴王賤伯,羞稱桓文之意。比緣陵於城楚丘,則楚丘善而緣陵不善矣。比楚丘於王者之義,則桓公救過之不給,奚暇稱賢哉?此其指也。春秋貴義而不貴惠,貴正而不貴功,略小美而優大節,以正待人而已矣。晉文公為城濮之盟,使諸侯朝王,蓋朝者非獨魯也,而獨書魯焉者,以謂彼之為未足以為功,故反循吾之常道而稱朝焉耳。齊桓公城楚丘而封衛,蓋城者亦非獨魯也,而獨書魯焉者,以謂彼之為未足以為功,故反循吾之常義而稱城焉耳。傳曰:「君子道其常,小人計其功。」此類之謂也。使俗人論齊桓、晉文之功,則必以謂莫或比高焉,而春秋曾未異之常人也。此以正待人之體也。厚而深,博而遠,優優大哉,天地之德也。夫沙鹿崩名號, 六鷁退飛過宋都,人君遇怪異非常之變者,當自內省而已,非所以告同盟也。同盟有分災救患之義,故水火兵戎之為敗則告,告則赴之,赴則吊之,此所待於外者也。奇物妖變之至,則天之所以警人君,雖有堯湯之智,反而責其躬,此無待於外者也。無待於外者,何赴告之有?春秋因而書之,以見人君之莫能畏天命,乃反以責於已者望於人也。 公子季友卒,春秋譏世卿,然莫甚於魯。魯之大夫皆世卿,然莫強季氏、仲氏。季氏出昭公,而仲氏弒子赤,此皆世卿能成其禍者也。是以春秋異而書之。其文婉,其旨遠,主人習其讀而問其傳,則未知已之有罪,固曰賢之耳。吾以此論之,非通於聖法之所出,明於王事之所止,由百世之後,等百世之王,莫之或失者,未足以論春秋也。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宋襄公有憂中國之心,伯天下之意,而道不足也。故合諸侯,舉大眾,不務率義而先為不正,以矜其力,此其所以無成功也。凡人之情,以謂仁有置,武有置。仁置德,武置服。自公孫枝而有此言,是故莫勉於為正,而皆勉於為不正。勉於為不正,此及其所以失也。秦穆、宋襄既不遂伯,而臧武仲又因以奔其身。吾以此觀之,順事恕施,王事之始也。 邢人、狄人伐衛。詩云:「騂騂角弓,偏其反矣。兄弟昏因,無胥遠矣。爾之遠矣,民胥然矣。」夫邢棄兄弟之親,而從遠人焉,其為反也,不已甚乎?使衛怨之,卒以滅國,其為然也,不已信乎?召穆公有言:「兄弟鬩於牆,外御其侮。」如是,則雖鬩猶御其外矣,奈何而內侮哉? 宋人執滕子嬰齊。執之是非,決於稱「人」與稱「侯」,而不系名與不名者也。然則嬰齊獨何為名哉?諸侯不生名,名者,死之禮也。今取死之禮,加於執之日,以此見其死矣,不反矣。然則虞公何以不名?曰:虞公者,其國已亡,其地已奪,是滅而不能死者也,雖釋之,無所歸。今嬰齊其身雖執,其國尚全,其釋之尚可復,然而死不反,甚可閔也,所以異也。 邾人執鄫子,用之。春秋謹諸侯之死,死以道者,雖時有不名,然猶以為非禮;其不以道者,則無不名,所以終也。文甚微而難察,所以寄褒貶、見善惡也。夫邾人執鄫君而用之,其罪易見;鄫子犯非禮以喪其身,其惡難諭,蓋春秋所慎而辨也。故曰春秋之道,可以一言而盡者,其本之謂乎! 楚人使宜申來獻捷。楚暴犯中國,欺詐諸侯,執宋公而伐其國,威動天下,然而自卑屈於魯,使人獻捷,在眾人之情皆榮之,而春秋抑而不予也。既貶其君,又隱其捷乎宋,以伸有道之弱,而沮無道之勝。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此之謂也。 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宋襄公不厄人於險,不鼓不成列,此天下所謂至仁大義,雖文王之戰,不能過之者也。而春秋惡之,以其好戰而不務本,飾小名而妨大德,此無異盜跖之以分均為仁,出後為義也。彼君子不然,正其義不謀其利,修其道不急其功。子夏為莒父宰,問政於孔子,孔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所謂欲速者,遺本者也;所謂小利者,計末者也。 杞子卒,論者以祀子為春秋貶之也。是不然。春秋謹名,名正則言順,言順則事成,事成則禮樂興,禮樂興則刑罰中。今出爵分土,以善惡為升降者,此天子之任也,而春秋得專之,則名亂矣。亂名改制,且不免於誅,何足以為春秋?故春秋之所貴者,名實不遷,而是非之理正,乃所以為不可及也。 衛侯毀滅邢,滅人之國,春秋之所惡也。於所惡之中,又有甚焉,秦穆公、衛侯毀是也。兩君皆有賢名,其惠足以使眾,其威足以服敵。就令其不能遵法守制,舉干戈以覆人之國,並人之地,此則諸侯之強暴者爾,雖有罪人,猶得而備之。今兩君皆出詭計險謀,亂天地之性,使臣反其君,下畔其上,以快己兼併之欲,使雖有道之國,不知所備,甚可惡也,豈得與他滅國者等哉?秦穆見貶夷狄,衛侯毀以名,此理之出也。仲尼弋不射宿鳥,以宿尚不射,而況君臣父子之間乎!以為人之所以為人者,乃以此也。有毀是者,是去其所以為人者也。 宋盪伯姬來逆婦。伯姬之嫁也,固不見經,今其來也,且何為見經?吾以此觀之,內女雖親體不敵,則不書於策,不書於策,所以尊君也。今君失其禮,以愛易典,主大夫之昏,是卑朝廷而慢宗廟,非安上治民之節也。 公追齊師至酅,弗及。向曰「齊人」,今曰「齊師」,因是而知之。所謂「弗及」,非弗能及也,弗敢及也。弗敢及者,畏也。故諸侯之恥,莫甚乎以一國畏矣。善養氣者,匹夫不為千乘屈,孔子是也。夾谷之會,齊師四陳,揖讓指麾而景公服,計齊人之眾不足以當景公,計僖公之勢足以勝定之末年,寇至不能御,去又不敢及,是舉百姓而棄之者也,豈為民父母之道哉!於是乃使公子遂遠乞師於楚以自防耳。從此揆之,其持國之術,所失者多矣。 楚人滅夔,以夔子歸。國滅而虜,無不名者。國滅,罪也;虜服,辱也,而夔何以獨不名?夔之所以取滅者,乃非其罪,故假之也。「夔曰:我先君熊摯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竄於夔,吾是以失楚,又何祀焉」者,楚祖鬻熊,夔祖熊摯,是不得祀者也。諸侯之祀,無過其祖者,夔子可謂若於義矣,而楚反以是滅之,春秋以謂非其罪也,故黜楚而伸夔,夔雖不幸,而實無負於義,有王者作,興滅國,繼絕世,則夔庶幾矣。 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買貴矣,率師以戍諸侯,何以不書邪?然則買自不當得書者也。買受命而出在疆外矣,進退得專之,欲權宜以辟晉難,故不卒戍也,可謂識變矣,而魯反誅之,魯之脅於強楚,不察忠臣之心甚矣,故春秋憫而進之,以謂不然,買之往,何以不書邪? 「及楚人戰於城濮」,當是之時,晉辟楚三舍,欲戰者得臣也,而春秋書「晉」焉。得臣雖有必戰之意,由先軫則激之,是以書晉也。此誅必原情之義也。 衛侯出奔楚。諸侯去其社稷,或有代之者,或無代之者。有代之者,衛侯衎是也;無代之者,魯昭公是也。春秋書有代之者,則名之;書無代之者,則不名。今衛侯有代之者矣,而不名,何哉?言叔武之代之也,實非代之也。所惡代其君者,為其奪之也。今叔武代其君,乃將復之也,故正其號,謂之「衛子」。衛子之不取為君明矣,故衛侯不得名也。 公朝於王所。踐土之會,天子自往也。自往雖微,而猶可言。河陽之會,臣召君也。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狩」焉。 曹伯襄復歸於曹。衛候以殺叔武名。曹伯以賂得國名。其惡不同,其貶一也。此正性命之理也。 介葛盧來。介盧,中國之封也,沉於蠻荒而變焉,其車服、辭命、文物、器械,習與之同而不自覺焉,故不得比儀父。儀父以附庸之國,能明其禮,講信修睦,與強國大邦立會盟之信,其後益大,爵至於子,雖未有異聞,固已進矣。而葛盧醃然日損,至比於蠻荒,雖自卑貶,一年再至魯,修朝會之義,而其禮俗不合諸夏,無以交中國。人之賢不肖,相去豈不遠哉?孔子曰:「里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智?」 盟於翟泉。 公及莒人盟於浮來。莒獨有人耳,不沒公,公之欲也。今此多大國,而又在王城之內,豈諸侯大國皆微者,豈公固欲之哉?明公獨能事天子,而列國之卿亂王室之禮,王子虎不能正也,使陪臣盟天子之側,此所謂下凌上替也。揚子云曰:「節莫差於僭。」此之謂矣。善為天下者,於此乎防之,安有失哉? 衛侯鄭歸於衛。鄭之初歸也,得言「復」。當是之時,叔武在內,鄭雖無國,國固其國也。及其又歸也,殺叔武矣,執之,歸於武師矣,殺元咺及公子瑕矣。鄭雖得國,國非其國也,故不言復。春秋之褒善罰惡,豈不至明至察哉?向也無國而義可以有國,則亦謂之有國;今也得國而義不可以得國,則亦謂之無國。由是觀之,天子者,得天下之義者也,非得其位也;諸侯者,得一國之義者也,非得其勢也。得其義,雖未有其位,君子謂之得矣;失其義,雖能專其勢,君子謂之失矣。故曰:「義重於富,仁重於爵。」 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人臣無遂事者也,其在竟外,權國家之利,則有遂。公子遂如京師,在竟外明矣,人臣無專行者也,唯中於義而有成功,使朝廷尊而君益榮,則免罪焉。取濟西田,可謂功矣。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智欺愚,強脅弱,不雲少矣,而非春秋所謂功也。春秋所謂功者,能事大國,能反侵地,能復周公之宇。能事大國,義也;能反侵地,功也;能復周公之宇,榮也。三者所以予其權也。 四卜郊,不從,乃免牲。魯之郊,非禮也明矣。於非禮之中,又有非禮焉。說者以謂三王之郊,一用夏正,然則奚稱周之始郊日以至邪?凡郊者,天子之所以事天也,故三代各自以其歲首而祀之,明禮之至尊極大,無有敢先之者,董仲舒之議是也。魯既以諸侯郊天,不敢盡同王者,故卜自建子之月而始也。孟獻子乃以謂郊者,祈農事耳。彼見郊不過三月,則以為啟蟄,聞配用后稷,則以為祈農事,何其陋於禮也!而仲舒又曰:「成王之使魯郊者,蓋報德之禮。」然則成王亦且為非禮之禮,非義之義,而春秋則因而從之矣,奈何哉?吾以謂使魯郊者,必周也。然而必非成王,其殆平王以下乎! 「猶三望」。謂「猶」者,可以已之辭,何其不知春秋也!春秋貴正貴備,安有廢大存小,而又教之曰「可以已」哉?是猶逐其父養其母者,而謂之曰可並逐母也,亦誨之孝而已矣。王介甫曰:「春秋內魯,諱其惡而褒其善,此內辭也。曰不郊矣,幸其猶三望也。不告朔矣,幸其猶朝於廟也。然而春秋之義,非致其至者也,愈乎已則可矣。是猶?其兄之臂者,而曰我且徐之,以全吾愛云爾,則可乎?亦誨之悌而已矣。」故以「猶」為「可以已」者,逐父而餋母之說也。以「猶」為「愈乎已」者,?兄而徐之之說也。君子不然,彼不郊而三望,自以謂猶愈乎已,故譏之。彼不告朔而朝廟,自以謂猶愈乎已,故非之。君子之道乎致其至者也。當其必為,不曰可以已,亦不曰愈乎已。大事於太廟,春秋記嘗、記烝、記禘、記郊,未有曰大事者也。此其曰「大事」,何也?曰:是乃諸侯之大事也。諸侯之事,無大於此者矣,祫之謂也。奚以言之?王者禘,禘其祖之所出,以其祖配之。諸侯祫,毀廟之主,陳乎太祖。大夫士享,或四廟,或三廟,或二廟;庶人薦於寢。故曰:「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時祭稱有事,祫祭稱大事,大之外無加者矣。以是推之,魯之郊禘,非禮也。大夫有善於其君,則於祫及其高祖;諸侯有善於天子,則禘其祖之所自出。皆周之未造也,非太平制名器,正上下之分也。楊子云曰:節莫差於祭,唯心通其義者知之乎? 逆婦姜於齊,正始之道也。待之不以夫人之禮,故夫人不以其位終,國亂子弒,強臣擅命,幾於亡矣。夫文公非不欲存妻子傳世者也,暗弱惰慢,不能率禮而行,以謂苛若而可,何禮之守,故卒至於禍也。夫婦之際,人倫之首,可不慎哉!故鑒末以原本,因微以知著,又非獨文公之罪也,雖夫人預有罪矣。當是之時,夫人不能早避喪娶之辱,冒大禮以往,國人皆賤之,遂無所據依,以危其身而亡其子,由本不正故也。殆而呼天,不亦晚乎?吾以此觀之,禮之於人大矣,是存則存,是亡則亡。文公之不能保其後嗣者,由無以刑其妻也;夫人之不能安其位者,由無以謹於禮也。此正始之道也。 王使榮叔歸含且賵,不知者乃以謂天子賵人之妾,小過耳,而譏之深;求車殺母弟,大惡也,而譏之略。是不及知春秋正人倫之意也。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治之三綱也,道莫先焉。桓以臣殺君,而王命之;成風以妾僭嫡,而王成之,於三綱廢矣,是去人之所以為人也。王之無天,不亦明乎?古之為文者,三畫而一貫之為王。一貫之者,謂能法天也。苟不能法天,何王之稱? 晉殺其大夫陽處父。即事探情,陽處父可謂無罪矣,而春秋不免也。以謂陽處父之自事其身者,未始至於得其死之道,則其死非不幸也。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使處父而得其死者,固幸爾,豈直之謂乎?子路侍側,行行如也。子曰:「由不得其死然。」盆成括有才而不聞君子之大道,孟子曰:「死矣。」故君子愛其身,全其生者,必由其道;由其道而死,雖若比干焉,仲尼謂之仁矣。愛其身,全其生,而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死,雖若處父焉,春秋謂之罪矣,春秋不貴幸而免。宋人殺其大夫。不深惡其下之犯上專殺,而反病其君大夫之不能親親,此正本之意也。詩云:「騂騂角弓,偏其反而。」夫反之而反者,固自古記之矣。於是乎知堯之「克明峻德,以親九族」,為王治之大也。 公會諸侯、晉大夫盟於扈。趙盾既內專廢置其君,而又外強諸侯盟,王者之法所不當受也,故斥而遠之。若曰陪臣執國命,漸不可長已,此非其所得為也。 宋人殺其大夫司馬。愛人弗親反其仁,敬人弗答反其禮,正已而物正矣。宋君幼,司馬惡,故使華孫得因隙乘眾,托於義而為利,春秋並疾之,故貶司馬於前,宜其誅死,而斥華孫於後,以禁暴亂也。 楚子使椒來聘。前此者,楚不與中國通,其交於中國也,名號僭而無法,故外於中國,得見於春秋者,皆必有非常之事焉。今使椒來聘,其號辭順,其禮節中,然後始均之中國矣。故諸侯一也,能自藩飾以禮樂者,則謂之中國;不能自藩飾以禮樂,上慢下暴者,則外之中國。內外之別,不在遠近,而在賢不肖。苟賢矣,雖居四海,謂之中國可也;苟不肖矣,雖處河、洛,謂非中國可也。楚成王以力為強,執宋襄公,戰勝天下,威脅諸侯,雖書春秋,而不得以其爵通。今使椒來聘,常事耳,自卑貶其名,修下人之義,而得編於諸侯,君臣俱榮,以此見德為貴,力為下矣。 秦伐晉。春秋袖善貶惡,不失其實者也。其可信在義不在事。是故雖無其事,而論之中於義,援其比,引取之可也;雖有其事,而論之倍於義,推其比,勿信之可也。孔子曰:「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勿復也。」此之謂也。 叔孫得臣敗狄於咸,非長狄乎?曰:非也。春秋正名,狄也,戎也,淮夷也,白狄也,赤狄也,山戎也,夷蠻也,陸渾戎也,姜戎也,是不一名。 公還自晉,鄭伯會公於榧。文公之德,未能有以異於眾,未足以任重也,一舉動而二國附之者,所履信而所思順也。若是者,天地應之,而況於人乎?試使文公於沓之會,不能通其至誠,以固兄弟之國,則鄭將疑惡之,奚有於好?試使文公交二國而非除怨修睦之謂,則春秋將鄙賤之,奚有於善?吾以此觀之,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者,春秋之事也。 晉人納捷菑於邾,弗克納。郤缺聞過而改,見義而徙,奚為而不免於貶?曰:春秋之所謂賢者,非賢於人之謂也,必致之仁聖之域,王者之道,然後止矣。今郤缺之事,不恥過作非,以堯、舜之法論之,僅得免怙終之刑耳,何足以言賢?夫賢者之事其君,言必謀於義,動必順於道,不逆寡,不雄成,是以無過舉。奚有用賤凌貴,用少凌長,傷財害民,以力為之者哉?使此其為諸侯大夫則足矣,以為王者之佐則未可。 公孫敖卒於齊。敖不循法度,自絕於魯,而猶卒之,春秋不以為非,以謂君臣之閒,厚莫重焉。故君誠有禮於其臣,則臣可以死、可以亡;君誠有恩於其臣,則臣雖死雖亡而不怨也。若是而國家之禍亂遠矣。宋子哀來奔。君子貴見微而賤死禍。見微者,大臣之操也。孔子曰:「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 諸侯盟於扈。大者天地,其次君臣,道莫先焉。晉為伯主,齊弒其君,興諸侯而莫能正,晉則固有罪矣,諸侯又莫之討,不亦病乎?夫諸侯不專征者也。田恆弒簡公,而孔子請討焉,是豈非義而孔子行之哉?固以謂天地之道,君臣之義,是乃其宜者也。從此觀之,盟於扈之意,晉則固有罪,而諸侯亦病矣。齊人來歸子叔姬。出夫人者,未嘗不使大夫將命也。彼其曰「郯伯姬來歸」,此其曰「齊人來歸子叔姬」,何哉?曰:春秋正名,別賢不肖,使勿相亂者也。義屈則屈,義直則直。郯伯姬以罪出,雖父母於其子,而不敢以私愛害公義,辭不教而已矣。子叔姬以禍亂逐,非得罪於先君者也。魯雖受之,其義固可以自直,故謂之「齊人來歸」,明罪之在也。凡人之議法也,所親則回,所疏則察。君子不然,親則憐之,而不以愛妨公;疏則容之,而不以枉誣正,所以見王者之事也。 毀泉台。臧文仲祀爰居,而文公毀泉台,此皆迷民以怪者也。爰居之不書,展禽之力矣,君子慎所以導民乎! 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春秋之文,有常有變,變用於變,常用於常,不相襲也。變之甚微,讀者難知也,則以為史耳。乃春秋則欲起問者,見善惡也。公子遂將弒君,謀之齊而後決;陽貨將竊國,謀之晉而後發。而經書子卒盜竊寶玉大弓,其實尚隱。故原其禍亂之始,邪謀之發,著之奉使之日,以見非常也。使學者比其類,揆其情,因是而知之,所謂微而顯、志而晦者也,非聖人孰能修之哉?齊與人之大臣謀弒其君,晉與人之陪隸謀覆其國,意俱惡而禍俱大,此春秋所以異而惡之也。 劉氏春秋意林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