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通論 · 卷前

姚際恆 《春秋通論》
春秋通論卷前 春秋論旨 自古說春秋者,莫害於「例」之一字,予已著端於前序,茲更詳之。例字始見於杜元凱釋例,以左氏之例而釋之也。其言曰:「傳之義例,總歸諸凡,皆顯其異同,從而釋之。」是例者,實創於左而發明於杜也。嗟乎!自有「例」之一字,而春秋之義始不明於天下矣。聖人據魯史以修春秋,何嘗先自定其例乎?其言曰:「其『義』則丘竊取」,不曰:「其『例』則丘竊取」也。聖人如化工然,變化日新,隨物付形,無不各得。如門人問仁、問知、問君子、問為政,同一問而其答之也各異,初無一定之義,則其不尚例?可知矣。使聖人執一例以修春秋,何殊印板死格,尺寸不移,此冬烘之學規、胥吏之計簿,而烏足為聖人之書,可傳於天下萬世哉!且史者尤不可執一例以為之也。史以記事,事有萬變,例豈能齊!此合而彼違,此同則彼異,必致疏漏多端,是自取敗闕也。乃杜氏執例以求見其或合或否、或同或異,而例之說窮,於是無以處此,則又曰「變例」,後人因而為之辭曰「美惡不嫌同辭」,夫「例」者,一定不移之謂也,曰「變」,則不合之別名也,例既不合,則無例可知矣。「例」者,此為美辭,彼為惡辭之謂也,令美與惡同辭,則無例可知矣。是皆自縛自解,歸於遁窮,究無說以處此,而世之人猶以例求春秋者何也?自有例之一字,而褒貶之說因以興焉。春秋據事直書,而善惡自見,不惟孔子原無褒貶之心,而春秋實亦無所容其褒貶也。孔子不云乎「吾之於人也,誰毀誰譽」,自言其平日之存心也,豈其修春秋而反是,此所謂孔子原無褒貶之心也。若夫直書其事,如朝王、如救伐,此即是褒,不能加一字以褒之也。如弒君、如滅國、此即是貶,不能加一字以貶之也。若其它事,本無可褒貶者,則益不能加一字以褒貶之可知矣。乃執例者勢不得不求其褒貶,求之不得,乃於書日、書月、書名、書字、書氏、書人、書爵、書國、書師,與其或不書以上者之類而求之曰此褒也、此貶也,是使聖人為巧佞之夫、險側之輩,資文字為喜怒,借筆墨為譏彈,埋一字以中傷,砌數言以成案,意刻而文深,心危而語隱,即稍貌為長厚者,亦所深恥不為,而謂孔子為之乎?嗟乎!為其說者其亦思之否也,此所謂春秋實亦無所容其褒貶也。又自有例之一字,而「常事不書」之說因以興焉。公、谷謂常事不書者何也!彼見春秋君、大臣、大夫子少善多惡,故少褒多貶,因為常事不書之說,則凡所書者皆貶也。不知孔子又雲「如有所譽,其有所試」矣!聖人雖言無毀譽,然譽猶善於毀,故又言譽有所試,不更言毀,自見毀之必不可有矣。會若此,則是聖人純有毀而無譽,不更失聖人之心乎!此因褒貶二字不能平施經中,乃側重於貶,故又為常事不書之說也。凡此二邪說,皆例之一字啟之,君子所以嘆息痛恨於三傳也。 史者,記事之書也,春秋即史也。既為史,則書其事即是褒貶。如史記為後代之書,以文辭是尚者,亦且直書其事,不以己說參入其間,己說乃別為論贊,而況春秋之一字不多設乎!則褒貶之說,春秋斷斷無矣。史以記事,則常事書,非常之事亦書,若獨取非常之事書,而常事不書,何以為史?猶之獨取常事書而非常之事不書,不可以為史也。則常事不書之說,春秋斷斷無矣。二說既無,則例亦無矣。此皆由世人習而不察,失記春秋為魯史,而別以春秋為孔子之神異經、秘密藏故耳,今為道破,其亦可以醒悟焉。 近聖人之世莫過孟子,而孟子願學孔子,故其言春秋亦最詳。其曰「春秋,天子之事也」,謂孔子主乎尊周、明文、武之道法,故雖一國諸侯之事,實天子之事也。於是述其言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知我者,謂其尊周也;罪我者,謂尊周則諸侯之僭竊自見,惡其害己也。孟子又曰:「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此惟指春秋所書弒父與君者言之,謂書之則將流惡名於千戴,故懼也。其義皆明白顯易,別無甚深奧。自宋人茫昧不解孟子之言,其於「天子之事」,有人焉,謂春秋只一個「權」子,因而有人焉,謂仲尼惇典庸禮,命德討罪,其大要皆天子之事,於是使孔子為僭竊之人,其書為僭竊之書,而春秋亡矣。其於亂臣賊子懼,謂事事皆有貶,皆所以使之懼,每一事必鍛煉成一大罪,求其所以誅亂賊之心而後已,雖明知誣罔,有所不恤,於是使孔子為法家之人,其書為法家之書,而春秋亦亡矣。予嘗謂今日欲解春秋,必先解孟子,良不誣也。惟孟子曰「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此一語真孔子自言作春秋之要旨,而諸儒偏置而弗道,何也?蓋以其不知其義之為何義也。夫義之所在,魯史臣寧不知之?然必不能如聖人之至精至粹,故孔子於其合者仍之,其有未合者則以己意為之,所謂竊取之是也。後之人雖不能盡測,然其大者亦自顯然可見,約而求之,豈無數端為世人之所可共信者。若其餘,則不敢穿鑿以失聖人正大之心,不敢繁多以沒聖人謹嚴之意,爰是加諸標識,則春秋之眉目燦然略見,而聖人之心事亦或躍如於紙上矣。至於書法,固聖人之餘事,亦宜標出,以別舊文,使人知為聖筆不可略也。吾見春秋書目,昔人有舍例從法之書,舍例是已,從法何不言從義乎,誠以書法猶屬文辭,不足以盡春秋耳,愚主是二者以論春秋,質諸後世君子,其亦可不惑乎! 春秋時去上古淳樸已遠,其風不古,而人心之不淑亦已甚矣,故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則凡春秋所書會盟征伐之事,大抵皆屬不善,故聖人據事直書,而不善自見,非貶之也。設使孔子為唐、虞史臣,則其所書皆善言善政,亦豈孔子褒之乎!故謂之「常事不書」,此最惑亂春秋、誣罔聖人之邪說。予謂史所記者,大事耳,如會盟征伐,必其有關於一國及天下之故而後書,若小事則有不勝紀矣,故而改之曰「小事不書」。 自古以例說春秋,予?為埽盡,惟標「取義」及「書法」二者。又「常事不書」之說,予改為「小事不書」,如是則春秋之旨庶可復明,聖人復起,當不易斯言。 予嘗見世儒說春秋亦有埽例者,然所埽止胡傳後起最不通之例,若公、谷之例則未能全埽,而左氏之例且不敢於輕議矣。又所辨論者,以此例之是駁彼例之非,而自為其例,究不出例之範圍也。此由例之一字從來已久,深入其肺腑故耳。 古人間有以書法論春秋者,而取義則從無人及之。蓋春秋以取義為大,不可混取義為書法,猶之不可混書法為取義也,須辨明始得。 取義必其真確無疑、灼然可共信者方敢標出,若臆度影響之見、似是而非者,?不敢妄標一字,以冒不知而作之罪。 春秋之有三傳久矣,而左傳尤如影之附形,學者頃刻不可離也。然予謂經有三傳,經之所以滋晦也。公、谷之紕繆,世所盡知之,故且無論,而左氏之誣罔不實,世或未盡知之也。何則?公、谷言義,紕繆可以立見,左氏言事,其誣罔難以懸知。故世敢於辟公、谷而不敢於辟左氏,為此故也。近世季明德、郝仲輿輩亦知辟左,然旋辟而旋據之,終不能出左之範圍,此非左之以事勝乎?予觀左解經之語,亦大半紕繆,與公、谷同,而其事實與經牴牾者什之三四,然則經反非耶?故其事難以懸知者,亦以經知之而已。夫傳以證經也,傳不足以證經,安用傳為?豈可舍經而從傳哉!退之束傳之言,蓋亦發憤有見乎此。然第言之而未見有行之者,故予仿其意以著此編。經凡於一事必有首有尾,如蛛絲馬?,未嘗不可以見,而其會盟征伐,亦可合前後總觀而得之,若夫傳之繁文瑣事、怪語夸辭,以及幃房猥跡,一切屏去,廓然以清,亦殊快人意,何必沾沾焉盡據其事以說經乎!且諸例實作俑於左,則其害經也尤大,又不可不知也。左氏固周人,但非親見孔子,亦親見國史也。故與經多牴牾。然以其為周人,其言亦時有可據者,故予於他經,凡後人說之不合者,則以左傳正之,而於春秋,凡左傳說之不合者,則以春秋正之。 左傳雖出於張蒼,然實顯於劉歆,見歆移太常博士書。或因謂歆偽作,夫歆則安能作左傳,豈不高了劉歆。 編中公、谷皆不置辦,以不勝辨也。惟左氏有與經牴牾及誣罔不實者則辨之,以世未能不信左也。至於宋胡安國亦妄自稱傳,其紕繆已極,世人稍具心目者無不周知,又安用予辨為。故公、谷與胡氏?不之及,惟其中凡言禮制者似乎鑿鑿,實則皆枉撰無稽之言,間一及之,無俾世惑而已。安國傳大?祖述程正叔,故朱仲晦稱之,至今以行於世。又兼襲孫明復尊王發微,劉原父意林諸書,取其最紕繆者,並非全自撰者,又不可知其所由雲。 劉原父春秋權衡專攻三傳,盛名之書也。然吾觀其攻左,惟在解經語,人亦多知其繆。又多辨杜注,杜注之荒繆亦何足辨,而彼皆沾沾以此為事,其切要處則鮮及之。若其攻公、谷則益無論,蓋亦淺陋之書也。 李廉氏春秋會通專於詳例,頗為害經,然正予破例可資以查核。 張洽氏集注,明初與胡傳並用,亦以張為朱仲晦之門人,故其後專主胡而張廢。予觀此書與胡亦相伯仲,但繆妄不若之甚耳。 崑山新刊經解,春秋不下二三十種,佳者絕少,略可觀者,呂大奎氏或問、程積齋或問而已。 黃東發解春秋語多有可觀,聞見於他處,未見其全書也。 高拱氏春秋正旨一篇,議論甚正。 郝仲輿春秋解甚平庸,非左一帙,亦淺陋無當。其書專辦楚之非夷,以己為楚人也,致(至)(「致」,二本同,疑當作「至」)為可笑。按:楚本蠻方,蠻與夷別,古南方皆蠻國,故孟子言南蠻,夷則遠為外國也。郝於蠻夷且未辨,胡嘵嘵為?吳越亦蠻也,今江浙文采富麗且甲天下,人何嘗以蠻少之?而其人亦何嘗以蠻自歉邪? 季明德春秋私考主於辟左,可為有識,然其自解則多武斷,是其所短。至於考事必隱括顛末、貫穿前後,最為曉暢,宋明以來之說春秋者,未能有過之者也。 凡經書魯君所行禮事,多春秋時之禮,春秋時之禮,即周禮也,故周禮雖亡,而賴春秋所書,猶可得其千百之什一。奈何諸儒誤執「常事不書」之語,?為非禮書之,所以示譏,然則諸傳及後人反知周禮,而春秋之君臣反不知乎?此由誤執謬語以致曲說誣罔有所不恤耳。不知此乃大事所以書之,亦可為小事不書之證。 謂春秋書災異不書祥瑞,然則孔子為幸災樂禍之人矣。「有年」、「大有年」,即童稚亦知祥瑞,乃違心反說以為記異,其可恨如此甚矣。「常事不書」一語,流毒以至於此極也。 吾今始知後人解春秋,率皆推求一二字以為說者,亦無怪其然。何則?蓋由於不知魯史之舊文何在,聖人之取義何在、書法何在,不得不藉是以為解經話柄,若舍此,直無置喙地矣。 謂春秋委曲用心藏一二字為刺譏,此世之陰險薄夫所為,然則解春秋作如是觀者,定是此一輩人耳。 或問春秋既無褒貶,然則孟子「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其義何居!曰:前已言之矣,正由誤解孟子此語,以孔子為天子,以春秋為刑書也。然尚有未盡者。按:孟子此章主言治亂之事,故指其一事言之,謂春秋書臣子弒君父,則亂賊自懼,亂賊懼則天下治矣。孔子之時本治也,故以此為一治,便於伸其治亂之說耳。孟子與孔子道同而跡不同,孔子言言質實,孟子生於戰國,尚議論丰采,其言多有不可執泥者,苟或執泥,便會錯去。如譎諫而慫恿、好貨好色,不將為逢君之惡邪?尚論聖賢所宜?知此豎儒笨伯事事必求所以使亂賊懼,真不值一笑也。 世儒解春秋,得孔子之意者上也。言一事必合前後,論之周匝無遺,使人一覽首尾,瞭然者次也。若僅就此一事評論善惡得失、災祥報應,膚辭套語,漫衍盈幅,此是史論,與經旨毫無干涉,斯為下矣。吾見宋人解春秋大率不出下者,而宋後至今諸家亦不能免焉,愚著絕去此弊,寧為簡略,不敢一字稍涉史論,覽者審之。 編中取義者以○識之,書法者以△識之,注字於傍,其無識者約略皆舊史文也,非敢於聖言有所點污,誠思冀得聖衷之一二爾,知我者亮之。 無例之說既備於前,又各詳於經文之下,書成,復加薈萃諸傳及後人所造種種謬例,牛毛繭絲,分條明辨,名曰春秋無例詳考(「春秋」,中研本作「春稱」,今據北圖本改。),以附於後。吁!竭其愚衷,大聲疾呼至再至三,冀得世人醒悟,且俾覽此即可瞭然,無俟旁搜曲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