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傳[標點本] · 春秋傳卷第二十一

襄公上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仲孫蔑、會晉、欒黶、宋華元、衛寧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 按左氏曰非宋地,追書也。然則書圍彭城者,魯史舊文也。曰圍宋彭城者,仲尼親筆也。楚巳取彭城,封魚石,戍之三百乘矣,則曷為系之宋?楚不得取之宋,魚石不得受之楚?雖專其地,君子不登叛人,所以正疆域,固封守,謹王度也。 夏,晉韓厥帥師伐鄭,仲孫蔑會齊崔杼、曹人、邾人、耜人次於鄫。 楚人釋君而臣是助,事巳悖矣。晉於是乎降彭城,以魚石等歸,遂伐鄭,而諸侯次於鄫。此皆放於義而行者也。傳書楚子辛救鄭,而經不書者,鄭本為楚,以其君之故,親集矢於目,是以與楚而不貳也。棄中國,從蠻夷,不能以大義裁之,惟私慾之從,則鄭無可救之善,楚不得有能救之名,經所以削之,不言救也。秋,楚公子壬夫帥師侵宋。九月辛酉,天王崩。邾子來朝。 冬,衛侯使公孫剽來聘。晉侯使荀䓨來聘。簡王崩,赴告巳及藏在諸侯之策矣,則宜以所聞先後而奔喪。今邾子方來修朝禮,衛侯、晉侯方來修聘事於王喪,若越人視秦人之肥瘠,曾不與焉,而左氏以為禮,此何禮乎?滕定公薨,世子定為三年喪,父兄百官皆不欲,曰: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也。喪紀益廢,民習於耳目而不察,故後世,以日易月,人子安而行之。不知春秋之義,無君臣之禮,豈不惜哉!二年春王正月,葬簡王。鄭師伐宋。 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六月庚辰,鄭伯?卒。 晉師、宋師、衛寧殖侵鄭。 秋七月, 仲孫蔑、會晉、荀䓨、宋華元、衛孫林父、曹人、邾人於戚。已丑,葬我小君齊姜。叔孫豹如宋。 冬,仲孫蔑、會晉、荀䓨、齊崔杼、宋華元、衛孫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於戚,遂城虎牢。 虎牢,鄭地,故稱制邑,至漢為成皋,今為汜水縣。岩險聞於天下,猶虞之下陽,趙之上黨、魏之安邑、燕之榆關,吳之西陵、蜀之漢樂,地有所必據,城有所必守,而不可以棄焉者也。有是險而不能守,故不繫於鄭。然則據地設險,亦所貴乎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大易之訓也。城郭溝池以為固六,君子之所謹也。鑿斯池,築斯城,與民同守,孟子之所以語滕君也。夫狡焉思啟封疆,而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者,固非春秋之所貴。守天子之土,繼先君之世,不能設險守國,將至於遷潰滅亡,亦非聖人之所與。故城虎牢而不繫於鄭,程氏以為責鄭之不能有也,其聖人以待衰世之意,小康之事耶? 楚殺其大夫公子申。三年春, 楚公子嬰齊帥師伐吳,公如晉。 夏四月壬戍,公及晉侯盟於長樗。公至自晉。 六月,公會、單子、晉侯、宋公、衛侯、鄭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巳未,同盟於雞澤。 同盟,或以為有三例,一則王臣預盟而書同,二則諸侯同欲而書同,三則惡其反覆而書同。夫惡其反覆,與諸侯同欲而書同,信矣。王臣預盟而書同,義則未安。盟於女栗及蘇子也,而不書同;盟於洮、於翟泉,會王人也,而不書同。然則此三盟者,正所謂諸侯同欲而書同盟也。其同欲柰何?同病楚也。會於柯陵之歲。夏,伐鄭,楚人師於首止,而諸侯還。冬,伐鄭,楚人師於汝上,而諸侯還。雞澤之盟,陳袁僑如會。楚師在繁陽,而韓獻子懼。平丘之行,楚棄疾丘,復封陳、蔡,而中國恐。是知此三盟者,諸侯皆有戒心而修盟,故稱同,不以尹子、單子、劉子,亦預此盟而譏之也。夫王臣將命,必惇信明義,而後可以表正乎天下;諸侯守邦,必尊主奉法,而後可以保其社稷。今王臣下與諸侯約誓,諸侯亦敢上與王臣要言,斯大亂之道也,則亦不待書同盟而罪自見矣。陳侯使袁僑如會。 戊寅,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秋,公至自會。 冬,晉荀䓨帥師伐許。四年春,王三月,已酉,陳侯午卒。午者,襄公名也。孔子作春秋,在哀公之世襄宮,哀公之皇考也。曷不諱乎?古者死而無諡,不以名為諱。周人以諡易名,於是乎有諱禮。故孟子曰:諱名不諱姓,姓所同也,名所獨也。然禮律所載,則有不諱者。夫子兼帝王之道,參文質之中,而作春秋,以法萬世。如公薨不地,滅國書取,出奔稱遜之類,所以放其文也。莊公名同,而書同盟,僖公名申,而書戊申,定公名宋,而書宋人之類,所以從其質也。後世不明此義,則有以諱易人之名者,又有以諱易人之姓者。詩、書則諱,臨文則諱,嫌名則諱,二名則偏諱。愚者違禮以為孝,謟者獻佞以為忠。忌諱繁,名實亂,而春秋之法不行矣。夏,叔孫豹如晉。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葬陳成公。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冬,公如晉。陳人圍頓。五年春,公至自晉。 夏,鄭伯使公子發來聘。 叔孫豹鄫世子巫如晉。仲孫蔑、衛孫林父會吳於善道。秋,大雩。 楚殺其大夫公子壬夫。 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齊世子光。吳人、鄫人於戚。 吳何以稱人?按左氏,吳子使壽越如晉,請聽諸侯之好,晉人將為之合諸侯,使魯、衛大夫會吳於善道,且告會期。然則戚之事,乃吳人來會,不為主也。來會諸侯而不為主,則進而稱人,諸侯往與之會而主吳,則貶而稱國,聖人之情見矣,春秋之義明矣。公至自會。冬,戍陳。 楚公子貞帥師伐陳。 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齊世子光救陳。 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陳。辛未,季孫行父卒。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夏,宋華弱來奔。秋,葬杞桓公。滕子來朝。莒人滅鄫。 穀梁子曰:莒人滅鄫,非滅也,立異姓以蒞祭祀,滅亡之道也。公羊亦云:莒女有為鄫夫人者,蓋欲立其出也。或曰:鄫取莒公子為後,罪在鄫子,不在莒人。春秋應以梁亡之例而書鄫亡,不當但責莒人也。今直罪莒舍鄫,何哉?曰:莒人之以其子為鄫後與?黃歇進李園之妹於楚王,呂不韋獻邯鄲之姫於秦公子,其事雖殊,其欲滅人之祀而有其國,則一也。春秋所以釋鄫而罪莒歟,以此防民。猶有以韓謐為世嗣,昏亂紀度如郭氏者。冬,叔孫豹如邾,季孫宿如晉。 十有二月,齊侯滅萊。七年春,郯子來朝。 夏四月,三卜郊,不從,乃免牲。小邾子來朝。城 費。 費,季氏邑也。按左氏,南遺為費宰,叔仲昭伯為隊正,欲善季氏,而求媚於南遺,謂遺請城費,吾多與而役,故季氏城費。夫文子相三君,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無藏金玉,無重器備,則固忠於公室,而不顧其所食之私邑也。及行父卒,宿之不忠,遂專魯國之政,群小媚之,無故勞民,妄興是役,季氏益張。其後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至於帥師墮費,其越禮不度可知矣。然則書城費,乃履霜堅冰之戒,強私家、弱公室之萌,據事直書,而義自見矣。用人不惟其賢,惟其世,豈不殆哉!秋,季孫宿如衛。八月,螽。 冬十月,衛侯使孫林父來聘。壬戍,及孫林父盟。楚公子貞帥師圍陳。 十有二月, 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於鄬。 鄭伯髡頑如會。未見諸侯。丙戍,卒於鄋。 按:鄭僖公三傳皆以為弒,而春秋書卒者,左氏則曰以瘧疾赴也,公羊則曰為中國諱也,穀梁則曰不使夷狄之民加乎中國之君也。夫弒而可以偽赴,又順其欲而不彰,則亂臣賊子免於見討,而春秋非傳信之書矣。然則弒而書卒,二傳以為為中國諱,不使夷狄之民加中國之君,疑得聖人之意,顧習其說者未之察爾。夫弒君之賊,其惡不待貶絕而自見矣。見弒者,豈無不善之積以及其身者乎?衛桓則以嫡母無寵,宋殤則以亟戰疲民,齊襄則以行同鳥獸,鄭夷則以侮慢大臣,蔡固則以淫而不父,陳平國則以殺諫臣而通於夏氏,楚虔則以多行無禮,奚齊則以嬖孽而國人不之君,吳余祭則以輕近刑人而晉州蒲欲盡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也。若夫鄭僖公,則異於是矣。中國者,禮義之所出也;夷狄者,禽獸之與鄰也。僖公欲從諸侯會於鄬,則是貴禮義為中國之君也。諸大夫欲背諸夏與荊楚,則是近禽獸,為夷狄之民也。以中國之君而見弒於夷狄之民,豈有不善之積以及其身者乎?聖人至是傷之甚,懼之甚,故變文而書曰: 鄭伯髡頑如會,未見諸侯。丙戍,卒於鄋,未見諸侯。其曰如會何?致其志也。諸侯卒於境內,不地。鄋,鄭邑也。其曰卒於鄋,見其弒而隱之也。汲鄭伯,逃歸陳侯,聖人之旨微,而公榖之義精矣。存天理、抑人慾之意遠矣。陳侯逃歸。榖梁子曰:逃義曰逃。逃者,匹夫之事。上二年諸侯戍陳,今楚令尹來伐,諸侯又救之,亦既勤矣。為陳侯計者,下今國中大申儆備,立太子以固守,親聽命於諸侯,謀禦敵之策。當是時,晉君方明,八卿和睦,諸侯聽命,必能致力於陳矣。不此之顧,棄儀衛而逃歸,此匹夫之事耳。夫義,路也;禮,門也。輕棄中國,惟蠻夷之懼,是不能由是路出入是門,故書逃歸以罪之,可謂深切著明矣。八年春王正月,公如晉。夏,葬鄭僖公。 鄭人侵蔡,獲蔡公子燮、 季孫宿、會晉侯、鄭伯、齊人、宋人、衛人、邾人於邢丘。蘇轍曰:晉悼公修文、襄之業,改命朝聘之數,使諸侯之大夫聽命於會。大夫稱人,眾詞也。朝聘之節,儉而有禮,眾之所安也。臣則以為大夫稱人,貶之也。昔周公戒成王以繼自今,我其立政立事。夫不自為政而委於臣下,是以國之利器示人而不知寶也。朝聘,事之大者,重煩諸侯而使大夫聽命,無乃以姑息愛人而不由德乎?使政在大夫,而諸侯失國,又豈所以愛之也?後此八年,溴梁之會,悼公初沒,諸侯皆在,而大夫獨盟。君若贅旒,夫豈一朝一夕之故哉?故邢丘之事,魯公在晉,而季孫宿會,見魯之失正也。諸侯之大夫貶而稱人,謹其始也。公至自晉。莒人伐我東鄙。秋九月,大雩。 冬,楚公子貞帥師伐鄭。 齊宣王問於孟子:交鄰國有道乎?孟子曰:有。唯智者為能以小事大,故大王事熏鬻,勾踐事吳。以小事大,畏天者也。畏天者,保其國。鄭介大國之閒,困強楚之令,而欲息肩於晉。若能信任仁賢,明其刑政,經畫財賦,以禮法自守,而親比四鄰,必能保其封境。荊、楚雖大,何畏焉?而子耳、子國加兵於蔡,獲公子燮,無故怒楚,所謂不修丈德而有武功者也。楚人來討,不從則力不能敵,從之則晉師必至,故國人皆喜,而子產獨不順焉,以晉楚爭鄭,自茲弗得寧矣,是以獲公子燮,特書侵蔡以罪之。而公子貞來伐鄭,及楚平,不復書矣乎!而不書,以見鄭之屈服於楚而不信也。犧牲玉帛,待於境上,以待強者而請盟,其能國乎?晉侯使士匄來聘。九年春,宋災。夏,季孫宿如晉。 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 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 冬, 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耜伯、小邾子、齊世子光伐鄭。十有二月已亥,同盟於戲。 鄭之見伐於楚,子駟欲從楚,子展曰:小國無信,兵亂日至,亡無日矣。請完守以老楚,杖信以待晉,其策未為失也。而子駟遂及楚盟,於是晉師至矣。諸侯伐鄭。晉人令於列國,修器備,盛餱糧,歸老幼,居疾於虎牢,肆眚圍鄭。鄭人恐,乃行成。荀偃曰:遂圍之,以待楚人之救而與之戰。不然,無成。知䓨日許之盟,而還師以敝楚。吾三分四軍與諸侯之銳,以逆來者,於我未病。楚不能矣,猶愈於戰。暴骨以逞,不可以爭。大勞未艾,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先王之制也。乃許鄭成,同盟於戲。夫善為國者不師,善師者不陣,善陣者不戰。知武子明於善陣之法,以佐晉悼公,屢與諸侯伐鄭,楚輒救之,而不與之戰,楚師遂屈,得善勝之道矣。故下書蕭魚之會以美之。楚子伐鄭。十年春, 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耜伯、小邾子、齊世子。光會吳於祖。 夏五月甲午,遂滅逼陽。公至自會。 楚公子貞、鄭公孫輒帥師伐宋。晉師伐秦。秋,莒人伐我東鄙。 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滕子、薛伯、耜伯、小邾子伐鄭。冬,盜殺鄭公子?、公子發、公孫輒。 按左氏,鄭公子?當國,發為司馬,輒為司空。?與尉止有爭,及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師氏皆喪田,故五族聚群,不逞之徒以作亂,入西宮,殺三卿於朝,不稱大夫。程氏以為失卿職也。卿大夫者,國君之陪貳,政之本也。本強則精神折衝,聞有偃息談笑,而郤敵國之兵,勝千里之難者矣,乃至於身不能保,而盜得殺之於朝,安在其為陪貳乎?故削其大夫,為當官失職者之鑑也。 戍鄭虎牢。楚公子貞帥師救鄭, 虎牢之地,城不系鄭者,責在鄭也。成而系鄭者,罪諸侯也。曷為責鄭?設險?所以守國。有是險而不能設犧牲玉帛,待盟境上,使其民人不享土利,辛苦墊隘,無所底告,然後請成。故城不系鄭者,責其不能有也。曷為罪諸侯?夫鄭人從楚,固雲不義,然中國所以城之者,非欲斷荊楚之路為鄭蔽也,駐師阨險以逼之爾。至是伐而復戍焉,猶前志也,則可謂以義服之乎?故戍而系鄭者,若曰鄭國分地,受諸天子,非列國所得專,所以罪諸侯也。聖人既以虎牢還繫於鄭,又書楚公子貞帥師救鄭,諸侯之罪益明矣。夫以救許,楚所以深罪諸侯不能保鄭,肆其陵逼,曾荊楚之不若也,亦可謂深切著明也哉!公至自伐鄭。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軍。 三軍,魯之舊也。古者 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魯侯封於曲阜,地方數百里,天下莫強焉。及僖公時,能復周公之宇,而史克作頌,其詩曰:公車千乘,說者以為大國之賦也。又曰:公徒三萬。說者以為大國之軍也。故知三軍,魯之舊耳。然車而謂之公車,則臣下無私乘也;徒而謂之公徒,則臣下無私民也。若有侵伐,諸卿更帥以出,事畢則將歸於朝,車復於甸,甲散於丘,卒還於邑。將皆公家之臣,兵皆公家之眾,不相系也。文、宣以來,政在私門。襄公幼弱,季氏益張,廢公室之三軍,而三家各有其一。季氏盡征焉,而舊法亡矣,是以謂之作。其明年,季孫宿救台,遂入鄆。又其後享范獻子,而公臣不能具三耦,民不屬公可知矣。春秋書其作舍,以見昭公失國,定公無正,而兵權不可去,公室,有天下國家者之所宜鑒也。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不郊。 鄭公孫舍之帥師侵宋, 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秋,七月已未,同盟於亳城北。公至自伐鄭。楚子、鄭伯伐宋, 盟於亳城北,鄭服而同盟也。尋復從楚伐宋,故書同盟,見其既同而又叛也。既同而又叛,從子展之謀,欲致晉師而後與之也。故亳之盟,其載書曰:或閒茲命,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隊命亡氏,踣其國家。雖渝此盟,而不顧也。噫慢鬼神,至於此極,而盟猶足恃乎? 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會於蕭魚。 程氏曰:會於蕭魚,鄭又服而請會也。不書鄭會,謂其不可信也。而晉悼公推至誠以待人,信,鄭不疑,禮其囚而歸焉。納斥候,禁侵掠,遣叔肸告於諸侯,而鄭自此不復背晉者二十四年。至哉誠之能感人也!而悼公又能謀於魏絳以息民,聽於知武子而不與楚戰,故三駕而楚不能與之爭,雖城濮之績,不越是矣。公至自會。 楚人執鄭行人良霄。冬,秦人伐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