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傳[標點本] · 春秋傳卷第十

閔公 元年春,王正月。 不書即位,內無所承上不請命也。莊公薨,子般卒,慶父夫人利閔公之幼而得立焉,是內不承國於先君也。按周制,王哭諸侯,則大宗伯為上相,未有諸侯之薨而不告於王者也。職喪掌諸侯之喪,以國之喪禮蒞其禁令,序其事。凡國有司以王命有事焉,則詔贊主人。未有諸侯之子主喪而王不遣使者也。今魯有大故,不告於周,閔既主喪,而王不遣使,是上不請命於天子也。內無所承,上不請命,故不書即位,正人道之大倫也。齊人救邢。 凡書救者,未有不善之也。救在京師,則罪列國,子突救衛是也。救在夷狄,則罪諸侯,狄救齊、吳救陳是也。救在遠國,則罪四鄰, 晉陽處父帥師伐楚,以救江是也。救而不速救者,則書所次,以罪其慢,叔孫豹救晉,次於雍榆是也。救而不敢救者,則書所至,以罪其怯,齊侯伐我北鄙,圍成,公救成至遇是也。兵者,春秋之所甚重,衛靈公問陣,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獨至於救兵而書法若此,聖人之情見矣。其稱人,將卑師少也。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莊公。 秋,八月,公及齊侯盟於落姑,季子來歸。 按左氏,盟於落姑,請復季友也。其曰季子,賢之也。其曰來歸,喜之也。自外至者為歸,是嘗出奔矣,何以不書?莊公薨,子般弒,慶父主兵,勢傾公室,季子力不能支,避難而出奔,恥也。魯國方危,內賊未討,國人思得季子以安社稷,而公為落姑之盟以請於齊,則是賢也。春秋欲沒其恥,故不書奔,欲旌其賢,故特稱季子,聖人之情見矣。隱惡而揚善,舜也;樂道人之善惡,稱人之惡,孔子也。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春秋也。明此可以畜納污之德,樂與人為善矣。其不稱公子,見季友自以賢德為國人所與,不緣宗親之故也。堯敦九族,而急親賢退嚚訟,周厚本枝,而庸旦仲,黜蔡鮮,義皆在此,而親親之殺、尊賢之等著矣。此義行,則內無貴戚任事之私,外無棄親用羈之失,而國不治者,未之有也。此春秋待來世之意。冬,齊仲孫來。 仲孫,齊大夫也。其不稱使而曰來者,略其君臣之常詞,以見桓公使臣不以禮,仲孫事君不以忠也。按左氏,齊侯憂魯,使仲孫來省難,何以言使臣不以禮也?鄰有弒逆,則當聲罪戒嚴,修方伯之職以奉天討,而更使計謀之士窺覘虛實,有乘亂取國之心,則使臣非以禮矣。仲孫歸,曰:不去慶父,魯難木巳,君其務寧魯難而親之。何以言事君不以忠也?田常弒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請討焉。豈曰齊人方強,姑少待之也?不勸其君急於討賊,而俟其自斃,則事君非以忠矣。使慶父稔惡,閔公再弒,則桓公與仲孫始謀不臧之所致耳。直書曰齊仲孫來,交譏之也。二年春,王正月,齊人遷陽。 夏,五月,乙酉,吉禘於莊公。 程氏曰:天子曰禘,諸侯曰祫,其禮皆合祭也。褅者,禘其所自出之帝,為東向之尊,其餘皆合食於前,此之謂禘。諸侯無所出之帝,則止於太祖之廟,合群廟之主以食,此之謂祫。天子褅,諸侯祫,大夫享,庶人薦,上下之殺也。魯,諸侯爾,何以有禘?成王追念周公有大勳勞於天下,賜魯公以天子禮樂,使用諸太廟,以上祀周公,魯於是乎有禘祭。春秋之中,所以言禘不言祫也。然則可乎?孔子曰:魯之郊禘,非禮也,周公其衰矣。禘言吉者,喪未三年,行之太早也。於莊公者,方祀於寢,非宮廟也。一舉而三失禮焉,春秋之所謹也。四時之祭,有禘之名,蓋禮文交錯之失。秋,八月,辛丑,公薨。 按左氏初公傳:奪卜?田,公不禁。慶父使卜?賊公於武闈。魯史舊文,必以實書,其曰公薨不地者,仲尼親筆也。觀於刪詩,在諸國則變風皆取,在魯則獨編史克之頌。或問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則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後世緣此制為五服相容隱之條,以綴骨肉之恩,春秋有諱義蓋如此。禮記稱魯之君臣未嘗相弒者,蓋習於經文而不知聖人書薨不地之旨,故云爾。然則諱而不言弒也,何以傳信於將來?曰:書薨以示臣子之情,不地以存見弒之實,何為無以傳信也?凡君終必書其所獨,至於見弒,則沒而無所,其情厚矣,其事亦白矣,非聖人能修之乎?後世記言之士,欲諱國惡,則必失其實,直書母隱,又非臣子所當施之於君父也,而春秋之法不傳矣。 九月,夫人姜氏孫於邾。 夫人稱孫,聞乎故也。不去姓氏,降文姜也。莊公忘親釋怨,無志於復讎,春秋深加貶絕,一書、再書,又再書、屢書而不諱者,以謂三綱人道所由立也。忘父子之恩,絕君臣之義,國人習而不察,將以是為常事,則亦不知有君之尊,有父之親矣。莊公行之而不疑,大臣順之而不諫,百姓安之而無憤疾之心也,則人慾必肆,天理必滅。故叔牙之弒械成於前,慶父之無君動於後,圉人犖、卜?之刃交發於黨氏、武闈之間,哀姜以國君母與聞乎故而不忌也。當是時,魯君再弒,幾至亡國,其應不亦憯乎!春秋以復讎為重,而書法如此,所謂治之於未亂,保之於未危,不可不察也。公子慶父出奔莒。 公子出奔,譏失賊也。閔公立而季子歸,何以見弒?慶父主兵日久,其權未可遽奪也。季子執政日淺,其謀未得盡行也。設以聖人處之,期月而已可矣。季子賢人而當此,能必克乎?及閔公再弒慶父,罪惡貫盈,而疾之者愈眾,季子忠誠顯著,而附之者益多,外固強齊之援,內恊國人之情,正邪消長之勢判矣。然後夫人不敢安其位,慶父不得肆其奸。此明為國者不知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雖有智者亦不能善其後矣。世儒或言用魯之眾,因齊之力,以戮慶父,其勢甚易,而季子不能,故書夫人孫邾,慶父奔莒,所以深惡其緩不討賊,則非也。以絳侯勃之果,陳平之無誤,將相交歡,而內有朱虛,外連齊、楚以制諸呂,庸人宜易於反手。然太尉已入北軍,士皆左袒,猶恐不勝,未敢誦言誅之也。況於慶父巨奸,七百里之侯國,革車千乘,而三十年執其兵柄,其植根深矣。其耳目廣矣,其用物弘矣,而以為戮之,其勢甚易,此未察乎難易遲速之幾者也。經書莊公忘親,無復讎之志,使百官則而象之,亦不知有君父也。而又使慶父主兵,失馭臣之道,是以至此極。故書孫邾奔莒,為後世之永鑒也。冬,齊高子來盟。 高子,齊大夫也。子者,男子之美稱,其稱子,賢之也。何賢乎高子?莊公薨,子殷卒,閔公弒慶父,夫人亂乎內,魯於是曠年無君。齊桓公使將南陽之甲至魯而謀其國。其命高子,必曰:魯可取,則兼其國以廣地;魯可存,則平其亂以善鄰。非有安危繼絕,一定不可易之計也。高子至,則平魯難,定僖公,魯人賴焉,以為美談。至於久而不絕,曰猶望高子也。聖人美其明人臣之義,得奉使之。宜特稱高子以著其善。其不曰齊侯使之者,權在高子也。十有二月,狄入 衛。衛,康叔之後,蓋北州大國,狄何以能入乎?臣昔嘗謂河南劉弈曰:史氏記煩而志寡,如班固書載諸王淫亂等事,盡削之可也。弈曰:必若此言,仲尼刪詩,如牆有茨、鶉之奔奔、桑中諸篇,何以錄於國風而不削乎?臣不能答,後以問延平楊時,時曰:此載衛為戎狄所滅之因也,故在定之方中之前。因以是說考於歷代,凡淫亂者,未有不至於殺身敗家而亡其國者也。然後知古詩垂戒之大,而近世有獻議乞於經筵,不以國風進讀者,殊失聖經之旨矣。鄭棄其師。 按鄭詩,清人刺文公也。高克好利而不顧其君,文公惡之而不能遠,使克將兵御狄於境,陳其師旅,翱翔河上,久而不召,眾散而歸,高克奔陳。公子素惡高克進之不以禮,文公退之不以道,危國亡師之本,故作是詩。觀此則鄭棄其師可知矣。或曰:高克進不以禮,曷不書其出奔以貶克為人臣之戒,而獨咎鄭伯,何也?曰:人君擅一國之名寵,殺生予奪,惟我所制爾。使克不臣之罪巳著,按而誅之可也;情狀未明,黜而遠之可也;愛惜其才,以禮馭之可也。烏有假以兵權,委諸境上,坐視其失伍離散而莫之恤乎?然則棄師者鄭伯,乃以國稱,何也?二三執政,股肱心膂,休戚之所同也。不能進謀於君,恊志同力,黜逐小人,而國事至此,是謂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晉出帝時,景延廣專權,諸藩擅命,及桑維翰為相,出延廣於外一,制書所敕者十有五鎮,無敢不從者。以五季之末,維翰能之,而鄭國二三執政,畏一高克,不能退之以道,何政之為?書曰:鄭棄其師。君臣同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