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策:先秦諸子與史記評述 · 第24章 齊晉兩派政論(1)
一種政論之生不能離了他的地方人民性,是從到古今再顯明沒有的事情。例如放任經濟論之起於英,十八世紀自由論之起於法,國家論及國家社會論起於德,所謂「拜金主義」者之極盛於美,都使我們覺得有那樣土田,才生那樣草木。中國在春秋戰國間東西各部既通而未融,既混而未一,則各地政論之起,當因地域發生很不同的傾向,是自然的事。
戰國時風氣最相反的莫如齊秦,一以富著,一以強稱,一則寬博,一則褊狹,一則上下靡樂,一則人民勇於公戰,一則天下賢士皆歸之,一則自孝公以來即燔滅詩書(見《韓非子·和氏篇》)。齊則上下行商賈之利,秦則一個純粹的軍國家,齊之不能變為秦,猶秦之難於變為齊。秦能滅齊而不能變其俗,秦地到了漢朝,為天下之都,一切之奢侈皆移於關中,而近秦之巴蜀,山鐵之富甲於世間,然後其俗少變,然關西猶以出將著聞。(時諺,關東多相,關西多將。)在這樣的差異之下,齊晉各有其不同的政治,亦即各有其政論是應該的。
但秦在繆公一度廣大之後,連著幾代不振作,即孝公令中所謂「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者。及獻孝兩世,然後又有大志於中國,而關東賢士,因秦地自然之俗而利導之,如衛鞅。不有關東賢士,無以啟秦地之質,不有秦地之質,亦無以成關東賢士之用。此樣政治之施用在秦,而作此樣政論者則由三晉。
晉在初年亦全是一個軍國家,和東方諸侯不同,和秦國歷代姻戚,邊疆密邇,同俗之處想必甚多。即如晉國最大之趙孟,本是秦之同宗,晉之大夫出奔,每至於秦。晉在後來既強大,且富庶,漸失其早年軍國的實在。既分為三之後,只有趙國尚保持早年的武力;韓魏地當中國,無土可啟(魏始有上郡,後割於秦,遂失邊境),有中土之侈靡可學,遂為弱國。在不能開富不能啟土範圍之內,想把國家弄得強且固,於是造成一種官術論,即所謂申子之學,而最能實行這些官術論者,仍然是秦。
所以戰國時的政治論,略去小者不言,大別有東西兩派。齊為東派,書之存於後者有管子晏子。這個政論的重要題目,是:如何用富而使人民安樂,如何行權而由政府得利,如何以富庶致民之道德,如何以富庶戒士卒之勇敢,如何富而不侈,如何庶而不淫。
《管子》書中論政全是以經濟為政治論,《晏子》書論政全是以杜大國淫侈為政體論。返觀韓魏官術之論,及其行於秦國之跡,則全不是這些話。富國之術,只談到使民務本事,而痛抑商賈之操縱,執法立信,信賞必罰,「罰九賞一」,「燔滅詩書」,重督責而絕五蠹(《商君書》作六虱)。蓋既富之國,應用其富,而經濟政策為先(齊);既衰之國,應強其政,而刑名之用為大(韓魏);新興之國,應成一種力大而易使之民俗,以為兼併之資,而所謂商君之法者以興。這便是《管子》《晏子》書對於商君、韓非書絕然不同的原因。
管晏商韓四部書都很駁雜,須待下篇論諸子分析時詳說,此處但舉齊學晉論幾個重要分素。
齊學《管子》書沒有一個字能是管子寫的,最早不過是戰國中年的著作,其中恐怕有好些是漢朝的東西。今姑以太史公所見幾篇為例,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之旨要,太史公約之云:
管仲既任相齊,以區區之齊在海濱,通貨積財,富國強兵,與俗同好惡。故其稱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順民心。」故論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與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慎權衡。桓公實怒少姬,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桓公實北征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於柯之會,桓公欲背曹沫之約,管仲因而信之。諸侯由是歸齊。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
輕重權衡《管子》書中言之極詳,現在不舉例。《管子》書中義,譎中有正,變中有常,言大而夸,極多絕不切實用者,如《輕重·戊》一段,思將天下買得大亂,而齊取之;齊雖富,焉能這樣?這固全是齊人的風氣。然其要旨皆歸於開富源以成民德,治民對鄰,皆取一種適宜的經濟政策。《晏子》書文采甚高,陳義除貶孔丘外,皆與儒家義無相左處。齊人好諫,好以諷辭為諫,晏子實淳于髡所慕而為其隱語諷辭者(見《史記》),齊人後來且以三百篇為諫書。
三晉論齊雖那樣富,「泱泱乎大國風」,但其人所見頗鄙,大有據茁萊而小天下之意。孟子每言齊人所見不廣,妄以自己所有為天下先,如雲,「子誠齊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若晉則以密邇東西周之故,可比齊人多知道天下之大,歷史之長,又以歷為百餘年中國伯主,新舊獻典,必更有些製作,故三晉政論當不如齊國之陋,然又未免於論術多而論政少,或竟以術為政。關於刑名之學之所起,《淮南要略》說得很好。
申子者,韓昭侯之佐。韓、晉之別國也。地激民險,而介於大國之間。晉國之故禮未滅,韓國之新法重出,先君之令未收,後君之令又下,新故相反,前後相繆,百官背亂,莫知所用:故刑名之書生焉。(此言亦見韓子《定法篇》,韓子書不出一人手,不知此言是誰抄誰者。)
申子刑名之學用於秦晉,用於漢世,此種官術自其小者言之,不過是些行政之規,持柄之要。申子書今雖不可見,然司馬子長以為「申子卑卑施之於名實」。大約還沒有很多的政治通論。不過由綜核名實發軌,自然可成一種溥廣的政論。所以韓子之學,雖許多出於名實之外;然「引繩墨,切事情」,亦即名實之推廣;不必因狹廣分申韓為二,兩人亦皆是韓地的地道出產。申子書今佚,然故書所傳申子昭侯事,頗有可引以證其作用者。
申子嘗請仕其從兄,昭侯不許,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為學於子者,欲以治國也。今將聽子之謁,而廢子之術乎?已其行子之術,而廢子之請乎?子嘗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將奚聽乎」?申子乃辟舍請罪,曰:「君真其人也!」
昭侯有敝袴,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賜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聞明王愛一顰一笑,顰有為顰,笑有為笑。今袴豈特顰笑哉?吾必待有功者!」(上兩事見韓子《說苑》等,文從《通鑑》所引。)
《韓非子》的雜篇章多是些申申子之意者,但韓非政論之最精要處在《五蠹》《顯學》兩篇,這是一個有本有末的政論,不可僅把他看作是主張放棄儒墨文學俠士者。
顯學已抄在前篇,《五蠹》文長,不錄。
《商君書》純是申韓一派中物,《靳令篇》言六虱,即韓子中五蠹之論。商君決不會著書,此書當是三晉人士,因商君之令而為之論。韓非子說家有其書,則托於商君之著書,戰國末年已甚流行,韓非子議論從其出者不少。
我們現在可以申韓商君為一派,而以為其與齊學絕不同者,《韓非子》書中有顯證。
(《定法》(第四十三)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於國?」應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論之衣食孰急於人,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貴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於官府,賞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帥也。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同篇下文又雲)二子之於法術,皆未盡善也。
(《難二》(第三十七)景公過晏子,曰:「子宮小,近市,請徙子家豫章之圃。」晏子再拜而辭曰:「且嬰家貧,待市食而朝暮趨之,不可以遠。」景公笑曰:「子家習市,識貴賤乎?」是時景公繁於刑。晏子對曰:「踴貴而履賤。」景公曰:「何故?」對曰:「刑多也。」景公造然變色曰:「寡人其暴乎?」於是損刑五。或曰:「晏子之貴踴,非其誠也,欲便辭以止多刑也,此不察治之患也。夫刑當,無多;不當,無少。無以不當聞,而以太多說,無術之患也。敗軍之誅以千百數,猶且不止,即治亂之刑如恐不勝,而奸尚不盡。今晏子不察其當否,而以太多為說,不亦妄乎?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盜賊者傷良民,今緩刑罰,行寬惠,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此非所以為治也。
齊桓公飲酒,醉,遺其冠,恥之,三日不朝。管仲曰:「此非有國之恥也。公胡不雪之以政?」公曰:「善。」因發倉囷,賜貧窮,論囹圄,出薄罪。處三日而民歌之,曰:「公乎,公平!胡不復遺其冠乎?」
或曰:「管仲雪桓公之恥於小人,而生桓公之恥於君子矣!使桓公發倉園而賜貧窮,論囹圄而出薄罪,非義也,不可以雪恥;使之而義也,桓公宿義須遺冠而後行之,則是桓公行義非為遺冠也;是雖雪遺冠之恥於小人,而亦遺義之恥於君子矣。且夫發囷倉而賜貧窮者,是賞無功也;論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誅過也。夫賞無功則民偷,幸而望於上;不誅過則民不懲,而易為非。此亂之本也,豈可以雪恥哉?
按:上段必是當時流行《晏子·諫書》中一節,下段必是當時流行《管子》書中一節,所謂「因禍以為福,轉敗以為功」者,為韓子學者皆不取此等齊人政論。
今本管韓書中皆多引用老子文句處,《管子》在《漢志》中列入道家,而太史公以為申韓皆原於道德之義。按:此戰國末年事,此是漢初年編輯此類篇章者加入之彩色,待下篇論諸子文籍分析時詳說。
附:韓非子《五蠹》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聖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說之,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鯀、禹決瀆。近古之世,桀、紂暴亂,而湯、武征伐。今有構木鑽燧於夏後氏之世者,必為鯀、禹笑矣;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然則今有美堯、舜、湯、武、禹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為新聖笑矣。是以聖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養足,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是以厚賞不行,重罰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於亂。
堯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斫,糲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麂裘,夏日葛衣;雖監門之服養,不虧於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鍤,以為民先,股無胈,脛不生毛,雖臣虜之勞,不苦於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讓天子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故傳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縣令,一日身死,子孫累世絜駕,故人重之。是以人之於讓也,輕辭古之天子,難去今之縣令者,薄厚之實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