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訪邊城 · 對現代中文的一點小意見
這題目看了嚇人一跳,需要趕緊聲明,「小意見」並不是自謙的「人微言輕」的話,而實在是極細微不足道的,自己也覺得小題大做,因而一直想寫都沒寫。但也不會是雞毛蒜皮。小魚刺與細碎的雞骨頭最容易卡喉嚨,甚至於可以致命。
有些新俗字,例如「噘著嘴」的「噘」字。原有的「撅」現在只適用於「撅著屁股」,再不然就是用作名詞,「一撅」比「一段」較短,如「一撅屎」。除了這兩個不雅的例子之外,用作動詞還有「撅斷了」。此外實在想不起「撅」字還有什麼用處。最常用的還是「撅著嘴」。
同樣的,「釘眼看」的「釘」字改為「盯」。「麼」現在大都寫作「嚒」,因為是語助詞,所以與「吧」「呢」「嗎」「嘛」一樣從「口」。原來的「麼」限用在「什麼」「這麼」「那麼」上。
分工越分越細,又添了個「煖」字,專用在火爐火炕上,有別於陽光的溫「暖」。「暖氣開放」是熱水汀,總算還沒寫作「湲氣」。將來利用地熱取暖,想必應作「取煖」——地熱與火山同源。以此類推,「人情的溫暖」遲早會成為「人情的溫㣪」。
「決不答應」、「決不屈服」現在通用「絕不答應」、「絕不屈服」。這是與日譯英文名詞「絕對」混淆了,誤以為是簡稱「絕對」為「絕」。「決不」是「決計不」,與「絕對不」意義不同。
「絕妙」「絕色」的「絕」字跟「絕子絕孫」一樣,都是指斷絕——無後繼者,也就是誰都趕不上。「絕無僅有」的「絕」字也作斷絕解。「絕無」就是以下沒有了,也就是此外沒有了——除了「僅有」的這一個。
舊小說里的白話有「斷不肯」、「斷不會」,但是並沒有「絕不肯」、「絕不會」。「斷不」也就是「斷然不」,與「決不」同是「決計不」,與「絕不」無干。「絕不」來自新名詞「絕對不」,而取代了「決不」,「絕」成了「決」的別字。——我自己也不是不寫別字,還說人家。《張看》最後一篇末句「虱子」誤作「蚤子」,承水晶先生來信指出,非常感謝,等這本書以後如果再版再改正。這篇是多年前的舊稿,收入集子時重看一遍,看到這裡也有點疑惑,心裡想是不是鼓上蚤時遷。
現在通稱額為「前額」,仿佛還有個「後額」,不知道長在哪裡。英文「額」字forehead拆字為fore-head(前-頭,即頭的前部),想必有人誤譯為「前額」,從此沿用,甚至有作家稱胸為「前胸」。
稱「自從」為「打從」,也是纏夾,不過與外來的名詞無關,而是國語初普及時的錯誤。北邊話稱「從」為「打」,「從打」似乎是侉話,限指時間,而語氣加重。大概是二〇年代上海的鴛蝴派作家周瘦鵑等這些「吳門才子」與「江都李涵秋」等用白話寫作,誤「從打」為「打從」。至今有人沿用,是近代白話中一個獨特的例子,既不是新名詞或文言,也不是任何方言,毫無語文上的根據。
最初提倡白話的時候,第三人稱只有一個「他」。創造「她」字該是為了翻譯上實際的需要,否則有時候無法譯。西方各國「他」「她」二字不同音,無論在對白或敘事中,一聽、一望而知是指誰。都譯為「他」,會使人如墜五里霧中。此後更進一步,又造了個「妳」字,只有少數人採用,近二十年來才流行。偶有男女大段對白,而不說明是誰說什麼,男方口中的「 」可以藉此認出發言人是誰,聯帶的上下幾次的人都清楚了。不過難得遇到這種場面,而「你」字又常誤植為「妳」,更把人鬧糊塗了。——「妳」字倒從來不誤作「你」。顯然排字工人偏愛「妳」字,也許因為這職業為男性壟斷,異性相吸。但是女人似乎也喜歡「妳」字,幾乎稱她「你」就帶侮辱性,仿佛她不夠女性化。大有不稱「妳」就得稱「您」之勢。
美國新女權運動的一個笑話,是把「且門」(主席)改為「且泊森」,「賽爾斯門」(推銷員或店員)改為「賽爾斯泊森」,因為「門」的意義是「男子」,難道女主席女店員就不算?「泊森」是無性別的「人」。——其實「門」的另一義也是「人」,兩性都在內。——與「妳」剛巧相反,一個是要把女人包括進去,一個是要把女人分出來——男女有別。中國人之間的女權論者也很活躍,倒沒有人反對「妳」字。
最近在美國電視新聞上聽見有個女人,姓什麼「門」沒聽清楚——姓什麼「門」什麼「門」的極普通,因為西方中世紀以來大都以行業為姓氏,例如卡特總統的「卡特」是趕車的,前國務卿魯斯克的祖先想必是一種餅乾師——「魯斯克」是薄片烤麵包製成的餅乾,我小時候一生病就吃它,很難下咽。「××門」就是「××人」,如討海人。也有仿佛是以一件事跡得名,如杜魯門(忠誠的人)。假定她是姓杜魯門,她要求登記改姓「杜魯泊森」。法官認為理由不成立,但是法定任何人都有改名換姓的權利,因此仍予照准。
新女權運動要求一切職業開放,例如酒保,牧師神甫,警政。中西部有個小城市響應婦運,有個少婦競選警長當選,在強尼卡生的電視夜談會上出現,雄赳赳氣昂昂,穿制服裙,身長六呎開外,體重近三百磅,看不出才二十四歲,有一個三歲的男孩。她敘述有一次酒排打群架,她趕到現場,大家一看都嗤笑,還有人尊聲「警長」,跟她耍嘴皮子。被這胖大婆娘一屁股坐在他們身上,坐鎮兩方鬥士,差點都成了死士。但是換了同等身量的男子,凶神鐵塔似的,那就不必等交手方知厲害。所以警察限定身長要合格,有人抗議,警方曾經解釋過,就是為了儘可能不動武而懾服人。否則「矮腳虎」盡多,大個子也說不定虛有其表,而並不是歧視較矮的人。同樣的,女警占極少數也不是歧視女性。用年青貌美的女警巡查歹區,再武藝高強也難免惹出事故來。在女權運動的壓力下多錄用女警,其實是浪費民眾的血汗錢。
新女權運動最切合實際的一項,是「同一職位,同等薪水」的口號。一向男子薪給較高,資方的理由是男人需要養家,職業婦女大都沒有家庭負擔。
權利義務應當均等,有謀生能力的女人,離婚漸有拿不到贍養費的趨勢。男人除了養家,還要服兵役,保家衛國。這倒不成問題,女子正在爭取參軍。
美國新招收的女兵雖然與男子一同排隊操練,是否能上陣打仗,最近《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雜誌(二月十三日的一期)邀請兩位女將辯論,是陸軍空軍附屬婦女部隊的中將少將,都已退休。贊成的理由是現代軍隊機械化,不全靠體力。除了步兵,各兵種都可以用婦女作戰。二次大戰中,蘇俄就曾經大量用女兵作戰,空戰也有女飛行員。美國廢除徵兵制後,亟需擴充兵源,否則達不到「全部志願軍」的目標。
反對的認為女人最大的職責還是做母親,一般也無法想像作戰的恐怖殘酷。其實女人吃苦耐勞未必輸於男子。唯其因為戰爭的恐怖殘酷常出人意想之外,不分擔是不公平的,如果他方面平等。此外舉出的理由還有:火線上的高壓下,暫時神經失常的士兵可能強姦並肩作戰的女兵。現在美國是「神經病夫」國,精神病患奇多,這倒不是過慮。至於女兵做了戰俘會遭強暴,更不在話下。
已故名專欄政論家司徒·亞爾索普(Alsop)常擔憂美軍現在公文浩繁,管文書的太多,戰鬥士兵太少。真打起仗來,文案毫無用處,是軍隊的soft underbelly——直譯為「柔軟的下腹」,指四腳獸的腹部,因為隱蔽,不必像「銅頭鐵背」一樣禁得起打擊。今後如果招了許多女兵,都是不作戰的,勢必更添設文案工作來安插娘子軍。「柔軟的下腹」更加膨脹,成為自由世界的一個隱憂。
這並不是否定新女權運動。過去的婦女運動似乎還是在中國紮根較深。五〇年間,多數美國少女的理想是早婚多產。婦女沒有獨立的人格,賒賬就醫,賬單都是寄給她們的丈夫,越是高級服飾公司,走紅的醫生,越是堅持這一點——次一等的大概收得到賬就算好的了,不大管這些。六〇年間女子大學的職工開始搞婦運,學校當局也還是極度的新賢妻良母主義。這是當時的風尚,正如現在的女權運動也是一時時尚,而像時裝,必須走極端,不免有荒謬可笑的成份,並不影響婦運的主旨。
顯然男女有別,生理上心理上,而且正如法國人的一句名言:「有別萬歲!(Vive le differénce!)」但是各人資質性情傾向不同,分別也大。「十步之內,必有芳草」,埋沒了多少女人,可以對社會有貢獻的。多一分強調性別,就是少一分共同的人性。現在的區別很夠了,大可不必再在形式上加以區別,如我國文字獨有的「妳」字。
我出全集的時候,只有兩本新書自己校了一遍,發現「你」字代改「妳」,都給一一還原,又要求其餘的幾本都請代改回來。出版後也沒看過。夏志清先生有一次信上告訴我還是都是「妳」,我自嘆「依然故妳」。
當初為了翻譯的需要,造了中性的「它」字,又有人索性多造了個「牠」字。結果還是動物與無機體,抽象事物統稱「它」。但是近來「牠」又復活了,又再添了個「祂」。英文稱上帝為「他」的時候用大寫。常有時候說某人口中的某些名詞都是大寫的,指一種肅然的,仿佛是天經地義的口吻。大寫的「他」字想必也是著重而緩慢,深沉得有回聲的牧師腔。中文沒有大寫,「祂」字倒也用得著,就基督教來說。對於中國神道就不適用,因為沒有專一的傳統,提起來不是這口吻。關老爺可能是「他老人家」,不是「祂」。「祂」字用途太偏狹,實在多餘。
中文沒有人地名大寫,所以初採用新式標點的時候,人地名左側加「——」。但是並沒普及,隨即廢除,大概因張國華 李秀貞 蘇州 杭州不但多餘,有點傻頭傻腦。但是在世界日益縮小的現代,遇到生疏的外國人地名,不加標誌,就與上下文連在一起,一片模糊。——《元史》之難,如果這不是主因,也至少是原因之一:滿紙赤溫不花之類的人名,看得人頭暈眼花。
報端常見的奈洛比,內華達,已經譯得非常技巧,「內」字如同內蒙古,內湖,一望而知是地名。但是不免使人疑惑,是否還有外羅畢,外華達。
如果有人地名符號,不靠「內」字點出是地名,那就可以譯為耐羅畢,涅華達,不會害人瞎猜「內」字是意譯還是音譯了。翻譯要貼切而又像中文,使人看得進去,已經夠難的,還要給它難上加難——去除這一重障礙又這樣輕而易舉。
有些通俗刊物為求通俗,翻譯的人名一律漢化,都是些林曼麗、柯休,這固然不是個辦法,如果照實譯為曼麗琳林德西、休柯菲爾德——通常連名姓之間的「·」都沒有——有時候又稱林德西小姐、柯菲爾德先生,只有使讀者頭昏腦脹。
地名船名索性用原文,我看了總有一種失敗的感覺。但是英文字母夾在方塊字中間,十分醒目,不懂外文的讀者一定反而歡迎。換了音譯的名稱,沒頭沒尾夾在上下文裡,反正也記不得。格調較高的書刊是不會犯這些毛病的,不過就是灰鼠鼠的不清楚。翻譯是世界之窗,我們這玻璃窗很髒。
有時候譯船名或較陌生的機關機構名稱,用引語號,如「某某兒童保健中心」,老大不妥,因為引語號在此處代表「所謂」,成了敵偽機關。但是沒有人地名符號,「 」成了萬應靈丹,至少隔開這名稱,眉目清楚。
初有標點時,書名左側加「 」,也沒有流行,改用「」,與西方同用引語號。這本來合理,不必標新立異多鑄一個鉛字。但是近年來忽然「標點熱」起來,又添了個「、」。古文本來有「、」,每句右側一連串的「、」與密圈相反,表示貶意,但也兼用作著重點。現在改用作一種逗點。列舉各事項或數字,都用「、」代替逗點,年日月之間也加「、」。其實某年某月某日根本不需要逗點。
有一部武俠影片《天涯·明月·刀》,用音譯名姓之間的「·」,想是「、」之誤。片子賣座好,就又有《千刀·萬里·追》等片急起直追,三截片名風起雲湧,我擔心隨時會看見人引「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
「、」至少還有它的功用。比較專門性的論文裡列舉一長串數字或事項時,用「、」更眉目清楚。我寫《色,戒》這題目的時候躊躇了半天:「色」與「戒」不過兩件事,不是像開單子一樣,「、」用不上。但是在《紅樓夢魘》里採用了「、」,此處再用「,」怕引起誤解,因為原有的逗點似乎狹義化了。結果只好寫《色、戒》,預告又誤作《色·戒》,可見現在逗點的混亂。
由於「標點熱」,「三四個」「七八個」都寫作「三、四個」,「七、八個」。字句間的標點是停頓的標誌。我們說「三四個」的時候,「三」「四」之間並不稍一停頓,為什麼要加標點?——近代英文往往略去逗點,長句如果照念,勢必上氣不接下氣,那是因為閱讀的速度比誦讀快得多,腦子裡語氣的停頓比口語少。
此外還有時候加逗點純是因為否則語意不清楚,上下文連在一起會引起誤解。「三、四個」既不反映口語,又不是為了意義清晰起見。中國人誰都知道「三四個」指「三個或四個」。就連學中文的英美人都不會不懂,英文也是「三四個」「七八個」。
我一向最欣賞中文的所謂「禿頭句子」——舊詩里與口語內一樣多,譯詩者例必代加「我」字。第三人稱的one較近原意。——這種輕靈飄逸是中文的一個特色。所以每次看到比誰都囉唆累贅的「三、四個」「七、八個」,我總是像給針扎了一下,但是立即又想著:「唉!多拿一個字的稿費,又有什麼不好?」不管看見多少次,永遠是這撳鈕反應,一刺,接著一聲暗嘆。
「看看」與「商量商量」也成了「看、看」,「商量、商量」。正如「三四個」是「三或四個」略去「或」字,「看看」是「看一看」略去「一」字,也就是「稍微看一看」,比光是「看」較輕忽隨便。「看、看」就比「看」興奮緊張,以重複來加重語氣,幾乎應加驚嘆號。因此「看、看」的標點不但多餘,而且歪曲原意。
這不過是個一般的趨勢,許多學者都沒採用,但是語文是個活的東西,流行日久,也就成了正確的。新俗字層出不窮,「噘」著嘴,眼睛「盯」著,爐火的溫「煖」與日光的溫暖又不同,「你」分男女,動物與神各有個別的第三人稱;濫用兩種新添的逗點,而缺少人地名符號,妨礙翻譯。不必要的區別與標點越來越多,必要的沒有,是現今中文的一個缺點。
*初載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五日《中國時報·人間》,未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