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垣論文選集 · 《論科學的考據與舊考據的不同》一文審查意見 [1]

此文作者敘述本人考據方法轉變的過程,把自己從前的考據方法批評一番,說是不科學的考據,這種謙虛自訟的精神,是值得欽佩的。 但將自己從前的考據稱為「舊考據」,一若前人的考據方法都同作者一樣,這是不妥的。 舊考據有不科學的,但也有科學的,不能一筆抹煞。故此文題目只能說科學的考據與不科學的考據不同,不能說「科學的考據與舊考據不同」。 文中第二章標題甲,只能說片面地孤立地看問題不是科學考據方法,不能說「舊考據方法都是片面地孤立地看問題」。 乙,只能說從現象看問題不是科學考據方法,不能說「舊考據方法都是從現象看問題」。 丙、丁、戊、己准此。總而言之,因為作者的努力及進步,發見自己的考據不科學,也只能說作者自己從前的考據方法不是科學方法,不能說舊考據不是科學方法。 前人的考據有不科學的,也只能說某人某文或某書的考據方法不是科學方法,不能說舊考據不是科學方法。 誠如此文所標誌,容易令人誤會,以為舊考據都是要不得的。引言中又提到「顧炎武的《日知錄》完全為封建統治者服務;趙翼的《廿二史劄記》罵農民革命為盜為賊」,這都是時代關係,無可苛求。如果說這些都是要不得的,那麼我們就無歷史可看,更無前人文化遺產可繼承。恐怕作者意思不是如此,不過標題不妥而已。故愚見以為文中標題所有「舊考據」字樣最好不用或改易,庶免人誤會。 至於文中所謂「科學的考據」,是否都能符合科學,亦最好再檢查一次。 又此文三萬餘言,如能精簡一些,更為妥善。以上愚見,是否有當,請卓裁。 一九五七年一月四日 * * * [1] 這是作者為《歷史研究》雜誌審查羅爾綱《論科學的考據與舊考據的不同》一文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