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垣論文選集 · 《舊五代史》輯本發覆(節錄) [1]

序 《舊五代史》輯本印行者有三本:一為乾隆四十九年武英殿刊本。此本從《四庫全書》定本出,不注《永樂大典》卷數,遇廟諱則改字,如玄作元,胤作允,卷九十六刪南唐《鄭玄素傳》,此其特徵也。南沙席氏、新會陳氏、武昌局、五洲同文局等各本,均由此出。老同文局本亦由此本重寫影印,其書口稱乾隆四年校刊者,估人之謬也。二為民國十年豐城熊氏影印南昌彭氏藏本。此《四庫全書》初寫本也,每卷注《大典》卷數,廟諱缺筆而不改字,惟卷七十一脫《淳于晏傳》,此其特徵也。三為民國十四年吳興劉氏刻甬東盧氏藏本。此本亦從四庫館原輯本出,大體與熊本同,其傳寫在殿本前,在熊本後,故《淳于晏傳》已補入,而《鄭玄素傳》未刪,此其特徵也。最近涵芬樓百衲本即用劉本影印。 故老相傳,殿本薛史,曾經改竄。熊、劉本出,余嘗以校殿本,字句果有異同,最著者熊、劉本戎王二字,殿本悉改為契丹或契丹主,又嘗以《冊府元龜》校三本,異同之處尤多。其傳寫脫誤,廟諱改字,及率意改竄者,余別有校記。其最可注意者,為胡虜夷狄等字,莫不改易或刪除也。是不獨殿本然,熊、劉本亦莫不然。初以為《冊府》引薛史時所改竄,然《冊府》例不改舊文;又以為《冊府》所引有薛史與《實錄》之殊,然《冊府》數門同引一事者,其詞句多同,即有不同,而胡虜夷狄等字並不改避:知非關《冊府》所引《實錄》之殊也。更以歐史及《通鑑》諸書校之,往往有歐史、《通鑑》與《冊府》同,而與今輯本異者,知改竄實出自輯本。其改竄且不止一次,故有熊、劉本與殿本之殊。凡所改三本皆同者,纂輯時所改者也。殿本與熊、劉本異者,雕版時所改者也。殿本異而有挖補痕,或增刪字句以就行款者,雕成後所改者也。第一次所改為總纂及纂修官之事,占十之六;第二第三次所改,為總校及分校官之事,占十之四,然發縱指示者恐仍在總裁也。一百五十年來,學者承誦引據,以為薛史真本如此,信奉不疑,而孰料其改竄至於如此。今特著其忌改之例,以發其覆。熊、劉本與殿本同者不另著,著其異者。惜余所校未為該備,其輯本有而《冊府》無,及《冊府》載而輯本刪者,尚無從校之也,然即此已可例其餘矣。 中華民國二十六年七月 新會陳垣識於北平南官坊口寓廬 忌虜第一 卷三《梁太祖紀》:開平元年十月,先是帝欲親征河東,命朝臣先赴洛都,至是緩其期。 《冊府》卷一九七《朝會門》,作帝欲親征北虜。今改。劉本誤注《冊府》卷一七九。 十九梁《氏叔琮傳》:乃於軍中選壯士二人,深目虬須,貌如沙陀者,令就襄陵縣牧馬於道間。蕃寇見之不疑,二人因雜其行間,俄而伺隙各擒一人而來。 《冊府》三六七《機略門》,道間作道周,各擒一人作各擒一虜。 二一梁《霍存傳》:復與晉軍戰於馬牢川,始入為前鋒,出則後拒,晉不敢逼。 《冊府》三四六《佐命門》,作虜不敢逼。凡此所謂虜,皆指沙陀。 五二唐《李嗣昭傳》:契丹三十萬奄至,嗣昭從莊宗擊之。敵騎圍之數十重,良久不解。嗣昭號泣赴之,引三百騎橫擊重圍,馳突出沒者數十合,契丹退,翼莊宗而還。 《冊府》三四七《佐命門》,作嗣昭從莊宗擊虜於新城,阿保機在望都,莊宗深入,親與虜斗,虜騎圍之數十重。今刪去數句,以避虜字。又重圍原作虜圍,契丹退原作虜退。此以後所謂虜,類指契丹。 五六唐《符存審傳》:契丹犯燕薊,郭崇韜奏曰,汴寇未平,繼韜背叛,北邊捍禦,非存審不可。 《冊府》三四七《佐命門》,作北邊遮虜,非存審不可。今改。此纂輯時所改者也。 九五晉《皇甫遇傳》:父武,流寓太原,嘗為遮塞軍使。 熊、劉本作遮虜軍使,當是《大典》引薛史原文。殿本改,有挖補痕,此雕成後所改者也。卷二五《唐武皇紀》:乾符六年,武皇以一軍南抵遮虜城。此遮虜未改。 六四唐《王晏球傳》:王都據定州,契丹遣托諾率騎千餘來援。晏球督厲軍士,令短兵擊賊。賊軍大敗於嘉山之下。俄而契丹首領特哩袞率勇騎五千至唐河,是時大雨,晏球出師逆戰,特哩袞復敗,追至易州,河水暴漲,所在陷沒,俘獲二千騎而還。契丹遂弱。 《冊府》三六〇《立功門》,作契丹遣奚首領禿餒率虜千騎援都。晏球預督勵士卒以待之,及賊虜至,一戰敗於嘉山之下。俄而契丹首領惕隱率虜騎五千來援都,是時大雨,虜至唐河,晏球出師逆戰。與虜相遇,三戰,惕隱大敗,追至易州,河水暴漲,所在陷溺,獲虜二千騎而還。虜勢繇是援絕。此文刪改甚多,皆為避虜字。 六七唐《盧程傳》:豆盧革言及漢高臨廣武事,矢及於胸,紿雲中足。程曰,此劉季失策。 《冊府》三三六《強很門》,九四四《佻薄門》,均作紿雲虜中吾足。《史記》、《漢書·高祖紀》,本作漢王傷胸,乃捫足曰,虜中吾指。此虜指項羽,今亦刪避。 八二《晉少帝紀》:開運元年二月,博州刺史周儒以城降契丹。左武衛將軍蔡行遇率數百騎赴之,遇伏兵於葭葦中。行遇為賊所執,鋒鏑重傷,不能乘馬,坐畚中舁至幕帳。 《冊府》四四四《陷沒門》,作以城降虜;又幕帳作虜帳。 八四《晉少帝紀》末:行實自燕回,得延壽書,且言久陷邊庭,願歸中國。 謂趙行實趙延壽也。《冊府》九九八《奸詐門》,作久陷虜庭。歐史《契丹傳》節此文,亦作陷虜思歸。 八八晉《景延廣傳》:初高祖在位時,宣借楊光遠騎兵數百,延廣請下詔遣還,光遠由此忿延廣,怨朝廷,遣使泛海構釁。 《冊府》四四六《生事門》,九三五《構患門》,均作泛海構虜。構虜謂勾結契丹,今改構釁,失其義。又遣還,原作追還,今誤。 又少帝大駭,親率六師,進駐澶淵,延廣為上將。 《冊府》九三五《構患門》,澶淵下尚有虜攻張從恩於鄴下,又分眾濟汶陽黃河北津以趣榮丘,為我騎將皇甫遇李守真挫其鋒,虜尋退,次攻澶淵等數句。今刪。 八八晉《張希崇傳》:天成初,契丹平州節度使盧文進南歸,契丹主以希崇繼其任,遣腹心總邊騎三百以監之。希崇蒞事數歲,契丹主漸加寵信。一日登郡樓,私自計曰,昔班仲升西戍,不敢擅還,以承詔故也,我今入關,斷在胸臆,何恬於不測之地而自滯耶。部曲皆泣下沾衣,且曰,明公欲全部曲南去,善則善矣,如敵眾何?希崇曰,俟明日首領至牙帳,則先擒之。契丹無統領,其黨必散。且平州去王帳千餘里,待報至徵兵,逾旬方及此,則我等已入漢界深矣。 《冊府》四〇五《識略門》,八七九《計策門》,邊騎均作虜騎,不測之地均作不測之虜;契丹無統領均作虜無統攝;王帳均作虜帳,歐史、《通鑑》亦作虜帳。惟契丹主漸加寵信,《冊府》四〇五作虜主,八七九作虜中。如敵眾何,四〇五作虜眾,八七九作虜卒。《冊府》二卷不同者,非一引薛史一采《實錄》之殊,即傳寫有異也。 八八晉《王庭允傳》:先是契丹欲以王處直之子威為定州節度使,處直則庭允之叔祖也。處直為養子都所篡時,威北走契丹,契丹納之。至是契丹遣使諭高祖,雲欲使王威襲先人土地。 《冊府》九九九《請求門》,作威北走虜廷,虜納之,至是虜遣使云云。今改。王庭允《冊府》作王廷裔,避宋諱;熊、劉本回改為王庭胤,缺末筆;殿本改作允。 八九晉《桑維翰傳》:維翰疏,契丹強盛,中華之精甲利兵,悉歸廬帳。 《冊府》九九四《備御門》,作悉歸虜北。 九八晉《趙德鈞傳》:又於閻溝築壘,以戍兵守之,因名良鄉縣,以備寇鈔。又於幽州東築三河城,北接薊州,頗為形勝之要。 《冊府》四一〇《壁壘門》,以備寇鈔,作自是稍息虜寇。又三河城句下,原有「以遏虜寇。三河接薊州,有漕運之利。初聚工興築,虜騎遮我糧舡,雲此我疆界,安得設板築。德鈞以禮責之,出師將擊,虜乃退去。故城守堅完,到今為形勝之要」云云,凡五十餘字。今悉刪去。 一一四《周世宗紀》:顯德元年二月,帝曰,劉崇幸我大喪,聞我新立,自謂良便,必發狂謀,謂天下可取,謂神器可圖,此際必來。 《冊府》五七《英斷門》,狂謀下有誑惑人心,勾誘北虜二句。今刪。 一一五《周世宗紀》:顯德二年十一月,諭淮南州縣詔,幸數朝之多事,與北境以交通,厚啟兵端,誘為邊患。 《冊府》一二三《征討門》,作與北虜而交通,又作厚啟戎心。熊、劉本北虜改北境,與殿本同,此纂輯時所改者也。戎心熊、劉本仍原文,殿本改兵端,此雕版時所改者也。 一一九《周世宗紀》:顯德六年五月,王師數萬,不亡一矢,邊界城邑,皆望風而下。 《冊府》四四《神武門》,一一八《親征門》,均作虜界城邑,皆迎刃而下。 一二五周《馮暉傳》:乃上章自陳,且言未老可用,而制書見遺。詔報雲,非制書忽忘,實以朔方重地,蕃部窺邊,非卿雄名,何以彈壓。 《冊府》三二三《機略門》,作雜虜窺邊。 一二七周《盧文紀傳》:兵革之後,宗社甫寧,外寇內侵,強臣在境。 《冊府》三三五《不稱門》,三三六《識暗門》,均作虜寇內侵。 一三七《契丹傳》:天祐十三年八月,安巴堅率諸部號稱百萬,自麟勝陷振武,長驅雲朔,北邊大擾。莊宗赴援於代,其眾方退。 《冊府》九八七《征討門》,作阿保機率諸部;又作莊宗赴援於代北,虜眾方退。今刪改。熊、劉本虜眾作敵眾,纂輯時改敵眾,雕版時又改其眾也。 忌胡第三 卷五三唐《李漢韶傳》:會契丹侵北鄙,表令漢韶率師進討,既而大破契丹,以功加檢校右僕射。 《冊府》卷三六〇《立功門》,三八七《褒異門》,均作大破胡寇。 五三唐《李存賢傳》:時契丹強盛,城門之外,烽塵交警,一日數戰。存賢性忠謹周慎,晝夜戒嚴,不遑寢食。 《冊府》四三一《勤戎事門》,作城門之外,鞠為胡貊,援軍自瓦橋關萬眾防衛,與胡騎一日數戰。存賢曉夕警備,廢寢與食。今刪改,避胡貊、胡騎等字也。 六一唐《安重霸傳》:重霸善悅人,好賂遺,時人目之為俊。 《冊府》九三九《譏誚門》,作好賂遺君側,人目之為傀胡。 九五晉《皇甫遇傳》:杜知敏已為所獲,遇謂彥超曰,知敏蒼黃之中,以馬授我,義也,安可使陷於賊中。遂與彥超躍馬取知敏而還,敵騎壯之。 謂慕容彥超也。《冊府》三七四《忠門》,作杜知敏已為虜所獲,安可使陷戎賊中;三九六《勇敢門》,作杜知敏已為寇獲,安可使陷於寇中。敵騎壯之,兩卷均作胡騎。 九七晉《范延光傳》:延光國之奸臣,若不羈縻,必北出塞,南入吳。 熊、劉本作必北走胡。殿本改,有挖補痕。歐史亦作北走胡。 九七晉《楊光遠傳》:因奏延光不家汴洛,出舍外藩,非南走淮夷,則北走契丹。 謂范延光也。《冊府》一七九《姑息門》,作南走淮,北走越;惟四四九《專殺門》,四五五《貪黷門》,均作北走胡虜。 一〇二《漢隱帝紀》:乾祐二年正月制,北挫諸蕃,斷其臂而折其脊。 《冊府》九五《赦宥門》,作北挫群胡。 一一五《周世宗紀》:顯德二年三月辛未,以李晏口為靜安軍。其軍南距冀州百里,北距深州三十里,夾胡盧河為壘。先是貝冀之境,密邇北疆,居常敵騎涉河而南,馳突往來,洞無阻礙,北鄙之地,民不安居。帝乃按圖定策,遣許州節度使王彥超,曹州節度使韓通等領兵他徙。 《冊府》九九四《備御門》,作辛未,改李晏口為靜安軍。先是河朔生靈,自晉漢已來,常為契丹所困,每胡兵入寇,洞無藩籬。帝甚憫之,而言事者以為梁冀之間有胡盧河,東西橫亘數百里,然其堤岸非峻,不能扼胡騎之奔突。帝乃按圖定策云云。今胡兵、胡騎悉刪改。密邇北疆,熊、劉本作戎疆。 一一九《周世宗紀》:顯德六年五月乙酉,是日先鋒都指揮使張藏英,破契丹數百騎於瓦橋關,北攻下固安縣。 《冊府》四三五《獻捷門》,作己酉,先鋒都指揮使張藏英上言,敗胡騎數百於瓦橋關北,兼攻下固安縣。今改。己酉並誤作乙酉。 一二五周《馮暉傳》:初張希崇鎮靈州,以久在蕃疆,頗究邊事。數年之間,侵盜並息。 《冊府》三九七《懷撫門》,作久在北蕃,頗究邊事,能駕御河西胡虜。數年之間,侵盜並息。今刪胡虜句;北蕃熊、劉本仍原文,殿本改蕃疆。 一三〇周《慕容彥超傳》:彥超即漢高祖之同產弟也,嘗冒姓閻氏,體黑麻面,故謂之閻崑崙。 《冊府》八三五《醜陋門》,作體黑胡面。歐史作黑色鬍髯。又安重榮小字鐵胡,名犯周世宗諱,周人稱為安鐵胡。《冊府》九五一《咎徵門》,載安重榮為鎮州節度使,清泰中,董溫琪為鎮帥,於城門各鑄二鐵人,虬髯拱立,以抱其關,眾謂之鐵胡。重榮未舉兵前,東門忽隕一鐵人頭,不知其故,重榮心惡之云云。此事亦載歐史,疑是薛史原文,被輯本刪去。附識於此。 一三七《契丹傳》:十六日次於欒城縣殺虎林之側,時德光已得寒熱疾數日矣,命部人齎酒脯禱於得疾之地。 開運四年四月十六日也。熊、劉本殺虎林作殺胡林,命部人作命胡人。殿本改。歐史、《通鑑》均作殺胡林。 忌漢第九 卷一〇〇《漢高祖紀》:天福十二年閏七月,禁造契丹樣鞍轡器械服裝。 《冊府》卷一六〇《革弊門》,作天福十二年,左衛將軍許敬遷奏:臣伏見天下鞍轡器械,並取契丹樣裝飾,以為美好,安有中國之人反效戎虜之俗,請下明詔毀棄,須依漢境舊儀。敕曰:近年中華兆人浮薄,不依漢禮,卻慕胡風,果致狂戎來侵諸夏,應有契丹樣鞍轡器械服裝等,並令逐處禁斷。今刪,因漢境舊儀、漢禮等字刺目也。不刺目之漢字,如唐漢蕃漢,當然不避。 一一〇《周太祖紀》:漢乾祐三年,集三軍將校諭之曰:予從微至著,輔佐國家,先皇登遐,親受顧托。 《冊府》八《創業門》,作予從微至著,披肝露膽,置立漢家宗社,先皇登遐,親受顧托。今刪披肝露膽二句,改為輔佐國家,因漢家宗社四字刺目也。 一二五周《王繼宏傳》:會契丹主死,漢祖趨洛,唐英遣使歸款,漢祖大悅。 謂高唐英也。《冊府》九四三《不誼門》,作會虜主死,唐英遣使歸漢。今改。歸漢何以諱?乾隆三十二年五月初七日諭曰:據明瑞奏到李時升呈出永昌府檄緬甸文稿,中有數應歸漢一語,實屬舛謬。夫對遠人頌述朝廷,或稱天朝,或稱中國,乃一定之理。況我國家中外一統,即蠻荒亦無不知大清聲教,何忽撰此歸漢不經之語,妄行宣示,悖誕已極云云。歸漢之諱或以此。 九八晉《張礪傳》:礪為戎王翰林學士,開運末,與契丹居南松門之內。因密言曰,此人用法如此,豈能久處京師。 殿本無此文。熊、劉本引自《冊府》七九六《先見門》,原作與虜居南松門之內;又作此胡用法如此,豈能久處漢地。熊、劉本不避戎王,然漢地二句,不敢不易。殿本全刪去,劉本脫門字。 論 論曰:有清起自黑水,明季典籍,類多指斥之詞,館臣有所忌諱,宜也。五代去清八百年,其所謂虜,在梁則指沙陀,在唐、晉、漢、周則指契丹,與清何涉,何所庸忌諱?雍正十一年四月曾諭內閣曰:朕覽本朝人刊寫書籍,凡遇胡虜夷狄等字,每作空白,或改易形聲,如以夷為彝,以虜為鹵之類,殊不可解。揣其意蓋為本朝忌諱,避之以明其敬慎;不知此固背理犯義不敬之甚者也。嗣後臨文作字,及刊刻書籍,如仍蹈前轍,將此等字空白及更換者,照大不敬律治罪。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諭旨略同。館臣自應遵守。今薛史輯本之改竄,更甚於空白改寫,其敬慎耶?其不敬之甚者耶?抑以為空白改寫,終留痕跡,不若徑將史文刪改滅跡,可以免詔書之詰責耶?然亦安知後之人不能發其覆,豈非所謂欲蓋彌彰也。且輯佚之體,與撰述殊科。如李延壽之《南、北史》,歐陽修之《新五代史》,自為一書,則索虜島夷,隨意易之可也。今乃輯佚,何能輕易其詞?此義館臣豈不知,然而仍效昔人改竄中秘書之故智,欲以一手掩盡天下目者,其視清朝之心實與明季諸人無異也。不過一則陽斥之,一則陰指之而已。嗚呼!四庫館之開,清之據中國百三十年矣,士大夫之心理仍若此,此其故亦耐人尋思哉! * * * [1] 本篇收入《勵耘書屋叢刻》,1937年12月刻。此時北平已淪陷,書中序論等均有所為而發,為防敵偽尋釁,故倒填年月作七月完成。此次加了標點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