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眠不醒 · 三

雷蒙·錢德勒 《長眠不醒》
那房間太大,天花板太遠,門太高,從屋子一邊鋪到另一邊的白色地毯就像箭頭湖[1]剛積起的一場雪。到處都有大穿衣鏡和水晶小擺設。象牙色的家具鍍了鉻,窗前一碼的地方,一塊巨大的象牙色窗簾垂到白地毯上。白色讓象牙色顯得有點髒,而經象牙色一襯,白色白得好像流光了最後一滴血一樣。窗戶正對著漸漸陰沉的山腳。快下雨了。氣壓已然很低。 椅子鋪了厚厚的軟墊,我坐在邊緣,望著里根太太。她大有看頭。她能興風作浪。她脫了拖鞋,手腳伸開躺在一張現代主義風格的臥榻上,那雙穿了透明長筒絲襪的腿令我目不轉睛。膝蓋以下都露了出來,有一條腿更是變本加厲。膝蓋頗為肉感,有淺淺的小窩。腿肚很漂亮,腳踝細長,線條優美得足以譜出一首交響詩。她身材高挑,四肢修長,看上去挺健碩。她頭靠一隻象牙色緞面軟墊。頭髮又黑又挺,中分,那雙熾熱的黑眼眸神似大廳里的畫中人。她有著標緻的嘴和標緻的下頜。她的嘴略帶鬱悶地垂著,下唇很豐滿。 她在喝一杯酒。她舉杯吞下一口,從杯沿上面從容冷靜地打量著我。 「說來你是個私家偵探,」她說,「原來世上真的存在,我還以為只是書里才有呢。不然就是躲在酒店周圍、四處窺探的油頭垢面猥瑣男。」 這話我全不在意,所以聽過就算,沒接茬兒。她把杯子放在臥榻平坦的扶手上,亮出一顆翡翠,摸了摸頭髮。她緩緩道:「你覺得我爸爸怎麼樣?」 「我很喜歡他。」我說。 「他喜歡拉斯蒂。你大概知道誰是拉斯蒂吧?」 「嗯——哼。」 「拉斯蒂有時會挺粗俗不雅,但非常真實。他給爸爸帶來了很多樂子。拉斯蒂不該那樣一走了之的。爸爸心裡很難過,雖然嘴上不說。還是他已經說了?」 「提到了一些。」 「你不怎麼愛說話是吧,馬洛先生?但他想讓你找到拉斯蒂,對嗎?」 我在說話的間歇禮貌地注視著她。「是也不是。」我說。 「這不太能算是回答。你覺得能找到他嗎?」 「我沒說要去找。為什麼不試試失蹤人口調查局呢?他們有一個組織。這不是靠一個人能做成的事。」 「噢,爸爸不想讓警方參與進來。」她隔著杯子又平和地看了我一眼,喝光酒,按了一下電鈴。一個女僕從側門走了進來。是個中年婦女,一張和藹的長臉,面色泛黃,長鼻子,沒有下巴,淚汪汪的大眼睛。她像一匹忠厚的老馬,在長久的勞作後終於被主人放出去吃草了。里根太太對著她晃了晃空酒杯,她又調了一杯酒遞上去,便走出了房間,一句話不說,掃都不往我這邊掃一眼。 伴著關門聲,里根太太開口了:「唔,那你準備怎麼開始?」 「他是什麼時候,又是怎麼溜掉的?」 「爸爸沒告訴你嗎?」 我腦袋歪向一邊,沖她咧嘴笑笑。她臉紅了。她熾熱的黑眼睛冒出怒火。「我不明白有什麼可吞吞吐吐的,」她厲聲道,「而且我不喜歡你的做派。」 「可你的做派我也沒有愛得發狂啊,」我說,「我並沒要求見你。是你叫我來的。你怠慢我也好,喝掉一整瓶威士忌當午飯也罷,我都不在乎。我不在乎你露出腿來給我看。這兩條腿漂亮極了,能認識它們真榮幸。你不喜歡我的做派,我也不在乎。確實爛透了。漫漫冬夜,我常為此傷心難過。但別浪費時間試圖盤問我了。」 她把杯子猛地一放,下手太重,酒灑到了靠墊上。她兩條腿晃悠著沾了地,站起來,眼睛噴火,鼻孔大張。她張著嘴,皓潔的牙齒亮得刺眼。她的指關節都繃白了。 「沒人跟我這麼說話。」她有點口齒不清。 我坐在那兒,朝她咧著嘴笑。她徐徐合上嘴巴,低頭看了看潑開來的酒。她在床沿上坐下,屈攏一隻手掌托著下巴。 「天哪,你這個禽獸,偏偏又高大、黝黑、帥氣!我真該搬輛別克車砸死你!」 我拿出火柴在指甲上一划,一下就燃了。我往半空里吐著煙,等待她開口。 「我討厭專橫的人,」她說,「就是討厭。」 「你到底在害怕什麼,里根太太?」 一時間,只見她的眼白增多了。接著黑色部分又漸占上風,直到瞳孔好似撐滿了眼眶。她的鼻孔緊緊收著。 「他想讓你辦的事,」她緊張的聲音里余怒未消,「根本跟拉斯蒂無關。是不是?」 「最好還是去問他吧。」 她又發起火來。「出去!滾你媽的,出去!」 我站起來。「坐下!」她呵斥道。我坐下了。我手指輕彈掌心,等待著。 「拜託,」她說,「拜託了。你能找到拉斯蒂的——只要爸爸希望你去找。」 我還是不吃這一套。我點點頭,問她:「他什麼時候走的?」 「一個月前的一天下午。他什麼話也沒留下,直接開車走了。他們在某處的一間私人車庫裡找到了他的車。」 「他們?」 她露出狡黠的神情。整個身體都似乎鬆弛了下來。她得意地朝我一笑。「原來他沒告訴你啊。」她的聲音都有點雀躍了,仿佛靠智慧戰勝了我。或許確實如此。 「他跟我聊了幾句里根先生,沒錯。他要見我不是為了那個。這就是你一直想從我嘴裡套出來的話吧?」 「你說什麼我根本不在乎。這一點我相當確定。」 我又站了起來。「那我走了。」她不說話。我走到進屋時穿過的那扇大白門前。回頭一看,她正咬住嘴唇用力撕啃著,就像一隻小狗在啃咬地毯的流蘇邊。 我出了門,走下鋪瓷磚的樓梯到了大廳里,管家不知從哪裡飄了過來,拿著我的帽子。我戴帽的當兒,他為我打開了大門。 「你弄錯了,」我說,「里根太太並不想見我。」 他把銀髮蒼蒼的頭略微一低,謙恭道:「抱歉,先生。我經常弄錯事情。」他關上我背後的門。 我站在台階上,一邊吞雲吐霧,一邊看著下方層層低下去的花壇和修剪整齊的樹,盡頭是環繞莊園的一圈鐵柵欄,高聳,布滿鍍金尖刺。一條車行道蜿蜒而下,從擋土牆通到兩扇敞開的鐵門前。柵欄外面的幾英里山路儘是斜坡。在這片模糊不清的遙遠平地上,我隱隱看到幾個破舊的木頭井架,斯特恩伍德家族當年就是靠底下的油田發財的。油田的大半如今已闢為公園,是斯特恩伍德將軍派人拾掇乾淨後捐給市政府的。但少數幾組油井還在生產,每天能抽滿五六桶。斯特恩伍德一家早已搬到山上居住,他們再也聞不到腐臭的污水和石油的氣味,卻依然可以望向窗外,看看曾經的搖錢樹。他們有興致的話。我不認為他們還會想這麼做。 我在一條砌磚的小路上一層接一層走下花壇,沿柵欄內側前進,出了大門直奔我停在街頭一棵胡椒樹下的車。山麓下雷聲大作,頂上的天空是黑紫色的。要下大雨了。空氣潮濕,雨意已濃。我打開頂篷,發車進城。 她長了雙美腿。這點我不得不承認。她和她父親是兩位模範公民。也許他只是在考驗我;他交給我的活兒應該律師做才對。哪怕經營「珍本書和豪華版本」的阿瑟·格溫·蓋革果真是要敲竹槓,那活兒還是應該交給律師。除非有很多內情一時還看不出來。要說隨便瞥一眼之後的感受嘛:探明真相的過程想必很好玩。 我開車去了好萊塢公共圖書館,把一本枯燥的書——《著名初版書大全》——粗略研讀了一陣。讀了半個小時我就餓得想吃飯了。 [1]LakeArrowhead:南加州旅遊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