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船志 · 卷之五

席書 《漕船志》
公署 宮室掌之圬人,次舍載於《周禮》,君子攸躋攸芋,以宣政令,以表民物者,公署之不可已也如是。明興,分遣使臣飾厥攸居,俾奠蒞有所,游息有地,凡以示優禮也。噫!仰視帡幪,而弗思所以報稱,毋取於使臣也與哉!志《公署》。 《百官志》曰:"官司之名,曰司者言法度之所司也。"分司之得名,義取諸此。唐貞觀初,京司及州縣皆有公廨田,供公私之費。其後以用度不足,京官有俸賜而已。諸司置公廨,本錢以番官,貿易取息,計員多少為月料。建隆中,詔百官:"今後滿任,具治所廨舍有無損壞,及所增修著為籍,受代則書於考課之文。其損壞不完者,殿一選;完葺建置而不煩民力者,減一選。"柳子厚曰:"高其閈閎,壯其門閣,修容之有地,交政之有所,政以之成禮,於是具。"出柳文。李華曰:"政事堂者,臣不可以悖道於君,逆道於人,黷道於貨,亂道於刑,尅一方之命,變王者之制,此堂得以易之。"出《政事堂記》。淮浦司廠,規制舊已寖備,足征署治矣。修葺而增飾,俾勿壞,是在後之[君]子者焉。 工部廠東西三百五十步,南北一百五十步,永樂十三年建。 牌坊,一座,扁曰"工部廠";左右榜房,各三間;大門,三間;東西直宿房,各三間;儀門,一間,扁曰"仰極";東西庫房,各六間;正堂,三間,扁曰"鑒空衡平",翰林院侍讀學士西充馬公廷用有記,見《藝文志》;左公移房,一間;右船料庫,一間;退軒,一間,扁曰"自公";後堂,三間;書辦房,三間;庖湢房,三間;文昌、土神祠,各一所;廠外更樓。一座。 工部分司東西一百三十步,南北一百二十二步,永樂十三年建。 東西牌坊二座,扁曰"利涉濟漕";大門,三間;扁曰"工部分司";左右聽事直宿房,各四間;左右廊房,各六間;儀門,三間,扁曰"淮南漕政";正堂,三間,扁曰"濟川",翰林院庶吉士胡君爟有記,見《藝文志》;捲軒,三間;退堂,三間,扁曰"青天白日";東書房,三間,扁曰"思補";東西書辦皂隸房,各三間;東西文卷庫房,各三間;東庖湢房,三間;西慎獨軒,三間;益民堂,三間,在正堂之左;一鑒亭,三間,在益民堂之前,主事陳君煥建,有記,見《藝文志》;葵亭,一間,在一鑒亭之前,主事姚君文灝建,丁君瓚有記,見《藝文志》;積翠亭,一間,在葵亭之左;內寢堂,三間,扁曰"清慎勤";東西圍房,各五間;崇景堂,三間,主事邵君經濟建,參政李君元有記,見《藝文志》;後堂,三間;土神祠,三間;西虛白亭,一座,今廢,主事丁君瓚有記,見《藝文志》;人匠房,五間;更夫房,三間;朝陽留暉門,二座,主事任君恩建;眺遠樓。一座。 抽分廠在淮安府城南六里。 牌坊,一座,扁曰"都水行台";旗竿,一根;大門,三間;正堂,三間;退堂,三間;左右廂房,各三間;神祠。一所。 提舉司在部廠後,正統元年建。 大門,三間;二門,一間;正廳,三間;典史廳,三間;東西文卷房,各三間;提舉住房,十間;典史住房,五間;吏住房。三間。 清江造船總廠 牌坊,一座,扁曰"督造船廠";大門,三間;二門,一間;正廳,三間;東西書辦、軍牢房,各三間;退軒,三間;土神祠。一間。以上俱主事邵君經濟建。 衛河造船總廠 大門,三間;二門,一間;正廳,三間;東西書辦、軍牢房,各三間;退軒,三間;住房。三間。以上俱主事邵君經濟建。 清江書舍 大門,三間;木屏,一座;文會堂,三間;退省軒,三間;左右號房。共十二間。俱主事葉君選建,有記,見《藝文志》。 清江義學 大門,一間;正房,三間。主事葉君選建,有記,見《藝文志》。 官屬 天下之政必有統,治則事權兼總,而法令乃行。必有分治,則群力畢趨而庶績斯底。矧漕政孔殷,不有官屬,孰與理錯而解棼哉!是故嚴以監臨,體統正矣;周以防範,綱紀肅矣;鼓以激勸,威惠行矣。蒞屬之道,其庶幾乎?志"官屬"。 唐劉晏為度支使,常以為辦集眾務,在於得人,故必擇通敏、精悍、廉勤之士而用之。至於勾檢簿書,出納錢穀,事雖至細,必委之士類,吏惟書符牒,不得輕出一言。常言士陷贓賄則淪棄於時,名重於利,故士多清修;吏雖廉潔,終無顯榮,利重於名,故吏多貪污。出《唐書》。 元耶律楚材奏立徵收課稅使,凡長貳悉用士人,如陳時可、趙昉等,皆寬厚長者,極天下之選。參佐皆用省部舊人。出《元史》。 司廠官屬,或以銓授,或以例設,官匪冗員,事多兼濟。敢告爾屬,尚思所以靖共有位,無貽瘝曠之辱也哉! 把總官五員,舊設二員。遇缺,漕運衙門訪取各衛指揮賢能者,俱以本等職銜分理造船事務。正德四年,始假以把總名色。今增至五員。 清江廠四員,衛河廠一員。 提舉司官二員: 提舉一員,正八品,原系龍江提舉司委官署管。正統二年,主事胡君臻始請設。 典史一員,未入流,今缺。吏二名,今缺一名。 各總廠官四十員,系各衛所千百戶、鎮撫等官,遇缺取補。 清江廠官三十六員。 南京總三十四廠: 水軍左衛廠官一員; 龍江右衛廠官一員; 豹韜左衛廠官一員; 龍虎左衛廠官一員;兼管留守左衛廠。 龍江左衛廠官一員;兼管瀋陽右衛、興武衛廠。 水軍右衛廠官一員;兼管府軍左衛、府軍右衛、府軍後衛、虎賁左衛廠。 江陰衛廠官一員;兼管神策衛、鷹揚衛、金吾前、金吾後衛廠。 鎮南衛廠官一員;兼管旗手衛、府軍衛、羽林右、驍騎右衛廠。 武德衛廠官一員;兼管應天衛、虎賁右衛、留守右衛廠。 橫海衛廠官一員;兼管羽林左衛、留守中衛廠。 龍虎衛廠官一員;兼管豹韜衛廠。 廣洋衛廠官一員;兼管錦衣衛[廠]。 中都總十二廠: 鳳陽中衛廠官一員; 鳳陽右衛廠官一員; 留守左衛廠官一員; 留守中衛廠官一員;兼管武平衛廠。 長淮衛廠官一員;兼管本衛遮洋廠。 懷遠衛廠官一員;兼管宿州衛廠。 鳳陽衛廠官一員;兼管潁川衛、潁上所、洪塘所廠。 潁川衛廠官一員;今缺,附鳳陽衛廠官兼管。 武平衛廠官一員;今缺,附留守中衛廠官兼管。 宿州衛廠官一員;今缺,附懷遠衛廠官兼管。 直隸總十八廠: 廬州衛廠官一員; 淮安衛廠官一員; 大河衛廠官一員; 儀真衛廠官一員; 歸德衛廠官一員; 滁州衛廠官一員; 六安衛廠官一員; 壽州衛廠官一員; 徐州衛廠官一員; 邳州衛廠官一員; 徐州左衛廠官一員; 泗州衛廠官一員;兼管本衛遮洋廠。 高郵衛廠官一員;兼管興化所並本衛遮洋廠。 揚州衛廠官一員;兼管通州、泰州、鹽城三所,並本衛遮洋廠。 衛河廠官四員。 山東總七廠: 臨清衛廠官一員;兼管平山衛、東平所廠。 濟寧衛廠官一員;兼管任城衛、東昌衛、濮州所廠。 遮洋總十一廠: 淮安衛廠官一員;兼管大河衛廠。 德州衛廠官一員;兼管德州左衛、神武中衛、定邊衛、天津左衛、天津右衛、天津衛、通州左衛、通州右衛廠。 以上各廠,船數多者,特設專官管理。少者附各廠兼攝,亦官不必備之意也。 稅課司官二員、吏四名: 大使一員,專理商稅,吏三名; 副使一員,專理抽分,吏一名。 閘官四員: 移風閘官一員,兼管板閘,吏一名; 清江閘官一員,吏一名; 福興閘官一員,吏一名; 新莊閘官一員。福興閘吏代辦。 人役 古者自王公而下,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僕臣台,故曰:"君子勞心,小人勞力。"此之謂也。蓋政事之司,待命相力,匪役諸其人曷以濟哉!制有定數,示弗冗也;事有常職,示弗侵也。嚴之防禦,而周之體悉,其逮下之道乎?志"人役"。 周官宰,夫掌百官之徵令,辨其八職。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七曰胥掌官敘以治敘,八曰徒掌官令以徵令。然自太宰至旅下士,凡六十三人。而府史胥徒,止百五十人,五官亦然,其所以省吏員者至矣。夫吏省則其祿易給,吏有祿,則人知自愛。故當時庶人之在官者,無非賢也。後世一職一司,而胥吏不勝其眾,官之不勝,吏奸也明矣。蓋為治之道,當委任責成。而歲終考其殿最,必使案不重校,文不煩悉,然後易以校,而無紛更蒙蔽之患。苟一事而數人主之,則甲可乙否,此是彼非。一人之聰明有限,眾人之錯雜難防,是豈御簡舉要之道哉!出丘文莊公《大學衍義補》。司廠人役,大約從省,今復裁其可省者,求至於無可省而止雲。 書辦二名,各廠軍(識)[職]內選用; 算手一名,舊規二名,今減去一名,各廠軍(識)[職]內選用; 農民八名,山陽、清河二縣申送,分為二班,每班四名聽用; 門子四名,山陽縣徭役內編送,分為內外二班聽用; 老人二名,山陽縣申送,看守橋閘各壩,驗收抽分號票; 陰陽生二名,淮安府陰陽學申送; 皂隸十六名,邳州並清河縣徭役內編送,分為內外二班應役; 巡攔五名,山陽縣徭役內編送,看守橋閘各壩,緝查匿稅貨物; 軍餘十名,各廠用工軍役內取用,分為二班,以供差遣; 水手五名,各閘取用,以供差遣; 船頭十二名,淮安遞運所、清口驛、洪澤驛每年申送,駕船應用; 總小甲四名,地方送用,率領巡更人役,看守廠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