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淡定的中國人 · 第一部分
排隊:
陌生人聚集到一起便不肯排隊
「民權初步」講的是一般開會的法則,如果有人撰一續編,應該是講排隊。
如果你起個大早,趕到郵局燒頭炷香,櫃檯前即使只有你一個人,你也休想能從容辦事,因為櫃檯裡面的先生小姐忙著開柜子、取郵票文件、調整郵戳,這時候就有顧客陸續進來,說不定一位站在你左邊,一位站在你右邊,也許是衣冠楚楚的,也許是破衣邋遢的,總之是會把你夾在中間。夾在中間的人未必有優先權,所以,三個人就擠得很緊,胳膊粗、個子大、腳跟穩的占便宜。夾在中間的人也未必輪到第二名,因為說不定又有人附在你的背上,像長臂猿似的伸出一隻胳膊,越過你的頭部拿著錢要買郵票。人越聚越多,最後像是橄欖球賽似的擠成一團,你想鑽出來也不容易。
三人曰眾,古有明訓。所以三個人聚在一起就要擠成一堆。排隊是洋玩意兒,我們所謂「魚貫而行」都是在極不得已的情形之下所做的動作。《晉書·范汪傳》:「玄冬之月,沔漢乾涸,皆當魚貫而行,推排而進。」水不乾涸誰肯循序而進,雖然魚貫,仍不免於推排。我小時候,在北平有過一段經驗,過年父親常帶我逛廠甸,進入海王村,裡面有舊書鋪、古玩鋪、玉器攤,以及臨時搭起的幾個茶座兒。我父親如入寶山,圖書、古董都是他所愛好的,盤旋許久,樂此不疲,可是人潮洶湧,越聚越多。等到我們興盡欲返的時候,大門口已經壅塞了。門口只有一個,進也是它,出也是它,而且誰也不理會應靠左邊行,於是大門變成瓶頸,人人自由行動,卡成一團。也有不少人故意起鬨,哪裡人多往哪裡擠,因為裡面有的是大姑娘、小媳婦。父親手裡抱了好幾包書,顧不了我。為了免於被人踐踏,我由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察抱著擠了出來。我從此沒再去過廠甸,直到我自己長大有資格抱著我自己的孩子衝出殺進。
中國地方大,按說用不著擠,可是擠也有擠的趣味。逛隆福寺、護國寺,若是冷清清的淒悽慘慘覓覓,那多沒有味兒!不過時代變了,人幾乎天天到處要像是逛廟趕集。長年擠下去實在受不了,於是排隊這洋玩意兒應運而興。奇怪的是,這洋玩意兒興了這麼多年,至今還沒有蔚成風氣。長一輩的人在人多的地方橫衝直撞,孩子們當然認為這是生存技能之一。學校不能負起教導的責任,因為教師就有許多是不守秩序的好手。法律無排隊之明文規定,警察管不了這麼多。大家自由活動,也能活下去。
不要以為不守秩序、不排隊是我們民族性,生活習慣是可以改的。抗戰勝利後我回到北平,家人告訴我許多敵偽橫行霸道的事跡,其中之一是在前門火車站票房前面常有一名日本警察手持竹鞭來回巡視,遇到不排隊就搶先買票的人,就一聲不響高高舉起竹鞭「嗖」的一聲著著實實地抽在他的背上。挨了一鞭之後,他一聲不響地排在隊尾了。前門車站的秩序從此改良許多。我對此事的感想很複雜。不排隊的人是應該挨一鞭子,只是不應該由日本人來執行。拿著鞭子打我們的人,我真想抽他十鞭子!但是,我們自己人就沒有人肯對不排隊的人下那個毒手!好像是基於同胞愛,開始是勸,繼而還是勸,不聽勸也就算了,大家不傷和氣。誰也不肯揚起鞭子去取締,覥顏說是「於法無據」。一條街定為單行道、一個路口不准向左轉,又何所據?法是人定的,要什麼樣的生活方式便應該有什麼樣的法。
洋人排隊另有一套,他們是不拘什麼地方都要排隊。郵局、銀行、劇院無論矣,就是到餐廳進膳,也常要排隊聽候指引一一入座。人多了要排隊,兩三個人也要排隊。有一次要吃比薩餅,看門口隊伍很長,只好另覓食處。為了看古物展覽,我參加過一次二千人左右的長龍,我到場的時候才有千把人,順著龍頭往下走,拐彎抹角,走了半天才找到龍尾,立定腳跟,不久回頭一看,龍尾又不知伸展得何處去了。我仔細觀察發現了一個秘密:洋人排隊,浪費空間,他們排隊占用一里,由我們來排隊大概半里就足夠。因為他們每個人與另一個人之間通常保持相當距離,沒有肌膚之親,也沒有摩肩接踵之事。我們排隊就親熱得多,緊迫盯人,唯恐脫節,前面人的胳膊肘會戳你的肋骨,後面人噴出的熱氣會輕拂你的脖梗。其緣故之一,大概是我們的人丁太旺而場地太窄。以我們的超級市場而論,實在不夠超級,往往近於迷你,遇上八折的日子,付款處的長龍擺到貨架裡面去,行不得也。洋人的稅捐處很會優待主顧,設備充分,偶然有七八個人排隊,排得松松的,龍頭走到櫃檯也有五步六步之遙。辦起事來無左右受夾之煩,也無後顧催迫之感,從從容容,可以減少納稅人胸中許多戾氣。
我們是禮義之邦,君子無所爭,從來沒有鼓勵人爭先恐後之說。很多地方我們都講究揖讓,尤其是幾個朋友走出門口的時候,常不免於拉拉扯扯禮讓了半天,其實魚貫而行也就夠了。我不太明白為什麼到了陌生人聚集在一起的時候,便不肯排隊,而一定要奮不顧身。
我小時候只知道上兵操時才排隊。曾路過大柵欄同仁堂,櫃檯占兩間門面,顧客經常是里三層外三層擠得水泄不通,多半是仰慕同仁堂丸散膏丹的大名而來辦貨的鄉巴佬。他們不知排隊猶可說也。奈何數十年後,工業已經起飛,都市人還不懂得這生活方式中極為重要的一個項目?難道真需要那一條鞭子才行麼?
吐痰:
隨地吐痰罰款都無效
有許多從前常見的東西,現在難得一見,痰盂即是其中之一。也許是我所見不廣,似乎別國現在已無此種器皿。這一項我國固有文物,於今也式微了。
記得小時候,家裡每間房屋至少要有痰盂一具。尤其是,兩把太師椅中間夾著一個小茶几。幾前必有一個痰盂。其形狀大抵頗似故宮博物院所藏宋瓷汝窯青奉華尊。分三個階段,上段是敞開的撇口,中段是容痰的腹部,圓圓凸凸的,下段是支座。大小不一,頂大的痰盂高達二尺,腹部直徑在一尺開外,小一點的西瓜都可以放進去。也有兩層的,腹部著地,沒有支座。更簡陋的是淺淺的一個盆子就地擦,上面加一個中間陷帶孔的蓋子。瓷的當然最好,一般用的是搪瓷貨。每天早晨清理房屋,倒痰盂是第一樁事。因為其中不僅有痰,舉凡菸蒂、茶根、漱口水、果皮、瓜子皮、紙屑,都兼容並蓄,甚至有時也權充老幼咸宜的衛生設備。痰盂是比較小型的垃極桶,每屋一具,多方便!有人還嫌不夠方便,另備一種可以捧的小型痰盂,考究的是景泰藍制的,普及的是錫制的,圓腹平底,而細頸撇口,放在枕邊座右,無傾覆之虞,有隨侍之效。
我們中國人的體格好像是異于洋人,痰特多。洋人不是不吐痰,因為洋人也有氣管與支氣管,其中黏膜也難免有分泌物,其名亦為痰,他們有了痰之後也會吐了出來,難道都咳到了口中再從食管里咽下去?不過他們沒有普設的痰盂,痰無處吐。他們覺得明目張胆地吐在地上不太妥當,於是大都利用手帕,大概是誰也不願洗那樣的手帕,於是又改換用了就丟的紙巾,那紙巾用過之後又如何處理,是塞進菸灰缸里還是放進衣袋歸遺細菌,那就各隨各便了。
記得老舍有一短篇小說《火車》,好像是提到坐頭等車的客人往往有一種驚人的態勢,進得頭等車廂就能「吭」的一聲把一口黏痰從氣管里咳到喉頭,然後「咔」的一聲把那口痰送到嘴裡,再「啐」的一聲把那口痰直吐在地毯上。「吭咔啐」這一筆確是寫實,憑想像是不容易編造出來的。地毯上不是沒有痰盂,但要視若無睹,才顯出氣派。我曾親眼看見過一對夫婦赴宴,飯後在客廳落座,這位先生大概是濕熱風寒不得其正,一口大痰湧上喉來,咔的一聲含在嘴裡,左顧右盼,想要找一個痰盂而不可得,儼然是一副內急的樣子,又缺乏老舍所描寫的頭等火車客人那樣的灑脫,真是狼狽至極。忽地他福至心靈,走到他夫人面前,取過她的圓罐形的小提包,打開之後,啐的一聲把一口濃痰不偏不倚地吐在小提包里,然後把皮包照舊關好,揚長而去。這件事以後有無下文,不得而知。當時在座的人都面面相覷,他夫人臉上則一塊紅一塊紫。其實這件事也還不算太不衛生。我記不得是哪一部筆記,記載著一位最會歌功頌德而且善體人意的宦官內侍,聽得聖上一聲咳嗽,趕快一個箭步,竄到御前,跪下來仰頭張嘴,恭候聖上御啐在他的口裡,時人稱為肉痰盂。
明朝醫學家張介賓作《景岳全書》,對於痰頗有妙論。「痰,即人之津液,無非水谷之所化。此痰亦既化之物,而非不化之屬也。但化得其正,則形體強榮衛充。而痰涎本皆血氣,若化失其正,則臟腑病,津液散,而血氣即成痰涎,此亦猶亂世之盜賊,何孰非治世之良民?但盜賊之興,必由國運之病,而痰涎之作,必由元氣之病。……蓋痰涎之化,本因水谷,使果脾強胃健如少壯者流,則隨食隨化,皆成血氣,焉得留而為痰?唯其不能盡化,而十留一二,則一二為痰矣,十留三四,則三四為痰矣,甚至留其七八,則但見血氣日消,而痰涎日多矣。」這一段話說得很動聽,只是「血氣」、「元氣」等語稍為玄妙一些。國人多痰,原來是元氣不足。昔人詠雪有句:「一夜北風寒,天公大吐痰,旭日東方起,一服化痰丸。」這位詩人可謂能究天人之際了。
化痰丸有無功效,吾不得而知,唯隨地吐痰罰金六百之禁令迄未生效,則是盡人皆知之事。多少人好像是仍患有痰謎,心竅之症。在緬懷痰盂時代已成過去之際,前幾年忽然看到一張照片,眼睛為之一亮。那是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大陸那一年在居仁堂被召見時的一張官式留影,主客二人,中間赫然矗立著一具相當壯觀的痰盂!痰盂未被列入舊物之列而被破除。真可說是異數了。
讓:
小的地方肯讓,大的地方才會與人無爭
初到西方旅遊的人,在市區中比較交通不繁的十字路口,看到並無紅綠燈指揮車輛,路邊常豎起一個牌示,大書Yield一個字,其義為「讓」,覺得奇怪。等到他看見往來車輛的駕駛人,一見這個牌示,好像是面對綸縛一般,真箇的把車停了下來,左顧右盼,直到可以通行無阻的時候才把車直駛過去。有時候路上根本並無車輛橫過,但是駕駛人仍然照常停車。有時候有行人穿越,不分老少婦孺,他也一律停車,乖乖地先讓行人通過。有時候路口不是十字,而是五六條路的交叉路口,則高懸一盞閃光警燈,各路車輛到此一律停車,先到的先走,後到的後走。這種情形相當普遍,他更覺得奇怪了,難道真是禮失而求諸野?
據說:「讓」本是我們「固有道德」的一個項目,誰都知道孔融讓梨、王泰推棗的故事。《左傳》老早就有這樣的嘉言:「讓,德之主也。」(昭·十)「讓,禮之主也。」(襄·十三)《魏書》卷二十記載著東夷弁辰國的風俗:「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當初避秦流亡海外的人還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筆特別標出,表示禮讓乃泱泱大國的流風遺韻,遠至海外,猶堪稱述。我們拋擲一根肉骨頭於群犬之間,我們可以料想到將要發生什麼情況。人為萬物之靈,當不至於狼奔豕竄地攘臂爭先地奪取一根骨頭。但是人之異於禽獸者幾稀,從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窺察到懂得克己復禮的道理的人畢竟不太多。
在上下班交通繁忙的時刻,不妨到十字路口佇立片刻,你會看到形形色色的車輛,有若風馳電掣,目不暇給。從前形容交通頻繁為車水馬龍,如今馬不易見,車亦不似流水,直似迅瀨哮吼,驚波飛薄。尤其是一溜臭煙噼噼啪啪呼嘯而過的成群機車,左旋右轉,見縫就鑽,比電視廣告上的什麼狼什麼豹的還要聲勢浩大。如果車輛遇上紅燈擺長隊,就有性急的騎機車的拚命三郎魚貫竄上紅磚道,舍正路而弗由,抄捷徑以趕路,紅磚道上的行人嚇得心驚膽戰。十字路口附近不是沒有交通警察,他偶爾也在紅磚道上蹀躞,機車騎士也偶爾被攔截,但是剛剛攔住一個,十個八個又嗖地飛馳過去了。不要以為那些騎士都是汲汲地要趕赴死亡約會,他們只是想省時間,所以不肯排隊,紅磚道空著可惜,所以權為假道之計。騎車的人也許是貪睡懶覺,爭著要去打卡,也許有什麼性命交關的事耽誤不得,行人只好讓路。行人最懂得讓,讓車橫衝直撞,不敢怒更不敢言,車不讓人人讓車,我們的路上行人維持了我們傳統的禮讓。什麼時候才能人不讓車車讓人,只好留待高談中西文化的先生們去研究了。
大廈七層以上,即有電梯。按常理,電梯停住應該讓要出來的人先出來,然後要進去的人再進去,和公共汽車的上下一樣。但是我經常看見一些野性未馴的孩子,長頭髮的惡少,以及紳士型的男士和時裝少婦,一見電梯門啟,便瘋狂地往裡擠,把裡面要出來的人憋得唧唧叫。公共場所如電影院的電梯門前總是擁擠著一大群萬物之靈,誰也不肯遵守先來後到的順序而退讓一步。
有人說,我們地窄人稠,所以處處顯得亂鬨鬨。例如任何一個郵政支局,櫃檯裡面是桌子擠桌子,櫃檯外面是人擠人,尤其是郵儲部門人潮洶湧,沒有地方從容排隊,只好由存款簿圖章在櫃檯上排隊。可見大家還是知道禮讓的。只是人口密度太高,無法保持秩序。其實不然,無論地方多麼小,總可以安排下一個單行縱隊,隊可以無限伸長,伸到街上去,可以轉彎,可以隊首不見隊尾,循序向前挪移,豈不甚好?何必存款簿圖章排隊而大家又在櫃檯前擠作一團?說穿了還是爭先恐後,不肯讓。
小的地方肯讓,大的地方才會與人無爭。爭先是本能,一切動物皆不能免;讓是美德,是文明進化培養出來的習慣。孔子曰:「當仁不讓於師。」只有當仁的時候才可以不讓,此外則一定當以謙讓為宜。
守時:
害對方苦等,豈是抱歉就能贖罪
《史記》第五十五《留侯世家》,記載圯上老人授書張良的故事,甚為生動:「後五日平明,與我會此。」良因怪之,跪曰:「諾。」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至,怒曰:「與老人期,後何也?」去曰:「後五日早會。」五日雞鳴,良往,父又先在,復怒曰:「後何也?」去曰:「後五日復早來。」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頃,父亦來,喜曰:「當如是。」
老人與良約會三次。第一次平明為期,平明就是天剛亮,語義相當含糊,天亮到什麼程度才算是平明,本難確定。「東方未明」是一階段,「東方未晞」,又是一階段,等到東方天際泛魚肚色則又是一階段。良平明往,未落日出之後,就不算是遲到。老人發什麼脾氣?說什麼「與老人期」之倚老賣老的話?第二次約,時間更不明確,只說早一點去。良雞鳴往,「雞既鳴矣」,就是天明以前的一剎那,事實上已經提早到達,還嫌太晚。第三次良夜未半往,夜未半即是午夜以前,這一次才滿老人意。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早明說,雖然這是老人有意測驗年輕人的耐性,但也不必這樣蠻不講理地折磨人。有人問我,假如遇見這樣的一個老人作何感想,我說我願效禪師的說法:「大喝一聲,一棒打殺!」
黃石公的故事是神話。不過守時卻是古往今來文明社會共有的一個重要的道德信念。遠古的時候問題簡單,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根本沒有精確的時間觀念,而且人與人要約的事恐怕也不太多。《易·繫辭》所謂「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不失為大家在時間上共立的一個標準,晚近的廟會市集,也還各有其約定俗成的時期規格。自從有了漏刻,分晝夜為百刻,一天之內才算有正確時間可資遵循。周有挈壺氏,自唐至清有挈壺正,是專管時間的官員。沙漏較晚,制在元朝。到了近年,也還有放午炮之說。現代的準確計時之器,如鐘錶之類,則是明季的舶來品,「明萬曆二十八年,大西洋人利瑪竇來獻自鳴鐘」(《續通考·樂考》),嗣後自鳴鐘在國內就大行其道。我小時候在三貝子花園暢觀樓內,尚及見清朝洋人所貢各式各樣的自鳴鐘,金光燦爛,洋洋大觀。在民間幾乎家家案上正中央都有一架自鳴鐘,用一把鑰匙上弦,晝夜按時刻叮叮哨哨地響。外國人家牆上常見的鷓鴣鍾,一隻小鳥從一個小門跳出來報時,在國內尚比較少見。好像我們老一輩的中國人特別喜愛鐘錶,除了背心上特縫好幾個小衣袋專放懷表之外,比較富裕人家牆上還常有一個硬木螺鈿玻璃門的表櫃,裡面掛著二三十隻形形色色的表,金的、銀的、景泰藍的、悶殼的,甚至背面殼裡藏有活動秘戲圖的,非如此不足以饜其收藏癖。至於如今的手錶(實際是腕錶)則高官大賈以至販夫走卒無不備有一隻了。
普遍地有了計時的工具,若是大家不知守時,又有何用?普通的衙門機關之類都定有辦公時間,假如說是八點開始,到時候去看看,就會知道那是怎麼一回事。大抵較低級的人員比較守時,雖然其中難免有幾位忙著在辦事桌上吃豆漿油條。首長及高級人員大概就姍姍來遲了,他們還有一套理由,只有到了十點左右辦稿擬稿逐層旅行的公文才能到達他們手裡,早去了沒有用。至於下班的時間,則大家多半知道守時,眼巴巴地望著時鐘,誰也不甘落後。
和民眾接觸最頻繁的莫過於銀行、郵局,可是在門前逡巡好久,進門燒頭炷香的顧客不見得立刻就能受理,往往還要佇候一陣子,因為櫃檯後面的先生小姐可能很忙,忙著打開保險柜,忙著搬運文件,忙著清理卡片,忙著數鈔票,忙著調整戳印,甚至於忙著泡茶,在在都需要時間。顧客們要少安毋躁。
朋友宴客,有一兩位照例遲到,一碟瓜子大家都快嗑完了,主人急得團團轉,而那一兩位客偏不來。按說「後至者誅」才是正理,但是後至者往往正是主客或是貴賓,所以必須虛上席以待。舊日戲園演戲,只有兩盞汽油燈為照明之具,等到名角出台亮相,則幾十盞電燈一齊照耀,聲勢非凡。有遲到之癖的客人大概是以名角自居,遲到之後不覺得歉然,反倒有得色。而遲到的人可能還要早退,表示另有一處要應酬,也許只是虛晃一招,實際是回家吃碗蛋炒飯。
要守時,但不一定要分秒不差,否則那就是苛求了。但也不能距約定時間太遠,甲欲訪乙,先打電話過去商洽,這是很有禮貌的行為,甲問什麼時候駕臨,乙說馬上就去。問題就出在這「馬上」二字,甲忘了叮問是什麼馬,是「竹披雙耳峻,風入四蹄輕」的胡馬,還是「皮干剝落,毛暗蕭條」的瘦馬,是練習縱躍用的木馬,還是渡過了康王的泥馬。和人要約,害得對方久等,揆諸時間即生命之說,豈是輕輕一聲抱歉所能贖其罪愆?
守時不是容易事,要精神總動員。要不要先整其衣冠,要不要攜帶什麼,要不要預計途中有多少紅燈,都要通過大腦盤算一下。遲到固然不好,早到亦非萬全之策。早到給自己找煩惱,有時候也給別人以不必要的窘。黃石公那段故事是例外,不足為訓。記得莎士比亞有一句戲詞:「赴情人約,永遠是早到。」情人一心一意地在對方身上,不肯有分秒的延誤,同時又怕對方忍受枯守之苦,所以「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老早地就去等著,「月移花影動,疑是玉人來」了。
我們能不能推愛及於一切邀約,大家都守時?
計程車:
司機只有百分之五十的安全把握
觀光客(包括洋人與華裔洋人)來此觀光,臨去時,有些人總是愛問他們有何感想。其實何需問。其感想如何,我們早已耳熟能詳,其中有一項幾乎是每人都會提到的:「交通秩序太亂,計程車橫衝直撞,坐上去膽戰心驚。」言下猶有餘悸的樣子。我們聽了慚愧。許多國家都比我們強,交通秩序井然,開車的較有禮貌。但是,我們自己的國家究竟是我們自己的國家。
儘管我們的計程車不滿人意,但不要忘記計程車的前一代的三輪車、更前一代的人力車。居住過上海租界的人應能記得,高大的外國水兵蹺起腿坐在人力車上,用一根小木棒敲著飛奔的人力車夫的頭,指揮他左轉右轉,把人當畜牲看待,其間可有絲毫禮貌?居住過重慶的人應能記得,人力車過了兩路口衝著都郵街大斜坡向東急行,猛然間車夫為了省力將車把向上一揚,登時車夫懸吊在半空中,兩腳亂蹬而不著地,口裡大喊大叫,名曰:「釣魚。」坐在車上的人猶如御風而行,大氣都不敢喘,豈只是膽戰心驚?三輪腳踏車,似乎是較合於人道,可是有一陣子我每日從德惠街到洛陽街,那段路可真不短,有一回遇到颱風放雨尾,三輪車好像是扯著帆逆風而行,足足走了將近兩個小時,進退不得,三輪車夫累個半死。如今車有四輪,而且馬達代替人工,還不知足?
不知足才能有進步。對。不過進步是要一步一步走的,否則便是「大躍進」了。不會走,休想跳。要追趕需從後面加緊腳步向前趕,「迎頭趕上」怕沒有那樣的便宜事。
外國的計程車大抵都是較高級的車,鑽進去不至於碰腦袋,坐下來不至於伸不開腿,走起來平平穩穩,不至於蹦蹦跳跳。即使不是高級車,多數是乾乾淨淨的。開車的人衣履整齊,從沒有赤腳穿拖鞋或是穿背心短褲的。但是他們的計程車並不滿街跑,不是招手就來的。如果大清早到飛機場,有時候還需前一晚預約,而且車資之高,遠在我們的之上。初履日本東京的人,坐計程車由機場到市內,看著計程表由一千兩千還往上跳,很少人心臟不跟著猛跳的。我們的計程車,全是小型低級的,且不要問什麼自製率,就算它是國貨吧,這不足為恥(我們有的是高級大轎車,那是達官巨賈用的,小民只合坐小車)。一個五尺六寸高的人坐在車裡,頭頂就會和車頂摩擦。車墊用手一摸,沙楞楞的全是塵土,誰知道哪裡來的這麼多灰塵。不過若能佝僂著身子鑽進車廂,蜷著腿坐下,這也就很不錯了。我們的計程車會進步的,總有一天會進步到數目漸漸減少,價格漸漸提高到大家坐不起而不得不自己買車開車,現在計程車滿街跑,應該算是畸形的全盛時代,不會久。
計程車司機劫財施暴的事偶有所聞,究竟是其中的極少數。我個人所遇到的令人惱火的司機只有下述幾個類型。長頭髮一臉漬泥,服裝不整。當然士大夫也有囚首垢面的,對計程車司機也就不必深責。曾經有一陣子要司機都穿制服,若要統一服裝,沒有希特勒一般的蠻幹的力量能辦得通麼?有時候他口裡叼著一根紙菸開車,風吹火星直撲后座,我請他不要吸菸,他理都不理,再請求他一遍他就賭氣把煙向窗外一丟,順勢啐一口,唾沫星子飛到我臉上來。又有些個雅好音樂,或是誤會乘客都是喜歡音樂的,把音響開得震耳欲聾(已經相當聾的也吃不消),而所播唱的無非是那些靡靡之音。我請他把聲音放小一些,他勉強從命,老大不願意地作象徵性地調整,我請他乾脆關掉,這下子他可光火了,他說:「這車子是我的!」顯然地他忘記了付車資的人暫時也有一點權利可以主張。但是我沒有做聲,我報以「沉默的抗議」。更有一回,司機以為我是人生地不熟的外來客,南轅北轍地大兜圈子。我發現有異,加以指正。他惱羞成怒,立刻臉紅脖子粗,猛踩油門,突轉硬彎,在並不十分空蕩的路面上蛇行急駛,遇到紅燈表演緊急剎車。我看他並沒有與我偕亡的意思,大概只是要我受一點刺激,緊張一下而已。為了使他滿足,我緊握把手,故作緊張狀,好像是準備要和他同歸於盡的樣子。遇到這樣的事,無需驚異,天下是有這等樣的人,不過偶然讓我遇到罷了。從前人說,同搭一條船便是緣。坐計程車,亦然。遇上什麼樣的司機也是前緣註定,沒得說。
絕大多數司機是和善的。尤其是年紀比較大些的,胖胖墩墩的,一臉的老實相,有些個還頗為健談。
「老先生哪裡人呀?」
「北平。」
「我一聽就知道啦。」
「您高壽啦?」
「還小呢,八十出頭。」
「喝!」他嚇一跳。「保養得好!」
就這樣攀談下去,一直沒個完,到我下車為止。更有些個善於看相,劈頭就問:
「您在什麼地方上班?」
我沒做聲。他在返光鏡中再瞄我一眼,自言自語地說:「不像是做官的。」我哼了一聲。他又補充一句:「也不像做買賣的。」他逗起了我的好奇,我就反問:
「你說我像是幹什麼的呢?」
「大約是教書的吧?」我聽到心頭一凜,被他一語摸清了我的底牌。退休了二十年,還沒有褪盡窮酸氣。
又有一次我看見車裡掛著一張優良駕駛獎狀,好像是說什麼多少年未出事故。我的幾句讚揚引出司機的一番不卑不亢的話:「干我們這一行的,唉,要說行車安全,其實我們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說到這裡話一頓,他繼續說,「另外百分之五十是操在別人手裡。」我深韙其言,其實無論干哪一行,要成功當然靠自己,然而也要看因緣。
旁若無人:
這世界上除了自己還有別人
在電影院裡,我們大概都常遇到一種不愉快的經驗。在你聚精會神地靜坐著看電影的時候,會忽然覺得身下坐著的椅子顫動起來,動得很勻,不至於把你從座位里掀出去,動得很促,不至於把你顛搖入睡,顫動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覺得它討厭。大概是輕微地震吧?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顫動了。在你剛收起心來繼續看電影的時候,顫動又來了。如果下決心尋找震源,不久就可以發現,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撐上,繃足了勁,利用腿筋的彈性,很優遊地在那裡發抖。如果這拘攣性的動作是由於羊癲瘋一類的病症的暴發,我們要原諒他,但是不像,他嘴裡並不吐白沫。看樣子也不像是神經衰弱,他的動作是能收能發的,時作時歇,指揮如意。若說他是有意使前後左右兩排座客不得安生,卻也不然。全是陌生人無仇無恨,我們站在被害人的立場上看,這種變態行為只有一種解釋,那便是他的意志過於集中,忘記旁邊還有別人,換言之,便是「旁若無人」的態度。
「旁若無人」的精神表現在日常行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氣乏則欠,體倦則伸」。但是在稠人廣眾之中,張開血盆巨口,做吃人狀,把口裡的獠牙顯露出來,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極,那樣子就不免嚇人。有人打哈欠還帶音樂的,其聲嗚嗚然,如吹號角,如鳴警報,如猿啼,如鶴唳,音容並茂,《禮記》:「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屨,視日蚤莫,侍坐者請出矣。」是欠伸合於古禮,但亦以「君子」為限,平民豈可援引,對人伸胳臂張嘴,縱不嚇人,至少令人覺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體。
鄰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歸來必令我聞知。清晨有三聲噴嚏,不只是清脆,而且洪亮,中氣充沛,根據那聲音之響我揣測必有異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紙捻,那聲音撞擊在臉盆之上有金石聲!隨後是大排場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猶如骨鯁在喉,又似蒼蠅下咽。再隨後是三餐的飽嗝,一串串的嗝聲,像是下水道不甚暢通的樣子。可惜隔著牆沒能看見他剔牙,否則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鑽探工程,場面也不會太小。
這一切「旁若無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發事件,經常令人困惱的乃是高聲談話。在喊救命的時候,聲音當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腳底下,但是普通的談話似乎可以令人聽見為度,而無須一定要力竭聲嘶地去振聾發聵。生理學家告訴我們,發音的器官是很複雜的,說話一分鐘要有九百個動作,有一百塊筋肉在弛張,但是大多數人似乎還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長一個擴大器。有個外國人疑心我們國人的耳鼓生得異樣,那層膜許是特別厚,非扯著脖子喊不能聽見,所以說話總是像打架。這批評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過我們國人會嚷的本領,是誰也不能否認的。電影場裡電燈初滅的時候,總有幾聲「哎喲,小三兒,你在哪兒哪?」在戲院裡,演員像是演啞劇,大鑼大鼓之聲依稀可聞,主要的聲音是觀眾鼎沸,令人感覺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館裡,好像前後左右都是廟會,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後難免沒有響皮底的大皮靴,毫無慚愧地在你門前踱來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種市聲前來侵擾。一個人大聲說話,是本能;小聲說話,是文明。以動物而論,獅吼、狼嗥、虎嘯、驢鳴、犬吠,即是小如促織蚯蚓,聲音都不算小,都不會像人似的有時候也會低聲說話。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說話愈不以聲大見長。群居的習慣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無人」的幻覺。我們以農立國,鄉間地曠人稀,畎畝阡陌之間,低聲說一句「早安」是不濟事的,必得扯長了脖子喊一聲「你吃過飯啦?」可怪的是,在人煙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嚨還是不能縮小。更可異的是,紙驢嗓、破鑼嗓、喇叭嗓、公雞嗓,並不被一般地認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還公然地說,聲音洪亮者主貴!
叔本華有一段寓言:
一群豪豬在一個寒冷的冬天擠在一起取暖;但是它們的刺毛開始互相擊刺,於是不得不分散開。可是寒冷又把它們驅在一起,於是同樣的事故又發生了。最後,經過幾番的聚散,它們發現最好是彼此保持相當的距離。同樣地,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豬聚在一起,只是他們本性中的帶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厭惡。他們最後發現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個距離,便是那一套禮貌;凡違犯禮貌者便要受嚴詞警告——用英語來說——請保持相當距離。用這方法,彼此取暖的需要只是相當的滿足了;可是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氣的人情願走得遠遠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辦法。我們只是希望人形的豪豬時常地提醒自己:這世界上除了自己還有別人,人形的豪豬既不止我一個,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斂一下,不必像孔雀開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儘量地伸張。
謙讓:
不需要謙讓的時候謙讓,需要謙讓的時候不讓
謙讓仿佛是一種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實際生活里尋一個具體的例證,卻不容易。類似謙讓的事情近來似很難得發生一次。就我個人的經驗說,在一般宴會裡,客人入席之際,我們最容易看見類似謙讓的事情。
一群客人擠在客廳里,誰也不肯先坐,誰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漸漸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於是你推我讓,人聲鼎沸。輩分小的,官職低的,垂著手遠遠地立在屋角,聽候調遣。自以為有占首座或次座資格的人,無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過他們表現謙讓的美德的機會。有的說:「我們敘齒,你年長!」有的說:「我常來,你是稀客!」有的說:「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實固然是為讓座,但是當時的聲浪和唾沫星子卻都表示像在爭座。主人覥著一張笑臉,偶然插一兩句嘴,作鷺鷥笑。這場紛擾,要直到大家的興致均已低落,該說的話差不多都已說完,然後急轉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該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並無苦惱之相,而往往是顯著躊躇滿志顧盼自雄的樣子。
我每次遇到這樣謙讓的場合,便首先想起聊齋上的一個故事:一伙人在熱烈地讓座,有一位扯著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後躲,雙方勢均力敵,突然間拉著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隻胳臂猛然向後一縮,胳臂肘尖正撞在後面站著的一位駝背朋友的兩隻特別凸出的大門牙上,咔嚓一聲,雙牙落地!我每憶起這個樂極生悲的故事,為明哲保身起見,在讓座時我總躲得遠遠的。等風波過後,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並不頭暈,末座亦無妨,我也並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謙讓。
考讓座之風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讓來讓去,每人總有一個位置,所以一面謙讓,一面穩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個,客人卻十四位,那便沒有讓座之事了。第二,所讓者是個虛榮,本來無關宏旨,凡是半徑都是一般長,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圓桌)都可以享受同樣的利益。假如明文規定,凡坐過首席若干次者,在銓敘上特別有利,我想讓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從不曾看見,在長途公共汽車車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沒有木製的長柵欄,而還能夠保留一點謙讓之風!因此我發現了一般人處世的一條道理,那便是:可以無須讓的時候,則無妨謙讓一番,於人無利,於己無損;在該讓的時候,則不謙讓,以免損己;在應該不讓的時候,則必定謙讓,於己有利,於人無損。
小時候讀到孔融讓梨的故事,覺得實在難能可貴,自愧弗如。一隻梨的大小,雖然是微不足道,但對於一個四五歲的孩子,其重要或者並不下於一個公務員之心理盤算簡、薦、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幾天也許肚皮不好,怕吃生冷,樂得謙讓一番。我不敢這樣妄加揣測。不過我們要承認,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謙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讓梨的故事,發揚光大起來,確有教育價值,可惜並未發生多少實際的效果:今之孔融,並不多見。
謙讓作為一種儀式,並不是壞事,像天主教會選任主教時所舉行的儀式就蠻有趣。就職的主教照例地當眾謙遜三回,口說「nolo 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當主教」,然後照例地敦促三回終於勉為其難了。我覺得這樣的儀式比宣誓就職之後再打通電話聲明固辭不獲要好得多。謙讓的儀式行久了之後,也許對於人心有潛移默化之功,使人在爭權奪利奮不顧身之際,不知不覺地也舉行起謙讓的儀式。可惜我們人類的文明史尚短,潛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猙獰面目的時候要比雍雍穆穆地舉行謙讓儀式的時候多些。我每次從公共汽車售票處殺進殺出,心裡就想先王以禮治天下,實在有理。
垃圾:
社會上的垃圾比門前的垃圾更難處理
人吃五穀雜糧,就要排泄。渣滓不去,清虛不來。家庭也是一樣,有了開門七件事,就要產生垃圾。看一堆垃圾的體積之大小,品質之精粗,就可以約略看出其階級門第,是縉紳人家還是暴發戶,是書香人家還是買賣人,是忠厚人家還是假洋鬼子。吞納什麼樣的東西,不免即有什麼樣的排泄物。
如何處理垃圾,是一個問題。最簡便的方法是把大門打開,四顧無人,把一筐垃圾往街上一丟,然後把大門關起,眼不見心不煩。垃圾在黃塵滾滾之中隨風而去,不干我事。真有人把燒過的帶窟窿的煤球平平正正地擺在路上,他的理由是等車過來就會輾碎,正好填上路面的坑窪,像這樣好心腸的人到處皆有。事實上每一個牆角,每一塊空地,都有人善加利用傾倒垃圾。多少人在此隨意便溺,難道不可以丟些垃圾?行路人等有時也幫著生產垃圾,一堆堆的甘蔗渣,一條條的西瓜皮,一塊塊的橘子皮,隨手拋來,瀟灑自如。可憐老牛拉車,路上遺矢,尚有人隨後剷除,而這些路上行人食用水果反倒沒有人跟著打掃!
我的住處附近有一條小河,也可以說是臭水溝,據說是什麼圳的一個支流,當年小橋流水,清可見底,可以游泳其中,年久失修,漸漸壅淤,水流愈來愈窄而且表面上常漂著五彩的浮渣。這是一個大好的傾倒垃圾之處,鄰近人家焉有不知之理。於是穿著條紋睡衣的主婦清早端著便壺往河裡傾注,蓬頭跣足的下女提著畚箕往河裡倒土,還有儀表堂堂的先生往裡面倒字紙簍,多少信箋信封都緩緩地漂流而去,那位先生顧而樂之。手面最大的要算是修繕房屋的人家,把大批的灰泥磚瓦向河邊倒,形成了河埔新生地。有時還從上流漂來一隻木板鞋,半個爛文旦,死貓死狗死豬漲得鼓溜溜的!不知是受了哪一位大人先生的恩典,這一條臭水溝被改為地下水道,上面鋪了柏油路,從此這條水溝不復發生承受垃圾的作用,使得附近居民多麼不便!
在較為高度開發的區域,家門口多置垃圾箱。在應該有兩個石獅子或上馬蹬的地方站立著一個四四方方的烏灰色的水泥箱子,那樣子也夠腌臢的。這箱子有門有蓋,設想周到,可是不久就會門蓋全飛,裡面的寶藏全部公開展覽。不設垃圾箱的左右高鄰大抵也都不分彼此惠然肯來,把一個垃圾箱經常弄得腦滿腸肥。結果是誰安設垃圾箱,誰家門口臭氣四溢。箱子雖說是鋼骨水泥做的,經汽車三撞五撞,也就由酥而裂而破而碎而垮。
有人獨出心裁,在牆根上留上一竇穴,裝入鐵門,門上加鎖,牆裡面砌垃圾箱,獨家專門,謝絕來賓。但是亦不可樂觀,不久那鎖先被人取走,隨後門上的扣環也不見了,終於是門戶洞開,左右高鄰仍然是以鄰為壑。
對垃圾最感興趣的是拾爛貨的人。這一行夙興夜寐,滿辛苦的,每一堆垃圾都要加上一番爬梳的功夫,看有沒有可以搶救出來的物資。人棄我取,而且取不傷廉。但是在那一爬一梳之下,原狀不可恢復,堆變成了攤,狼藉滿地,慘不忍睹。家門以內儘管保持清潔,家門以外不堪聞問。
世界上有許多問題永久無法解決,垃圾可能是其中之一,聞說有些國家有火化垃圾的設備,或使用化學品蝕化垃圾於無形,聽來都像是天方夜譚的故事。我看了門口的垃圾,常常想到朝野上下異口同聲地所謂起飛,所謂進步,天下物無全美,留下一點缺陷,以為異日起飛進步的張本不亦甚善?同時我又想,難以處理的豈只是門前的垃圾,社會上各階層的垃圾滔滔皆是,又當如何處理?
市容:
只有臉面上的市容,後面則一時顧不了
在我居住的巷口外大街上,在朝陽的那一面,通常總是麇聚著一堆攤販,全是販賣食物的小攤,其中種類甚多,據我所記得的有——豆汁兒、餛飩、燒餅、油條、切糕、炸糕、麵茶、杏仁茶、老豆腐、豬頭肉、餡餅、燙麵餃、豆腐腦、貼餅子、鍋盔等。有斜支著四方形的布傘的,有擱著條凳的,有停著推把車的,有放著挑子的,形形色色,雜然並陳。熱鍋里冒著一陣陣的熱氣。圍著就食的有背書包戴口罩的小學生,有佩戴徽章縮頭縮腦的小公務員,有穿短棉襖的工人,有披藍號碼背心的車夫,亂鬨鬨的一團。我每天早晨從這裡經過,心裡總充滿了一種喜悅。我覺得這裡面有生活。
我願意看人吃東西,尤其這樣多的人在這樣的露天食堂里擠著吃東西。我們中國人素來就是「民以食為天」。見面打問訊時也是,「您吃了麼?」掛在口邊。吃東西是一天中最大的一件事。誰吃飽了,誰便是解決了這一天的基本問題。所以我見了這樣一大堆人圍著攤販吃東西,縮著脖子吃點熱東西,我就覺得打心裡高興。小販有氣力來擺攤子,有東西可賣,有人來吃,而且吃完了付得起錢,這都是好事。我相信這一群人都能於吃完東西之後好好地活著——至少這一半天。我願意看一個吃飽了的人的面孔,不管他吃的是什麼。當然,這些小吃攤上的東西也許是太少了一些維他命,太多了一些灰塵黴菌,我承認。立在馬路邊捧著碗,坐在板凳上舉著餅,那樣子不大雅觀,沒有餐檯上放塊白布然後花瓶里插一束花來得體面,這我也承認。但是我們於看完馬路邊上倒斃的餓殍之後,再看看這生氣勃勃的市景,我們便不由得不滿意了。
但是,有一天,我又從這裡經過,所有的攤販全沒有了。靜悄悄的,沒有什麼人,牆邊上還遺留著幾堆熱爐火的磚頭。他們都到哪裡去了呢?我好生納悶。那些小販到什麼地方去做生意了呢?那些就食的顧主們到哪裡去解決他們的問題呢?
有人告訴我,為了整頓「市容」,這些攤販被取締了。又有人更確切地告訴我,因為聽說某某人要駕臨這個城市,所以一夜之間,把這些有礙觀瞻的東西都驅逐淨盡了。市容二字,是我早已遺忘了的,經這一提醒,我才恍然。現在大街上確是整潔多了,「整潔為強身之本」。我想來到這市上巡禮的那個人,於風馳電掣地在街上兜通圈子之後,一定要盛讚市政大有進步。沒見一個人在街邊蹲著喝豆汁,大概是全都在家裡喝牛奶了。整潔的市街,像是新刮過的臉,看著就舒服。把襤褸破碎的東西都趕走,掖藏起來,至少別在大街上擺著,然後大人先生們才不至於噁心,然後他們才得感覺到與天下之人同樂的那種意味。把攤販趕走,並不是把他們送到集中營里去的意思,只是從大街兩旁趕走,他們本是遊牧的性質,此地不准擺,他們還可以尋到另外僻靜些的所在。大街上看不見攤販,就行,「眼不見為淨」。
可是沒有幾天的工夫,那些攤販又慢慢地一個個溜回來了,馬路邊上又興隆起來了。負責整頓市容的老爺們搖搖頭,嘆口氣。
市容乃中外觀瞻所系,好傢夥,這問題還牽涉著外國人!有些來觀光的旅行者,確是古怪,帶著照相機到處亂跑,並不遵照旅行指南所規劃的路線走。我們有的是可以誇耀的景物,金鰲玉蛛、天壇、三大殿、陵園、兆豐公園,但是他們也許是看膩了,他們采做攝影對象的偏是撿煤核兒的垃圾山、稻草棚子。我們也有的是現代化的裝備、美齡號機、流線型的小汽車,但是他們視若無睹,他們感興趣的是騾車、駱駝隊、三輪和洋車。這些尷尬的照相常常在外國的雜誌上登出來,有些人心裡老大不高興,認為這是「有辱國體」。本來是,看戲要到前台去看,誰叫你跑到後台去?所謂市容,大概是僅指前台而言。前台總要打掃乾淨,所以市容不可不整頓一下。後台則一時顧不了。
華萊士到重慶的時候,他到附近的一個鄉村小市去遊歷,我恰好住在那市上。一位朋友住在臨街的一間房裡,他養著一群鴨子,都是花毛的,好美,白天就在馬路上散逛,在水坑裡游泳,到晚上收進屋裡去。華萊士要來,驚動了地方人士,便有官人出動,「這是誰的一群鴨子?你的?好,收起來,放在馬路上不像樣子。」「我沒有地方收,我只有一間屋子。並且,這是鄉下,本來可以放鴨子的。」「你老好不明白,平常放放鴨子也沒有關係,今天不是華萊士要來麼,上面有令,也就是今天下午這麼一會兒,你等汽車過去之後,再把鴨子放出來好了。」這話說得委婉盡情,我的朋友屈服了,為了市容起見,委屈鴨子在屋裡悶了半天。洋人觀光,殃及禽獸!
裴斐教授到北平,據他自己說,第一樁事便是跑到太和殿,呆呆地在那裡站半個鐘頭,他說:「這就是北平的文化,看了這個之後還有什麼可看的呢?」他第二個要去的地方是他從前曾住過六七年的南小街子。他說:「我大失所望,親切的南小街子沒有了,變成柏油路了,和我廝熟的那個燒餅鋪也沒有了,那地方改建了一所洋樓,那和善的夥計哪裡去了?」他言下不勝感嘆。
像裴斐這樣的人太少,他懂得什麼才是市容。他愛前台,他也愛後台。
孩子:
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蘭姆是終身未娶的,他沒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亞隨筆》里。他說孩子沒有什麼稀奇,等於陰溝里的老鼠一樣,到處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話無論是怎樣中肯,但在骨子裡有一點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來世界的主人翁,因為我親見孩子到處在做現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動的主要範圍是家庭,而現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為家,沒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結果實的樹,總缺點什麼;必定等到小寶貝呱呱墜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穩,男人開始做父親,女人開始做母親,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崗位。我問過一個並非「神童」的孩子:「你媽媽是做什麼的?」他說:「給我縫衣的。」「你爸爸呢?」小寶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報的!」但是他隨即更正說:「是給我們掙錢的。」孩子的回答全對。爹媽全是在為孩子服務。母親早晨喝稀飯,買雞蛋給孩子吃;父親早晨吃雞蛋,買魚肝油精給孩子吃。最好的東西都要獻呈給孩子,否則,做父母的心裡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麼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適,成為家庭一切設施的一個主要先決問題。這種風氣,自古已然,於今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來,孩子的地位頓形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順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謂「孝子」乃是孝順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說,並不偏激。我看見過不少的孩子,鼓譟起來能像一營兵;動起武來能像械鬥;吃起東西來能像餓虎撲食;對於尊長賓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時撒潑打滾有如羊癇;玩得高興時能把家具什物狼藉滿室,有如慘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則處之泰然,視若無睹,頂多皺起眉頭,但皺不過三四秒鐘仍復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體面的時候,也許要狠心咒罵幾聲,但那咒罵大部分是哀怨乞憐的性質,其中也許帶一點威嚇,但那威嚇只能得到孩子的訕笑,因為那威嚇是向來沒有兌現過的。「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今之「孝子」深韙是說。凡是孩子的意志,為父母者宜多方體貼,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兒童教育心理學者又有「發展個性」之說,與「無違」之說正相符合。
體罰之制早已被人唾棄,以其不合兒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個外國的故事:
一個母親帶孩子到百貨商店。經過玩具部,看見一匹木馬,孩子一躍而上,前搖後擺,躊躇滿志,再也不肯下來,那木馬不是為出售的,是商店的陳設。店員們叫孩子下來,孩子不聽;母親叫他下來,加倍不聽;母親說帶他吃冰激凌去,依然不聽;買朱古力糖去,格外不聽。任憑許下什麼願,總是還你一個不聽;當時演成僵局,頓成膠著狀態。最後一位聰明的店員建議說:「我們何妨把百貨商店特聘的兒童心理學專家請來解圍呢?」眾謀僉同,於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專家從八層樓請了下來。專家問明原委,輕輕走到孩子身邊,附耳低聲說了一句話,那孩子便像觸電一般,滾鞍落馬,牽著母親的衣裙,倉皇遁去。事後有人問那專家到底對孩子說的是什麼話,那專家說:「我說的是:『你若不下馬,我打碎你的腦殼!』」
這專家真不愧為專家,但是頗有不孝之嫌。這孩子假如平常受慣了不兌現的體罰、威嚇,則這專家亦將無所施其技了。約翰孫博士主張不廢體罰,他以為體罰的妙處在於直截了當,然而約翰孫博士是十八世紀的人,不合時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詩,寫孩子初生,大家譽為珍珠寶貝,稍長都夸做玉樹臨風,長成則為非作歹,終至於陳屍絞架。這老頭子未免過於悲觀。但是「幼有神童之譽,少懷大志,長而無聞,終乃與草木同朽」——這確是個可以普遍應用的公式。「小時聰明,大時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然而為父母者多屬樂觀。孩子才能騎木馬,父母便幻想他將來指揮十萬貔貅時之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戰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著他將來喉聲一囀彩聲雷動時的光景;孩子偶然撥動算盤,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將來或能掌握財政大權,同時兼營投機買賣……這種樂觀往往形諸言語,成為炫耀,使旁觀者有說不出的感想。曾見一幅漫畫:一個孩子跪在他父親的膝頭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親的頭,父親眯著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麼活潑,多麼可愛!」旁邊坐著一位客人咧著大嘴做傻笑狀,表示他在看著,而且感覺興趣。這幅畫的標題是「演劇術」。一個客人看著別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覺興趣,這真確實需要良好的「演劇術」。蘭姆顯然是不歡喜演這樣的戲。
孩子中之比較最蠢、最懶、最刁、最潑、最丑、最弱、最不討人歡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鐘愛。此事似頗費解,其實我們應該記得《西遊記》中唐僧為什麼偏偏歡喜豬八戒。
諺云:「樹大自直。」意思是說孩子不需管教,小時恣肆些,大了自然會好。可是彎曲的小樹,長大是否會直呢?我不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