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論 · 筆論原文譯文
【原文】
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姿(恣)性,然後書之;若迫於事,雖中山兔豪不能佳也。夫書,先默坐靜思,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對至尊,則無不善矣。為書之體,須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飛若動,若往若來,若臥若起,若愁若喜, 若蟲食木葉,若利劍長戈,若強弓硬矢,若水火,若雲霧,若日月,縱橫有可象者,方得謂之書矣。
【評點】
書家精神的好壞,對其書法創作的效果關係極大。迫於事勢。情緒不好,就是有最好的毛筆,字也不會寫的好,只有胸懷瀟散隨意,精神集中,如果工具也好,寫出的字就會佳妙。
【譯文】
從事書法活動,要散淡心智。動筆之前,須心胸舒展,任憑性情恣意,繼而揮毫書寫,若是被迫應事,即使用中山產的兔毫佳筆,也寫不出佳品來。在書寫之前,還要靜坐默思一番,將適意的構想記憶在胸,言不出口,氣息平和,聚精會神,如同面對聖賢至尊,那就沒有寫不好的。作為書體的間架結構,須賦予它多種的形態,譬如:猶如端坐行走,猶如飛翔舞動,猶如往來迴轉,猶如俯臥騰起,猶如愁苦喜笑,有的猶如蟲食木葉,天然雕飾,有的如同利劍長矛,威風凜凜,有的如同強弓硬箭,遒勁疾射,有的如同水火,澎湃燃燒,有的仿佛雲煙迷霧,若隱若現,有的好比太陽月亮,光潔明媚。總之,在字體結構的縱橫分布中,廣為汲取自然現象的美妙風姿,方能稱得上優秀的書法藝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