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水師章程 · 北洋海軍章程第四

事故 凡海軍官員丁尤、迴避、告病、終養、修墓等項及章程所未賅者,由北洋大臣查照定例及行軍舊例,酌核辦理。如有窒礙難行之處,並准援引西國水師章程,參酌擬定,咨商海軍衙門,核奪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