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急千金要方校釋 · 備急千金要方校釋卷第五上少小嬰孺方上

朝奉郎守太常少卿充秘閣校理判登聞檢院上 護軍賜緋魚袋臣林億等校正 序例第一擇乳母附 初生出腹第二拭兒口 治生不作聲 斷臍 衣兒 裹臍 甘草湯 朱蜜 哺乳 浴兒法並方 鵝口 治生輒死 相兒壽夭 驚癇第三中風附 客忤第四鬾病 夜啼 驚啼附 傷寒第五寒熱溫瘧附 序例第一擇乳母附① 五條 方二首 ① 擇乳母附 原無,據本書目錄補。 論曰:夫生民之道,莫不以養小為大。若無於小,卒不成大,故《易》稱積小以成大;《詩》有厥初生民②;《傳》雲聲子生隱公③。此之一義,即是從微至著,自少及長,人情共見,不待經史。故今斯方先婦人小兒,而後丈夫耆老④者,則是崇本之義也。然小兒氣勢微弱,醫士欲留心救療,立功瘥難,今之學者,多不存意,良由嬰兒在於襁褓①之內,乳氣腥臊,醫者操行英雄,詎②肯瞻視,靜而言之,可為太息③者矣。《小品方》云:凡人年六歲以上為小,十六以上④為少,巢源、《外台》作十八以上為少。三十以上為壯,巢源、《外台》作二十以上為壯。五十以上為老。其六歲以下,經所不載,所以乳下嬰兒有病難治者,皆為無所承據⑤也。中古有巫妨⑥巢源作巫方者,立《小兒顱囟經》⑦,以占夭壽,判疾病死生,世相傳授,始有小兒方焉。逮於晉宋⑧,江左⑨推諸蘇家,傳習有驗,流於人間。齊有徐王⑩者,亦有《小兒方》三卷,故今之學者,頗得傳授。然徐氏位望隆重,何暇留心於少小,詳其方意,不甚深細,少有可采,未為至秘,今博撰諸家及自經用有效者,以為此篇。凡百居家,皆宜達茲養小之術,則無橫夭之禍也。 ② 厥初生民 按《詩經•生民》:「厥初生民,時維姜嫄。」言周始祖后稷之母為姜嫄。此謂生養少小亦屬聖人之道。 ③ 聲子生隱公 按《左傳•隱公元年》,魯隱公之母為魯惠公繼室聲子。此謂生養少小皆為人情之常。 ④ 耆(qí 奇)老 泛指老人。《國語•吳語》韋昭註:「六十曰耆,七十曰老。」 ① 襁褓 背負嬰兒的布帶和布兜。《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張守節正義:「襁,長尺二寸,闊八寸,以約小兒於背。褓,小兒被也。」 ② 詎(jù 具) 難道。《說文解字•言部》:「詎,猶豈也。」 ③ 太息 「太」原作「大」,今改。按「大」通「太」。《駢雅訓纂•釋名稱》:「大與太通。古人太字多不加點,如大極、大初、大素、大室、大學。後人加點,以別小大之大,遂分而為二矣。」「太息」,即嘆息。 ④ 十六以上 孫本「十六」作「二十」。 ⑤ 承據 謂承受師傳,有所依據。 ⑥ 巫妨 人名。一作「巫方」。相傳為堯臣,精於醫道,能判病者生死。撰有《小兒顱鹵經》,早佚。今傳《顱囟經》為宋人偽托之作。 ⑦ 《小兒顱囟經》 我國現存最早的兒科專著。全書二卷,相傳為巫妨所撰。唐宋之際曾有人修訂,明以後原書已佚。今存者,為清《四庫全書》從《永樂大典》中輯錄者。 ⑧ 逮於晉宋 及至晉宋時期。按「逮」,及至。《爾雅•釋言》:「逮,及也。」「宋」,南朝劉宋(公元420—479年)。 ⑨ 江左 古地區名。指長江下游以東地區。古人敘地理以東為左,以西為右,故江東稱江左,江西稱江右。陸德明《經典釋文•敘錄》:「江左中興,立左氏傳杜氏服氏博士。」 ⑩ 徐王 即徐之才,封西陽王,故稱。詳見卷二•妊娠惡阻「徐之才」條注釋。 又曰:小兒病與大人不殊,惟用藥有多少為異,其驚癇①客忤①解顱②不行③等八九篇,合為此卷,下痢等余方並散在諸篇,可披而得之。 ① 驚癇 病證名。因小兒心肝熱盛,復被驚邪所觸,神氣潰亂而致,症見發時吐舌急叫,面色乍紅乍白,怵惕不安,如人將捕之狀。《諸病源候論》卷四十五•驚癇候可資參閱。 ① 客忤 病證名。因小兒神氣未定,忽為異聲、異物或生人沖逆而致,症見驚哭不休,甚或面色變異,吐瀉腹痛,瘛瘲狀似驚癇等。詳參《諸病源候論》卷四十六•中客忤候。按「忤」,違逆。《廣韻•暮韻》:「忤,逆也。」 ② 解顱 病證名,又名囟解、囟開不合。因父母精血不足,小兒先天腎氣虧虛,腦髓失養而致,症見囟門應合而不合,骨縫開解。詳參《諸病源候論》卷四十八•解顱候。 ③ 不行 即行遲。因先天稟賦薄弱,腎虛骨軟而致小兒行走遲緩。 凡生後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④應和人;百日任脈成,能自反覆;一作百五十日百八十日尻骨⑤成,能獨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匍匐;三百日臏骨成,能獨立;三百六十日膝骨成,能行。此其定法,若不能依期者,必有不平之處。 ④ 咳(hái 孩)笑 謂嬰兒笑。(說文解字•口部》:「咳,小兒笑也。」 ⑤ 尻骨 《千金翼方》卷十一•養小兒「尻」作「髖」。按「尻骨」,骶骨與尾骨的合稱,又名尾骶骨。 凡兒生三十二日一變,六十四日再變,變且蒸;九十六日三變,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一百六十日五變,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三百二十日十變,變且蒸;積三百二十日小蒸畢後,六十四日大蒸,蒸後六十四日復大蒸,蒸後一百二十八日復大蒸。凡小兒自生三十二日一變,再變為一蒸,凡十變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積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畢,乃成人。小兒所以變蒸⑥者,是榮其血脈,改其五臟,故一變竟,輒覺情態有異。其變蒸之候,變者上氣,蒸者體熱。變蒸有輕重,其輕者,體熱而微驚,耳冷尻冷,上唇頭白泡起如魚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體壯熱而脈亂,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輒吐①,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又雲目白者重,赤黑者微。變蒸畢,自睛明矣,此其證也。單變小微,兼蒸小劇。凡蒸平者,五日而衰,遠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後之五日,為十日之中,熱乃除耳。兒生三十二日一變,二十九日先期而熱,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畢耳。恐不解了,故重說之。且變蒸之時,不欲驚動,勿令旁多人。兒變蒸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又初變之時,或熱甚者,違日數②不歇,審計變蒸之日,當其時有熱微驚,慎不可治及灸刺,但和視之;若良久熱不可已,少與紫丸微下,熱歇便止;若於變蒸之中,加以時行溫病,或非變蒸時而得時行者,其診皆相似,惟耳及尻通熱,口上無白泡耳,當先服黑散,以發其汗,汗出,溫粉粉之,熱當歇,便就瘥;若猶不都除,乃與紫丸下之;兒變蒸時,若有寒加之,即寒熱交爭,腹腰夭糾③,啼不止者,熨之則愈也。熨法出下篇,炙粉絮熨者是。變蒸與溫壯④傷寒相似,若非變蒸,身熱耳熱尻亦熱,此乃為他病,可作余治,審是變蒸,不得為余治也。 ⑥ 變蒸 謂嬰幼兒在生長發育過程中,按一定時間規律出現的生理變化。變蒸之時有身熱,脈亂,汗出等症。變者變其情智,發其聰明,蒸者蒸其血脈,長其百骸。一般不屬病態,無需治療,重者可酌予治療。此說始於西晉王叔和,隋唐醫家日相傳演,其說益繁。《諸病源候論》卷四十五•變蒸候可與本篇互參。 ① 吐(xiàn 現) 吐乳。《廣韻•銑韻》:「,小兒嘔乳也。」 ② 違日數 謂超越正常日數。按「違」,背離,此謂超越。《玉篇•辵部》:「違,背也。」 ③ 夭糾 「糾」原作」,今改。按」,同「糾」。《字彙•糸部》:「,同糾。」「夭糾」,屈曲拘急貌。按「夭」,彎曲。《說文解字•夭部》:「夭,屈也。」「糾」,彎曲,拘急。《玉篇•丩部》:「糾,戾也,急也。」 ④ 溫壯 病證名。因胃失和調,氣機壅塞,蘊積體熱而致,症見大便黃而惡臭,或白而酸臭,發熱嗜睡,飲食減少等。詳參《諸病源候論》卷四十五•溫壯候。 又一法,凡兒生三十二日始變,變者身熱也。至六十四日再變,變且蒸,其狀臥端正也。至九十六日三變,定者候丹孔出而泄。至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以能咳笑也。至一百六十日五變,以成機關⑤也。至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五機成也。至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以能匍匐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以知欲學語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以亭亭然也。凡小兒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四蒸也,當其變之日,慎不可妄治之,則加其疾。變且蒸者,是兒送迎月也。蒸者甚熱而脈亂,汗出是也,近者五日歇,遠者八九日歇也。當是蒸上,不可灸刺妄治之也。 ⑤ 機關 謂心機靈性。黃庭堅《山谷別集詩注•牧童》:「多少長安名利客,機關用盡不如君。」 紫丸 治小兒變蒸,發熱不解,並挾傷寒溫壯,汗後熱不歇,及腹中有痰癖①,哺乳不進,乳則吐後,食癇②,先寒後熱者方。 ① 痰癖 病證名。因乳食內積,郁而生痰而致,症見脅下或腹內積塊。按「癖」,潛匿在兩脅間的積塊。《玉篇•疒部》:「癖,食不消。」《廣韻•昔韻》:「癖,腹病。」 ② 食癇 病證名,因乳食不節,脾胃受病,乳食結滯而化痰生熱,上擾神明而致,症見噯吐酸餿,發則四肢抽搐,目睛上視,移時方醒。詳參《太平聖惠方》卷八十五•治小兒食癇方。 代赭 赤石脂各一兩 巴豆三十枚 杏仁五十枚 上四味末之,巴豆杏仁別研為膏,相和,更搗二千杵,當自相得。若硬,入少蜜同搗之,密器中收。三十日兒服如麻子一丸,與少乳汁令下,食頃後,與少乳勿令多,至日中當小下熱除,若未全除,明旦更與一丸。百日兒服如小豆一丸,以此准量增減。夏月多熱,喜令發疹,二三十日輒一服,佳。紫丸無所不療,雖下不虛人。 黑散 治小兒變蒸中挾時行溫病,或非變蒸時而得時行者方。 麻黃半兩 大黃六銖 杏仁半兩 上三味,先搗麻黃大黃為散,別研杏仁如脂,乃細細納散,又搗令調和,納密器中。一月兒服小豆大一枚,以乳汁和服,抱令得汗,汗出,溫粉粉之,勿使見風。百日兒服如棗核,以兒大小量之。 擇乳母法 凡乳母者,其血氣為乳汁也。五情善惡,悉是血氣所生也,其乳兒者,皆宜慎於喜怒。夫乳母形色所宜,其候其多,不可求備,但取不胡臭①癭瘺氣嗽瘑②疥痴癃③白禿④癧瘍⑤瀋唇耳聾齆鼻⑥癲癇⑦,無此等疾者,便可飲兒也。師見其故灸瘢,便知其先疾之源也。 ① 胡臭 即狐臭。 ② 瘑 病證名,即瘑瘡。因風濕熱邪客於肌膚而致,症見手足上茱萸子狀突起,對稱發作,瘙癢疼痛,搔破流水,浸淫成瘡,時瘥時劇等。詳參《諸病源候論》卷三十五•瘑瘡候。 ③ 痴癃 孫本作「癬瘙」。 ④ 白禿 病名。又名禿頭瘡、癩頭瘡。頭皮癬疾之一,由接觸傳染而發,症見頭皮初起白痂,搔癢難忍,蔓延成片,久則發枯脫落,形成禿斑,愈後毛髮常可再生。 ⑤ 癧瘍 病證名,又稱癧瘍風。因風邪濕熱郁於皮膚而致,症見頸胸背腋下等處斑剝之點群集相連,色白而圓,無痛無癢等。詳參《華佗神醫秘傳》卷四、《諸病源候論》卷三十一•癧瘍候。 ⑥ 齆(wèng 瓮)鼻 病證名。因肺虛衛弱,風寒內搏津液而致,症見鼻道不利,發音不清,不聞香臭等。按「齆」,鼻道阻塞。《龍龕手鑒•鼻部》:「齆,鼻塞病也。」詳參《諸病源候論》卷二十九•鼻齆候及卷四十八•齆鼻候。 ⑦ 癲癇 孫本作「癲痃」。 初生出腹第二拭兒口 治生不作聲 斷臍 衣兒 裹臍 甘草湯  朱蜜 哺乳 浴兒法並方 鵝口 治生輒死 相兒壽夭⑧ 論二首 十二事 ⑧ 拭兒口……夭 原無,據本書目錄補。 論曰:小兒初生,先以綿裹指,拭兒口中及舌上青泥惡血,此為之玉衡一作銜。若不急拭,啼聲一發,即入腹成百病矣。兒生落地不作聲者,取暖水一器灌之,須臾當啼。兒生不作聲者,此由難產少氣故也,可取兒臍帶向身卻捋之,令氣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聲自發。亦可以蔥白徐徐鞭之,即啼。兒亦生即當舉之,舉之遲晚,則令中寒,腹內雷鳴,乃先浴之,然後斷臍,不得以刀子割之,須令人隔單衣物咬斷,兼以暖氣呵七遍,然後纏結,所留臍帶,令至兒足跗①上,短則中寒,令兒腹中不調,常下痢。若先斷臍,然後浴者,則臍中水,臍中水則發腹痛。其臍斷訖,連臍帶中多有蟲,宜急剔撥去之,不爾,入兒腹成疾。斷兒臍者,當令長六寸,長則傷肌,短則傷髒。不以時斷,若挼汁不盡,則令暖氣漸微,自生寒,令兒臍風②。生兒宜用其父故衣裹之,生女宜以其母故衣,皆勿用新帛為善。不可令衣過厚,令兒傷皮膚害血脈,發雜瘡而黃。兒衣綿帛,特忌厚熱,慎之慎之。凡小兒始生,肌膚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則令筋骨緩弱。宜時見風日,若都不見風日③,則令肌膚脆軟,便易中傷,皆當以故絮衣之,勿用新綿也。凡天和暖無風之時,令母將兒於日中嬉戲,數見風日,則血凝氣剛,肌肉牢密,堪耐風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幃帳之中,重衣溫暖,譬猶陰地之草木,不見風日,軟脆不堪風寒也。凡裹臍法,捶治白練④令柔軟,方四寸,新綿厚半寸,與帛等合之,調其緩急,急則令兒吐。兒生二十日,乃解視臍。若十許日兒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臍燥還刺其腹,當解之,易衣更裹。裹臍時閉戶下帳,燃火令帳中溫暖,換衣亦然,仍以溫粉粉之,此謂冬時寒也。若臍不愈,燒絳帛末粉之。若過一月,臍有汁不愈,燒蝦蟆灰粉之,日三四度。若臍中水及中冷,則令兒腹絞痛,夭糾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過,當炙粉絮以熨之,不時治護。臍至腫者,當隨輕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壯,輕者臍不大腫,但出汁,時時啼呼者,搗當歸末和胡粉敷之,炙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為候。若兒糞青①者,冷也,與臍中水同。兒洗浴斷臍竟,抱②畢,未可與朱蜜,宜與甘草湯:以甘草如手中指一節許,打碎,以水二合煮取一合,以綿纏沾取,與兒吮之,連吮汁,計得一蜆殼③入腹止,兒當快吐,吐去心胸中惡汁也。如得吐,余藥更不須與,若不得吐,可消息計如饑渴,須臾更與之。若前所服及更與並不得吐者,但稍稍與之,令盡此一合止。如得吐去惡汁,令兒心神智慧無病也。飲一合盡都不吐者,是兒不含惡血耳,勿復與甘草湯,乃可與朱蜜,以鎮心神,安魂魄也。兒新生三日中與朱蜜者,不宜多,多則令兒脾胃冷,腹脹,喜陰癇④,氣急變噤痙而死。新生與朱蜜法:以飛煉硃砂如大豆許,以赤蜜一蜆殼和之,以綿纏箸頭沾取,與兒吮之,得三沾止,一日令盡此一豆許。可三日與之,則用三豆許也。勿過,此則傷兒也。與朱蜜竟,可與牛黃如朱蜜多少也。牛黃益肝膽除熱,定精神止驚,辟惡氣,除小兒百病也。新生三日後,應開腸胃,助穀神。可研米作厚飲,如乳酪厚薄,以豆大與兒咽之,頻咽三豆許止,日三與之。滿七日可與哺也,兒生十日始哺如棗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彈丸,百日如棗。若乳汁少,不得從此法,當用意小增之。若三十日而哺者,令兒無疾。兒哺早者,兒不勝谷氣,令生病,頭面身體喜生瘡,愈而復發,令兒尪弱⑤難養。三十日後,雖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強與之,強與之不消,復生疾病。哺乳不進者,腹中皆有痰癖也,當以四物紫丸微下之,節哺乳,數日便自愈。小兒微寒熱,亦當爾利之,要當下之,然後乃瘥。凡乳兒不欲太飽,飽則嘔吐,每候兒吐者,乳太飽也,以空乳乳之即消,日四。乳兒若臍未愈,乳兒太飽,令風中臍也。夏不去熱乳,令兒嘔逆,冬不去寒乳,令兒咳痢。母新房以乳兒,令兒羸瘦,交脛不能行;母有熱以乳兒,令變黃不能食;母怒以乳兒,令喜驚發氣疝,又令上氣癲狂;母新吐下以乳兒,令虛羸;母醉以乳兒,令身熱腹滿。凡新生小兒,一月內常飲豬乳,大佳。凡乳母乳兒,當先極挼,散其熱氣,勿令汁奔出,令兒噎,輒奪其乳,令得息,息已,復乳之。如是十返五返,視兒饑飽節度,知一日中幾乳而足,以為常。又常捉去宿乳。兒若臥,乳母當以臂枕之,令乳與兒頭平乃乳之,令兒不噎。母欲寐則奪其乳,恐填口鼻,又不知饑飽也。 ① 足跗 「跗」原作「趺」,今改。按「趺」,同「跗」。《玉篇•足部》:「跗,《儀禮》:棊結於跗。跗,足上也。趺,同上。」「足跗」,足背。 ② 臍風 病名,因斷臍處理不善,使風冷穢毒之邪侵入其中而致,症見唇青口撮,牙關緊閉,苦笑面容,甚或四肢抽搐,角弓反張等。 ③ 風日 「日」字原脫,據《千金翼方》卷十一•養小兒、《外台秘要》卷三十五•兒初生將息法補。 ④ 白練 已練制的白色熟絹。《急就篇》第二章顏師古註:「練者,煮縑而熟之也。」 ① 糞青 孫本「青」作「清」。《千金翼方》卷十一•養小兒作「尿清」。 ② (bēng 崩)抱 用被包裹嬰兒。按「」,嬰兒的包被。《廣韻•耕韻》:,束兒衣。」 ③ 蜆(xiǎn 險)殼 軟體動物蜆的介殼。呈圓形或心形,表面有輪狀紋。《廣韻•銑韻》:「蜆,小蛤。」 ④ 陰癇 病證名。因慢驚之後,痰入心包而致,症見發作時肢體偏冷,不啼叫,手足不抽搐,其脈多沉等。詳參《諸病源候論》卷四十五•癇候。 ⑤ 尪弱 瘦小虛弱。《藝文類聚•五一•謝靈運謝封康樂侯表》:「豈臣尪弱,所當忝承。」 浴兒法 凡浴小兒湯,極須令冷熱調和。冷熱失所,令兒驚,亦致五臟疾也。凡兒冬不可久浴,浴久則傷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則傷熱,數浴背冷則發癇。若不浴,又令兒毛落。新生浴兒者,以豬膽一枚,取汁投湯中以浴兒,終身不患瘡疥,勿以雜水浴之。兒生三日,宜用桃根湯浴:桃根、李根、梅根各二兩,枝亦得咀之,以水三斗煮二十沸,去滓浴兒,良。去不祥,令兒終身無瘡疥。治小兒驚,辟惡氣,以金虎湯浴:金一斤,虎頭骨一枚,以水三斗煮為湯浴。但須浴,即煮用之。凡小兒初出腹有鵝口者,其舌上有白屑如米,劇者鼻外外一作中亦有之,此由兒在胞胎中受谷氣盛故也,或妊娠時嗜糯米使之然。治之法,以發纏箸頭沾井花水撩拭之,三日如此,便脫去也。如不脫,可煮栗荴汁令濃,以綿纏箸頭拭之,若春夏無栗荴,可煮栗木皮,如用井花水法。小兒初出腹有連舌,舌下有膜如石榴子中隔,連其舌下,後喜令兒言語不發不轉也。可以爪摘斷之,微有血出無害。若血出不止,可燒發作灰末敷之,血便止也。小兒出腹六七日後,其血氣收斂成肉,則口舌喉頰里清淨也。若喉里舌上有物,如蘆籜①盛水狀者,若懸癰有脹起者,可以綿纏長針,留刃處如粟米許大,以刺決之,令氣泄,去青黃赤血汁也。一刺之止,消息,一日未消者,來日又刺之,不過三刺,自消盡,余小小未消,三刺亦止,自然得消也。有著舌下如此者,名重舌②,有著頰里及上齶如此者,名重齶③,有著齒齦上者,名重齦④,皆刺去血汁也。 ① 蘆籜(tuò 唾) 當作「蘆籜」,竹的筍殼。按「籜」,竹皮。《玉篇•竹部》:「籜,竹籜。」《集韻•鐸韻》:「籜,竹皮。」 ② 重舌 病證名。因心脾有熱而致,症見舌下血脈脹起,形如小舌,或紅或紫,狀如蓮花,身發潮熱,飲食難下等。詳參《諸病源候論》卷四十八•重舌候。 ③ 重齶 病證名。因心脾熱毒蘊結而致。症見上齶浮腫,形如梅李,心煩而不發熱等。詳參《瘍科會粹》卷四。 ④ 重齦 病證名。因脾胃積熱,濕濁熏蒸而致,症見牙齦紅腫,吮乳困難,口涎外流等。 小兒生輒死治之法 當候視兒口中懸癰前上齶有胞者⑤,以指摘取頭,決令潰去血,勿令血入咽,入咽殺兒,急急慎之。 ⑤ 有胞者 《千金翼方》卷十一•養小兒「胞」上有「赤」字。 小兒初出腹,骨肉未斂,肌肉猶是血也,血凝乃堅成肌肉耳。其血沮敗不成肌肉,則使面目繞鼻口左右悉黃而啼,閉目,聚口撮面⑥,口中乾燥,四肢不能伸縮者,皆是血脈不斂也,喜不育。若有如此者,皆宜與龍膽湯也。方出下驚癇篇。 ⑥ 聚口撮面 謂口面部肌肉拘急攣縮。 相兒命短長法 兒初生叫聲連延相屬者,壽。 聲絕而復揚急者,不壽。 啼聲散,不成人。 啼聲深,不成人。 臍中無血者,好。 臍小者,不壽。 通身軟弱如無骨者,不壽。 鮮白長大者,壽。 自開目者,不成人。 目視不正,數動者,大非佳。 汗血者,多厄不壽。 汗不流,不成人。 小便凝如脂膏,不成人。 頭四破,不成人。 常搖手足者,不成人。 早坐早行,早齒早語,皆惡性,非佳人。 頭毛不周匝者,不成人。 發稀少者強,不聽人。一作不聰。 額上有旋毛,早貴,妨父母。 兒生枕骨不成者,能言而死。 尻骨不成者,能踞①而死。 ① 踞 原作「倨」,今改,按「倨」,通「踞」。蹲坐。《莊子•天運》:「老聃方將倨堂而應。」成玄英疏:「倨,踞也。」 掌骨不成者,能匍匐而死。 踵骨②不成者,能行而死。 ② 踵骨 跟骨。按「踵」,足跟。《字彙•足部》:「踵,足跟。」 臏骨不成者,能立而死。 身不收者,死。 魚口者,死。 股間無生肉者,死。 頤③下破者,死。 ③ 頤(yí 宜) 在頦部的外上方,口角的外下方,腮部的前下方部位。《素問 •刺熱篇》:「腎熱病者,頤先赤。」又,頤,頰。《說文解字•部》:「,也。頤,篆文。」 陰不起者,死。 陰囊下白者死,赤者死。 卵縫通達黑者,壽。 論曰:兒三歲以上十歲以下,視其性氣高下,即可知其夭壽大略。兒小時識悟通敏過人者,多夭,大則項託顏回①之流是也。小兒骨法,成就威儀,迴轉遲舒,稍費人,精神鵰琢者,壽。其預知人意,迴旋敏速者,亦夭,即楊修②孔融③之徒是也。由此觀之,夭壽大略可知也。亦猶④梅花早發,不睹歲寒,甘菊晚成,終於年事。是知晚成者,壽之兆也。 ① 顏回 春秋時魯國人(公元前521—前490年),字子淵,孔子弟子。好學,以德行著稱。年三十一病死。 ② 楊修 東漢末年弘農華陰(今屬陝西)人(公元175—219年),字德祖,文學家。好學能文,才思敏捷,後被曹操所殺,時年四十一。「修」原作「脩」,今改。按「脩」,通「修」。《字彙補•肉部》:「脩,與修通。」 ③ 孔融 東漢末年魯國(治今山東曲阜)人(公元153—208年),字文舉,文學家,為「建安七子」之一。為人恃才負氣,後因觸怒曹操被殺,時年五十五。 ④ 猶 猶原作「由」,今改。按「由」,通「猶」。《經詞衍釋》卷一:「由,同猶,若也。」 驚癇第三中風附⑤ 論三首 候癇法一首 方十三首 灸法二十三首 ⑤ 中風附 原無,據本書目錄補。 論曰:少小所以有癇病及痙病者,皆由髒氣不平故也。新生即癇者,是其五臟不收斂,血氣不聚,五脈不流,骨怯不成也,多不全育。其一月四十日以上至期歲⑥而癇者,亦由乳養失理,血氣不和,風邪所中也。病先身熱,掣瘲驚啼叫喚,而後發癇。脈浮者為陽癇,病在六腑,外在肌膚,猶易治也。病先身冷,不驚掣,不啼呼,而病發時脈沉者,為陰癇,病在五臟,內在骨髓,極難治也。病發身軟時醒者,謂之癇也;身強直,反張如弓,不時醒者,謂之痙也。諸反張,大人脊下容側手,小兒容三指者,不可復治也。凡脈浮之與沉,以判其病在陰陽表里耳,其浮沉,復有大小滑澀虛實遲快諸證,各依脈形為治。《神農本草經》說:小兒驚癇有一百二十種,其證候微異於常,便是癇候也。初出腹,血脈不斂,五臟未成,稍將養失宜,即為病也,時不成人,其經變蒸之後有病,余證並寬,惟中風最暴卒也。小兒四肢不好,驚掣,氣息小異,欲作癇,及變蒸日滿不解者,並宜龍膽湯也。凡小兒之癇有三種,有風癇,有驚癇,有食癇。然風癇驚癇時時有耳,十人之中未有一二是食癇①者。凡是先寒後熱發者,皆是食癇也。驚癇當按圖②灸之;風癇當與豬心湯;食癇當下乃愈,紫丸佳。凡小兒所以得風癇者,緣③衣暖汗出,風因入也。風癇者,初得之時,先屈指如數,乃發作者,此風癇也;驚癇者,起於驚怖大啼,乃發作者,此驚癇也。驚癇微者,急持之,勿復更驚之,或自止也;其先不哺乳,吐而變熱,後發癇,此食癇,早下則瘥,四味紫丸逐癖飲最良,去病速而不虛人。赤丸本無赤丸方,諸醫方並無。按此服四味紫丸不得下者,當以赤丸,赤丸瘥快,疾重者,當用之。今次後癖結脹滿篇中弟一方,八味名紫雙丸者,用硃砂色當赤,用巴豆又用甘遂,比紫丸當瘥,疑此即赤丸也瘥快,病重者當用之。凡小兒不能乳哺,當與紫丸下之。小兒始生,生氣尚盛,但有微惡,則須下之,必無所損,及其愈病,則致深益,若不時下,則成大疾,疾成則難治矣。凡下,四味紫丸最善,雖下不損人,足以去疾。若四味紫丸不得下者,當以赤丸下之,赤丸不下,當倍之。若已下而有餘熱不盡,當按方作龍膽湯,稍稍服之,並摩赤膏。方見此篇末。風癇亦當下之,然當以豬心湯下之。驚癇但按圖灸之及摩生膏,方見此篇末。不可大下④也。何者,驚癇心氣不定一作足,下之內虛,益令甚爾。驚癇甚者,特為難治,故養小兒,常慎驚,勿令聞大聲,抱持之間,當安徐勿令怖也。又天雷時,當塞兒耳,並作余細聲以亂之也。凡養小兒,皆微驚以長血脈,但不欲大驚,大驚乃灸驚脈。若五六十日灸者,驚復更甚,生百日後灸驚脈乃善。兒有熱不欲哺乳,臥不安,又數驚①,此癇之初也,服紫丸便愈,不愈,復與之。兒眠時小驚者,一月輒一以紫丸下之,減其盛氣,令兒不病癇也。兒立夏後有病,治之慎勿妄灸,不欲吐下,但以除熱湯浴之,除熱散粉之,除熱湯散見下篇傷寒條中。除熱赤膏摩之。又以膏塗臍中,令兒在涼處,勿禁水漿,常以新水飲之。小兒衣甚薄,則腹中乳食不消,不消則大便皆醋臭,此欲為癖②之漸也,便將紫丸以微消之。服法先後少起,常令大便稀,勿大下也,稀後便漸減之,不醋臭,乃止藥也。凡小兒冬月下無所畏,夏月下難瘥。然有病者,不可不下,下後腹中當小脹滿,故當節哺乳數日,不可妄下。又乳哺小兒,常令多少有常劑,兒漸大,當稍稍增之。若減少者,此腹中已有小不調也,便微服藥,勿復哺之,但當與乳,甚者十許日,微者五六日止,哺自當如常。若都不肯食哺,而但欲乳者,此是有癖,為疾重,要當下之。不可不下,不下則致寒熱,或吐而發癇,或更致下痢,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為也,此即難治矣。但先治其輕時,兒不耗損而病速愈矣。凡小兒屎黃而臭者,此腹中有伏熱,宜微將服龍膽湯;若白而醋者,此挾宿寒不消也,當服紫丸。微者少與藥,令內消,甚者小增藥,令小下,皆復節乳哺數日,令胃氣平和。若不節乳哺,則病易復,復下之則傷其胃氣,令腹脹滿,再三下之尚可,過此傷矣。凡小兒有癖,其脈大必發癇,此為食癇,下之便愈,當審候掌中與三指脈,不可令起,而不時下,致於發癇,則難療矣。若早下之,此脈終不起也。脈在掌中尚可早療,若至指則病增也。凡小兒腹中有疾生,則身寒熱,寒熱則血脈動,動則心不定,心不定則易驚,驚則癇發速也。 ⑥ 期歲 周歲。按「期」,一周年。《說文解字注箋》:「日月之行……十二月則一周天而復會於故處,謂之期,是為一年。」 ① 食癇 原作「風驚」,據《千金翼方》卷十一•養小兒改。 ② 按圖 「按」原作「桉」,據元本、明本、道藏本、四庫本改。按「桉」,與「案」同。《字彙•木部》:「桉,同案。」又,「案」,通「桉」。《說文通訓定聲•乾部》:「案,假借為按。」 ③ 緣 因為。《玉篇•糸部》:「緣,因也。」 ④ 大下 《千金翼方》卷十一•養小兒作「下」一字。 ① 數驚 孫本「數」作「欲」。 ② 癖 病名。因飲食不節,寒痰凝聚,氣血瘀阻,氣血痰食與寒邪相搏而致。症見痞塊生於兩脅,時痛時止等。詳參《諸病源候論》卷二十•癖候及卷四十七•癥瘕癖結候。 候癇法 夫癇,小兒之惡病也,或有不及求醫而致困者也。然氣發於內,必先有候,常宜審察其精神,而采其候也。 手白肉魚際脈黑者,是癇候;魚際脈赤者,熱。 脈青大者,寒;脈青細,為平也。 鼻口乾燥,大小便不利,是癇候。 眼不明,上視喜揚①,是癇候。 ① 上視喜揚 謂目睛上視。「揚」原作「陽」,今改。按「陽」,通「揚」。上揚。《周禮•考工記•梓人》孫詒讓正義:「陽與揚通。」 耳後完骨②上有青絡盛,臥不靜,是癇候。青脈刺之,令血出也。 ② 完骨 骨名。指耳後之顳骨乳突。 小兒發逆上,啼笑③面暗,色不變,是癇候。 ③ 啼笑 《外台秘要》卷三十五•小兒將息衣裳厚薄致生諸癇及諸疾方並灸法「笑」作「哭」。 鼻口青,時小驚,是癇候。 目閉青,時小驚,是癇候。 身熱,頭常汗出,是癇候。 身熱,吐而喘,是癇候。 身熱,目時直視,是癇候。 臥惕惕而驚,手足振搖,是癇候。 臥夢笑,手足動搖,是癇候。 噫氣下而妄怒④,是癇候。 ④ 噫氣下而妄怒 謂噯氣頻作,止則妄自發怒。「噫」原作「意」,今改。按「意」,同「噫」。噯氣。《靈樞經•口問》張景岳註:「噫,噯氣也。」「下」,止,結束。《新唐書•儀衛志上》:「朝罷……內外仗隊,七刻乃下。」 咽乳不利,是癇候。 目瞳子卒大,黑於常,是癇候。 喜欠,目上視,是癇候。 身熱,小便難,是癇候。 身熱,目視不精①,是癇候。 ① 目視不精 謂雙目視物不明。按「精」,明亮。《廣韻•靖韻》:「精,明也。」 吐痢不止,厥痛時起,是癇候。 弄舌搖頭,是癇候。 以上諸候二十條,皆癇之初也。見其候,便爪②其陽脈所應灸,爪之皆重手,令兒驟啼,及足絕脈,亦依方與湯。直視瞳子動,腹滿轉鳴,下血,身熱,口噤不得乳,反張脊強,汗出發熱,為臥不寤③,手足掣瘲,喜驚,凡八條,癇之劇者也。如有此,非復湯爪所能救,便當時灸。 ② 爪(zhǎo 找) 掐。《說文解字•爪部》:「爪,也。」段玉裁註:「,持也。」王筠釋例:「而以爪為持則似誤。爪俗作抓,把搔其義也。」 ③ 為臥不寤 謂昏睡不醒。「寤」原作「悟」,今改。按「悟」,通「寤」。《說文通訓定聲•豫部》:「悟,假借為寤。」 論曰:若病家始發,便來詣師④,師可診候,所解為法,作次序治之,以其節度首尾取瘥也。病家已經雜治無次序,不得制病,病則變異其本候後,師便不知其前證虛實,直依其後證作治,亦不得瘥也。要應精問察之,為前師所配,依取其前蹤跡以為治,乃無逆耳。前師處湯,本應數劑乃差,而病家服一兩劑未效,便謂不驗,以後更問他師,師不尋前人為治寒溫次序,而更為治,而不次前師治則弊也,或前已下之,後須平和療以接之,而得瘥也;或前人未下之;或不去者;或前治寒溫失度,後人應調治之,是為治敗病,皆須邀射⑤之,然後免耳,不依次第及不審察,必及重弊也。 ④ 詣(yì 易)師 到醫師處(求治)。按「詣」,前往。《玉篇•言部》:「詣,往也,到也。」 ⑤ 邀射 謀求。此謂盡力調治。按「邀」,謀求。《龍龕手鑒•辵部》:「邀,求也。」「射」,追求。《管子•國蓄》:「凡輕重之大利,以重射輕,以賤泄平。」 龍膽湯 治嬰兒出腹,血脈盛實,寒熱溫壯,四肢驚掣,發熱大吐者。若已能進哺,中食實不消,壯熱及變蒸不解,中客人鬼氣,並諸驚癇,方悉主之。十歲以下小兒皆服之,小兒龍膽湯第一,此是新出腹嬰兒方。若日月長大者,以次依此為例。若必知客忤及有鬾氣①者,可加人參當歸,各如龍膽多少也。一百日兒加三銖,二百日兒加六銖,一歲兒加半兩,余藥皆準耳。 ① 鬾(qí 奇)氣 病證名。舊以為鬼神作祟而致,症見寒熱往來,面黃形瘦,發焦腹脹等。按「鬾」,小兒鬼。《說文解字•鬼部》:「鬾,小兒鬼。」詳參《諸病源候論》卷四十七•被鬾候。 龍膽 釣藤皮② 柴胡 黃芩 桔梗 芍藥 茯苓一方作茯神 甘草各六銖 蜣螂二枚 大黃一兩 ② 釣藤皮 即鉤藤皮。 上十味,以水一升煮取五合為劑也。服之如後節度。藥有虛實,虛藥宜足數合水也。兒生一日至七日,分一合,為三服;兒生八日至十五日,分一合半,為三服;兒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分二合,為三服;兒生二十日至三十日,分三合,為三服;兒生三十日至四十日,盡以五合,為三服;皆得下即止,勿復服也。 大黃湯 治少小風癇,積聚,腹痛夭矯③,二十五癇方。大黃 人參 細辛 乾薑 當歸 甘皮各三銖 ③ 腹痛夭矯 謂腹痛較甚,使身體屈曲不舒。按「夭矯」,又作「夭撟」,屈曲貌,即偃蹇。《廣雅》王念孫疏證:「夭撟謂之偃蹇,故屈曲亦謂之偃蹇。」 上六味咀,以水一升煮取四合,服如棗許,日三。 白羊鮮湯 治小兒風癇,胸中有疾方。 上八味咀,以水二升半煮取一升二合,分五服,日三。若服已盡而癇不斷者,可更加大黃釣藤各一銖,以水漬藥半日,然後煮之。 白羊鮮④三銖 蚱蟬二枚 大黃四銖 甘草 釣藤皮 細辛各二銖 牛黃如大豆四枚 蛇蛻皮一寸 ④ 白羊鮮 即白鮮皮。 增損續命湯 治小兒卒中風,惡毒,及久風,四肢角弓反張不隨,並①,僻不能行步②方。 ①(duǒ 躲(xuē 薛) 也作「嚲曳」。謂肢體弛緩,下垂無力。按「」,下垂。《字彙補•身部》:「,垂也。」「」,當作「曳」,困頓。《後漢書•馮衍傳》李賢註:「曳,猶頓也。」詳參《諸病源候論》卷一•風嚲曳候。 ② 僻不能行步 謂肢體歪斜不遂,不能行走。按「僻」,歪斜。《本草綱目•百病主治藥》:「枳茹,漬酒服,治中風身直,及口僻目斜。」 麻黃 甘草 桂心各一兩 芎 葛根 升麻 當歸 獨活各十八銖 人參 黃芩 石膏各半兩 杏仁二十枚 上十二味咀,以水六升煮麻黃,去上沫,乃納諸藥,煮取一升二合。三歲兒分為四服,一日令盡。少取汗,得汗,以粉粉之。 石膏湯 治小兒中風,惡痱不能語,口眼了戾③,四肢不隨方。 ③ 口眼了戾 謂口眼部肌肉抽搐拘急。按「了戾」,即「繚戾」,二物糾結絞纏不直伸。此謂屈曲。《酉陽雜俎•續集八•支動》:「野牛高丈余,其頭似鹿,其角了戾。」 石膏一合 麻黃八銖 甘草 射干 桂心 芍藥 當歸各四銖 細辛二銖 上八味咀,以水三升半先煮麻黃三沸,去上沫,納余藥煮取一升,三歲兒分為四服,日三。 治少小中風,狀如欲絕湯方 大黃 牡蠣 龍骨 栝蔞根 甘草 桂心各十二銖 赤石脂 寒水石各六銖 上八味咀,以水一升內藥重半兩,煮再沸,絞去滓。半歲兒服如雞子大一枚,大兒盡服,入口中即愈。汗出粉之。藥無毒,可服,日二。有熱加大黃;不汗加麻黃;無寒水石,朴消代之。 治少小中風,手足拘急,二物石膏湯方。 石膏如雞子大一塊,碎 真朱一兩 上以水二升煮石膏五六沸,納真朱,煮取一升,稍稍分服之。 治少小中風,脈浮發熱,自汗出,項強,鼻鳴乾嘔,桂枝湯方 桂心一兩 甘草一兩 芍藥一兩 大棗四枚 生薑一兩 上五味咀三物,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三服。此方與傷寒篇中方相重。 治少小新生中風,二物驢毛散方 驢毛一把,取背前交脊上會中,拔取如手拇指大一把 麝香二豆大 上以乳汁和,銅器中微火煎,令焦熟出,末之。小兒不能飲,以乳汁和之,葦筒貯,寫①著咽中,然後飲乳,令入腹。 ① 寫 放置。《說文解字•宀部》:「寫,置物也。」 茵芋丸 治少小有風癇疾,至長不除,或遇天陰節變便發動,食飲堅強②亦發,百脈攣縮,行步不正,言語 不便者,服之永不發方。 ② 食飲堅強 謂飲食物生冷堅硬,不易消化。 茵芋葉③ 鉛丹 秦艽 釣藤皮 石膏 杜蘅 防葵各一兩 昌蒲 黃芩各一兩半 ③ 茵芋葉 即茵芋,為芸香科植物茵芋的莖葉。 松蘿④半兩 蜣螂十枚 甘草三兩 ④ 松蘿 藥名,為松蘿科植物長松蘿、破莖松蘿的絲狀體。性味苦甘平,能清肝化痰,止血,解毒,主治頭痛目赤,咳嗽痰多,外傷出血等。 上十二味末之,蜜丸如小豆大。三歲以下服五丸,三歲以上服七丸,五歲以上服十丸,十歲以上可至十五丸。 鎮心丸 治小兒驚癇百病,鎮心氣方。 銀屑十二銖 水銀二十銖 牛黃六銖 大黃六分 茯苓三分 茯神 遠志 防己 白斂 雄黃 人參 芍藥各二分 防葵 鐵精⑤ 紫石英 真朱各四分 ⑤ 鐵精 藥名,為煉鐵爐中的灰燼。性味辛苦平,能鎮驚安神,消腫解毒,主治驚癇,心悸等。 上十六味,先以水銀和銀屑如泥,別治諸藥和丸。三歲兒如麻子二丸,隨兒大小增之。一方無牛黃一味。 治少小心腹熱,除熱,丹參赤膏方 丹參 雷丸 芒消 戎鹽 大黃各二兩 上五味咀,以苦酒半升浸四種一宿,以成煉豬肪一斤煎,三上三下,去滓,乃納芒消,膏成。以摩心下,冬夏可用。一方但用丹參雷丸,亦佳。 治少小新生肌膚幼弱,喜為風邪所中,身體壯熱,或中大風,手足驚掣,五物甘草生摩膏方 甘草 防風各一兩 白朮二十銖 雷丸二兩半 桔梗二十銖 上咀,以不中水豬肪一斤煎為膏,以煎藥,微火上煎之,消息視稠濁,膏成去滓,取如彈丸大一枚,炙手以摩兒百過①,寒者更熱,熱者更寒。小兒雖無病,早起常以膏摩囟上及手足心,甚避寒風。 ① 過 遍,次。《素問•玉版論要》王冰註:「過,謂遍也。」 灸法 論曰:小兒新生無疾,慎不可逆針灸之②。如逆針灸則忍痛,動其五脈③,因喜成癇。河洛關中④,土地多寒,兒喜病痙。其生兒三日,多逆灸以防之,又灸頰以防噤。有噤者,舌下脈急,牙車筋急。其土地寒,皆決舌下去血,灸頰以防噤也。吳蜀⑤地溫,無此疾也。古方既傳之,今人不詳南北之殊,便按方而用之,是以多害於小兒也。所以田舍小兒,任其自然皆得,無有夭橫也。小兒驚啼,眠中四肢掣動,變蒸未解,慎不可針灸爪之,動其百脈,仍因驚成癇也,惟陰癇噤痙可針灸爪之。凡灸癇,當先下兒使虛,乃承虛灸之,未下有實而灸者,氣逼前後不通,殺人。癇發平旦者,在足少陽;晨朝發者,在足厥陰;日中發者,在足太陽①;黃昏發者,在足太陰②;人定發者,在足陽明;夜半發者,在足少陰③。 ② 逆針灸之 謂其病未至,而依發病規律,事先針灸以預防之。按「逆」,未至而迎之。《論語•憲問》集註:「逆,未至而迎之也。」 ③ 五脈 謂五臟之脈。《素問•宣明五氣》:「五脈應象:肝脈弦,心脈鉤,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是謂五臟之脈。」 ④ 河洛關中 河洛地區與關中地區。按「河洛」,黃河與洛水。因指該流域地區。「關中」,地區名。因秦都咸陽,漢都長安,習因稱函谷關以西為關中。 ⑤ 吳蜀 吳地與蜀地。按「吳」,周太王子太伯、仲雍避位出走,居於梅里(今江蘇無錫東南),後世遷於吳(今江蘇蘇州)。因稱其地為吳,後泛指東南一帶地區。「蜀」,本為國名,秦惠文王更元後九年,遣司馬錯伐蜀,滅之,因置其地為郡。後指四川地區。 ① 足太陽 孫本作「手太陽」。 ② 足太陰 孫本作「足太陽」。 ③ 足少陰 孫本作「足少陽」。 上癇發時病所在,視其發早晚,灸其所也。 癇有五臟之癇,六畜之癇,或在四肢,或在腹內,審其候,隨病所在灸之,雖少必瘥,若失其要,則為害也。 肝癇之為病,面青,目反視,手足搖 灸足少陽厥陰各三壯。 心癇之為病,面赤,心下有熱,短氣息微數 灸心下第二肋端宛宛中,此為巨闕也。又灸手心主及少陰各三壯。 脾癇之為病,面黃腹大,喜痢 灸胃脘④三壯,夾胃脘旁灸二壯,足陽明太陰各二壯。 ④ 胃脘 經穴名。即中脘(穴)。屬任脈,為胃之募穴,又為手太陽、少陽,足陽明,任脈之會。穴在腹正中線上,臍上四寸。(據本書卷十一•堅癥積聚:「胃脘……穴在巨闕下二寸。」)「脘」原作「管」,今改。按「管」,穴道,腧穴。《莊子•人間世》:「五管在上,兩髀為脅。」成玄英疏:「管,五臟腧也。」又,「管」字從竹,官聲;「脘」字從肉,完聲;上古音韻均屬元部韻;中古音韻均為古滿切,上緩見;故「管」通「脘」。 肺癇之為病,面目白,口沫出 灸肺俞⑤三壯,又灸手陽明太陰各二壯; ⑤ 肺俞 《外台秘要》卷三十五•小兒將息衣裳厚薄致生諸癇及諸疾方並灸法作「肝俞」。 腎癇之為病,面黑,正直視不搖如屍狀 灸心下二寸二分三壯,又灸肘中動脈各二壯,又灸足太陽少陰各二壯。 膈癇之為病,目反,四肢不舉 灸風府,又灸頂上鼻人中下唇承漿,皆隨年壯。 腸癇之為病,不動搖 灸兩承山,又灸足心兩手勞宮,又灸兩耳後完骨,各隨年壯,又灸臍中五十壯。 上五臟癇證候。 馬癇之為病,張口搖頭,馬鳴,欲反折 灸項風府臍中二壯。病在腹中,燒馬蹄,末,服之良。 牛癇之為病,目正直視,腹脹 灸鳩尾骨及大椎各二壯。燒牛蹄,末,服之良。 羊癇之為病,喜揚目吐舌 灸大椎上三壯。 豬癇之為病,喜吐沫 灸完骨兩旁各一寸七壯。 犬癇之為病,手屈拳攣 灸兩手心一壯,灸足太陽一壯,灸肋戶一壯。 雞癇之為病,搖頭反折,喜驚自搖 灸足諸陽各三壯。 上六畜癇證候。 小兒暴癇 灸兩乳頭,女兒灸乳下二分。 治小兒暴癇者,身軀正直如死人,及腹中雷鳴 灸太倉及臍中上下兩旁各一寸,凡六處。 又灸當腹度取背,以繩繞頸下至臍中竭,便轉繩向背順脊下行,盡繩頭,灸兩旁各一寸五壯。 若面白,啼聲色不變,灸足陽明太陰。 若目反上視,眸子動,當灸囟中。取之法:橫度口盡兩吻際,又橫度鼻下,亦盡兩邊,折去鼻度半,都合口為度,從額上髮際上行度之,灸度頭一處,正在囟上未合骨中,隨手動者是,此最要處也;次灸當額上入發二分許,直望鼻為正;次灸其兩邊,當目瞳子直上入髮際二分許;次灸頂上回毛中;次灸客主人穴,在眉後際動脈是;次灸兩耳門,當耳開口則骨解①開動張陷是也;次灸兩耳上,卷耳取之,當卷耳上頭是也。一法大人當耳上橫三指,小兒各自取其指也;次灸兩耳後完骨上青脈,亦可以針刺令血出;次灸玉枕,項後高骨是也;次灸兩風池,在項後兩轅動筋②外髮際陷中是也;次灸風府,當項中央髮際,亦可與風池三處,高下相等;次灸頭兩角,兩角當回毛兩邊起骨是也。 ① 骨解 骨縫。按「解」,物體相連接處,此謂縫隙。《玉篇•角部》:「解,接中也。」 ② 兩轅動筋 謂項後兩大筋。按「轅」,車轅。用喻項後筋肉。 上頭部凡十九處,兒生十日可灸三壯,三十日可灸五壯,五十日可灸七壯。病重者具灸之,輕者惟灸囟中風池玉枕也。艾使熟,炷令平正著肉,火勢乃至病所也。艾若生,炷不平正不著肉,徒灸多炷,故無益也。 若腹滿短氣轉鳴,灸肺募,在兩乳上第二肋間宛宛中,懸繩取之,當瞳子是;次灸膻中;次灸胸堂;次灸臍中;次灸薜息,薜息在兩乳下,第一肋間宛宛中是也;次灸巨闕,大人去鳩尾下一寸,小兒去臍作六分分之,去鳩尾下一寸是也。並灸兩邊;次灸胃脘;次灸金門,金門在谷道前囊之後,當中央是也,從陰囊下度至大孔前,中分之。 上腹部十二處,胸堂巨闕胃脘,十日兒可灸三壯,一月以上可五壯,陰下縫中可三壯,或雲隨年壯。 若脊強反張,灸大椎,並灸諸髒俞及督脊上當中,從大椎度至窮骨①中屈,更從大椎度之,灸度下頭,是督脊也。 ① 窮骨 骨名。即骶骨。《靈樞經•癲狂》:「窮骨者,骶骨也。」 上背部十二處,十日兒可灸三壯,一月以上可灸五壯。 若手足掣瘲驚者 灸尺澤,次灸陽明,次灸少商,次灸勞宮,次灸心主,次灸合谷,次灸三間,次灸少陽。 上手部十六處,其要者陽明,少商,心主,尺澤,合谷,少陽也,壯數如上。 又灸伏兔,次灸三里,次灸腓腸,次灸鹿溪,次灸陽明,次灸少陽,次灸然谷。 上足部十四處,皆要可灸,壯數如上。 手足陽明,謂人四指,凡小兒驚癇皆灸之,若風病大動,手足掣瘲者,盡灸手足十指端,又灸本節後。 客忤第四鬾病 夜啼 驚啼附① 論二首 方三十二首 灸法一首 咒法二首 ① 鬾病……附 原無,據本書目錄補。 論曰:少小所以有客忤病者,是外人來氣息忤之,一名中人,是為客忤也。雖是家人或別房異戶,雖是乳母及父母,或從外還,衣服經履鬼神粗惡暴氣,或牛馬之氣,皆為忤也。執作喘息,乳氣未定者,皆為客忤。其乳母遇醉及房勞喘後乳兒最劇,能殺兒也,不可不慎。凡諸乘馬行,得馬汗氣臭,未盥洗易衣裝,而便向兒邊,令兒中馬客忤。兒卒見馬來,及聞馬鳴驚,及馬上衣物馬氣,皆令小兒中馬客忤,慎護之,特重一歲兒也。凡小兒衣,布帛綿中不得有頭髮,履中亦爾。白衣青帶,青衣白帶,皆令中忤。凡非常人及諸物從外來,亦驚小兒致病。欲防之法:諸有從外來人及有異物入戶,當將兒避之,勿令見也,若不避者,燒牛屎,令常有煙氣置戶前,則善。 小兒中客為病者,無時不有此病也。而秋初一切小兒皆病者,豈是一切小兒悉中客邪。夫小兒所以春冬少病,秋夏多病者,秋夏小兒陽氣在外,血脈嫩弱;秋初夏末,晨夕時有暴冷,小兒嫩弱,其外則易傷暴冷折其陽,陽結則壯熱,胃冷則下痢,是故夏末秋初,小兒多壯熱而下痢也,未必悉是中客及鬾也。若治少小法,夏末秋初常宜候天氣溫涼也。有暴寒卒冷者,其少小則多患壯熱而下痢也,慎不可先下之,皆先殺毒,後下之耳。《玄中記》云:天下有女鳥,名曰姑獲。《肘後》、《子母秘錄》作烏獲一名天帝女,一名隱飛鳥,一名夜行游女,又名釣星鬼,喜以陰雨夜過飛鳴,徘徊人村里,喚得來者是也。鳥淳雌無雄,不產,陰氣毒化生,喜落毛羽於人中庭,置兒衣中,便令兒作癇,病必死,即化為其兒也。是以小兒生至十歲,衣被不可露,七八月尤忌。 凡中客忤之為病,類皆吐下青黃白色,水谷解離①,腹痛夭糾,面色變易,其候似癇,但眼不上插耳,其脈急數者是也。宜與龍膽湯下之,加人參當歸,各如龍膽秤分等多少也。 ① 水谷解離 謂水谷雜下,大便不實。按「解離」,分解離散。《廣雅•釋詁三》:「解,散也。」又,「離,散業。」 小兒中客,急視其口中懸癰左右,當有青黑腫脈,核如麻豆大,或赤或白或青,如此便宜用針速刺潰去之,亦可爪摘決之,並以綿纏釵頭拭去血也。少小中客之為病,吐下青黃赤白汁,腹中痛,及反倒偃側②,喘似癇狀③,但目不上插,少睡耳,面變五色④,其脈弦急,若失時不治,小久則難治矣。欲療之方 用豉數合,水拌令濕,搗熟,丸如雞子大。以摩兒囟上手足心,各五六遍畢,以丸摩兒心及臍,上下行轉摩之,食頃,破視其中,當有細毛,即擲丸道中,痛即止。 ② 反倒偃側 謂身體顛倒仰側,不能安臥。按「偃」,仰。《集韻•銑韻》:「偃,仰也。」 ③ 喘似癇狀 《千金翼方》卷十一•養小兒「似」上無「喘」字。 ④ 面變五色 調面色變化無定,或赤或白或黃等。 治少小中客忤,強項欲死方 取衣中白魚十枚,為末,以敷母乳頭上,令兒飲之,入咽立愈。一方二枚著兒母手,掩兒臍中,兒吐下愈,亦以摩兒項及脊強處。 治少小客忤,二物黃土塗頭方 灶中黃土蚯蚓屎等分搗,合水和如雞子黃大,塗兒頭上及五心,良。一方雲雞子清和如泥。 又方 吞麝香如大豆許,立愈。 治少小犯客忤,發作有時者方 以母月衣覆兒上,大良。 治小兒卒中忤方 剪取驢前膊胛上旋毛,大如彈子,以乳汁煎之,令毛消藥成。著乳頭飲之,下喉即愈。 又方 燒母衣帶三寸並發,合乳汁,服之。 又方 取牛鼻津服之。 又方 取牛口沫敷乳頭,飲之。 治小兒寒熱及赤氣中人,一物豬蹄散方 豬後腳懸蹄燒末,搗篩,以飲乳汁一撮,立效。 治少小卒中客忤,不知人者方 取熱馬屎一丸,絞取汁飲兒,下便愈。亦治中客忤而啼①,面青腹強者。 治少小見人來卒不佳,腹中作聲者,二物燒發散方 用向來者人囟上發十莖,斷兒衣帶少許,合燒灰,細末,和乳飲兒,即愈。 ①啼 病證名,又作躽啼。因小兒在胎中時,其母傷於風冷,兒生之後邪猶不去,與正氣相搏而致,症見腹痛啼哭,腰曲背張,氣息急迫等。詳參《諸病源候論》卷四十七•躽啼候。又,「啼」,指因啼哭而氣息塞堵,按「」,堵塞。 治小兒卒客忤方 銅鏡鼻燒令紅,著少許酒中,大兒飲之;小兒不能飲者,含與之,即愈。 治少小中忤,一物馬通浴湯方 馬通三升,燒令煙絕,以酒一斗煮三沸,去滓。浴兒即愈。 治小兒中人忤啼,面青腹強者,一物豬通浴方 豭豬通二升,以熱湯灌之,適寒溫,浴兒。 小兒中馬客忤而吐不止者 灸手心主、間使、大都、隱白、三陰交各三壯。可用粉丸如豉法,並用唾,唾而咒之,咒法如下: 咒客忤法 咒曰:摩家公,摩家母,摩家子兒苦客忤,從我始,扁鵲雖良不如善唾良。咒訖,棄丸道中。 又法 取一刀橫著灶上,解兒衣,發其心腹訖,取刀持向兒咒之唾,輒以刀擬向心腹,啡啡曰音非,出唾貌:煌煌日,出東方,背陰向陽。葛公葛公,不知何公,子來不視,去不顧,過與生人忤。樑上塵,天之神,戶下土,鬼所經,大刀鐶犀對灶君。二七唾客愈。兒驚,唾啡啡如此。二七啡啡,每唾以刀擬之,咒當三遍乃畢。用豉丸如上法,五六遍訖,取此丸破視其中有毛,棄丸道中,客忤即愈矣。 小兒鬾方 論曰:凡小兒所以有鬾病者,是婦人懷娠,有惡神導其腹中胎,妒嫉他小兒令病也。鬾者,小鬼也音奇,妊娠婦人不必悉招鬾魅,人時有此耳。鬾之為疾,喜微微下痢,寒熱,或有去來,毫毛鬢髮,鬇不悅①,是其證也,宜服龍膽湯。凡婦人先有小兒未能行,而母更有娠,使兒飲此乳,亦作鬾也。令兒黃瘦骨立,發落壯熱,是其證也。 ① 鬇(zhēng 爭)(nìng 寧)不悅 謂毛髮散亂枯焦無光澤。按「鬇」,毛髮亂貌。《玉篇•髟部》:「鬇,鬇,發亂。」「鬇」原作「」,據《諸病源候論》卷四十七•被鬾候改。 治鬾方 炙伏翼,熟嚼哺之。 又方 燒伏翼,末,飲服之。 又方 以水二升煮萹蓄②冬瓜各四兩,取浴之。 ② 萹蓄 孫本無此藥。 治少小客鬾挾實,白鮮皮湯方 白鮮皮 大黃 甘草各一兩 芍藥 茯苓 細辛 桂心各十八銖 上七味咀,以水二升煮取九合,分三服。 小兒夜啼方 龍角丸 主小兒五驚夜啼方。 龍角③三銖 牡蠣④九銖,一作牡丹 黃芩半兩 蚱蟬二枚 牛黃如小豆,五枚 川大黃九銖 ③ 龍角 藥名,為古代大型哺乳動物的角骨化石。性味甘平,主治驚癇,身熱如火等證。 ④ 牡蠣 原作「牡礪」,據道藏本、四庫本改。 上六味末之,蜜丸如麻子。褥裹兒服二丸,隨兒大小,以意增減之。崔氏名五驚丸。 治小兒夜啼,至明即安寐,芎散方 芎 白朮 防己各半兩 上三味治下篩,以乳和與兒服之,量多少。又以兒母手掩臍中,亦以摩兒頭及脊,驗。二十日兒未能服散者,以乳汁和之,服如麻子一丸,兒大能服藥者,以意斟酌之。 治少小夜啼,一物前胡丸方 前胡隨多少搗末,以蜜和丸如大豆。服一丸,日三,稍加至五六九,以瘥為度。 又方 以妊娠時食飲偏有所思者物,以此哺兒,則愈。 又方 交道中土 伏龍肝各一把 右二味治下篩,水和少許飲之。 又方 取馬骨燒灰,敷乳上飲兒,啼即止。 治小兒夜啼不已,醫所不治者方 取狼屎中骨,燒作灰末,水服如黍米粒大二枚,即定。 治小兒驚啼①方 ① 驚啼 病證名。因風熱內侵,心神被擾而致,症見睡中驚醒,啼哭不止,伴面赤,身熱,多汗等。詳參《諸病源候論》卷四十七•驚啼候。 取雞屎白熬末,以乳服之,佳。 又方 酒服亂髮灰。 又方 臘月縛豬繩燒灰,服之。 又方 燒蝟皮三寸灰,著乳頭飲之。 又方 車轄脂如小豆許,納口中及臍中。 千金湯 主小兒暴驚啼絕死,或有人從外來,邪氣所逐,令兒得疾,眾醫不治方。 蜀椒 左顧牡蠣各六銖,碎 上二味,以酢漿水一升煮取五合,一服一合。 傷寒第五寒熱溫瘧附② 論一首 方三十五首 灸法一首 ② 寒熱溫瘧附 原無,據本書目錄補。 論曰:夫小兒未能冒涉霜雪,乃不病傷寒也。大人解脫之久,傷於寒冷,則不論耳。然天行非節之氣,其亦得之。有時行疾疫之年,小兒出腹便患斑者也,治其時行節度,故如大人法,但用藥,分劑少異,藥小冷耳。 治小兒未滿百日傷寒,鼻衄身熱嘔逆,麥門冬湯方 麥門冬十八銖 石膏 寒水石 甘草各半兩 桂心八銖 上五味咀,以水二升半煮取一升,分服一合,日三。 治少小傷寒,芍藥四物解肌湯方 芍藥 黃芩 升麻 葛根各半兩 上四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九合,去滓,分服,期歲以上分三服。 治少小傷寒,發熱咳嗽,頭面熱者,麻黃湯方 麻黃 生薑 黃芩各一兩 甘草 石膏 芍藥各半兩 杏仁十枚 桂心半兩 上八味咀,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分二服,兒若小以意減之。 治小兒傷寒方 葛根汁 淡竹瀝各六合 上二味相和,二三歲兒分三服,百日兒斟酌服之。不宜生,煮服佳①。 ① 不宜生,煮服佳 孫本作「生服佳」三字。 治小兒時氣方 桃葉三兩搗,以水五升煮十沸,取汁,日五六遍淋之。若復發,燒雄鼠屎二枚,燒水調服之。 治小兒傷寒病久不除,瘥後復劇,瘦瘠骨立,五味子湯方 五味子十銖 甘草 當歸各十二銖 大黃六銖 芒消五銖 麥門冬 黃芩 前胡各六銖 石膏一兩 黃連六銖 上十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服二合,得下便止,計大小增減之。 治少小傷寒,莽草湯浴方 莽草半斤 牡蠣四兩 雷丸三十枚 蛇床子一升 大黃一兩 上五味咀,以水三斗煮取一斗半,適寒溫以浴兒,避眼及陰。 治小兒卒寒熱不佳,不能服藥,莽草湯浴方 莽草 丹參 桂心各三兩 昌蒲半斤 蛇床子一兩 雷丸一升 上六味咀,以水二斗煮三五沸,適寒溫以浴兒,避目及陰。 治小兒忽寒熱,雷丸湯浴方 雷丸二十枚 大黃四兩 苦參三兩 黃芩一兩 丹參二兩 石膏三兩 上六味咀,以水二斗煮取一斗半,浴兒,避目及陰。浴訖,以粉粉之,勿厚衣,一宿復浴。 治少小身熱,李葉湯浴方 李葉無多少咀,以水煮去滓,將浴兒,良。 治小兒生一月至五月,乍寒乍熱方 細切柳枝,煮取汁洗兒。若渴,絞冬瓜汁服之。 青木香湯 浴小兒壯熱羸瘠方。 青木香四兩 麻子人一升 虎骨五兩 白芷三兩 竹葉一升 上五味咀,以水二斗煮取一斗,稍稍浴兒。 治小兒暴有熱,得之二三日,李根湯方 李根 桂心 芒消各十八銖 甘草 麥門冬各一兩 上五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五服。 治少小身體壯熱,不能服藥,十二物寒水石散粉方 寒水石 芒消 滑石 石膏 赤石脂 青木香 大黃 甘草 黃芩 防風 芎 麻黃根 上各等分,合治下篩,以粉一升,藥屑三合相和,復以篩篩之,以粉兒身,日三。 升麻湯 治小兒傷寒,變熱毒病,身熱面赤,口燥,心腹堅急,大小便不利,或口瘡者,或因壯熱,便四肢攣掣驚,仍成癇疾,時發時醒,醒後身熱如火者,悉主之方。 升麻 白薇 麻黃 萎蕤 柴胡 甘草各半兩 黃芩一兩 朴消 大黃 釣藤各六銖 上十味咀,以水三升先煮麻黃,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一升。兒生三十日至六十日,一服二合;六十日至百日,一服二合半;百日至二百日,一服三合。 治小兒肉中久挾宿熱,瘦瘠,熱進退休作無時,大黃湯方 大黃 甘草 芒消各半兩 桂心八銖 石膏一兩 大棗五枚 上六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每服二合。 治小兒潮熱,蜀漆湯方 蜀漆 甘草 知母 龍骨 牡蠣各半兩 上五味咀,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去滓。一歲兒少少溫服半合,日再。 治小兒腹大短氣,熱有進退,食不安,谷為不化方 大黃 黃芩 甘草 芒消 麥門冬各半兩 石膏一兩 桂心八銖 上七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分三服。期歲以下兒作五服。 治小兒夏月患腹中伏熱,溫壯來往,或患下痢,色或白或黃,三焦不利,竹葉湯方 竹葉切,五合 小麥三合 柴胡半兩 黃芩一兩六銖 茯苓十八銖 人參 麥門冬 甘草各半兩 上八味咀,以水四升煮竹葉小麥取三升,去竹葉麥,下諸藥,煮取一升半,分三服。若小兒夏月忽壯熱燒人手,洞下黃溏,氣力惙然①,脈極洪數,用此方加大黃二兩,再服,得下即瘥。 ① 氣力惙(chuò 綽)然 謂氣力虛乏。按「惙」,疲乏。《玉篇•心部》:「惙,疲也。」 竹葉湯 主五六歲兒溫壯,腹中急滿,息不利,或有微腫,亦主極羸,不下飲食,堅痞,手足逆冷方。 竹葉切,一升 小麥半升 甘草 黃芩 栝樓根 澤瀉 茯苓 知母 白朮 大黃各二兩 桂心二銖 生薑一兩半 人參 麥門冬 半夏各一兩 當歸十八銖 上十六味咀,以水七升煮小麥竹葉,取四升,去滓納藥,煎取一升六合,分四服。小兒連壯熱,實滯不去,寒熱往來,微驚悸方② ② 小兒連壯熱……微驚悸方 《千金翼方》卷十一•小兒雜治有紫石英,為十三味。 大黃一兩 黃芩 栝樓根 甘草各十八銖 桂心半兩 滑石二兩 牡蠣 人參 龍骨 凝水石 白石脂 消石各半兩 上十二味咀,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服三合,一日一夜令盡,雖吐亦與之。一本加紫石英半兩。 調中湯 治小兒春秋月晨夕中暴冷,冷氣折其四肢,熱不得泄則壯熱,冷氣入胃變下痢,或欲赤白滯起數去,小腹脹痛,極壯熱氣,脈洪大,或急數者,服之熱便歇,下亦瘥也。但壯熱不吐下者,亦主之方。 葛根 黃芩 茯苓 桔梗 芍藥 白朮 藁本 大黃 甘草各六銖 上九味咀,以水二升煮取五合,服如後法:兒生一日至七日,取一合,分三服;生八日至十五日,取一合半,分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取二合,分三服;生二十日至三十日,取三合,分三服;生三十日至四十日,取五合,分三服,恐吃五合未得,更斟酌之;其百日至三百日兒,一如前篇,龍膽湯加之。 治小兒寒熱進退,啼呼腹痛,生地黃湯方 生地黃 桂心各二兩 上二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期歲以下服二合,以上三合。一方七味,有芍藥、寒水石、黃芩、當歸、甘草各半兩。 治小兒傷寒發黃方 搗土瓜根汁三合,服之。 又方 搗青麥汁服之。 又方 搗韭根汁,澄清,以滴兒鼻中如大豆許,即出黃水,瘥。 又方 小豆三七枚 瓜蒂十四枚 糯米四十粒 上三味為末,吹鼻中。 治少小有熱不汗,二物通汗散方 雷丸四兩 粉半斤 上搗和下篩,以粉兒身。 治少小頭汗,二物茯苓粉散方 茯苓 牡蠣各四兩 上治下篩,以粉八兩合搗為散。有熱,輒以粉,汗即自止。 治少小盜汗,三物黃連粉方 黃連 牡蠣 貝母各十八銖 上以粉一升,合搗下篩,以粉身,良。 此由心臟熱之所感,宜服犀角飲子方 犀角十八銖 茯神一兩 麥門冬一兩半 甘草半兩 白朮六銖 上五味咀,以水九合煎取四合,分服。加龍齒一兩,佳。 恆山湯 治小兒溫瘧方。 恆山一兩,切 小麥三合 淡竹葉切,一升 上三味,以水一升半煮取五合,一日至七日兒一合,為三服;八日至十五日兒一合半,為三服;十六日至二十日兒二合,為三服;四十日至六十日兒六合,為三服;六十日至百日兒,一服二合半;百日至二百日兒,一服三合。 又方 鹿角末,先發時便服一錢匕。 又方 燒鱉甲灰,以酒服一錢匕,至發時服三匕,並以火炙身。 又方 燒雞肶胵中黃皮①,末,和乳與服。男雄女雌。 ① 雞肶胵中黃皮 即雞內金。 小兒溫瘧 灸兩乳下一指三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