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倫敦落魄記 · 第二章
這一區的生活。比如說我們的小酒館,它在三雀旅店的底層。這是一個磚地小房間,半截在地下,店內餐桌上滿是葡萄酒的浸漬,牆上掛著一張葬禮照片,上面寫著「信用已死」;繫著紅腰帶的工人用大折刀切著香腸;還有F太太,她是個很厲害的奧弗涅[1]村婦,有一張意志堅強的牛臉,整天「為了她的胃」大喝馬拉加葡萄酒;人們在這裡擲骰子賭開胃酒;時常能聽到關於「草莓和覆盆子」的歌謠;還有《馬德隆歌》[2],「我喜歡整個團,為何嫁給一個士兵?」;這裡還有不少在大庭廣眾下調情的人。晚上半個旅店的人都在酒館裡碰面。我倒希望誰能在倫敦找到哪個酒吧有這裡四分之一的歡快。
在酒館裡可以聽到古怪的對話,比如查理說的話,他可是當地奇人之一。
查理是個出身不錯、受過教育的年輕人,他離家出走,靠著時不時的匯款過日子。他年輕,膚色粉紅,有著小男孩一般的嫩臉蛋和柔軟的棕色頭髮,嘴唇像櫻桃一樣紅潤。他的腳很小,手臂短得不正常,雙手像嬰兒一樣帶有小窩。他說話時總是手舞足蹈,仿佛他實在太高興,一刻都靜不下來。下午三點,酒館裡只有F太太和另外一兩個沒有工作的人,不過對查理來說,只要讓他能夠談論他自己,跟誰說話都一樣。他像個站在街壘上的演講家那般慷慨陳詞,嘴裡滔滔不絕,短胳膊比比劃劃。那雙豬一樣的小眼睛裡閃爍著熱情。不知何故,他看起來十分令人噁心。
他在談論愛情,這是他最喜歡的話題。
「那麼,聽著。兩年前,我兄弟在巴黎,他是個律師,我父母讓他來找我並帶我出去吃飯。我和我兄弟彼此憎惡,但我們還是沒有違背父母。我們吃了飯,他喝了三瓶波爾多葡萄酒,醉得很厲害。我把他帶回他住的旅店,路上我買了一瓶白蘭地,到達之後給他灌了一杯,跟他說這是給他醒酒的。他喝了之後立刻爛醉如泥,倒了下去。我把他抬到床上,讓他躺下,然後搜遍了他的衣袋。我找到一千一百法郎,趕緊揣著錢跑下樓梯,跳進一輛出租車逃走了。我兄弟不知道我的地址,因而我很安全。」
「男人有錢的時候會去哪裡?自然是妓院。但你們可不要認為我會把時間浪費在那些只配給苦工放蕩的破爛地方。該死,我可是個文明人啊!兜里有一千法郎,你明白的,我挑剔又苛求。直到午夜我才找到想要的地方。我遇到了一個十分聰明的十八歲小伙子,他穿禮服,留美國式的髮型。我們在離林蔭大道很遠的一家僻靜小酒館裡聊得很投機,彼此十分了解。我們東拉西扯,討論如何消遣玩樂。不久我們就一起打了輛出租車走了。」
「出租車停下的這條街窄小偏僻,只有一盞煤氣燈在盡頭髮光。石頭地上有黑色的水坑。街道一邊是一家修道院高高的黑色牆壁。我的嚮導把我帶到一間高大破敗、百葉窗緊閉的房子前,在門上敲了幾下。不久就傳來了腳步聲和拉開門閂的聲音,門打開了一點點。一隻手從門邊伸出來,這隻手大而扭曲,掌心向上,伸到我們鼻子底下要錢。」
「我在這隻手裡放了一千法郎,把剩下的一百給了我的嚮導。他道了晚安就離開了。我能聽見屋裡清點鈔票的聲音,隨後一個女人把鼻子探了出來。她又老又瘦,穿著黑色連衣裙,像只烏鴉,狐疑地注視了我一會才讓我進屋。屋裡十分昏暗,我只能看見一片被煤氣燈照亮的水泥牆,其餘一切都被籠罩在更深的陰影中。那裡有一股耗子和灰塵的味道。老女人一言不發地在煤氣燈上點燃一支蠟燭,然後在我前面蹣跚地走過一條石頭通道,來到一段石階的頂端。」
「『那就是了!』她說;『下到地下室里,然後隨心所欲吧。我什麼都看不見,什麼都聽不見,什麼都不知道。你是自由的,你明白,百分之百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