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戰奇略 · 第五卷

劉基 《百戰奇略》
41.奇戰 凡戰,所謂奇①者,攻其無備,出其不意也。交戰之際,驚前掩後,沖東擊西,使敵莫知所備。如此,則勝。法曰:「敵虛,則我必為奇。」② 三國魏景元四年③,詔諸軍征蜀,大將軍司馬文王④指授節度,使鄧艾⑤與蜀將姜維⑥相綴連⑦;雍州刺史諸葛緒邀維,令不得歸。艾遣天水太守王頎等直攻維營,隴西太守牽洪⑧邀其前,金城太守楊欣詣甘松⑨。維聞鍾會⑩諸軍已入漢中⑾,退還。欣等躡於強川口⑿,大戰,維敗走。聞雍州⒀已塞道,屯橋頭⒁,從孔函谷⒂入北道,欲出雍州後。諸葛緒聞之,卻還三十里。維入北道三十里,聞緒軍卻,〔尋〕還,從橋頭過,緒趣⒃截維,較一日不及。維遂東還守劍閣。鍾會攻維,未能克。艾上言:「今賊摧折,宜遂從陰平⒄由邪徑⒅經漢德陽亭⒆趣涪⒇,去劍閣西百里,去成都(21)三百里,奇兵沖其腹心。劍閣之守必還赴涪,則會方軌(22)而進;劍閣之軍不還,則應涪之兵寡矣。軍志(23)曰:『攻其無備,出其不意』。今掩其空虛,破之必矣。」〔冬十月〕,艾自陰平道行無人之地七百餘里,鑿山通道,造作橋閣(24),山高谷深,至為艱難,糧運將匱(25),頻至危殆。艾以氈自裹,推轉而下(26),將士皆攀木緣崖,魚貫(27)而進,先登至江油(28),蜀守將馬邈降。蜀衛將軍諸葛瞻(29)自涪還綿竹(30),列陣待艾。艾遣其子惠唐亭侯忠等出其右,司馬師纂等出其左。忠、纂戰不利,並退還,曰:「賊未可勝。」艾怒曰:「存亡之分,在此一舉,何不可之有?」乃叱忠、纂等,將斬之。忠、纂馳還更戰,大破〔之〕,斬瞻〔及尚書張遵等首〕,進軍到雒(31)。劉禪(32)遣使請降,遂滅蜀。(33) 【注釋】 ①奇:與下篇《正戰》之「正」構成一對相反相成的軍事術語。「奇正」論,乃是我國古代兵家研究克敵制勝的一種軍事辯證理論。「奇正」之說雖最早見於《老子》的「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但作為完全意義上的軍事理論則始見於《孫子兵法·勢篇》:「三軍之眾,可使畢受敵而無敗者,奇正是也。」「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奇正相生,如環之無端,孰能窮之?」孫子這裡雖然既強調了奇正二者相區別的一面,也肯定了它們之間相互聯繫的一面,但對奇正概念的內涵卻未展開論述。戰國時期的軍事家孫臏在繼承其先世孫武的軍事思想基礎上,對「奇正」論有了創新性的闡發。他在《孫臏兵法·奇正篇》明確指出:「同,不是以相勝也,故以異為奇。」又說:「發而為正,其未發者奇也。」可見,「正」是指一般的、正常的,「奇」是指特殊的、變化的;在正常情況下是「正」者,在特殊情況下可變為「奇」,反之亦然。「奇正」理論在戰爭中的廣泛應用,大體上可以包括以下方面:在兵力部署上,擔任警戒守備任務的部隊為正,擔任機動出擊的部隊為奇;箝制敵人的部隊為正,突出敵人的部隊為奇。在作戰方式上,正面進攻為正,側翼迂迴為奇;明攻為正,暗襲為奇。在戰術變換上,一般戰法為正,特殊戰法為奇;常法為正,變法為奇,等等。本篇所講的「奇」,是就戰術戰法而言。 ②敵虛,則我必為奇:語出《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卷中。意思是,發現敵人有虛弱之點,我就採用出奇制勝戰法襲擊它。 ③魏景元四年:即公元263年。景元,是魏元帝曹奐的年號。 ④司馬文王:即魏將司馬懿之子司馬昭。馬本及諸本皆作「司馬宣王」(即司馬懿),顯誤。魏火蜀之戰是在景元四年(公元263年),此時,宣王司馬懿已故去十二年(即亡於魏嘉平三年,公元251年)。故據史校改。 ⑤鄧艾:三國魏將。義陽棘陽(今河南新野東北)人,字士載。初為司馬懿掾屬,建議屯田兩淮,廣開漕渠,發展生產。後升任征西將軍,與蜀將姜維相拒。景元四年同鍾會分軍滅蜀。後為鍾會誣告以謀叛罪被殺。 ⑥姜維:三國蜀將。原為魏將,後歸蜀漢,為諸葛亮所器重,授任具為征西將軍。亮死後,他繼領其軍,官至人將軍,率師多次攻魏無功。魏攻蜀之戰,他堅守劍閣抗擊魏軍主力。蜀主劉禪出降,他被迫降於魏將鍾會。後鍾會叛魏,他偽與聯結,企圖乘機復蜀,事敗被殺。 ⑦綴連:本謂連結,這裡指保持接觸以吸引對方。 ⑧牽洪:人名,原作「牽弘」,《百戰奇法》原作者因避宋太祖趙匡胤父諱(「弘殷」之「弘」)而援引時改「弘」為「洪」。 ⑨甘松:即甘松嶺,位於今甘肅迭部東南。 ⑩鍾會:三國魏將。穎川長社(今河南長葛東)人,字士季。魏大將軍司馬昭的重要謀士,官至司徒,封東武亭侯。魏火蜀之戰時,他任鎮西將軍,率主力十二萬進攻漢中,繼攻劍閣受阻。滅蜀後,因叛魏被殺。 ⑾漢中:郡名。秦置。三國時屬蜀,後為魏攻占,治所南鄭(今陝西漢中東)。 ⑿強川口:因強水出陰平西北之強山,故名強川。 ⒀雍州:即雍州刺史諸葛緒的代稱。 ⒁橋頭:地名。位於今甘肅文縣東南。 ⒂孔函谷:山谷名。位於今甘肅舟曲東,亦即白龍江谷。 ⒃趣(cù):謂急速,趕快。 ⒄陰平:古縣名。西漢置。位於今甘肅文縣西北。因其地處摩天嶺之陰而得名,是隴南入蜀的必經之路,東經陽安關可通漢中,南出江油、涪縣可達成都。 ⒅邪徑:謂險僻小路。 ⒆漢德陽亭:西漢時的故亭,東漢時因亭置縣。位於今四川劍閣西北。 ⒇涪:即涪縣,位於今四川綿陽東北。 (21)成都:馬本及唐本作「城都」,今從王本和汪本。成都,三國蜀都,今屬四川。 (22)方軌:謂平坦的大道。 (23)軍志:猶言兵書。這裡指《孫子兵法》。 (24)橋閣:亦稱棧圖,謂棧道,即在險絕之處,鑿崖架木,以為通道。 (25)匱(kuì):缺乏,困難。 (26)推轉而下:外力助推使之滾動而下。 (27)魚貫:像水中魚游一樣先後接續不斷。 (28)江油:地名。位於今四川江油北。 (29)諸葛瞻:諸葛亮之子,字思遠。蜀後主時,任騎都尉、行都護衛將軍平尚書事等職。鄧艾率軍自陰平入蜀,瞻督軍進至涪縣不前,致艾軍得以越過馬閣山險,直趨成都。瞻自涪退軍綿竹後,與艾軍交戰中兵敗被殺。 (30)綿竹:位於今四川綿竹東南。 (31)雒:馬本及唐本皆誤作「漢中」,今據史校改。雒,即雒縣,廣漢郡治所,位於今四川成都北。 (32)劉禪:三國蜀後主。劉備之子,字公嗣,小字阿斗。初由諸葛亮輔政,亮卒後,他任用宦官黃皓,朝政日趨腐敗。炎興元年(公元263年)魏軍迫近成都,他被迫出降,後被封為安樂公。 (33)本篇史例出自《三國志·魏書·鄧艾傳》。 42.正戰 凡與敵戰,若道路不能通,糧餉不能進,推計①不能誘,利害不能惑,須用正兵②。正兵者,揀士卒,利器械,明賞罰,信號令,且戰且前,則勝矣。法曰:「非正兵,安能致遠?」③ 宋檀道濟④為高祖⑤北伐前鋒,至洛陽,凡拔城破壘,俘四千餘人⑥。議者謂應戮以為京觀⑦。道濟曰:「伐罪弔民,正在今日。王師以正為律,何必殺人?」皆釋而遣之。於是戎夷⑧感悅,相率歸之者眾。⑨ 【注釋】 ①推計:謂行以計謀。唐本作「計謀」,王本及汪本作「詭計」,皆可。 ②正兵:本篇這裡是指經過選拔、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採取「且戰目前」、步步推進的正面進攻的大部隊。 ③非正兵,安能致遠:語出《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卷上。但與原文略異,原文是:「若非正兵,安能致遠。」 ④檀道濟:南朝宋將領。高平金鄉(今山東金鄉北)人。世居京口(今江蘇鎮江)。東晉安帝元興三年(公元404年)從劉裕討桓玄入建康(今南京),官至冠軍將軍。義熙十二年(公元416年)又從劉裕北伐後秦擔任前鋒,以正兵戰法「長驅而進」,迅速攻占洛陽。晉恭帝元熙二年(公元420年),劉裕代晉稱帝建宋後,進位司空,鎮守尋陽(今江西九江)。後為宋文帝(劉裕第三子劉義隆)所疑忌被殺。 ⑤高祖:指南朝宋武帝劉裕。但劉裕統兵北伐後秦之時,尚未代晉稱帝,官至太尉,封宋王。 ⑥四千餘人:汪本誤作「四十餘人」,今據史校改。 ⑦京觀:亦稱「京丘」。古代戰爭,勝利者為炫耀其武功,常常將敵屍收集一起封土作高冢,稱為「京觀」。⑧戎夷:這裡是對後秦人的誣稱。 ⑨本《正戰》篇,馬本及唐本、王本均無史例原文,僅在《正戰》篇目下注有「與前《車戰》同斷」字樣。據清咸豐三年(1853年)麟桂刊本《水陸攻守戰略秘書七種》之《百戰奇略·正戰》篇下注文,所謂「與前《車戰》同斷」,是指《正戰》史例與前《車戰》史例相同。為保持《百戰奇略》一書具有百戰百例這一特點的完整性,故據汪本《百戰奇法·正戰》篇史例補入,該史例系出自《宋書·檀道濟傳》。本篇之後的《重戰》、《佚戰》、《亂戰》、《合戰》四篇與《正戰》情況相同,所缺史例皆據汪本補入,這裡一併說明,以下各篇不再詳註。 43.虛戰 凡與敵戰,若我勢虛,當偽示以實形,使敵莫能測其虛實所在,必不敢輕與我戰,則我可以全師保軍。法曰:「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① 三國蜀將諸葛亮在陽平道②,魏延③諸將並兵東下,亮惟留萬餘守城。魏司馬懿率二十萬眾拒亮,與延軍錯道,徑前,當亮軍六十里,候還白懿雲亮城中兵少力弱。亮亦知懿軍垂至,恐與己相逼,欲赴延軍,相去又遠,勢不能及,將士失色,莫知其計。亮意氣自若,敕命軍中皆偃旗息鼓,不得妄出;又令大開四門,掃地卻灑。懿嘗謂亮持重,而復見以弱勢,疑其有伏兵。於是,率眾北趨山。明日食時,亮與參佐④拊手大笑曰:「司馬必謂吾怯,將有強伏,循山走矣。」候還白,如亮言。懿後知之,深以為恨。⑤ 【注釋】 ①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語出《孫子兵法·虛實篇》。馬本及諸本皆將「得」字誤作「敢」,不符原義,故改。 ②陽平道:即陽平關。故址在今陝西勉縣西。 ③魏延:三國蜀將。義陽(今河南桐柏東)人,字文長。初以部曲隨劉備人蜀,以勇著稱,屢有軍功,累官至征西大將軍。諸葛亮死後,他與長史楊儀爭權,兵敗被殺。 ④參佐:謂僚屬,助手。 ⑤本篇史例出自《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裴松之注引「郭沖三事」。 44.實戰 凡與敵戰,若敵人勢實,我當嚴兵以備之,則敵人必不輕動。法曰:「實而備之。」① 三國蜀先主為漢中王,拜關羽為前將軍,假節鉞,屯江陵。是歲,羽留兵屯公安、南郡,以備吳,而率兵攻魏將曹仁於樊。曹公遣于禁等救仁。秋,大雨,漢水泛濫,禁所督七軍皆沒,禁降羽,龐德②被誅。梁、郟、陸渾群盜③或遙受羽印號,為支黨,羽威震華夏。④ 【注釋】 ①實而備之:語出《孫子兵法·計篇》。 ②龐德:南安獂道(今甘肅隴西東南)人,字令明。初隨馬騰、馬超,後歸曹操,官至立義將軍。 ③群盜:指梁縣、郟縣和陸渾等地的起義民眾。 ④本篇史例出自《三國志·蜀書·關羽傳》。 45.輕戰 凡與敵戰,必須料敵詳審而後出兵。若不計而進,不謀而戰,則必為敵人所敗矣。法曰:「勇者必輕合,輕合而不知利。」① 春秋晉文公與楚戰②,知楚將子玉③剛忿褊急,文公遂執其使者宛春以撓之。子玉怒,遂乘晉軍,楚軍大敗。④ 【注釋】 ①勇者必輕合,輕合而不知利:語出《吳子·論將第四》。 ②晉文公與楚戰:即春秋時期的晉楚城濮之戰。 ③子玉:即楚國貴族成得臣。楚成王時,因其伐陳有功,而繼子文為令尹。城濮之戰後因兵敗而自殺。 ④本篇史例出自《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46.重戰 凡與敵戰,須務持重,見利則動,不見利則止,慎不可輕舉也。若此,則必不陷於死地①。法曰:「不動如山。」② 春秋晉將欒書③伐楚,將戰,楚晨壓晉軍而陣,軍吏患之。裨將范匄④趨進,曰:「塞井夷灶,陳於軍中,而疏行首⑤。〔晉、楚唯天所授,何患焉?」〕〔文子⑥執戈逐之,曰:「國之存亡,天也,童子何知焉?」〕欒書曰:「楚師輕佻,吾持重固壘而待之,三日必退。退而擊之,必獲全勝。」〔郤至⑦曰:「楚有六間,不可失也。其二卿⑧相惡,王卒以舊,鄭陳而不整,蠻軍而不陳,陳不違晦,在陳而囂,合而更囂,各顧其後,莫有斗心;舊不必良,以犯天忌,我必克之。」〕公說⑨。於是敗楚師於鄢陵。⑩ 【注釋】 ①死地:謂危亡之境地。其義與《孫子兵法·九地篇》所講之「死地」(即「疾戰則存,不疾戰則亡者,為死地」)不盡相同。 ②不動如山:語出《孫子兵法·軍爭篇》。 ③欒書:春秋晉國將領。晉文公時下軍主將欒枝之孫。晉厲公六年(周簡王十一年,公元前575年),在晉楚鄢陵(位於今河南鄢陵北)之戰中,他任中軍主將。 ④范匄:即士匄,晉國大夫士燮(亦稱範文子)之子,卒後諡宣子,故又稱「范宣子」。 ⑤疏行首:謂拉寬行陣間戰道的距離,以利出戰、擊刺。行首,即行道,戰道也。 ⑥文子。即範文子。 ⑦郤至:春秋晉景公時為溫大夫,故又稱溫季。厲公時晉楚戰於鄢陵,他任新軍副將,以「楚有六間」為據,力主速戰勿失良機,為晉厲公所採納,遂敗楚軍。 ⑧二卿:指楚公子子反、子重,二人矛盾甚深。 ⑨公說:自此以下句,汪本作「終敗楚師」,因其不盡史載原文,故據《國語·晉語六》補。公說,謂晉厲公欣然採納郤至的建議。公,即晉厲公;說,通「悅」,高興。 ⑩本篇《重戰》,馬本及唐本、王本均無史例引文,今據汪本補入。此篇史例出自《左傳·成公十六年》及《國語·晉語六》。 47.利戰 凡與敵戰,其將愚而不知變,可誘之以利。彼貪利而不知害,可設伏兵以擊之,其軍可敗。法曰:「利而誘之。」① 春秋楚伐絞②,〔軍其南門〕。莫敖③屈瑕曰:「絞小而輕,輕則寡謀。請無捍采樵者④以誘之。」從之。絞獲三十人。明日,絞人爭出,驅楚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伏〔諸〕山下,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⑤ 【注釋】 ①利而誘之:語出《孫子兵法·計篇》。 ②絞:春秋時期諸侯國之一,位於今湖北鄖縣西北。 ③莫敖:馬本及唐本皆誤作「莫數」,今據史校改。莫敖,春秋戰國時期楚國掌軍政大權之官,相當於別國的司馬。 ④請無捍采樵者:馬本及唐本皆作「請無行采樵者」;王本及汪本則作「請行采樵者」,都與原義不符,故據史校改。此句意思是:請派出不設保衛的砍柴人。捍,保衛;采樵者,砍柴人。 ⑤本篇史例出自《左傳·桓公十二年》。 48.害戰 凡與敵各守疆界,若敵人寇抄我境,以擾邊民,可於要害處設伏兵,或築障塞以邀之,敵必不敢輕來。法曰:「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① 唐時,朔方軍總管沙吁忠義②為突厥③所敗,詔張仁願④攝御史大夫代之。既至,賊已出,率兵躡擊,夜掩其營,破之。始,朔方軍與突厥以河為界,北崖有拂雲祠,突厥每犯邊,必先謁祠禱祀,然後引兵渡而南。時默啜⑤悉兵西擊突騎施⑥,張仁願請乘虛取漠南⑦,〔於〕河北築三受降城⑧,絕虜南寇路。唐休璟⑨以為:「兩漢以來,皆北守河,今築城虜腹中,終為〔賊虜〕所有。」仁願固請,中宗許之。表留歲滿〔兵〕以助其功。時咸陽兵二百人逃歸,仁願擒之盡斬城下,軍中股慄,役者盡力,六旬而三城就。以拂云為中城,南直朔方;西城南直靈武,東城南直榆林,三壘相距各四百餘里,其北皆大磧也,斥地三百里遠。又於牛頭朝那山⑩北置烽堠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敢逾山牧馬,朔方復無寇。歲省費億計,減鎮兵數萬。⑾ 【注釋】 ①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語出《孫子兵法·虛實篇》。 ②沙吒忠義:唐中宗時少數民族將領。 ③突厥:指東突厥。 ④張仁願:唐代將領。華州下邽(今陝西華縣西北)人。初為洛州長史,後為朔方軍大總管。因其對突厥作戰有功,官至左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三品,封韓國公。 ⑤默啜:亦作「墨啜」。東突厥可汗,亦即阿波干可汗,名環。自唐武后至玄宗間,屢擾邊境,四出擴張,拓地萬餘里,有兵四十萬,成為頡利可汗之後最強盛的時代。 ⑥突騎施:馬本及諸本皆作「突厥」,不確,今據史校改。突騎施,古族名,原屬西突厥,唐武后時逐漸強大,建政權於碎葉川(位於今吉爾吉斯共和國之楚河流域),統治地區至伊麗水(即今新疆伊犁河)流域。 ⑦漠南:馬本及各本皆誤作「漢南」,今據史校改。漠南,指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南地區,自漢代後稱之為「漠南」,亦作「幕南」,今屬我國內蒙古地區。 ⑧三受降城:即東、中、西三座受降城。東城位於今內蒙古托克托東南,中城位於今內藏古包頭西之黃河北岸;西城位於今內蒙古烏拉特中後聯合旗西南之黃河北。 ⑨唐休璟:唐京兆始平(今陝西興平東南)人。唐中宗時,官至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封宋國公。 ⑩牛頭朝那山:馬本及諸本皆誤作「牛頭廟那山」,今據史校改。該山位於今內蒙古固陽東。 ⑾本篇史例出自《新唐書·張仁願傳》,又見於《舊唐書·張仁願傳》。 49.安戰 凡敵人遠來氣銳,利於速戰;我深溝高壘,安守勿應,以待其敝。若彼以事撓我求戰,亦不可動。法曰:「安則靜。」① 三國蜀將諸葛亮率眾十餘萬出斜谷,壘於渭水之南。魏遣大將司馬懿拒之,諸將欲往渭北以待之,懿曰:「百姓積聚皆在渭南,此必爭之地也。」遂率軍而濟,背水為壘。因謂諸將曰:「亮若勇者,當出武功②,依山而東。若西上五丈原③,則諸軍無事矣。」亮果上五丈原。會有長星墜亮之壘,懿知其必敗。時朝廷以亮率軍遠入,利在急戰,每命懿持重,以俟其變。亮數挑戰,懿不出,因遺懿以巾幗婦人之飾。懿終不出。懿弟孚書問軍事,懿復曰;「亮志大而不見機,多謀少決,好兵而無權,雖持兵十萬,已墮吾畫中,破之必矣。」與之對壘百餘日,會亮病卒,諸將燒營遁走,百姓奔告,懿出兵追之。亮長史楊儀反旗鳴鼓,若將向懿者。懿以歸師不之迫,於是楊儀結陣而去。經日,行其營壘,觀其遺事,獲其圖書、糧食甚眾。懿審其必死,曰:「天才奇才也!」辛毗⑤以為尚未可知。懿曰:「軍家所重,軍書密計、兵馬糧食,今皆棄之,豈有人損五臟而可以生乎?宜急追之。」關中多蒺藜⑥,懿使軍士二千人⑦著軟材平底木屐前行,蒺藜著屐,然後馬步俱進。追到赤岸⑧,乃知亮已死。時百姓為之諺曰:「死諸葛走生仲達。」懿笑曰:「吾能料生,不能料死故也。」⑨ 【注釋】 ①安則靜:語出《孫子兵法·勢篇》。王本及汪本作「不動如山」,與前《重戰》引文重。 ②武功:漢置縣。故址在今陝西武功西。 ③五丈原:古地名。位於今陝西寶雞東南之斜谷口西側,渭水經其北自西向東流。 ④楊儀:襄陽(今湖北襄樊),人,字威公。諸葛亮以其為長史,協助處理軍務和籌劃糧秣。亮死後,自恃其誅殺魏延功高,因職低不滿,與尚書令蔣琬爭權而獲罪入獄自殺身死。 ⑤辛毗:陽翟(今河南禹縣)人,字佐治。初從袁紹,後歸曹操,任丞相長史。魏文帝時任侍中,明帝時封穎鄉侯。 ⑥蒺黎:一種果被帶刺的草本植物,部隊經此叢生之地,影響行軍作戰。 ⑦二千人:馬本及諸本皆誤作「三千人」,今據史校改。 ⑧赤岸:馬本及唐本皆誤作「亦岸」,今從王本。赤岸,位於今陝西留壩東北。 ⑨本篇史例出自《晉書·宣帝紀》。 50.危戰 凡與敵戰,若陷在危亡之地,當激勵將士決死而戰,不可懷生,則勝。法曰:「兵士甚陷,則不懼。」① 後漢將吳漢②討公孫述③,進入犍為④界。諸縣皆城守。漢攻廣都⑤,拔之。遣輕騎燒成都⑥市橋,武陽以東諸小城皆降。帝⑦戒漢曰:「成都十餘萬眾,不可輕也。但堅據廣都,待其來攻,勿與爭鋒。若不敢來,公須轉營迫之,須其力疲,乃可擊也。」漢不聽,乘利遂自將步騎二萬餘人進逼成都,去城十餘里,阻江⑧北為營,作浮橋,使別將劉尚將萬餘人⑨屯於江南,相去二十餘里。帝大驚,責漢曰:「比敕公千條萬端,何意臨事悖亂?既輕敵深入,又與尚別營,事有緩急,不復相及。賊若出兵綴公,以大眾攻尚,尚破,公即敗矣。幸無他者,急率兵還廣都。」詔書未到,述果遣其將謝豐、袁吉將眾十餘萬出攻漢;使別將〔將〕萬金人劫劉尚,今不得相救。漢與大戰一日,兵敗走入壁,豐圍之。漢召諸將厲⑩之曰:「吾與諸將逾越險阻,轉戰千里,所在斬獲,遂深入敵地,今至城下,而與尚二處受圍,勢既不接,其禍難量。欲潛師⑾就尚於江南御之。若能同心協力,人自為戰,大功可立,如其不然,敗必無餘。成敗之機,在此一舉。」諸將皆曰:「諾。」於是,饗士秣馬,閉營三日不出,乃多立幡旗,使煙火不絕,夜銜枚引兵與尚合軍。豐等不覺,明日,乃分兵拒江北,自將攻江南。漢悉兵迎戰,自旦至哺,遂大敗之,斬謝豐、袁吉。於是,率兵還廣都,留劉尚拒述,具以狀聞,而深自譴責。帝報曰:「公還廣都,甚得其宜,述必不敢略尚而擊公。若先攻尚,公從廣都五十里悉步騎赴之,適當值其危困,破之必矣。」於是,漢與述戰於廣都、成都之間,八戰八克,遂軍於郭中。述自將數萬人出城大戰,漢使護軍高午、唐邯將銳卒數萬擊之。述兵敗走,高午奔陣刺述,殺之。旦日城降,斬述首傳送洛陽。蜀遂平。⑿ 【注釋】 ①兵士甚陷,則不懼:語出《孫子兵法·九地篇》。 ②吳漢:東漢大將。南陽宛縣(今河南南陽)人,字子顏。王莽末年,亡命漁陽(今北京密雲西南),以販馬為業。後歸劉秀,任偏將軍、大將軍。劉秀稱帝後,升任大司馬,封舞陽侯。 ③公遜述:扶風茂陵(今陝西興平東北)人,字子陽。王莽時期,任蜀郡太守。東漢初,起兵據益州稱帝,成為反對東漢中央政權的地方割據勢力。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被吳漢率軍平定。 ④犍為:郡名,西漢冒。東漢時,郡治在武陽(今四川彭山東)。 ⑤廣都:漢置縣。位於今四川成都南。 ⑥成都:今屬四川。 ⑦帝:指東漢光武帝劉秀。 ⑧江:西晉以前長江的專稱,凡稱「江」或「江水」者,皆指「長江」。本篇這裡指今長江的支流「岷江」。 ⑨萬餘人:馬本及唐本皆誤作「十餘萬人」,今據史校改。 ⑩厲:通「勵」,激勵,勉勵。 ⑾立:史載原作「樹」,《百戰奇法》原作者因避諱宋英宗嫌名(「曙」)而援引時改「樹」為「立」。 ⑿本篇史例出自《後漢書·吳漢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