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台故事 · 謝振定·曹錫寶·廣興·戴璐
附記 劉統勛 海蘭察 訥親 張廷玉 汪由敦 史貽直高恆父子 和珅門下
與錢南園同時,又有「燒車御史」。《十朝詩乘》載:
和珅盛時,其家奴勢焰張甚,橫行京外,莫敢究詰。其折之以法者,獨謝薌泉侍御與武虛谷大令。薌泉以御史巡城,遇珅仆於途,控怒馬,引朱軒,揚揚自得。薌泉捽之下,責其僭妄,即道旁笞之,並火其車,世稱「燒車御史」。陳散原嘗見其遺墨,以片楮書「光明正大,通天達地」八字,其子興垣旁註,稱為「臨終之筆」。
散原題詩云:「燒車御史不再得,百餘年間誦孤直。當時為國護制度,九衢煌煌貫白日。胸中有道匪襲取,死生一條見遺墨。至今傳玩起嗟嘆,此是孤兒眼中筆。」
當焚車事聞,有詔令指實其僭,以車已焚,無左驗,坐罷官。珅敗,以主事起用,官至員外郎。嘉慶中,其子興嶢,以固始令卓薦入覲。上曰:「此燒車御史子也。」詢前事嗟惜,特擢成都守,薌泉為不朽矣。
按:謝薌泉名振定,湖南湘鄉人,乾隆四十五年翰林。五十九年考授御史,第二年奉命巡視東城。違制乘車者,是和珅妾弟。謝興嶢引見,時在道光,非嘉慶。宣宗因謝興嶢背履歷時,京語琅琅,問起來才知他從小生長京城,為謝振定之子。又興嶢引見時官河南裕州知府,特擢四川敘州知府。《十朝詩乘》所記微有不符。
與謝薌泉遭遇相仿者,復有曹劍亭,名錫寶,浦東南匯人,乾隆三十一年翰林,五十年特授陝西道御史。《清史稿》本傳:
時協辦大學士和珅執政,其奴劉全恃勢營私,衣服車馬居室皆逾制,錫寶將論劾。侍郎南匯吳省欽,與錫寶同鄉里,聞其事,和珅方從上熱河行在,馳以告和珅,令全毀其室,衣服車馬有逾制,皆匿無跡。
錫寶疏至,上詰和珅,和珅言平時戒約嚴,或扈從日久漸生事,乞嚴察重懲。乃命留京辦事王大臣召錫寶問狀,又令步軍統領遣官從錫寶至全家察視,無跡。錫寶自承冒昧。上召錫寶詣行在面詰,錫寶奏全倚勢營私,未有實跡,第為和珅杜漸防微,乃有此奏。復諭軍機大臣大學士梁國治等覆詢,錫寶又承「杜漸防微」語失當,請治罪,下部議,當左遷。
上手詔,略言:「平時用人行政,不肯存逆詐億不信之見,若委用臣工,不能推誠布公,而猜疑防範,據一時無根之談,遽入人以罪,使天下重足而立,側目而視,斷無此政體。錫寶未察虛實,以書生拘迂之見,托為正言陳奏,姑寬其罰,改革職留任。」五十七年卒。
當時朝士,皆輕和珅,即或因利害關係,不能不往還,亦不過虛與委蛇。唯有吳省欽、吳省蘭兄弟公然依附。省欽乾隆二十八年進士,朝考第一,點庶吉士,時年最少。省欽有紀恩詩並注云:
堯廷列跽姓名通,詔傍階墀覽下風(引見官跽處,距階例二丈許。是日命移近至階下),譽忝朝元珠錯落(新進士試保和殿,第一者謂之「朝元」,時省欽忝此選),跡聯館少玉玲瓏(館選齒最少者,謂之「館少」。省欽與海寧祝德麟、壽光李鐸司列一等,其年皆只二十)。丹毫結體天旋左(名折既下,丹圈者庶吉士,尖者分部額外主事,連點者知縣候選。御筆圈處,皆由左而右,丹跡宛然),黃闥凝暉日正中。好與元和征故事,喜歡三十二人同。
又大考擢侍讀云:
天門詄盪曳青緺,甲第聯銜候試差。月旦待題名士重,風儀難信病坊諧(朔日引見,應出試差人員,坊缺中有年老者,遂命大考)。六年大比宜循典,三日常雩適致齋。館吏一時喧走語,筆床硯匣細安排(自壬戌後,屆六年即舉大考於西苑,時值雩典)。
文囿宏開曙色霋,羽林雙引翰詹齊。抱從佛腳靈當乞,仰過天顏候漸稽。薦寢拜沾嘉果賜,留田策罷遠糧齎。茂先王佐臣何有?慚愧枋榆斥鷃低(試擬張華《鷦鷯賦》、新疆屯田議、紫禁朱櫻出上闌詩)。
白華朱實捧宸賡,草屋標題兆豫成(省欽自號白華,伏聞御製朱櫻詩,首聯有「白華細語三冬月,朱實紛垂首夏天」之句),新進無資還壓卷,故人有分輒連名(省欽列一等第一,褚侍講廷璋一等第二,自召試朝考,省欽名皆在褚上)。寸心得失終難問,鼎甲迴翔暫比榮(一等例止三人),今後好修衷倍矢,敕頭何易副親旌(歷奉諭旨,觀其文,復觀其人,親定等第)。
按:壬戌者乾隆七年。翰詹大考,始於雍正十一年,至壬戌定製為六年一舉行,此即吳省欽詩所謂「六年大比宜循典」。照此計算乾隆十三年、十九年、二十五年、三十一年、三十七年各有大考。茲以詩中敘事考證,吳省欽乃乾隆三十一年應大考。《高宗本紀》乾隆三十一年:「五月甲戌,上詣黑龍潭祈雨。」此即「雩典」。
膺館選者,三年散館,分別去留,散館試例在四月下旬。吳省欽三十一年散館授職編修,五月初一引見,旋應大考,以一等第一擢侍讀。升遷如此之速,且年未三十,何必依附和珅?至於其弟省蘭,至乾隆四十三年,始成進士、點翰林。省蘭為和珅家西席。至嘉慶三年,吳省欽授左都御史。和珅一敗,省欽亦革職,而其同鄉曹錫寶則追贈副都御史。《清史稿·曹錫寶傳》云:
仁宗親政,誅和珅,並籍(劉)全家。乃追思錫寶直言,諭曰:「故御史曹錫寶,嘗劾和珅奴劉全倚勢營私,家貲豐厚。彼時和珅聲勢薰灼,舉朝無一人敢於糾劾,而錫寶獨能抗辭執奏,不愧諍臣。今和珅治罪後,並籍全家,貲產至二十餘萬,是錫寶所劾不虛。宜加優獎,以旌直言。錫寶贈副都御史……」
嘉慶之初,下詔求直言。此為歷代天子即位後例行的故事。但嘉慶親政求言,則有特殊的目的,即希望言官對和珅群起而攻。《清朝野史大觀》載一文,題曰《嘉慶初年諫臣》,其中有可資為談助者,引錄注釋如下:
廣公泰,滿洲人,下詔時,泰與廣興首先應詔,參劾和珅奸慝諸款,即時伏法。
廣泰隸鑲藍旗,姓氏不詳。約乾隆五十年前後由戶部員外補授江西道御史。廣興,號晴溪,字賡虞,姓高佳氏,隸鑲黃旗,乾隆五十六七年由禮部郎中補授江南道御史。廣興當是高朴之子。高朴及其父高恆,皆以貪黷被誅。而高恆為皇貴妃高氏胞兄,當獲罪時,傅恆為之緩頰,請推皇貴妃恩代死。乾隆反問:貴妃兄弟犯法,可不死,皇后兄弟犯法又如何?傅恆戰慄失色。因為這話正就是指傅恆而言。
乾隆裁抑外戚,手段狠辣,甚至連太后的面子都不顧。高貴妃一兄一弟皆伏法,此為前朝所無之事。但高恆父子不幸是生為漢人,乾隆藉此以儆滿洲、蒙古的貴戚。俗雲「借人頭」,正此之謂。
按:嘉慶親政,首劾和珅者,為高郵王念孫,時官吏部給事中。劾和珅為陳奏剿川楚教匪六事之首。《清史稿》本傳謂「援據經義,大契聖心」。此必對誅和珅如何不悖孝道有所發揮,立言得體,故合帝意。其子引之,即於是年中探花。
嘉慶於頒遺詔日,宣布和珅罪狀,大罪二十款。《春冰室野乘》作者李岳瑞,曾親見當時奏陳和珅供詞原件,其中頗有異聞,試摘數條如下:
又珍珠手串有福康安、海蘭察、李侍堯給的,珠帽頂一個,也是海蘭察給的。此外,珍珠手串原有二百餘串之多,其饋送之人,一時記不清楚。寶石頂子,奴才將小些的,給了豐紳殷德幾個(豐紳殷德為和珅子,即尚和孝公主者)。其大些的,有福康安給的,至大珠頂是奴才用四千餘兩銀子給佛寧額爾登布代買的,亦有福康安、海蘭察給的。鑲珠帶頭是穆騰額給的,藍寶石帶頭系富綱給的。
又太上皇帝所批諭旨,奴才因字跡不甚認識,將折尾裁下,另擬進呈,也是有的。又因出宮女子愛喜貌美,納取作妾,也是有的。
又蘇凌阿年逾八旬,兩耳重聽,數年之間由倉場侍郎用至大學士,兼理刑部尚書。伊系和琳兒女姻親,這是奴才糊塗(琳,珅弟也)。
福康安受乾隆之眷愛特深,別自有故,已如前述,而竟亦不得不行賄於和珅。海蘭察為乾隆朝名將,黑龍江索倫人,一言為「魚皮韃子」,即肅慎系的赫哲人,世居伯力東北的松花江兩岸,夏日以魚皮為衣。魚皮取之於鮭魚,用特殊技巧剝皮,以木槌擊落其鱗,使之柔軟,制以為衣。
海蘭察生有異稟,驍勇善戰,復多智計。為阿桂所識拔後,乾隆用之以佐福康安。可以說福康安的仗,大部分是他在打。以功封一等公,歿於乾隆五十八年,諡武壯。病歿者本不得入昭忠祠,乾隆以海蘭察受傷多次,特許入祀。他是乾隆的愛將,又有福康安的倚重、阿桂的回護,而亦不能不對和珅厚饋,可以想見和珅當時的權勢。
繼公善滿洲人,雖為和相所引,無所依傍。時翻譯科場皆近臣子弟藉以進身,頂冒傳遞之弊,繁不勝言。善首論之,場務始肅,遷太僕寺卿。八旗士卒蓄養馬匹,多有冒領干餉,飼者十不二三。出牧時啖番使以金帛,為蒙古所哂。善復犯眾怒言之,弊遂清,滿洲人恨入骨。至驗馬日,眾誤以戴菔塘(璐)為善,毆之幾斃。
按:《清朝野史大觀》所收《嘉慶初年諫臣》,采自《嘯亭雜錄》。書為禮親王昭槤所著,生前未梓行。至光緒初年,始由醇親王奕譞就其府邸搜集原稿,請人修訂增刪以付梓,事過境遷,所記間失真相。如「繼善雖為和相所引」云云,語氣失實。
和珅將六部滿洲、蒙古司員庸弱無能者調補御史,並非援引而有投閒置散之意。其間自不免有意排擠,俾便位置私人。如繼善,本為吏部員外,嘉慶二年補授福建道御史。滿洲部員,俸滿多能外放,而滿洲御史俸滿則多授給事中,冷衙閒官,默然無聲,為李慈銘譏為「仗馬」,不過點綴朝儀而已。繼善後亦由福建道御史轉刑科給事中。觀其陳奏,實為滿員中佼佼者,而任太僕寺卿,整肅馬政一事,實為難得。《清史稿·兵志十二》:
清初沿明制設御馬監,康熙間改為上駟院,掌御馬,以備上乘。畜以備御者曰內馬,供儀仗者曰仗馬。御馬選入,以印烙之,設蒙古馬醫官療馬病。上巡幸及行圍,扈從官弁各給官馬,以副都統或侍衛為放馬大臣主其事。
上謁祖陵需馬二萬三千餘匹,東西陵需馬四千三百餘匹,悉取察哈爾牧場馬應之。迨乾隆時,每扈從用馬匹輒二萬餘。嘉慶中,物力漸耗,停木蘭秋獮。十二年,減額馬之半。道光九年,如盛京謁陵,額馬視乾隆時約略相等,計取給場馬暨各盟長所進,蓋二萬六千餘匹雲。
嘉慶朝「減額馬之半」,猶須一萬餘匹,而此只是供御廄之用,此外京中八旗及各駐防營馬,總計約十一萬匹,馬乾歲費四十四萬兩。易言之,每匹馬每年的草料,僅費銀四兩,當然是不夠的,因而有「出青」之制,即繼善奏中之所謂「出牧」。《清史稿·兵志十二》又云:
天聰時,征服察哈爾,其地宜牧馬蕃息。順治初,大庫口外設種馬場,隸兵部。康熙九年,改牧場屬太僕寺,分左翼右翼二廠,均在口外。……置牧長、牧副、牧丁任其事,轄以協領、翼長、總管,官兵皆察哈爾、蒙古人充之。飼秣所需木槽、鏃、钁、鑹、杓,每群各二,五年一給之。總管三年番代。二十四年,定牧群牲畜歲終匯報增減數目,視其贏絀,以第賞罰。二十六年,令八旗豢馬,春夏驅赴察哈爾牧放,曰出青;秋冬迴圈,曰回青。四十四年,將軍楊福,請市馬給兵丁,上不許。諭曰:「朝廷屢以太僕寺廠馬並茶馬給各兵丁,故無賠馬之苦。歷觀宋明議馬政,皆無善策,牧馬惟口外最善,水草肥美,不糜餉而孳生甚多。如驅入內地牧之,即日費萬金不足矣。」
清朝以武功得天下,在道光以前歷帝皆重騎射,木蘭秋獮,無異一次大規模的軍事演習。又《清史稿·皇子世表序》「清初封爵之制」:「順治六年復定為親郡王至奉恩將軍,凡十二等,有功封、有恩封、有考封」。「非國有大慶,不得恩封;非嫻習騎射,不得考封」。既然如此,馬匹餵養,自為要務。而繼善長太僕寺,毅然揭發數十年積漸而成的盜賣馬匹、侵蝕馬乾的弊端,勇於任事,殊可稱道。
至誤以「戴菔塘為善」的戴菔塘,名璐,浙江烏程人,乾隆二十八年進士,由工部郎中考授湖廣道御史。他著有一部《藤蔭雜記》,談乾嘉京師的人物、時事,極有趣味。內多柏台故事,選記如下:
明重御史巡方,權傾督撫,統轄文武,士人釋褐即得,人艷稱之。昔有一富人二婿,一為守備,一為秀才,富翁輕生重備。後備歷副將,生成進士。以御史巡方閱兵,副將披執郊迎,報名入謁,五更稟請開操。生於枕上賦一絕云:「黃草坡前萬甲兵,碧紗帳里一書生;而今始信文章貴,臥聽元戎報五更。」康熙初停止。雍正初,直隸三府設一巡察,二年報滿。台灣巡察如之。今惟滿科道巡察東三省,聞猶是巡方體制。
按:所謂「巡察東三省」,實即「查旗」。照《會典》載:八旗、滿洲、蒙古、漢軍驍騎營,每營以御史一人;前鋒營、護軍營,每翼各以御史一人;火器營以御史一人,凡御史二十九人,於滿洲、蒙古、漢軍御史內點派。八旗各營有駐關外者,查旗亦自必出關;盛京將軍為旗營長官,則亦在被查之列,自然便具巡方的體制了。
諸城劉文正公,乾隆六年甫任總憲,即以桐城張、姚二姓官多,奏請裁抑。尚書納親,管理事務太多。任事多銳,一時風采凜然。納親果於金川僨事,桐城未久去位。
欽定台規,乾隆初告竣,其時未分十二道,迄今五十餘年,更定典禮若干,亟應續纂而未有議及者。不若六部卿寺,頻見有纂修則例之舉。向日御史到任,京畿道吏送台規一冊,內載儀注甚詳,此歷久不廢者,近聞久不呈送,並餼羊而去之。
「劉文正」為劉統勛,與子劉墉(石庵)為乾隆倚重,眷顧不衰,主要者即因劉統勛以此一事,上結主知。
劉統勛字延清,雍正二年甲辰翰林。乾隆六年丁憂服闋,授左都御史,到台即上兩疏,一疏論張、姚兩家子弟做官太多,大意是:
大學士張廷玉,歷事三朝,遭逢極盛,然晚節當慎,責備恆多。竊聞輿論動雲,張、姚二姓占半部《縉紳》。張氏登仕版者,有張廷璐等十九人。姚氏與張氏世婚,仕官者姚氏孔鋹等十人。
二姓本桐城巨族,其得官或自科目薦舉,或起襲蔭議敘,日增月益,今未能遽議裁汰,惟稍抑其遷除之路,使之戒滿引謙,即所以保全而造就之也。請自今三年內,非特旨擢用,概停升轉。
又一疏論訥親云:
尚書公訥親,年未強仕,綜理吏、戶兩部,典宿衛,贊中樞,兼以出納王言,時蒙召對。屬官奔走恐後,同僚亦爭避其鋒。部中議覆事件,或輾轉駁詰,或過目不留,出一言而勢在必行,定一稿而限逾積日,殆非懷謙集益之道。請加訓示,俾知省改,其所司事,或量行裁減,免曠廢之虞。
劉統勛這兩道奏疏,對乾隆一生的幫助極大。其作用在破朋黨之局,猶為其次,最主要的是解乾隆尾大不掉的窘迫,並使他能夠完成彌補雍正種種過惡的心愿。
這話要從雍正奪位說起。雍正能夠得位,內靠隆科多,外靠年羹堯。及至腳步站穩,則非殺隆、年不可。平心而論,這倒也不儘是為了怕醜事敗露,殺之以滅口,主要的是雍正對整飭吏治,確有辦法,更有信心。但制人要先想到勿為人所制。今有把柄在隆、年二人手中,好比打拳的人,身受暗傷,如果用勁稍大,暗傷牽掣,何能制人?因此,去隆、年即所以治療本身的暗傷,以便能充分發揮本身的力量。
隆、年二人中,去隆易,去年難。因為年羹堯的關係很多,換句話說,他可以動用的幫手,遠超過隆科多。在年羹堯的諸般關係中,有一種形跡不太顯,但影響很深很遠,即是「年誼」。
年羹堯是康熙三十九年庚辰三甲第二百十八名進士,居然亦點了庶吉士,同榜有勵廷儀、沈近思、史貽直、張廷玉,皆為世宗所重用,此即籠絡庚辰一榜的漢人、分化年羹堯的手法,其中特受眷遇者,是張廷玉。
張廷玉,大學士張英次子。當雍正即位時,官吏部左侍郎。《清史列傳》本傳:
六十一年十二月,世宗憲皇帝御極,命廷玉協同翰林學士阿克敦、勵廷儀等辦事,賜一品蔭生。十二月擢禮部尚書,恭纂聖祖仁皇帝實錄,充副總裁。
雍正元年正月,入直南書房……八月,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御製詩一章賜之,詩曰:「峻望三台近,崇班八座尊。棟樑材不忝,葵藿志常存。大政資經畫,吁謨待討論。還期作霖雨,為國沛殊恩。」
勵廷儀庚辰二甲,點翰林,其時官內閣學士,被恩命後,充翰林院掌院,調兵部侍郎。
阿克敦康熙四十八年己丑翰林,時官兵右,世宗命之充翰林院掌院,為聖祖實錄副總裁。阿克敦即阿桂之父,出身滿洲正藍旗,姓章佳氏,此即為被雍正重用的緣故。
雍正在康熙朝奪嫡的糾紛中,夥同皇長子直郡王胤禔,謀害太子胤礽,後為皇三子誠親王胤祉舉發,胤禔被圈禁,而雍正即其時的雍親王胤禛,以皇十三子胤祥頂罪,故終聖祖在世之日,胤祥未封,而聖祖崩於暢春園時,胤祥亦猶在圈禁之中。
雍正奪位後,第一個行動即是釋放胤祥,並封之為怡親王。此段秘史我曾發其覆,今以阿克敦於雍正奪位後,即被重用,更得一佐證。怡親王之母敏妃,即出身於章佳氏;又乾隆朝四督兩江、為袁子才恩師的尹繼善亦出身於章佳氏,後為怡親王胤祥記室,雍正與章佳氏有特殊親密的關係,是非常明白的一件事。只以雍、乾兩朝,怡親王胤祥與雍正之間的秘密刪改殆盡,故不能明其究竟。但只看章佳氏之後,阿桂與尹繼善在乾隆朝寵信不衰,則其先世必曾建殊勛,亦可想而知。
張廷玉等三人,受命所謂「辦事」,即是在「內廷行走」,做雍正的「特別助理」,主要的工作,即控制在京的高級知識分子,所以三人皆受命為翰林院的堂官。
又,三人皆充聖祖實錄副總裁,則於康熙「末命」一節,及皇十四子胤禎受命為「撫遠大將軍」,准用正黃旗纛旗,無異親征,明示大位有歸等等跡象,自能承志巧為掩沒改飾,厥功亦殊不細。而張廷玉入直南書房,則更為雍正心腹中的心腹,此於當時政治體制,及後來乾隆杯葛張廷玉齮齕備至的過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得出來。
按:清朝中央政制,在雍正七年軍機處未設置以前,內閣的權力已大為削減,所處理者,大多為例行公文的「題本」。其重要而具機密性的事件,用封奏直達御前,有漢文、有清字,由皇帝親自處理。其方式有三:一種是交有關衙門議奏,再作裁定;一種是就原折批示發回;一種是命侍衛或奏事太監口傳諭旨。康熙又規定疆臣之外,某些人得以專摺奏事,必須親筆書寫。目的除了增強效率以外,更有了解民隱、相互稽查的功用。
此法至雍正更加擴大,並規定朱批諭旨,必須繳回。在雍正初即位時,派定總理事務大臣,略似以後的軍機大臣。但雍正自「承末命」之時起,便面臨著一場無比嚴重的政治鬥爭,此即如何得以保持及穩固篡奪的政權?為了要證明「天心默許」「大位早定」,他不是奪了他的同母弟皇十四子胤禎的皇位,曾連篇累牘地頒發朱諭。其時雍正的工作負荷,非常沉重,照例的儀注,如大喪的各種祭祀、母后宮中晨昏定省,已占去不少時間。而處理政務,僅接見總理大臣、看奏摺,以及召見部院大臣暨三品以上文武官員赴外任前的「陛辭」「引見」,詢問履歷,慰勉指示,一天的時間已深感不足,更何來工夫,洋洋灑灑地寫自辯的文章。
因此,雍正必須找幾個了解他意圖,而文筆暢達快速的助手,置諸南書房,以文學侍從之臣的身份,為他代筆。其中最得力的就是張廷玉。
張廷玉奉旨協同阿克敦、勵廷儀「辦事」,所辦者即是此事。他在雍正元年正月入直南書房,中間且一度充順天鄉試副主考,入闈一月之久。到八月間即蒙御製詩之賜,所謂「大政資經畫,吁謨待討論」,可知其必參與雍正最高的機密。雍正許之為「棟樑材」,而「還期作霖雨」,又許之為宰相之器,可以造福蒼生,即默許其不久即可入閣。果然,雍正七年「署理大學士事」,上距其初授侍郎只五年,初升尚書只兩年,升騰不可謂之不速。
雍正元年元旦,「頒詔訓飭督撫提鎮,文吏至於守令,武將至於參游,凡十一道」。此十一道上諭,備載實錄,各就其職司所在,詳細指示如何盡分供職,做一個好官。從來帝皇整飭吏治,未有如此明確具體者。這十一道上諭,我相信即出於張廷玉的手筆,其證據在後面要談到,此不贅。
有清自太祖天命元年丙辰至宣統三年辛亥,享祚兩百九十五年,漢大臣所受的恩遇,恐無過於張廷玉。世宗大漸,張廷玉與鄂爾泰同受顧命,遺命他日配享太廟。按:佐命之臣,方得配享太廟,雍正十三年中,只怡親王胤祥配享。我前面說過,胤祥曾替雍正頂罪,雍正酬庸之厚,亦所罕見,如特命世襲罔替,清初定製八「鐵帽子王」,至此增而為九。張廷玉以漢大臣,不過供文字之役,非有出生入死的殊勛,亦未有捨身護主的大功,乃竟與怡親王胤祥等量齊觀,可知當奪位初起時,張廷玉參與最高機密,劃策決疑,有助雍正定天下的大功勞。
及至乾隆即位,張廷玉與鄂爾泰同封伯爵,加號「勤宣」。十一年,廷玉長子內閣學士張若藹病歿,乾隆以張廷玉年逾七十,在內廷行走,需人扶掖,特命其次子庶吉士張若澄在南書房行走,以便照料。至十三年正月,張廷玉上疏乞休,以「年近八旬,請得榮歸故鄉」。此亦人情之常,但乾隆不准,糾葛由此而起,至死未罷。《清史列傳·張廷玉傳》,載其經過極詳細,但未能搔著癢處,後世亦無言其事者,我今發兩百三十年之覆。乾隆不准張廷玉回桐城,即因雍正如何奪位,如何弒兄屠弟,如何殺年羹堯、隆科多滅口,全本《西廂記》都在張廷玉肚子裡,甚至他本人亦串演了類似紅娘的角色。
張廷玉乞休之疏既上,乾隆諭以「卿受兩朝厚恩,且奉皇考遺命,將來配享太廟,豈有從祀元臣,歸田終老之理?」從祀元臣,何以不可歸田終老?乾隆是怕他一回文風極盛的桐城,必有人向他請教往事,作成記錄,留下一段不知何時才會出現的秘史。所以一定要留他在京,以便監視。張廷玉不明此理,嘵嘵爭辯,結果變成自取其辱。
張廷玉留是留下了,但不免常有鄉思,容貌消減。乾隆十四年正月,乃復頒上諭,以為張廷玉「生長京邸,子孫繞膝」,「原不必以林泉為樂」,准他「四五日一入內廷,以備顧問」。又說他在「城內郊外,皆有賜第,可隨意安居,從容几杖,頤養天和」,並御製詩一章以賜。詩曰:
職曰天職位天位,君臣同是任勞人。休哉元老勤宣久,允矣予心體恤頻。潞國十朝事堪例,汾陽廿四考非倫。勖茲百爾應知勸,莫羨東門祖道輪。
詩是標準的「乾隆體」,所謂「潞國十朝」,指文彥博十日一至都堂議事;「汾陽廿四考非倫」,用郭子儀二十四考中書令的典故,而「非倫」費解。但看「勖茲百爾應知勸」之句,可知乾隆平時不知勸慰過他多少次。張廷玉就因為不知勸,以致搞得灰頭土臉。
到了這年十一月,乾隆看他歸心極熾,覺得「強留轉似不情,而『去』之一字實又不忍出諸口」,因為「座右鼎彝古器,尚缺久陳幾席,何況廟堂元老,誼切股肱」?因此,特為派人去看張廷玉,將乾隆的意思告訴他,聽他自行抉擇。
這是試探,而且乾隆已料到,張廷玉求去的成分較多,所以在上諭中埋伏著機關:第一,「座右鼎彝古器」云云,是將張廷玉比作一件老古董,此為以後貶低張廷玉貢獻的張本;第二,「『去』之一字實不忍出諸口」,見得皇帝對臣子依依不捨,如果張廷玉求去,則是臣子薄情。
張廷玉得遂初衷,計不及此,只覺喜出望外。其時已定十六年初次南巡,所以他表示:「請得暫辭闕廷,於後年江寧迎駕。」事已如此,乾隆亦優詔褒答,准以「原官致仕,伯爵非職任官可比,仍著帶於本身,俟來春冰泮舟行旋里,當另頒恩諭」。並期待十年以後「朕五十正壽,大學士亦將九十,輕舟北來,扶鳩入覲」。又御製七律三章以賜。詩曰:
早懷高義慕懸車,異數優留為弼予。近覺筇鳩難步履,得教琴鶴返林閭。銀毫無奈吟輕別,赤芾還看賦遂初。擬問蘭陵二疏傳,可曾廿四考中書。(其一)
兩朝綸閣謹無過,況復芸窗借琢磨,此日蘭舟歸意定,一時翰苑悵思多。善娛鄉黨銷閒書,穩趁帆風送去波。南國詩人應面晤,為詢食履近如何?(其二)
坐諭朝夕久勤宣,間別何能獨恝然。同事當年今幾在?得余碩果又言旋。江湖卿樂真饒後,廊廟吾憂詎忘先。指日翠華臨幸處,歡顏前席問農田。(其三)
歸田之願,雖可得遂,但張廷玉另有一大顧慮,即是配享問題。由於乾隆曾說過:「豈有從祀元臣,歸田終老之理?」則歸田終老即難作從祀元臣。因此,張廷玉進宮面謁,免冠磕頭,「請上一辭以為券」。這件事是做得冒昧了一點,乾隆除了勉從所請以外,又賦詩一首:
造膝陳情乞一辭,動予矜惻動予悲。先皇遺詔惟欽此,去國餘思或過之。可例青田原侑廟,漫愁鄭國竟摧碑。吾非堯舜誰皋契?汗簡評論且聽伊。
過去有人作打油詩,有「等因奉此」字樣,自是遊戲文章,但「欽此」入詩,則確有其事。「欽此欽遵」為「上諭」中習見之語,「惟欽此」者,唯有謹遵之意,下接「去國餘思或過之」,意謂將來別有恩典,或者猶過於配享之榮。上半首的語氣很好,但下半首大不對勁了。
「可例青田原侑廟」,是用劉伯溫的典故。劉伯溫以休致之臣,而得從祀,有此前例,故可從張廷玉之請。「漫愁鄭國竟摧碑」,征魏徵之典,充分表現了乾隆的不滿。魏徵封鄭國公,「摧碑」一事見《新唐書》本傳:
征亡,帝思不已,登凌煙閣觀畫像,賦詩悼痛。聞者媢之,毀短百為。征嘗薦杜正倫、侯君集才任宰相,及正倫以罪黜,君集坐逆誅,孅人遂指為阿黨。又言征嘗錄前後諫爭語示史官褚遂良。帝滋不悅,乃停叔玉昏,而仆所為碑,顧其家衰矣。
這已經很露骨地表明,他可以像唐太宗那樣,給魏徵寫了碑文,復又取消。則此日所許配享的諾言,並非不可更改者,甚至已入太廟從祀,亦不妨撤出。
最後兩句則是負氣之語,誤會張廷玉有輕視他之意。反正詩中所透露的消息,非常不好,是誰都看得出來的。可能張廷玉真有倚老賣老的模樣,竟不理會此一警告,當時就做錯了一件事,謝恩竟不親詣宮門,而令其子代奏。乾隆著軍機處傳旨,令張廷玉明白回奏。其時軍機承旨者為傅恆及汪由敦。汪為張廷玉門生,自然將乾隆大為不滿的情形,稟報師門。張廷玉第二天特為起個大早趕進宮去。不料這一來反而授人以柄,乾隆有一篇詰責的上諭,相當精彩,足以反映乾隆御下的手段。全錄如下:
朕許大學士張廷玉原官致仕,且允配享太廟之請。乃張廷玉具折謝恩,詞稱「泥首闕廷」,並不親至,第令伊子張若澄代奏。因命軍機大臣傳寫諭旨,令其明白回奏。而今日黎明,張廷玉即來內廷,此必軍機處泄露消息之故。不然今日既可來,何以昨日不來?此不待問而可知者矣。夫配享太廟,乃張廷玉畢世之恩,豈尋常錫齎、加一官、晉一秩可比,不特張廷玉歿身銜恩,其子孫皆當世世銜恩。伊近在京邸,即使衰病不堪,亦當匍匐申謝。乃陳情則奏請面見,而謝恩則竟不親赴闕廷,視此莫大之恩,一若伊分所應得,有此理乎?
朕作賦詩,命翰林和韻,獻諛者或擬以皋夔,比以伊周。夫皋夔尚可也,伊周則不可也。朕詩自有分寸,謂「兩朝綸閣謹無過」,不為溢美之詞,亦尚其實長也。若因此而稱心滿意,則並其夙所具之謹且忘之,而不謹矣。夫「可例青田原侑廟」者,劉基以休致之臣,而得配享,曾有此例,故事在可許。伊試自思,果能仰企劉基乎?張廷玉立朝數十年,身居極品,受三朝厚恩,而當此桑榆晚景,輾轉圖維,惟知自便。未得歸則求歸自逸,既得歸則求配享叨榮,及兩願俱遂,則又視若固有。意謂朕言既出,自無反汗,已足滿其夙願,而此後更無可覬之恩,亦無復加之罪,遂可恝然置君臣大義於不問耳。朕前旨原謂,配享大臣不當歸田終老,今朕憐其老而賜之歸,是乃特恩也。既賜歸而又曲從伊請,許其配享,是特恩外之特恩也。乃在朕則有請必從,而彼則恬不知感,則朕又何為屢加此格外之恩,且又何以示在朝之群臣也。試問其願歸老乎?願承受配享乎?令其明白回奏。
昨朕命寫諭旨時,大學士傅恆及汪由敦免冠叩首,奏稱張廷玉蒙聖恩曲加體恤,終始矜全。若明發諭旨,則張廷玉罪將無可逭,此已見師生捨身相為之私情。及觀今日張廷玉之早來,則其情顯然。朕為天下主,而今在廷大臣因師生而成門戶,在朝則倚恃眷注,事事要被恩典,及去位而又有得意門生留星替月,此可姑容乎?
夫君子絕交不出惡聲。朕昨令寫諭旨,意尚遲回,不欲遽發。及觀張廷玉今日之來,且來較向日獨早,謂非先得信息,其將誰欺?若將二人革職交王大臣等質訊,未有不明者。但朕既曲成其終,張廷玉縱忍負朕,朕不忍負張廷玉。然軍機重地,乃顧師生而不顧公義,身為大臣,豈應出此?
朕嘗謂大臣承受恩典,非可濫邀,若居心稍有不實,則得罪於天地鬼神,必致敗露。張廷玉一生蒙被異數,即使詐偽亦可謂始終能保。乃至將去之時,加恩愈重,而其所行有出於情理之外,雖欲曲為包容,於理有所不可,豈非居心不實之明效大驗耶?天道之顯著如此,為人臣者,其可不知所儆惕乎?可不知所改悔乎?
按:乾隆朝軍機處在鄂爾泰於十年四月病歿後,張廷玉因早奉旨,「不必向早入朝」,所以每天都由訥親一人面對承旨,而汪由敦、蔣溥雖為軍機大臣,實際工作如後來的軍機章京。漢大臣如汪由敦之得以當面承旨,有一段故事。趙翼《檐曝雜記》載:
軍機大臣同進見,自傅文忠公始。高宗初年惟訥公親一人承旨,訥公能強記,而不甚通文義。每傳一旨,令汪文端撰擬,訥公惟恐不得當,輒令再撰,有屢易而仍用初稿者。一稿甫定,又傳一旨,改易亦如之。文端頗苦之,然不敢較也。
時傅文忠在旁,竊不平。迨平金川歸,首揆席,則自陳不能多識,恐有遺忘,乞令軍機諸大臣同進見,於是遂為例。諸臣既感和衷之雅,而文忠實亦稍釋獨記之勞。然上眷倚有加,每日晚膳後,閱內閣本章畢,有所商榷,又獨召文忠進見,時謂之晚面雲。
當時軍機大臣連張廷玉共為七人,而每日進見亦只傅恆、汪由敦二人。汪為雍正二年翰林,是科會試只朱軾與張廷玉兩總裁。汪為張廷玉得意門生。雍正、乾隆皆深惡師弟援引、結成朋黨,所以汪由敦維護師門,引起乾隆的誤會,竟因而革去協辦,留刑部尚書任,次年復降為兵部侍郎。
至於張廷玉,當然不承認得到任何信息。於是又洋洋大篇地下一道上諭,這一次將史貽直拉了出來。上諭中說:
張廷玉與史貽直素不相合,史貽直久曾於朕前奏張廷玉將來不應配享太廟。在史貽直本不應如此陳奏,而彼時朕即不聽其言也。張廷玉奏請見面時,稱外人亦有議將來不得配享者,朕問謂誰?即明指史貽直所言。及問以大學士員缺,即奏稱汪由敦現在暫署,將來即可辦理。其意謂在朝既與史貽直夙有嫌隙,今經休致,則史貽直獨在閣中,恐於伊未便,故援引一素日相好之門生,則身雖去而與在朝無異。此等伎倆,可施之朕前乎?試思大學士何官,而可徇私援引乎?更思朕何如主,而容大臣等植黨樹私乎?史貽直即與張廷玉不協,又何能在朕前加以傾陷?若因張廷玉既去,即自矜得意,是亦自取罪戾耳。大臣等分門別戶,衣缽相傳,此豈盛世所有之事?
乾隆上諭中,最可注意的是,史貽直與張廷玉「素不相合」,以及「曾於朕前奏張廷玉將來不應配享太廟」兩語。史貽直與張廷玉同年,亦皆為年羹堯的同年,年羹堯一向尊重史貽直。有一次雍正問史:「你是否年羹堯所薦?」史貽直答說:「薦臣者年羹堯,用臣者皇上。」以奏對得體,為雍正頗所欣賞,直南書房。雍正三年四月,山西巡撫伊都望參年羹堯兼管河東鹽務時,將其子年富、年斌「偽編商民,隱佔鹽窩」,派史貽直往查,據實奏復,證明他並非年黨,所以亦為雍正朝始終信任不減的漢大臣之一。
史貽直與張廷玉同年同直南書房,而素不相合,或許為雍正操縱的手段,但造成不合之故,當是因為對年羹堯的態度不同。年固有取死之道,但他本人的責任,只有三分之一;雍正縱容年羹堯驕恣不法,形如陷阱占三分之一;誤會又占三分之一。在史貽直看,張廷玉應該奏諫疏導,不該推波助瀾逢君之惡。這個看法跟乾隆是一致的。乾隆對雍正初年由奪位而引起的一連串糾紛,痛心疾首,力為斡旋,而對在雍正朝逢迎帝意的內外臣工,惡感頗深。孟心史先生著《清世宗入承大統考實》云:
世宗承統一案,年羹堯、隆科多之關係既明,世宗與年、隆之決裂,自在國史及故宮已刊各檔,毋庸悉數。惟此事真相,希世宗之指而推鞫成讞者,實為廣西巡撫金鉷。有此成讞,而後有《大義覺迷錄》之頒行,天下乃窺見其秘。在世宗自謂得此宣傳可以移奪人意;及高宗則深恨宣傳之功,適得其反。一嗣位即不恤世宗有子孫永不許翻案之諭,首誅曾靜、張熙,毀禁《大義覺迷錄》,又怒金鉷之多事,不若王國棟輩之模稜,反而掩此家醜。於是故挑金鉷過失,又出情理之外。
金鉷為能員,亦為廉吏。乾隆找他的麻煩而無所得,只有不用。對於張廷玉,乾隆的態度,多少跟對金鉷是一樣的。孟先生又說:
考世宗於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己丑崩,高宗於柩前即位,至十月初八癸酉,即將阿其納塞思黑子孫摒除宗牒一事,謂緣諸王大臣再三固請,非皇考本意,著廷臣議奏。同日翻曾靜案諭云:「曾靜大逆不道,雖置之極典,不足蔽其辜,乃我皇考,聖度如天,曲加宥寬。夫曾靜之罪,不減於呂留良,而我皇考,於呂留良則明正典刑,於曾靜則摒棄於法外,亦以呂留良謗議及於皇祖,而曾靜止及於聖躬也。今朕紹承大統,當遵皇考辦理呂留良案之例,明正曾靜之罪,誅叛逆之渠魁,泄臣民之公憤。著湖廣督撫,將曾靜張熙即行鎖拿,遴選幹員解京候審,毋得疏縱泄露。其嫡屬交地方官嚴行看守候旨。」
十九日甲申諭:「《大義覺迷錄》著照徐本所請,停其講解。其頒發原書,著該督撫匯送禮部,候朕再降諭旨。」
十二月十九日甲申:「曾靜張熙伏法。」乃結《大義覺迷錄》一案。此書遂更成禁毀之物,今所見者又成較罕見之秘籍矣。其間屢赦宥康熙諸皇子之在者,或其子孫,頗為世宗補過。
曾靜遣徒張熙投書岳鍾琪,勸岳反清一案,為有清著名的文字獄。會讞王大臣議奏,曾靜、張熙凌遲,嫡系親屬男子十五歲以上皆斬,而奉旨特赦曾靜、張熙。反而是同案中被牽連的呂留良弟子嚴鴻達、沈在寬等,本身剉屍或凌遲,子孫遣戍,婦女入宮,處置極悖情理。而據雍正自言,所以赦曾靜的唯一原因是,曾靜所投「逆書」,指雍正「謀父」「逼母」「弒兄」「屠弟」四大款罪狀,恰好給了他一個辯白的機會。在雍正六年十一月以後,迭有上諭,反覆自辯。後來勒為《大義覺迷錄》一書,奉旨通飭各省各縣,每逢朔望在學宮與《聖諭廣訓》同為士子講解。《大義覺迷錄》中的上諭,動輒數千言,相信亦為張廷玉承旨而作。雍正御製文有云:
朕侍皇考聖祖仁皇帝數十年,時時只聆聖訓,今觀臣工記載者舛錯疏漏之處甚多。朕嗣統以來,元年二年內閣面奉之旨,書寫時動輒訛舛。自張廷玉為大學士,聽朕諭旨悉能記憶,繕錄呈覽與朕言相符。蓋記載一事,良非易易,毫釐千里之差,不可不懼,是以諸臣欲記朕論者,朕皆令繕寫進呈之後方許存稿,恐其失實以傳訛也。
這段話說得很清楚了,凡是雍正主動要發布的上諭,尤其是情節曲折,要在幽微之處能說服人的文章,自然非具有第一等駕馭文字能力者不辦。但「吉人之詞寡」,雍正奪位,以及其對兄弟的殘酷,傷天害理,一望而知。獨對曾靜如此醜詆,反赦其罪,且特別宣示:「曾靜等是朕特旨赦宥之人,彼本地之人若以其貽羞桑梓,有嫉惡暗傷者,其治罪亦然。即朕之子孫,將來亦不得以其詆毀朕躬,而追究誅戮之。」兩相對照,何厚於獄囚,而薄於骨肉?所以越是寫得詳細,自以為滔滔雄辯,越令人齒冷。真所謂越描越黑。在乾隆想:「君子愛人以德,小人愛人以姑息。」張廷玉的忠愛,不免姑息,唯命是從一奴才而已。既非犯顏直諫的骨鯁之士,亦非正色立朝的大臣,從心底輕視其人。這一層,是張廷玉所想不到的,以致行事動乖上意。在下一年皇長子定親王喪,初祭甫過,便欲動身,因此又碰了個大釘子。上諭責備他說:
上年朕許伊休致回籍,伊即請面見,奏請恐身後不獲蒙配享之典,要朕一言為券。朕以皇考遺詔已定,伊又無大過,何忍反汗?故特允其請,並賜詩為券。夫其汲汲如此者,直由於信朕不及,即此居心,已不可以對天地鬼神矣。又何可冒膺侑食之大典乎?及其謝恩,並不躬親,經廷臣議處,朕仍加恩,寬留原職,並仍准其配享,且於陛辭之日,賜齎優渥,並令於其動身時,仍派大臣侍衛往送。伊遂心滿意足,急思旋里。適遇定親王皇長子之喪,甫過初祭,即奏請南還。試思伊曾侍朕講讀又曾為定親王師傅,而乃漠然無情,一至於此,是為尚有人心者乎?
張廷玉教乾隆讀過書,此即詩中所謂「況復芸窗借琢磨」,而上諭則謂「曾侍朕講讀」,不承認張廷玉是師傅。乾隆自視天資超絕,一向不大尊重業師。至於張廷玉為「定親王師傅」,傳中無考。皇子讀書在「上書房」,與「南書房」一東一西,皆在乾清宮對面,差使有「上書房行走」,即充皇子師傅之意。張廷玉一直是在南書房行走,不知何時曾授定親王讀。
按:定親王永璜,高宗第一子。乾隆十三年,高宗南巡迴蹕,孝賢純皇后崩於德州,永璜迎喪,禮節多疏,為高宗痛責。張廷玉既為定王師傅,則其「不知禮」,自然師傅亦有過失。此亦很可能是乾隆對張廷玉不滿的原因之一。
永璜薨於十五年三月,乾隆對長子之歿,一改十三年切責的態度,儀典甚優,禮部奏請輟朝三日,改五日,初祭親臨奠酒。初祭在成服之後,喪服未除,亟亟告歸,無怪乾隆大為不滿,藉此切責,提到不准他回籍的緣故,別有言外之意。上諭中說:
朕從前不即令其回籍者,實朕之以股肱心膂視之,逾於常格之恩,而伊轉以此怏怏。及至許其原官致仕,許其配享,則此外更無可希冀,無可留戀,惟以歸田為得計矣。前於養心殿召對,奏稱太廟配享一節,臣即赴湯蹈火,亦所甘心。夫以一己之事,則甘於赴蹈,而君父之深恩厚誼,則一切置之不顧,有是情理乎?
乾隆在前面幾次上諭中,一再表示,不過將張廷玉視作「鼎彝古器」而已。此諭忽又言「以股肱心膂視之,逾於常格之恩」,似乎前言不符後語,而實為暗示。因為此諭前面提到,世宗對張廷玉「不獨任以股肱,亦且寄以心膂」,明言張廷玉曾參與最高機密,助世宗剪除異己,穩定政權。乾隆並不需要張廷玉這些幫助,但仍以「股肱心膂視之」,而「不即令其回籍者」,無異明告張廷玉,不放心他懷著一個極大的秘密歸籍。
又上諭中一再指責張廷玉「信朕不及」,亦等於在說:「你信不過我,我也信不過你。」此暗寓深意,張廷玉應該心照不宣,而一再忽略,使得乾隆疑心他有所挾持,惡感愈深,終於作了極犀利的詰責。
他說,劉伯溫當年是明太祖的從龍之臣,配享太廟尚不免訾議。問張廷玉捫心自問,較劉伯溫如何?至於魏徵仆碑是他身後之事,張廷玉則不必身後,此刻便當有自知之明,折中定論。乾隆自道:「朕豈肯為唐太宗所為?」意思即是不必等他將來將張廷玉撤出配享,此刻自己見機為妙。
最後發下一張配享太廟各臣的名單,讓張廷玉自己回奏,他應不應該配享?又說:「回奏到日,令大學士九卿等定議具奏。」
這一下張廷玉大夢方醒,知道大糟特糟,求榮反辱,已不可免。倘不見機,則不僅受辱,且有家門之禍,於是具疏請罪:
臣老耄神昏,不自度量,於太廟配享大典,妄行陳奏。皇上詳加訓示,如夢方覺,惶懼難安。復蒙示配享諸臣名單,臣捧誦再三,慚悚無地。念臣既無開疆汗馬之力,又無經國贊襄之益,縱身後忝邀俎豆,死而有知,益當增愧。況臣年衰識瞀,愆咎日滋,世宗憲皇帝在天之靈,鑒臣如此負恩,必加嚴譴,豈容更侍廟廷?
敢懇明示廷臣,罷臣配享,並治臣罪,庶大典不致濫邀,臣亦得安愚分。
廷臣集議,不應配享,又以張廷玉種種負恩,應革去大學士。上諭寬免,張廷玉乃得於乾隆十五年以大學士致仕,回桐城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