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中國史 · 第一編 上古史
第一章
太古之傳說
歷史,是要有了文字,才會有的。沒有文字以前,就只得憑向來的傳說,加以幼稚的思想,把他附會聯貫起來了。然而傳說雖然幼稚,其中總也包含著些思想和事實。中國古代,較確實的傳說,是和火的發現同時的。所謂三皇,第一個是燧人氏,便是發明取火的法子的。第二個是伏羲氏,他製造網罟,教人民打獵、捕魚。第三個是神農氏,就要教人民種田了。
傳說的價值
地球的有人類,已經幾十萬年了;人類的有歷史,卻不過幾千年。因為歷史,是要有了文字,才會有的。沒有文字以前,就只得憑向來的傳說,加以幼稚的思想,把他附會聯貫起來了。然而傳說雖然幼稚,其中總也包含著些思想和事實。現在科學發達了,歷史不完備的地方,可以借別種科學來補足。如地球如何生成?生成之後,有何變化?可以藉助於地文學和地質學。地球上什麼時代有生物?又什麼時代才有人類?有了人類之後,又是如何進化的?可以藉助於古生物學和人類學。如此,歷史的年代,就漸漸的延長了。根據著這種眼光來看古代的傳說,我們就愈覺得有味。
歷史年代
歷史之有年代,猶地理之有經緯線也。必有經緯線,然後知其地在何處;必有年月日,然後知其事在何時。舉一事而不知其時,即全不能知其事之關係矣。然歷史年代,有難言者。今設地球之有人類,為五十萬年,而列國史實,早者不越五千年,有確實年代者,又不及其半,是則事之有時可記者,不及二百分之一也。況於開化晚者,所記年代,尚不及此;又況蒙昧民族,有迄今不知紀年之法者邪?以曆法推古年代,本最可信,然昔人從事於此者,其術多未甚精;古曆法亦多疏舛;史籍記載,又有訛誤;故其所推,卒不盡可據也。先史之世,無年可紀,史家乃以時代代紀年。年代愈古,則材料愈乏,而其所分時代愈長。看似粗略,然愈古則演進愈遲,變異亦愈少,據其器物,固亦可想見其大略也。(《先秦史》,開明書店1941年版,第32、39頁)
進化的三時期
人是會使用工具的,研究人類學的人,就把他所用的工具,來分別他進化的時代。最初所使用的,大抵是天然的石塊,雖然略加改造,離天然的形狀,總還是很近的。這個喚做「始石器時代」。後來進步了,便會把天然的石塊,改造成自己所要用的樣子,喚做「舊石器時代」。再後,並能造的很精緻了;這個喚做「新石器時代」。石器時代所用的錘、刀、鏃等物,看似粗劣,卻幫助人類做成了許多東西;而且在對動物的鬥爭上,很是有利。用火,也是人類的最大發明。有了火,人就可以得光明,得溫暖;也可以做防衛和攻擊的手段。而其關係尤大的,則是易於將東西改造,譬如天然露出的金屬,給人類取得的,就可以把他打成器具。就是和土混雜的,亦可借火的力量,把土燒掉了取出來。如此,就漸漸的先進於用銅,後進於用鐵了。人類進化的步驟,大略如此。
社會演進的等級
社會的演進,可以從多方面觀察,而用種種標準,以分別其演進的等級。但是人類最急切的問題是求食;而其所以能高出於其他動物,則因其能使用器械。所以用人類取得食物的方法,和其所使用的器械的不同,來分別他演進的等級,是最切要的。用取得食物的方法來分別,可以分為:(一)搜采,(二)漁獵,(三)農業、牧畜時代。以其所使用的器械為標準,則可分為:(一)石器,(二)銅器,(三)鐵器時代。大約漁獵時代,還只能使用石器;到農牧時代,漸能使用銅器和鐵器了。(《中國民族演進史》,亞細亞書局1935年版,第34頁)
三皇的傳說
中國古代,較確實的傳說,是和火的發現同時的。古代傳說,開天闢地的叫做盤古。(此系秦漢間的傳說,見任昉《述異記》及徐整《三五曆紀》,系據《繹史》卷一《開闢原始》篇轉引)其次有所謂三皇(三皇五帝異說甚多,本書三皇之說,系據《尚書大傳》;五帝之說,系據《史記·五帝本紀》。欲知其詳,可參看拙撰《白話本國史》第一編第二章,商務印書館本) ,三皇第一個是燧人氏,便是發明取火的法子的。第二個是伏羲氏,他製造網罟,教人民打獵、捕魚。第三個是神農氏,就要教人民種田了。
傳說的君王可代表進化中的一個階段
古代的傳說,總把社會自然的事情,歸功於一兩個人,尤其是酋長身上。但是古代的君主,都以德為號。(這是服虔之說)所以所謂某某氏、某某氏,亦可說是並無其人(至少雖有其人,而不關重要),而其名稱,只是代表進化中的一個階段。神話姑不必論。古代傳說的君主,較有事跡可征的,是巢、燧、羲、農。巢是有巢氏,教民構木為巢的。燧是燧人氏,教民鑽木取火的。羲是伏羲氏。伏羲,亦作庖犧。從前的人,說他是畜牧時代的酋長,這實在是望文生義。伏羲的正當解釋,見於《尚書大傳》中[《尚書大傳》,是西漢初年伏生所撰。伏生名勝(漢人言生,如今人言先生),還是秦朝的博士,是漢朝傳《尚書》的第一個經師,所以其說較古而可信],是「下伏而化之」之義。至其事業,則《易經·繫辭傳》,說他「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其仍在漁獵時代可想。至於神農二字,則古人本多當農業或農學的意義用,神農氏為農業時代的君主,那就不言可知了。(《中國民族演進史》,第35—36頁)
第二章
中華民族之建國
漢族在太古時代,似乎分為兩支:一支在河南的,是燧人、伏羲、神農,從漁獵進化到農耕。一支在河北的,則以畜牧為業,這就是黃帝之族。當神農氏的末年,兩族曾起過一次衝突,就是所謂阪泉、涿鹿之戰。其結果,黃帝之族得利,從此以後做共主的,就都是黃帝的子孫。雖然古代的天子,未必有多大權力,然而共主的統緒,相承不斷,我國建國,就此放下基礎了。
搜集、漁獵、畜牧、農耕四時代
人所以維持其生命的,最緊要的便是食,而取得食物的方法,亦隨時代而不同。最初只是到處遊行,遇見可吃的東西,就取來吃,這個喚做搜集時代。進步些,能和動物鬥爭,則入於漁獵時代。一定的地面上,可供漁獵的動物,是有限的,有時候還不能漁獵;所以在這時代的人,常常挨著飢餓。於是在草原之地的,進化而為畜牧;在山林川澤之地的,就進化而為農耕。
農耕即孔子所言的大同時代
《禮運》所載孔子論大同之言,業已人人耳熟能詳:「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更簡而言之,便是「養生送死無憾」六個字。老子說:「郅治之極,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樂其業,至老死不相往來。」老死不相往來,用現在人的眼光看起來,固然不是美事。然而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樂其業,卻是不易得的。這頗可與孔子論大同之語,互相發明了。從遊牧再進到耕農,則人類的生活,益形寬裕;而其性質,亦因之大變。這實緣其所操事業之平和,而其生活程度,亦遠高於舊時之故。孔、老所想望的境界,大抵即在此時。(《中國社會變遷史》,見《呂思勉遺文集》下冊,第154、157、160頁)
國家的起源
國家不是最初就有的,是社會發展到一定的階段,才建立起來的。搜集時代,不必說了。就漁獵時代,文明程度,也嫌太低;而且因受食物的制限,所團結的人,亦覺得太少。遊牧時代,團結的人固然多了;文明程度,也固然較高了;畢竟是逐水草而居,和一定土地的關係不密切。農耕社會,則又內部太覺平和,分不出治者和被治者的階級來(古代的農業公產部落,內部的關係,是很平和的。孔子所謂大同,大概就指的這個時代。可參看拙撰《大同釋義》,見《文化建設雜誌》第一卷第九、第十兩期),所以往往不能形成國家。國家最普通的起源,是畜牧和農耕兩種部落的結合。原來畜牧民族,性喜侵略,往往把農耕民族征服。而農耕民族,安土重遷,寧願納貢表示服從,而不願意逃走。遊牧民族,就始而徵收其貢品;繼並遷居其部落之內,代操其治理之權,形成治者和被治者的關係,國家就於此成立了。這是政治學家的成說,返觀我國的古史,似乎也是符合的。
由大同入小康
大概農業社會,衣食饒足;其人所從事的事業,又極和平,所以其性質最為善良。對外多能「講信修睦」,內部更其不分彼此。孔子所說的大同時代,大約就是指此等部落而言。假定有兩個部落,互相爭鬥,一勝一敗,敗者的財產,就要為勝者所有,連人也做了他們的奴隸了。如此,便生出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階級來。即使沒有征服和被征服的關係,一部落中,治者的權力,也會日漸擴大,至於與被治者分離。古代的國家,大概是如此造成。(《初中標準教本 本國史》第一冊,上海中學生書局1935年版,第20、21頁)
部落互相接觸,兵爭漸起,發生征服與被征服之關係。而各部落之內部,執掌政權及富有財產者,權力漸顯,地位亦漸高。社會則漸降而入小康之世矣。(《高中複習叢書 本國史》,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第8頁)
中華民族的起源
地球上的人類,其初該是同出一源的。因為環境的不同,影響到容貌上,而分為許多種族;又因文化的不同,而分為許多民族。中國大陸,在古代是有許多民族,雜居其間的。而在黃河流域的華族(中華民族的起源地,說者各有不同,但以從中亞細亞遷來逐漸到黃河流域之說,比較近是。自從民國十年以來,北平西南的周口店,發見一種猿人遺骨,稱為北京人,又名中國猿人,推算年代,當在五十萬年至百萬年左右。似乎中華民族的祖先,就發源於中國本土。或者極古時候已由中亞遷來了),就是後來稱為漢族的,文明程度最高。漢族在太古時代,似乎分為兩支:一支在河南的,是燧人、伏羲、神農,從漁獵進化到農耕。(普通以伏羲為遊牧時代的酋長,乃因「羲」又作「犧」,「伏」又作「庖」,因而生出「馴伏犧牲」「取犧牲以充庖廚」等曲說。這是不對的。伏羲二字,乃「下伏而化之」之義,見《尚書大傳》)一支在河北的,則以畜牧為業,這就是黃帝之族。[《史記·五帝本紀》說:「黃帝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人眾)兵(軍械、師兵、猶言武裝的徒眾)為營衛。」所以知其為遊牧民族]當神農氏的末年,兩族曾起過一次衝突,就是所謂阪泉、涿鹿之戰。(據《史記·五帝本紀》說:神農氏這時候衰弱了,諸侯互相攻擊,神農氏不能征討,諸侯之中,蚩尤氏最為暴虐。黃帝和蚩尤戰於涿鹿,把他擒殺。又和炎帝戰於阪泉,三戰然後得勝。諸侯乃共尊黃帝為天子)其結果,黃帝之族得利,從此以後做共主的,就都是黃帝的子孫。雖然古代的天子,未必有多大權力,然而共主的統緒,相承不斷,我國建國,就此放下基礎了。/書 分 享 公 眾 號 晚 霞 書 房
炎、黃之際為世運一大變
《戰國策·趙策》曰:「宓犧、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春秋繁露·堯舜不擅移湯武不擅殺》曰:「今足下以湯、武為不義,然則足下所謂義者,何世之君也?則答之以神農。」若是乎,自古相傳,咸以炎、黃之際,為世運之一大變也。案《戰國·秦策》:蘇秦言神農伐補遂,《呂覽·用民》謂夙沙之民,自攻其君而歸神農。《說苑·政理篇》同。則神農之時,亦已有徵誅之事。蓋神農氏傳世甚久,故其初年與末年,事勢迥不相同也。然此等爭戰,尚不甚劇,至炎、黃之際,而其變益亟。(《先秦史》,第57頁)
第三章
唐虞夏商之政教
黃帝還以遊牧為業,到唐堯時候,就已經改事農耕了。堯、舜的禪讓,禹的治水,都是給後世的人心以很大的影響的。禹之子啟,即天子位,而唐虞時代的「官天下」(禪讓制度),就一變為「家天下」(世襲制度)。夏、商兩代,可考見的事情,還不很多。論其大略,則古書多說「夏尚忠,商尚質」。可見其時的風俗,很為樸實;而生活程度,也還不高。夏代約四百年,為商所滅;商代約六百多年,為周所滅。商代君主多兄終弟及,和周朝傳子之法不同。
唐虞時代的情形
立國是要有兩種力量的:一種是文化,一種是武力。古代炎、黃二族,論文化,似乎炎族較優;論武力,似乎黃族較強。兩族合併之後,中華民族,就可以發揚其光輝了。炎、黃二族,大約本來是很接近的,所以同化很為容易。黃帝還以遊牧為業,到唐堯時候,就已經改事農耕了。何以見得呢?因為《書經》第一篇《堯典》,是記載堯時候的事情的。其中載堯命羲、和四子,分駐四方,推步日、月、星辰,製成曆法,以教導農民。可見其時對農業,已經很重視了。所以這時代的政教也很有可觀。
堯舜的禪讓
堯、舜的禪讓,禹的治水,都是給後世的人心以很大的影響的。據《書經》上說:堯在位七十年,因年老,倦於政事,要想傳位給當時管理四方諸侯的官,喚做四岳的,四岳不敢承允。這時候,虞舜尚在民間,因其有德行,眾人共舉他。堯乃舉舜,試之以政事。後來就使他攝政,傳以天子之位。堯死後,舜讓避堯的兒子。諸侯都歸向舜,舜才即天子位。後來用同樣的手續,傳位於夏禹,禹即位之後,也是預定將王位傳給益的。而禹之子啟賢,天下都歸心他,啟遂即天子位,而唐虞時代的「官天下」—禪讓制度,就一變為「家天下」—世襲制度。
堯舜禪讓之說
堯舜禪讓之說,予昔極疑之,嘗因《史通》作《廣疑古》之篇。由今思之,昔時所疑,蓋無甚得當者。唯果謂堯、舜、禹之禪繼,皆雍容揖讓,一出於公天下之心,則又不然。《韓子》所引史記之文,即其明證。古代史事,其詳本不可得聞。諸子百家,各以意說。儒家稱美之,以明天下為公之義;法家詆斥之,以彰奸劫弒臣之危。用意不同,失真則一。昔人偏信儒家之說,以為上世聖人絕跡後世,其說固非;今必一反之視為新莽、司馬宣王之倫,亦為未當。史事愈近愈相類,與其以秦漢後事擬堯舜,自不如以先秦時事擬堯舜也。自周以前,能讓國者,有伯夷、叔齊、吳泰伯、魯隱公、宋宣公、曹公子喜時、吳季札、邾婁叔術、楚公子啟之倫。既非若儒家之所云,亦非若法家之所斥。史事之真,固可據此窺測矣。然儒家所說,雖非史事之真,而禪繼之義,則有可得而言者。《書》說之傳者,今唯《大傳》,而亦闕佚已甚。歐陽、夏侯三家,胥無可考。自當以《孟子》為最完。今觀其說,則先立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之議,然後設難以明之。曰孰與之?曰天與之。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曰:否。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故舜禹之王,必以朝覲訟獄之歸,啟之繼世亦然也。所謂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也。故曰:「唐、虞禪,夏後、殷、周繼,其義一也。」(《禪讓說平議》,原刊《古史辨》七,開明書店1941年版,第268、269—270頁)
禹的治水
當堯的時候,天下有洪水之患。舜攝政,舉禹,叫他去治水。禹乃先巡行各處,看定了地勢,然後用疏浚之法,導小水使入大水,大水使入海。當時獨流入海的,是江、淮、河、濟四條水,謂之「四瀆」,為諸水之宗。
治水的三階段
朱子說:禹的治水,只有《書經·皋陶謨》即今本《益稷》中,「予決九川,距四海,浚畎澮距川」幾句話最可信。川是自然的河流,畎澮則人力所開的水道,海乃湮晦之義,距離較遠,而其地的情形,為我們所不知之處,則謂之海,所以夷、蠻、戎、狄,謂之四海。九是多數的意思。「決九川,距四海,浚畎澮距川」,只是把人力所成的溝渠引到大河裡,又把大河通到境外罷了。治水最早的法子,該是堤防,這原是最易見到的,然久之就覺得其不妥,不順著自然力的方向去利用他,而要與之相爭,這總是不行的,於是就從堤防進步到疏浚。古書上說鯀治水的失敗,禹治水的成功,就是代表這一個觀念的,未必是當時的事實。然而疏浚的工程太大,人力實不能勝,奈何?於是有(明)潘季馴束水攻沙之法。束水攻沙者,河行到平地,流勢寬緩,將未顯出堆積作用來時,我們則窄其道而束之,使其再顯出沖刷作用和搬運作用,於是從上流挾帶而來的泥沙都被搬走,不至堆積下來了,不和自然力爭鬥,亦不見他退縮,而即利用他的力量,來達到我們的目的,這確是治水最高的方法了。治水的三階段,恰代表了人類對付自然的三種態度。(《治水的三階段》,原刊上海《正言報·學林副刊》 1945年第 2期)
唐虞的政教
當禹治水的時候,益、稷兩人,都是他的輔佐。益把山澤之地,放火焚燒,禽獸都逃匿了。棄乃教民稼穡,契做司徒的官,又繼之以教化。契封於商,便是商朝的祖宗;棄封於邰,便是周朝的祖宗。(商,今陝西商縣。邰,今陝西武功縣)
夏商的興亡
夏啟即王位之後,傳子太康。因淫佚,為有窮國君羿所篡。後來羿又為其臣寒浞所殺。並滅夏朝的王相。相的兒子少康,才滅浞,號稱中興。堯、舜、禹三代,本來都是建都在太原的。少康復國之後,則似乎建都在河南,所以到夏桀時,其都城卻在陽城了(今河南登封縣)。夏代共傳十七主,約四百年,而為商所滅。商湯滅夏後,建都在河南的偃師。其地稱為殷,所以又稱殷朝。後來屢次遷都,亦都在黃河兩岸,共傳三十一世,約六百四十多年,至紂,為周武王所滅。
桀、紂惡政多附會
夏曾佑《古代史》曰:「中國言暴君,必數桀紂,猶之言聖君,必數堯、舜、湯、武也。今案各書引桀、紂事多同,可知其必多附會。」案謂言桀、紂之惡者多附會,是也。然謂附會之由,由於興者極言前王之惡,則誤以後世事度古人。古本無信史,古人又不知求實,凡事皆以意言之,正如希臘荷馬之《史詩》,宋、元以來之平話耳。或侈陳而過其實,或臆說而失其真,皆意中事。然附會之辭,雖或失實,亦必有由,不能全無根據也。就桀、紂言之,則紂之世近,而事之傳者較詳,桀之世遠,而事之傳者較略,故以紂之惡附諸桀者必多,以桀之惡附諸紂者必少。(《先秦史》,第127—128頁)
夏商的政教
夏、商兩代,可考見的事情,還不很多。論其大略,則古書多說「夏尚忠,商尚質」。可見其時的風俗,很為樸實;而生活程度,也還不高。又孔子說:「禹盡力於溝洫。」可見其時,對於農田水利,頗為講究。然而夏朝的稅法喚作「貢」,是取幾年收穫的平均數,以定每年應納的稅額,豐年不能多,凶年不能少。這個卻遠不如商朝的「助」法了。助法是把田分為公、私。只借人民的氣力,助耕公田,而不再稅其私田的,這個就是所謂井田之制。從前論稅法的人,都說他最好。又商湯死後,他的孫子太甲在位,因其不守成法,宰相伊尹曾把他放逐在桐的地方三年。太甲悔過,才把他迎接回來。而據孔子說:則商代新君即位,三年之內,是不管事的,百官都聽命於宰相。可見商代相權頗重;又商代的君主,多是兄終弟及的,亦和周朝傳子之法不同。
第四章
上古之文化與社會
人類最初的團結,是靠著血統的。論血統,也是以女子為主。中國的姓,最初就是代表女系的;到牧畜時代,生產漸漸以男子為中心。於是女子漸處於從屬的地位,姓也改而代表男系。文化漸次進步,住居相近的人,就漸漸的聯合起來了,這就是所謂部落。一部落之中,語言、風俗、信仰等,自然都相同。此等文化相同的人,就成為一個民族。民族以文化為標準,我國人從古就深知此義。所以《春秋》之義:諸侯用夷禮,就當他是夷狄;用中國之禮,就當他是中國。這個並不是孔子一人的私見,大概當時的風氣是如此。
食的進化
中國的進化,大約自三皇以來。其初所吃的東西,是草木之實,鳥獸之肉(見《禮記·禮運》);和水中的蚌蛤等類(見 《韓非子·五蠹 》)。後來進化了,漸漸的知道吃各種植物,這個喚作「疏食」。[疏食二字古有兩義: (一) 其初因菜類較穀類為粗疏,所以對於穀食,而稱谷以外的植物為疏食; (二) 後來亦稱粗的穀類為疏食,更後乃以疏食專指粗的穀類,而別造蔬字,以為菜食之名。此處的疏食二字,是依第一義指谷以外的植物的,谷以外的植物,後世的人,不用為主食品,古人則不然。《管子·八觀篇》說:「萬家以下,則就山澤;萬家以上,則去山澤。」可見當時,靠疏食還能養活許多人口] 從疏食再進一步,就會穀食了,古書上說神農嘗百草,因而發明了醫學,這正是疏食時代的事。
衣的進化
衣服:最初所著的,是鳥獸的羽皮;或者把植物的葉子編起來,著在身上;這個喚作皮服和卉服(皮服、卉服的名詞都見《書經·禹貢》)。後來發明了利用植物的纖維,才會用麻。相傳黃帝的元妃嫘祖,是發明養蠶的(見徐光啟《農政全書》引《淮南蠶經》)。從此以後,又會用絲做衣料了。裁製的方法:最初只是用一塊皮,遮蔽下體的前面,這個就是所謂韍。連後面也遮蔽起來,就是所謂裳了。著在上身的喚。衣。有一種,把衣裳連在一塊的,喚作「深衣」。有袴管的:短的喚作褌,長的喚作袴。除童子外,沒有以短衣和袴為外服的。天子、諸侯、大夫、士等,朝服、祭服,都是衣裳分開的,平時則著深衣;庶人則徑以深衣為禮服。深衣是用白布做成的,不染色。(古代服,是講布的精粗的,不講顏色,平民穿的衣裳,都是本色,所以稱平民為白衣;就是貴族,在平時著的,也是白衣)戴在頭上的,最尊重的喚作冕,次之是弁,通常所戴的是冠。這冠和帶,是古人看得最重要的,所以中國人總自稱為冠帶之國。庶人亦用一塊巾裹著頭髮。腳上穿的喚作襪,襪以外又有履。冬天是皮的,夏天是葛的。又有綁腿,喚作「行縢」,亦喚做「邪幅」。
住的進化
居住,最初有兩種:一種住在樹上,喚作巢居;一種在地上掘一個窟窿,人住在裡頭,喚作穴居。進步些,能在地面做起一個土堆來,像現在的墳一般,則喚作「復」(見《詩經·綿》疏)。從巢居進化到會把樹木砍伐下來,照自己的意思,搭成架子;從穴居進化到會版築(先在兩面立了木版,牆要築到多少厚,木版的距離就是多少寬,把土填在版中間,然後築堅它),在這架子的四面,築起牆來;上面蓋著茅或瓦,就成功所謂宮室了。宮室的發明,據《易經·繫辭傳》上說,是在黃帝、堯、舜的時候。這時候,還發明了棺槨,而且會「重門擊柝,以御暴客」。
古以卑宮室為美談
古築城郭宮室,皆役人民為之,故以卑宮室為美談,事土木為大戒。崇宏壯麗之建築,歷代未嘗無之。然以中國之大言之,則其數甚微耳。又地處平原,多用土木而少石材。即用磚亦甚晚,故大建築之留詒者甚少。《日知錄》曰:「予見天下州之為唐舊治者,其城郭必皆寬廣,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為唐舊創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時彌近者制彌陋。」致慨於「人情之苟且,十百於前代」。此等足覘生計之舒蹙,治化之進退,誠為可憂。(《中國文化史六講》,寫於1929至1930年間,見《呂思勉遺文集》下冊,第138頁)
行的進化
當人住在山林中的時候,是只有人走出來的小路的,這個古人喚作蹊徑。這時候,遇見小的水,就徑在水裡走過去,喚作「徒涉」;大的水,就沒有法子了。後來住到平地上,路寬廣了,也平坦了,就可以利用牛馬,於是又發明了車,而且也發明了船。這等進化,據說也在黃帝、堯、舜時候。
工具的進化
和黃帝打仗的蚩尤,古書上都說他是「造兵的人」。「兵」,就是現在所謂兵器,古人是用銅做的。大約是炎、黃之間所發明。從周朝到漢朝,大概兵器是用銅,農器是用鐵。《易經·繫辭傳》上說:神農作耒耜,黃帝作弓矢,都是用木的(這時候的箭,大約是用石鏃的)。大約金屬雖然發明,還沒有能夠廣為利用。到了商代,才為金石並用時期,已有精巧的銅器,如鐘鼎之類留傳後世。相傳紂王曾作玉杯象箸,亦足征那時進化之程度了。
宗教和哲學思想
以上所說的,是物質方面的進化。至於精神文明,則古人所篤信的為宗教,而哲學思想,亦就伏羲畫八卦,該是古代所崇拜的八個神。大禹時代,又有五行之說。五行,大約是古人所認為萬物的原質的;借其相生相剋,來說明萬物的變化。
古人的五行說
古人說五行生成的次序是: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他的原理是:「以微著為漸。五行之體:水最微,為一。火漸著,為二。木形實,為三。金體固,為四。土質大,為五。」從輕微不可見的氣,變成極博大的土,只是由於一種動力。一方面,固然由微而至著;一方面,也由著而仍至於微。氣固可以成形質,形質亦可以復返於氣。大概古人的意思,以為物質凝集的最緊密,就有質可觸;次之就有形可見;再次之,就並形而不可見,而但成為一種氣了。這種凝而復散,散而復凝的作用,是無時而或息的。所以說:「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用現在的話解釋起來,「易」就是「動」,「乾坤」就是「現象」,就是咱們所能認識的,只是動的現象。總而言之,他徹始徹終,只是把一個「動」字,說明世界的現象。(《中國古代哲學與宗教的關係》,原刊《瀋陽高師周刊》第31、32期,1921年5月21、28日出版)
文字的發明
古書上多數說倉頡是造字的人,也有說他是古代帝王的,也有說是黃帝史官的。這都不確,因為文字本是迫於需要,眾人合力,慢慢創造出來的,古代人民,結繩記事,後來才有書契,為文字之始。最初多屬象形文字,如日字象日,月字象月,魚字象魚,鳥字象鳥。文化漸近,文字也漸多。遂有指事、會意、諧聲、假借、轉注五項以次出現,和象形稱為「六書」。(六書,除象形外,指事是直指其事,如上、下二字,人在一上為上,人在一下為下。會意是體會字的意義,如武、信二字,止戈為武,人言為信。諧聲是半形半聲,如江、河二字,水旁為形,工可為聲。轉注是可以輾轉互注的字,如考可訓老,老亦可訓考。假借是一字兩用,如令為命令,又為司令,又訓賢良。長為長短,又為長官,又訓優長)
古代的氏族
人類最初的團結,是靠著血統的。當夫婦之倫未立時,人本來只知道母親,不知道父親是誰。後來夫婦之倫,雖然漸漸確立了,然而這時候,男子都是在外面,從事於戰爭打獵等事情。在後方看守器物、撫育兒童等事,都是婦女擔任的。所以這時候的家,完全是女子所有。論血統,也是以女子為主。這就是社會學家所謂女系氏族。中國的姓,最初就是代表女系的。馴伏動物,大概從來就是男子的事情。所以到牧畜時代,生產漸漸以男子為中心。農業雖說是女子發明的(農業為女子所發明,是現在社會學家之說,求之古書,也是有證據的,如古人祭祀時,男子所進的祭品是動物,女子所進的是菜果之類。初次相見所送的贄,男子是羔、雉等類,女子卻是榛、栗之類),到要開闢山林的時代,也就轉入男子手中了。於是女子漸處於從屬的地位,姓也改而代表男系。
古代姓氏之別
姓之始為女系,故於文「女生為姓」,如「姬」「姜」等字是也。其後女系易為男系,則姓亦用以表示男子之血統。而同出一始祖者,又有氏以表其支派,乃稱姓為正姓,氏為庶姓。古人姓氏各別,如齊大公姜姓,呂氏是也。姓百世而不更,氏數傳而可改。三代以前,大抵男子稱氏,女子稱姓。封建制度破壞,貴族譜牒淪亡,莫能審其得姓受氏之由,亦無新創之姓氏,而二者之別遂亡。(《高中複習叢書 本國史》,第24頁)
部落和民族
人是生來會合群的,所以其團結,並不以血統為限。文化漸次進步,住居相近的人,就漸漸的聯合起來了,這就是所謂部落。一部落之中,語言、風俗、信仰等,自然都相同。就是接近的部落,也會漸漸同化的。此等文化相同的人,就成為一個民族。
民族以文化為標準
所謂民族,本是以文化為標準的,並非有什麼種族的成見。我國人從古就深知此義。所以《春秋》之義,諸侯用夷禮,就當他是夷狄;用中國之禮,就當他是中國。這個並不是孔子一人的私見,大概當時的風氣是如此。所以同是一個國,當其未進化時,可以夷狄自居,及其已進化後,就以中國自居,而且以攘夷狄自任了。尊王攘夷,是當時霸主很重要的責任。因為(一)有一個共主,列國間的秩序,到底要容易維持些;(二)而野蠻之國的侵擾,又是文明之國的公敵。(《初中標準教本 本國史》第一冊,第46、47頁)
工商業的興起
使人分裂爭逐的是政治,把人連結起來的,是文化和經濟。在古代,各個部落,大概都是自給自足的,後來交通漸漸的便利了,人的欲望,也漸漸的增加了,就發生交易的事情。最初的交易,只是以物易物;沒有定期定地的。交易漸漸的繁盛了,就會約定時間和地方,像現在的市集一般。《易經》上說,神農氏日中為市,就是這個道理。這時候,貨幣也漸漸發生了,用作貨幣之物:大約漁獵民族是貝,遊牧民族是皮,農耕民族是粟、帛。金屬,因其便於收藏,易於分割,漸漸的為各種人民所愛用,就發生古代的錢刀。最初所交換的,大概都是天產品。因為這時候,用具粗劣,人人都會自造的。抑或一民族中,因原料的出產,或技藝的精良,所製造的東西,是別一個部落所沒有,或雖有而不及他好,這種製造品也會出現於市場之上。商業的刺激,是可以促進產業分化的;如此,各部落中,亦就慢慢地發生所謂工業家了。
工商的緣起及變遷
工業之緣起及變遷,若以大勢言之,則古代工業,率由官營,而後世漸變為民業,即其一大進化。蓋官營則能者少,民業則能者多;官營則唯守成規,民業則競矜智巧也。古代部落,率皆共產,力之出不為己,貨之藏不於己,取公有之物而用之,以己所有之物資人,皆無所謂交易也。唯共產限於部落之內,與他部落固不然,有求於他,勢不能無以為易,而交易之事起矣。往來日數,交易日多,則敦樸日漓,嗜欲日起,而私產之習漸萌。私產行,則人與人之相資亦必以為易,此則商業之所由廣也。(《中國社會史》,寫於1920年代,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3、27—28頁)
第五章
周之建國及其政教
周公平定東方之後,制禮作樂,歸政於成王。周朝文明的進步,大約就在這時候。西周是封建制度的全盛時代。古代的部落漸相往來,就有互相攻擊的事。戰敗的國,對於戰勝的國,就要表示服從,盡朝貢等禮節。這是封建政體的第一步。再進一步,就要把他的舊君廢掉,改封自己的同姓、親戚、功臣等。封建時代,有貴族、平民的等級。從大夫以上,都是貴族做的;士以下才用選舉。教化,則在封建時代,大概是守舊的。一切舉動,都要謹守相沿的軌範。禮是生活的軌範。生活變了,軌範就不得不變。然而當時的所謂禮,卻未必能如此。人就有貌為敷衍,而心實不然的,這個就是所謂「文勝」。古書上多說「周尚文」,又說「周末文勝」,我們看這兩句話,就知道封建時代的風俗要不能保持了。
周朝的建國
夏、商以前,史事可考的較少,周朝就不然了。這一則因為年代較近,所傳的書籍較多;二則因為周朝的文化,更為進步之故。周朝從后稷、棄受封以來,似乎頗受外族的壓迫,但他始終能夠保持農業社會的文明。到周太王(古公亶父)以後,就強大起來了。文王時,三分天下有其二,但還「以服事殷」。到武王,才合諸侯於孟津(黃河的渡口,在今河南孟津縣),把紂滅掉。這時候,周朝對東方權力,還不甚充足。所以仍把紂的地方,封其子武庚;而武王派三個兄弟去監視他(管叔、蔡叔、霍叔,分處紂的畿內,合稱「三監」)。武王死後,子成王年幼,武王兄弟周公旦攝政,武庚和三監都造反。淮夷、徐戎,亦都響應(淮夷,在淮水流域。徐國,在今安徽泗縣)。周公東征,把武庚和三監滅掉。又使他的兒子魯公伯禽(周公封於魯,沒有就國,叫兒子伯禽去的),打破淮夷、徐戎。經營洛邑為東都。周朝的王業,到此就大定了。
「國」之古義
古所謂國,是指諸侯的私產言之。包括(一)其住居之所,(二)及其有收益的土地。大夫之所謂家者亦然。古書上所謂國,多指諸侯的都城言。都城的起源,即為諸侯的住所。諸侯的封域以內,以財產意義言,並非全屬諸侯所私有。其一部分,還是要用以分封的。對於此等地方,諸侯僅能收其貢而不能收其稅賦。其能直接收其稅賦,以為財產上的收入的,亦限於諸侯的采地。《尚書大傳》說:「古者諸侯始受封,必有采地。其後子孫雖有罪黜,其采地不黜,使子孫賢者守之,世世以祠其始受封之人,此之謂興滅國,繼絕世。」即指此。采地從財產上論,是應該包括於國字之內的。《禮記·禮運》說:「天子有田以處其子孫,諸侯有國以處其子孫。」乃所謂互言以相備。說天子有田,即見得諸侯亦有田;說諸侯有國,即見得天子亦有國;在此等用法之下,田字的意義,亦包括國,國字的意義,亦包括田。乃古人語法如此。今之所謂國家,古無此語。必欲求其相近的,則為「社稷」二字或「邦」字。社是土神,稷是穀神,是住居於同一地方的人,所共同崇奉的。故說社稷淪亡,即有整個團體覆滅之意。(《呂著中國通史》上冊,第49頁)
西周的興亡
周公平定東方之後,制禮作樂,歸政於成王。周朝文明的進步,大約就在這時候。成王和他的兒子康王兩代,算是西周的盛世。康王的兒子昭王,南征不返,這一次,似乎是伐楚而敗的。(這一次實在伐楚而敗,以致淹死在漢水裡的;這時候的楚國,在今河南丹、淅二水的會口。可參看拙撰《白話本國史》第一編第四章第五節)王室就開始衰微了。昭王子穆王,喜歡遊玩。(現在有一部書,喚作《穆天子傳》,是記周穆王西遊的事情的。據這一部書,當時穆王的遊蹤,要到亞洲的中部和西部,這是決不可信的。這部書是南北朝時代出現的,一定是漢朝既通西域以後的偽品。穆王西遊的事,見於《史記·秦本紀》《趙世家》,都沒有說出所游的地方來,以理度之,一定不能甚遠;不過在今陝、甘境上罷了)徐偃王乘機作亂。這一次,卻靠楚國幫忙打定。五傳至厲王,因暴虐,為國人所驅逐。卿士周公、召公當國行政,謂之共和。(周初,周公旦、召公奭的後人,世為周朝的卿士)厲王死在外邊,才立其子宣王。宣王號稱中興。然其子幽王,又因寵愛褒姒之故,把申後和太子都廢掉(申國,在今河南南陽縣),申侯就和犬戎伐周,把幽王在驪山下殺死(驪山,在今陝西臨潼縣)。太子宜臼即位,東遷洛邑,是為周平王。從此以後,史家就改稱他為東周了。西周共十二主,二百六十多年。
論共和
古代政體之奇異者,莫如共和。《史記·周本紀》云:「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太子靜長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是周之無君者,十有四年也。案:國本非君所獨治,特後世君權重,人臣之位,皆守之於君,無君,則臣莫能自安其位。又視君位嚴,君之職,莫敢輕於攝代,故不可一日無君。若古代,則君臣共治其國之義尚明,臣之位亦多有所受之,非人君所能任意予奪。君權既小,則一國之政,必待人君措置者較少。人臣攝代其君,亦視為當然,而其顧慮,不如後世之甚,則無君自屬無妨。《左》襄十四年,衛獻公出奔,衛人立公孫剽。孫林父、寧殖相之,以聽命於諸侯。此雖立君,實權皆在二相,亦猶周召之共和行政也。然究猶立一公孫剽。若魯昭公之出奔,則魯亦並不立君也。然則此等事,古代必尚不乏,特書闕有間,不盡傳於後耳。韋昭釋共和曰:「公卿相與和而修政事。」可見無君而不亂,實由百官之克舉其職也。(《中國社會史》,第327—328頁)
平王東遷之失策
因不能還都而蒙受極大的損失的,歷史上最早可考的,便要推東周。東周平王元年,為西元前七七〇年,下距秦始皇盡滅六國的前二二一年,凡五百四十九年,其時間不可謂不長。西周之世,西畿應為聲明文物之地,然直至戰國時,論秦者尚稱其雜戎狄之俗,在秦孝公變法自強以前,因此為東方諸侯所排擯,不得與於會盟之列,可見西周之亡,西畿之地,遭受破壞的殘酷。當西畿未失之時,周朝合東西兩畿之地,猶足以當春秋時之齊、晉、秦、楚,此其所以在西周時,大體上,能夠維持其為共主的資格。到西畿既失之後,形勢就大不相同了。昔人論東周之東遷,恆以為莫大之失策,誠非無所見而云然。(《還都征故》,原刊《啟示》1946年第1卷第1期。)
周朝的封建制度
西周是封建制度的全盛時代。古代的部落,彼此的關係,是很少的。後來漸相往來,就有互相攻擊的事。戰敗的國,對於戰勝的國,就要表示服從,盡朝貢等禮節。這是封建政體的第一步。再進一步,就要把他的舊君廢掉,改封自己的同姓、親戚、功臣等了。西周時所封的國,這三種人很多。可見當時的王室,權力頗為強大。當時不但國外,就天子、諸侯、國內的卿、大夫,也是各有封地的。國和家,雖有大小尊卑之異,性質並無不同。內諸侯雖說不世襲,事實上也有世襲的。
先部族,後封建
分立之世,謂之封建,統一之時,號稱郡縣,為治史者習用之名。然以封建二字,該括郡縣以前之世,於義實有未安。何則?封者裂土之謂,建者樹立之義,必能替彼舊酋,改樹我之同姓、外戚、功臣、故舊,然後封建二字,可謂名稱其實,否即難免名實不符之誚矣。故封建以前,實當更立一部族之世之名,然後於義為允也。蓋古之民,或氏族而居,或部落而處,彼此之間,皆不能無關係。有關係,則必就其才德者而聽命焉。又或一部族人口獨多,財力獨裕,兵力獨強,他部族或當空無之時,資其救恤;或有大役之際,聽其指揮;又或為其所懾;於是諸部族相率聽命於一部族,而此一部族者,遂得遣其同姓、外戚、功臣、故舊,居於諸部族之上而監督之,抑或替其舊酋而為之代。又或開拓新地,使其同姓、外戚、功臣、故舊分處之。此等新建之部族,與其所自出之部族,其關係自仍不絕。如此,即自部族之世,漸入於封建之世矣。(《先秦史》,第374、375頁)
周朝的官制
周朝的內官,據漢時講經學的今文家說[今文、古文是漢朝人講經學的兩個大派別。今文家先出,因為他們的經書,都是用當時通行的文字寫的,所以稱為今文;古文家晚出,他們自己說,曾得到古本的書籍,都是用古字寫的,所以謂之古文今文家。對於經的解釋,有許多不同的地方。又有種書,是古文家有,而今文家不相信的(如《周禮》和《左傳》便是)。有種書,是今文家有,而古文家不相信的(如《春秋公羊傳》便是)。其問題很為麻煩,我們現在不講經學,對於他們兩派的說法,無所偏主,只用史學上的眼光,分別去取,或者並存其說罷了。可參看本書第二十章]: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三公之職:為司馬、司徒、司空。據古文家說:則三公、三孤,都是坐而論道的。政事均六卿所管。前者是漢朝相制所本。後者是隋以後六部之制所本。地方制度,也有兩種:一種是今文家說,和井田制度相合;一種則和軍制相應。大概古代的人民有兩種:一種是要當兵的;一種雖亦會當兵,卻不用作正式的軍隊;所以有這兩種區別。(這是源於古代的人民,有征服和被征服兩階級,拙撰《白話本國史》第一編第八章第五節、第九章第一節,可以參看)
周朝的學校選舉制度
封建時代,有貴族、平民的等級。從大夫以上,都是貴族做的;士以下才用選舉。(這是清朝時候俞正燮先生的說法,可參看《白話本國史》第一編第八章第四節)選舉的法子,據《周禮》說:從卿大夫以下的官,都有考查人民「德」「行」「藝」的責任。每三年,舉行「大比」一次,調查戶口和馬牛車輦等數目。就在這時候,舉出賢者、能者來。這就是所謂「鄉舉里選」。據《王制》《孟子》說:則古代城鄉,都有學校。在城裡的,三代都名為學;在鄉間的,則或喚作校,或喚作序,或喚作庠。各鄉舉出好人來,把他升送到司徒,司徒把他送到學裡。在學優秀的,管理學校的大樂正,再把他進之於王。歸司馬量才任用。在學的時候,鄉間舉上來的人,和王太子、王子、公卿、大夫、士的嫡子,都是同學的,只論年歲長幼,不分身份尊卑。
周代的「鄉舉里選」
(周代)地方的組織,有兩種說法:一種見於《周禮》,又一種見於《尚書大傳》。這兩種制度,似乎都是有的。在當兵的區域裡,就用前一種制度。不用他做正式軍隊的區域裡,就用後一種制度。管理公務的人,照《周禮》說:有比長、閭胥、族師、黨正、州長、鄉大夫。從鄉大夫以下,都要考查人民的德行、才能、技藝。每三年,要舉行一次「大比」。比就是查軋的意思。是所以清查人口、馬牛、車輦等的數目的。賢能的人,也於此時舉出,把其名氏送之於王。王就任用他去做比長、閭胥之類。《周禮》說:這叫作「使民興賢,入使治之;使民興能,出使長之」。就是所謂「鄉舉里選」。(《初中標準教本 本國史》第一冊,第55—56頁)
周朝的賦稅
賦稅兩字,在現代意義相同。在古代,則稅是指現在的田賦,賦是出兵車和馬牛等軍用品,及當兵的人。周朝的稅法名為「徹」,就是使八家共耕其中的公田,按其收穫量,取其十分之一,就是田賦之徵。此外尚有力役之徵,如令人民築城,修道路是。還有布縷之徵,即令人民納絹布若干。據《禮記·王制》說:人民服力役,每年該以三日為限。商業是只收他的地租錢而不收稅。關亦只是盤查而不收稅。所謂「市廛而不稅,關譏而不征」。(這句話見在《禮記·王制》和《孟子·公孫丑上篇》。廛是居住的區域,就是後世所謂宅地)
上古無商稅關稅
取民之法,最早者有三:一曰稅,二曰賦,三曰役。而此三者,實仍是一事。蓋邃古職業少,人皆務農,按其田之所獲而取之,是為租。馬牛車輦等供軍用者,自亦為其所出,是為賦。有事則共赴焉,是曰役。至於山林藪澤等,其初本屬公有,自無所謂賦稅。關之設,所以譏察非常,不為收稅。商則行於部族與部族間,不為牟利之舉。當部族分立之時,物產既少,製造之技亦尚未精。則或必需之品,偶爾缺乏,不得不求之於外。又或其物為本部族所無,不得不求之於外。此時奢侈之風未開,所求者大抵有用之品,於民生利病,關係甚巨。有能挾之而來者,方且慶幸之不暇,安有徵稅之理?《金史·世紀》:「生女直舊無鐵,鄰國有以甲冑來易者,景祖傾貲厚賈,以與貿易,亦令昆弟族人皆售之。得鐵既多,因之以修弓矢,備器械,兵勢稍振。」古厚待商人,多以此等故也。故山、海、池、澤征商之稅,無一非後起之法也。(《先秦史》,第422—423頁)
周朝的兵制
軍隊的編制,以五人為單位。今文家說:師就是軍;天子六師,方伯二師,諸侯一師(見《公羊傳·隱公五年》何休注)。古文家說:五師為軍;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見《周禮·夏官 》)。大約今文家所說,是較古的制度;古文家所說,是較晚的制度。當時的軍隊,是用車兵和徒兵組成的,還沒有用馬隊。(中國交通和軍事上,都是到戰國時代,才漸用騎的;以前多是用車,這是因為這時候,漢族專居平地,山地都為夷狄所據,尚未開拓之故,可參看顧炎武《日知錄》「騎」「驛」兩條)
車戰、騎戰之興替
車戰之廢,與騎戰之興,實非一事。蓋騎便馳騁,利原野,吾國內地,古多溝洫阻固,騎戰固非所利,即戎狄居山林,騎亦無所用之也。《左氏》隱公九年,北戎侵鄭,鄭伯御之,患戎師,曰:彼徒我車,懼其侵軼我也。昭公元年,中行穆子敗狄於大原,亦不過毀車崇卒而已。僖公二十八年,晉作三行以禦敵。《周官》有輿司馬、行司馬。孫詒讓《正義》,謂即《詩·唐風》之公路、公行,行指步卒,其說是也。《大司馬職》云:「險野人為主,易野車為主。」蘇秦、張儀言七國之兵,雖皆有騎,然其數初不多。世皆謂趙武靈王胡服騎射,以取中山,其實乃欲臨胡貉。攻中山凡五軍,趙希將胡、代之兵為其一(《史記·趙世家》),初不言為騎兵。蓋中山亦小國,不利馳驟也。李牧居代、雁門備匈奴,乃有選騎萬三千匹(《史記》本傳),逾於儀、秦所言秦、楚舉國之數矣,以所臨者為騎寇也。故車戰在春秋時稍替,騎戰至戰國時始興。(《先秦史》,第420頁)
周朝的刑法
古代的五刑,據說是始於三苗的(三苗國君姜姓,為蚩尤之後)。周穆王時候,還是用這五刑。又制定一種贖罪之法,見於《書經》的《呂刑》篇。但實際出於五刑以外的酷刑,亦在所不免。(《左傳》昭公六年,鄭國鑄刑書,晉國的大夫叔向寫信給鄭國的宰相子產,反對他。信中說:「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可見夏朝時候,就有成文法了。鑄刑書,就是公布刑法,叔向還加以反對,可見春秋時代,公布刑法的還不多)成文法大概很早的時代就有了。但在西周以前是不公布的。
俗、禮、法
邃古之時,人與人之利害,不甚相違,眾所共由之事,自能率循而不越。若此者,就眾所共由言之,則曰俗。就一人之踐履言之,則曰禮。古有禮而已矣,無法也。迨群治演進,人人之利害,稍不相同,始有悍然違眾者。自其人言之,則曰違禮。違禮者,眾不能不加以裁製,然其裁製也,亦不過誹議指摘而已。利害之相違日甚,悍然犯禮者非復誹議指摘所能止,乃不得不制之以力。於是有所謂法。法強人以必行之力強於禮,然其所強者,不能如禮之廣。於其所必不容己者則強之,可出可入者則聽之,此法之所以異於禮也。(《先秦史》,第422—423頁)
周朝的教化
以上所說,是周朝政治的大略。至於教化,則在封建時代,大概是守舊的。一切舉動,都要謹守相沿的軌範。這個就是所謂禮。雖說「禮不下庶人」(見《禮記·曲禮上篇》),不過行起禮來,不能像貴族的完備,如其違反相沿的習慣,還是要受制裁的,所以說「出於禮者入於刑」。禮是生活的軌範。生活變了,軌範就不得不變。然而當時的所謂禮,卻未必能如此。人就有貌為敷衍,而心實不然的,這個就是所謂「文勝」。古書上多說「周尚文」,又說「周末文勝」,我們看這兩句話,就知道封建時代的風俗要不能保持了。
尚文之弊
昔人謂周末文勝;文勝者,過於形式之美,而情實不足相副之謂也。吾國自周以後,未能改文勝之習。凡事但求表面,而不講實在;如建築不曰以資居處,而曰以壯觀瞻;練兵不曰以求克敵,而曰以壯軍容,皆是此等思想之流露。彼此以浮文相欺,明知其實非如此,而恬不為怪(不但公事如此;即私人交際之間,亦復如此),皆是此弊,崇尚文辭,特其一端耳。(《文史通義評》,寫於1920至1930年代,見《史學四種》,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06頁)
第六章
春秋與戰國
西周以前,小國多,有一個強國出來,列國都會服從他,如此,便是三代以前的「王」。東周以後,大國多了,雖有強國,不容易達到這個地位,就不能想做「王」,而只爭做霸主了。戰國時代,情形又不同了。前此較小的國,這時候多已滅亡,否亦衰微已甚,不能在大國間做個緩衝,而諸大國則地益廣,兵益多,遂成為互相吞併之局。秦因地勢險固,易守難攻;且秦國民風,最為樸實勇敢;秦孝公又用商鞅,定變法之令,強迫全國的人民都盡力於農,遂成為最富的國家。
春秋時列國的爭霸
東周以後,王室衰微,不能號令天下,而諸侯爭霸之局起。霸主是源於古代的「方伯」。(伯字是長的意思,霸字是同音假借字)在古代,天子本可命令一個諸侯,做某一方面的若干諸侯之長(如周文王在紂時做西伯,就是西方諸侯之長;齊太公在周朝初年,管理東方的五侯九伯),這個就是所謂「方伯」,春秋時代,則純用兵力爭奪。強的國,諸侯都服從他,天子亦就命令他做霸主。大抵西周以前,小國多,有一個強國出來,列國都會服從他,如此,便是三代以前的「王」。東周以後,大國多了,雖有強國,不容易達到這個地位,就不能想做「王」,而只爭做霸主了。春秋時代,晉、楚、齊、秦號稱四大國。吳、越是到末期才強盛的。四大國中,晉、楚兩國,爭霸的時期最久。
中國歷史的有確實紀年,是起於共和元年的,就是公元前八四一年。至前七七一年而西周亡,從前七七〇年起為東周,至前二二一年而秦並天下。又歷五百四十九年,其中從前七二二年起,至前四八一年止,共二百四十二年,稱為春秋時代。自此以後,為戰國時代。表中的前四七三年,實在已是戰國的初期了。因其距春秋還不甚遠,而吳、越相爭,大部分系春秋時代的事,所以破例列入表內。春秋之義,因孔子采魯國史作《春秋》一書,每年系時以記事,故以為名。戰國乃因其時七國戰爭不止而為名。
東周列國形勢
《管子·霸言》曰:「強國眾,合強攻弱以圖霸;強國少,合小攻大以圖王。」此言實能道出東周以後,與西周以前形勢之異。蓋強國少,則服一強,即可號令當時之所謂天下,此為古人之所謂王。強國多,則地醜德齊,莫能相尚,即稱雄一時者,亦僅能使彼不與我爭,而不能使之臣服於我,此為古人之所謂霸。春秋之世,所謂五霸迭興者,只是就中原之局言之。至於各霸一方,如秦長西垂,楚雄南服,則雖當他國稱霸之時,情勢亦迄未嘗變,即由是也。觀此,知王降為霸,實乃事勢使然,初非由於德力之優劣。而事勢之轉變,則社會之演進實為之。蓋文化之發舒,恆自小而漸擴於大。其初只中心之地,有一強國者,其後則各區域中,各自有其強國,遂成此地醜德齊之局也。西周以前,史事幾唯所謂天子之國為可知,東周以後,則諸大國所傳皆詳,天子之國,或反不逮,即由於此。(《先秦史》,第150頁)
戰國的互相吞併
戰國時代,情形又不同了。前此較小的國,這時候多已滅亡,否亦衰微已甚,不能在大國間做個緩衝,而諸大國則地益廣,兵益多,遂成為互相吞併之局。這時候,晉分趙、韓、魏,而河北的燕漸強,合齊、秦、楚為七大國。七國之中,又以秦為最強。因為:(一)由地勢險固,易守難攻。(二)且秦國民風,最為樸實勇敢。(三)而秦孝公又用商鞅,定變法之令,強迫全國的人民都盡力於農,秦遂成為最富的國家。諸侯之勢,本已不能敵秦,還要互相攻戰,「合縱」「連衡」之局,都不能持久,遂次第為秦所滅。(秦滅六國用兵的經過,可參看《白話本國史》第一編第五章第二節)
春秋戰國一大變
春秋之世,諸侯只想爭霸,即爭得二三等國的服從,一等國之間,直接的兵爭較少,有之亦不過疆場細故,不甚劇烈。至戰國時,則(一)北方諸侯,亦不復將周天子放在眼裡,而先後稱王。(二)二三等國,已全然無足重輕,日益削弱,而終至於夷滅,諸一等國間,遂無復緩衝之國。(三)而其土地又日廣,人民又日多,兵甲亦益盛,戰爭遂更烈。始而要凌駕於諸王之上而稱帝,再進一步,就要徑圖併吞,實現統一的欲望了。春秋時的一等國,有發展過速,而其內部的組織,還不甚完密的,至戰國時,則臣強於君的,如齊國的田氏,竟廢其君而代之,勢成分裂的,如晉之趙、韓、魏三家,則索性分晉而獨立。看似力分而弱,實則其力量反更充實了。邊方諸國,發展的趨勢,依舊進行不已,其成功較晚的為北燕。天下遂分為燕、齊、趙、韓、魏、秦、楚七國。六國都為秦所並,讀史的人,往往以為一入戰國,而秦即最強,這是錯誤了的。秦國之強,起於獻公而成於孝公,獻公之立,在公元前三八五年,是入戰國後的九十六年,孝公之立,在公元前三六一年,是入戰國後的一百二十年了。(《呂著中國通史》下冊,第374—375頁)
異民族的同化
東周時代,大國都在沿邊,這是什麼道理呢?原來當時的二等國,如魯、衛、宋、鄭、陳、蔡等,所居的都是古代中原之地,習於苟安,所以其民漸流於弱;晉、楚、齊、秦、吳、越等國,都居於邊地,卻以競爭磨礪而強。而且邊陲之地,都是曠廢的,易於開拓,所以幅員也廣大了。然則當時的異族,又是怎樣呢?古代和漢族雜居在黃河流域的是獫狁,春秋時,分為赤狄、白狄。赤狄在河南、河北、山西,都滅於晉;白狄在河北的滅於晉,陝西的滅於秦。羌人在陝、甘境上的滅於秦。嘉陵江流域的巴,岷江流域的蜀,戰國時亦為秦所滅。長江中流的民族,古稱九黎,屬於三苗之國。周以後,其他為楚國所開拓淮水流域的淮夷、徐戎,亦服楚。山東半島的萊夷,則滅於齊。閩粵斷髮文身的民族,古稱為越、吳,越先世,都是和此族人雜居的,越滅後,其王族還散布沿海一帶,做他們的君長。而楚王族莊 ,又溯牂牁江而上,直打到現在的雲南省城,就是當時所謂滇國。趙武靈王胡服騎射,開闢了現在的大同,燕國則排斥東胡,開闢了現在的遼熱。總而言之:到秦滅六國時,黃河、長江兩流域和遼、熱兩省,都已入中國的版圖了。
第七章
周代之社會概況
封建的全盛時代,無甚貧富之差。只有有土的封君,可以徵收租稅,還可以使人民服勞役,是比較富裕的。到商業興起後,社會的組織,就要逐漸變遷了。工業也變作私人營利的事業了。人民的貧富,就漸漸不均。富者的勢力,逐漸增大,雖封君也無如之何了。何況這時候的貴族,還在互相兼併。這是商業資本抬頭,封建勢力逐漸沒落的時代。商業資本既興,此種等級,就不能維持了。封建制度,既然日漸破壞,宗法也就逐漸沒落,都變作五口、八口的小家庭了。
封建時代的社會組織
周朝是一個社會組織劇烈變遷的時候。為什麼呢?古代的社會,大抵是自給自足的。其時經濟的基礎是農業,農人所種的田都是公家的,用公平的方法分配工人所做的器具,是供給眾人用的,由公眾養活他。(古代公產社會裡,本有這一種人,到封建時代,就成為工官)商人是代表本部落,到別部落去交換的,盈虧和他本身無關。所以這時候的人,無甚貧富之差。只有有土的封君,可以徵收租稅,還可以使人民服勞役,是比較富裕的。這是封建的全盛時代。
商業資本的興起
到商業興起後,社會的組織,就要逐漸變遷了。此時各部落的生活,實已互相倚賴,從前要多造的東西,這時候可以不造,而向人家換得,該少造的東西,卻可以多造,去和人家交換。從前職業的分配,就不再合理,就要逐漸破壞了。向來平均分配的田,因人口增加,感覺不足,於是用為經界的阡陌、溝洫,逐漸被人開墾。(田間的陸地,總稱為阡陌,亦就是往來的道路。水路總稱為溝洫。把這些地方,開墾做田,總稱為「開阡陌」。世人誤以為開阡陌是商鞅所做的事,這是錯的。開阡陌是人口增多,土地不足時自然的趨勢,商鞅不過承認他罷了。可參看《白話本國史》第一編第九章第三節)田的分配,就不能公平,沒田種的,願意出報酬,借人家的田種;只有壞田的人,也願意出報酬,種人家的好田,就發生所謂田租。(國家對於農田所徵收的,古代謂之「稅」,漢時謂之「田租」,宋以後謂之「賦」。有領土權的私人,徵收佃農的,歷代亦稱為田租,又稱地租。土地不曾私有時,只有國家所收的為田稅,所以稅額減輕,農民就受實惠;私家所收的地租發生後就不然了)田以外的土地總稱為山澤。從前本來公有,遵守一定的規則,大家可以使用。(如《孟子·梁惠王上篇》所說的「數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時入山林」)至此,亦落入私人手中。(如《史記·貨殖列傳》所載,因種樹畜牧、開礦、煮鹽致富的人,就是占據山澤之地的)工業也變作私人營利的事業了。商人則買賤賣貴,更可以得大利。人民的貧富,就漸漸不均。富者的勢力,逐漸增大,雖封君也無如之何了。何況這時候的貴族,還在互相兼併,「破國亡家者相隨屬」呢?這是商業資本抬頭,封建勢力逐漸沒落的時代。東周之世,這種趨勢,正在加速度的演變中。
社會進化之畸形
社會的進化是畸形的,有許多事情固然今勝於古;有許多事情卻是古勝於今。大抵在物質方面,今勝於古的多;至於社會組織,則確有古勝於今之處。這並非我們的聰明才力或道德,不及古人,實因古代的社會小,容易受理性支配,後世的社會卻不然,如龐然大物,莫之能舉,所以只得聽其自然。(《來皖後兩點感想》,原刊《安大周刊》1932年第87期)社會的組織而要求其合理,是必須隨時改變的。但這是件極難的事。往往其組織已和其所處的地位,利害衝突,不能相容了,而人還沒有覺得。即使覺得,抑或因種種方面的障礙,憚於改革;或雖欲改革而不能;又或勉強為之而致敗。於是因事實的遷流,舊制度逐漸破壞,新制度逐漸發生;而此所謂新制度,全是一任事勢遷流之所至,無復加以人為修整的餘地,各方面自不免互相衝突。乃亦聽其遷流之所至,互相爭鬥,互相調和。所求者,不過含有矛盾性的苟安,和前此無一物不得其所的大順世界,全然背道而馳了。(《中國社會變遷史》,見《呂思勉遺文集》下冊,第200頁)
等級的破壞
封建時代,人是要講究身份的。飲食、衣服、宮室、車馬,各有等級,絲毫不能僭越。商業資本既興,此種等級,就不能維持了。前此貴族對於平民,是有很大的勢力的;至此亦逐漸喪失,而代之以富人對於窮人的權力。甚至貴族的本身,也不能不俯首乞憐於他們。總而言之:從前的富和貴,貧和賤,是合一的;這時候,富的人,實際上就受社會尊貴,窮的人就被賤視。雖然在法律上的地位,富與貴,貧與賤,都得一樣受法律的制裁,確只是具文而已。
貴賤等級平,貧富階級起
東周以後,為封建制度破壞,商業資本興起之時,故貴賤之等級漸平,而貧富之階級隨起。其現象之重要者為:(一)諸侯大夫,互相兼併,亡國破家者,皆降為平民;(二)而平民社會中人,亦多漸躋高位,如游士是也;(三)井田制度破壞;(四)山澤之地,亦為私人所占;(五)工業亦入私人之手;(六)商業日益興盛。於是貧富不均,而社會之風氣,亦大變矣。(《高中複習叢書 本國史》,第28頁)
宗法的破壞
古代平民的家庭,本止五口、八口,貴族則多系聚族而居。在父權伸張的情勢下,就發達而成宗法。宗法是崇奉一個男子做始祖,他的繼承條件,第一個是嫡,第二個是長,嫡長子代表始祖,是為大宗宗子。以後代代如此繼承。嫡長子之外,其餘的兒子,都別為小宗。小宗宗子,可以管轄五世以內的親族,就是從自己高祖分支下來的人。大宗宗子,則凡同出於始祖的人,都要受他管轄。所以古代的貴族,團結的力量極厚,然而此等制度,做宗子的,必須為有土之君才行。因為如此,才能養活其族人;否則各自謀生,就要散而之四方了。所以宗法是要和封建並行的。封建制度,既然日漸破壞,宗法也就逐漸沒落,都變作五口、八口的小家庭了。(五口、八口之家,是「一夫上父母,下妻子」。這是財產私有之世,相生相養,天然的一個團結。至於合數百口而成一大家族,則是交易未盛,每一個大家族,即為自給自足的生產團體,有以致之。交易盛行之後,此等家庭團體,自然不能存在了。普通的議論,都說中國人是大家族,這是錯的。中國此等大家族,除非內地經濟極落後的地方,還有存在;以中國之大論起來,實在不算得什麼,較之歐洲人,只多上父母一代。宗法制度,可參看《白話本國史》第一編第八章第一節)
第八章
春秋戰國之學術思想
春秋戰國時代,社會組織,雖然日益變壞,學術思想則確是大有進步。在官之學,變為私家自由研究的學問。其時世變日亟,想借學術以救世的人甚多。合這幾種原因,學術思想,就大為興盛了。孔子學術的特色,在能就人倫日用之間,示人以不可須臾離的道理。老子以為後世的社會太壞了,想返到古代的淳樸。墨翟是主張節儉的,又反對當時用兵的人攻擊人家。主張用整齊嚴肅的法律,去訓練人民的是法家。先秦諸子之學,是各守專門,各有特色的。後世著書自成一家言,被收入子部的也不少,縱有獨見,仍不如先秦諸子。
學術思想發達的原因
春秋戰國時代,社會組織,雖然日益變壞,學術思想則確是大有進步。第一,在封建時代,學術為貴族所專有。到社會組織變遷,人民有餘力能夠研究學術的人就多了。第二,貴族既多失其地位,一變而為平民,於是在官之學,變為私家自由研究的學問。私人的教育,大為興盛。第三,其時世變日亟,想借學術以救世的人甚多。而貴族腐敗,賢君往往要登庸有才能的人,士人就有以立談而致卿相的,因此想借學術以弋取富貴的人,亦就不少。合這幾種原因,學術思想,就大為興盛了。
評春秋戰國的學術思想
近來的人,都說春秋戰國,是我國學術思想,最為發達的時代,後世都比不上他,這話也未必然。春秋戰國時代的學術,固然有各專一門,各極高深的長處;也有偏執己見,不了解他人的立場的毛病。譬如墨子的主張節儉,自因為當時貴族奢侈,人民窮困之故。社會窮困之時,應得節儉,是從古以來如此的,看下文便可知道。莊子卻說他的道理太苦了,人不能堪,然則坐視著凍餓的人凍餓,你還是奢侈你的,撫心自問,能堪不能堪呢?荀子又說有好政治,窮是不足為患的。墨子何嘗說窮是最後的憂患?天然的憂患?不過在當時困窮的情形之下,節儉就是最好的政治罷了。這不過舉其一端,其餘這一類的地方還很多。總而言之:當時學術的能夠分爭角立,互相辯論,固然有其好處;然亦因其在初興之時,彼此的立場,未能互相了解之故。到後世,沒有這種激烈的辯爭了;固然由於思想的停滯;然亦因其在社會上通行得久了,各種學問的所長所短,大家都已瞭然,所以用不著甚麼激烈的辯論。我們試看:《史記》的末一篇《自序》載他父親司馬談論陰陽、名、法、儒、墨、道六家的話,以及《漢書·藝文志》論各家的話,大都有褒有貶。其所褒貶,大致可說是得當的,就可以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我只說春秋戰國是中國學術發達,有光采的時代,不說他是最好的時代。(《初中標準教本 本國史》第一冊,第68—69頁)
孔子
春秋、戰國的學術派別是很複雜的。我們現在揀幾家最重要的來講講。在當時的人物中,最受後世崇拜的是孔子。孔子的學術,就是所謂儒家之學。他的特色,在能就人倫日用之間,示人以不可須臾離的道理。他的哲學思想,最高的是「易」和「中庸」。易是發明宇宙萬有,無時不在變動之中;所以我們做事該時時觀察環境,定一個最適當的應付方法,那就是所謂「中庸」了。他對於政治和社會的理想,也是很高遠的。他所想望的境界是「大同」,而其終極的目的,在於治國平天下。至於修身齊家,是達這目的的基本工夫。
儒家的理想與價值
儒家的理想,頗為高遠。《春秋》三世之義,據亂而作,進於昇平,更進於太平,明是要將亂世逆挽到小康,再逆挽到大同。儒家所傳的,多是小康之義。大同世之規模,從昇平世進至太平世的方法,其詳已不可得聞。幾千年來,崇信儒家之學的,只認封建完整時代,即小康之世的治法,為最高之境,實堪惋惜。但儒家學術的規模,是大體尚可考見的。他有一種最高的理想,企圖見之於人事。這種理想,是有其哲學上的立足點的。如何次第實行,亦定有一大體的方案。儒家之道,具於六經。六經之中……此等高義,既已隱晦。其盛行於世,而大有裨益於中國社會的,乃在個人修養部分。(一)在理智方面,其說最高的是中庸。其要,在審察環境的情形,隨時隨地,定一至當不易的辦法。此項至當不易的辦法,是隨時隨地,必有其一,而亦只能有一的,所以貴擇之精而守之堅。(二)人之感情,與理智不能無衝突。放縱感情,固然要撞出大禍,抑壓感情,也終於要潰決的,所以又有禮樂,以陶冶其感情。(三)無可如何之事,則勸人以安命。在這一點,儒家亦頗有宗教家的精神。(四)其待人之道,則為絜矩(二字見《大學》)。消極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積極的則「所求乎子以事父,所求乎臣以事君,所求乎弟以事兄,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我們該怎樣待人,只要想一想,我們想他怎樣待我即得,這是何等簡而該。怎樣糊塗的人,對這話也可以懂得,而聖人行之,亦終身有所不能盡,這真是一個妙諦。至於(五)性善之說,(六)義利之辨,(七)知言養氣之功,則孟子發揮,最為透徹,亦於修養之功,有極大關係。(《呂著中國通史》上冊,第303—304頁)
先秦諸子
孔子被後世的人尊為聖人,他所做的書,和後人記他的言行,或記錄闡發他的道理的書,亦被尊為經。[《詩》、《書》、《禮》(《儀禮》)、《樂》、《易》、《春秋》,據儒家說:都是孔子所刪定的,謂之六經,其中《樂》是沒有書本的,所以又稱五經。解釋經的書,漢人謂之「傳」,記載故事的,漢人謂之「記」;如《禮記》《春秋公羊傳》《左氏傳》《穀梁傳》就是。《孝經》《論語》漢人亦稱為傳。《孟子》本是儒家的子書。《爾雅》是儒家的辭典。《周禮》,漢朝的今文家是不信他的,但是這許多,後世也總稱為經。《大學》《中庸》,本是《禮記》里的兩篇。宋朝的朱子,把他摘出來,合《論語》《孟子》,稱為四書]其餘諸家則都稱為子。諸子中重要的有老子。他的見解,是以為後世的社會太壞了,想返到古代的淳樸。他又主張天道是循環的;剛強的人,終必摧折;所以主張守柔。又有莊子,鑒於宇宙的廣大和變化無窮,主張齊萬物、一生死。老子和莊子的學術,都稱為道家。墨家之學,是墨翟所創。他是主張節儉的,又反對當時用兵的人攻擊人家,他卻極善於守御。主張用整齊嚴肅的法律,去訓練人民的是法家,最著名的人物是商鞅和韓非。當時列國,用這一派人物的,多能收富國強兵之效。(還有申不害,做過韓國的宰相;李克,亦作李悝,做過魏國的宰相;吳起雖然是兵家,他的治國,也很近於法家的,曾做過楚國的宰相;一時都收富強之效)此外,講用兵的法子的有兵家。講外交的法子的有縱橫家。講農學的有農家。講醫學的有醫經、經方兩家。(見《漢書·藝文志》。前者是針灸一派,後者是方劑一派)以古代宗教上的迷信做根據,而研求哲理的,則有陰陽家等。先秦諸子之學,是各守專門,各有特色的。後世著書自成一家言,被收入子部的也不少,縱有獨見,仍不如先秦諸子了。
先秦諸子各有所本
先秦諸子,關於政治社會方面的意見,是各有所本的,而其所本亦分新舊。依我看來:(一)農家之所本最舊,這是隆古時代農業部族的思想。(二)道家次之,是遊牧好侵略的社會的反動。(三)墨家次之,所取法的是夏朝。(四)儒家及陰陽家又次之,這是綜合自上古至西周的政治經驗所發生的思想。(五)法家最新,是按切東周時的政治形勢所發生的思想。以上五家,代表整個的時代變化,其關係最大。其餘如名家,專講高深玄遠的理論,縱橫家、兵家等,只效一節之用,其關係較輕。(《呂著中國通史》上冊,第310頁)
先秦諸子可分家不可分人
先秦諸子,大抵不自著書。今其書之存者,大抵治其學者所為,而其纂輯,則更出於後之人。亡佚既多,輯其書者,又未必通其學。不過見講此類學術之書,共有若干,即合而編之,而取此種學派中最有名之人,題之曰某子云耳。然則某子之標題,本不過表明學派之詞,不謂書即其人所著。與集部書之標題為某某集者,大不相同。
治先秦之學者,可分家而不可分人。何則?先秦諸子,大抵不自著書;凡所纂輯,率皆出於後之人(張孟劬嘗以佛家之結集譬之)。欲從其書中,搜尋某一人所獨有之說,幾於無從措手;而一家之學,則其言大抵從同。故欲分別其說屬於某人甚難,而欲分別其說屬於某家則甚易。此在漢世,經師之謹守家法者尚然。清代諸儒,搜輯已佚之經說,大抵恃此也。故治先秦之學者,無從分人,而亦不必分人。(《先秦學術概論》,世界書局1933年版,第17、20頁)
第九章
本期結論
從上古到戰國,是我國從部落進於封建,從封建進於統一的時代。上古期中,最當注意的,是異民族的同化,和疆域的開拓。民族是以文化為特徵的。住居中國的民族,大的也有許多,然都先後同化於我。社會的組織,也是隨時代而有變遷的。大抵人當生活艱難的時候,總是合力去對付自然的。到生活略為寬裕些,就不免有人要剝削他人了。這都是人類在進化的途中,發生出來的病態。中國古代的哲人,對於社會的病態,都是很注意,想要設法糾正他的。這一點,也是我國文化的光輝。
上古史的性質
從上古到戰國,是我國從部落進於封建,從封建進於統一的時代。自此以前,我國還分立為許多國;自此以後,就合為一大國了。這是講中國史的人天然的一個段落。
中國歷史演進三階段
中國歷史可劃分三大時期。羲、農、巢、燧利物前民,文化由來,遐哉尚矣,雖書闕有間,傳說要非盡虛誣,此為自草昧入文明之世,一也。孔子刪《書》,斷自唐虞,史公作《記》,始於黃帝,惇史留詒,蓋自茲始。斯時部落林立,異族錯居,以累代之盡力經營,而林立者始漸合併,錯居者始漸同化,至於嬴秦,遂胥宇內而為郡縣,此自分裂入統一之世,二也。自秦迄今二千餘年,就大體言之,疆域實無甚變更,政治亦無甚根本變動,四方異族程度皆較我為低,雖亦有時憑恃武力,荐居上國,至於聲明文物,終不得不舍其故有者而從我。一再傳後,其族且與我同化,泯然無跡焉。文化足以裨益者,唯一印度,亦僅及神教哲學而止耳,此為閉關獨立之世,三也。自歐人東來,而局面乃一變,其文化既與我大異,政治兵力亦迥非前此異族之比,我國受其影響,遂至凡事皆起變化,此為現在所處之時期,就此時期之事而講述之,此則所謂近世史者也。其中又可分為二期:一自歐人東來,至清末各國競劃勢力範圍止,此為中國受外力壓迫之時代;一自戊戌變政起,訖於現在,此則中國受外力壓迫而起反應之時代也。(《中國近代史講義》,寫於1930年代,見《中國近代史八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3—4頁)
上古史的年代
上古史年代,雖然大部分都不確實。然依普通記算:夏朝大約四百年,商朝六百年,周朝八百年,已經有二千年了。(此項計算之法,見於《漢書· 律曆志》,系根據古書中所載的干支及日食等天象,用曆法推算的,雖不能密合,卻不致如傳說等的年代,相差很遠)再上推至黃帝元年甲子,則在民國紀元前四千六百零八年了。(如依齊召南《歷代帝王年表》黃帝元年甲寅,則當在民國紀元前四千六百十八年)秦朝統一天下,在民國紀元前二千一百三十二年,那麼,我國開化的時代,就該在民國紀元前五千年左右,在公元前三千年左右了。
民族的同化和疆域的開拓
上古期中,最當注意的,是異民族的同化,和疆域的開拓。中國現在,所以能做世界上有數的大國;而人口的眾多,且為世界各國之冠;實在是這個時代,建立下來的根基。而這兩者,實在還是一件事。
周秦之間的文化擴張
文化是從一個中心點,逐漸向各方面發展的。西周以前所傳的,只有後世認為共主之國一個國家的歷史,其餘各方面的情形,都很茫昧。固然,書闕有間,不能因我們之無所見而斷言其無有,然果有文化十分發達的地方,其事實也決不會全然失傳的,於此,就可見得當時的文明,還是限於一個小區域之內了。東周以後則不然,斯時所傳者,以各強國和文化較發達的地方的事跡為多,所謂天子之國,轉若在無足重輕之列。原來古代所謂中原之地,不過自泰岱以西,華岳以東,太行以南,淮、漢以北,為今河南、山東的大部分,河北、山西的小部分。渭水流域的開發,怕還是西周興起以來數百年間之事。到春秋時代,情形就大不然了。當時號稱大國的,有晉、楚、齊、秦,其興起較晚的,則有吳、越,乃在今山西的西南境,山東的東北境,陝西的中部,甘肅的東部,及江蘇、浙江、安徽之境。在向來所稱為中原之地的魯、衛、宋、鄭、陳、蔡、曹、許等,反夷為二三等國了。這實在是一個驚人的文化擴張。其原因何在呢?居於邊地之國,因為和異族接近,以競爭磨礪而強,而其疆域亦易於拓展,該是其中最主要的。(《呂著中國通史》下冊,第372頁)
文化的進步
民族是以文化為特徵的。住居中國的民族,照第六章所述,大的也有許多,然都先後同化於我,就可見得我族文化的獨優了。什麼叫文化呢?依廣義的解釋,除天然現象之外,一切都該包括於文化之中。合以前各章所述的社會組織,政治制度,學術思想,以及衣、食、住、行等的進化而觀之,就可見得我族文化的大略了。
社會組織的變遷
社會的組織,也是隨時代而有變遷的。大抵人當生活艱難的時候,總是合力去對付自然的。到生活略為寬裕些,就不免有人要剝削他人了。人的剝削人,有兩種法子:一種是靠武力,一種是靠財力。靠武力,就釀成各民族各部落間的鬥爭,戰勝的役使戰敗的人,而成立封建制度。靠財力,則人和人,當交易之時,總想損人利己,本是大家互相剝削的行為了。這都是人類在進化的途中,發生出來的病態。中國古代的哲人,對於社會的病態,都是很注意,想要設法糾正他的。只這一點,也是我國文化的光輝。
治天下與安天下
先秦諸子之思想,有與後世異者。後世政治問題與社會問題分,先秦之世,則政治問題與社會問題合。蓋在後世,疆域廣大,人民眾多,一切問題,皆極複雜。國家設治之機關,既已疏闊;人民愚智之程度,又甚不齊。所謂治天下者,則與天下安而已。欲懸一至善之鵠,而悉力以赴之,必求造乎其極,而後可為無憾,雖極宏毅之政治家,不敢作是想也。先秦諸子則不然。去小國寡民之世未遠,即大國地兼數圻,亦不過今一兩省,而其菁華之地,猶不及此。夫國小民寡,則情形易於周知,而定改革之方較易。風氣淳樸,則民皆聽從其上,國是既定,舉而措之不難。但患無臨朝願治之主,相助為理之臣。苟其有之,而目的終不得達,且因此轉滋他弊,如後世王安石之所遭者,古人不患此也。職是故,先秦諸子之言治,大抵欲舉社會而徹底改造之,使如吾意之所期。「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與天下安」等思想,乃古人所無有也。(《先秦學術概論》,第9—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