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宋史 · 戚綸傳

脫脫 《白話宋史》
戚綸字仲言,應天楚丘人。父親戚同文,字文約,自己有傳。戚綸少年時與其兄戚維以文章品行知名,堅持不懈學習古文,喜歡談論名教。太平興國八年(983)考中進士,被任命為沂水主簿。按照名冊和戶籍,搜求到許多逃亡戶脫漏的戶口漏交的租稅。調任太和縣知縣。戚同文在隨州去世,戚綸步行千餘里奔喪。不久詔令起復任職,於是加任大理評事。長江以南百姓性情險惡強悍經常發生訴訟官司,戚綸寫下《諭民詩》五十篇,運用當地風俗和百姓熟悉的事情,來規誡教誨百姓,當地百姓大多傳誦它。每年按時與監獄囚犯約定,派遣他們回家祭祀先祖,囚犯都按期返回。升任光祿丞,由於審訊陳州官司失實而犯有過失,免除官職。寫有《理道評》十二篇,錢若水、王禹翶十分賞識看重。後來,又授予大理評事、知永嘉縣。境內有池塘灌溉之利,疏通治理防止水澇旱災。又擔任光祿寺丞,轉運使又將其政績上報,朝廷多次下詔書褒獎戚綸。 真宗即位,轉任著作佐郎、通判泰州。準備上任,秘書監楊徽之向朝廷推薦戚綸文章學問美好嚴謹,應留在館閣,任命為秘閣校理。受詔考試校司天台職官,制定州縣職田條規制度,詔令館閣官員敬獻舊文,真宗讚揚戚綸所寫之文,特地改任太常丞,不久判鼓司、登聞院。拿出官府所藏錢帛買軍糧,朝廷詔令戚綸乘坐驛車前往協調買賣。 景德元年(1004),判三司開拆,被賜予帛、魚,改任鹽鐵判官。上疏奏言邊防之事,很受真宗嘉獎。十月,授予右正言、龍圖閣待制,賜予金紫服。當時開始設置這個官職,和杜鎬一起被任命。戚綸長期任州縣官吏,對政事十分關注,每次上殿言對,必談到日影西移,有時夜中被召見,也多有陳述。不久戚綸上奏說:「出謀獻計,是大臣的職責;章疏奏議,是諫者的職責。臣下多次承蒙召見應對,每次都被接見很長時間,委屈萬乘的尊嚴,接見微賤之臣,聖德廣大,包納荒穢,臣下十分愚鈍,觸犯禁律不予治罪,怎敢順俗不言呢?謹選擇十件應該治本的事情附在奏章左邊:一是王畿關輔,二是五等分封,三是複製科,四是推崇國學,五是開闢擴大國土,六是修貢舉,七是任用大臣,八是設置平價買進糧食的部門,九是增加廂軍、減少禁衛軍,十是修撰《六典》條令法規。」言詞很誠懇切合實際,真宗給予嘉獎。 景德二年(1005),起用趙安仁、晁迥、陳充、朱巽同知貢舉,戚綸上奏所說選擇文士的辦法,大多成為條規制令,得到朝廷採用。準備修撰《冊府元龜》,恰好朝廷設置官員總管在京各司事務,共一百三十司,讓戚綸與劉承王圭共同主管此事。判鴻臚寺。在此之前,王公大臣受詔安葬,公私花費沒有一定的標準。戚綸上書稟告此事,詔令戚綸與晁迥、朱巽、劉承王圭校定官吏的等級,形成制度,於是遵照執行。戚綸認為三公、尚書、九列的官職,從唐末以來,有司逐漸增加,號令不統一,建議應當採用《通禮》、《六典》法令條規,按類進行繼承和改革,寫成大典,當時人們對此稱讚不已。任右司諫、兵部員外郎。當時朝廷禁止大臣們匿名上奏以及越級上廷言事,戚綸說:「忠誠正直的人,應當廣開言路並對上言者予以獎勵,如果是朝廷疏遠之人,就更難上書言事了。」真宗對此很讚賞。 大中祥符元年(1008),主管吏部選官之事。真宗剛剛接受祭靈之文,戚綸上疏說:「臣下考究過古代典籍和秘文,檢驗神靈回應顯示吉祥,不過是天人互相反映。陛下繼承先聖的大業,開啟萬世的鴻圖,勤於政事,恭敬沉思,上天降下借鑑,賜予吉祥戶冊,顯示統治人民的警戒,用來光大累世的吉祥。請求詔令有司,儘快舉行大祀,命令侍從,摹寫祥符,用瑞玉繫著,藏在太廟,另外又以副本秘密地藏在禁中,傳之萬代,不敢怠慢荒廢。但臣下擔心被流俗迷惑不受拘束,用人鬼的妖言,來破壞天書的真實用意。臣下端守符瑞,注視正道,來報答上天的賜予,使百姓都享受恩惠。」 這年冬天,真宗祀封泰山,命令戚綸共同商議運送之事。典禮完畢,升任戶部郎中、直昭文館,像以前一樣待制。被詔令,共同編撰《東封祥瑞封禪記》。恰逢提高待制的等級,又兼任集賢院修撰。建議製作並解釋祭奠禮儀,頒布天下,設立常平倉,隸屬司農寺,來平抑民間買賣,都被採納。曾經在龍圖閣設宴為种放餞行,朝廷下詔左右大臣為文作序,真宗披覽戚綸所作,稱讚他有史才。 三年(1010),升任樞密直學士,真宗作詩對他表示寵愛。祭祀汾陰,又兼任發運之職。不久,出知杭州,又兼任左司郎中。所在之地江水漲潮成為禍患,戚綸於是命人修築護堤,將柱石全部換掉,儘管免除了水患,但當時民眾卻很責怪他設置護堤。胡則這時擔任發運使,曾留居杭州,放縱妄為不檢點,與李溥交誼深厚,戚綸對他向來討厭。通判吳耀卿,是胡則的黨羽,暗中窺探戚綸的一舉一動,將情況報告給胡則。胡則當時為當權者所親近,於是一起收集戚綸的過失,後來戚綸調任揚州知州。維揚也在李溥、胡則的勢力之內,控制更加嚴厲,戚綸請求調任偏僻郡縣,結果調往徐州。 八年(1015),戚綸和劉綜都被罷去學士,授予左諫議大夫。代職回京,又任青州知州。這年發生饑荒,戚綸拿出官府所藏糧食來救助飢餓的百姓,使許多老百姓得以保全生命安定生活。調往鄆州,王遵誨任勸農副使,曾任西部邊境將帥,寄居在永興家中,閨門不肅,醜惡被揭發,知府寇準替王遵誨平息了此事。戚綸用言語戲謔寇準,遵誨十分憤怒,以為戚綸污辱他,於是上奏說戚綸故意誹謗詆毀,戚綸因此降為岳州團練副使,調到和州。天禧四年(1020),改任保靜軍副使。這年冬天,由於患病請求回歸鄉里,改任太常少卿,分司南京。五年(1021),死,終年六十八歲。 戚綸篤志於古學,善談名理,喜歡談論政治,有些迂腐疏闊。與其兄戚維感情深厚,戚維死,戚綸聽到告喪,十分悲痛以致數日不吃任何東西。在朋友和親友的交往中,以信義著稱。儒士前來拜見者,必詢問他的學業,試探他的志向和崇尚,根據其才能進行誘導教誨。曾經說「:告老還鄉後,用十年時間在鄉間講習,也可以恢復古道救濟世人。」大中祥符年間(1008~1016),繼續修撰禮儀條文,戚綸經常參與建議,與陳彭年共職,多次召見應對,訂立許多條規,很受真宗寵愛。樂於推薦士人,每次上奏十數人,都是當時知名人士。晚年被權貴寵幸者排斥,從此不再復起。善於教導子弟,雖然地位顯赫,他仍然十分節儉。死後,家中沒有多餘的財物。張知白當時主管朝事,停止俸祿來資助戚綸的喪事。其家人在小樓間,得《遺戒》一篇,大多都是勸導人們為學。有文集二十卷。又有前後上奏條議,有關政府政務的利弊、邊防防備均田的上策,另集為《論思集》十卷,分為上下篇。天聖(1023~1032)年間,戚綸之子戚舜賓將《論思集》敬獻朝廷,昭令追贈左諫議大夫。戚舜賓,官太子中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