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楊廉傳

張廷玉 《白話明史》
楊廉,字方震,豐城人。父楊崇,曾任永州知府,受業於吳與弼弟子胡九韶。廉繼承家學,早年就以文章著稱於世。成化末年中進士,改為庶吉士。 弘治三年(1490),授南京戶科給事中,第二年京師地震,楊廉就此事彈劾執政大臣。五年,借發生災異的時機上陳六事:一、經筵停罷時,應令講官每天輪流值班聽候皇上詢問。二、招回因直言規諫而遭貶謫的官員,不當限定台臣諫諍皇上登基後的事。三、治兩浙、三吳水患,停止額外織造。四、招回隱退諸臣。五、修改法律條例。六、發生災異應鞭策甚至罷免某些大臣。最後還說,凡國家大政方針,應招集大臣面議,給事中、御史隨後駁正。這些意見孝宗都加以採納。吏部尚書王恕遭到誹謗,廉奏請斥責誹謗者及奸邪之人,勸皇上不要被他們所迷惑。母親去世,服喪期滿,起任刑科官員。他奏請祭祀薛蠧,將其《讀書錄》貯存於國學。第二年三月,詔令下旬開經筵,為皇帝講解經文。楊廉認為:「按成例,經筵一月舉行三次,如果上月終開始,下月初即停止,那能進講多少?而經筵開始後,隔日繼講,今遲一日開經筵,就會停一日之講。」這個意見上呈給了皇帝。因父親年邁,為就近奉養,調至兵科。宦官李廣死,從他那裡獲得廷臣賄賂他的賬冊。諫官彈劾行賄的人,皇帝本想追究,但又中止。廉率領同僚力爭,皇帝拒不接受懲辦行賄者的請求。隨後,廉申明祀典,認為宋儒周敦頤、程頤、程顥、張載、朱熹從祀之位應排在漢、唐諸儒之上。孔子故鄉闕里的孔廟中,當改立木神位「,大成」本是樂名,用於作為諡號,不合諡法。這些意見均未採行。調南京光祿寺少卿。 正德初改任太僕寺卿,又改任順天府尹。這時京都軍隊多次調遣,其車費動輒數千金。廉奏請用大興縣遞運余銀供給。還奏請豁免夏稅糧一萬五千石。考慮到州縣會對百姓巧取豪奪,而設置「歲辦簿」,登載稅收,使地主官吏無法作弊。乾清宮遭火災,廉極力陳奏時政之失誤,但奏疏被扣留未進呈皇帝。第二年升南京禮部右侍郎,上疏勸阻皇帝南巡,這奏疏也未上報皇帝。武帝駐南京,命百官著軍服朝見,廉認為不可,請求依照通常朝拜禮儀,還請皇上去謁見太廟,這些意見均被採納。世宗即位,調任尚書。 楊廉與羅欽順友好,講求「居敬窮理」之學,認為文章必以《六經》為本。他自禮樂、錢糧至星曆、算術,都知其本末。學者稱他為「月湖先生」。他認為帝王治國之道,最要緊的是按照《大學》中的教導。自從任給事中起就上書說「:向皇帝進講,首先應該是《大學衍義》。」於是首先呈進《大學衍義節略》。在上疏議論大禮時,援引程頤、朱熹的話為證,並說:「今持異義的人都是根據歐陽修的話,然修於『考』之一字,雖加於濮王,卻未止於仁宗。而今不用於孝宗,這也是修所不同意的。」他八次上疏請求退休,至嘉靖二年(1523)允准。他在家住了兩年便去世了,享年七十四歲。贈太子少保。諡文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