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李世達傳

張廷玉 《白話明史》
李世達,字子成,涇陽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的進士。授職為戶部主事。改任吏部職務,歷任考功、文選郎中,與陸光祖一起充當尚書的得力助手。隆慶初年,遇上曾祖父的喪事回家守孝。後起用為右通政,歷任南京太僕卿。 萬曆二年(1574),任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不久晉升為右副都御史,總管河道。還未上任就改任浙江巡撫。旋即稱病回鄉,後起用督察漕運兼鳳陽巡撫。黃河向南侵蝕,淮安報警,李世達請求修築石堤捍衛城邑;寶應汜光湖風濤險惡,每年都造成水災,請求開通越河抑制水勢。神宗都答覆可以。他調任南京兵部右侍郎。改任戶部職,又改任吏部職,升任左侍郎。提拔為南京吏部尚書,就職後又改任兵部,參與機要事務。 不久他又被命為刑部尚書。宦官張德將人毆打致死,李世達奏請將其交法司處理,刑科唐堯欽也主張如此,張德才被交給主管的官吏處治。大興知縣王階因用鞭子抽打樂舞生被交法司處治,神宗秘密地派遣兩名校尉偵察此事,審判定罪的那一天被巡風主事孫承榮拒絕。校尉返京上奏,神宗憤怒地責備李世達。李世達稱偵探不合大體。孫承榮最終被剝奪了俸祿。東廠太監張鯨犯罪,言官爭相彈劾,神宗曲意寬恕了他。李世達執意上奏,神宗才將張鯨排斥出京城。駙馬都尉侯拱宸的奴僕打死了平民被依法懲治,李世達請求將侯拱宸一起治罪。於是革除了侯拱宸的官職,命令他去國子監學習禮儀。罪犯焦文燦依法不應判死刑,神宗惱怒地將他列入死囚之中。遇上朝廷會審,命令戶部尚書宋糹熏主筆。李世達對宋糹熏說,對焦文燦從輕發落。這牴觸了聖旨,神宗責問,他又據法律做回答。神宗最終沒有依從。當時,皇帝閒居,很暴躁,身邊的侍從屢屢無罪被處死,李世達趁著災異上奏諷諫。浙江發生饑荒,有人請求讓罪犯捐出粟以免罪。李世達稱:「法律不能廢棄,寧可赦免也不能出賣。赦免就體現了皇恩,法律仍然存在。贖人則力量來自下面,人們更加藐視法律。」有識之士對此稱是。 他改任左都御史。兵馬指揮何價虐待三人致死,御史劉思瑜庇護他。李世達上奏彈劾,皇帝降了劉思瑜的官級。他又彈劾並使御史韓介等人受到罷免。皇帝很厭惡言官,下詔申斥,指責他們挾私報復。李世達勸諫:「效忠且正直的人,話語雖然偏激,心中實在沒有別的意思。即使居心叵測,而諫言不能廢置,應該一併容納。只是阿諛奉承的人,此後應加以罷黜。則正直的話每天能聽到,邪說漸漸消失。」皇帝答覆知道了。 萬曆二十一年(1593)他與吏部尚書孫釒龍共同主持京官的考核,將政府中的私人全部貶斥。考功郎中趙南星被彈劾貶官,李世達極力抗爭,皇上反而將南星除名,於是他請求辭職,皇上不同意。這年秋天吏部侍郎趙用賢因為拒絕婚事遭人攻擊,李世達辯白他無罪。郎中楊應宿、鄭材上奏詆毀李世達,他便接連上奏請求退休。回鄉七年後去世。贈封為太子太保,諡號敏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