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原傑傳

張廷玉 《白話明史》
原傑,字子英,陽城人。正統十年(1445),中進士。過了兩年,他被授予南京御史,不久改到北京。後來他巡按江西,捕誅巨盜,奸宄之徒因此而斂跡。他又巡按順天等府。發大水,牧養官馬的百姓因缺草料,馬匹多死,有關官員向百姓索賠。原傑請求免以索賠,並實行開中法,令商人輸米到本地來換取鹽引,以此來賑濟饑荒。他的奏疏呈入後,被部里反對,但景帝最後還是批准了原傑的建議。他被超升為江西按察使。原傑揭發寧王朱奠培淫亂的事,革去他的護衛。他的治行傳到朝廷,皇上賜給誥命表彰他,升他為山東左布政使。 成化二年(1466),他在山東就任為右副都御史,巡撫該地。遇到荒年,他賑濟救災,使百姓沒有流離。他被召回任戶部左侍郎。當時黃河崩決改道不常,這裡塌陷那裡又淤塞了。軍民在淤塞的地區開墾種植,奸徒卻說那些地方是園場屯地,獻給王府以邀賞賜,王府便總是據為己有。原傑請將獻出田地的人貶去戍邊,並給接受的人加罪。皇上聽從了。江西盜賊起事,因原傑曾兩度統治該地區,得民心,皇上下詔派他去治理。原傑逮捕並殺戮了六百餘人,其他的全部解散。改任他為左副都御史,將他召回佐理都察院事務。 荊、襄地區有流民數十萬,朝廷很憂慮。祭酒周洪謨曾著有《流民圖說》,說應當增設府縣,聽任流民附籍,成為編戶之民,這樣可以充實襄陽、鄧州戶口,使幾百年沒有禍患。都御史李賓將該書上奏朝廷。皇上稱善。十二年(1476),遂命原傑出去安撫。原傑遍歷山谷,宣布朝廷德意,流民們都欣然願意附籍。於是原傑大會湖廣、河南、陝西撫、按官員來編戶籍,獲得十一萬三千多戶,人口四十三萬八千多人。初到的流民,沒有資產以及平時頑劣的,將他們驅回故鄉,而那些附籍的流民,則用輕額定田稅,百姓非常高興。原傑又審度地勢,因襄陽府所轄的鄖縣,在竹、房、上津、商、洛五縣之中,道路四達,離襄陽有五百餘里,山林阻隔,將領官吏鮮到其地,一旦有盜賊發生,府難以遙制,於是拓廣該城,設置鄖陽府,以鄖縣附屬於它。他還設置湖廣行都司,增兵設戍所,分竹山縣設置竹谿縣,分鄖縣設鄖西縣,分漢中的洵陽縣設白河縣,將它們與竹山、上津、房縣都隸屬於新府。又在西安增設山陽縣,南陽增設南召、桐柏縣,汝州增設伊陽縣,各隸屬其舊府。制定之後,他推薦鄧州人吳遠為鄖陽知府,各縣知縣都選擇鄰境的良吏來擔任。流民各得其所,四境平安。他將要回來時,因該地處湖廣、河南、陝西交界,百事沒有統屬,便推薦御史吳道宏來取代他。詔令即升吳道宏為大理寺少卿,撫治鄖陽、襄陽、荊州、南陽、西安、漢中六府。鄖陽有撫治,即從這時開始。原傑以功勞升為右都御史。 原傑多次任職在外,入居都察院後,便不想再出來。他受命赴荊、襄,不是出於自己的意願。事情辦完後,他馬上請回朝。正好南京兵部缺尚書,便委任原傑。原傑上疏推辭,皇上不許。他最後死於南陽,終年六十一歲。鄖陽、襄陽百姓給他立祠,詔令贈他為太子太保,錄取他的兒子宗敏為國子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