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史 · 茹太素傳

張廷玉 《白話明史》
茹太素,澤州人。洪武三年(1370)的鄉試舉人。上書合於皇上心意,被授予監察御史官職。六年,提升為四川按察使,以公平著稱。七年五月應召為刑部侍郎。他向皇上寫信說「:中書省里里外外共有百餘個官署,都接受御史、按察使的監督,但御史台卻沒有定期考核,應該命令守院御史一體考核。磨勘司官員數量太少,難以勝任檢查全國錢糧的任務,請求增加官員若干員,各分為不同的科目。在外省衛,凡討論軍隊和老百姓的事務,大家意見有分歧,致使事情一直拖延。請求選用按察司一人負責糾正。」皇帝完全採納了他的意見。第二年,因受到牽連,降職刑部主事,他又陳述時事,達數萬言。太祖命令中書郎王敏讀給他聽。其中說,幾年來有才能的人,一百人中難得有一、二人倖存,當今任職的官吏都是迂腐文人和無能官吏。其中有很多忤逆和觸犯皇上的話語。皇帝大怒,召見茹太素當面責問,並在朝廷上杖打。第二天傍晚,皇上再次在宮中令人朗讀茹太素的信,從中體悟到了四條可行的建議,於是感嘆說:「當皇帝難,做臣子也不容易。我之所以要求臣子直言,是希望他們能切中事理。文辭寫得太多,便到了不知所云的地步。茹太素所呈意見,其實只要五百字就夠了。」因而下令中書制訂上奏的格式,杜絕大臣呈述奏文繁瑣冗長。同時摘抄茹太素上奏中可行的有關條文下發到有關部門。皇上親自在前面作序,頒發朝廷內外。 十年(1377),茹太素同官曾秉正先後擔任參政,茹太素前往浙江。後皇上以侍奉父母恩准他還鄉。十六年,茹太素應召為刑部試郎中,一個月後,晉升為都察院僉都御史,後又降職為翰林院檢討。十八年九月,晉升為戶部尚書。 茹太素剛正不阿,幾次瀕於治罪,皇上都寬容他。有一天,皇上在便殿設宴,恩賜茹太素喝酒,說:「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茹太素叩頭稱是,即而續韻對答說:「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皇上聞此十分傷感。沒多久,茹太素降職為御史。後因陷害詹徽之事牽連,茹太素和同官十二人都被送進監獄治罪。後來茹太素因有罪被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