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舊唐書 · 崔沔傳
崔沔,京兆長安縣人,北周隴州刺史崔士約的玄孫。先祖從博陵遷居陝西後,世代為望族。父親崔皚,為庫部員外郎、汝州長史。崔沔敦厚恭謹,口中從無二話,侍奉父母很孝順,學問廣博善於寫文章。開始應制舉考試時,對策高中。不久被落第的人援引議論,武則天就命令主考官重新考核,崔沔所回答的策問,比前次的更加精工,為天下第一,從此大為知名。後轉任陸渾(今河南嵩縣東北)縣主簿。任職期滿待調任遷官時,吏部侍郎岑羲非常賞識看重他,對人說:「這人是當今的郄詵。」特為上表舉薦提拔為左補闕,後轉任祠部員外郎。崔沔為人從容謙和,急遽間不能以言詞自我表達,為官端直嚴肅,未曾屈從沮喪。
睿宗時,徵召授官中書舍人。當時崔沔的母親年老患病住在東都洛陽,崔沔不忍離母而去,堅決請求擔任職務清簡的閒官,以盡奉養母親之責,因此改授虞部郎中。不久,授官檢校御史中丞。其時監察御史宋宣遠,依仗與盧懷慎的親近,屢屢觸犯刑法,崔沔加以檢舉揭發。還有姚崇的兒子光祿少卿姚彝,為東都留守,與賓客交往頻繁,廣為收受賄賂,崔沔又要審查這件事。姚崇、盧懷慎當時執掌政事,馬上舉薦崔沔有史才,轉而授官著作郎,其實是奪去他的權柄。
開元七年(719),任太子左庶子。母親去世,他悲哀瘦損超出禮儀,常在倚廬前接受弔唁,賓客不曾進入安放靈座牌位的房子裡。他對人說:「生平並非至親的人,未曾升堂入室謁見,豈能因生死存亡而改變禮節呢。」中書令張說屢次稱讚並舉薦他。為母服喪期滿,授官中書侍郎。有人對崔沔說:「今日的中書省,都是宰相承奉宣諭擬訂命令。侍郎雖然是中書省的副長官,卻只是徒設職位而已,完全沒有什麼事。」崔沔說:「並非如此。設官分有不同職位,上下要互相配合,各申己見,才是成事之理。哪能馴服聽命默默無聞而偷生,成為留戀官爵的人呢!」從此每當有擬訂詔敕或其他官署里的事時,崔沔常有不同的意見,張說為此很不高興。不久被貶為魏州刺史,後因考核政績為第一,被徵召回到朝廷,分工執掌吏部十銓事。因清廉正直,歷任秘書監、太子賓客。
開元二十四年(736),詔命禮官議論增加祭祀用籩豆(竹編盛食禮器)數目以及服喪制度的法度準則。太常卿韋糹舀奏請增加宗廟的祭奠,每座靈位各增放到十二個籩豆。外祖父母的喪服加到服期九個月的大功服,舅氏的喪服加到服期五個月的小功服,為堂姨、堂舅、舅母服喪請袒衣免冠以示哀思。當時皇上又命令百官對韋糹舀的意見可行與否詳加討論。崔沔仔細地闡述了自己不同的主張。其時職方郎中韋述、戶部郎中楊伯成、禮部員外郎楊沖昌、監門兵曹劉秩等人,也提出與崔沔相同的建議。不久又詔命中書門下省參照這些意見詳加研究定奪。於是宗廟祭祀大典,每座靈位的籩豆數各加到六個,親姨舅的喪服為五個月喪期的小功服,舅母喪服為服期三個月的緦麻服,堂姨喪服增至袒衣免冠以示哀思,其餘的依照以前的定製,然後下詔施行。崔沔既善長於《儀禮》等禮經,朝廷每有疑惑難解的不同議論,都依靠他進行決斷。開元二十七年(739)去世,享年六十七歲,追贈禮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