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金史 · 宋可傳
宋可,字予之,是武陟縣人。他的姑母嫁給了大族槁氏,在貞..年間的戰爭中,丈夫和兒子都死於戰亂。姑母把五十笏白金贈給宋可,宋可並不推辭,接受下來。後來,姑母繼領了槁氏遠族的一個孩子,帶他回來探訪娘家。宋可就擺了酒席聚會鄉鄰,對姑母說:「姑母以前贈金於我,我因為槁氏無子才接受下來。現在槁氏有了孩子,這金錢是槁氏的財產,而不是姑母您的,我有什麼理由拿它呢?」於是,宋可叫妻兒抬出五十笏白金歸還給姑母,鄉里人因此十分敬重他。
沒過多久,北國的軍隊進駐山陽,軍中有人聽說過宋可的聲名,就探訪到他的住處,把他的兒子抓走做人質,派人叫他去,說:「如果順從我們,可以禍福同享。如果不從,你的兒子就得死掉了。」親友們都勸宋可去,他全部謝絕,並說:「我有沒有兒子,我兒子是死是活,這都是命中注定。我怎麼能因為一個兒子,就放棄一生所奉守的信條呢!」以後,宋可終於因此沒有了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