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北史 · 於忠傳

李延壽 《白話北史》
於祚的弟弟於忠,字思賢,本字千年。年近二十歲時,被任命為侍御中散。文明太后臨朝聽政,法令頗嚴厲,身邊的侍臣們,大多因小事而得罪。於忠樸實直率,不愛說話,始終沒有過錯。太和年間,被任命為武騎侍郎,並賜名登。屢遷至左中郎將,領直寢。 元禧之亂時,皇帝在城外,變亂發生得十分倉促。於忠說:「我和父親任領軍,估計不必憂慮。」皇帝派於忠馳回觀看情形,於烈已嚴加防備,果然就像於忠預料的那樣。於忠回來報告,皇帝撫摸著他的後背說「:你真能讓人放心。先帝賜你名登,固然是美稱。我嘉美你的忠誠,現改名為忠,既表示堅定真誠,也使得名副其實。」後因父親去世而離職。後改任司空長史。 當時太傅、錄尚書事、北海王詳是皇帝的親叔父,權重於時,將作大匠王遇經常聽隨元祥要求如數給他錢物。於忠便當著元詳的面對王遇說「:殿下是國家的周公,輔佐王室的重臣,你怎麼阿諛奉承,趨炎附勢,損公以肥私呢?」王遇感到不安,元詳也因慚愧而謝罪。由於於忠有平定元禧之亂的大功,被封為魏郡公。當他遷任散騎常侍、兼武衛將軍時,往往因為鯁直和義正辭嚴的語氣,使北海王感到氣憤,並當面責備他說:「我只擔心你死在我的前頭,不擔心你看得到我死去。」於忠說:「人生命運自有定數,如果應當死在大王手裡,就是躲避也不能免死;不然,大王也殺不了我。」元詳便乘於忠上表皇帝對封爵表示謙讓的時候,暗地裡勸告皇帝任命於忠為列卿,於是,停止了他的封爵,晉升為太府卿。 正始二年(505),下詔讓於忠以本官職持使節、兼侍中,任西道大使,凡是州刺史、鎮將貪贓罪惡顯著的,將詳情報告朝廷;郡守縣令以下官員,便可親自決定處置辦法。他和尚書李崇分別巡行兩道。於忠彈劾并州刺史高聰貪贓罪行二百多條,論定為大辟之罪。於忠又被任命為華州刺史,因繼母去世守喪,沒有赴任。守喪期滿,遷任衛尉卿、河南邑中正。於忠和吏部尚書元暉、度支尚書元匡、河南尹元萇等共同確定原代都各姓宗族門閥。高肇忌恨於忠的為人,便對宣武帝說,中山是個重要州鎮,鎮守必需是有才幹的人員,於是任命於忠為定州刺史。不久皇帝就改悔了,又任命於忠為衛尉卿、領左衛將軍、恆州大中正。密派使者見於忠,給予安慰和勉勵。 延昌初年,任都官尚書,原領的左衛、中正職務如故。又加封散騎常侍。曾經在一次侍宴時,皇帝賜給他劍杖,並舉酒對於忠說「:你們一家世代忠貞有節操,所以一直將守衛宮廷的任務委託給你們。以前因為你的行為忠誠,所以賜名為忠。如今因為你的才能可以抵禦壞人,所以將我所用的劍杖相賜。循名取義,其中的含意不輕,進出時可經常用來防範。」改任侍中、領軍將軍。於忠以自己沒有學識推辭。宣武帝說「:有學識會文章的人不少,但都比不上你胸懷直率。所以要讓你在下面辛勞,我也就能在上面沒有憂慮了。」 皇帝去世的當夜,於忠和侍中崔光派右衛將軍侯剛到東宮迎接明帝並即位。於忠和門下省商議,因皇帝年幼,未能親理朝政,太尉高陽王元雍是皇帝長輩,位高望重,應當住進皇宮內的西柏堂,處置日常政務;任城王元澄有德行又是皇帝至親,可任尚書令,總理百事。當即奏明中宮,請即傳旨授予。御史中尉王顯想施奸計,和中常侍、給事中孫蓮等人怒形於色,不予理會,壓下了門下省的奏書。孫蓮等人想假傳太后命令,任命高肇為錄尚書事,王顯和高猛任侍中。於忠當即在殿內抓住王顯並殺了他。 於忠於是主持門下省,又總管宮中禁衛,因而執掌朝政,權傾一時。起初,太和年間,軍國事務繁多,孝文帝因為費用不足,讓百官都減去四分之一的俸祿。於忠執政以後,想施行恩惠來加強自己的地位,便恢復了被削減的全部俸祿。有職位的人晉位一級。過去規定,百姓們交納一匹絹布之後,再加交綿、麻八兩,於忠全部給了官員們。他又告訴高陽王元雍,說宣武帝原來答應給他晉升的。元雍懾于于忠的威力和權勢,便順從他的意願加封為車騎大將軍。於忠又自以為在新舊權力更換之際,自己有安定社稷的大功,便讓百官們上奏請求給予獎賞。太尉元雍、清河王元懌、廣平王元懷難以違背他的意願,又封於忠為常山郡公。於忠難以獨自接受封賞,又上奏朝廷,給在門下省的同僚們也加封食邑。尚書左僕射郭祚、尚書裴植因於忠權勢越來越大,便勸元雍把於忠放到外地任職。於忠知道以後,強迫有關部門誣告兩人有罪。郭祚原是皇帝師傅,有恩於帝,裴植帶著土地來歸順魏國的,於忠假傳旨意將他們都殺了。朝野憤慨,無不咬牙切齒,王公以下官員,人人害怕受到牽連。於忠又想殺害高陽王元雍,侍中崔光堅決反對才罷休,於是免去元雍太尉職務,以王爵回府。從此以後,下詔傳命、生殺大權,全由於忠決定。又尊稱靈太后為皇太后,居住在崇訓宮,於忠任儀同三司、尚書令、崇訓宮衛尉,侍中、領軍如故。 靈太后臨朝聽政,免除了於忠的侍中、領軍、崇訓宮衛尉職務,僅保留了儀同三司、尚書令職務。於忠任尚書令十多天,靈太后召來門下省侍從官員,詢問於忠在端右門的聲望如何,眾人都說實在不稱職。於是讓於忠出任冀州刺史。太傅清河王等人上奏說「:於忠擅自濫殺朝中重要大臣,隨意廢黜宰相,朝野震驚,遠近怪異。功過相抵,不應再給封賞,請全部加以追回。」靈太后依從奏議。 熙平元年(516),御史中尉元匡上奏說「:於忠因有大的功德,在歷朝深受重用。他趁國家大災難時,專擅朝政,沒有臣下之心。裴植、郭祚受冤於前,宰相黜辱於明世。又自己矯詔任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宮衛尉。他的本意,是想越過皇帝自行處置國家大事。既然事情發生在恩遇之後,就應當公開殺掉,請派御史一人、令史兩人,到州里行刑處決。」靈太后下令說,於忠的事情已經處置了,過而有害,從寬赦之,因而不再追究。又下詔說,於忠歷任宮中要職,忠誠節操十分清楚,賜爵為靈壽縣公。當初,宣武帝去世以後,高太后準備加害靈太后,劉騰把這件事告訴侯剛,侯剛又告訴於忠。於忠向崔光問計。崔光說「:應當將胡嬪安置在其他地方,用軍隊嚴加守衛。」於忠聽從了,並將這個想法報告靈太后,靈太后這才放下心來。所以太后深深地感激劉騰等四人,都加以寵信和賞賜。 於忠知道說他壞話的人很多,擔心免不了有禍患,希望能夠回京,以便自己想法自救。靈太后不答應。二年四月,被任命為尚書右僕射、加侍中、將軍封號如故。神龜元年(518)三月,又恢復了儀同三司。因病而未拜授。他常見到裴植、郭祚在身邊作祟,自知必死無疑,便事先上表,請求將自己撫養的已去世的弟弟的第二個兒子、現任司徒椽於永超作為自己嫡子。靈太后答應了。去世後,贈為「司空」。有關方面上奏太常少卿元瑞的建議說:「查閱諡法,剛強而理直為武,仗威胡作非為為丑,應當諡為「武丑公」。」太常卿元..義的奏議說「:於忠盡忠侍奉皇帝,除去凶逆之徒,依照諡法,除偽寧真為武,日夜恭敬侍奉為敬,應當諡為「武敬公」。」兩位官員奏議不同。靈太后下令,依照太常卿的奏議。 於忠性格多疑和嫉妒,不結交比自己強的人,只和直..將軍章初瞔、千牛備身楊保元是至交的同心朋友。李世哲想取寵于于忠,私下用金帛賄賂章初瞔、楊保元,兩人和他交談之後,引為心腹之交。於忠擅權進官任崇訓宮衛尉,也是李世哲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