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北史 · 東平王元匡傳
廣平王洛侯,是和平二年(461)所封的。死後諡為「殤」。他沒有兒子,後來以陽平幽王的第五個兒子匡作為他的後嗣。
元匡字建扶,性情剛直,有氣節。孝文帝很器重他,並說:「叔父以後必定能夠成為社稷的表率,匡輔帝室。今可改名為匡,以終成其美。」宣武帝即位後,屢遷至給事黃門侍郎。茹皓這時正為皇帝所寵愛,百官們都有些害怕他。有一次,皇帝從陵園歸來,詔令元匡作為陪乘,又讓茹皓上車。茹皓提起衣裳正準備登車,元匡向皇帝進諫,皇帝便推著茹皓讓他下去,茹皓惱恨元匡,臉氣得變了色。當時人們都讚美他的忠直膽量。宣武帝親理朝政後,任命元匡為肆州刺史。元匡既然得罪了茹皓,擔心受到他的暗算,便特別注意自我的修行,很有聲名和政績。改任恆州刺史。又徵召他回朝擔任大宗正卿、河南邑中正。
元匡上奏說,親王和始封的藩王、二代藩王的妻子,都有王妃的封號,而三代藩王以下,都稱為妻。上不能同稱為王妃名號,下還比不上五品以上官員妻子有命婦的稱號,私下以為不妥。皇帝下詔說:「丈夫貴於朝,妻子榮於室。婦女沒有固定的稱號,升遷都是隨從她們的丈夫。三代藩王既然是王的封號,妃子的名號也應當相同。妻者,齊也,理應與己齊一,可以跟王妃同例。」從此,三代藩王妻子的名號才算確定下來。後來,元匡被任命為度支尚書。元匡援引樂陵、章武的例子,上表請求襲廣平王洛侯的爵位。皇帝下詔交付尚書議定。尚書上奏說應當同意他襲封王號,以表示朝廷興滅國、繼絕世的意圖。
當時,宣武帝把政事委託給高肇處置,皇家宗親們都害怕高肇,只有元匡敢於和高肇相抗衡。他先讓人製作了一具棺材,放在廳堂上,打算要抬著棺材進宮,論奏高肇的罪惡,自殺以勸諫。高肇知道以後很討厭他。後來,元匡因為和太常卿劉芳爭論有關權量的大小,進而和高肇發生爭吵。御史中尉王顯上奏說「:元匡誣告和毀壞宰相的聲譽,誹謗時政,阻礙和干擾皇帝正常的聽言,是不敬之至。請求將高肇、元匡都囚禁在尚書省,追究事情的根源,然後交給廷尉定罪。」皇帝下詔同意了奏請。有關方面上奏,說元匡誣告高肇,判處元匡死刑。宣武帝赦免了元匡的死刑,降職為光祿大夫,同時兼任宗正卿。
後出任兗州刺史。元匡臨出發時,皇帝在東堂召見他,加以安慰和勉勵。元匡又提出測量金石樂器的事情,是國家的重大經典問題,自己雖被南台御史彈劾,但以後應仍允許複議,如果重議的時候,請求允許他暫赴朝廷。皇帝說:「劉芳學問高深於時,深明典故。他所依據的,是和先朝尺寸相符,你的意見怎麼能說是符合先朝的原意呢?你所堅持的不合經典,以後複議的時候,何必再回京都呢?」
明帝初,入朝任御史中尉。元匡嚴加彈劾,開始奏告於忠,接著又彈劾高聰等,請求罷免他們的官職,靈太后都不聽。由於靈太后未能聽從元匡的糾察除惡之心,同時又擔心元匡有其他的辯解之辭,便打算通過嘉獎來安撫他,於是加封他為安南將軍,後來又加封鎮東將軍稱號。
元匡多次請求改變權衡的規定,於是下詔說:「謹於權衡的審定,是自古以來的重要典章;確定法制和改革曆法,是歷代的優良傳統。元匡是宗室賢明之士,留心研究時久,可讓再次聚合儒者賢士,因時加以檢驗決斷,務必使權衡適中,沒有差錯。」又下詔說:「已故的廣平殤王洛侯是恭宗的後代,盛年去世,國除祀廢。元匡親如其子,私下過繼年數已久,應當正式予以確定,永如磐石,可特准襲封王爵,封為東平郡王。」元匡所制定的尺度器物造成之後,請求集合朝臣議定是否準確。朝廷下詔讓交付門下、尚書、三府、九卿議定上奏。太師、高陽王雍等人商議後,認為「晉朝中書監荀勖所造的尺度,和高祖所制定的尺度,毫釐大致相同。侍中崔光曾經獲得古時的象牙尺,當時也打算作為標準下令施用。但孝文皇帝德高於以前的帝王,睿智明察秋毫,他所確定的是不可改變的法式,因而事已難於更改。我們經過商議,請求朝廷停止元匡的建議,永遠遵從於先皇的定製。」朝廷下詔聽從。
元匡每次有所上奏請求時,尚書令、任城王澄經常加以駁回。元匡性格剛直,氣量狹隘,心中便憤憤不平。他過去所建造的棺材,仍然放在佛寺里,於是便想再照過去的辦法,和任城王澄相互攻擊。澄也已經知道這件事。後來元澄準備上朝時,遇見了元匡,手下的隨從們相互毆鬥,朝廷內外,都十分驚訝。任城王澄於是上奏元匡的罪狀三十多條,廷尉判處元匡死刑。朝廷下詔,依照八議減刑的規定,特別予以寬赦,削去爵位,罷免官職。三公郎中辛雄上奏為他辯護,後來特地任命他為平州刺史,又改任青州刺史。不久又任關右都督、兼尚書行台。因病而回到京城。孝昌初年死去,諡為「文貞」。後來又追贈恢複本來的爵位,改封為濟南王。
元匡的第四個兒子元獻襲封,去世後由兒子祖育襲封。武定初年,墜馬而死。他的兒子勒叉襲封。齊受禪,王爵依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