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蘭多 · 第二章

伍爾芙 《奧蘭多》
眼下,傳記作者遇到了難題,但與其掩飾,不如坦白。此前,敘述奧蘭多生平故事的私人文件和歷史文獻,使得傳記作者得以履行其首要職責,即追隨真相不可磨滅的印記,一路跋涉向前,不左顧右盼,不受引誘,不貪圖安逸;踏實穩健地朝向前方,直到驀地跌入墳墓,在我們頭頂上方的墓碑上寫下「終結」二字。但現在我們的正前方橫亘著一段小插曲,不能置之不理。這是一段此前未必記錄在案的小插曲,模糊且神秘,因此無法解釋。要解釋的話,也要耗費大量篇幅才行;整個宗教體系都奠基在其意義之上。我們的職責很簡單,就是儘可能地 陳述 出所知的事實,以便讀者對其形成自己的理解。 那個冬季災難頻仍,霜凍過後,洪水泛濫,奪去了成千上萬人的生命。奧蘭多的前程也徹底斷送了——他被逐出宮廷;失寵於當時的權貴;愛爾蘭的戴斯蒙德家族自然更是怒不可遏;國王已經被愛爾蘭人搞得麻煩纏身,不想再火上澆油。那個夏天,奧蘭多回到了他坐落在鄉間的莊園,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六月的一個清晨——18號,星期六——他沒有像往常一樣按時起床;男僕去叫他時,發現他還在熟睡。沒人能叫醒他。他似乎完全昏迷了,甚至覺察不到他的呼吸。把狗拉到他窗下吠叫、在他屋裡敲鑼打鼓、在他枕頭下放荊豆枝,或是在他腳底貼芥末膏,都無法把他叫醒;整整七天,他什麼也沒吃,沒有一絲生命跡象。第七天早上,他卻在慣常的起床時間(剛好7:45)醒了,還把房間裡喋喋抱怨的婦人和鄉村算命先生全都趕了出去。這還沒什麼,奇怪的是,他對自己昏迷多日的事似乎渾然不知;他穿好衣服,讓僕人備馬,和以前一覺醒來時的情況並無兩樣。但大家猜想,他的腦子一定發生了什麼變化,因為儘管他表現得相當理智,而且行為舉止也較以往嚴肅、安詳,但他的記憶卻仿佛殘缺不全了。人們談起強霜凍、滑冰和狂歡時,他會聽著,但從沒表現出親眼目睹過這些事情的樣子,只是用手拂過眉毛,就像抹去一些陰雲一樣。每當談論起半年前的事,他都似乎並不悲痛,卻好像是在因為記不起以前的事而懊惱,或在努力回憶別人給他講的故事。據觀察,若有人提到俄羅斯、公主或船的話題時,他就會心神不安地陷入一種抑鬱的情緒之中,要麼站起來眺望窗外,要麼喚來一隻狗,要麼拿刀在松木上刻刻劃劃。那時的醫生也不比現在的醫生高明,開出的藥方無非是注意休息與加強煅練、飢餓療法或補充營養、參與社交或閉門獨處、終日臥床靜養或在午餐與晚餐之間騎馬跑上四十英里。除此之外,還有常用的鎮靜劑和刺激劑,可謂雜七雜八,全憑他們的想像力了:起床後多喝蠑螈水,睡前服一劑孔雀膽汁。後來他們不再管他,認為他不過昏睡了一星期,以此作為結論。 但是,倘若這是睡眠,那我們不禁要問,這是什麼性質的睡眠?莫非這是一種補救之道?——昏睡之中,一隻黑色的大翅膀,掠過最痛苦的記憶,掠過那些可能使生命從此裹足不前的事情,並為之塗上一層光亮的色彩;即使對最醜陋、最卑賤的記憶也是如此。是否我們必須偶爾通過死亡來與喧囂的生隔開,才能不至於被撕成碎片?那麼,我們是否生而如此,即每日必須短暫地品嘗死亡的滋味,否則生命便無法繼續?那麼,這些滲透進我們最隱秘的生活方式里,改變我們最寶貴的東西的神奇力量,究竟是什麼?奧蘭多是否因痛苦至極而疲憊不堪,死去一個星期,然後復活了呢?如果真是這樣,那死亡的本質是什麼?生命的本質又是什麼?等了半個多小時後,對問題的答案毫無頭緒——我們還是繼續講故事吧。 眼下,奧蘭多沉浸在一種極度離群索居的生活中。在宮廷中失寵,遭受了巨大悲痛,這些都是原因;他絲毫沒為自己辯解,也幾乎不邀請任何別人來訪(雖然他有很多朋友都會願意前來),似乎閉門獨守父親留下的這座大宅正好符合他的性格。他選擇孤獨。沒有人確切地知道他如何度日。他養了一大群僕人,他們的主要工作就是,打掃空蕩蕩的房間,撣平從未有人睡過的床單。漆黑的深夜,當他們坐在一起吃喝玩樂時,會看到一束燈光沿著走廊,穿過宴會廳,走上樓梯,然後走進臥室,他們知道這是主人獨自在宅子裡遊蕩。沒人敢跟著他,因為宅子裡有形形色色的鬼魂出沒,而且宅子很大,很容易迷路,或從某個看不見的樓梯上摔下去,或如果打開一扇門時,剛好有一陣風吹來,你身後的門就會永遠關上。——這種事並不少見,因為常常能發現死人或動物的骸骨,死狀猙獰掙扎,就是確鑿的證據。之後燈光消失不見,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對牧師杜普先生說,希望老爺沒遇上什麼倒霉事。杜普先生說,老爺肯定正跪在小教堂里他祖先的墓前。小教堂在南面半里之外的彈子球場。杜普先生說,奧蘭多是因為罪孽而感到愧疚;格里姆斯迪奇太太相當激烈地駁斥道,我們大部分人都是如此;而斯圖克莉夫人、菲爾德夫人和老保姆卡彭特都敞開嗓門,齊聲誇讚她們的爵爺;而馬夫和廚子們則一本正經地說,看著這樣一位本應去追追狐狸打打鹿的貴族無精打采地在宅子裡晃蕩,真是感到揪心遺憾;小小年紀的女洗衣工以及幫人遞遞酒杯、端端糕點的女幫廚朱迪和費思,也對奧蘭多的貴族風度大發議論;因為再也沒有比他更和善的紳士了,他慷慨大方,會賞些小錢給她們,讓她們可以買個絲帶花結或頭花什麼的。甚至連那個黑人格瑞斯·羅賓遜——他們給她取這個名字,為了讓她皈依基督——終於明白他們在討論什麼的時候,也贊同爵爺是位紳士,英俊、和藹又可愛;為了表達自己的意思,她咧開嘴大笑,露出了全部牙齒。總之,所有僕人都對他交口稱讚,並且咒罵那個毀了他的外國公主(但是,他們用更粗俗的字眼來稱呼她)。 杜普先生設想他的爵爺去了墓地很安全,用不著去找,可能是因為膽小,也可能只是想留下來喝熱麥芽酒,但無論如何,他大體上也許說對了。奧蘭多手持蠟燭緩慢地走過長廊和宴會廳,細細地觀看牆上的一幅幅畫像,仿佛在尋找某個已然消逝了的人的蹤跡;隨後,他來到教堂里他家專用的包廂,一連幾個小時坐在那裡,看幡旗飄動,月光搖曳,身旁只有蝙蝠和骷髏天蛾為伴。眼下,奧蘭多正在沉思死亡與腐朽,並從中獲得了一種莫名其妙的喜悅之感。即使這樣,他還覺得不夠,一定要下到安放著十代先祖的棺材的地下墓室。這裡很少人來,所以老鼠肆虐橫行。在他往前走的時候,還好有一根大腿骨鉤住了他的外衣,否則真有可能踩碎剛好滾到他腳下的某個老麥利斯爵士的頭蓋骨。這個陰森恐怖的墓地建在大宅地下很深的地方,仿佛奧蘭多與征服者威廉[12]一起從法國來的第一個先祖,是希望藉此說明:一切浮華都建於腐朽之上。無論我們曾經如何載歌載舞、歡樂逍遙,依附於骨骼之上的血肉都終將歸於塵土;猩紅色的天鵝絨變成了塵土;戒指(在這裡,奧蘭多隻要彎腰用燈籠一照,就可以撿起一隻寶石不知滾到了哪個角落裡不見了的金戒指)上的紅寶石不見了,昔日炯炯有神的眼睛現在也變得暗淡無光了。「這些王公貴族的一切都化為烏有了,」奧蘭多說,有點誇大了他們的地位,但也可以諒解,「除了一根手指。」他拿起一隻骷髏手,來回扭動上面的關節。「這是誰的手?」他接著問,「左手還是右手?」男人的還是女人的手?老人的還是年輕人的?曾經駕馭過戰馬還是曾經拿過針線?它採過玫瑰,或拿過兵器嗎?它——這時,他想不出來了,可能是想像力枯竭了,但更可能是,一隻手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使他無法窮盡,於是他習慣性地退縮了。他把那隻骷髏手和其他骷髏骨放在一起,想起一個叫托馬斯·布朗的作家,他是諾維奇的一位醫生,他探討這些主題的著作曾使奧蘭多非常著迷。 於是,他舉起蠟燭,借著光把那些骨骸擺放整齊,因為他雖然生性浪漫而愛幻想,但做事卻異常井井有條,地上掉了個線團都會讓他受不了,更不要說是祖先的骸骨了。他又恢復了那種古怪悒鬱的情緒狀態。他慢慢地走回畫廊,在畫像中尋找著什麼;這種狀態直到他看到一幅不知名畫家畫的荷蘭雪景圖並痛切地哭泣起來才告一段落。這時,對他而言,生命似乎不再值得繼續。他忘掉了祖先們的骸骨,忘記了生命建立在死亡之上的思考。他站在那兒,不停地啜泣,全身顫抖。一切皆因對一個女人的渴望,這個女人穿著俄式褲子,眼梢斜飛,櫻唇微翹,脖子上戴著珍珠項鍊。她已經走了。她已經離開了他。他再也見不到她了。因此,他啜泣著,摸索著路走回他的房子。格里姆斯迪奇太太看到窗戶里的燈光,於是從唇邊移開酒杯說:讚美上帝,主人平安地回到了自己房間。她在這段時間裡一直擔心他會被人暗中謀害。 奧蘭多拉了一把椅子到書桌前,然後坐下並打開托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開始研讀其中最長、最不可思議的一段奇談怪論。 雖然這些事情不值得筆者大肆渲染,但它們可以幫助讀者從零星的暗示中,拼貼出一個人物的家世和現狀來,使之栩栩如生。讀者能夠從筆者的竊竊私語中聽到鮮活的聲音,往往筆者還一語未發,他們就已能猜想出他的模樣,而且,無需任何引導,就能確切地知道他的想法。筆者的目的受眾正是這樣的讀者。對這樣的一個讀者來說,奧蘭多的性格明顯由多種奇特的氣質混合而成。他憂鬱、慵懶、衝動,喜歡獨處,更不用說我們第一章開篇就提到過的那些細微的怪異性情。當時,他沖向那個黑人的骷髏頭,揮劍把它砍了下來,然後卻又頗有騎士風範地把它撿起來重新掛在自己夠不著的地方,並且接著就拿了本書臨窗而讀。奧蘭多從小就熱愛閱讀。在他小時候,男僕時不時會發現他半夜還在讀書,而且,如果他們拿走了蠟燭,他就養螢火蟲來照明,而如果他們拿走了螢火蟲,他就會用火絨來代替,差點把房子都燒掉。簡而言之,他是一位染上了文學病的貴族。其他的說起來很複雜,還是留給小說家去說明白吧。在他那個時代,和他同一個階層的很多人都沒有染上這種病,因此,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去奔跑、騎馬和求愛。但有些人從小就感染了一種據說是從希臘和義大利飄來的細菌,這種細菌滋生於日光蘭的花粉,有致命性。感染了這種細菌的人,抬起手來打出去時手臂會顫抖,尋找獵物時視線會模糊,表達愛意時說話會結巴。而這種病的致命之處在於,它會使人產生幻覺並將之當作真實。因此,儘管奧蘭多擁有命運賜予的一切,衣食住行等一切用度應有盡有,但是一旦他翻開一本書,就會把自己所擁有的全部財富忘得一乾二淨:占地九英畝[13]的石砌大宅消失了,一百五十個僕人不見了,八十匹坐騎沒有了……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清點完畢的地毯、沙發、服飾、瓷器、盤子、調味瓶、火鍋和其他多是用金箔做成的不動產,一切的一切,都如海霧般蒸發得無影無蹤。就這樣,奧蘭多坐在那裡讀書,孑然一身,別無其他。 如今,孤獨的奧蘭多的病情惡化得很迅速。他常常連續閱讀六個小時,直到深夜。當僕人們來請求屠宰牲口或收割麥子的指示時,他會把書攤到一邊,就像不懂他們說的是什麼一樣。這太糟糕了,訓鷹師豪爾、男僕吉爾斯、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還有牧師杜普先生都感到非常傷心。他們說,這麼好的一位紳士根本不需要書。他們還說,應該讓他把書給那些癱瘓和垂死的人。但更糟糕的還在後頭。因為,這種閱讀病一旦侵入,就會削弱人體機能,使人很容易成為筆墨之中潛藏著的另一災禍的犧牲品。這位可憐的人開始寫作了。對於那些住在破房子裡,全部財產不過是一把椅子和一張桌子的人來說,寫作是不智之舉——但還好,因為他畢竟沒有太多的東西可以失去——而對於一個不愁吃穿用度,一切應有盡有的富人而言,寫書就是一件極端悲慘的事情。他所擁有的一切財富對他來說毫無意義;寫書的念頭猶如滾燙的熨斗和咬人的蟲子般折磨得他體無完膚。他願意傾盡所有(這正是那種細菌的可怕之處),只為寫出一本傳世之作。然而,即使是秘魯的全部金礦,也無法為他買來哪怕一句妙語。因此,他終日搜腸刮肚,面壁枯坐,以至於精力消耗過度,積勞成疾。在人們眼中,他處於何種狀態已無關緊要。他已經走進死亡之門,看見地獄之火。 幸好奧蘭多體格強健,那種擊垮過他的許多同齡人的疾病(病因如上所述)一直沒有擊垮他。但後面的故事會讓我們了解到,他也受害不淺。讀了一個多小時托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後——此時已是深夜,萬籟俱寂,只聽得見牡鹿的鳴叫聲和守夜人的喊叫聲——他走到房間的另一頭,然後從口袋裡拿出一條銀鑰匙,打開了一個嵌入式大櫥櫃的櫃門。櫥櫃裡面有五十個柏木抽屜,每一個抽屜上都貼著一張奧蘭多寫的字跡工整的字條。他猶豫了一下,似乎在考慮打開哪一個抽屜才好。其中一個抽屜上寫著「埃阿斯之死」,另一個寫著「皮拉姆斯的誕生」,還有一個寫著「奧里斯的伊菲琴尼亞」,還有「奧德修斯的歸來」、「希波呂托斯之死」、「梅利埃格」[14]等等。事實上,全部抽屜上寫著的都是身處逆境的神話人物的名字。每個抽屜里都放著許多奧蘭多自己寫的作品。其實,奧蘭多的病從很多年前就開始了。奧蘭多對紙張筆墨的渴求遠甚於其他孩子對蘋果和糖果的渴求。他常常在談話和遊戲的中途悄悄溜走,躲到窗簾背後,或藏在牧師的小房間裡,又或藏到他母親臥室後面那個地板破洞、鳥糞臭味熏天的櫥櫃裡,一手端著墨水瓶,一手握著鵝毛筆,在膝蓋上攤開的一捲紙上寫作。就這樣,他在二十五歲之前就用散文體或韻文體創作了四十七部戲劇、歷史小說、愛情故事和詩歌;它們有些用法語寫,有些用義大利語寫,但全都是篇幅很長的浪漫主義作品。他讓齊普賽街口、聖保羅大教堂對面的「約翰·保爾羽飾和頭飾店」把其中一部印了出來。儘管他自己很喜歡這部作品,每次看都滿心歡喜,但他從來沒把它給別人看過,包括他的母親,因為他知道,對貴族來說,寫作已是不可饒恕的恥辱,更別說出版了。 然而,現在夜深人靜,他又獨自一人,大可安心寫作。他從儲藏櫃中選出了兩本文稿:其中一本很厚,標題大概是《瑟諾菲拉,一個悲劇》之類的,另一本很薄,標題很簡單,就叫做《橡樹》(這是他全部文稿標題中唯一一個單音節標題)。接著,他坐到了墨水瓶前。他先捋了捋鵝毛筆,然後又和那些沉迷此道的人一樣,儀式般地進行其他幾步諸如此類的準備工作。但他並沒有往下繼續,而是停了下來。 這一停頓在奧蘭多的生命中意義重大,實際上,這比許多令萬人屈膝、血流成河的征服行為更具意義,我們應該思考一下,他為何停下?經充分思考後,我們認為原因大致如下。大自然在我們身上耍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花招,很不公平地用不同的材料塑造我們,或陶土和鑽石,或彩虹和花崗岩,有時還在同一個人身上同時使用不同材料,以至造出一些極不和諧的形象來,如詩人長著屠夫的臉龐,而屠夫卻長著詩人的臉龐;總而言之,大自然喜歡製造混亂和神秘,因此,即使是現在(1927年11月1日)我們也還是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上樓,或為什麼下樓,我們絕大部分日常生活都如船隻航行在某片未知海域,水手站在桅杆上用望遠鏡眺望地平線,問:「那裡有陸地嗎?」對此,如果我們是先知,就會回答「有」,而如果我們誠實無欺,就會回答「沒有」。除了這一拙劣、冗長的問題外,大自然還有許多問題有待回答,而且它進一步複雜化了自己的使命。它不僅在我們中間製造出一大堆五顏六色碎花布似的瑣碎事物,例如把一條警察的褲子和亞莉珊德拉皇后的新娘面紗並排放在一起,讓頭腦原本就混亂了的我們愈加莫名其妙;它還想方設法地用一條細線把一切都輕巧地縫紉在一起。記憶就是這位女裁縫,而且她生性乖戾反覆無常。記憶的針線上下翻飛、里外穿行,一會兒這邊,一會兒又那邊,我們不知道接下來或再接下來會是什麼。因此,哪怕是全世界最普通的一個動作,譬如在桌邊坐下並拿過來一個墨水瓶,都有可能攪動成千上萬怪異而且支離破碎的記憶碎片,時而明亮,時而昏暗,就像一個十四口之家的內衣掛在同一條晾衣繩上,它們在狂風中招展、翻飛、擺動。即使我們最尋常的行為,其意義也往往並不簡單明了,讓所有人都心安理得,相反,它們很可能猶如撲扇的翅膀或浮動的燈光一樣,使人捉摸不透。因此,就在把鵝毛筆浸入墨水的一瞬間,奧蘭多眼前出現了那位離他而去的公主滿含嘲諷的臉龐,霎時間,上百萬個問題像浸泡過苦膽汁的利箭一般向他射來:她在哪裡?為什麼要離他而去?那位大使究竟是她的叔叔還是她的情人?他們是不是早有預謀?她是迫不得已的嗎?她結婚了嗎?她還在不在人世?——它們全都把毒液射進他的體內。仿佛為了發泄痛苦,他把鵝毛筆狠狠地插進了墨水瓶里,結果濺了滿桌子墨水。然而,就在這時——誰能解釋一下(也許這是無法解釋的,因為記憶本身就是不可解釋的)——一張完全不同的臉代替了那位公主的臉。但這是誰呢?他問自己。這張新的臉疊加在那張舊的臉上,就像在下一張幻燈片上還能隱隱約約地看見的上一張幻燈片;他望著它,大約過了半分鐘後,他終於想起來了。「這是很多年前,老貝絲女王駕臨用餐的那個晚上,坐在杜希德房間裡那個很胖、很邋遢的男人的臉,當時,」奧蘭多自言自語地說:「我剛下樓梯,就看到他坐在桌子旁邊,他的眼睛怪異無比,我以前從來沒有看到過那樣的眼睛,但,他究竟是誰呢?」奧蘭多問道,因為此時,除了眼睛和前額之外,一條粗糙油膩的皺巴巴的領子和一件棕色的上衣,又浮現在了記憶里,最後還有一雙齊普賽街[15]居民穿的那種笨重的靴子。「他不是貴族,不是我們這類人,」奧蘭多說(他不會把這話大聲說出來,因為他是位彬彬有禮的紳士,然而,這也表明貴族血統對精神氣質的影響,同時也表明,一個貴族要成為作家有多麼困難),「一定是一位詩人。」按慣例,在好好地困擾了他一通之後,記憶現在該把上面這一切通通給抹去,或讓他想起一些完全無關的蠢事,例如一隻狗在追一隻貓,或一個老女人在用紅色棉手帕擼鼻涕什麼的,這樣一來,奧蘭多就會因跟不上它的多變而死心,就會開始在紙上奮筆疾書。(因為,只要我們下定決定,就能把記憶這個潑皮野婦連同她所有亂七八糟的東西一起趕到屋外去。)但奧蘭多停了下來。記憶仍然把那個長著明亮的大眼鏡的邋遢男人的形象呈現在他眼前。他也還停在那裡看。正是這些停頓,給我們帶來了滅頂之災。就是在這種時候,禍起蕭牆、軍隊叛亂。在此之前他停過一次;那一次,愛情及其可怕的潰敗、雙簧管、鑼鼓,和從肩膀上擰下來的血淋淋的頭顱,一起向他湧來。因為愛情,他遭受了痛不欲生的折磨。現如今,他又停了下來;這一次,「野心」潑婦、「詩歌」女巫和「名望」娼妓趁機而入,在奧蘭多的心頭群魔亂舞。他筆直地站在空無一人的房間裡,發誓要成為家族裡的第一位詩人,光耀門楣。他說(稱頌著先人的名字及功績)鮑里斯爵士在戰場上殺死了異教徒、高文爵士殺死了土耳其人、麥爾斯爵士殺死了波蘭人、安德魯爵士殺死了法蘭克人、理察殺死了澳大利亞人、喬丹爵士殺死了法國人、赫伯特爵士殺死了西班牙人。但是,所有的這些征戰殺戮、驕奢淫逸和獵場奔馳,如今還剩下什麼呢?一副骷髏,一根手指。然而,他一邊說,一邊望向桌上托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但忽然,他又停了下來。那些話有如從房間四面八方、從晚風和月光中湧起的符咒,為了不被它們嚇得連這一頁都寫不完,我們還是讓它們待在墳墓里吧;它們沒有死去,而只是塗上了防腐香料,依然膚色生動,呼吸平穩——把這一成就與先人的功業相比較一番後,奧蘭多大聲喊道,他們以及他們的豐功偉績都化成塵土灰燼了,而這個男人和他的話語卻將永垂不朽。 但他很快就發現,當年麥爾斯爵士和其他人為贏得一個王國而與全副武裝的騎士搏鬥的艱難程度,和他當前為贏得不朽名聲而與英 國語 言搏鬥的艱難程度比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凡是對創作的甘苦稍有了解的人,都不用說就知道其中的細節:寫的時候感覺不錯,但寫完一讀就又感到失望,於是,改了又刪,刪了又寫;時而欣喜,時而絕望;有美妙的夜晚和糾結的清晨;靈感倏忽而來又稍縱即逝;明明看到自己的書就在眼前,但一瞬間它卻又消失了;一邊吃飯,一邊扮演著自己書中的角色;一邊走路,一邊念著他們的名字;時而大哭、時而狂笑;在兩種風格之間搖擺不定,時而喜歡誇張雕飾,時而欣賞平易簡樸;剛才還在藤比河[16]的峽谷,一下子卻又去了肯特郡或康沃爾郡的田野;無法確定自己是世上最神聖的天才還是最愚蠢的傻瓜。 正是為了解決這最後一個難題,他經過了幾個月的奮力勞作後,決定打破離群索居的生活,和外界交往溝通。他在倫敦有位來自諾福克郡叫吉爾斯·伊薩姆的朋友,雖出身高貴,但結識了不少作家,毫無疑問,他能夠讓他接觸到那個受人尊敬的神聖群體中的某些成員。因為對處於目前這個狀態的奧蘭多來說,能夠寫出一本書並將之出版的人都有著無上的榮光,而且,那榮光蓋過所有因血統和地位而來的榮光。在他的想像中,思想不凡之人,長相也必定驚為天人:他們頭罩光環,呼吸清香,唇如玫瑰——和他自己以及杜普先生這些庸人截然不同。他想像不出,還有什麼比允許他坐在窗簾之後傾聽他們的談話更幸福的事了。對那些無拘無束、話題多樣的交談的想像,讓他想起並感到,過去他和宮庭里那些朋友曾談論過的東西,是多麼粗俗野蠻——無非聲色犬馬、獵艷豪賭,諸如此類。他還想起,他過去總被人稱為學者,常常因喜歡獨處和讀書而被人嘲諷,但這一點讓他感到自豪。他不善於巧言令色。他常常呆立一旁,雙頰緋紅,步態笨拙,就像一個走進了貴婦客廳的投彈手。他曾有兩次因心不在焉而從馬背上摔下來。還有一次,他在作一首律詩的時候不小心弄壞了溫奇爾西夫婦的扇子。他越是急切地回想起自己與社交生活的種種格格不入,就越是強烈地感到:他年輕時代的所有困擾、他的笨拙與靦腆、長時間散步、對鄉間生活的熱愛,都證明他本人屬於那個神聖的圈子——他生來就註定是個作家,而不是貴公子。那個洪水暴漲的夜晚之後,他第一次感到幸福。 眼下,他已經托諾福克郡的伊沙姆先生帶了一封信去給給住在克利福德旅館的尼古拉斯·格林先生。在信中,奧蘭多表達了對他作品的傾慕之情(因為尼·格林當時已名揚四海)和與他結識的渴望;他不敢過多奢求,因為知道自己無以為報;但是,如果尼古拉斯·格林先生願意屈尊來訪,一輛四輪馬車將于格林先生方便的任何時間在費特蘭大街街角候駕,並把他安全送到奧蘭多的家中。後事如何,人們可自由補充;甚至還可以想像,不久之後,格林先生表示接受這位貴族勳爵的邀請,在4月21日星期一的七點鐘,乘著車準時到達了奧蘭多家主樓的南面大廳,而這讓奧蘭多喜不自勝。 這個大廳曾接待過許多的國王、王后和大使;法官們穿著錦帽貂裘,威嚴而立。英國最高貴的女士、最勇猛的武士,都曾光臨於此。這裡懸掛的旗幟,曾在弗洛頓[17]和阿金庫爾[18]的疆場上飄揚。這裡陳列著彩色微盾,上面繪有獅子、獵豹和王冠。長桌上擺放著金盤銀盞;這裡的壁爐用一整塊義大利大理石砌成,一晚可以燒掉一整棵橡樹,連同上面的葉子和鳥巢。而這時站在那裡的是詩人尼古拉斯·格林,他的穿著毫不起眼的黑色緊身上衣,戴著軟沿兒帽,手裡還拎著一個小包。 急匆匆地趕出來迎接詩人的奧蘭多,不免覺得有些失望。這位詩人身高不過中等,身材瘦削,還有些駝背,並且相貌平庸;他進來時絆了門口的那隻馬士提夫犬一下,驚得那狗上前去咬了他一口。此外,奧蘭多儘管閱人無數,卻依然弄不明白該把他算做哪類人。他身上散發出來的氣質,既非僕役、也非鄉紳,更不屬於貴族。他前庭飽滿,鼻子鷹鉤,目光有神,但卻下巴後彎,嘴角下垂,口水直流。然而,總的來說,令人不安的還是他臉上的表情。他既沒有貴族那種令人欣賞的莊重沉著,也沒有訓練有素的僕人的那種有板有眼的奴態;這是一張拼拼湊湊、生拉硬扯到一起的臉。雖然他是詩人,但是他看起來更慣於責罵訓斥,而非阿諛奉承;爭吵辯論,而非細語交談;善於爭搶,而非聽任自然;針鋒相對,而非息事寧人;憎惡仇恨,而非愛戴友好。這從他急躁的動作和多疑、暴躁的眼神中也有所體現。奧蘭多多少有些吃驚。但他們還是一起進餐了。 奧蘭多過去一直對僕人成群和佳肴滿桌習以為常,但現在卻莫名其妙地第一次感到羞愧。更奇怪的是,當他想起他曾祖母莫爾曾擠過牛奶時,他竟感到滿心驕傲,因為一般而言,想起這些容易令人倒胃。然而,他剛想提起這位地位卑微的女人和她的牛奶桶,那位詩人就搶先一步說起了他的家族。他說,別看格林這個姓氏這麼普通,但不同尋常的是,格林家族曾是法國的名門望族,是和征服者一起來到英國的。不幸的是,他們後來衰落了,惟一的作為就是把姓氏留在了皇家格林威治區。他後來說的話題都大同小異,都是關於失去了的城堡、盾徽、北方的准男爵表親、和西方貴族聯姻、有些格林家族的人在名字後面加字母「e」而有些人沒加,諸如此類,一直說到鹿肉上桌才停下來。於是,奧蘭多趁機說起了他的曾祖母莫爾和她的奶牛,一直說到野味上桌,他心頭的重負才稍稍有所緩解。但直到推杯換盞、酒過三巡之後,奧蘭多才敢提起說,他不由得想起一件比格林家族和奶牛都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神聖的詩歌。一聽到那個詞語,詩人的雙眼就燃起了火焰;他卸下此前刻意擺出的紳士架子,「砰」地一聲放下酒杯後,就背誦起了一首關於他的一部戲劇、另一位詩人和一個評論家的長詩;這是奧蘭多在棄婦之外的人的口中聽到的最長、最複雜、最激昂和最尖刻的故事之一。至於詩歌本身,奧蘭多隻感覺到,詩歌比散文更難賣出去,而且,儘管詩行很短,寫起來卻需要更長的時間。談話就這樣東一榔頭、西一棒槌的進行著,直到奧蘭多藉機暗示說他鄙陋不才,也在試著寫作——但詩人突然從椅子上跳了起來。他說,護牆板里有一隻老鼠在吱吱叫。他解釋道,他其實有點神經質,一聽到老鼠吱吱叫,就會連續兩個星期心煩意亂。這所大房子裡毫無疑問有很多害蟲,但奧蘭多從來沒有聽到過它們的動靜。接著,詩人向奧蘭多詳細講述了自己過去十多年來的健康狀況。聽完他的講述,人們都會驚訝:經歷了這麼多可怕的病痛折磨,他竟然還活著!他曾經癱瘓、中風、水腫、患過瘧疾和連續染上三種熱病;除此之外,他還心臟腫大、脾臟肥大,肝臟有病。他告訴奧蘭多,尤其是在他的脊椎上,有一種無法用言語描述的感覺。從上往下數第三節有個包火燒火燎,而從下往上數第二節卻有個包冰冷刺骨。有時候他醒來時,感覺腦袋裡像灌了鉛,有時候覺得體內仿佛有上千支蠟燭在燃燒,並且人們還在火上澆油。他說,他甚至能夠感覺到床墊下的一片玫瑰葉子,能夠通過腳下的鵝卵石來辨別倫敦幾乎所有的路。總之,他就像一部精妙地組裝在一起的機器(說到這兒,他似乎是無意識地抬起手來,而這確實是精妙無比),因此一想到他的詩集只賣出去了五百本,他就覺得匪夷所思,當然,這肯定主要是因為有人在背地裡反對他。最後,他一拳頭砸在桌子上,斷言,他惟一能得出的結論就是,詩歌藝術在英國已經死亡。 這怎麼可能呢?莎士比亞、馬洛[19]、本·瓊森[20]、布朗、多恩[21],所有這些人都還在寫作或只是剛剛封筆,奧蘭多一口氣數出一串他最景仰的英雄的名字,覺得格林的說法簡直不可思議。 格林譏諷地大笑了起來。他承認,莎士比亞的確寫過一些非常不錯的戲劇,但基本上都是從馬洛那抄來的。馬洛是個不錯的小伙子,但對一個不到三十歲就死了的人,你能說些什麼呢?至於布朗,他支持散文詩,但人們很快就會厭倦那類異想天開的文體。多恩故意用艱澀的詞語來掩飾作品意義的匱乏,全然一個江湖騙子。笨人才上當受騙,但那種風格一年以後就會過時。至於本·瓊森嘛,是他的朋友,而他從不講朋友的壞話。 不,他總結道,文學的偉大時代已經過去;文學的偉大時代是古希臘時期;無論從哪個方面說,伊麗莎白時代都無法與之相比。在這樣的時代,人們很看重他稱之為「榮譽」(他把這個詞的音發成了「永裕」[22],所以一開始奧蘭多並沒有明白他的意思)的神聖抱負。現在所有年輕作家都乞食於書商,並且粗製濫造大量可以換錢的「文學垃圾」。莎士比亞就是這種風氣的罪魁禍首,而且他正在自食惡果。而當代的特徵,他說,就是造作的自負和瘋狂的獵奇——希臘人對這兩點一刻也不會容忍。雖然這麼說讓他自己也很心痛——因為他熱愛文學,就像熱愛自己的生命一樣——但他對現狀和未來都已不抱希望。說著,他又給自己倒了杯酒。 奧蘭多被這些言論震驚了,但同時卻又不禁注意到批評家本人似乎一點都不沮喪。相反,越是貶低他自己所處的時代,他就越發地洋洋自得。他說他記得有一個晚上,他和基特·馬洛和其他幾個人一起在弗利特街[23]的考克酒館喝酒。當時馬洛醉得很厲害,精神亢奮;他很容易喝醉,而且喝醉了就會說些傻話。他仿佛現在還能看到馬洛對著同伴揮舞酒杯,打著嗝說:「不得了,比爾,」(他在對莎士比亞說),「大浪來了,而你就站在浪尖之上。」格林解釋道,他那樣說的意思是,他們正處於英國文學的偉大時代的邊緣,而莎士比亞將成為一位重要的詩人。幸而他在兩天之後的一場醉酒鬥毆中喪命,沒有活著目睹這個預言的結果。「可憐的傻瓜」,格林說,「他走了,留下那樣的話。一個偉大的時代,確實——伊麗莎白時代是個偉大的時代!」 「所以,我親愛的勳爵,」他接著說,一邊調整了一下坐姿,一邊在指間摩挲著酒杯,「我們必須充分利用好這個偉大的時代,珍視過去,並且尊敬那些作家——還是有一些這種作家的,即那些效法古人,為了「永裕」而非報酬而寫作的作家(奧蘭多真希望他的音能發得更標準些)。「永裕」,格林說,「可以鞭策高貴的心靈。我要是有份按季度結算的三百英鎊的年金,我就會只為「永裕」而活。我會每天早上躺在床上讀西塞羅的東西,我會模仿他的風格,讓你看不出我們之間有什麼不同。那才是我稱之為優秀的作品,」格林說,「那才是我所說的『永裕』,不過,必須要有年金,才有條件這樣做。」 此時,奧蘭多已經徹底放棄了與詩人討論自己作品的所有希望,但這已並不那麼重要,因為話題轉到了莎士比亞、本·瓊森和其他作家們的生活和品格問題上,而格林對這些人都非常熟悉,有成百上千條關於他們的軼聞趣事可以講。在一生中,奧蘭多還從來沒有如此開懷大笑過。以往,他們是他的偶像。而格林告訴他,這些人中一半是酒鬼,全是好色之徒。他們中的許多人與妻子吵得不可開交。沒有一個沒撒過謊、玩過陰謀,或耍過卑劣的伎倆。他們的詩歌,都是在街門口墊著印刷工學徒的腦門,在洗衣賬單的背面胡亂寫下的。《哈姆雷特》就是這樣付梓印刷的,《李爾王》也是;《奧賽羅》也是;怪不得正像格林說的,這些劇本漏洞百出。剩下的時間,他們在酒店和露天啤酒館裡開懷暢飲,說起話來只耍小聰明而不論內涵,而乾的那些事,能讓朝臣們的尋歡作樂也相形見絀。格林情緒高昂地講著這一切,使奧蘭多聽得欣喜若狂。格林的模仿有「起死回生」般的效果,他對書的讚美可以達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只要這些書是三百年前寫的。 時光就這樣流逝了,奧蘭多對他的客人既喜愛又蔑視、既欽敬又憐憫,此外還有一種摻雜著恐懼和迷惑的無法定義、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他不停地談論自己,但他無疑是個聊天的好夥伴,你甚至可以聽他講自己頭疼發熱這些瑣事而不覺厭煩。他幽默風趣而又粗俗無禮,總是肆無忌憚地談論上帝和女人。他知曉各種古怪手藝,腦子裡裝滿各種知識:他能做三百種不同的沙拉,知道天底下所有酒的調製辦法,能演奏六種樂器,他還是第一個同時也可能是最後一個在義大利壁爐上烤奶酪的人。然而,他分不清天竺葵和康乃馨、橡樹和樺樹、馬士提夫犬和小獵狗、小羊和老羊、小麥和大麥;他也不懂得耕地和休耕地的區別,不懂得土地需要輪作;他以為桔子長在地下,蘿蔔長在樹上;他喜歡城市景觀,厭惡田園風光——所有這些都令奧蘭多驚詫不已,因為他以前從未遇到過這樣的人。看不起甚至討厭格林的僕人們,也走過來聽他講笑話和故事,而且笑聲不止。確實,這座房子在格林來之前從沒有過這麼多歡聲笑語——這一切都如奧蘭多沉思,他不禁把現在和過去的生活進行比較。他想起過去曾習以為常的那些話題,不是西班牙國王中風,就是母狗交配;他想起自己從前在馬廄和更衣室之間耗費掉的時光;他想起那些爵士們是怎樣在酒杯邊呼呼大睡,咒罵那些叫醒他們的人;他想起他們的四肢發達、頭腦簡單。這些想法在他心中翻滾,一時無法平息;他最終得出結論:他已把一個躁動不安的精靈引入室中,從此再不能安然入眠了。 然而,尼克·格林的結論卻截然相反。一天早上,他枕著最柔軟的枕頭、蓋著最光滑的被子躺在床上;他眺望窗外,視線落到了那片幾個世紀以來從沒長過蒲公英或野草的草坪上。他想,要找機會逃走,否則就會被活生生悶死在這裡。起床,聽到鴿子的鳴叫聲;穿衣服,聽到泉水的流動聲。他覺得,除非聽到馬車軋在弗立特大街石子路上的轟鳴聲,不然他就別想再寫出一行詩來。他想,長此以往,他會一聽到僕人在隔壁廚房添火、在餐桌擺放金盤銀盞的聲音,就昏睡過去,甚至(想到這,他打了一個長長的呵欠)一睡不醒。 因此,他來到奧蘭多的房間,解釋說,由於周圍的寂靜,他昨晚整晚都沒睡著。(確實,這房子周圍有一片方圓十五英里的公園,還有一堵十英尺高的圍牆。)他說,他的神經最難以忍受的就是寂靜。他請奧蘭多不要見怪,因為他想當天早上就結束這次來訪。聽他說要離開,奧蘭多有種解脫之感,但同時卻很不情願讓他走。他想,這所房子沒有了他會顯得非常死氣沉沉。離別之時(因為他此前很不喜歡提到這個話題),他鼓起勇氣把自己描寫赫拉克勒斯之死的劇本拿給詩人看,並讓他提意見。詩人接過劇本,剛剛低聲含糊地說了幾句關於「永裕」和西塞羅[24]的話,就被奧蘭多打斷了;奧蘭多承諾他說,會按季度付給他一份年金。於是,說了許多感激的話之後,格林就跳進馬車走了。 當馬車滾滾遠去之時,大廳顯得前所未有地寬敞、堂皇,或者說空曠。奧蘭多知道,他再也沒有心情在義大利壁爐上烤奶酪了。他再不會有嘲諷義大利繪畫的那種機敏了;再不會有把賓治酒[25]調製得恰到好處的那份技巧了;也再不會那樣妙語連珠了。然而,再聽不到那個牢騷滿腹的聲音,是多大的解脫呀;再一次獨自一人,是多奢侈的事呀!他一邊解開那隻每次見到詩人都會咬他,因而過去六個星期一直被拴著的馬斯提夫犬,一邊情不自禁地回想道。 當天下午,尼克·格林在費特巷的轉角下車後,發現那裡的一切和他離開時沒什麼兩樣。也就是說,格林夫人正在一間屋子裡生孩子,而湯姆·弗萊徹在另一間屋子裡喝杜松子酒。書被扔得滿地都是,而一如既往地粗陋的晚飯則擺在孩子們常常玩泥巴的梳妝檯上。但是,格林覺得,這裡才有寫作的氛圍,這裡才是寫作的地方,而且他要馬上就動筆。題材是現成的:一個蟄居家中的貴族。「訪一位鄉間貴族」 ——他打算給自己的新詩起一個類似這樣的題目。他一把奪過兒子正在用來撓貓耳朵的筆,然後往用作墨水瓶的蛋杯里醮了醮墨水,即興創作了一首激烈的諷刺詩。他寫得很直露,讓人一讀就知道他所嘲弄的人就是奧蘭多;從他最個人化的言行舉止,到他的熱情和瘋狂,再到他頭髮的特有色澤和發「r」這個音時的外國腔調,全都被格林描繪得惟妙惟肖。如果還有懷疑的話,也准能為格林在詩里引用的幾段《赫拉克利特之死》所消解。格林認為,這部貴族氣十足的悲劇如其所料地冗長和誇飾到了極點。 格林的這本小詩冊轉眼間就印行了好幾版。格林太太第十次臨盆的費用也因此有了著落。很快就有在意此類事情的朋友把這本小詩冊送到了奧蘭多本人的手上。他不動聲色地從頭到尾讀完後,搖鈴叫來了一個男僕。他用一把鉗子夾著那本詩冊,遞給男僕,並命令他扔到莊園最臭氣熏天的糞堆里去。那個男僕剛轉身要走,他又叫住了他,「到馬廄里牽一隻最快的馬,」他說,「快馬加鞭趕到哈維奇,然而坐上一條去往挪威的輪船。從挪威國王的養狗場裡給我買幾隻最上等的純種皇家獵麋犬[26]回來,既要公的,也要母的,不得有誤。因為,」他一邊轉向他的書,一邊幾乎喘不過氣地低聲說,「我受夠了人類。」 那個訓練有素的男僕鞠了個躬,然後就轉身離開了。他的任務完成得相當完美,三個星期後,他就牽了三條上等的純種皇家獵麋犬回來,而且其中一條母狗,當天夜裡就在餐桌下產了一窩八隻可愛的小狗。奧蘭多命人把它們帶到自己的臥室。 「因為,」他說,「我受夠了人類。」 然而,他還是按季度支付格林的年金。 就這樣,這個三十歲左右的青年貴族,歷盡了人世浮華,但他覺得那一切都毫無價值。愛情與抱負,女人與詩歌,全都同樣虛浮。文學就是一出鬧劇。就在讀完格林的《訪一位鄉間貴族》的那晚,他一把火燒掉了五十七部詩歌作品,只保留下了《橡樹》,因為它很簡短,而且傾注著他兒時的夢想。他現在還只信任兩樣東西:狗和自然;一條獵麋犬和一棵玫瑰花。五彩斑斕的世界,紛紜複雜的生活,現在只剩下這兩樣東西。狗和玫瑰花濃縮了一切。擺脫掉一切泰山壓頂般的幻覺後,他感到一身輕鬆,於是,他喚來愛犬,到花園裡自如地散起了步來。 他整日寫作閱讀,與世隔絕了那麼久,幾乎忘記了每到六月就會極其美妙動人的大自然。登上那處晴天時可以看見大半個英格蘭和一小塊威爾斯及蘇格蘭的山頂後,他躺倒在最愛的那棵橡樹下,感覺如果可以再也不用和人說話,如果他的狗不會進化出語言能力,如果再也不會遇上一位詩人或公主,那麼剩下的有生之年就尚且差強可忍。 從此以後,他日復一日、周復一周、月復一月、年復一年地來這裡。他看到山毛櫸樹葉子變黃,蕨菜長出了嫩芽;他看到月圓月缺;他看到——或許讀者能夠想像得出下面的段落——四周的草木枝葉由綠變黃,又由黃轉綠;日落月出;春去秋來;日夜交替;陰晴變幻……天下之事,兩三百年間一成不變,惟多了些許塵土和蛛網,而一個老婦人半個時辰內就能把這些全都打掃乾淨。這不禁讓人覺得,只要用「逝者如斯夫」(此處可在括號內標上確切時間)和「日光之下無新事」等這類言簡意賅的語言,就可以涵蓋一切了。 然而,不幸的是,儘管時間以令人驚訝的準時影響了動植物的興衰,但卻無法對人的心理產生同樣的功效。而且,人的心智對時光的影響也相當奇特。一小時的時間,一旦進入人類的大腦之中,就可能比它的實際長度延長五十或上百倍;另一方面,一個小時在人類心靈中,又可能短得像一秒鐘。鐘錶刻度的時間和人類心靈實際感受到的時間,存在著巨大差異,但人類對此尚知之甚少,還有待進一步探索研究。但正如我們此前提到的那樣,筆者的興趣範圍很有限,必須局限於最簡單的表述:一個人到了三十歲,就像奧蘭多現在這樣,思考的時間就會無限延長,行動的時間則會無限縮短。因此,奧蘭多發號施令和經營自己龐大莊園的時間不過是一剎那,而當他孤身一人呆在山頂那棵橡樹下時,時光卻變得圓潤飽滿起來,仿佛永遠不會滴落。而且,它們滿含著各種奇怪問題。因為他發現,自己面對著很多連最聰慧的智者都無法解決的難題,比如何為愛情?何為友誼?何為真理?而且,每當他一思考這些問題,他的整個過去,漫長而又紛紜複雜的往昔時光,就會立刻擠進如水珠般懸而欲滴的時光中去,將它鼓脹為原有的數倍,色彩繽紛,充滿著宇宙間一切的機緣。 在這樣的沉思(它也可以任意命名為其他)中,他度過了人生的許多時光。可以毫不誇張地說,他早飯後外出時還只有三十歲,但回家吃晚飯時卻已年逾五十。他的年齡,有些時候幾星期內就會陡增一百歲,但有些時候卻幾星期也增加不到三秒鐘。總之,斷定人的壽命長短(至於動物的生命,我們不便貿然論斷)超出我們能力範圍之外,因為我們剛說生命漫長,就會有人提醒我們說,它比玫瑰花瓣落地的時間還要短暫。同一時刻,短暫與漫長這兩種力量,令人不解地交替主宰著我們可憐的傻瓜——時間對於奧蘭多而言,有時重如象腿,有時卻又輕如蠅翼。他覺得,生命長無盡時,卻又短於一瞬。然而,即使生命無限延伸,時間無限膨脹,他獨自漫步在永恆的無垠沙漠之中,他也沒有時間去撫平那些三十年來積鬱在他心頭的愛恨情仇。很久以前,還沒等他把「愛情」思考明白(那段時間裡,那棵橡樹發芽落葉了十二次),「抱負」就把「愛情」給擠走了,而隨後「抱負」又被「友誼」或「文學」所取代。而且,由於第一個問題——何為愛情?——尚未解決,哪怕稍加甚至不加觸動它就會再次浮現,把書籍或隱喻或生命的意義給擠到一邊;它始終在靜待時機,準備重新上場。這一過程之所以如此漫長,是因為它不但穿插著各種畫面,如穿著玫瑰色錦衣躺在繡絨沙發上,手裡拿著象牙鼻煙盒,身邊放著金柄寶劍的年邁的伊麗莎白女王的形象,而且還混合著各種氣味——她灑了很多香水——和聲音,那一天,牡鹿在冬日的里奇蒙花園裡鳴叫個不停。於是,關乎愛情的思考,就因為雪和冬天、燃燒的炭火、俄羅斯女人、金柄寶劍、牡鹿鳴叫、老詹姆斯國王的漏口水、煙火以及伊麗莎白一世時代大帆船上的一袋袋珠寶,而顯現出琥珀色。因此,每當他想把一件單獨的事物趕出腦海的時候,他就會發現受到其他事物的妨礙,就好比一塊被擲于海底的玻璃,在一年之後,上面就繞滿了骨頭、蜻蜓、硬幣以及溺水女人的長髮。 「天吶,又是一個隱喻!」當他說到這時會大聲驚呼(這足以表明他頭腦運轉的混亂和迂迴,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一棵橡樹花開花落了那麼多次,他卻還對愛情得不出一個結論)。「它有何隱含的意義呢?」他自言自語地問道,「何不用一些簡明的詞彙去表達一下呢……」於是他會連續半個小時——抑或兩年半?——努力思考如何用樸素的詞語說明愛情是什麼。「那樣的形象顯然是不真實的,」他說,「因為除非在例外的情況下,否則蜻蜓是無法在海底生活的。而且,如果文學不是真理的新娘和共枕者,又會是什麼呢?真該死!」他大叫,「都已經說了是『新娘』,為什麼還要用『共枕者』這個詞?為什麼不簡明表達了事?」 因此,為了安撫詩歌樸素無華的精神,他試圖只說:草是綠的和天是藍的。雖然他和詩歌的距離還很遙遠,但他還是由衷地對其保持敬畏。「天是藍的,」他說,「草是綠的。」然而,當他抬眼望去的時候,卻發現正好相反,天空像是一千位聖母發間垂下的頭紗;而草地則起伏不定、光影交雜,仿佛一群躲避魔法森林裡的毛茸茸的薩提爾[27]的擁抱的女孩。「說實在話,」他說(因為他已染上大聲說話的惡習),「我看不出哪個比哪個更真。兩者都徹底虛無。」於是,他陷入了深深的沮喪之中,不再相信自己能夠解答「詩是什麼」和「真是什麼」的問題。 在此,我們也許可以趁著他自言自語的時機,略微思考一下眼前的怪異現象:奧蘭多,一個從不怕衝鋒和決鬥的男人,才華橫溢而又氣色俱佳,卻在這樣一個六月天,枕著胳膊躺在那裡,那樣地敏感和受制于思想的沉滯,每當思考到關於詩歌或他自己的寫詩能力時,他就會害羞得像一個躲在母親房間門後的小姑娘一樣。因此,我們堅信,格林對他的傷害並不亞於那位俄羅斯公主:格林嘲弄他的悲劇,而公主玩弄他的愛情。但是,言歸正傳—— 奧蘭多繼續沉思。他不時地俯觀草地、仰望天空,並且努力想像一位已在倫敦出版過詩集的真正的詩人,會怎樣描述它們。與此同時,記憶(它的習性前文已經描述過)不斷地在他眼前呈現尼古拉斯·格林的面容,仿佛那口無遮攔,總是冷嘲熱諷,已被證明是忘恩負義的男人,就是奧蘭多頂禮膜拜的繆斯本尊。於是,在那個夏日的清晨,奧蘭多向他獻上了各種詞句,有些樸實無華,有些繁複堆砌,可是尼克·格林卻總是不停地搖頭和嘲諷,並且嘮叨些什麼「永裕」、西塞羅和這個時代詩歌已絕跡之類的話。最後,奧蘭多站了起來(現在是冰冷的冬天了),立下了他一生中最不凡的一個誓言——這個誓言讓他終生處於勞役之下。「我絕不再寫或嘗試寫一個字去討尼克·格林或繆斯的歡心。」他說,「從今往後,無論寫的是好是壞,還是平平無奇,我都只為取悅自己而寫作。」這時,他的樣子就好像是在撕碎一整沓文稿,然後把碎片全都朝著那個喜歡冷嘲熱諷、嘴唇耷拉的傢伙的嘴臉扔了過去。記憶仿佛一個膽小鬼,如果你對她投擲石塊,她就會馬上把尼克·格林的肖像藏起來;而且再也不會用任何東西來取代他。 但奧蘭多依舊沉思。確實,他有很多事情需要思考。因為在把羊皮紙文稿撕得粉碎的同時,他也撕碎了那用渦旋花體字寫的、帶有紋章裝飾的名冊。那名冊是他獨自在房間裡虛構出來自娛自樂的;在名冊中,他像國王任命大使那樣,自命為「家族第一詩人」和「當代第一詩人」,賜自己靈魂不朽,永受敬仰。這一切都意味深長,但他現在卻把它們撕碎並扔進了垃圾桶。「名望,」他說,「就像(因為再也沒有尼克·格林來說三道四了,所以,他縱情地使用各種意象;在這些意象中,我們將只選取其中最樸素的一個或兩個。)一件礙手礙腳的鑲邊外套,一件勒住胸口的銀夾克,一個擋在稻草人前的彩色盾牌……」等等。他所要表達的意思的精髓就是,名望乃障礙和束縛,而無名則如薄霧般籠罩著人;無名意味著神秘、豐富和自由;正是無名,讓人的思想得以無拘無束地流動。沒有人知道他來自哪裡,將往何處。他可以探尋真理,然後公之於眾。唯有他是自由的;唯有他是真實的;唯有他是安寧的。於是,在那棵橡樹下,他進入了一種寧靜之境,而身下那些隆起的橡樹根也讓他感到前所未有地舒適。 他陷入了長時間的思考之中:思考無名的意義,以及它所帶來的海浪回歸大海深處似的快樂。思考無名如何讓倦怠的心靈擺脫妒忌和怨恨,如何讓慷慨和寬容無拘無束地流淌在血脈之中,以及如何奉獻和索取都不求感激、也不為讚美。他猜想,所有偉大詩人都定然如此(雖然他對古希臘的了解不足以支持他的假設),因為他覺得,莎士比亞寫作和教堂的建設者們建設時,一定都是匿名的,他們不求感激和銘記,而只是白天工作,晚上喝點麥芽酒——「這是多麼令人欣羨的生活啊,」他在橡樹下邊想,邊伸展了一下四肢。「為什麼不現在就去過那樣的生活呢?」這個想法像子彈一樣向他射來。抱負如鉛錘般驟然墜地。他擺脫了失戀和虛榮心受挫所帶來的心靈創傷,也擺脫了生活煩惱給他帶來的其他一切痛苦。在他一心想求得名望的時候,那些痛苦全都讓他寢食難安,而現在他不再把名望放在心上,也就不再感到糾結了。他睜開眼睛——其實他的眼睛一直睜開著,只是此前一直都只見思想、不見其他罷了——看到了底下山谷間他的那座大宅。 它沐浴在春天的晨光里。它看起來更像一座城鎮而非一所大宅,但它並不是隨意地東拼西湊而成的,而是經一位建築設計師縝密規劃而成的。灰、紅、青紫三色的庭院和建築,布局有序而對稱;庭院有正方形的,也有長方形的,有的裡面有個噴泉,有的裡面則有尊雕塑;建築高低錯落,鱗次櫛比,瞧,這是座小教堂,而那是座鐘樓;在它們之間,草地如茵,雪松如簇,鮮花如錦……而所有這些都被一堵厚重的城牆所圍繞著,但它們布局如此精妙,以至於其中的每一部分都有自如伸展的空間。不計其數的煙囪煙霧裊裊,繚繞空中。看著眼前的一切,奧蘭多不禁想,這座可容納一千個人和約兩千匹馬的龐大而又井然有序的莊園,不就是由許多默默無名的工人建造出來的嗎?多少個世紀以來,我世世代代的家族都一直寂寂無名地居住在這裡。這些理察、約翰、安妮和伊麗莎白們,全都已經長眠山野,沒有一個人的名字流傳了下來,而他們卻男耕女織,繁衍生息,成就了我現在看到的這座莊園。 如今,這座莊園看起來既高貴,又富有人情味,而這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 那麼,他還有什麼理由希望超越他們呢?因為,試圖超越那些無名傑作,超越那些已消失了的雙手的勞動成果,顯得極端自負和傲慢。與其如流星般剎那光輝而終湮沒無跡,還不如生前默默無聞,但卻在溘然長逝之後留下一道拱門、一個小花棚或一堵碩果纍纍的牆垣。遙望著下面草地之上的那座莊園,奧蘭多禁不住激動地說,因為在那兒住過的所有老爺和太太雖然寂寂無名,但他們從沒忘記過為那些後來者、漏雨的屋頂和將倒的樹木留下些什麼。廚房裡總是會有一處溫暖的角落,用來收留那些老牧羊人;總會留下些食物給饑寒交迫者;就算他們都病倒了,高腳酒杯也總是擦得乾乾淨淨,而且就算他們已經奄奄一息了,他們屋子的窗戶里也還是可以看到燈光。他們雖然身為貴族,卻心甘情願地和那些引車賣漿者一樣默默無聞。默默無聞的貴族,被遺忘的建設者——因此,他激動地對他們大聲呼喊,而這種熱情正好駁斥了那些批評他冷漠、無情且懶惰的評論家(事實上,我們所孜孜以求的品質,往往與我們僅有一牆之隔)——因此,他用最動人的語言讚美他的家族;但臨近結束之時——缺少結束語的演講算什麼呢?——他開始支支吾吾。他本想在最後結語中加些華麗的辭藻,比如追隨著前人的足跡,為他們所留下的寶貴遺產添磚加瓦之類的。但由於那座莊園已經占地九英畝了,再增添只磚片瓦都純屬多餘。在結語之中可以大談特談家具嗎?可以談到頭髮、餐桌和人們床邊的墊子嗎?無論結束語缺少的是什麼,都必須是這所房子所需要的。於是,他把未完的講演放在一邊,然後漫步下山,並決定自此以後全心全意地投入對宅子的整葺修繕之中,老格里姆斯迪奇太太聽到這個消息,不禁激動得老淚縱橫,她現在已經很老了。他們一起巡視了整座莊園。 國王臥室里(「那是詹姆斯國王,老爺,」她說,暗指國 王曾 在這過夜;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可惡的議會政權結束了,英國又恢復了王室執政)搭毛巾的架子缺了一條腿;公爵夫人的侍從休息室的小洗手間裡,一直沒有放水罐的台子;格林先生抽他那髒兮兮的菸斗時,把地毯弄了個污點,就算她和朱迪用力擦洗,也始終洗不掉。奧蘭多一開始想用紅木椅子、杉木櫥櫃、銀盆、瓷碗和波斯地毯把大宅里的三百六十五個房間全都重新布置一遍,但後來卻發現這絕非輕而易舉之事,而且,就算把他家裡剩下的幾千英鎊全都花完,也只夠給幾條走廊掛上毯子,給餐廳配備精緻雕花座椅,為皇家寢室配上純銀(他對這種金屬特別偏愛)鏡子和椅子而已。 他開始著手置辦這一切,只需要看看他的賬目明細,就可確認這一點。讓我們看一看他的採購清單;頁面留白之處是費用的小計——但我們略去這些數字。 「50條西班牙地毯,相同數目的紅色和雙色塔夫綢窗簾;配有紅白兩色繡花緞子的窗幔……」 「70把黃面緞椅子和60張長凳,全部配上套子;」 「67張胡桃木餐桌……」 「17打盒子,每打盒子裡有5打威尼斯鏡子……」 「102墊子,每個墊子長30碼……」 「97塊銀色羊皮的猩紅花緞靠墊,繡有花邊,質地輕薄;「 「腳凳以及與之配套的椅子……」 「50盞枝型吊燈,每一盞配有12個燈頭……」 看到這裡,我們就已經開始打哈欠了。但我們不再繼續往下看,並不是因為它到此為止,而是因為它實在太冗長了。後面還有99頁,金額總計數千英鎊——相當於我們現在的上百萬。而且,如果奧蘭多一直這樣過日子,人們會發現他無時不在計算:一個小時人工十便士,那麼剷平一百萬個鼴鼠窩要多少錢;五個半便士買一品脫的釘子,那麼整修一下方圓15英里的庭院的柵欄需要多少釘子,等等。 我們已經說過,這類清單很繁瑣枯燥,因為壁櫥之間沒什麼差別,而一百萬個鼴鼠窩之間也沒什麼兩樣。然而,他還是樂此不疲地為之四處奔走;他也經歷了一些有意思的冒險。例如,有一次,他為了給一張有銀制華蓋的大床配製帳簾,把布魯日附近一個城的織繡女工使得團團轉;此外,他在威尼斯與一個摩爾人的冒險經歷,在某種程度上也值得一講。他從這個摩爾人手裡買到一個漆櫃(可是竟到了動刀子的地步,才把這樁生意談妥)。工程中也是花樣甚多,有一次,一大隊人馬從蘇塞克斯拽來幾棵大樹,然後鋸了拿到走廊上去鋪地板;還有一次,從波斯運來了一個塞滿羊毛和鋸末的大箱子,可裡面只有一個盤子或一個黃玉指環。 最後,走廊里終於沒有多餘的地方來放多哪怕一張桌子;桌子上也沒有空間放多哪怕一個櫃櫥;櫃櫥里也沒有空處多塞進哪怕一隻玫瑰花盤;而玫瑰花盤中也沒有縫隙可多插進哪怕一把「百花香」……所有地方都滿滿當當。簡而言之,整個莊園被布置得一應俱全。花園裡,雪蓮花、藏紅花、水仙花、木蘭花、玫瑰、百合、紫菀、各種各樣的大麗菊、梨樹、蘋果樹、櫻桃樹還有桑樹,以及各鮮花盛開的稀有灌木和多年生常青樹,根纏蔓繞,枝繁葉茂,濃蔭蔽日。除了這些之外,他還購進了羽毛斑斕的野禽鳥和兩頭馬來熊,他相信,在它們粗野的舉止的背後,有一顆值得信賴的心。 現在,一切都準備就緒了。夜幕降臨,無數盞銀制壁燈點亮了。永不止息的微風吹拂著走廊里藍綠相間的掛毯,仿佛獵人真的在策馬奔騰,而達芙妮真的在拚命逃跑。銀器閃爍發光,漆器熠熠生輝,木器閃耀奪目;雕花的椅子仿佛張開玉臂,牆上的海豚背著美人魚破浪前行。一切的一切都按照奧蘭多的意願準備就緒了。於是,奧蘭多心滿意足地帶著幾隻獵麋犬在莊園中漫步。他想,現在他有內容,可以去完成此前那尚未完成的演講了。重新開始也許會更好。然而,在漫步走過走廊的時候,他總覺得還缺了些什麼。儘管桌子椅子全都金雕銀刻,沙發上繡了獅爪紋飾,床上鋪了最柔軟的天鵝絨,但僅有這些還遠遠不夠。只有當有人坐或躺在上面感受它們的時候,它們才會煥發生氣。因此,奧蘭多開始設宴款待附近的富豪巨紳。有一次,整整一個月,365個房間全都住滿了,52條樓梯上賓客摩肩接踵。300個僕人在廚房裡忙得不可開交。莊園裡幾乎每晚都會舉行宴會。於是,短短几年光景,天鵝絨就都光澤不再了,奧蘭多的財產也耗費了大半。但是,他卻因此得到了鄉間四鄰的一致好評。他在縣裡擔任多個公職,而且每年都有許多感恩 戴德 的詩人為他獻十幾冊詩作。儘管他有意不跟作家打交道,並且總是處處避開外國血統的女人,但他依舊對女人和詩人異常大方,而這兩種人也都對他無限傾慕。 但是,每當宴會達到高潮且賓客興致正濃的時候,他都會抽身獨自回到自己的房間。在那裡,確信沒有人會來打擾之後,他就會拿出一個舊筆記本——這本子是他用從母親針線盒中的線親手縫成的——其封面用童稚的筆觸寫著「橡樹,一首詩歌」。他會在房間裡一直寫到夜半鐘聲敲響之時,甚至更晚。但是,由於他總是寫了多少就刪掉多少,所以詩行的總數在年末,反而會比年初減少一些,仿佛在他寫的過程中,這首詩反而消失不見了。因為如果用文學史家的話來說,他的文風已經發生了極大變化。他的矯飾和繁複都有所克制;散文的時代正在凍結那些奔放流淌的溫泉。甚至外部的風景也少了些許斑斕,荊棘叢亦不再那麼多刺盤根錯節。也許,當所有感覺都鈍化之後,蜂蜜和奶油就不再顯得那麼有誘惑力了。而且,街道的下水道系統更暢通無阻,室內的採光也更為明亮,這些無疑都對他的文風產生了影響。 一天,他正搜腸刮肚地想往《橡樹,一首詩歌》中加上幾句詩,卻突然瞥見一道陰影掠過。他很快就發現,那不是陰影,而是一位身材高大的女人的身影。只見她穿戴風帽,身披斗篷,正穿過他房間對面的庭院。這是莊園中最隱密的庭院,而且奧蘭多也不認識那個女人,因此,他很詫異她到底是怎麼進來的。三天後,同樣的身影又出現了;接著,星期三中午她再次現身。這一次,奧蘭多決定要跟著她。但是她顯然並不害怕被人發現,因為當奧蘭多跟上去的時候,她放慢了腳步,並且突然轉過身來徑直地盯著奧蘭多的臉。換作其他女人,如果在一位貴族的私宅里被抓到,肯定會嚇得魂飛魄散。而且,如果別的女人有那樣的臉、髮型和側影,肯定會用披巾把自己包起來。這個女人長得實在太像一隻兔子了。一隻受了驚而又很執拗的兔子;一隻懼怯但憑著愚蠢的魯莽而無所顧忌的兔子;一隻直挺挺地蹲著,雙目圓睜地怒視著追捕者的野兔;雙耳豎起,不停抖動;鼻子尖尖,不斷翕動。此外,這隻野兔高達六英尺,而且,梳著一種古典髮型,看起來顯得更高。她就這樣用一種混雜著膽怯與魯莽的目光,直直地盯著奧蘭多。 首先,她得體但稍顯笨拙地向奧蘭多行了個禮,請求他原諒她的擅自闖入。然後,她挺直了身子——她的身高一定超過了六英尺二英寸。她自稱是羅馬尼亞的芳斯特——阿爾胡恩和斯坎多普——伯姆女大公哈麗特·格莉塞爾達。她不時發出幾聲神經兮兮的笑聲,而且說話支支吾吾,總是發出一些奇怪的聲音;奧蘭多不禁覺得,她一定是從瘋人院裡逃出來的。她說她最大的願望,就是結識奧蘭多。她寄宿在帕克蓋茨的一個麵包房裡。她說她見過他的畫像,覺得他很像她的一個過世多年了的姐妹;說到這裡,她咯咯地笑了起來。她目前正在拜訪英國皇室,王后是她的親戚。國王是個很不錯的傢伙,可是每到就寢之時就總是醉醺醺的。說到這時,她又開始咯咯喳喳。別無他法,奧蘭多只能請她進屋喝杯酒。 進屋後,她恢復了身為一位羅馬尼亞女大公所應有的態度和舉止;若不是她表現出平常女人少有的對酒的了解,而且對槍炮器械和國內的運動愛好者瞭若指掌,還說得頭頭是道,那他倆可真是要話不投機半句多了。最後,聊完天,她跳起來說,第二天還會再來拜訪。說完,她深深地行了個屈膝禮,然後就告辭了。第二天,奧蘭多騎馬出去了;第三天,他又不在家中;第四天,他把窗簾拉了下來;第五天,下雨了,因為他不忍心讓一位女士在屋外淋雨,而且也不十分討厭有人陪伴,所以就請了她進屋,還拿出一副祖上穿過的鎧甲,請教她究竟是雅各比還是托普打制的。他覺得是托普,她卻提出了異議——其實,究竟是誰,關係不大。但這對我們這個故事的發展有點重要,因為女大公為了證明她的觀點,而這又與如何解開束帶有關,所以,她拿起了金制的脛套,套在了奧蘭多的腿上。 前面已經講過,奧蘭多有一雙線條優美的長腿,這在貴族中是絕無僅有的。 或許是她扣腳踝扣的方式,或許是她彎腰的姿勢,或許是奧蘭多長時間的離群索居,或許是兩性之間天生的吸引,或許是勃艮第葡萄酒的作用,也或許是那爐火的關係……這些全都可能成為原因。像奧蘭多這樣修養良好的貴族,在家裡招待一位女士時,竟也會突然被一股莫名的激情擊中,以至於不得不離開房間。更何況,這位女士不僅比他年長許多,而且一副長臉,雙眼無神,穿著也稀奇古怪——天氣已經變暖了,她卻還穿斗篷戴風帽——所以,這其中一定有原因。 那我們不妨問一下:這究竟是哪種激情呢?答案有兩面,一如愛情本身。因為愛情——但還是暫時不要提起愛情這個詞吧。事實情形是這樣的: 在女大公哈麗特·格莉塞爾達彎下腰去扣扣子的時候,奧蘭多意外地聽到愛神在遠處扇動翅膀。那輕柔的羽毛在遠處輕輕扇動,激起了他的無限回憶,關於奔流的河水,關於雪地里的愛戀,關於洪水中的背叛。聽著那越來越近的聲音,奧蘭多禁不住臉頰緋紅、全身顫抖。他原以為自己曾經滄海難為水,萬萬沒想到自己會再次心起波瀾。他剛要抬起手來,讓那隻美麗的鳥兒落在肩膀上,突然——好可怕!——傳來了一陣嘎吱嘎吱的巨響,仿佛一大群烏鴉噶叫著從枝椏間爭相飛起,一時間,稻草、小樹枝、黑羽毛紛紛揚揚,遮天蔽日……最笨重、最骯髒的禿鷹落在了他的肩膀上!因此,他衝出房間,命令男僕把哈麗特女大公送上馬車。 現在,我們可以把話題轉回到愛情上去了。愛情有一黑一白兩張臉孔,有一滑一粗兩付軀體。它有兩隻手、兩條腿、兩付指甲……事實上,它的每個部分都一分為二,而且,其中一個恰好是另外一個的反面。然而,它們緊緊相連,無法分離。對奧蘭多而言,愛神向他飛來,向他露出白臉和光滑、可愛的軀體。它帶著純粹的歡樂,越飛越近。可是,她(很有可能是因為看見了女大公)突然轉過身去,露出了黝黑、多毛且粗野的一面。不是愛神,不是天堂之鳥,而是性慾,是禿鷹!它既沉重又骯髒,令人厭惡地落在奧蘭多的肩膀上。因此他逃跑了,並叫喚來男僕。 然而,要趕走那鳥身女妖並非易事。那位女大公繼續寄宿在麵包店裡,她的討厭的幽靈日日夜夜糾纏著奧蘭多。雖然奧蘭多用白銀裝飾了屋子,還在牆上掛滿了壁毯,但似乎還是無濟於事。隨時都可能有一隻濕漉漉、髒兮兮的禿鷹落在他的書桌上。她就在那裡,在椅子間吧嗒吧嗒地跳著。他看見她笨拙地穿過走廊。現在,她落在火爐欄上,看上去很笨重。他把她趕出去後,她又飛了回來,而且不停地啄玻璃窗,直到把它啄碎。 最後,奧蘭多終於意識到,他的家再也無法居住了,必須馬上採取行動,了結此事。於是,他做了一件任何處在相同境遇下的年輕人都會做的一件事,那就是請求查爾斯國王任命他為君士坦丁堡的特命大使。當時,國王正在懷特霍爾宮散步,身旁陪伴著給他敲榛子的妮爾·圭恩。這位多愁善感的貴婦嘆息道:太可惜了,那樣一雙美麗的腿,竟要遠走他鄉。 儘管如此,命運終究冷酷,不可改變。她所能做的,只不過是在奧蘭多啟程之前,轉過身去,送給他一個飛吻。 [12] 征服者威廉(the Conqueror),也作William the Conqueror,指英國國王威廉一世。(譯註) [13] 英畝,英制土地面積單位,1英畝約等於6.07畝或4047平方米。(譯註) [14] 埃阿斯(Ajax)、皮拉姆斯(Pyramus)、伊菲琴尼亞(Iphigenia)、奧德修斯(Odysseus)、希波呂托斯(Hippolytus)、梅利埃格(Meleager),均為古希臘神話中的人物名。(譯註) [15] 齊普賽街(Cheapside),倫敦街道名,其名字來源於古英語「ceap」,本來的意思是「市場」,但如今卻演變成現代英語中的「cheap」。(譯註) [16] 藤比河(the Tempe),位於希臘奧林匹斯山附近,風景秀美。(譯註) [17] 弗洛頓(Flodden),英國諾森伯蘭郡的山名,1513年英國人曾在此擊敗蘇格蘭人。(譯註) [18] 阿金庫爾(Agincourt),位於法國港口城市加萊以南50公里處,1415年英國人在此擊敗法國人。(譯註) [19] 馬洛(Marlowe,1565-1593),即後文的基特·馬洛(Kit Marlowe),英國伊麗莎白年代劇作家、詩人及翻譯家,為莎士比亞的同代人物,以寫無韻詩和悲劇聞名;1593年與人爭執期間被用匕首刺死。(譯註) [20] 本·瓊森(Ben Jonson,1572-1637),英國文藝復興劇作家、詩人和演員,以諷刺劇見長,代表作有《福爾蓬奈》(Volphone)和《煉金士》(The Alchemist),他的抒情詩也很出名。(譯註) [21] 多恩(Donne,1572-1631),詹姆斯一世時期的玄學派詩人,作品包括十四行詩、宗教詩等,曾因撰文攻擊天主教、維護王權受到賞識而成為王室牧師,1621年出任聖保羅大教堂教長。(譯註) [22] 「榮譽」的英文為Gloire,但格林發成了Glawr,譯者譯為「永裕」。原文為:In such ages men cherished a divine ambition which he might call La Gloire (he pronounced it Glawr, so that Orlando did not at first catch his meaning).(譯註) [23] 弗利特街(Fleet Street),是英國倫敦市內一條著名的街道。由於地名「弗利特」與英語的「船隊」、「艦隊」是同音詞,因此也被譯為艦隊街。一直到19世紀80年代,那裡都是傳統上英國媒體的總部。(譯註) [24] 西塞羅(Cicero,公元前106年-公元前43年),羅馬共和國晚期哲學家、政治家、作家,被廣泛認為是古羅馬最好的演說家和最好的散文作家之一。(譯註) [25] 賓治酒(punch),也叫潘趣酒,是一種特色混合性飲料,其名稱來自印度拜火教,本名是「panj」,意指「五」,由亞力酒、糖、檸檬、水和茶五種不同成份混合成。由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水手帶回英國和介紹到其它歐洲國家。(譯註) [26] 獵麋犬(elk-hound),原產地挪威,起源於11世紀,氣質大膽而活躍,但通常都很友善,具有非常高貴而獨立的品質。(譯註) [27] 薩提爾(satyr),古希臘神話中的森林之神,半人半獸,好女色。(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