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史 · 第32章 威斯敏斯特法令、大英國協與自治領
精彩看點
從暴政走向自由——責任制政府的含義——政治演變的過程——1926年A.T.巴爾弗提出的定義——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令——大英國協——自治領的地位——權力和責任
從殖民時期開始到現在,澳大利亞政府從暴政走向了自由。可以說,澳大利亞早期的五位總督亞瑟·菲利普、約翰·亨特、菲利普·吉德利·金、威廉·布萊、拉克倫·麥夸里都是專制統治者。如果英國的國務大臣不認同他們的行為,可以從英國的辦公室遙控指揮他們,但一般需要花費六個月。因此,國務大臣只有在有空的時候,才會處理來自澳大利亞的郵件,而他的意見對澳大利亞幾乎沒有什麼影響力。
1823年至1828年,英國通過總督和提名的議會對澳大利亞殖民地進行管理。1828年至1842年,一些通過選舉獲得席位的議員加入了議會,改變了澳大利亞的管理體制。1842年至1856年,澳大利亞由代議制政府管理,而不是責任制政府。1856年,澳大利亞正式進入責任制政府時代。
然而,責任制政府也經歷了一段艱難的發展和磨合歲月。起初,不管是澳大利亞各殖民地,還是英國的殖民大臣,都沒有領會該制度的精神。因此,1878年,陷入上議院和下議院的爭論中時,維多利亞殖民地總督格雷厄姆·貝里立即前往英國,希望得到殖民部的幫助,但殖民大臣委婉地拒絕了。維多利亞殖民地擁有自己的憲法體系,有權對憲法進行修正,但修正殖民地憲法並不屬於殖民辦公室的職責範圍。這是殖民地總理未能理解責任制政府含義的一個典型事例。
當然,英國國務大臣的處理方式也不太合理。1888年,昆士蘭的總督一職空缺。昆士蘭州長得知某位紳士可能會被任命為總督,但據他了解,這位紳士不太受歡迎。因此,他要求英國在任命總督前進行商榷。然而,英國國務大臣堅稱,殖民地州長不能提出商議要求。殖民地總督代表的是英國皇室,皇室接受殖民大臣的建議任命總督,殖民地只能接受。但這個問題提出來後,很多人都認為一個不受殖民地歡迎的總督不能代表英國皇室。因此,國務大臣被迫妥協,提名了另一個人。除了這起事件,南澳大利亞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於是,殖民地制訂了事先商議的程序。首先,殖民地政府將總督候選人的名字秘密上報給英國國務大臣。其次,總督在被任命前,會有一個商議環節確認這個人會得到殖民地的認可。這個程序合情合理,而且效果顯著。1907年,發生了一起更嚴重的事件。當時,英國和法蘭西第三共和國達成了一項有關新赫布里底群島的協議,但沒有將自己的意圖告知澳大利亞聯邦政府。關於這件事,英國給出的解釋是,英國政府正在進行換屆,新上任的國務大臣忘記將提議通知澳大利亞,直到與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簽訂好協議。
導致誤會的原因與責任制政府的定義無關,而與責任制政府的隱含意義有關。幸運的是,澳大利亞殖民地和英國都是出於善意,因此,雙方只是暫時產生了一些不愉快,並沒有導致長久的怨恨。
然而,無論多麼合理精巧的政府形式,都不能固定僵化。即使是專制統治,也會通過改良適應社會的發展。一般情況下,改良的結果通常是專制君主的權力受限。世事無常,人類的生活環境充滿變數,澳大利亞人的思想也一直在變化。因此,最好的政府管理模式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不斷適應人們的需要。事實上,經過審慎研究後,政府管理模式是可以求變的。但一味求變不是理智之舉,一味「懼變」也不是明智的行為。立法者們還無法制定一套像埃及金字塔一樣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政府管理模式。理想的政府管理模式是,政府對民眾的管理像一雙合適的手套一樣,而不是像緊身衣一樣令人喘不上氣。
為了更好地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和思想,澳大利亞和自治領的英國人在管理模式上進行了一系列改良,證明了自己的政治智慧。改良都是順應時代變化的合理行為,充分尊重了英國人的歷史傳統。因此,改良並非革命性的顛覆,而是不動聲色的演變。每一次變革都會參照前一次變革。受過教育的公眾做好準備後,政府才會進行下一次變革。
1840年,達勒姆伯爵提交的一份關於加拿大的重要報告引發了自治領政府管理模式的首次重大變革,從而確立了責任制政府。但達勒姆伯爵並沒有提議將閒置土地的處置權交給殖民地政府。加拿大、澳大利亞、南非和紐西蘭等殖民地都有大片無人占用的土地。達勒姆伯爵本來可以將這些皇家土地的處置權交給殖民辦公室,而且認為保護殖民地完全是英國政府的責任。但他沒有想到的是,各殖民地的責任制政府很可能採取與英國的貿易利益相衝突的經濟政策。同時,他沒有預見到,自治領政府可能會與外國勢力簽訂條約。然而,在其他重要方面,責任制政府允許自治領採取不超出自治權力範圍的政策,自治領也沒有減少對英國體系的忠誠度。
外國作家對澳大利亞的發展變化感到費解,認為除非英國所有的殖民地都由一個中央權力機構控制,否則根本算不上一個統一的帝國。然而,親眼見證或研究過這些發展變化的人明白,自治原則已深深印在英國人民的心中。英國人民對其中的緣由一清二楚。
1916年的帝國會議對自治領的地位,以及將自治領與英國的關係通過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一事,進行了討論。會議通過了一項決議,宣布「英國的每個自治成員國都是自己命運的主人」。但其中的措辭有些模糊。從字面意義上來說,「命運」是難以掌握的。很多已經滅亡的帝國和民族都認為自己是命運的主人,但仍然沒有逃過滅亡的結局。帝國會議還發布了一份由A.T.巴爾弗起草的公告,宣布將自治領定義為英國領土內的自治體,各自治領地位平等,在國內或國際事務上絕不處於從屬地位,但共同效忠於英國皇室,且自願成為大英國協國家之一。雖然出席帝國會議的都是一些身份顯赫的政治家,但帝國會議並沒有立法權。帝國會議可以指定一些原則,但不能將地方性意見制定成法律。然而,自治領真正需要的是書面文字,即用法規形式確定英國與自治領之間的關係。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令》的出台實現了自治領的這一願望。
《威斯敏斯特法令》規定:「英國皇室象徵著大英國協國家成員國的自由聯盟。」此外,該法令還規定,自治領議會通過的法律即使與英國法律衝突,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自治領享有充分的立法自由。英國議會的法令如果得不到自治領的認可,就不能在自治領地區實行。這些規定不僅使自治領不用受到英國議會立法的控制,還可以自由立法。
簡短的議會法令使英國的歷史發展進程呈現出鮮明特點。自治領構成了法令中「大英國協」的各個州。這個描述性稱謂並沒有將自治領與英國分開,而是表明了自治領的特殊地位。自治領都是自由州,其人民享有英國公民權。
「自治領地位」透露出英國和自治領肩負的責任。不幸的是,1934年至1935年,西澳大利亞發起了一場脫離澳大利亞聯邦的運動。殖民地向英國上議院和下議院請願時,英國議會表示,英國不會介入影響聯邦與各殖民地關係的事務。請願者希望英國議會通過一條法令,規定一個日期,宣布西澳大利亞將不再屬於澳大利亞聯邦。英國上議院和下議院命一個聯合委員會商討是否接受請願書。1935年5月22日,委員會在報告中指出,西澳大利亞與其他殖民地都接受了聯邦憲法,澳大利亞各殖民地「同意在一個不容分割的英國皇家憲法的精神引領下,團結一致」。威斯敏斯特法令也表示英國議會不會通過任何影響自治領的法律,除非自治領要求英國議會這樣做。西澳大利亞的請願者希望英國可以採取立法形式,但「英國在憲法方面無能為力,除非所有澳大利亞人民都有相同的意願,而且澳大利亞聯邦明確提出請求」。因此,「接受請願書並不合適」。英國議會的兩個議院都表示拒絕受理這起事件。
A.T.巴爾弗(1848—1930)
「自治領地位」還表明自治領在大英國協的盟國關係中占據優勢地位,可以得到英國的防禦保護,並共享世界政治體系賦予的尊嚴。但隨之而來的義務是,在戰爭時期,自治領必須聽從英國的召喚。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愛爾蘭自由邦保持中立。從法律層面來說,其他自治領如果願意也可以這麼做。但事實上,其他自治領都對德意志帝國宣戰,因為一旦英國處在戰爭狀態,自治領的利益和安全也危在旦夕。如果其他自治領都效仿愛爾蘭自由邦,英國的末日也就不遠了。但澳大利亞人民認為,既然自己享受了作為大英國協成員的權益,也應該與英國一起承擔危險和責任。
大英國協是一個偉大的國家同盟組織,每個成員國在自己的領地內實行自治,掌握自己的命運。但整體的力量不僅大於局部,還更強勢。一位法蘭西作家曾說,大英國協是「自從羅馬帝國解體後,世界上最值得讚美的政治產物範例」。大英國協不僅是一個「政治產物」,還具有一種道德凝聚力。即使在羅馬帝國全盛時期,也沒有出現過這種獨特力量。道德凝聚力建立在友善基礎上,受到合作精神的驅動,而且越來越強大,因為推動其不斷發展的是民心。通過道德凝聚力取得的成就不僅有利於大英國協人民,對整個世界來說也大有益處。
大事年表
1486年 巴爾托洛梅烏·繆·迪亞士繞過好望角
1497年 瓦斯科·達·伽馬通過好望角到達印度
1512年 葡萄牙人發現摩鹿加群島
1520年 費迪南德·麥哲倫進入太平洋
1567年 阿爾瓦羅·德·孟丹努厄·德·雷瓦拿發現索羅門群島
1595年 科尼利厄斯·懷特福利特領航荷蘭船隊到達東印度群島
1589年 荷蘭人在爪哇島建立殖民地
1606年 佩德羅·費爾南德斯·德·基羅斯發現新赫布里底群島
發現托雷斯海峽
「杜伊夫根」號到達卡奔塔利亞灣
1611年 亨德里克·布勞威爾到達東方的新航線
1616年 德克·哈托格登陸澳大利亞西部海岸
1622年 英國船「試驗」號在澳大利亞西海岸遇險
1627年 發現露紋地
1636年 安東尼·范·迪門擔任荷屬東印度群島總督
1642年 亞伯·塔斯曼發現范迪門斯地和紐西蘭
1644年 亞伯·塔斯曼到達卡奔塔利亞灣
1688年 威廉·丹皮爾帶領「天鵝」號到達澳大利亞海域
1699年 威廉·丹皮爾帶領「雄獐」號來到鯊魚灣
1768年 詹姆斯·庫克帶領「奮進」號起航
1770年 詹姆斯·庫克發現新南威爾斯
1772年 詹姆斯·庫克帶領「決心」號出航
1779年 約瑟夫·班克斯建議在植物學灣建立流放罪犯的殖民地
1782年 美國獨立戰爭結束
1783年 詹姆斯·馬特拉計劃在新南威爾斯建立殖民地
1785年 喬治·楊爵士的計劃
1786年 決定在植物學灣建立殖民地
1788年 雪梨的建立
德·拉佩魯茲伯爵在植物學灣
1789年 建立新南威爾斯團
在諾福克島建立殖民地
1792年 亞瑟·菲利普職業生涯結束
1792年到1795年 弗朗西斯·格羅斯和威廉·帕特森的執政管理
1795年 新南威爾斯的約翰·亨特總督
1795年到1796年 喬治·巴斯和馬修·弗林德斯乘「拇指湯姆」號航行
1797年 約翰·麥克阿瑟的羊毛生意
喬治·巴斯發現煤礦
1789年 喬治·巴斯發現巴斯海峽和西港
喬治·巴斯和馬修·弗林德斯乘「諾福克」號環繞塔斯馬尼亞島
1800年 新南威爾斯菲利普·吉德利·金總督上任
「納爾遜夫人」號從英國起航
馬修·弗林德斯指揮「調查」號起航
1802年 約翰·默里發現菲利普港
馬修·弗林德斯在相遇灣與尼古拉·博丹會合
1803年 馬修·弗林德斯繞澳大利亞一周
「海豚」號遇難
馬修·弗林德斯在模里西斯被囚
大衛·科林斯開始對菲利普港進行殖民化
澳大利亞第一份報紙《公報》出版
1804年 霍巴特安置地的建立
達爾林普爾港的殖民開拓
1806年 威廉·布萊總督上任
1807年 逮捕約翰·麥克阿瑟
1808年 新南威爾斯的叛亂
威廉·布萊下台
1809年 拉克倫·麥夸總督上台
1810年 新南威爾斯團的興衰
馬修·弗林德斯回國
1813年 格雷戈里·布萊克斯蘭發現翻越藍山的路線
G.W.埃文斯發現巴瑟斯特平原
托馬斯·戴維成為范迪門斯地的副總督
1814年 馬修·弗林德斯去世
在新南威爾斯建立民事法庭
1816年 新南威爾斯銀行成立
1817年 約翰·奧克斯利探索拉克蘭河
1818年 約翰·奧克斯利探險麥夸里河
1819年 特派員J.T.比格到達新南威爾斯
1821年 托馬斯·布里斯班擔任新南威爾斯總督
1823年 通過新南威爾斯法院組織法
J.T.比格探險莫頓灣
1824年 威廉·溫特沃斯的《澳大利亞人》
建立布里斯班
1824年 合併巴瑟斯特和梅爾維爾島
漢密爾頓·休姆和威廉·霍維爾遠征菲利普港
1825年 新南威爾斯西部邊界的修改
埃德蒙·埃德蒙·洛克伊爾探險布里斯班河
喬治·亞瑟擔任范迪門斯地的總督
1826年 西港的星盤
在西港開展殖民活動
芮福·達令擔任新南威爾斯總督
1827年 埃德蒙·洛克伊爾在喬治國王峽灣進行殖民開拓
芮福·達令制定法律規範傳播輿論
艾倫·坎寧安探險利物浦山脈和達令山丘
詹姆斯·斯特林勘探天鵝河
1828年 新南威爾斯立法議會的擴張
放棄西港殖民點
查爾斯·斯特爾特發現達令河
1829年 兼併天鵝河
英國政府宣布整個澳大利亞為英國領土
「帕米利」號運送第一批移民到達天鵝河
愛德華·吉本·韋克菲爾德的《來自雪梨的信》公開發表
1830年 英王威廉四世繼位
新南威爾斯通過法案建立陪審團制度
查爾斯·斯特爾特探險墨累河
珀斯建立
喬治·亞瑟總督的「黑色運動」
1831年 第一艘蒸汽船從英國到達雪梨
1834年 通過法案建立南澳大利亞殖民地
亨蒂一家移居波特蘭
多賽特郡的勞動力遷居澳大利亞
1835年 約翰·巴特曼到達菲利普港
1836年 托馬斯·米切爾探險澳大利亞
阿德萊德建立
威廉·朗斯代爾負責菲利普港的殖民開拓
理察·伯克的放牧許可證政策
1837年 維多利亞女王登基
取名墨爾本
下議院成立委員會調查罪犯流放制度
1837年到1840年 喬治·格雷在西澳大利亞的探險
1838年 喬治·高勒成為西澳大利亞總督
在埃辛頓港開始軍事化拓殖
1839年 查爾斯·拉特羅布被任命為菲利普港負責人
保羅·斯切萊斯基發現黃金
1839年 約翰·巴特曼去世
達勒姆伯爵關於加拿大的報告
安格斯·麥克米倫第一次遠征吉普斯蘭
放棄莫頓灣殖民地
1840年 議會下令停止將罪犯流放到澳大利亞
愛德華·約翰·艾爾啟程深入澳洲大陸中部
保羅·斯切萊斯基穿越吉普斯蘭
1841年 喬治·格雷被任命為南澳大利亞總督
1842年 羅伯特·勞到達新南威爾斯
通過《新南威爾斯和范迪門斯地政府法案》
1843年 約翰·里德利發明收割機
1844年 罪犯被送到菲利普港
查爾斯·斯特爾特探索內陸地區
路德維格·萊卡特開始第一次遠征探險
1845年 喬治·格雷被任命為紐西蘭總督
發現巴拉銅礦
1846年 查爾斯·菲茨羅伊被任命為澳大利亞總督
查爾斯·班菲爾德·尤爾在新幾內亞升起英國國旗
1847年 在菲利普港發現黃金
在柯蒂斯港建立格萊斯頓殖民地
1848年 選舉喬治·格雷為墨爾本上議院代表
路德維格·萊卡特最後一次遠征
1849年 「倫道夫」號到達霍布森灣反對流放罪犯登陸
放棄埃辛頓港
1850年 西澳大利亞成為罪犯流放地
雪梨大學建立
通過《澳大利亞殖民地政府法案》
修建從雪梨到古爾本的鐵路
1851年 維多利亞殖民地脫離新南威爾斯
愛德華·哈格里夫在夏山溪挖掘黃金
巴拉臘特發現黃金
淘金熱開始
1852年 墨爾本大學成立
1853年 命名塔斯馬尼亞
格萊斯頓小鎮建立
法蘭西第二帝國兼併新喀里多尼亞
1854年 尤里卡柵欄事件
修建霍布森灣鐵路
1855年 停止流放罪犯到諾福克島
1855年 新憲法在新南威爾斯、維多利亞、南澳大利亞和塔斯馬尼亞生效
維多利亞殖民地通過《選票法》
通過《排華法案》
1858年 通過《托雷斯不動產法案》
1859年 宣布成立昆士蘭殖民地
亨利·金斯利的《傑弗利·哈姆林回憶錄》出版
1860年 麥克杜爾·斯圖爾特到達澳大利亞中部
1861年 羅伯特·奧哈拉·伯克和威廉·約翰·威爾斯進行遠征
查爾斯·考珀與新南威爾斯立法議會的爭論
1862年 麥克杜爾·斯圖爾特穿越澳大利亞大陸到達達爾文港
加萬·達菲的《土地法》
1863年 南澳大利亞管理北部領土
新喀里多尼亞成為罪犯殖民地
1865年 維多利亞實行保護性政策
1867年 停止流放罪犯到西澳大利亞
金皮發現黃金
達令夫人的贈款引發爭論
1868年 昆士蘭通過第一條法案規範肯納卡勞動力
1869年 約翰·弗里斯特啟程尋找萊卡特
1870年 英國軍隊從澳大利亞撤兵
亞當·林賽·戈登去世
1872年 鋪建從阿德萊德到達爾文港的大陸電報線
1873年 約翰·弗里斯特探險內陸地區
約翰·莫爾茲比在新幾內亞的探險
威爾伯福斯·史蒂芬的「免費、義務、大眾」教育法案
約翰·弗里斯特從珀斯到阿德萊德
英國兼併斐濟
馬庫斯·克拉克的《無期徒刑》出版
1875年 歐內斯特·賈爾斯的內陸探險
1877年 關於維多利亞議會成員酬勞的爭論
太平洋高級專員
詹姆斯·布蘭頓·史蒂芬斯的詩歌《澳大利亞自治領》發表
1878年 「黑色星期三」
1879年 第一屆澳大利亞貿易聯盟議會
1880年 抓捕凱利幫
1880年 維多利亞實行議員酬勞制
1881年 維多利亞立法議會改革
1882年 探險摩根山
金伯利淘金熱
亨利·肯德爾去世
1883年 布羅肯山發現銀礦
托馬斯·麥克萊斯下令兼併新幾內亞
1884年 德意志帝國兼併俾斯麥半島,薩摩亞
1885年 聯邦議會成立
蘇丹派遣隊從新南威爾斯出發
1887年 英法聯合占領新赫布里底群島
第一次殖民地大會召開
1888年 關於中國移民的殖民地內部大會召開
《武裝搶劫》出版
1890年 海上罷工運動
塔斯馬尼亞大學成立
1891年 第一屆聯邦大會
1892年 庫爾加迪發現金礦
1893年 科羅瓦會議召開
1894年 南澳大利亞女性獲得投票權
1895年 維多利亞殖民地建立工資體系
安德魯·帕特森的《來自雪河的男人》出版
1896年 亨利·勞森的《寬世之日》出版
1897年 第二屆殖民地大會召開
1897年到1898年 聯邦大會召開
1898年 第一屆聯邦全民公投
1899年 第二屆聯邦全民公投
第一屆工黨政府
澳大利亞特遣隊參加南非戰爭
1900年 帝國會議召開前的聯邦憲法
1901年5月9日 第一屆聯邦議會召開
1902年 通過《移民限制法案》
第三屆殖民地大會召開
1903年 第一屆阿爾弗雷德·迪肯政府
修改海軍法案
1904年 克里斯·沃森政府
里德—麥克萊恩政府
多格蒂被選為聯邦首都
1905年 第二屆阿爾弗雷德·迪肯政府
1906年 修改關於赫布里底群島的英法協議
1907年 通過修建從加爾古力到奧古斯塔港的鐵路的法案
帝國大會召開
1908年 第一屆安德魯·費希爾政府
決定坎培拉為聯邦首都
1909年 第三屆阿爾弗雷德·迪肯政府
英國國防大會
澳大利亞實行義務兵役制
赫伯特·基奇納勳爵的報告
1910年 布里斯班大學建立
第二屆安德魯·費希爾政府
1911年 全名公投修改憲法
雷金納德·亨德森上將的海軍報告
帝國大會召開
1912年 珀斯大學建立
1913年 約瑟夫·庫克政府
全名公投修改憲法
「澳大利亞」號建造完成
1914年 第三屆安德魯·費希爾政府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
「雪梨」號與「埃姆登」號在科克斯島交戰
1915年 威廉·莫里斯·休斯政府
澳新軍團成立
1916年 徵兵法案的第一次全民公投
1917年 徵兵法案的第二次全民公投
洲際鐵路開通
1918年 索姆河戰役
德意志帝國戰敗投降
1920年 威爾斯親王訪問澳大利亞
1923年 威廉·莫里斯·休斯政府下台
斯坦利·布魯斯成為總理
1924年 英國皇家海軍特遣隊訪問澳大利亞
1927年 約克公爵在澳大利亞聯邦首都坎培拉召開聯邦議會
1928年 伯特·辛克勒從英國前往澳大利亞
1929年 J.H.斯卡林擔任總理
1930年 任命第一位澳大利亞籍總督艾薩克·艾薩克斯爵士
1931年 《威斯敏斯特法令》
1932年 雪梨海港大橋建成
帝國會議在渥太華召開
1934年 格洛斯特公爵參加維多利亞殖民地的百年慶典